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 广告宣传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漳州市司法局2024)



漳州市司法局“12.4”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XZY-CGTP[2024]-010027(招标文件编号:ZXZY-CGTP[2024]-010027)
二、项目名称:“12.4”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天翔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毅达世纪新城北区12幢702号
中标(成交)金额:19.635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天翔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2.4”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思臻、黄俊波、蔡夏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用由采购人支付。①以合同包的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司法局     
地址:林先生 0596-2967703        
联系方式: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28号司法大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旭置业(漳州)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博爱道北京路江景花园17幢05号店面            
联系方式:小陈0596-7055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6-705599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12.4”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单位
漳州市司法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09:2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思臻、黄俊波、蔡夏生

总成交金额
¥19.6356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
0596-7055999

采购单位
漳州市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林先生 0596-29677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28号司法大楼

代理机构名称
中旭置业(漳州)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博爱道北京路江景花园17幢05号店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陈0596-7055999

附件:

附件1
申辉广告-中小.pdf

附件2
灿烁广告-中小.pdf

附件3
天翔印象广告-中小.pdf

天翔文化省一级标识企业、省一级广告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福建天翔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福建天翔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参加漳州市司法局(单位名称)的“12.4”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12.4”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服务(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天翔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492.47万元,资产总额为268.23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福建天翔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10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73天翔文化TANXANGCULTURE文免设合服务商省一级标识企业、省一级广告企业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01s090sg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7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福建省申辉广告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福建省申辉广告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漳州市司法局(单位名称)的“12.4”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广告宣传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服务(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省申辉广告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243.68万元,资产总额为262.9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告有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福建省电辉广告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07日必日※注意: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5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漳州市司法局的“12.4”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广告宣传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服务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漳州灿烁广告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44.9万元,资产总额为42.6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漳州灿烁广告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8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 广告宣传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