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湘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



湘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关于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611101000016531740)采购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湘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关于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611101000016531740
项目联系人:文晨光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计划信息: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430399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湘潭市本级
报价起止时间:-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湘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人民大厦2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博:13037328560
采购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B1505254U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950001
三、成交信息
成交日期:2024年11月12日
总成交金额(元):9900(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1
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湖南省湘潭市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德国工业园林华路1号湖南奥托斯创业园园区联合办公中心二楼西头
9900.0

四、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五、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成交金额(元)
报价明细

1
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代理)

1
9900.0
9900.0
报价明细:代理协议.pdf需求响应:完全响应

2
【运费】

1

0.0

六、保证金金额、收款银行、用户名及卡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人(简称甲方):湘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受托人(简称乙方):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委托乙方实施政府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并在受托范围内依法实施采购。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项目情况(一)项目名称:湘潭市公车服务平台委托服务采购项目(二)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4]0170号(三)采购项目编号:12Y-zC-24014(XT)(四)预算金额:1300000元(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事项(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聘请或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收取、管理并及时退还保证金。(六)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七)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八)从供应商库中抽取供应商。(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十)制作、发布成交信息公告。(十一)发送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十二)组织评审专家复核。(十三)组织质疑复核,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四)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8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五)制作、发布终止采购活动的公告。(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甲方可以就上述事项全部委托给乙方,也可以将部分事项委托给乙方。甲方对委托给乙方的事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认采购文件、推荐供应商、确认评审报告、确认成交供应商等采购人的法定职责以及评审专家的法定职责不得委托给乙方。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指定项目联系负责人,代表甲方在处理委托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购时,应向乙方提交下列资料1、财政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2、政府采购项目需求;3、办理委托采购事项所需要的其他资料。(三)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产品品牌、型号,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四)甲方配合乙方做好采购文件的编制、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五)甲方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及有关澄清、修改内容予以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六)甲方配合乙方组建评审委员会,指派本单位人员抽取评审专家,监督采购过程。合同(七)甲方委派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依法参与评审活动,不得非法干预、影响0评标过程和结果。(八)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商业秘密。(九)甲方全面负责供应商的质疑答复,委托乙方质疑答复的应予以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事务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安排3名以上熟悉政府采购法规和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职人员代理本项目,并指定王洁、贺红亮、蒋拓豪为本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在授权范围办理委托采购事宜。(二)乙方依法组织实施受托项目的采购,及时向甲方通报进度,保证采购的顺利实施。(三)乙方在组织实施受托项目时,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29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乙方应提供完成采购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与技能为甲方提供完成采购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五)乙方应向甲方宣传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采购程序,落实采购政策。(六)乙方有权拒绝甲方项目中不合理的商务和技术条款,经甲方同意,可修正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内容。(七)乙方可以按照弥补编印成本的原则确定采购文件售价,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定价依据。(八)乙方有权按照有关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九)乙方不得与供应商不正当接触,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采购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托他人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五、有关约定事项(一)成交供应商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确定:1、甲方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2、甲方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二)乙方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收取代理服务费1、乙方在本协议委托事项完成后,按收取代理服务费;2、乙方完成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确认成交供应商后,甲方支付给乙方采购代理服务费990000元。(三)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劳务费报酬按湘财购[2017]9号文执行。(四)在采购活动中,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如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都应当回避。六、协议的变更和终止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签订补充协议。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七、争议处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按以下原则协商解决:(一)乙方违背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作如下处理,并及时向甲方所属财政部门报告:310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选择其它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2、保留对乙方的追湖权,如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甲方违背上述约定的,乙方有权作如下处理,并及时向甲方所属财政部门报告:1、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2、保留对甲方的追溯权。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甲方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协调解决,也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对委托采购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财政部门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八、代理协议有效期自本代理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火香事甲方(盖章):湘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乙方(盖章):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1号地址:湘潭市高新区德国工业园格林路1号湖南奥托斯科技产业园联合办公中心2楼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防发民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31-585277120731-58570002签约时间:2024年9月21日签约时间:2024年9月21日104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招标代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