天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2024)
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项目编号:TZ-2024-010)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7日发布来源: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一、项目编号:TZ-2024-010
二、项目名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天津静海经济开发区东方红路东段十一号增十号
9112022370048080X6
022-58693336
101
79.2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01
79.2
2
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24
60.35
3
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113
60.34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独流镇镇区单元规划范围为独流镇镇域内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位于镇域东部,占地约353.89公顷,南运河南北向穿过镇区。
1.供应商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2.参加成果的验收程序,负责做好汇报工作。 3.供应商配合甲方收集项目基础资料。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月内提交成果件
1.供应商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2.参加成果的验收程序,负责做好汇报工作。 3.供应商配合甲方收集项目基础资料。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罗安,孙长娟,王利香,杨红英
采购人代表:崔晓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508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兴业大街153号
联系方式:13682005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华夏科技园孵化器一排八号
联系方式:022-58607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雪
电 话:022-58607969
十、附件
采购文件:
010-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招标文件.docx
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Z-2024-010)采购人: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0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6第三部分:项目要求6第四部分:评审因素及标准16第五部分:拟用合同条款18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22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3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静海区华夏科技园孵化器一排八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Z-2024-010项目名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预算金额:130万元最高限价:130万元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第1包否130130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按照现行的国家和天津市规范以及甲方要求,完成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协助甲方办理控规报批手续,并提供所需资料及相关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月内提交成果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则给予20%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2、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5日到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华夏科技园孵化器一排八号现场获取: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进行项目登记。售价:5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静海区华夏科技园孵化器一排八号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兴业大街153号联系方式:022-688151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华夏科技园孵化器一排八号联系方式:022-586079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雪电话:022-58607969企业邮箱:2432945164@qq.com八、质疑、投诉方式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和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起投诉,逾期不予受理。3、质疑函格式文本、投诉书格式文本详见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的《下载专区》部分。4、联系部门1: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赵长龙022-68815131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兴业大街153号联系部门2: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刘雪022-58607969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华夏科技园孵化器一排八号2024年10月10日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二)项目背景“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静海区十四五规划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的现代化新城区,提升基础设施承载功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持续推进独流镇天津市历史名镇建设。”为适应宏观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城镇建设的迅速发展,对城镇基础设施、开敞空间环境、建筑物的有序开发建设,需启动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三)规划范围独流镇处于津冀交界,西南门户,三河归一,河道枢纽,地理位置优越。独流镇镇域面积67.44平方公里。独流镇镇区单元规划范围为独流镇镇域内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位于镇域东部,占地约353.89公顷,南运河南北向穿过镇区。(四)规划依据1.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5)《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6)《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程》(DB12/T1116—2021)(7)《天津市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暂行规定》(2019年)(8)《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DB/T29-6-2018)(9)《天津市绿化条例》(2022年修订)(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等。2.主要依据的上位规划、专项规划等包括:(1)《天津市静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2)《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二、实质性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城市规划资质等级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提供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所投价格为完成全部工作的最终价格。3.招标预算为130万元(采购意向公告金额,最终招标控制价不得高于该价格。)(二)服务要求1.供应商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2.参加成果的验收程序,负责做好汇报工作。3.供应商配合甲方收集项目基础资料。(三)交付要求1.时间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内完成。2.实施地点: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四、技术要求(一)项目需求按照现行的国家和天津市规范以及甲方要求,完成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协助甲方办理控规报批手续,并提供所需资料及相关服务。(二)成果要求1、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全套成果本册及电子文件;2、上网GIS数据。(三)服务要求中标人应调集力量保证甲方要求的咨询、设计周期,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咨询、设计任务。投入最好的人力、物力,精心设计项目工程,以最优的人员配置、最高的专业水平完成设计任务,提供真诚、优质的服务。在整个设计环节,组织强有力的队伍,确保按时完成设计任务;杜绝由于设计配合不及时给招标人造成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与招标人密切配合,随时随地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设计服务,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五、验收标准所提交最终成果应获得相应部门批复为合格并得到甲方的认可。甲方认可规划设计成果后,如需乙方进行修改,甲方须提出书面要求,同时甲方应适当增付规划设计费,届时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第三部分:项目要求现就“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1、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2、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则给予20%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其他未列明行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三、项目需求1、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四、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应按照行业及企业自身取费标准,并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进行投标报价。(3)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包括完成招标文件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含招标代理服务费)。2、服务时间、地点、范围★(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月内提交成果件。★(2)服务地点: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3)服务范围: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3、服务标准★(1)服务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4、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5、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交纳投标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须将验收书及验收书附表交至代理机构。★6、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额50%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50%;(2)项目达到中期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额30%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3)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额20%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20%。7、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开标评标程序(一)开标1、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除投标文件外须另行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除投标文件外须另行携带授权代表授权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携带上述资料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二)资格性审查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2、资格性审查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如有不满足,将视为无效投标。请将资格审查所涉及到的证明文件集中于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的章节中进行制作(《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并将相关内容标清页码。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资格性审查内容备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复印件。2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复印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原件。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原件。7非联合体投标的:授权代表授权书;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原件。8非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复印件。(三)评标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具体评审步骤详见本文件第五部分第29条。六、评审方法及标准(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评分表详见第四部分)(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三)其他要求:1、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合同分包。2、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号条款)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5、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6、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七、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1、本项目须提交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投标文件,每部分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投标文件、两份副本投标文件和一份电子版文件。2、技术标部分应包含内容:资格、技术及商务内容(不含报价);商务标部分应包含内容:报价文件。3、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方便打开且无病毒;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4、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建议文件采用双面打印,并以胶装方式进行装订。5、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八、其他1、本次项目按照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第五部分第35条。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信息:户名: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农行天津津德路支行开户银行账号:02075201040003257财务联系人:李国辰联系方式:022-58607969汇款时请以公司账户进行电汇,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2、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无需进行合同公证。3、本项目公告、文件等内容的发布媒体为:天津市政府采购网。4、本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第四部分:评审因素及标准序号评分因素满分评分标准一、技术标(90分)1投标人履约能力评价10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经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否则不予认定加分。具备城乡规划的项目业绩,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10分。 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A.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实力评价9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具备1项得3分,满分9分。须同时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以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实力评价6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接的项目获得过国家或省市级的规划类奖项的,每个项目得2分,满分6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官网截图等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3项目负责人评价3项目负责人:1人(1)具备土地管理或土地利用规划或国土资源工程或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2)具备注册规划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满足以上全部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4项目成员评价6项目成员(负责人除外):3人(1)具备土地管理或土地利用规划或国土资源工程或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按照要求每1人满足以上全部要求的得2分,最多得10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5重点、难点环节的把握和分析评价8对本项目的规划重点、难点环节的把握、分析。满足项目需求,内容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其他情况:0分。6基础情况研究评价8对项目宏观背景与发展趋势、现状认知与问题等基础情况的分析。满足项目需求,内容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其他情况:0分。7发展策略谋划评价8对片区发展愿景谋划、区域产业体系建构等发展策略谋划。满足项目需求,内容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其他情况:0分。8空间布局策划评价8对片区空间布局、产业空间布局、整体城市设计方案等空间布局策略分析。满足项目需求,内容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其他情况:0分。9近期行动评价8提出片区近期行动方案及开发计划等近期行动。满足项目需求,内容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其他情况:0分。10项目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方案评价8提出项目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方案。满足项目需求,内容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其他情况:0分。11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8根据涉密文件和资料的保密要求,提供人员保密管理方案。满足项目需求,内容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其他情况:0分。二、商务标(10分)评审价=投标报价-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扣除价格报价完整且最低的评审价为10分有效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A=10*L/BA:得分;B:有效评审价;L:有效最低评审价 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第五部分:拟用合同条款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服务合同甲方: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乙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TZ-2024-010)的招标文件要求及2024年月日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甲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联合组织的该项目开标结果及质疑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二、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三、服务要求1、必须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2、乙方提供的服务与中标所示内容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四、合同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额:¥元(大写:人民币)。2、付款方式:五、验收1、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乙方全部完成之日起10日内,甲方自行组织对乙方提供的全部服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开具“验收书”。验收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通知乙方限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2、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乙方的投标文件、有关投标的澄清资料及承诺书进行验收。六、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2、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最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3、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4、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5、如因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七、争议解决方式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八、未尽事宜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2、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3、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九、合同签订地点1、合同签订地点:十、其他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存档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以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2)乙方的投标文件、有关投标的澄清资料及承诺书。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解释权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解释为准。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4.2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关于投标人的规定。4.3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除特殊约定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3.2联合体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联合协议。4.3.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并履约。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B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邀请函;(2)项目要求;(3)供应商须知;(4)拟用合同条款;(5)附件——投标文件格式。6.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6.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关于投标预备会和现场踏勘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投标预备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有需要,采购人将统一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为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提供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供应商到项目场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时间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8.招标文件的澄清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2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若有更正公告,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所产生的风险。C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9.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9.3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七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0.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10.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技术标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资格部分:(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七部分);2)技术部分:含技术方案、性能说明、点对点应答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七部分);3)商务部分(不含报价):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培训计划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七部分);4)其他部分:指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他资料。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技术标投标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内容及暗示投标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将技术标投标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技术标投标文件资料目录”。11.2商务标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七部分)。投标人应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商务标投标文件资料目录”。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12.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人。12.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号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对所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13.2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3.3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4.投标货币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2)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投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5)第七部分附件。16.技术响应文件16.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应在开标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7.3投标人如以空头支票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4投标保证金保函应在投标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17.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17.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7.8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50个工作日。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18.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第七部分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19.2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建议投标文件采用双面打印,并以胶装方式进行装订。19.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4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章。D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技术标密封:供应商应将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电子版技术标(电子版技术标要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密封于一个包封中,份数见“第三部分:项目要求”中的规定。在包封上注明“技术标”。商务标密封:供应商应将商务标正本、商务标副本、电子版商务标(电子版商务标要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密封于一个包封中,份数见“第三部分:项目要求”中的规定。在包封上注明“商务标”。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技术标电子版商务标正本商务标副本商务标电子版技术标商务标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技术标电子版商务标正本商务标副本商务标电子版技术标商务标(以上为包封内容示意图)20.2投标人应在技术标及商务标的包封上注明: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包号(如项目分包进行,则须在每包包封上标示出包号)、④投标人名称、⑤开标日期(X年X月X日)、⑥“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在包封上加盖投标人公章。20.3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0.4每个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2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1.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1.3迟交的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以及证明文件等资料。22.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和第20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22.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22.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E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3.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23.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3.4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5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24.资格性审查24.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投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到场,并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24.2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4.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5.评标委员会2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2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5.3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25.4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25.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5.6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26.对投标文件的审查26.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26.2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6.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6.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如: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名章),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等情形;(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审查的各项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资格性审查的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识的;(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9)投标文件份数或装订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10)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11)授权代表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2)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13)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4)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不能满足加注“★”号条款的采购需求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招标文件需求存在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或投标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15)除《项目需求书》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16)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中采购货物清单、服务清单或工程量清单,有缺漏项的;(17)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无法进行评标工作的;(18)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9)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2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1)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26.5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部分第27.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它投标人的名次排列。26.8如果项目分多包进行评审,则按照第一包评审结束后进行第二包评审的顺序进行,以此类推。26.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0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相关内容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不予认定,评标委员会依照评审原则进行评定。27.投标文件的澄清27.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7.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3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8.投标的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9.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29.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29.2评标方法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可采用下列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根据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9.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长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0.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30.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0.2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0.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推荐等评标情况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30.4不保证所有投标一定有中标结果,如出现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或者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30.5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F授予合同31.中标人的产生31.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1.2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人。32.合同授予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除第34条规定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3.中标通知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3.2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3.3中标人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5.招标代理服务费35.1中标人须向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当合同生效后的合同总价与中标价出现差异时,以合同总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以下附表1。(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付给采购代理机构。附表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费 率中标金额(万元)工程服务货物100以下1.0%1.5%1.5%100~5000.7%0.8%1.1%500~10000.55%0.45%0.8%1000~50000.35%0.25%0.5%5000~100000.2%0.1%0.25%10000~500000.05%0.05%0.05%5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注:此费率为差额累进费率。例如:(1)货物类项目:中标金额为35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00*1.5%+250*1.1%=4.25万元。(2)服务类项目:中标金额为35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00*1.5%+250*0.8%=3.5万元。36.合同公证如果采购项目须进行合同公证,则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合同公证费:(1)以合同总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合同公证费的收费标准见以下附表。(2)合同公证费的交纳方式:向公证处直接交纳合同公证费,以人民币支付,可用支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3)合同公证费的交纳时间:中标人在领取公证后的《供需合同》时,交付给公证处。附表:标的(万元)收费比例计算方法(A为合同标的)全额收费(元)≤503‰A*3‰1500>50≤5002.5‰1500+(A-500000)*2.5‰12750>500≤10002‰12750+(A-5000000)*2‰22750>1000≤20001.5‰22750+(A-10000000)*1.5‰37750>2000≤50001‰37750+(A-20000000)*1‰67750>5000≤100000.5‰67750+(A-50000000)*0.5‰92750>100000.1‰92750+(A-100000000)*0.1‰50万以下收费金额不足200的,按200收取37.履约保证金37.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服务结束或工程完结,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37.2履约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并采取任何一种方式提交: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7.3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全部费用。37.4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38.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39.合同转让39.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40.关于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技术标投标文件是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证件、技术等文件。2、技术标投标文件须分正本、副本,且进行装订、密封。3、技术标投标文件中不得包含投标价格及任何与投标价格相关的内容或暗示。4、下述附件说明:除下述附件外,投标人还可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所要求的各项方案及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他资料,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技术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日期:评分项索引表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评分表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其在投标文件的页码(评分表涉及价格的评分项除外)。附件1投标书致: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份。1.资格部分1.1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证明文件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1.3授权代表授权书…………2.技术部分2.1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2.2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2.3项目实施方案…………3.商务部分(不含报价)3.1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3.2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3.3中小企业声明函…………4.其他部分4.1真诚投标承诺书4.2承诺书…………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单位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单位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3.我单位的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50个工作日。4.我单位同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5.我单位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6.我单位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单位若有违规行为,我单位完全接受贵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7.我单位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8.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9.与本次招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代表签字:附件2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内容由供应商按照要求自行编制。2、资格性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要求》,请将资格审查所涉及到的证明文件集中于本章节中进行制作,并将相关内容标清页码。3、复印件须字迹清晰且证件须在有效期内。附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授权代表授权书致: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单位名称)授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本月/上月社保缴纳单位(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社保缴纳单位):,联系电话:)作为授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TZ-2024-010)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单位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单位对填写的上述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年月日附: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附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年月日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如果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附件6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付款方式2服务标准3服务时间4服务地点5服务范围6投标有效期……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项目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3.投标应答指投标人的实际情况。4.偏离说明指项目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附件7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服务内容12…服务要求12…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中的内容,投标应答指针对招标要求,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投标人在上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附件8项目实施方案(由投标人自行编制)附件9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人实施能力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附件10服务承诺(服务承诺由投标人提供,如项目涉及到投标人提供培训,则还应将培训内容附于技术标内)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非联合体)参加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采购人名称)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填写说明:1、投标单位如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填写上述表格。如不是,则无需提供。附件13真诚投标承诺书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投标人愿意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1.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2.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露投标情况;(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3.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4.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投标价格;(2)服务时间;(3)业绩;(4)资格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特此承诺。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附件14承诺书我单位现参加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18条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我单位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如若出现与上述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一经查实,同意视为无效投标,并自愿接受相应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二、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商务标投标文件须分正本和副本,且进行装订、密封。2、所有价格应按供应商须知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报价格真实、准确无误。正本(副本)投标文件(商务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日期:附件1报价书致: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和电子版份。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投标价(元)1合计(大写):¥ 2、投标人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3、两个部分投标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附件2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合计注:1、本报价明细表中各项服务名称的数量*单价之数必须与总价一致,各项服务名称的总价汇总之和必须与合计数一致,均不得四舍五入。2、如出现不一致,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