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慧康复实训室 三维上肢康复机器人中标结果公示(重庆中医药学院2024)



重庆中医药学院智慧康复实训室项目(CQS24A0267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号:
CQS24A02671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Z2400461350AH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重庆中医药学院智慧康复实训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江西离合涵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道田村原村委会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 2,7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三维上肢康复机器人
翔宇
XYKSZFK-1
1台
675,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罗玲 刘俭 赵安 付光清 李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33884.0元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1

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得分
技术总得分
商务总得分
合计
排序

江西离合涵贸易有限公司
30.00
55.00
14.00
99.00
1

渝赣医康医疗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29.23
55.00
13.00
97.23
2

重庆中易盛康科技有限公司
29.59
55.00
11.00
95.59
3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中医药学院
采购经办人:石妮妮
采购人电话:023-6588056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蒲国宝路6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仇思远 毛艺洁
代理机构电话:023-67078013 67706795 67616114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5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仇思远 毛艺洁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078013 67706795 67616114

十一、附件

公开招标-重庆中医药学院智慧康复实训室项目CQS24A02671(终审稿).doc

江西离合涵贸易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中医药学院(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重庆中医药学院智薏康复实训室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艾灸机器人、三维上肢康复机器人、下肢外骨骼辅助行走机器人、筋骨理疗机器人、脏腑理疗机器人、疏经通络理疗机器人、主被动下肢外骨H7骼康复机器人(下肢康复运动器)(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员801人,营业收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入为65641.29万元,资产总额为25389477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2.下肢外骨骼康复机器人(双足型)(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1造商为爱布(上海)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人,营业收入为1054.00万元,资产总额为767.00万元,属于小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9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CQS24A02671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400461350AH招标项目名称:重庆中医药学院智慧康复实训室项目采购人:重庆中医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4-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6-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7-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3-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13-二、报价要求-13-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3-四、付款方式-14-五、培训-15-六、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5-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5-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6-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6-二、评标方法-17-三、评标标准-18-四、无效投标条款-19-五、废标条款-19-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0-一、投标人-20-二、招标文件-20-三、投标文件-20-四、开标-22-五、评标-22-六、定标-22-七、中标-23-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3-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5-十、交易服务费-25-十一、签订合同-25-十二、项目验收-26-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6-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7-一、合同主要条款-27-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0-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41-一、经济文件-42-二、技术(质量)文件-44-三、商务文件-46-四、其他-49-五、资格文件-55-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中医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中医药学院智慧康复实训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1.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中医药学院智慧康复实训室项目292.402.921工业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92.40万元。1.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35%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6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2.2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35%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时间:2024年11月7日北京时间10: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1.5.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递交)1.转账(汇款)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序号银行信息1账号1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1账号6232813760001772168银行行号: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1.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7.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接受按照“(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行分包,投标人按合同总份额预留比例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分包内容按照实际情况实施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中医药学院联系人:石妮妮电话:023-65880567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蒲国宝路61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唐玮杨敬杰邮编:400023电话:023-6752324467707261传真:023-67625920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2.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2.1.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设备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单项最高限价(元)1艾灸机器人1台80000800002三维上肢康复机器人1台7000007000003下肢外骨骼康复机器人(双足型)1台7000007000004下肢外骨骼辅助行走机器人2台42500850005筋骨理疗机器人1台2480002480006脏腑理疗机器人1台2210002210007疏经通络理疗机器人1台2200002200008主被动下肢外骨骼康复机器人(下肢康复运动器)1台670000670000说明:1.序号2三维上肢康复机器人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2.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一般性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将围绕针灸、骨伤、康复等非药物疗法,打造人工智能化康复实训室,配备功能多样的康复机器人及艾灸机器人等仪器设备,涵盖中医康复学、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临床常见的多个病种,使学生在理论学习掌握基本原理后能快速了解并使用最新的设备进行操作练习,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同时,激发学生的创新性和创造力,在提高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二)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要求1艾灸机器人○1.额定输入功率:3000VA±10VA。○2.外形尺寸(长宽高):2000×800×1400mm,允差±5%。○3.操作显示:≥8英寸触摸屏。▲4.治疗装置:≥5个红外光治疗装置、≥7个灸疗装置,可分别进行上半身灸疗、下半身灸疗、腹部灸疗、上半身光疗、下半身光疗、腹部光疗,也可进行全身治疗。○5.红外光波长范围:580nm~1050nm。▲6.红光和艾灸可单独或同时使用。○7.输出光功率:最大10W,允差±2W。○8.光疗强度:1~3档可调。○9.工作时间:1min~99min可调,级差1min,允差±60s。○10.艾灸加热温度:100℃~160℃可调,允差±10℃,级差10℃。○11.无烟灸疗,自动控温,环保高效。○12.治疗温度:不超过60℃。▲13.治疗装置调节范围:电动高度200mm,平移720mm,允差±30mm。○14.艾灸能量裙,使艾灸集中于病灶,又避免暴露隐私。○15.具有两路独立的温度保护装置。○16.床面承重:≥135kg。2三维上肢康复机器人○1.电源:交流220V±22V、50Hz±1Hz。○2.额定输入功率:150VA±15VA。▲3.握力大小评估范围:不小于0~30kg。○4.上臂长度手动调节范围:不小于200~300mm,允差±5%。▲5.前臂长度手动调节范围:不小于240~400mm,允差±5%。○6.机械臂高度电动调节范围:不小于980~1380mm,允差±5%。○7.机械臂左右手动调节范围:不小于0~550mm,允差±5%。○8.肩关节内收角度调节范围:0~80°,肩关节外展角度调节范围:0~90°,允差±2°。○9.肩关节前屈角度调节范围:45°~125°,允差±2°。○10.肘关节屈曲角度调节范围:0°~180°,允差±2°。○11.尺桡关节旋前角度调节范围:0°~90°,允差±2°。○12.尺桡关节旋后角度调节范围:0°~90°,允差±2°。○13.上臂重力补偿范围:0~6kg可调,允差±2%。○14.前臂重力补偿范围:0~4kg可调,允差±2%。○15.训练方式:左手或右手独立训练。16.软件功能:○16.1选择患者:○16.1.1注册新患者:能登记姓名、年龄、性别、肌力等级。○16.1.2选择已有患者:能通过编号、姓名两种方式查询。○16.1.3患者信息修改:能修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肌力等级。○16.2训练设置:○16.2.1评估握力大小:根据握力传感器可以评测患者握力大小,并能记录握力大小。○16.2.2训练难度:分低、中、高三个等级。▲16.3进入训练:○16.3.1一维单关节训练:可单独训练左、右手的某一个单一关节,可选择肩内收外展、肘屈曲、肩内收与肘屈曲、尺桡旋前旋后四个关节;通过接水滴、锤钉子、小鸟撞金币、太空大战、打靶、打气球、切水果、豆子先生、煎鸡蛋、飞机大战、潜艇大战、躲鱼雷、大鱼吃小鱼等不少于13种训练模式来完成。○16.3.2二维多关节训练:可单独训练左、右手的某两个关节同时进行训练;通过锤钉子、擦墙、小鸟撞金币、大鱼吃小鱼、太空大战、打靶、切水果、摘苹果、飞机大战、击球等不少于10种训练模式来完成。○16.3.3三维多关节训练:可进行左、右手上肢综合训练;通过大鱼吃小鱼、击球等不少于2种训练模式来完成。16.4训练信息:○16.4.1查询条件:可通过编号、姓名、训练名称进行查询。○16.4.2查询训练信息结果:可查出编号、姓名、游戏、左/右肢、模式、难度、握力、成绩、训练时间、训练日期。▲16.5评估系统:○16.5.1评估活动范围:分为肩关节内收外展、肩关节前屈、肘关节屈曲、尺桡关节旋前旋后、握力五个关节活动范围。○16.5.2握力大小评估范围:不小于0~30kg。○16.5.3评估过程:在计算机软件上检测某一关节活动范围,通过工作台来实施操作反馈评估范围,并保存数据生成评估报告。○17.患者评估工具、患者个人数据库、全程自动记录信息训练、训练模式:一维、二维、三维、视觉。3下肢外骨骼康复机器人(双足型)▲1.航空航天用铝合金。○2.环境温度:5℃~40℃○3.相对湿度:≤80%○4.工作时间:连续工作≥8小时○5.充电时间:≤4h○6.电池:锂电池,容量:≥5.7Ah,额定电压:25.5V±1.5V直流电压○7.步行方式:连续步行、一步一步、上下楼梯○8.步行时间(s):1.2~2S,允差±5%○9.连续步行间隔(s):0~1S,允差±5%○10.有效载荷(kg):≥110KG○11.身高范围(cm):150-190cm,允差±5%▲12.尺寸调节范围(mm):大腿长度(髋关节轴心-膝关节轴心):370mm~490mm,允差±5%小腿长度(膝关节轴心-踝关节轴心):430mm~590mm,允差±5% 大腿围:360mm~470mm(S);460mm~550mm(M);520mm~620mm(L),允差±5%臀部宽度:320mm~460mm,允差±5%臀部深度:100mm~130mm,允差±5%▲13.各关节运动范围:髋关节:屈曲不小于108°,伸展不小于21°、外展0°~3°、内收0°~4°;膝关节:屈曲不小于112°,伸展不小于2°;踝关节:背屈不大于15°,跖屈不大于25°;外翻角度不大于5°,侧翻角度不大于3°▲14.运动功能:14.1运动功能:站立、坐下、原地踏步(左腿/右腿)、单步行走、连续行走及上下楼梯14.2运动参数定制化:站立、坐下、行走、原地踏步的步长、步高、间隔时间都可以根据患者适应度定制化调整;○15.安全保护方式包含但不限于:紧急停止(手动急停,智能急停)、机械限位保护、软件限位保护、堵转保护○16.配备可自由组合的移动训练智能悬架:机器人搭配安全悬架一起使用时,可通过遥控器实现电动升降为患者减重或提供支撑力;也可去掉悬架、独立使用,不仅保障患者安全,也满足患者训练的自主性。4下肢外骨骼辅助行走机器人○1.额定输入功率:780VA±30VA。○2.床面平齐升降范围:0~300mm,允差±20mm。○3.训练时间:0~99min,级差1min,允差±30s。○4.起立角度:0~90°可点动操作,允差±3°。▲5.上身床板角度电动调节:前倾0~15°可调,后仰0~10°可调,允差±2°。○6.踏步角度:0~30°可调,允差±3°。○7.踏步速度:1~80步/min可调,允差±5步/min。○8.踏板电动伸缩范围:0~200mm,允差±10mm。○9.脚踏板上下活动角度±15°,允差±3°。▲10.具有电动减重调节功能,减重伸缩杆调节范围0~150mm,允差±10mm。充气腰围额定载荷:200kg±10kg。○11.操作显示:≥15英寸液晶触摸屏。○12.训练驱动装置:采用直流变频驱动伺服系统,运行噪音低,幅度精确。○13.下肢痉挛检测灵敏度调节:50Nm~140Nm可调,允差±5%,痉挛间歇时间:10s~120s可调,允差±5%。○14.语言生物反馈:模仿真人发音,轻松掌握设备运行状态。○15.安全保护装置:至少包含紧急制动按钮,紧急复位手柄。○16.训练驱动模式:模拟人体步行曲线函数,在液晶屏上直接显示。▲17.动力部分:伺服电机≥2个,直线电机≥5个,直线电机最大推力≥10000N。5筋骨理疗机器人○1.额定输入功率:300VA,允差±10%。○2.电源:a.c.220V,50Hz,允差±10%。○3.主机外形尺寸(长宽高):2200×700×900mm,允差±50mm。▲4.治疗时间:0~999min,允差±30s。○5.工作模式:自定义设置工作模式。○6.牵引保持时间:0~999s,允差±5%。○7.牵引休息时间:0~999s,允差±5%。○8.角度调节范围:治疗角度0~26°可调,允差±3°;下肢左或右摆动角度0~15°可调,允差±3°;屈曲角度2~20°可调,允差±3°。▲9.下肢牵伸摆动模式:不少于四种。○10.下肢牵伸摆动时间:0~99min,允差±5%。○11.下肢牵伸间歇时间:0~999s,允差±5%。○12.腿板调整范围:0~200mm,允差±20mm。○13.头板调整范围:0~250mm,允差±20mm。○14.实时显示:治疗过程中牵引力度、角度、减压位置等同时显示。○15.以非线性的对数牵引力,并在治疗过程中显示变化。○16.配备一体机电脑,病例管理具有储存病例功能。○17.床体承重:≥200kg。▲18.减压压力按摩:强度3~9档,减压次数1~60次,时间0~60min,保持时间1~99s。○19.颈椎牵引和腰椎牵引可交替使用。○20.具有四维肌骨拉伸功能。○21.精准定位:配备感应贴片并可自动识别。6脏腑理疗机器人▲1.工作压力:1×10²kPa~5.0×10²kPa(1~5.0bar),调节步进值0.1×10²kPa。▲2.最大能量密度:≥5mJ/mm²。○3.最大输出能量:≥212mJ。▲4.冲击频率:1~22Hz,调节步进值0.5Hz。○5.冲击次数:100~9900次,调节步进值100次。○6.冲击模式:单次冲击和连续冲击。○7.操作显示:≥8英寸液晶触摸屏。○8.输出通道:单通道冲击治疗,标配1把冲击手枪。○9.治疗枪具有减振功能。○10.传导子:不少于6个,包含标准、深层、变频、穴位、聚焦等传导子;标配1个子弹和1个弹道。○11.治疗头金属部分可在不低于135℃的温度环境下进行高温高压下消毒。○12.治疗探头通过生物相容性检测。○13.智能化管理系统,自动检测手枪连接状态,具有计数、显示和重置功能。○14.具有语音播报功能,治疗开始和结束有提示音。○15.输出压力波脉宽最小为160μs,其误差不应超出±10%。○16.具有双重过压安全装置。※17.带有人体治疗部位选择图,可以根据身体部位选择相应的治疗处方,内置处方数量不少于200个。○18.具有对压缩空气除水并自动排放功能。○19.外形尺寸(长宽高):466×400×220mm,允差±15%。○20.额定输入功率:550VA。7疏经通络理疗机器人○1.额定输入功率:1800VA±30VA。2.激光性能:▲2.1激光波长:650nm,允差±10%。○2.2激光输出功率:5mW×3个,允差±1mW。○2.3激光输出方式:连续输出。○2.4激光时间:0min~60min,时间范围0min~1min时,步进5s;时间范围1min~60min时,步进1min,允差±10%。○2.5功能防护:配有钥匙开关。※3.低频交变磁场性能:3.1最大磁感应强度:3.6T,允差±0.2T。3.2刺激强度:0~100%可调,步进1%。3.3输出频率:1Hz~30Hz,步进1Hz,允差±10%。3.4脉冲宽度:100μs,允差±10%。○4.磁疗时间:0min~60min,步进1min,允差±10%。○5.支臂:灵活调节。○6.主机尺寸(长宽高):535×400×1100mm,允差±10%。○7.液冷系统,噪音低且可长时间工作。▲8.治疗模式:自动模式和手动模式。自动模式:自动模式下设备按预设频率及周期运行,可设置治疗时间和输出强度。手动模式:运行1s~15s可调,步进1s;间歇0s~15s可调。步进1s允差±10%。○9.推车式设计,万向脚轮有刹车功能。○10.配有紧急终止器,按下终止器按钮就可终止输出。▲11.磁场与激光功能可组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8主被动下肢外骨骼康复机器人(下肢康复运动器)○1.电源:额定电压a.c.220V±22V,额定频率50Hz±1Hz,额定输入功率:80VA±20VA。○2.外形尺寸(长宽高):700×650×1200mm,允差±10%。○3.操作显示:≥8英寸液晶触摸屏,屏幕水平方向0°~180°可调,允差±10%。▲4.上肢训练部分调节范围:水平方向0°~180°可调,高度0~100mm,允差±10%。○5.主动模式:提供力矩(主动阻力矩)1Nm~15Nm,允差±5%,15档设定,步进1Nm;在训练过程中显示当前速度、训练时间和阻力;训练结束后显示训练结果。6.被动模式:○6.1训练时间调节范围:1min~60min,允差±30s,步进1min。○6.2训练速度调节范围:5rpm~55rpm,允差±3rpm,步进1rpm。○6.3运动方向可调:有正、逆两种运动方向,在训练过程中可以改变方向。○6.4电机输出扭矩:高、中、低≥3档。○6.5痉挛模式:选择开启和关闭,训练结束后屏幕显示痉挛次数。○6.6痉挛后方向可调:固向、变向两种,可调节痉挛后旋转方向与原方向一致或相反。○7.训练结果显示:训练结束时可显示锻炼时间、主动时间、左平衡比例、右平衡比例、被动时间、痉挛次数、卡路里、距离。▲8.手持方式:训练手柄、前臂支托。○9.具有应急安全保护开关。○10.转向时间可设置:0~3分钟,正常训练过程中在设定转向时间到后改变运动方向,允差±5%。○11.痉挛灵敏度可设置高、中、低≥3档。○12.痉挛暂停时间范围:3~15s,允差±5%。▲13.具有游戏式情景训练模式,可增加训练趣味性。○14.训练过程中提供上/下肢肌力对称性信息。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3.1.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需求部门同意后申请验收,并通过采购人需求部门验收达到合格。※(二)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黛山大道)。(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若采购人需对货物进行送检的,中标人须无条件进行配合,若送检不合格的,检验检测费用及产品补齐费用由采购人进行承担,若送检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并追究其责任。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中标人须无条件协调制造商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3.2.二、报价要求(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二)投标人须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本次采购产品的价格进行填报,其价格为综合价格,包含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所有费用。3.3.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2年。(二)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中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中标人实际承诺执行。(三)售后服务内容1.原厂售后内容:本项目所采购设备和仪器(以招标项目一览表为准)必须由生产制造商直接提供售后服务。生产制造商不能履行质保义务的情况下,应由中标人代为履行,相应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维护维修,免收人工费、工时费及差旅费,免费更换零配件且终身免费提供技术支持以及软件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如货物非因采购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包安装、包调试、包正常运行,并且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安装、调试所发生的费用。在质保期内因采购人非正常使用或其他意外原因(撞击、摔打等)导致零部件损坏的,中标人更换和维修服务仅收取零部件的材料成本费,且不高于投标时提供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价格清单的单价(投标文件中提供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价格清单,内容至少包含备品备件及耗材名称、对应单价价格等,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收费以该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标准为准)。(四)中标人在服务质保期内还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电话咨询: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7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升级服务: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提供售后和系统升级服务的,中标人应免费维护维修,免收人工费、工时费及差旅费,如需更换零配件以投标时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价格清单收取费用(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收费以该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标准为准)。3.4.四、付款方式(一)履约保证金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2.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据实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二)合同支付第一次进度款:中标人按采购合同100%交货,采购人需求部门签字确认数量、品牌、外观、规格型号等信息后的收货单,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凭采购合同、发票、收货单等材料,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第二次进度款:中标人按采购合同完成所有货物的货物安装调试工作,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中标人凭项目验收报告向采购人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凭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3.5.五、培训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3.6.六、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一)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二)本项目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须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规定。3.7.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若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正在实施教学活动,项目施工宜安排在晚上或周末等没有行课安排的时间,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干扰和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每次离场前须保持教室教学环境清洁卫生。(二)中标人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管理。施工中人身及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现场代表的质量监督要求和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按时完工。中标人负责涉及工程的环境保护及恢复,竣工验收时做到“工完场清”。中标人应保护好项目现场所有设施、设备、物品及人员的安全。管理规范,措施到位,如因中标人措施不力或管理不到位,对采购人等造成损失进行赔偿,出现责任事故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和设备安装过程中,施工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如因中标人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三)本项目涉及网络信息传输的原则上须独立部署于采购人指定的校园网络环境中,项目产生数据需存储于采购人本地服务器。(四)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详细约定。4.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4.1.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质量)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4.2.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4分为政策性加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4.3.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技术(质量)部分(55%)55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55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二)技术参数中带“▲”号标注的部分,共26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扣完为止。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二)技术参数中“○”号标注的部分,共129条),从起评分中扣除0.22分,扣完为止。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15%)业绩2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核心产品三维上肢康复机器人(同品牌同型号)有销售给实际用户的案例(卖方不限),每有一个案例(一份合同算一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反映出签约双方名称及公章、签约时间,设备名称与型号);同一份业绩合同只计分一次。3商务部分(15%)售后服务71.售后人员配置:投标人承诺售后服务人员配置3人以上专业售后服务人员,得2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3商务部分(15%)售后服务72.售后服务(5分):2.1售后响应时间: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接到采购人通知2小时内到达现场得1.5分,未承诺不得分;2.2回访人员: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内每季度回访一次得1.5分,未承诺不得分;2.3例行检查: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内每年安排专业人员上门维护次数达到6次及以上,并及时修补或更换损坏货品,得2分;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内每年安排专业人员上门维护次数达到4-5次,并及时修补或更换损坏货品,得1分;每年上门维护次数不足3次,得0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3商务部分(15%)质保期61.质保期所有投标产品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年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以投标人响应情况或提供承诺函为准(两者二选一提供)。4政策性加分(4)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4.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5.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第五篇投标人须知5.1.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5.2.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5.4.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5.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5.6.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7.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8.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5.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账号:3100023419200023047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5.10.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5.11.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5.12.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5.13.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6.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6.1.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6.3.1履约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据实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6.3.2合同支付第一次进度款:中标人按采购合同100%交货,采购人需求部门签字确认数量、品牌、外观、规格型号等信息后的收货单,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凭采购合同、发票、收货单等材料,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第二次进度款:中标人按采购合同完成所有货物的货物安装调试工作,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中标人凭项目验收报告向采购人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凭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凡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6.2.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编号:合同编号:重庆中医药学院货物采购合同项目号:CQS24A02671甲方单位:重庆中医药学院合同项目:重庆中医药学院智慧康复实训室项目合同金额:人民币元经费科目:中标单位: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重庆中医药学院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重庆中医药学院住所地: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蒲国宝路61号乙方:住所地:根据CQS24A02671号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由乙方为中标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国别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 备注:(一)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总价包括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二)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1。(三)本项目涉及场地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四)实施安全协议详见附件5.(五)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要求,乙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证期 2+ 年。(二)保修范围:1.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乙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在三包期内,因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甲方的要求,负责对产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产品“三包”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三)服务措施:1.电话咨询: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甲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甲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甲方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应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7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甲方能够正常使用。3.技术升级:质保期内,如果乙方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四)质保期后服务:质量保证期过后,乙方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甲方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提供售后和系统升级服务的,乙方应免费维护维修,免收人工费、工时费及差旅费,如需更换零配件以投标时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价格清单收取费用(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收费以该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标准为准)。若乙方未按上述承诺提供服务,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高不超过总价款的10%),甲方可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内扣除。若乙方超过7天未履行上述服务承诺的,甲方有权自行联系其他单位提供维保服务,涉及的费用可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内扣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可继续追偿。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设备的调试及交付:(一)乙方交付货物或设备后,需要调试使用的,乙方应当在验收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二)对于需要进行使用指导的,应当指导甲方人员熟悉设备的使用;并完全掌握设备的技术规程及参数。四、交提货时间、方式: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场地施工装修和货物安装调试,保障甲方正常使用;延迟交付货物和安装调试等工作,应按日向甲方支付该货物中标价格1‰违约金。五、验收标准、方法:(一)乙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二)货物验收:乙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甲方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承诺的质量指标或有关国家标准。如验收不合格,甲方除要求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外,还将通报全市,取消乙方两年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六、付款方式:(一)履约保证金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2.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据实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二)合同支付1.第一次进度款:乙方按采购合同100%交货,甲方需求部门签字确认数量、品牌、外观、规格型号等信息后的收货单,乙方向甲方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甲方凭采购合同、发票、收货单等材料,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2.第二次进度款:乙方按采购合同完成所有货物的货物安装调试工作,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乙方凭项目验收报告向甲方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甲方凭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七、违约责任:(一)对于甲方在招标文件内关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到货时间等条款的要求,如乙方在投标时未明确提出异议,视为作出完全响应上述要求的承诺。如乙方违反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内容,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二)甲方因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向乙方追索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证据保全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由乙方承担。(三)本合同各条款约定的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除未特别明确外,违约金均为合同金额的10%。八、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惠原则协商解决,若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九、其他约定事项:(一)甲方招标文件及补遗,乙方报价文件及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且是合同的解释顺序;(二)本合同是按照重庆中医药学院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订立的,除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之外的约定,以本合同条款为准。(三)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累计。(四)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五)其他:乙方负责及时将设备包装材料清运出重庆中医药学院。甲方:重庆中医药学院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蒲国宝路61号 电话:023-65880567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重庆科学城支行账号:8111 2010 1350 0508 457税号:1250 0000 MB1G 7951 XD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协议由双方共同签署于: 年 月 日签约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蒲国宝路61号重庆中医药学院附件1设备详细技术参数附件2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价格清单(如有)附件3分包意向协议附件4:信息安全保密协议甲方:重庆中医药学院乙方:因乙方为甲方提供本主协议所述服务或/和采购供货,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信息,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第一条保密内容及范围1.乙方同意对甲方、或者虽属于甲方的供应商等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一切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2.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甲方的供应商及甲方关联单位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任何甲方、甲方的供应商及甲方关联单位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以及任何知识产权等;(2)甲方、甲方的供应商及甲方关联单位制作或拥有的任何形式的报告、访谈记录、数据、信件、电子邮件、报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3)甲方、甲方的供应商及甲方关联单位的技术资料或秘密、经营情况、经营策略及经营信息、客户信息、客户经营状况等;(4)甲方内外部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计划、报价、合同、项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训资料和工具以及项目成果等;(5)甲方内部不欲公开或未经公开的公司制度、文件、决议、消息和公司运营情况等;(6)任何甲方、甲方的供应商及甲方关联单位不欲公开的关于财务、成本、利润、市场、销售、合同的信息及上下级单位和供应商名单等。乙方承认,上述“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协议不仅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接触的保密信息,也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日期前接触的所有保密信息。乙方确认,如果对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存在争议,则乙方应按保密信息进行处理,除非得到甲方明确否认。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1.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佳努力,在提供本主协议所述服务或/和采购供货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服务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3.甲方或乙方在服务范围内就保密事宜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应予执行,并作为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一部分。4.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因某一项目而从甲方、甲方的供应商及甲方关联单位处获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只在进行该项目或与该项目紧密相关的项目研究时使用,绝不为与该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乙方应对甲方、甲方的供应商及甲方关联单位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遗失,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复制、记录;(3)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该项目组人员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4)当甲方、甲方的供应商及甲方关联单位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时(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乙方应立即将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完整交回;(5)根据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记录;(6)乙方提供服务结束时或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时,须将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甲方;乙方在提供服务结束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上各项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传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从事损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包括向乙方之后用户单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为乙方自营企业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5.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服务期间或服务期间后,甲方、甲方的供应商及甲方关联单位对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之前的任何时间。第三条甲乙双方确认1.双方确认,就本协议的履行,甲方无需额外向乙方支付费用或报酬,除非双方另有约定。2.乙方确认,已经知悉并理解甲方的上述制度,并同意遵守执行:第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甲方的供应商及甲方关联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为应对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等。上述赔偿可以从乙方的服务报酬或劳动报酬中扣除。2.如果乙方侵犯甲方的供应商及甲方关联单位相关的保密信息或知识产权,甲方有权代表甲方的供应商及甲方关联单位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3.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书内容,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并要求乙方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报案,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和刑事责任。第五条争议解决.双方同意,因签订本协议发生的或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附则1.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2.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项目建设合作起开始生效。3.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双方合作关系的解除而免除。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和乙方贰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定补充协议予以完善。6.2.1.(以下无合同正文)1.1.1.甲方(盖章):1.1.2.乙方(盖章):1.1.3.法定代表人1.1.4.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1.1.5.本协议有双方共同签约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约地点为: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蒲国宝路61号重庆中医药学院附件5:安全协议甲方:重庆中医药学院乙方:根据CQS24A02671号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中标方(乙方)成为项目的供应商。为避免乙方在提供服务、供货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风险,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服务、供货或施工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安全协议。第一条甲方安全责任1.甲方有协助乙方在提供服务、供货或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安全风险、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情况,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2.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管机构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情况随时进行抽查,有权对乙方参与服务、供货或施工过程中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查。乙方应予积极配合。若在检查过程中被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3.乙方在提供服务、供货或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特、重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服务、供货或施工。第二条乙方安全责任乙方作为服务、供货或施工项目的实施单位,对提供服务、供货或施工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影响甲方安全的一切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供货或施工项目所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2.如乙方作为施工项目的供应商,乙方应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工程施工(零星施工项目或国家没有强制企业施工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除外)。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或上岗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3.乙方在提供服务、供货或施工项目过程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各种操作规程进行操控作业。4.乙方在提供服务、供货或施工期间,应根据项目需求设立安全责任岗位。5.乙方用与提供服务、供货或施工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等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项目需要,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负责。6.乙方在提供服务、供货或施工项目前,应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如需特种工作人员作业,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7.乙方在提供服务、供货或施工项目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工作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8.乙方在提供服务、供货或施工项目过程中需要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9.乙方在提供服务、供货或施工项目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10.乙方在提供服务、供货或施工项目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11.乙方在提供服务、供货或施工项目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违章操作,违章施工,造成甲方其他设施、设备受损,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墙面地面损毁,通信网络管道损毁、信号中断等,由乙方承担补修和赔偿的全部责任。12.乙方在提供服务、供货或施工项目过程中(验收前),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工程施工材料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3.乙方应依法为在提供服务、供货或施工项目过程中的工作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4.乙方要加强对提供服务、供货或施工项目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时刻考虑到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其不得随意出入师生生活、学习及办公区域,不得随意与学生来往,所有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15.乙方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材料摆放规范,并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尽量减少工地噪音,在确保安全的同时不影响正常教学及办公秩序。16.乙方在提供服务、供货或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师生活动范围,搭设防护通道,并在显著的位置张贴安全生产的宣传标语,合理设置警示标志、绕行标志等,提示和引导避让危险,严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在校师生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第三条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如提供服务、供货或施工项目中,乙方需要设置安全责任人员而未设置,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工作人员未掌握本项目特点及安全措施;用于本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四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和乙方贰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6.2.2.(以下无合同正文)1.1.1.甲方(盖章):1.1.2.乙方(盖章):1.1.3.法定代表人1.1.4.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1.1.5.本协议有双方共同签约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约地点为: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蒲国宝路61号重庆中医药学院6.2.37.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四)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技术(质量)部分要求的佐证材料或方案(格式自拟)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佐证材料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拟)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其他证明文件7.1.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1批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1艾灸机器人2三维上肢康复机器人3下肢外骨骼康复机器人(双足型)4下肢外骨骼辅助行走机器人5筋骨理疗机器人6脏腑理疗机器人7疏经通络理疗机器人8主被动下肢外骨骼康复机器人(下肢康复运动器)9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不可扩展。7.2.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四)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技术(质量)部分要求的佐证材料或方案(格式自拟)7.3.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四)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佐证材料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拟)7.4.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7.5.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其他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康复实训室 三维上肢康复机器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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