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应急中标结果公示(香河县水务局2024)



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1310242400902301
二、项目名称: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廊坊市广阳区水利水电工程处
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甲2号
91131003109287949A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工期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工程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廊坊市广阳区水利水电工程处
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
60日历天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温华林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编号:冀213202139174
849708.5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良、李惟禹、殷志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5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香河县水务局本级
地址:廊坊市香河县
联系方式:0316-8311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越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紫金城商住楼1-1-601
联系方式:0316-5551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亮
电话:0316-5551589
十、附件

承诺函
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终版)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示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香河县水务局本级

行政区域
香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14:49

评审专家名单
张良、李惟禹、殷志亮(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84.97085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亮

项目联系电话
0316-5551589

采购单位
香河县水务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廊坊市香河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6-8311358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越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紫金城商住楼1-1-6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6-5551589

6、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香河县水务局(招标人名称):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的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我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廊坊市广阳区水利水电工程处(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11月11日1283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香河县水务局(招标人名称):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的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且无不良记录,正常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且无不良记录。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廊坊市广阳区水利水电工程处(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11月11日1284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1310242400902301采购人:香河县水务局采购代理单位:河北越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第五部分响应性文件组成部分及格式第六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七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八部分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并于2024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1310242400902301项目名称: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00000.00元最高限价:854708.58元采购需求:新建小型提水泵站7座,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方式: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全部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供应商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参加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磋商响应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磋商响应上传(电子)】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LFTF格式)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参加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磋商响应,并提交: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磋商响应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磋商响应上传(电子)】菜单”上传;注:电子磋商响应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tzgg/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4、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lf.html5、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香河县水务局地址:廊坊市香河县联系方式:殷志亮0316-83113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越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廊坊市广阳区紫金城商住楼1-1-601联系方式:王亮0316-55515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亮电话:0316-5551589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1项目编号Z13102424009023012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香河县3采购需求新建小型提水泵站7座,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工期60日历天7质量标准合格8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自拟);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8供应商资格条件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查询结果打印并留存。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10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LFTF格式)一份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13最高限价(拦标价)人民币:854708.58元,大写:捌拾伍万肆仟柒佰零捌元伍角捌分14供应商要求澄清的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15供应商确认收到澄清的时间澄清发布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即视为供应商已收到澄清。1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17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响应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18磋商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19评审方法标准综合评分法20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是21采购人单位名称:香河县水务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殷志亮0316-83113582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越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亮0316-555158923代理服务费依据市场价格,本项目采购代理费为8500.00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24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磋商文件凡是用“加粗”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磋商响应文件存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后,按废标处理。25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3.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26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26解释权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须知、磋商办法、磋商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二)磋商须知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对本磋商文件中所列服务内容有需求的香河县水务局。2.2“供应商”系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且通过资格审查进入招标程序的供应商。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河北越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合格的供应商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自拟);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七、磋商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6、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自拟);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后附);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注:以上资料投标文件中均须附原件或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招标文件提供相关格式的,投标人可选择直接编辑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也可选择编制完成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后扫描上传至招标文件指定位置,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附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致,(采购人):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二)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如采购人在本采购活动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采购各方损失,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第六部分合同主要条款(中小微企业预留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甲方:乙方:本合同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专项合同,乙方为(中、小、微)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共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三、合同总价款签约合同价为,元,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此价款包含工程施工事项内的一切费用。四、质量标准合格五、验收经甲方及相关验收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相关验收合格证明后,视为完成工程,但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整改到位,并重新组织验收。六、交付使用1、竣工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日完成所有工程事项,并达到验收要求。七、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八、工程责任期与保修乙方须提供1年的免费质保服务,如需维修或其他相关服务,在接到用户通知2小时内中标方(乙方)应提供有效反馈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不能影响正常秩序。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有效反馈并到达现场进行有效维修的,甲方或甲方授权方有权另行委托他方完成维修义务,并且乙方应承担未及时维修而发生的全部损失。因甲方或甲方授权方委托他方完成维修而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自预计支付给乙方的合同尾款中扣除。九、违约责任1、承包人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迟延完工2日以上(含2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2、本工程完成时间应安全文明施工,并应服从发包人的总体要求。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实际进度与发包人要求的进度不符,或者承包人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成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本合同因承包人原因而被解除的,承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等及甲方另行委托他方而在本合同总价款基础上支付的全部费用;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逾期完工处理。十、其他条款其他条款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十一、争议解决途径双方在执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直至全部质量保证期结束且乙方无未尽质量责任后自动失效。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地址:,地址: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第七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1、工程量清单(另附,自行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2、图纸(另附,自行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第八部分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香河县水务局(单位名称)的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廊坊市广阳区水利水电工程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5人,营业收入为14726万元,资产总额为17155万元,属于虫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廊坊市广阳区水利水电工程处日期:2024年11月11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286公示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1310242400902301公示内容:标段: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公示开始日期:2024年11月1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3日1.中标(成交)供应商(服务类项目)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招标范围工期项目经理执行证书信 息1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2024年香河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60日历天温华林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编号:冀 2132021391742.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排序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情况1廊坊市广阳区水利水电工程处响应3.1所有投标人商务标评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评委A评委B评委C1廊坊市广阳区水利水电工程处0002中景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003河北木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0004山西国炜建设有限公司0005秦皇岛新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0003.2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评委A评委B评委C1廊坊市广阳区水利水电工程处64.00 64.00 66.00 2中景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9.0061.00 59.003河北木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2.0047.0057.004山西国炜建设有限公司32.0042.0057.005秦皇岛新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27.0042.0059.003.3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报价得分总得分1廊坊市广阳区水利水电工程处27.8292.492中景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00 89.673河北木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7.7973.124山西国炜建设有限公司27.7471.415秦皇岛新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27.7870.454.采购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序号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1//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联系方式采购人:香河县水务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北越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廊坊市香河县地址:廊坊市广阳区紫金城商住楼1-1-601联系人:殷志亮联系人:王亮电话:0316-8311358电话:0316-5551589电子邮箱:/电子邮箱:/7.其他公示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抗旱应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