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中标结果公示(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2024)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660路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OITC-G240172343(招标文件编号:OITC-G240172343)
二、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660路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迪米电陶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大道华美太古广场S32栋 Q32-2号
中标(成交)金额:140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黑龙江迪米电陶科技有限公司
660路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
黑龙江迪米电陶科技有限公司
RH50-660
70套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奋(专家组长)、滕琍敏、杨柳、张连清、李文军、于德水、李建(用户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标准[2002]1980号文件中规定的货物采购收费比率下浮2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5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29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光电大道1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8-5100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联系方式:迟兆洋、叶明、芮虎峥、荀笑尘 020-87001523、010-68290583/0548 ytlin@oitc.com.cn、xcxun@oitc.com.cn 、hzrui@oitc.com.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迟兆洋、叶明、芮虎峥、荀笑尘
电 话: 020-87001523、010-68290583/0548(电话若一时无人接听请发邮件ytlin@oitc.com.cn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660路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分析仪器/多种原理分析仪
采购单位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行政区域
成都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5:14
评审专家名单
郭奋(专家组长)、滕琍敏、杨柳、张连清、李文军、于德水、李建(用户代表)
总中标金额
¥1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迟兆洋、叶明、芮虎峥、荀笑尘
项目联系电话
020-87001523、010-68290583/0548(电话若一时无人接听请发邮件ytlin@oitc.com.cn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
采购单位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光电大道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 028-5100858
代理机构名称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迟兆洋、叶明、芮虎峥、荀笑尘 020-87001523、010-68290583/0548 ytlin@oitc.com.cn、xcxun@oitc.com.cn 、hzrui@oitc.com.cn
附件:
附件1
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_660路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docx
黑龙江迪米电陶科技有限公司第十五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660路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一包)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虫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660路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采购项目(一包),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黑龙江迪米电陶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4人,营业收入为1382.88万元,资产总额为1484.3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黑龙江通米电陶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2024年10月31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219页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660路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货物名称:660路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
招标编号:OITC-G240172343
采购人: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采购代理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范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评标文件(附:评标标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660路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www.oitccas.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660路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OITC-G240172343
预算金额:145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5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需求简表: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预算(人民币)
最高限价(人民币)
1
660路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
70套
否
1450万元
1450万元
2、技术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oitccas.com。
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www.oitccas.com注册并购买。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5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科进厅。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科进厅。
2、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
(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登陆“东方招标”平台(http://www.oitccas.com/),点击“获取采购文件”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http://www.oitccas.com/pages/sign_in.html?page=mine)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陆系统寻找有意向参与的项目,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600元。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
(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号:862081657710001
(3)投标人应在“东方招标”平台上填写开票信息。在投标人足额缴纳标书款后,标书款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在“东方招标”平台上登记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
3、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如未标明招标编号OITC-G240172343第1包或OITC-G240172343第1包投标保证金,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光电大道1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8-5100858
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联系人:迟兆洋、叶明、芮虎峥、荀笑尘
电话:020-87001523、010-68290583/0548;
传真:010-50828550
邮编:100081
邮箱:ytlin@oitc.com.cn、xcxun@oitc.com.cn 、hzrui@oitc.com.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迟兆洋、叶明、芮虎峥、荀笑尘
电话:020-87001523、010-68290583/0548(电话若一时无人接听请发邮件ytlin@oitc.com.cn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关于招标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采购人):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光电大道1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8- 5100858
2
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邮编:100081
联系人:迟兆洋、叶明、芮虎峥、荀笑尘
电话:020-87001523、010-68290589/0583
传真:010-50828550
3
资金来源:财政性拨款经费,已落实。
4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660路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采购项目
产品名称:660路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5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1)
6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7
现场踏勘:
不组织
□组织
8
中标后分包或转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人资质要求:
9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否
★10
投标货币:人民币
★11
(1)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2)投标报价 :国产产品与服务报项目现场人民币含税价(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含目的地至项目安装现场的装卸及搬运,报价应包括:
①设备出厂费用:EXW(出厂价)、增值税和其它所有税费。
②相关费用:须包括运抵中国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的内陆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③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安装、安装指导、调试、验收、培训等其他所有费用。
④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2
投标保证金金额:采购预算金额的1.5%,即人民币21.75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或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函。
(1) 投标保函有效期应同投标有效期;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必须采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 格式中的条款及格式,否则投标被拒绝(“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的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0);投标人应承担投标保函开具、递交、退还、通知及核印等产生的一切相关银行费用。
(2) 使用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境内银行账户转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否则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将全额投标保证金转入下述指定账号,并应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与“投标一览表”一起单独密封,在投标时与“投标一览表”同时递交。
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号:862081657710001
注: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如未标明招标编号OITC-G240172343,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13
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__90个__日历天(不得少于90个日历天)
14
为了投标文件的规范和统一,投标人需按以下内容及顺序编写投标文件,实际响应中如有必要,应由投标人对以下目录未涉及的部分予以补充:
★附件1 承诺函(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
★附件2 投标书(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
★附件3 投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
★附件4 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
★附件5 货物说明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
★附件6 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
★附件7 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
附件8 资格证明文件:
★8-1 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8-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多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8-3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8-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
8-5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统一格式)
8-6 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家的经销代理)的资格声明(统一格式)
★8-7制造厂家的授权书(统一格式,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进口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则必须提供,进口货物适用。国产货物非必须提供。)
★8-8 银行出具盖章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公司上一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但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除外)
★8-9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记录须体现有银行或税务部门印章,自行编写或网页截图无效)(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8-10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记录须体现有银行或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印章,自行编写或网页截图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12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14 投标人必须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15 投标人必须提供“控股股东名称、控股企业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且不存在以上有关联关系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16 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如:质量认证、荣誉证书等)
附件9 履约保证金保函(统一格式,中标后开具)(如适用)
附件10 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统一格式)
附件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统一格式)
附件12 货物技术说明文件(产品制造商原厂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
附件1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内容承诺(需同时提供国内售后服务网点分布以及售后服务人员的说明)
附件14对于培训、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的响应及承诺
附件1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中小企业,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统一格式)
附件1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统一格式)
附件17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适用于中小企业)
附件18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适用于中小企业)
附件19 预付款银行保函(如适用)
附件20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如适用)
注:投标文件项目需求应答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项目需求服务方案描述的,将可导致其投标响应被拒绝;投标人编制上述投标文件时,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
15
★15.1投标文件数量:
投标文件:正本:1份
副本:7份
电子版:1份。(签字盖章版的正本投标文件的扫描件,PDF格式,与盖章签字版的纸质正本内容一致;U盘或光盘)。
所有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左侧书本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15.2为节约资源,建议纸质版投标文件双面打印。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全部投标文件须1式8份,正本1份,副本7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PDF版本,U盘或光盘形式,不留密码,无病毒,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正本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为准);唱标信封1份(内含: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截图/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有)应由原签署人签字。
16.2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投标文件的①正本(正本里须含投标一览表)、②副本、③唱标信封(内含: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截图/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④电子版应分别封装。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6.3密封袋上应当至少载明以下信息: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编号)、正本/副本/电子版/投标一
览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字样。
16.4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装左侧固定方式,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不得采用活页夹等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正本的规定位置加盖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和副本封面应清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加盖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正本和副本分别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加贴封条,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16.5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标记“电子版”字样。密封袋上还应写明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6.3条款所要求一致。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16.6唱标信封密封方式: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截图/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一同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标记“投标一览表”字样。密封袋上还应写明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6.3条款所要求一致。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16.7若投标人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则必须提供关于使用其它印章与公章同等法律效力的授权说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7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仅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于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
1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19
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开标地点: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20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文件(附:评标标准)。
21
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原则:按综合评价得分排名确定
22
中标人为国内合同卖方
23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24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支付给采购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即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收取标准为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标准[2002]1980号文件中规定的货物采购收费比率下浮20%,具体比率为:
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
比率
100以下
1.2%
100-500
0.88%
500-1000
0.64%
1000-5000
0.40%
5000-10000
0.20%
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5
投标无效的情形: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形式不符或金额不足的;
(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5)投标人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
(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设置最高限价的,以最高限价为准)的;
(8)投标人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投标的;
(9)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接受进口产品及服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供进口产品及服务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规定的。
27
询问:
询问送达形式:询问可以电话口头咨询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信函。
联系部门:招标部
联系电话:010-68290583/0548
传真:010-50828550
电子邮箱:ytlin@oitc.com.cn、xcxun@oitc.com.cn、hzrui@oitc.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28
招标文件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接收方式:传真或电子邮件或邮寄
联系部门:招标部
联系电话:010-68290583/0548
传真:010-50828550
电子邮箱:ytlin@oitc.com.cn、xcxun@oitc.com.cn、hzrui@oitc.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29
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0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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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设置最高限价的,以最高限价为准),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注1: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即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采购人(采购人):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1.2 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3 合格的投标人(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以下简称“资料表”)
1.4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1.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2.资金来源
2.1 财政性拨款经费,已落实。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承担责任。
3.2 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费用详见“资料表”)。此项费用不应单独开列,但计入投标总价。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4.1 招标所需的有关服务的内容、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范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评标文件(附:评标标准)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如有)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所有接到澄清通知的投标人在收到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
6.3 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投标语言
7.1投标范围详见第二章“资料表”。
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为准。
8. 投标文件构成
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9.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不适用
10. 投标报价
10.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 投标人对每项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同时不接受有条件的优惠报价。
10.3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分项价格或单次费用明细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0.6对投标人投标服务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资料表”。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具体金额、形式详见第二章“资料表”)。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的;
(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
(3)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11.3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具体金额、形式详见第二章“资料表”)。
注:投标保证金须以公对公(非现金)电汇或银行保函方式向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交。除以上递交方式外,投标人还可以以信用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于投标时间截止前和投标文件分别单独密封递交,其中担保机构联系方式(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由财政部指定为试点专业担保机构,联系电话:010-88822573,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11.4 凡没有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5 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了足额中标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12. 投标有效期
12.1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见第二章“资料表”)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2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或允许修正其标书内容,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投标人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U盘或光盘形式,pdf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签字盖章版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唱标信封1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一览表”或“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需打印后胶装成不可拆解的文本。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
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3.5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说明,投标文件的正本须为原件。
13.6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资料表”,如有要求不一致的以第二章“资料表”要求内容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投标时,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投标文件的①正本(须内含投标一览表)、②副本、③电子版、④唱标信封(内含: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截图/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应分别封装,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投标一览表”字样。
14.2 所有信封上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2) 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编号)、正本/副本/电子版/投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和“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 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14.3所有信封上均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
14.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资料表”。
14.5 如果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4.6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职负责人,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14.7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话、传真投标。
15. 投标截止日期
15.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15.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6.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6.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第11条规定不予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7. 开标
1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7.2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7.3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7.4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但投标声明不得为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说明或附加条件的报价。
17.5未宣读的投标价格评标时一律不予承认。
17.6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7.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8. 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及权重,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对每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19. 投标文件的初审
19.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0.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0.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表述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拒绝。
21.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1.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描述,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妨碍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1.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评标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及权重,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对每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
23.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3.1 开标之后,直到采购人与中标人签署合同为止,本次招标各方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3.2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将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23.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将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六)中标服务费
24.1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和计算办法见第二章“资料表”。此项费用无须单列,但计入投标总价。
24.2 中标服务费将以采购代理机构可接受的方式进行收取。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4.3 在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4)。
(七) 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
25. 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5.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5.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3货物全部由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接的或工程全部由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承建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
26.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6.1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和融资担保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履约融资。
26.2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由财政部指定为试点专业担保机构,联系电话:010-88822573,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八) 询问和质疑
27. 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
28. 质疑
28.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按要求购买获取招标文件之日;
(二)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8.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以按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期外提出的质疑及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非“一次性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2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8.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质疑函不符合本须知28.4条规定的,将一次性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进行补正。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未按照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不予受理。
28.6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第二章“资料表”。
2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九)其他需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数据和内容应当保证是真实有效的。投标人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对此进行核实,并对中标人履约能力进行考核,如有虚假情况或履约能力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合同。
第4章 项目需求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660路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
70套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交货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用户指定地点
注:本项目共一个包,投标人须对上述投标内容中完整的一包进行投标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二、总则
1、投标要求
1.1 投标人在准备投标书时,务必在所提供的商品的技术规格文件中,标明型号、商标名称、目录号。
1.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须是成熟的全新产品,其技术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有偏差,应提供技术规格偏差的量值或说明(偏离表)。如投标人有意隐瞒对规格要求的偏差或在开标后提出新的偏差,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1.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样本(如技术文件、官方彩页等)、图表、简图、电路图以及印刷电路板图等都应清晰易读,可以是英文版本,但必须提供中文译文件,当中英文冲突时以中文文件为准。采购人有权不付任何附加费用复制这些资料以供参考。
1.4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计量、节能、安全和环保法规及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评标标准
2.1 除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附件和专用工具外,投标人应提供货物的正常运行和常规保养所需的全套标准附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投标人在投标函中需列出这些附件和工具的数量和单价的清单,这些附件和工具的报价的总值需计入投标价中。
2.2 对于标书技术规范中已列出的作为查询选件的附件、零配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投标函中应列明其数量、单价、总价供采购人参考。投标人也可推荐采购人没有要求的附件或专用工具作为选件,并列明其数量、单价、总价供采购人参考。选件价格不计入评标价中。
2.3 为便于采购人用户进行接收仪器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向采购人用户提供一套完整的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及安装说明等文件。另一套完整上述资料应在交货时随货包装提供给用户,这些费用应计入投标价中。
2.4 关于设备的安装调试,如果有必要的安装准备条件,投标人应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向买方提出详细的要求或计划。安装调试的费用应计入投标价中,并应单独列出,供评标使用。
2.5 制造厂家提供的培训指的是涉及货物的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等有关内容的培训。培训教员的培训费、旅费、食宿费等费用和培训场地费及培训资料费均应由投标人支付。
3、工作条件
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说明,所有货物和系统都应符合下列要求:
3.1 适于在气温为摄氏-40℃~+50℃和相对湿度为90%的环境条件下运输和贮存。
3.2 适于在电源220V(10%)/50Hz、气温摄氏-40˚C ~50˚C和相对湿度0~100%的环境条件下运行。能够连续正常工作。
3.3 配置符合中国有关标准要求的插头,如果没有这样的插头,则需提供适当的转换插座。
3.4 如产品达不到上述要求,投标人应注明其偏差。如货物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加以说明。
4、验收标准
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说明,所有货物和系统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4.1 货物运抵安装现场后,采购人将与中标人共同开箱验收,如中标人届时不派人来, 则验收结果应以采购人的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 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负责更换。
4.2 验收标准以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所列的指标为准。任何虚假指标响应一经发现即作废标,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其它相关责任。
4.3 验收由采购人、中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5、本项目需求中标注“★”号的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拒绝。
6、如在具体要求中有本总则不一致之处,以具体要求中的要求内容为准。
三、具体要求
第1包:660路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
(一)技术要求:
一、设备名称、数量及用途:
1.1设备名称:660路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
1.2数量:70套
1.3设备用途:该电源模组主要用于驱动压电制动器。
二、主要技术要求:
★ 2.1 输出通道:660路。
★ 2.2 单路电压输出范围:-15~+50 V(连续可调,线性输出)。
★ 2.3 带载660路同时工作时每路电压分辨率:≤2mV。
★ 2.4 通信方式:网口通信。
★ 2.5 控制方式:提供示例操作软件及通信协议;提供matlab和Visual studio动态链接库,软件可同时和单路输出660路电压。
2.6 电压输出阻抗:≥1000Ω。
★ 2.7 带载660路同时工作时单路输出峰值电流:≥10mA。
▲ 2.8 带载660路同时工作时每路同时输出平均电流:≥5mA。
▲ 2.9 带载660路同时工作时每路升压速度:≤2ms(50V)。
▲ 2.10 带载660路同时开关机每路冲击电压:<0.01 V。
★ 2.11 带载660路同时输出不同电压且每路电流大于等于5mA时电压稳定性:<0.1%F.S/8h(环境温度25度,环境湿度65%)。
★ 2.12 带载660路同时输出不同电压时每路静态电压纹波:峰峰值≤3mV。
2.13 单路平均输出功率:≥0.25W。
▲ 2.14 带载600路同时输出不同电压时对剩余带载60路输出固定电压间相互串扰:峰峰值≤3mV。
▲ 2.15 660路每路电压输出为单端电压输出,660路负极全部共地。
2.16 级联功能:多台多路同时控制。
2.17 电源电压要求:220±10% V
2.18 电源频率要求:50±10% Hz
2.19 相对湿度:<85%。
2.20 工作温度:-20~45 ℃。
▲ 2.21 机箱小型化、轻量化,单台体积≤9000cm3。
备注:技术指标对应的检测报告输出通道数可以大于等于660路;带载指的是每路容性负载100nf。
三、配置清单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1
660路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
套
70
(二)商务要求:
1、技术服务条款:
(1)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免费提供技术支持热线电话。供应商免费提供技术工程师上门安装、调试及现场培训,培训涉及货物使用的各个方面:系统操作,货物维护等,根据客户的特殊需要,可以个性化定制课程内容,确保用户能熟练掌握货物使用、数据分析及日常维护保养。供应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须提供服务承诺):提供24小时专线技术咨询服务,若电话咨询无法解决故障,则须承诺2天内到达现场,5个工作日内解决,重特大故障二周内现场解决。
中标人提供货物的免费保修期至少 2_年(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并更换除消耗品以外的零部件,维修人员的路费、食宿等自理),保修期自最终安装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算起,并提供相关保修文件材料。
质量保证期后,服务响应时间相同。收费只限维修工程师差旅费。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就所售货物终身提供广泛而优惠的技术服务。
质保期后若货物故障,投标方无条件先负责修理好货物,并经使用采购人科室人员使用正常后付相关维修费用。质保后修复货物若涉及更换配件,配件只收取厂家成本费。
(2)培训要求:
供应商免费提供技术工程师上门安装、调试及现场培训,培训涉及产品使用的各个方面:操作、维护等,根据客户的特殊需要,可以个性化定制课程内容,确保用户能熟练掌握产品的使用、数据分析及日常维护保养。
2、包装要求:
应使用崭新坚固的包装(标准包装),适合于空运、或陆运等长途运输方式;适合气候变化;投标人应对任何由于不当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利而导致的商品损坏、损失、费用增长等后果负责。
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为期2年。在质保期内,招标人正常使用情况下所发生的产品零、部件(易损件除外)更换及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将由投标中标方负担。一年后重复出现保修期内的故障,仍适用质保期内条款。
2.质保期内若同一故障经2次以上的维修后仍重复出现,招标人享有退货或换货的权利。
3.若出现故障后三个月内无法解决,招标人享有退货或换货的权利。
4.若产品发生故障,投标中标方在接到招标人的产品故障通知后,如24小时内无法电话解决问题,维修人员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含节假日),明确故障后,非大型配件在7个工作日内到场(含节假日),大型配件在15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含节假日)。
5.投标中标方应提供终身的维修、维护及终身备品备件供应服务,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该产品所需的维修零配件。
6. 质保期后若产品故障,投标中标方无条件先负责修理好产品,并经使用科室人员使用正常后付相关维修费用。质保后修复产品若涉及更换配件,配件只收取成本费。
7.在投标中标方保证能够满足本招标文件载明的要求的前提下,招标人与投标中标方将对质保期以外服务费用的收取另行签署协议。
4、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5、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中国四川省成都双流西航港光电大道1号)。
6、安装调试及验收培训:
★设备验收:设备验收分为用户地验收,验收的内容将遵照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或技术协议执行。
验收要求:
1. 产品到达招标人项目现场所在地后,由招标人进行验收。
2. 验收方法及项目:按采购合同或技术协议中的技术要求对产品进行逐条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具验收报告。
3. 产品到场后的调试和验收时间不长于30天。
7、执行的相关标准
产品应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8、付款方式:
1) 合同生效后中标方3日内送一套满足招标文件指标要求的样品至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处复检,复检合格后,支付首付款70%。
2) 现场验收合格后,卖方向招标人开具合同全额专用增值税发票,招标人支付30%的尾款。
3) 针对复检不合格的处理方式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合同约定样品复检不合格视为所提供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违约处理。
9、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项目现场人民币含税价(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含目的地至项目安装现场的装卸及搬运,报价应包括:
1 设备出厂费用:EXW(出厂价)、增值税和其它所有税费。
2 相关费用:须包括运抵中国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的内陆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3 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安装、安装指导、调试、验收、培训等其他所有费用。
④ 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0、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11、预算金额:145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5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范本)
(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最终以甲方提供的样本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
采购合同
甲方: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合同签订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出售下列货物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明细:
序号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生产厂商
交货期
合计金额小写(元):
合计金额大写(元):
二.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三.质保期限:
四.运输方式: □特快专递;□航空;□邮寄;□其它
五.运费承担: □乙方;□甲方
六.包装:乙方应根据材料特点进行包装,使其防震、防水、防潮等,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因运输和包装不当所产生的货物损毁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 验收,货到后 日内提出异议。按照第二条中的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组织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不视为对质量的最终确认,
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仍可提出异议。
八.结算方式:合同生效后乙方3日内送一套满足招标文件指标要求的样品至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处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检合格后,支付首付款60%;现场验收合格后,卖方向招标人开具合同全额专用增值税发票,招标人支付40%的尾款。
九.发票要求: 按甲方要求出具发票。
十.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事项,违约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无法履约违约责任,违约方需要支付守约方总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逾期违约责任,违约方自逾期之日起,以合同价款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十一.解决纠纷方式:友好协商解决或由甲方所在地有关部门仲裁。
十二.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6份,双方各执3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事项,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如一方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双方应进行协商,另立协议。
十三. 其它:
甲方(盖章):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乙方(盖章):
地址:成都双流文星镇350#信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50811820A
电话:028-85100008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双流光电所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125255436815
账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附件1 承诺函(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
★附件2 投标书(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
★附件3 投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
★附件4 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
★附件5 货物说明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
★附件6 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
★附件7 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
附件8 资格证明文件:
★8-1 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8-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多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8-3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8-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
8-5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统一格式)
8-6 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家的经销代理)的资格声明(统一格式)
★8-7制造厂家的授权书(统一格式,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进口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则必须提供,进口货物适用。国产货物非必须提供。)
★8-8 银行出具盖章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公司上一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但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除外)
★8-9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记录须体现有银行或税务部门印章,自行编写或网页截图无效)(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8-10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记录须体现有银行或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印章,自行编写或网页截图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12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14 投标人必须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15 投标人必须提供“控股股东名称、控股企业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且不存在以上有关联关系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16 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如:质量认证、荣誉证书等)
附件9 履约保证金保函(统一格式,中标后开具)(如适用)
附件10 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统一格式)
附件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统一格式)
附件12 货物技术说明文件(产品制造商原厂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
附件1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内容承诺(需同时提供国内售后服务网点分布以及售后服务人员的说明)
附件14对于培训、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的响应及承诺
附件1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中小企业,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统一格式)
附件1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统一格式)
附件17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适用于中小企业)
附件18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适用于中小企业)
附件19 预付款银行保函(如适用)
附件20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如适用)
★附件1:承诺函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投标产品制造商与采购人不存在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2、我公司未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及招标文件编制工作;
3、我公司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也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投标书
致: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和包号: ),签字代表 (姓名: 、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
1. 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包括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
1. 以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报价总价为:
大写: (用文字表示的投标总价,标明币种);
小写: (用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标明币种)。
1.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1.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1.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1.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6)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 我司承诺已经完全获悉本招标项目因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所有要求。
(8) 我方已充分理解贵方关于投标报价不得因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 约而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相关规定,并清楚若违反相关规定将导致废标的严重后果。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3:投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包号
货物名称
投标总价
投标保证金
投标声明
1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注:
1、本表按包填写;
2、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内容无需在投标声明中填写;
3、投标人如有在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中未注明的进一步折扣和声明应在本表中填写,开标时未予宣读的声明,评标时不予考虑;
★附件4: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包号: /1
货币币种: 单位:
序号
名称
主要规格型号/描述
数量
制造商名称
制造商产地
价格条件(含税或免税)
单价
合计
1
2
3
4
5
6
7
8
总计
注:1.如果按单项价格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项价格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表进行表格内容增减。
★附件5:货物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包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名称
主要规格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关境内供货/关境外供货
备注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注:
1、 本表按包填写
2、 若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应在备注栏标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6: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包号: /1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条目编号及所要求内容
投标文件应答内容
相关技术证明文件中的描述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页码(如需提供)
偏离说明(无偏离,正/负偏离及偏离情况)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注:
1、本表须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三、具体要求(一)技术要求”所有内容要求逐条应答;
2、所应答的技术指标应有具体内容,不能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无偏离”应答;
3、无论正负偏离均须对偏离情况作具体说明。
★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包号: /1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内容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说明(无偏离,正/负偏离及偏离情况)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注:
1、商务偏离表主要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三、具体要求(二)商务要求”(包括招标文件中付款条件、培训、售后服务等要求)填写;
2、若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有任何偏离应列明偏离情况;除有偏离情况以外的,若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其他部分无偏离应标明“其他无偏离”;
3、对招标文件全部无偏离应标明“全部无偏离”。
附件8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8-1 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附件8-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多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附件8-3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附件8-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注:响应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适用本表)
致: (采购人名称)_: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加盖公章):
附: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人像页、国徽页)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处
粘贴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人像页、国徽页)复印件或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响应签字代表为被授权代表人,除出具此表外,还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人名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传真:
电话:邮箱:
附: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人像页、国徽页)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处
粘贴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人像页、国徽页)复印件或影印件
附件8-5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制造厂家名称:
(2)地址及邮编: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主管部门:
(5)企业性质:
(6)法人代表:
(7)职员人数:
一般工人:
技术人员:
(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月 日止)
(1)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生产资金:
非生产资金:
2、(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
(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 主要零部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3、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历史(年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近三年投标货物(相同型号)销售业绩(包括国内外)清单:
( 年 月- 年 月)
包括产品型号、销售时间、用户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5、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 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制造商名称: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8-6 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家的经销代理)的资格声明
(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除了填写附件8-6外,还要填写附件8-5)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成立和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职员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流动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短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资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月- 年 月)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及国外用户名称及地址:( 年 月- 年 月)
名称和地址 销售的项目和数量
(1)出口销售: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国内销售: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同意为投标人制造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并附有制造厂的资格声明: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制造项目和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须由其它制造厂家供应和制造的部件(如果有的话):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制造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最近三年中与各经销商成交的此种投标货物(如果有的话):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8-7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投标人可另附单独出具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自拟)
致: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经销商地址)的(经销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 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 (招标编号) 号投标邀请第 (包号)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经销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经销商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经销商名称) 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或签字或加盖人名印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8-8 银行出具盖章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公司上一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但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除外)
说明:
1、投标人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盖章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附件8-9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记录须体现有银行或税务部门印章,自行编写或网页截图无效)(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附件8-10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记录须体现有银行或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印章,自行编写或网页截图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附件8-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附件8-12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附件8-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附件8-14 投标人必须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附件8-15 投标人必须提供“控股股东名称、控股企业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且不存在以上有关联关系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附件8-16 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如:质量认证、荣誉证书等)
附件9:履约保证金保函
(中标后开具)
致: (采购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就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10%,并以此约定如下:
1. 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 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 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 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0 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
致: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保函作为 (投标人名称、地址)(以下简称投标人)对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 号(招标编号)投标邀请,关于提供 (货物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并约束本行及其后继者,一旦收到贵方提出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后不管投标人如何反对,立即无追索权地向贵方支付总额 元人民币(或美元):
(1) 投标人在开标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或
(2) 投标人不接受贵方遵照招标文件要求, 对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中投标报价的错误所进行的调整或更正;或
(3)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未能和买方签订合同;或
(4)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未能向贵方支付服务费(如果招标文件中有此项要求)。
除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外,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到投标有效期期满有效,以及贵方和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并通知本行的期限内继续有效。
开证行名称:
正式授权代表本行的代表的姓名和职务(打印和签字)
公 章:
出具日期:
附件11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招标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传: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附件12 货物技术说明文件(产品制造商原厂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
附件1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内容承诺(需同时提供国内售后服务网点分布以及售后服务人员的说明)
附件14 对于培训、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的响应及承诺
附件15 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为中小企业,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 标 的 名 称 ) , 属 于 ( 采 购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所 属 行 业 )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 标 的 名 称 ) , 属 于 ( 采 购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所 属 行 业 )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17: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8: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9:预付款银行保函
开具日期:
致: (买方名称)
(合同名称)
根据合同条款第20条中的规定,( 卖方名称、地址) (以下简称“卖方”)须向买方提交总额为( 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
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要求就支付给买方不超过 (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
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无需通知我行。
本保函从卖方收到合同预付款起直至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后30日内有效。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公 章:
附件2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
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在评审时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一、如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如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投标人可以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作加分因素。
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中查询。
第七章 评标文件(附:评标标准)
一、说明
1.1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及地方采购有关文件精神,在保证本项目招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项目需求,由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本评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确认。内容包括本次评标的评审过程和方法。
1.2 定义
采购人: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采购代理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评标须知
2.1 关于评标方案
(1)评标委员会的每位成员(简称评委)应认真地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评标方案;
(2)评委如对评标方案有异议,应在评标开始前提出。
2.2 关于评标纪律
(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
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评委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给出评价意见;
(3)评委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进行评分;
(4)评委不得试图影响其他评委的评价意见;
(5)评委应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为震动状态,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2.3 关于评标责任
(1)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
(2)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4 关于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如事先不知情的,应在宣读投标人名单及评标纪律后主动提出回避:
(1)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5 关于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前款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书面形式表达并加盖公章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
三、评标委员会
3.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采购实际情况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2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即通过资格审查和符
合性审查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响应的依据是招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
证据。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四、评标原则
4.1 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
行规定》和地**府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
原则。
4.2 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准则是: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
准。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4.3 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否决所有投标。
五、评标方法及流程
5.2评标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方法。
评标分阶段进行: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5.2.1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5.2.2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1)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的;
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形式不符或金额不足的;
5.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如有最高限价则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6.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7.投标人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
8.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规定的以及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具体情形如下: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个账号汇出。
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报价不合理,作投标无效处理;
被评委会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标或废标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不得参与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5.2.3 投标文件详细评审(详见技术、商务、价格评审表)
(1)在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时,未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只有全部满足《资格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资格、符合性条款中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当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三家时,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符合性审查结果,各位评委单独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价格进行评审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总分,并按总分高低排出名次。评标委员会依据得分情况推荐出第一中标侯选人一名,第二中标侯选人一名,第三中标侯选人一名。
(3)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文件,提请依法重新招标。
(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排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技术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六、评分标准和权重
6.1 评分标准
评委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及商务响应情况进行评分。评分采用量化方法。
技术、商务、价格评分应分别考虑下列因素:
6.1.1 技术、商务评审
评审内容详见技术(商务)响应评审表
计算公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子项评分=各评委子项评分总和
技术(商务)得分=各子项得分之和
6.1.2 节能环保评审
评审内容详见节能环保响应评审表
6.1.3 价格的开启、核准和评分
6.1.3.1 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a) 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b)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1.3.2 服务范围(包括设备和服务)缺漏项的调整,其调整价格为该项在其他有效投标中的最高报价。
6.1.3.3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1.3.4 政策价格扣除
6.1.3.4.1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a)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4%,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b)《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1.3.4.2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a)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4.1的a)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b)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c)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6.1.3.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a)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4.1的a)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b)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1.3.4.4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
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6.2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100;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6.3 权重分配(详见评标标准)
综合得分=价格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
七、确定中标
7.1 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综合评价得分排名确定。
7.2 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评标排序,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7.3 中标通知书
7.3.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发布信息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标人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及后果,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7.3.2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
7.4.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7.4.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7.4.1条与采购人签约,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最高综合评分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7.4.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7.5 履约保证金
7.5.1中标人应按第二章“资料表”中的规定的时间、金额、有效期,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7.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7.4条或7.5.1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该中标决定,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八、附表:评标标准
一、投标文件的初审: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打分法,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及权重(分值),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对每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后,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资格检查
序号
评审内容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4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提供“控股股东名称、控股企业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且不存在以上有关联关系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
银行出具盖章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公司上一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但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除外)
6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记录须体现有银行或税务部门印章,自行编写或网页截图无效)(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记录须体现有银行或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印章,自行编写或网页截图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9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0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1
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结论
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不合格”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
2、符合性检查
序号
评审内容
1
是否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署
2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如适用)
3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4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不少于90个日历日)
5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
6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同投标有效期)
7
投标报价是否固定唯一,投标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设置最高限价的,以最高限价为准)
8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是否按要求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人是否提供了进口产品
10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须满足带★条款)
11
投标文件是否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
结 论
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符合性要求,“不合格”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符合性要求。
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的,通过投标文件的初审,进入下一步具体评分环节;否则,其投标无效。
2、 具体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
第一包 660路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
评分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
价格
部分
(30分)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本次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30
商务
部分
(8分)
1、其他商务条款要求应答响应情况:
标记为“★”的是关键商务条款,正偏离不加分,如不满足其投标予以拒绝。
其他非“★” 的商务条款:应答有负偏离得0分,应答全部无偏离得1分,应答有正偏离得2分。
2
2、投标人的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的同类型产品项目案例得1分(必须单台电源大于300路),最高不超过6分,案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可隐藏敏感信息)
6
技术
部分
(60分)
1、技术指标条款响应情况
(1)技术偏离表须依据招标文件技术指标逐条响应,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其投标予以拒绝;
(2)技术指标评审基准分为46分,评委根据技术指标的偏离情况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审:
a.标记为“★”的指标是关键技术条款,正偏离不加分,如不满足其投标予以拒绝;
b.标记为“▲”的指标为重要技术条款,总分为36分。正偏离不加分,负偏离每项减6分,超过6项(含)负偏离不得分;
c.无标记的指标是一般技术条款,总分为7分。正偏离不加分,负偏离每项减1分,超过7项(含)负偏离不得分。
(3)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注:投标人对标记为星号(“★”)和三角形(“▲”)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凡不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标记为星号(“★”)其投标予以拒绝,标记为三角形(“▲”)扣除相应分数。
43
2.设计报告
(1)设计报告方案完善,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设计方案合理、可行,非常详细切合实际得9分;
(2)设计报告方案较完善,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设计方案较合理、可行,较详细较切合实际得6分;
(3)设计报告方案不够完善,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设计方案不够合理、可行,不够切合实际得3分;
(4)未提供方案或提供了但是完全脱离实际,0 分
9
3、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和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投标时间、安装调试验收安排、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应急预案等进行综合评价:
(1)售后服务方案完善,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方案合理、可行,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非常详细切合实际得4分;
(2)售后服务方案较完善,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方案较合理、可行,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较详细较切合实际得2分;
(3)售后服务方案不够完善,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方案不够合理、可行,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够详细,不够切合实际得1分;
(4)未提供方案或提供了但是完全脱离实际,0 分。
4
4、培训方案,包括具体培训计划、具体安排、时间规划、培训内容及培训效果评价、培训质量保证等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全面、具体,可行性强得4分;
(2)方案比较全面、具体,可行性较强得2分;
(3)方案不全面,不具体,可行性一般得1分;
(4)未提供方案或提供了但是完全脱离实际,0 分。
4
其他
(2分)
5、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相关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情况:
(1)节能产品: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1分;否则0分。
(2)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最新公布的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1分;否则0分。
2
注:
★1、对于所投货物的数量作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配置清单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如投标产品被认定为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在上述第1项价格评分中,对该包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排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技术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4、对非单一产品采购的项目包,在各包中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5、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6、举例说明:投标截止日若为2024年12月31日,则“自投标截止日起近3年内”、“近3年内”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含首尾),以此类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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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压电陶瓷控制电源模组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