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运行服务 甲醇中标结果公示(榆次区教育局2024)



榆次区教育局竞争性磋商榆次区未实现集中供热学校供暖运行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07022024CCS00092
二、项目名称:榆次区未实现集中供热学校供暖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晋中创越新型燃料销售有限公司
什贴镇东庄
每平方米报价:9.5(元)
87.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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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包1
榆次区未实现集中供热学校供暖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主要为榆次区教育局指定的15所学校提供采暖所需的甲醇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以及锅炉设备的维护服务,具体学校清单见商务技术要求。
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承接甲醇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以及锅炉设备的维护服务,详见商务技术要求。
两个采暖期
甲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工业用甲醇》GB338-201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承志(第1包采购人代表),马颖雯,马晓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上限执行)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61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次区教育局
地 址:榆次区玉湖路49号
联系方式:0354-3806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体育西路691号(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54-2058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0354-2058505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doc293.9K

中小企业声明函166.3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榆次区未实现集中供热学校供暖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榆次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11:00

评审专家名单
郭承志(第1包采购人代表),马颖雯,马晓华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354-2058505

采购单位
榆次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榆次区玉湖路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4-3806723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体育西路691号(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4-2058505

榆次区未实现集中供热学校供暖运行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7022024CCS00092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榆次区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5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1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格式)33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8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榆次区未实现集中供热学校供暖运行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7022024CCS000922.项目名称:榆次区未实现集中供热学校供暖运行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3372944元/年5.最高限价:9.55元/㎡6.采购需求:6.1本次采购共1包6.2服务内容:本项目主要为榆次区教育局指定的15所学校提供采暖所需的甲醇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以及锅炉设备的维护服务,具体学校清单见商务技术要求。6.3服务要求: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承接甲醇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以及锅炉设备的维护服务,详见商务技术要求。6.4合同履约期限:两个采暖期6.5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的各所学校,所服务学校数量根据榆次区集中供热改造工作自然减少6.6服务标准:甲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工业用甲醇》GB338-2011)。具体磋商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甲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11-01至2024-11-07,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3.方式:在线获取4.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30(北京时间)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1.开启时间(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30(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磋商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体育西路691号(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榆次区教育局地址:晋中市榆次区玉湖路49号联系方式:0354-38067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体育西路691号(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354-20585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程女士电话:0354-2058505电子邮箱:rjtdzbdl@163.com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前附表名称编列内容项目名称榆次区未实现集中供热学校供暖运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榆次区教育局代理机构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重复享受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微型企业报价均扣除1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确定þ 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 由评审小组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采购人确定付款方式供暖运行服务费以学校为单位,根据采暖进度分期拨付。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甲醇);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合格供应商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磋商答疑会不召开踏勘现场自行安排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无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时起至公布成交人之时止。 成交人的磋商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之日止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33000元投标保证金须由单位基本账户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附于磋商响应文件中,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收款单位: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文苑街支行账 号:14050110135100000888行 号:105175015164注:请备注(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磋商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磋商响应文件份数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投标客户端在线提交,响应文件须加密后再上传,提交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磋商小组的组建人数:3人(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确定:自行抽取磋商结果公告磋商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电子招标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供应商准时参加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供应商须知1、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榆次区未实现集中供热学校供暖运行服务采购项目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榆次区教育局。2.2务wuolengyun840134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采购代理机构”指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国家相关部门所核发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3.4.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4.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3.4.3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3.4.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供应商委托有关说明4.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4.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3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4.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5.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邀请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7.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补充文件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2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7.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5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7.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磋商答疑会。三、磋商响应文件8.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2)响应文件: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在线提交,响应文件须加密后再上传,提交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3)资格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和需要其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9.2磋商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资格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特定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商务及技术文件*磋商函(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基本情况(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近三年内同类行业经验(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3)报价文件报价一览表(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如有)9.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从“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的“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2)响应文件中的证书证件等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3)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均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应使用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或人员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4)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9.4投标保证金9.4.1投标保证金金额:33000元投标保证金须由单位基本账户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附于磋商响应文件中,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收款单位: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文苑街支行账号:14050110135100000888行号:105175015164注:请备注(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9.4.2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9.4.3在磋商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供应商持保证金电汇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手续。9.4.4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交回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9.4.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协议恶意串通的;(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的。9.5磋商报价9.5.1磋商报价应当包括磋商响应文件中列出的或隐含的为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所需的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视为供应商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附加费用。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9.5.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质量要求等。供应商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货物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9.5.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一览表等。9.5.4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9.5.5报价一览表是为了便于采购人磋商,如有报价明细表,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9.5.6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因素,并自行考虑优惠幅度进行报价并承担后果。10.报价内容填写说明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磋商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10.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合理解释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10.3磋商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其中*号条款为强制要求,如不满足,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10.4报价一览表内容为报价仪式上所用,必须按统一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5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时起至公布成交人之时止。成交人的磋商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之日止。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12.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及其他规定12.1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2.2响应文件采用单位和个人CA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2.3纸质响应文件的封皮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封皮下方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封皮格式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2.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磋商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如有偏离,请在“偏离情况”中标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响应文件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按山西政府采购网的要求进行加密。14.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回执,提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回执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15.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提交。多次上传的加密的响应文件,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五、磋商程序16.组织开标程序16.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参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16.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16.3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网要求在有效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17.组建磋商小组17.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7.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并独立开展磋商工作。17.3磋商小组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组织磋商程序18.1采购代理价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按规定统一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18.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18.3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18.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18.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8.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做好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评审资料进行签字确认。18.7磋商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19.磋商响应文件审查19.1资格性审查开标后,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情况;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逐一审核,经审核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具体审核内容见《评审办法前附表》。19.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须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具体审核内容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0.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0.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0.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事项,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磋商小组做出书面答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20.4磋商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0.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1.磋商21.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21.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21.3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方式进行。21.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21.5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解密文件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21.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采购需求说明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21.7磋商原则(1)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3)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2.最终报价22.1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开启最终报价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22.2各供应商最终报价须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且作为不变的最终报价。21.3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2.4磋商报价的修正: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将被拒绝。22.5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22.5.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22.5.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22.5.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22.5.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金额;22.5.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23.评审23.1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3.2综合评审因素包括:磋商报价、行业经验、运输车辆及人员、产品性能、项目实施方案、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保障措施、2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除约定的共同认定内容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4评审事项处理原则23.4.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3.4.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22.4.1规定处理。23.4.3磋商小组有权判定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是否属于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23.4.4有效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评审依据,亦不作为不中标的评审依据。23.5响应文件无效情形23.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3.5.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23.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3.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3.5.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23.5.6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23.5.7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23.6评审细节评审办法前附表资格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性审查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进行查询资格性审查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资格性审查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性审查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性审查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性审查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性审查7投标保证金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①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②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格性审查8特定资格要求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资格性审查9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性审查1磋商有效期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见“磋商函”(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性审查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性审查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性审查4服务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5报价是否唯一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6合同履约期限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扫描件清晰、真实、有效。评分标准及办法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做为评标基准,其分值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10分。0-102商务资信行业经验每提供一个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型行业经验得2分,最高10分。注: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内容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日期页。0-102技术运输车辆及人员1.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计2分;2.供应商至少配备3组运输人员,包含司机和押运员,计3分,每多配备一组人员计1分,本项满分5分。(须具备危化品司机上岗证及押运员证,提供提供人员社保花名或用人合同)3.供应商至少提供配送车辆3辆的,计3分,每多提供一辆计1分,本项满分5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及其它证明材料)0-122技术产品性能供应商提供的甲醇燃料技术参数符合采购需求全部技术指标的得基础分10分;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有五项及以上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 0-102技术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本项目采购燃料的特殊性,拟定的供货方案包括接卸计划、配送时间、配送车辆、配送线路、配送人员、安全注意事项等。②制定甲醇燃料使用及存放方案,包含使用要求、存放条件、存放设施、防火防爆安全注意事项等。③根据本项目制定锅炉等设备日常维护管理方案,包含设备定期巡检、故障处理、零部件更换等。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定培训方案。⑤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定安全、环保、节能管理方案。⑥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拟定应急预案,包含突发状况应急保障、配送应急保障等。1.方案内容与本项目的实际切合度高、可行性强,能够较好完成供货任务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0分;2.方案内容与本项目的实际切合度较高、可行性较强,能够完成供货任务的,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25分;3.方案内容与本项目的实际切合度一般、可行性一般,基本能够完成供货任务的,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20分;4.方案内容与本项目的实际切合度较差、可行性较差,不能够完成供货任务的,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15分;5.未提供不得分。0-302技术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保障措施完善,合理可行得10分; 2.保障措施较完善,较合理可行得8分; 3.保障措施不太完善,可行性不太合理得6分;4.保障措施较差,不合理,不具备可行性得4;5.未提供不得分。0-102技术管理制度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危化品运输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1.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可行得10分; 2.管理制度较完善,较合理可行得8分; 3.管理制度不太完善,可行性不太合理得6分;4.管理制度较差,不合理,不具备可行性得4;5.未提供不得分。0-102技术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完善程度进行评审:1.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完善,服务响应速度快,退换货措施及承诺完善,提供准确的售后服务人员和联系方式得8分;2.售后服务保障体系较好,服务响应速度较快,退换货措施及承诺较完善,未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和联系方式得6分;3.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基本符合采购要求,服务响应速度较差或一般,退换货措施及承诺不完善得4分;4.未提供不得分。0-823.7分值计算及排序:(1)由磋商小组独立地根据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供应商独立打分。(2)汇总计算,确定最后综合得分。(3)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单位。23.8政府采购政策:(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晋财购〔2022〕6号文件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4%,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①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4.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单位。25.评审报告25.1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签字确认,各成员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25.2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6.采购项目的终止或取消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7.磋商过程保密27.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7.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成交人公示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公告。29.成交通知书29.1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线下发出《成交通知书》。2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3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0.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1.成交服务费31.1本次磋商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上限执行)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执行,若成交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31.2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与投标保证金不得互抵。六、授予合同32.签订合同32.1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商谈签订合同。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补充和依据。32.2如果成交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2.3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改变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七、保密和披露33.保密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4.披露3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磋商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验收35.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磋商的程序组织,验收由采购人负责。35.2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或委托相关质量检验机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书(加盖公章)。九、询问和质疑36.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6.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6.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6.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6.4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磋商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6.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6.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6.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6.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6.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6.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6.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磋商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十一、投标无效38.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38.1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8.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章的;38.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8.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8.5法律、法规和磋商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8.6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榆次区未实现集中供热学校供暖运行服务采购项目2、预算金额:3372944元/年3、最高限价:9.55元/㎡4、服务内容:本项目主要为榆次区教育局指定的15所学校提供采暖所需的甲醇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以及锅炉设备的维护服务。5、合同履约期限:两个采暖期6、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的各所学校,所服务学校数量根据榆次区集中供热改造工作自然减少7、服务标准:甲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工业用甲醇》GB338-2011)。二、15所甲醇供热学校名单以下数据为参考数据,实际开展学校供暖运行服务后,各学校与成交供应商共同确认实际采暖面积后,依实结算。序号学 校建筑面积(㎡)层高系数采暖面积(㎡)1北田中心小学大伽南分校11071.31439.12庄子中心小学紫坑分校14031.31823.93长凝中心小学东长凝分校60851.37910.54长凝中心小学东长凝幼儿园41291.35367.75长凝中心小学西长凝分校31801.341346东赵中心小学东赵幼儿园6481.3842.47东赵中心小学李墕分校42561.35532.88东赵中心小学苏家庄分校7551.3981.59东赵中心小学东赵分校49861.36481.810什贴中心小学什贴分校36501.3474511什贴中心小学什贴幼儿园30351.33945.512什贴中心小学源高分校45301.3588913什贴中学4200.31.35460.3914东赵中学7872.31.310233.9915长凝中学45001.35850合 计 54336.670637.58三、甲醇燃料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甲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工业用甲醇》GB338-2011)。2、甲醇燃料技术参数要求序号项 目质量指标1外观清澈透明液体,无机械杂质2甲醇含量/%(体积分数)不小于963低位发热量/(MJ/kg)不小于204氯含量(质量分数)/%不大于 0.0015硫含量(mg/kg)不大于106灰分(质量分数)/%不大于0.017铜片腐蚀(50℃,3h)/级不大于18水分(质量分数) /%不大于 0.39机械杂质无3、甲醇燃料的封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保质期或生产日期等与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示。4、为确保甲醇燃料质量,供应商需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定期做好抽检工作,如发现供货燃料质量标准不达标,采购单位有权给予处罚。四、服务要求1、供应商具备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甲醇)、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2、供应商配备运输车辆及配送人员,配送人员须具备危化品司机上岗证及押运员证。3、学校应使用甲醇专用锅炉及具有符合相关安全规范的甲醇贮存罐,成交供应商负责对相关甲醇锅炉设备进行运行安全检查,以确保合作期间设备运行正常。如有附属设备需更换,设备费用由学校承担,人工费用由供应商负责。4、成交供应商须确保甲醇燃料配送过程及存储过程的安全,并配备专人全程跟踪服务,如在运输或存储过程中发生异常或危险情况,所有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如甲醇燃料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的,由供应商负责调换,并承担换货而产生的一切费用。5、成交供应商接到学校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配送燃料至学校指定地点,不得影响学校采暖设备正常运行。如有延误五次以上,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中标人总货款的5%。6、采暖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供暖设备及管道的维护与保养,如其它单位提供设备发生故障,维修更换零部件费用由学校承担,人工费用由供应商负责。7、供应数量及运输方式:采暖期间,学校应提前一天通知成交供应商所需燃料数量,由成交供应商免费负责燃料运输,运输途中的一切事宜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甲醇送到指定地点后,由双方人员签字确认。8、采暖期间,为降低燃料消耗成本费用,在保证供热时长和供热效果的前提下,学校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变更成交供应商设定的锅炉运行程序;如有必要,成交供应商和学校协调,由成交供应商变更运行程序后,方可运行。9、成交供应商协助学校把燃料消耗成本费用控制在最低,并且保证正常上课期间教室温度达到政府要求(室内温度18℃±2℃),学校供热面积的确定需参照《晋中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做到有理可据,科学合理,在保证不低于规定供暖温度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采购单位对供热实际情况进行监督记录,如供热温度达不到标准,采购单位有权给予处罚。10、为确保供暖期工作正常开展,如遇到若燃料供应及使用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发出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处理。11、在供热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做好工作人员上岗安全培训工作及日常工作检查监督工作,同时须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工作安全及供暖保障。12、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单位及实际供热学校应积极配合,具体工作安排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13、成交供应商负责2个供暖期间采购单位指定学校的供暖设备、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1)在取暖前提前对相关供暖设备进行调试、检修,确保在供暖期间设备无异常、安全运行。(2)供暖期间安排专人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巡检工作,在设备出现异常时应积极采取措施,第一时间进行维修,保证供暖、供气正常。(3)供暖期间安排专业人员对锅炉房进行管理,定期对锅炉、管道等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供指导培训工作。(4)供暖完成后配合做好相关设备的清理工作。五、培训要求合作前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学校锅炉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便于合作期间,锅炉操作人员应严格操作规程,熟练操作,并遵守甲醇锅炉各项安全操作规范。六、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格式)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商定XXX项目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委托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组织了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条款1、服务名称:2、服务内容:3、服务地点:4、服务要求:5、合同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价格条款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本合同总价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物料、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但因此而增加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成交金额的10%。第三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服务费用:(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方签署确认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3)其他材料。3、款项支付: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乙方履约进度将服务费支付至与乙方共同确认的收款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第四条服务考核验收1、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3、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4、如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双方分阶段签署《验收报告》。5、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第五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须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考核标准:第六条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负责为乙方提供工作场地,提供服务必需用品,与乙方负责人保持沟通,协助乙方解决工作现场遇到的特殊问题。(2)组织服务考核验收,并及时为乙方办理付款手续。(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乙方责任(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响应文件最终承诺服务,符合行业标准。(2)保证服务的质量标准,严格依据磋商文件及合同相关承诺等执行。(3)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4)服务期内保证人员安全,如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经考核后不达服务标准的,甲方扣除当月服务费的0.5%-1%。3、乙方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4、如乙方所提供服务不达标准,被有关社会职能部门处罚的,该罚款由乙方承担。5、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中一方要求中止或变更合同,需书面(公函、传真)通知对方,对方接通知后应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对方是否同意,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如同意,双方应共同协商因此而产生的有关价格等问题;如不同意,提出方应向对方赔偿因上述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办理。第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第十条合同生效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确认并加盖骑缝章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管理部门存档各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二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磋商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收款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名称: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须知条款规定的内容填写和提交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为无效报价,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否则为无效报价,后果由供应商承担。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为无效报价,后果由供应商承担。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否则为无效报价,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封皮(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日期:年月日目录资格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保证金特定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商务及技术文件磋商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基本情况同类行业经验运输车辆及人员产品性能项目实施方案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保障措施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报价文件报价一览表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资料(如有)资格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单位全称并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单位全称并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单位全称并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单位全称并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意竞争性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单位全称并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保证金(格式)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次磋商活动中,我公司愿提供投标保证金并做出以下承诺:1、保证金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2、在投标有效期内,我公司做出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a.供应商在开标后撤销投标;b.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未能按成交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单位全称并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特定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我公司(请填写:属于、不属于)监狱企业,我公司参加(采购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商务及技术文件磋商函(格式)山西瑞健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关于(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的(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已认真研究,决定响应如下:1.我们愿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方承诺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时起至公布成交人之时止。如我方成交,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之日止。4.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将同意贵方没收我方投标保证金。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否则,贵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6.签订合同后,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提供相关服务。供应商(单位全称并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格式)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采购人名称及采购项目)采购事宜。签署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单位全称并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此次磋商有效期截止日止。被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声明。授权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供应商(单位全称并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基本情况(格式)1、名称及其它情况(1)供应商名称:(2)地址:电话:(3)成立和注册日期:(4)公司性质:(5)职工总人数:(6)管理人员人数:2、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单位全称并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近三年内同类行业经验(格式)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简要描述项目金额项目合同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单位全称并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人员配备(格式)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12345…注:如本表不能满足需求,供应商可自行设计表格,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供应商(单位全称并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偏离表(格式)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商务技术中“甲醇燃料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内容偏离情况1说明:(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项目情况自行增减横向单元格,纵向单元格不得增减内容。(2)如有偏离,请在偏离情况一栏中标明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供应商(单位全称并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报价文件报价一览表(格式)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金额金额大写:每平米 ¥: 元/㎡每年 ¥: 元/年合同履约期限备注注:1、每年采暖期为5个月,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2、本项目为统采分签项目,榆次区教育局为牵头单位,所以采购平台的预算金额为1元,各报价单位按磋商文件要求报价。3、如果供应商认为有应当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内容,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并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榆次区教育局(单位名称)的榆次区未实现集中供热学校供暖运行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榆次区未实现集中供热学校供暖运行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晋中创越新型燃料销售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300.41万元,资产总额为3103.3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晋中创越新型燃料销售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11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晋中创越新型燃料销售有限公司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我公司不属于(请填写:属于、不属于)监狱企业,我公司参加榆次区教育局(采购单位)的榆次区未实现集中供热学校供暖运行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7022024CCS00092)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企业名称(盖章):晋中创越新型燃料销售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暖运行服务 甲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