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温高压冲洗车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虹口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上海市虹口区机动车辆清洗管理所、上海市虹口区渣土管理所)2024)
招标人:上海市虹口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上海璠润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开标时间:2024-11-11 10:00:00
一、项目编号:FRHKQ2024-036
二、项目名称:高温高压冲洗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高温高压冲洗车采购项目
992000元
上海卡赫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中民路585号2幢565室
94.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交付日期
质保期
数量
品牌
1
高温高压冲洗车采购项目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纯电动底盘车架质保1年,新能源动力电池质保期5年,驱动电机和驱动电机控制器质保期5年。
两辆
启敬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伊广德、施一敏、张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中的相关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88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卡赫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最高为本项目的第一成交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虹口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虹口区沙经路94号
联系方式: 65463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璠润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虹口区溧阳路1111号8B1室
联系方式:52581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老师
电 话:52581855
【定稿】FRHKQ2024-036,高温高压冲洗车采购项目.docx
卡赫尔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项目编号:FRHKQ2024-036高温高压冲洗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虹口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代理机构:上海璠润招标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3第二章响应方须知6第三章磋商办法及评审标准16第四章采购需求18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指引2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7第一章采购邀请受上海市虹口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委托,现对高温高压冲洗车采购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项目编号:FRHKQ2024-036二、采购内容及数量: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上海市虹口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采购高温高压冲洗车两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算金额:995,000.00元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获取时间:2024-11-4至2024-11-8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至虹口区溧阳路1111号永融企业中心8B1室(上海璠润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参加采购活动。3、获取资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4、工本费:500元。五、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19,500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溧阳路支行收款户名:上海璠润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收款账号:442981039635退还: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响应单位根据递交的“磋商保证金承诺书”依次退还到递交保证金的原账户。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单位应于2024-11-1110:00时前半小时内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虹口区溧阳路1111号永融企业中心8B1室(上海璠润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七、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拟定2024-11-1110:00。2.磋商地点:虹口区溧阳路1111号永融企业中心8B1室(上海璠润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备注:响应单位须派全权代表参加(全权代表应当是响应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虹口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代理单位:上海璠润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沙泾路94号地 址:虹口区溧阳路1111号永融企业中心8B1室联系人:周老师联系人:丁老师电 话:65463690电 话:52581855传 真:65463690传 真:52581859第二章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 及 要 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第一章 采购邀请”。2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3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小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分优惠政策。本项目行业划分为:工业。4答疑与澄清:响应单位如认为磋商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于磋商响应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单位提出。5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6转包与分包:不允许转包与分包。7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8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9演示时间: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10磋商保证金金额:19,500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溧阳路支行收款户名:上海璠润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收款账号:442 981 039 635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退还: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响应单位根据递交的“磋商保证金承诺书”依次退还到递交保证金的原账户。1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份组成(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有签字、公章的PDF格式形式)。12磋商结果公示:磋商结果经采购单位确认后,上海璠润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最终确认的服务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13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14磋商文件有效期为90天。15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中的相关规定收取。为成交金额的1.5%,按前述收费标准计算后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支付时间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十(10)天内。16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璠润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一、总则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单位、代理单位通过组建磋商评审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单位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最终服务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文件中采购的项目。(二)定义1、“代理单位”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上海璠润招标服务有限公司。2、“响应单位”系指向代理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3、“采购单位”系指委托代理单位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4、“产品”系指响应单位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响应单位按磋商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响应单位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三)响应单位的确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得知项目采购公告,并根据采购公告的要求通过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四)响应单位委托有关说明1、全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部分)。2、响应单位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负责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其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采购活动。4、响应单位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五)磋商活动费用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响应单位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六)质疑响应单位认为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单位提出质疑。(七)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响应单位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响应单位应当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单位提出。代理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2、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其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八)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二、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资信及商务文件A、资信文件:(1)提供磋商响应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磋商响应方信用查询网页截图;(5)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响应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B、商务文件:(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5)响应单位情况介绍(响应单位履约能力及相关信誉等);(6)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响应单位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7)响应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注:磋商响应声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必须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2、技术文件(1)设备配置清单(若有,格式见附件);(2)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配置要求:项目团队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提供驻场技术人员等;(5)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6)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7)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8)响应单位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响应单位与代理单位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响应报价1、响应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2、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最终确认的服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响应单位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响应单位的责任。2、响应单位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副本规定的份数分别编制并按A4纸规格单独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响应方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4、响应文件须由响应单位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响应单位应写全称。5、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单位负责。6、电子响应文件以U盘或光盘等形式进行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须为PDF格式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如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六)响应文件的包装响应单位应按资质及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形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装后,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地址、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响应时启封”字样,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七)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响应。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全权代表未到磋商现场参与磋商活动的;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响应文件;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4、响应单位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5、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6、项目以赠送方式磋商响应的;7、响应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未装订或活页装订、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9、未成功办理响应单位报名手续的、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10、磋商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11、最终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12、与磋商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响应文件;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三、组织磋商活动程序(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代理单位按相关要求,从代理单位组建的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二)响应文件递交程序代理单位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响应文件递交签收,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响应文件的递交工作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携带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逾期未递交响应文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将不进入后续的磋商评审环节,其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三)磋商评审程序代理单位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磋商评审活动,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3、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磋商小组对磋商项目应确定磋商方法和轮次,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有关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对拟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代理单位可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磋商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专家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磋商专家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7、磋商结束后,代理单位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磋商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磋商小组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四)磋商小组磋商程序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讨论确定磋商方法和磋商轮次,按标项与各响应单位就项目技术需求、服务、价格构成、供货、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签到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响应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5、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磋商小组组长提出。经磋商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或说明。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响应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7、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磋商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8、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采购人、经其书面授权的采购人代表或经其书面授权的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对供应商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依法产生合格的最终服务供应商。9、起草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五)磋商原则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响应单位接触。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磋商工作、封存磋商资料,并告知供应商重新磋商的时间和地点。3、磋商小组专家对有关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磋商专家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磋商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磋商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磋商专家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磋商结果。四、确定最终服务供应商的原则1、采购结果由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单位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方可到代理单位服务台领取《成交通知书》。五、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磋商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六、代理服务费代理单位向最终服务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成交单位)支付,支付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公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做基准,按前述收费标准计算后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最终服务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支票形式或现金形式支付。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溧阳路支行收款户名:上海璠润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收款账号:442981039635七、政策法规(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2)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5)对于列入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产品,应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相关标准规范执行;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上述品目清单以最新公布内容为准,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若属于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报价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磋商小组须推荐符合强制节能要求产品的报价人为成交人,若报价人未提供相关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则作无效标处理。第三章磋商办法及评审标准一、总则本次评审总分为100分。合格响应方的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推荐候选资格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分值的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人数响应单位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及其他分)三、评审内容及标准序号项目评分办法1报价得分30分响应总价不得超过总预算及各包件预算金额,否则视为超出采购人的支付能力,视为废标。经评审后的商务报价(总报价)为各响应单位的评审价,以响应单位最低有效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单位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30%×1002经验业绩0-2分根据近三年(2021.1.1 至今)同类项目经验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每提供 1个得 1 分;最高得 2分)。注:需提供投标人相关业绩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否则将不予认可。3产品质量保障0-2分投标人提供所投车辆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的得2分。若投标人为最终制造商的无需提供相应证明4质保期0-4分(1)纯电动底盘车架质保 3 年得 2分;(2)新能源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驱动电机控制器质保期8年得2分。注: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不得分。5技术参数0-30分(1)完全满足的得30分; (2)非“▲”每一项负偏离扣 1分,扣完为止。 (3)“▲”每一项负偏离扣 3分,扣完为止。注:根据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官方参数截图等证明材料。6技术性能0-17分(1)完全满足的得15分; (2)非“▲”每一项负偏离扣 1分,扣完为止。 (3)“▲”每一项负偏离扣 3分,扣完为止。注:根据主要性能要求提供图片、证明材料或承诺函。7培训方案0-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1、具有培训时间计划、培训内容设计安排、培训人员安排、培训内容重点难点及培训结果保障措施的,得 2分;2、承诺培训时间不少于8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0分钟,得1分;3、提供培训专业人员证明,提供1名得1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上述序号 1 方案内容齐全,描述细致且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每一项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与本项目无关的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8售后服务0-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进行评审:1、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得0-2分;2、提供维护保养方案 0-2分;3、提供应急事故处理方案 0-2分;4、提供的质保期内质保方案 0-2 分;5、提供的质保期外质保方案 0-2 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上海市虹口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采购高温高压冲洗车两辆。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算金额:995,000.00元(超过该预算金额做无效响应处理)二、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1、清洗宽度≥1.4M2、系统水压≥15MPA3、▲热水输出温度≥80℃4、驱动电池:磷酸铁锂6、同步电机防护等级≥IP557、电池防护等级≥IP678、水管卷盘长度≥15M9、▲整车尺寸≥5200*1600*1900MM10、整备质量≥1900KG11、最大总质量≥2600KG12、载质量≥600KG13、轴距≥3000MM14、最小离地间隙≤170MM16、最大爬坡度≥29%17、▲需配置清洁作业时不同角度摄像头,在驾驶室内可以随时观察作业情况18、▲锅炉需要具备防干烧,过载保护、安全阀、火焰监测装置,从而保证燃烧器的高安全性19、▲电机控制器需要具备过压欠压、过流、过热保护功能20、▲作业显示屏幕需要触摸式液晶大屏幕设计、可视化显示、简单明了、易于操作。注:根据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官方参数截图等证明材料。三、技术性能要求1.2技术性能要求:1.2.1★提供整车公告号和底盘公告号。1.2.2动力电池符合GB/T31467.3-2015检验要求,防护等级达到IP67。1.2.3清水箱材质使用滚塑工艺,容量≥700L。▲1.2.4上装标配两套手持喷枪系统,包含2把手持喷枪,2个带自动回收功能的卷管器,高压管长度≥10米,可确保2人同时手持水枪冲洗作业。▲1.2.5手持喷枪枪柄具有保险开关,确保安全性,采用前推式扳机结构,利用冲洗后坐力保持零握持力。▲1.2.6加热器功率≥60KW,具有瞬时加热功能,在15秒内出水温度即可达到60℃,最高温度≥80℃。1.2.7标配伺服系统,可在枪杆上直接在50bar—150bar范围内调节冲洗压力,冲洗流量在100L/h-600L/h可调。1.2.8加热系统具有持续点火功能;通过持续点燃喷射燃油,避免喷油累积引起爆燃危险。1.2.9加热系统具有低水位和低油位切断安全功能设计。1.2.10加热系统标配排气温度监测功能;通过传感器灵敏精准测量排气温度,温度异常自动停止加热,避免安全隐患。1.2.11作业续航一箱水最小作业时间35分钟,锂电池容量≥46kwh,满电持续作业时间最长6小时。1.2.12中控液晶面板控制前喷架装置,通过触摸屏控制前喷、电喷和侧喷,面板可同步显示工作水压。注:根据主要性能要求提供图片、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四、项目实施要求1、投标人严格按照厂家承诺的保修政策提供保修服务,并在投标时详细说明保修政策。2、本项目的交货期为30天,本次采购的车辆没有特殊改装要求,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即可投入生产,提供的车辆出厂日期可以是距实际供货日六个月以内的全新车辆。3、成交人最终交付的车辆必须是经过检测没有任何技术缺陷的,应将相关文档资料和售后服务联系方式(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交招标人。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人。4、投标人在分项报价表中列出所有设备、所用附件规格型号及数量,安装调试费用、税金皆摊入设备报价,不得再单独列出。5、投标人在投标时针对各设备分别列出设备清单和报价。6、在投标文件中应注明易耗品的价格。招标人在保修期外维护如有更换要求,成交人不得高于此价格提供。7、验收:7.1成交产品由招标人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邀请具有CNAS、CMA资质的机动车(或汽车)检测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未通过验收的,验收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7.2验收时间:招标人收到成交产品的10个工作日内;7.3验收内容: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7.4验收标准:以成交单位投标文件所描述和承诺的技术和商务文件。8、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产品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书、机动车(或汽车)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技术资料)、其投标产品的国家工信部产品公告截屏等资料。9、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需提供制原厂授权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10、成交单位需提供车辆培训服务,培训时间不少于8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0分钟)。11、总价包括整车验车费送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相关伴随服务费用等,并直至项目交付并验收合格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2、质保期:纯电动底盘车架质保1年,新能源动力电池质保期不少于5年,驱动电机和驱动电机控制器质保期不少于5年。13、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时,①1小时响应,②接到故障电话2小时内到达现场,③故障响应时间1小时,④一般故障恢复时间3小时,⑤紧急故障恢复时间1小时;⑥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节假日照常上班;⑦如果8小时内不能修复,提供同等档次备用设备。14、车辆能上正式机动车牌照,上牌时享受获得新能源车购置税免征政策;且承诺如成交,所供应车辆将按采购方指令接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数据平台。15、近三年(2021.9.1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清单及证明文件(注:同类项目业绩指的是纯电动环卫车辆业绩)。五、投标要求1.结合本项目需求,提供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目标、时间计划、课程内容设计安排、投标人专业培训人员情况介绍、培训人员安排、培训内容重点难点及培训结果保障措施等内容;2.结合本项目需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1)响应时间:①30分钟响应,②1小时内到达现场,③一般故障4小时内恢复,④重大故障24小时内恢复,⑤如果24小时内不能修复,提供同等档次备用车辆;⑥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电话;⑦一年2次免费巡检服务;(承诺函或证明材料)2)提供针对车辆的维护保养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底盘,三电系统,刹车系统,轮胎,空调系统,车身漆面检查及维修,电路检查及更换等内容。3)提供的质保期内质保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维保费用情况,主要部件、易损件、零配件及重要消耗品的价格,零配件供应周期,备货储存,免人工费,免费上门巡检服务、紧急事件处置以及如何确保售后服务及时高效开展等内容。4)提供的质保期外质保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维保费用情况,主要部件、易损件、零配件及重要消耗品的价格,零配件供应周期,备货储存,免人工费,免费上门巡检服务紧急事件处置等内容。5)应急事故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如可能发生的应急事故情况分析,紧急安全保障措施、处置程序等内容。六、其他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995,000.00元,超过此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以上服务要求作为本项目基本要求,以上服务要求的未列项并不表示采购方以及采购单位放弃对此项服务指标的要求。2、响应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采购方的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经验能力,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的计划、方案、措施、标准、质量保证以及达到管理目标的具体内容,具有可操作性。3、响应单位应为本项目组配一支有能力的服务团队。服务管理人员须具有类似项目的工作、管理经验。4、响应单位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应急预案及相关保障措施、针对性方案等各项相关管理方案。5、成交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控制,针对招标项目,制定相应管理、工作流程、服务方案、人员培训、巡查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确保管理运作正常,良好有效无事故。如遇管理、巡查、责任不到位,发生各类事故,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6、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7、如成交单位实际提供服务与投标承诺不一致,服务承诺无法完成,服务被使用方有效投诉,经查实成交单位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记载和处理,同时保留向市、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通报的权利。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采购单位名称]乙方:[供应商名称]地址:[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采购人单位邮编]邮政编码:[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采购人单位传真]传真:[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供应商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和服务: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功能、制造商、产地、单价、数量、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合同价格、交货、服务地点2.1本合同价格为[合同总价]元整([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交货、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3若最终合同价格需要调整的,则以甲方签字的签收确认单上的数量、单价为准,但前述单价应包含税款、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等全部可能发生的费用。2.3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投标文件中标准、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其中最高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招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和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货物和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对其交付的货物和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和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包装要求5.1乙方所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6.验收6.1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6.2甲方可采取以下任一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甲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甲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6.1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6.3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6.4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项目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调试,直至项目完全符合验收标准。6.5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项目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6.6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货物和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7.保密7.1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其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晓的任何信息,否则乙方需承担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8.付款8.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8.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支付方式名称]9.伴随服务9.1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9.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0.质量保证10.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10.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13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10.3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1.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11.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11.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11.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11.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11.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11.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1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2.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12.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12.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2.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12.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项目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2.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12.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12.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3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13.补救措施和索赔13.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3.2在质量保证期或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根据货物和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4)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4.履约延误14.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14.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和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5.误期赔偿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必须出具书面说明阐述原因,甲方可酌情予以30个自然日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将处以惩罚性赔款,以每天0.1%合同总额进行赔偿;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超过60个自然日仍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项目,则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赠送予用户,乙方将退还甲方所有已经支付的款项,并另外支付合同金额10%的赔偿。16.不可抗力16.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6.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6.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7.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货物和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货物和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17.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7.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8.争端的解决18.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如调解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调解期间,除正在进行调解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8.2调解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9.违约终止合同19.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9.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20.破产终止合同20.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合同转让和分包21.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2.合同生效22.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2.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备案。23.合同附件23.1本合同附件包括:本合同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3.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3.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有利于甲方的文件为准。24.合同修改24.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补充条款(如有)[补充条款列表]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签订时间]日期:[签订时间]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正本或副本[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响应单位:地址:时间:1、资信及商务文件A、资信文件:(1)提供磋商响应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磋商响应方信用查询网页截图;(5)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响应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B、商务文件:(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5)响应单位情况介绍(响应单位履约能力及相关信誉等);(6)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响应单位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7)响应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注:磋商响应声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必须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附件2:声明书致:[采购组织机构](响应单位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为[项目编号])的磋商响应,为此,我方就本次磋商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正确和真实的。3、若成交,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5、响应文件自磋商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响应单位全称(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组织机构]我(姓名)系(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全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该项目的响应、磋商、评议、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加盖单位公章。全权代表签名:职务:全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职务:响应单位全称(公章):日期:附件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响应单位名称)符合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单位全称(公章):日期:附件5:资信及商务响应表响应单位全称(公章):项目编号: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响应单位的承诺或说明售后服务保障要求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质保期交货时间及地点付款条件……政策性加分条件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能力或业绩要求……全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6:报价一览表响应单位全称(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付日期质保期报价(总价、元) 响应单位全权代表签名:响应单位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服务费用明细表(自拟表式)响应单位全权代表签名:响应单位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服务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单位全称(公章):日期:附件10:响应单位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响应单位全称(公章):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验收报告备注须提响应单位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全权代表签名:时间:2、技术文件(1)设备配置清单(若有,格式见附件);(2)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配置要求:项目团队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提供驻场技术人员等;(5)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6)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7)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8)响应单位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附件11:设备配置清单响应单位全称(公章):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全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2:技术响应表响应单位全称(公章):项目编号: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注:响应单位应根据磋商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全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3: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响应单位全称(公章):项目编号: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响应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全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4: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响应单位全称(公章):项目编号:序号优惠内容适用机型单价比磋商报价优惠率(%)123456全权代表签名:日期:(以下附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提供即可,无需密封进响应文件)附件15:磋商保证金承诺书致:上海璠润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了贵方组织的项目(代理机构内部编号:)响应并递交了形式为______________的磋商保证金____________元,在此我方承诺如下:1、如果采购文件响应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成交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且我单位成交,我们将按规定在成交后一周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承诺,如我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贵方可从我单位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内扣除该笔款项。2、如果我单位未遵守采购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贵方可以没收我单位磋商保证金。3、如果采购文件响应单位须知前附表未规定由成交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我单位磋商保证金请按下表账户信息退还。收款户名(必填)响应单位地址开户银行(必填,精确到支行)开户银行联行号(12位)(必填)账号(必填,来款账号)联系人(必填)联系电话(必填)注:1、银行联行号是一个地区银行的唯一识别标志,它是由12位组成:3位银行代码+4位城市代码+4位银行编号+1位校验位。(如有疑问请电询来款银行客服)2、为保障资金安全,上述账户不能为私人账户,且该账户必须为打款账户。响应单位名称(盖章):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如因上述账户信息有误或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导致磋商保证金无法退还或丢失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行负责。2、此承诺书不允许装订入响应文件中,应按响应单位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放入开标一览表及磋商保证金单独封装的信封中。3、未提供此承诺书而导致退保延误的,其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上海卡赫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虹口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的(高温高压冲洗车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高温高压冲洗车),属于(工业制造)行业;制造商为(启航汽车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0人,营业收入为30243.4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2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11月11日第13页共36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温高压冲洗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