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候车厅采购安装中标结果公示(河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4)



河津市城市公交候车厅采购安装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08822024AGK00132
二、项目名称:河津市城市公交候车厅采购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竹之色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街道南内环街89号华润昆仑御9号楼3单元3502室
报价:6951286(元)
83.95

2
山西太钢福达发展有限公司
大同路152号
报价:2411180(元)
76.5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1
河津市城市公交候车厅采购安装项目一标段
河津市城市公交候车厅采购安装项目
竹之色
179
38834
5000mm长×1500mm宽×3000mm高

2
河津市城市公交候车厅采购安装项目二标段
河津市城市公交候车厅采购安装项目
太钢福达
62
38890
5000mm 长× 1500mm 宽× 3000mm 高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莉,马涛,茹红娟,张波,梁康虎(第1、2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招标代理费按发改委【2002】1980号、【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5133.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山西省河津市万春街融鑫大厦二层
联系方式:0359-6313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聚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学院南苑103北二排东一
联系方式:17536362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7536362263

附件信息:

河津市城市公交候车厅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10.17.doc479.4K

中小企业声明函251.9K

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1.3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河津市城市公交候车厅采购安装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河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15:07

评审专家名单
何莉,马涛,茹红娟,张波,梁康虎(第1、2包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936.2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7536362263

采购单位
河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山西省河津市万春街融鑫大厦二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9-6313598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聚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学院南苑103北二排东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536362263

河津市城市公交候车厅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1408822024AGK001321.1.1.11.1.1.2招标文件1.1.1.3山西聚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程序和要求七、签订合同八、保密和披露九、询问和质疑十、违约处罚十一、政策性因素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河津市城市公交候车厅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8822024AGK001322、项目名称:河津市城市公交候车厅采购安装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973.8432万元5、采购需求:共建设165处候车厅及站点,规划建设15米规格8处,10米规格60处,5米规格97处,其中一标段为新耿区(财评价:7233109元),共111处候车厅(5米一组,179个);二标段为龙门区(财评价:2505323元),共54处候车厅(5米一组,62个)。1)上述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并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质保期等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项目和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3)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0日历天4)质保期:两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3日00:00至2024年10月30日00:00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公开招标的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跳过此步骤;(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1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客户端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4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请投标人在招标开启解密后自行解密。2、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投标人入驻。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否则为无效质疑。4、监督部门:河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359-5061235。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址:山西省河津市万春街融鑫大厦二层联系方式:0359-63135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聚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学院南苑103北二排东一联系方式:0359-26188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753636226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电子响应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投标文件编制1.1投标人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投标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如需投标人到开启现场的,请投标人在招标开启现场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个人电脑(招标开启现场自行解密)。2.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2.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使用非本次招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不再接收纸质文件。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3.3在开标后根据备案情况邮寄(或送达)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到招标代理机构。1.1.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2.3“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投标人。2.4“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3.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授权委托5.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投标6.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7.采购进口产品7.1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7.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的。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8.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进行澄清和修改。9.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9.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9.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9.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三、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0.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1.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政采云平台上传一份(报价人应按照对应的操作手册制作并递交电子报价文件,同时要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和签章。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11.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商务部分:*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法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见‘投标文件格式’)(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果是须提供,否则不提供);节能、环保及其他政策要求(见‘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人企业简况(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2)技术部分:*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分项报价表(见‘投标文件格式’);*货物技术参数响应;*实施方案;*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服务团队;*服务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11.3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11.4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第一包70000元整;第二包25000元整。(2)该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转账),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亦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收款单位:山西聚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名称:山西聚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胜支行账号:101321010300000114890行号:402161011329注:采用非电汇形式缴纳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8:00前将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山西聚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sxjl2618866@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可简写)+包号+公司名称。(3)保证金缴纳方式: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项目名称(可简写)+包号。(4)保证金退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11.5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价格,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3)投标人要按服务内容填写价格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4)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5)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本项目设最终限价,最终限价=财政评审最高限价*(1-下浮系数),高于最终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下浮系数:政府采购项目(除医疗设备)、市政工程、水利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建工程、造林绿化工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公路工程为0.5%-3%,步长为:0.5%。下浮系数于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如投标人未到现场可由招标人代抽)和监督单位随机抽取后取平均值。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最终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代表的选取:按照递交投标文件顺序,不重复取前9家为代表,不足9家全部参与。随机抽取范围:按下浮系数范围抽取。12.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2.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12.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2.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2.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3.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4.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4.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4.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4.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4)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4.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14.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截止时间15.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6.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16.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7.串通投标行为17.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中标无效:(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五、开标18.开标18.1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规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也可通过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参加。18.2开标时,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由投标人解密情况进行唱标。18.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18.4投标单位在系统中自行查看报价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报价结果。18.5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启。18.7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范围为投标人须知*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法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所列内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抽取。19.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0.符合性审核20.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20.2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所提供服务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D、所提供的供货内容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E、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0.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0.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1.投标的澄清21.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21.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1.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21.4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规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23.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中标人。24.评标过程保密24.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5.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6.采购项目废标2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最终限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6.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签订合同27.中标通知27.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7.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4中标单位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7.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凭中标合同、厦约验收报告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分为银行见案即付保函和转帐汇款两种方式。履约保证金推行银行见索即付保函制度,银行保西由国有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政)直接出具。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见索即付保函方式提交的,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向项目发起方提交,保额为中标合同金额15%。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工程通过初验/后,14日内一次性返还。屐约保证金采用转帐汇款方式提交的,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中标合同金额10%从其基本账户向项目发起方缴纳,厦约保证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转帐汇款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通过后一次性退还开户名:河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工程履约保证金专户账号:10023666461001000100002行号:40318180001128.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根据招标代理费按发改委【2002】1980号、【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成交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9.签订合同29.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9.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9.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9.5违反29.1条、29.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八、保密和披露30.保密发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披露31.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1.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2.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2.1招标程序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2.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2.3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32.4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2.5投标人在线质疑提出,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政府采购平台自动登记收到质疑的时间,从次日计算答复期限。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线下收到的质疑会于当日上传至政府采购平台,投标人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在线质疑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32.6质疑书应当按财政部发布的质疑范本(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填写,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否则为无效质疑。3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4)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6)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8)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2.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32.9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十一、政策性因素33.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33.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规定,对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所列产品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3.2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33.3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33.4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且使用本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内容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规定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3.5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评审要求。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6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评审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投标文件初审(一)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 容标 准1投标函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1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保函或保证金的缴纳凭证,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二)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满足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齐全有效2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为无效投标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为无效投标4所提供的供货内容等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符合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所提供的供货内容等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符合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6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7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三)特别说明: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二、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最终报价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报价无效。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投标人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9、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评审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报价标的价格折扣。(4)参加企业为小微企业、且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三、无效投标的情形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每一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技术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分值时,按以下顺序排列:(1)选定技术质量最好的;(2)如技术质量相等时,选定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最好的;(3)如上述条件相同时,选定报价低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五、评标细则序号评标项目评标方法描述分值(一)商务部分(9分)1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供应商同类型项目业绩,每承担过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评审依据:合同(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盖章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6分2企业实力投标人如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有一项得1分,共3分,否则不得分。3分(二)技术部分(61分)1货物技术参数响应根据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参数指标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情况做出评价,具体如下:产品技术性能、参数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0分;技术参数中每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须提供能证明相关配置的有关文件和资料(提供证明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如相关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功能截图等)。20分2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方案(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工作方案内容、目的、范围、依据、方式、程序、工作规范、人员安排、完成时间、重难点控制及应对措施等)的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横向比价后打分,满分 15 分。 (1)实施方案内容分析细致全面、合理可行,逻辑性强、论述清晰、层次分明,得 15 分; (2)方案内容分析较全面、较合理可行,具有逻辑性、针对性,得 10 分; (3)实施方案内容分析不够细致全面、逻辑性较弱、针对性较弱,得 5 分。 (4)实施方案内容分析不全面、无逻辑、针对性差,得 1 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15分3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1)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细致、周密,具有可实施性,全面完整切合本项目实况得10分;(2)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具有可实施性,较为完整,具有针对性得 7分;(3)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不够完善或可操作性不足得 5分;未提供不得分。10分4服务团队根据供应商服务团队机构、职责分工、团队人员实力情况进行评审:(1)组织管理机构完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团队人员构成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符合项目特点的,得5分;(2)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合理,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性较好,相关经验较丰富,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3)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构成基本合理, 专业性和相关经验有欠缺,得1分。5分5服务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在采购人要求的合同履行期限内,横向对比各投标单位的时间进度,安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1)服务进度安排科学、合理,保证措施可行性强得 5 分;(2)服务进度安排较为合理,保证措施较有可行性得 3 分;(3)服务进度安排不合理,可行性差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5分6售后服务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措施、保修期外售后维护、维修承诺及收费标准、本地售后服务方案及其人员组成与经验、产品发生故障后的补救措施及响应时间长短等情况进行评审:(1)提供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方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6分;(2)提供了通用、简单的方案,符合采购需求,得4分;(3)方案可行,但内容不够完整,得2分。6分(三)价格分(30分)(招标小组共同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注: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给予其投标报价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内容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包项不进行价格扣除。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技术要求:第一标段共需采购侯车厅179个,其中公交站台60个,路两侧公交站台数量111处。标段规格尺寸5 米站台数量(处)10 米站台 数量(处)15 米站台 数量(处)5 米候车厅 数量(个)备注第一 标段5000mm长×1500mm宽×3000mm高4956617910米、15候车厅由 2个或3个5米规格候车厅拼接而成,拼接间隙近距需≧800mm1.候车厅顶棚上封板采用≧2.0mm弯弧镀锌钢板激光切割折弯焊接。2.候车厅顶棚框架采用≧50*100*2.5mm的镀锌方管。3.立柱采用≧100*150*4mm镀锌方管。立柱与顶棚连接件采用≧2.0mm钢板激光切割折弯焊接,需用≧M14高强螺丝连接。4.顶棚要求沿口包壳需用2.0mm镀锌板内嵌硅胶灯带。5.广告箱体采用≧1.2mm镀锌钢板,激光切割、折弯、焊接,成型,箱体边角焊接需采用满焊工艺。6.视窗门框采用≧1.2mm镀锌钢板激光切割折弯焊接成型。视窗采用≧6mm钢化玻璃,玻璃与门框固定采用户外优质玻璃密封胶,内部四周用玻璃卡扣固定,需配LED灯。7.凳子:长1500mm*450mm,需采用≧2.0mm锌钢板激光切割折弯焊接;骨架要求采用≧30*30*1.5mm镀锌方管焊接而成;需采用≧3.0mm钢板开孔可用膨胀螺栓固定。凳面需采用塑木材质。8.电子设备:需采用P10单红色LED滚动字屏。9.表面处理:高温静电喷涂;可以确保长时间不褪色、不生锈。10.售后服务求:质保期一年。第二标段共需采购侯车厅62个,其中公交站台28个,路两侧公交站台数量54处。标段规格尺寸5 米站台数量(处)10 米站台 数量(处)15 米站台 数量(处)5 米候车厅 数量(个)备注第二标 段5000mm 长×1500mm 宽×3000mm 高48426210米、15候车厅由2个或3个5米规格候车厅拼接而成,拼接间隙近距需≧800mm1.候车厅顶棚上封板采用≧2.0mm弯弧镀锌钢板激光切割折弯焊接。2.候车厅顶棚框架采用≧50*100*2.5mm的镀锌方管。3.立柱采用≧100*150*4mm镀锌方管。立柱与顶棚连接件采用≧2.0mm钢板激光切割折弯焊接,需用≧M14高强螺丝连接。4.顶棚要求沿口包壳需用2.0mm镀锌板内嵌硅胶灯带。5.广告箱体采用≧1.2mm镀锌钢板,激光切割、折弯、焊接,成型,箱体边角焊接需采用满焊工艺。6.视窗门框采用≧1.2mm镀锌钢板激光切割折弯焊接成型。视窗采用≧6mm钢化玻璃,玻璃与门框固定采用户外优质玻璃密封胶,内部四周用玻璃卡扣固定,需配LED灯。7.凳子:长1500mm*450mm,需采用≧2.0mm锌钢板激光切割折弯焊接;骨架要求采用≧30*30*1.5mm镀锌方管焊接而成;需采用≧3.0mm钢板开孔可用膨胀螺栓固定。凳面需采用塑木材质。8.电子设备:需采用P10单红色LED滚动字屏。9.表面处理:高温静电喷涂;可以确保长时间不褪色、不生锈。10.售后服务求:质保期一年。二、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河津市城市公交候车厅采购安装项目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0日历天3、质保期:两年4、质量标准:合格。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安装方式:落地式7、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款总额的40%。设备全部送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款总额的30%。项目结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清项目合同金额的剩余尾款。8、售后服务要求:采购人按中标价格和数量向中标供应商采购本项目货物后,若需增加采购相同品牌型号的货物,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相同的配置和不高于中标价格销售给采购人。投标人如获中标后必须在河津市范围内设有固定的维修服务机构,以满足用户单位要求,提供24小时的全方位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所供货物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本次采购的货物本身存在缺陷,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在质保期内,本次采购的货物出现故障的,中标供应商无偿为用户维修或更换相应货物,并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响应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息日顺延):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供应商在接报后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24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同档次的设备或更高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运行维护工作提供7*24小时对设备的运行维护以及设备厂家提供备品、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供应商可以将设备交给技术员搬回维护并承诺在48小时内预约送回:*故障情况在现场无法解决。*故障情况解决技术较复杂,所需的时间较长。中标人须为采购人进行相关操作系统及备份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直到货物达到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中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货物安装、使用、专用安装维修工具、日常维修工具和维护的技术文件,货物和附件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保修服务卡、使用说明(原版正本)、中文维护手册和相关资料。9、供货期间所有工作人员须接受采购方统一管理。10、验收要求: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痕、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规安全合法使用。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2)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3)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验收由中标供应商、采购人、相关领域专家和本项目服务对象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中标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相关条件及一切费用。技术资料交货时,中标供应商应同时交付产品使用手册、质量检验证书(合格证)等相关资料。验收后,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及其他参与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名确认。第五部分合同格式1.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þ分期付款:自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款总额的40%。设备全部送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款总额的30%。项目结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清项目合同金额的剩余尾款。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1.21.3.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4.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1.2规定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包号: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二〇二四年月日商务部分一、投标函(格式)山西聚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最终限价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山西聚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6八、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序号用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合同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123合计——--————--注:不填写此表或不提供相应资料,在评标时业绩分为0分。1.7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十、投标人企业简况(格式)1、名称及其它情况:(1)投标人名称:(2)地址:(3)成立和注册日期:(4)上级主管部门:(5)公司性质:(6)主要负责人:(7)职员人数:2、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日期: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的职务:电话号:传真号:公章:十一、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若有)(一)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产品金额(元)合计注: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二)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序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注册商标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产品金额(元)合计注: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果是)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中小企业可提供此函,此函将作为评标依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前采取中小企业自我声明的做法,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冒充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中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果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技术部分一、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价格单位:元)序号采购内容报价金额备注1大写:1小写: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3.0.0.13.0.0.2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二、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注:下表仅供参考,供应商可根据实际自拟格式)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价格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序号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合 计————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1、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3、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1.5条的要求报价;三、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                                          附件账户信息函山西聚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于年月日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的(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编号为,交付投标(报价)保证金元,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账号:行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投标(报价)人:(公章)年月日注:1、为了能及时退付报价保证金,请参加投标(谈判)的供应商认真填写此函。我公司将依据此信息退付投标(报价)保证金。如以上资料提供错误责任自负。2、在成交(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成交)的投标(报价)人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报价)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手续。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原件或电子件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报价)保证金的退还手续。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河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名称)的河津市城市公交候车厅采购安装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候车厅顶棚、候车厅顶棚框架、立柱、顶棚沿口包壳用2.0mm镀锌板内嵌硅胶灯带、广告箱体、视窗门框、电子设备(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工业);制造商为江苏德鑫公共设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为510万元,资产总额为127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凳子(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工业);制造商为山西恒鑫宇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8人,营业收入为2309.90万元,资产总额为3867.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LED全彩显示屏(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工业);制造商为山西合视达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319.45万元,资产总额为451.4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山西竹之色科技有限公司(签章)日期:2024年11月11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中小企业可提供此函,此函将作为评标依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前采取中小企业自我声明的做法,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冒充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中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河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的河津市城市公交候车厅采购安装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山西太钢福达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12日兄品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福企证字第1400-101-0303号企业名称山西大福达发展有16公司经营范围主营不洁垟址、年中一产五作店;全润法定代表人王海一338销售;不钢制二;专平用;邓装;吊具;棉;奇钢,庭林加工;料粉津,涂料的加工;梓40条地址址大原市大草平区大同非4是兼营发证机关:有效期限:3020年至2024年发证日期:200年2月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副本)号福企证字第1400-101-0303发证机关发证日期2020年2月20日(有效期限:2020年2月至2024年12月)年检记录企业名称山西太福达发展有限公司年度年检结论王海法定代表人地址大原市夫草平区大同路155是不端问洋楼管、节件山产及请您经营范围~产及部售;不话视制品主营保用品;邓装;早是,林;开钢座铜村加工;石料粉津;凃料的加工;林择加条兼营OST2014中国百强福利企业中国社会福利协会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交候车厅采购安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