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中标结果公示(曲沃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2024)



曲沃县2024-2027年度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10212024CCS00091
二、项目名称:曲沃县2024-2027年度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普标检测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市西青开发区赛达国际工业城B9栋东侧三层301-307
报价:484600(元)
83.3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曲沃县2024-2027年度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项目
曲沃县2024-2027年度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年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集才(第1包采购人代表),杨静,宁栋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269.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沃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地 址:曲沃县县委大院
联系方式:13994012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际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锦悦汇A座1514室
联系方式:0357-6765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女士
电 话:0357-6765565

附件信息:

曲沃县2024-2027年度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项目磋商文件.docx125.7K

中小企业声明函445.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曲沃县2024-2027年度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曲沃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08:27

评审专家名单
张集才(第1包采购人代表),杨静,宁栋琳

总中标金额
¥48.4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武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357-6765565

采购单位
曲沃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曲沃县县委大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94012738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中际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临汾市尧都区锦悦汇A座15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7-6765565

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项目编号:1410212024CCS00091项目名称:曲沃县2024-2027年度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项目采购人:曲沃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代理机构:山西中际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9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5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7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28第七部分合同原则37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41第一部分磋商公告曲沃县2024-2027年度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0212024CCS00091项目名称:曲沃县2024-2027年度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86000元最高限价:486000元采购需求: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一包,采购内容为:在曲沃县粮食主产区建立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2个,连续三年开展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对气象指标、作物田间生产指标、土壤指标等进行监测记录,每年对县域内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科学评估科学还田对农业生产和环境的影响,优化秸秆还田模式,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完成年度区秸秆还田监测总结报告。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有关商务、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电子采购文件1、电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官网政采云平台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临汾市尧都区锦悦汇A座1514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发布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注: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供应商关注。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曲沃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地址:曲沃县县委大院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39940127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中际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锦悦汇A座1514室联系方式:0357-67655653.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武女士电话:0357-6765565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3、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上传3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格式见第八部分)。2、响应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格式见第八部分);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见第八部分);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见第八部分);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格式见第八部分);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第八部分)8、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9、响应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1)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扫描件;(2)提供响应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0、中小企业声明函4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检查文件):1、报价一览表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3、 对技术、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商务技术文件(综合评分文件):1、商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部分)(1)…………2、主观评审部分(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部分)(1)…………以上资料按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顺序排列3、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1、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2、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装订为一册。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4800元(肆仟捌佰元整)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或保函形式交纳。开户名称:山西中际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601103010300000171485开户银行: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行号:402177000530注:响应文件中必须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复印件,开标前磋商保证金应转入采购代理机构的账户。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供应商的汇款将无法被及时确认。(代理公司财务联系电话:(0357-6765565)) 2、采用保函形式:保函应当是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含电子保函)、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者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出具的银行保函,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注:供应商须在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电子邮箱(sxzjh0001@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6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所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或服务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9、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价格折扣。8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9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0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草案。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采购代理机构。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软件正确读取数字证书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8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响应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4.竞争性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下载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有关通知并造成损失的,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6.3响应人如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根据本须知32.1和32.2规定的程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磋商供应商。所有已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在下载磋商文件处下载相关答复,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答复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9.1.1若单个序号的货物中包含多个产品的,可自行设计报价明细表,加盖电子签章后在系统内上传。9.1.2响应文件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提交。9.2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第一部分第六条规定执行。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序号4的要求及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若有的话)。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9.3纸质版响应文件制作要求(若有)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封面“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为宋体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宋体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宋体五号字体。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9.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响应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9.4.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响应保证金按下列方式退还:9.4.3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9.4.4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已经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9.4.5响应保证金将退还到原缴纳帐户。原缴纳帐户发生变更的,供应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银行缴纳回执单。9.4.6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响应保证金。9.5磋商报价9.5.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5.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5.3磋商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9.5.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9.5.5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5.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若有)13.1磋商供应商须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及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全称,注明“密封”字样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若有)14.1纸质响应文件须在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磋商供应商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磋商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若有:如无法及时对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将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书面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纸质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5.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6成立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6.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7.正常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启。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启。18.响应文件审查18.1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8.2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3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8.3.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8.3.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18.3.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8.3.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B、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以书面形式调整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磋商无效。18.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18.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6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9.磋商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2磋商小组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9.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4磋商供应商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和合同草案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5磋商供应商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和合同草案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书面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9.7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0.最后报价20.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政采云平台”中下达最后报价通知及最后报价截止时间,磋商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进行最后报价,点击【提交】完成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0.2磋商供应商应在自行准备的电脑终端设备上及时关注磋商小组下达的最后报价通知,不论何种原因,磋商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视为主动退出磋商。20.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需填写具体价格。20.4当所有供应商完成最后报价后,“政采云评标系统”将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一次性统一显示给磋商小组。21.综合评审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3.评审复核2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3.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磋商保密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5.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6.采购项目终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6.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六、签订合同27.成交通知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磋商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签订合同28.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服务费29.服务费成交人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服务费金额参考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具体标准如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八、保密和披露30.保密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披露31.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1.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2.询问32.1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32.2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询问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3.质疑33.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3.2质疑函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磋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33.3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由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33.4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3.5无效质疑情形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3.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3.7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第4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主要内容为在曲沃县粮食主产区建立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2个,连续三年开展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对气象指标、作物田间生产指标、土壤指标等进行监测记录,每年对县域内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科学评估科学还田对农业生产和环境的影响,优化秸秆还田模式,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完成年度区秸秆还田监测总结报告。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服务地点:曲沃县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三、技术、服务要求序号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1秸秆离田措施2个监测秸秆还田监测点,玉米和小麦种植前部分地块秸秆离田。2气象条件和耕作、栽培措施监测(1)气象条件和耕作:光照、气温、降水条件的记录监测;(2)耕作、栽培措施:整地、施肥、灌溉、病虫草害防治相关信息记录监测。3作物田间生产情况监测(1)田间情况:作物倒伏情况调查,病、虫、草害调查;(2)生产情况作物种类、品种、种植和收获日期,粮食产量,作物收获留茬高度、草谷比、秸秆理论产生量、秸秆可收集量、秸秆腐解率、秸秆碳和氮磷钾含量。4土壤状况监测基础地力监测:(1)功能参数指标:PH、有机质、全氮、全磷、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容重、土壤含水量、水稳性团聚体、土壤酶活性(脲酶、蔗糖酶、过氧化氢酶、磷酸酶)、土壤温度。(2)结构参数指标:耕层深度、犁底层厚度。4土壤状况监测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监测农田土壤主要温室气体(CO2、N2O)5报告方案编制方案编制、年度总结报告编制监测点个数为两个,点位编号202409、202410。曲沃县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要根据作物类型、耕地类型、耕作方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监测点位面积不小于10亩,作物及种植方式以小麦一玉米轮作、玉米连作等为主,秸秆还田技术类型包括:无秸秆还田、粉碎翻耕还田(30cm)还田量处理为无秸秆还田、半量还田、全量还田。数据调查记录:详实记录监测的原始数据,保证数据真实、科学有效,原始数据纸质调查记录表需妥善留存,原始数据及分析整理的数据一律采用Excel录入,文字材料一律采用Word录入。数据调查完成后要填写秸秆还田点位信息汇总表、监测指标调查表、监测总结报告。影像资料收集:要求采用数码照片全面记录监测任务实施的关键过程,如前期准备、耕地整地、还田作业、田间观测、收获测产等,照片须具备良好的清晰度、完整度和展示度,准确注释、图文对应,单张照片文件大小大于1MB,照片数码格式为JEPG格式。统一监测点位标牌:为提升监测工作的规范性,做好引领示范,请各监测点设立统一标牌。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2响应函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9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1、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 2、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或开户许可证扫描件。10落实采购政策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声明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一、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文件的报价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元为计算单位。2、磋商供应商参加多包报价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2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3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服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9、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磋商人所报价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磋商人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1、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成交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第一部分:商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共28分)1供应商业绩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承担过农作物监测或土壤监测或污染修复治理或耕地安全利用方面的相关业绩,每个5分,满分20分。须提供以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须完整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缺一项不得分。202服务能力(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得3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壤、环保、农业、生态、生物其中任意一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且主持过农产品监测或土壤监测或污染修复治理或耕地安全利用方面相关项目的得3分。中级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及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相关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3)技术负责人具有土壤、环保、农业、生态、生物其中任意一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的得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8第二部分:主观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共62分)1项目技术方案针对本项目特点与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服务内容及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具体的服务内容及实施方案,且内容符合实际情况、方案科学合理。(20分)①监测目标、监测点位、监测内容明确、总体监测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方案合理,得20分;②监测目标、监测点位、监测内容较完整,思路较清晰,方案较合理性,得16分;③监测目标、监测点位、监测内容基本完整,思路基本清晰,方案有一定合理性,得12分;④监测目标、监测点位、监测内容不够完整,方案合理性存在欠缺,得8分;⑤未提出具体目标、方案,得0分。202进度安排方案完善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得10分;方案较完善合理、较有针对性、有一定可操作性得8分;方案欠完善合理、分析完整度、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得6分;方案不够完善合理、针对性不足、可操作性弱得4分;本项内容未提供或严重欠缺不得分103满足本项目监测任务需求所配备的仪器设备情况对供应商拟提供监测工作需要设备物资,进行打分。配备情况数量充足得8分;拟投入的设备、工具配备情况数量少、仅能满足本项目正常需要而已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以上所有设备及其在实验室的使用照片以及购置设备的证明材料)84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做出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合理、针对性强,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10分;基本合理、针对性较强,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得6分;针对性一般,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105服务保障措施评价服务保障措施评价根据提供的服务保障措施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以及与本项目的关联程度四个要素进行综合评价。服务保障措施内容完整、成熟可行、科学合理、与本项目关联程度强的,得10分;服务保障措施内容完整、可行性较高、较科学合理、与本项目关联程度较强的,得6分;服务保障措施内容完整性或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06服务承诺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承诺、工作时间承诺、人员承诺、保密承诺等,每项承诺都能全面完整、科学合理性、切实可行,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4第三部分:价格评审评审项目评分标准报价(满分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中小企业(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监狱企业(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创新产品创新服务(1)供应商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第七部分合同原则(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合同版本和条款以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为准)甲方:乙方:根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地点: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二)服务要求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或采购人自行支付。(2)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3)结算方式:第5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6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第7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第8条履约验收第9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项%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当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第10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的损失有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11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合作期满且甲方支付完所有服务费用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清单中项所涉及到的设备、材料等所有内容均归甲方所有。2、合作期满后,如甲乙双方仍有合作意向,需另外签署新的服务合同,乙方只收取自有塔站站址资源挂载服务、系统维护及培训服务、备电服务三项服务费用,且服务费用不得高于本次合同单项报价的70%。3、2025年度若没有财政预算资金,合同提前终止。4、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第12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电子签章)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响应人代表证明2、响应函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9、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证明复印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2、响应函响应函(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招标、谈判、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后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招标、谈判、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后附: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招标、谈判、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的缴纳税收凭证(其中任意一个月、任意税种),具有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任意一项)的凭据。)。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后附: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的缴纳税收凭证扫描件(其中任意一个月、任意税种),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任意一项)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采购人: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提供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提供响应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8、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文件第二部分中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9、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扫描件;提供响应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响应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响应人响应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电子签章)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检查文件)目录1、报价一览表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技术、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人民币/元报价小写: 大写: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标准项目负责人备注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服务、服务地点、付款方式等内容)进行响应。3、对技术、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服务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商务技术文件(综合评分文件)目录1、商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部分)(1)…………2、主观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部分)(1)…………1、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1)综合评分相关资料和其它部分重复的,响应人必须在综合评分相关资料中再次提供,否则视为未提供;(2)供应商/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构成页签下,若某一节点无对应文档,则该节点无需上传内容,系统在该节点界面会显示空白,此为正常情况。1、商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部分)(1)…………2、主观评审部分(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部分)(1)…………以上资料按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顺序排列3、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曲沃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的曲沃县2024-2027年度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曲沃县2024-2027年度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普标检测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人,营业收入为1382万元,资产总额为1729.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普标检测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11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我单位不属于监狱企业单位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普标检测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11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我单位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单位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普标检测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11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备注:本公司无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说明:(1)响应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响应人响应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供应商:普标检测科技(天津)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