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 垃圾桶更换清洗、垃圾转运及垃圾中转站管理等中标结果公示(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940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2160000(元)
慈溪市浩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横河镇石堰村兴业路26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
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
本次横河镇环卫站石堰清洗中转站服务子陵村、乌玉桥村、石堰村、马堰村、秦堰村等五个行政村,实际放置垃圾桶800只,主要服务内容为垃圾桶更换清洗、垃圾转运及垃圾中转站管理等服务。
见采购文件
见采购文件
见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燕,高建益(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宋丽娟,王志平,刘勇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慈溪市浩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9.0
81.0
75.0
71.0
75.0
76.2
14.47
90.67
1
慈溪市新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5.0
55.0
49.0
41.0
53.0
50.6
14.5
65.1
1
宁波乐川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49.0
53.0
49.0
39.0
53.0
48.6
15.0
63.6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协商一致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慈溪市横河镇龙泉东路3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霞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8974876
质疑联系人:周宁
质疑联系方式:0574-58986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商务二路29号永利大厦8楼
传 真:0574-63837838
项目联系人(询问):侯维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837858
质疑联系人:徐烨
质疑联系方式:0574-6383783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慈溪市财政局
地 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1室
传 真:/
联系人 :赵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
附件信息:
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稿.doc438.4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222.2K
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稿.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940项目名称: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宁波市本级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4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330282202409007940)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11-1209:30:002024-11-12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慈溪市浩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慈溪市浩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慈溪市浩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慈溪市浩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160000(贰佰壹拾陆万元整)2慈溪市新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慈溪市新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慈溪市新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慈溪市新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155172(贰佰壹拾伍万伍仟壹佰柒拾贰元整)3宁波乐川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宁波乐川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宁波乐川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宁波乐川生活服务有限公司2083278(贰佰零捌万叁仟贰佰柒拾捌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33028220240900794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11-1209:30:00开标地点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慈溪市浩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符合2慈溪市新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符合3宁波乐川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330282202409007940)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11-1209:30:002024-11-12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序号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慈溪市浩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慈溪市浩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慈溪市浩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符合2慈溪市新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慈溪市新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慈溪市新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符合3宁波乐川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宁波乐川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宁波乐川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330282202409007940)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慈溪市浩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160000元(贰佰壹拾陆万元整)(评审价:1944000元(壹佰玖拾肆万肆仟元整))76.214.4790.671√2慈溪市新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155172元(贰佰壹拾伍万伍仟壹佰柒拾贰元整)(评审价:1939654.8元(壹佰玖拾叁万玖仟陆佰伍拾肆元捌角))50.614.5065.123宁波乐川生活服务有限公司2083278元(贰佰零捌万叁仟贰佰柒拾捌元整)(评审价:1874950.2元(壹佰捌拾柒万肆仟玖佰伍拾元贰角))48.615.0063.63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11月13日1/1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940采购人: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0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4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22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26第六章商务条款33第七章附件33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月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940项目名称: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300000最高限价(元):21697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横河镇环卫站石堰清洗中转站服务子陵村、乌玉桥村、石堰村、马堰村、秦堰村等五个行政村,实际放置垃圾桶800只,主要服务内容为垃圾桶更换清洗、垃圾转运及垃圾中转站管理等服务。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登记”。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4)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地址:慈溪市横河镇龙泉路3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霞鸽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8974876质疑联系人:周宁质疑联系方式:0574-589868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商务二路永利大厦8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侯维雁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837858质疑联系人:徐烨质疑联系方式:0574-6383783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慈溪市财政局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1室传真:/联系人:赵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2.“代理机构”系指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货物”系指满足服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车辆、设备等。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慈溪市财政局。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少报或漏报的工作量,采购单位将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不予调整。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还可以提交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若提交的)。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制作1、投标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1.投标书;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B5.商务条款响应表;B6.合同条款响应表;B7.技术条款响应表;B8.投标人业绩、体系认证、车辆投入证明材料;B9.技术服务方案;B10.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B11.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C.第三册:报价文件C1.开标一览表;C2.分项报价表;C3.中小企业声明函;C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C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3、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3)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单位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若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940;(3)项目名称: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2024年11月12日9:30(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1)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后按以下方式送达(若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送达地址: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商务二路永利大厦8楼812),联系方式:侯维雁0574-63837858。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62153643@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十二、开标1.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其中在政采云发起视频会议时需要投标人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浏览器使用谷歌Chrome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操作,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演示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演示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目前不支持手机端。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十三、评标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8.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十六、预算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2300000元/年。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人民币贰万叁仟元(¥23000.0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中标人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备注:收款单位: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慈溪市支行账号:33150199513600002071十八、特别说明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6.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4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承接企业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1.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2.1第一阶段评审2.1.1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1.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第二阶段评审2.2.1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3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4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2.2.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并按排列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3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三、投标的澄清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3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五、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5.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4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是否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5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6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7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得有所述情形。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非联合体。符合性审查结论注: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项目编号:总分85分得分商务分6分1.投标人业绩(1分)提供2021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起算)至今承接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备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合同不能体现相关服务内容的,另需提供业绩合同的业主单位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以上资料或不满足得分要求的不得分,续签合同不累计得分。1商务分6分2.管理体系(5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查询,否则不得分。5技术分79分1.总体管理服务方案相关指标(8分):对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项目管理的组织框架,岗位安排,管理的规章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现场踏勘等对总体管理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合理、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基本合理、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方案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欠缺的得4分。8技术分79分2.车辆(9分)①投标供应商自有或租赁车况良好的总质量25吨及以上压缩式垃圾运输车,每提供1辆符合要求的车辆得2分,最多得4分。②投标供应商自有或租赁车况良好的桶装垃圾清运车(燃油或电动均可,240L垃圾桶10桶及以上),每提供1辆符合要求的车辆得1分,最多得5分。备注:(1)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有效的强制保险保单扫描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有效强制保险保单上车辆所有人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2)租赁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有效的强制保险保单及车辆租赁协议(租赁期不少于一年)扫描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有效强制保险保单上车辆所有人须与车辆租赁协议上出租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3)所有车辆另需提供车辆正面、侧面、背面照片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9技术分79分3.垃圾桶“以桶换桶”实施方案(8分):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垃圾桶“以桶换桶”收集、投放、运输等实施方案等进行综合评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的得8分;实施方案基本合理的得6分;实施方案存在缺陷的得4分。8技术分79分4.车辆及设备维修、保养方案(8分):根据车辆及设备维修、保养方案进行综合评议;维修及保养方案详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维修及保养方案基本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维修及保养方案欠合理,可操作性欠缺的的得4分。8技术分79分5.垃圾桶清洗、维护方案(8分):对垃圾桶日常清洗、破损维护、更新等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合理、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基本合理、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方案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欠缺的得4分。8技术分79分6.垃圾中转站管理及设备设施维护方案(8分):对垃圾中转站日常管理、设备设施维护等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合理、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基本合理、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方案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欠缺的得4分。8技术分79分7.安全文明作业的保障措施(8分)安全文明作业的保障措施多元化,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强得8分;安全文明作业的保障措施普通,保障措施可操作性一般得6分;安全文明作业的保障措施单一,或保障措施操作性不强得4分。8技术分79分8.应急方案:(8分)对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措施,对中转站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加固所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方案等进行评审;方案合理、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基本合理、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方案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欠缺的得4分。8技术分79分9.运作流程、质量过程控制及协调机制:(7分)根据管理服务组织机构设置(附组织机构图)、运作流程(附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等进行评审;运作流程及协调机制可行性强的得7分,运作流程及协调机制可行性具有可操作性的得5分,运作流程及协调机制可行性欠缺的得3分。7技术分79分10.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情况:(7分)对后续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承诺以及其他特色服务等情况进行评审。对后续服务给予了优惠服务承诺并提供了符合本项目情况的特色服务的得7分,对后续服务给予了较大优惠服务承诺并提供了基本符合本项目情况的特色服务的得5分,对后续优惠服务承诺、特色服务欠缺的得3分。7商务技术得分合计85注:无相应方案、措施或表内要求提供的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评委签名:年月日附表4初步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2169700元/年。提供“开标一览表”。2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初步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初步审查不合格。附表5价格评分表项目编号: 供应商分值价格分15分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5%×100(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15报价得分(15分)第四章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方):经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方,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服务范围:。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项目的业主(即甲方),本项目的业主和使用人均对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条委托管理事项1、咨询协调;2、垃圾桶以桶换桶、垃圾桶清洗、垃圾清运及中转站管理。第四条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止。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第五条服务费及其支付1、根据乙方此次投报的中标价,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即每年________元,每月_____元;2、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即每服务完成一个月后支付合同价的1/12,服务期满后按实结清余款,费用支付前根据考核情况扣除应扣款,甲方收到相关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审定乙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3、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并根据年度计划与乙方商定评奖惩办法;4、甲方的有关部门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考核标准详见附件;5、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严重失误,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6、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服务费用;7、积极协助乙方做好以桶换桶服务工作;8、甲方有权抽查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对服务项目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管理;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3、乙方不得将整体或部分管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不得将未征得甲方同意的管理业务对外分包或转包;4、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5、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6、有权按时从甲方处支取中标的服务费;7、接受管理主管部门和采购方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8、乙方的员工应做到两证齐全(身份证、居住证),并将复印件送甲方备案,管理应符合招标单位所在地政府及甲方要求,乙方员工食宿自行安排。第八条管理的质量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项目管理分项标准,即各项服务和管理方案及达标标准,经甲方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第九条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递交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合同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不计息)。第十条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递交和不履行投标书内的责任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重新进行招标,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其他事项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2、甲、乙方对《招标文件》以外的管理项目及维修,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慈溪市人民法院起诉。5、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内部人员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6、乙方员工的医疗保险及发生的各种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7、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8、合同履行期间,垃圾桶(含备桶)的损耗由乙方负责更换更新,若甲方发现垃圾桶有损坏而未及时更换的,扣罚200元/只,在每月支付服务款时一次性扣除;收运时做好桶边围挡垃圾清扫及主要道路两侧垃圾乱倾倒清运。9、如果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人员,按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费用支付给乙方。如发生劳动纠纷时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用工调整须报甲方备案。10、乙方应保证在服务期内其员工最低月工资不少于慈溪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并随政策调整而调整;合同期内不论柴油、材料物资、汽车配件、人员经费等的涨跌,合同中均不予调整。1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新增垃圾分类(村级垃圾分类示范区块的撤桶并点、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工作及桶边督导人员配备等)、应急处置等相关业务,增减经费根据人员及车辆等增减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拟订补充合同进行约定。第十二条:协议生效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甲方招标文件;(2)乙方投标文件;(3)询标纪要(若有);(4)中标通知书。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3、本协议一式七份,双方各执三份,招标代理单位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印章):地址:授权代表:邮政编码:签订日期:乙方(印章):地址:授权代表:邮政编码:开户行:账号:税号:第5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一、基本概况本次横河镇环卫站石堰清洗中转站服务子陵村、乌玉桥村、石堰村、马堰村、秦堰村等五个行政村。采购人提供横河镇环卫站石堰清洗中转站垃圾桶收集冲洗场地和办公用房、清洗设备2套、除臭装置1套、实际放置垃圾桶800只(不包括备桶),备桶160只。其余所需设施由中标方视情自行配足,确保“以桶换桶”生活垃圾当天清运、清洗完毕。秦堰村垃圾桶由村保洁人员自行装运至环卫站,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清洗及管理。乌玉桥村所有垃圾桶由村保洁人员自行统一装运至村垃圾桶集中转运点。二、投标人须配备的车辆设备数量和要求1.10桶装垃圾清运车5辆(燃油或电动均可)2.总质量25吨及以上垃圾压缩车2辆(其中一辆为备用车辆)。★三、服务人员数量和要求(一)、总人数不少于13人,其中驾驶员6名,洗桶工5名,分站管理员1名,门卫1名。(二)、驾驶员须具有与车型相适应的准驾驾驶证。所有人员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敬岗爱业,服从管理。男性年龄不大于60周岁,女性年龄不大于50周岁。(三)、服务时间:全年无休,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具体上班时间由采购人确定,调休人员由中标人自行考虑。四、外包服务要求1.投标人自行配备的车辆外观应完好,无重大事故记录,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200万元、年检合格。投标人应将服务车辆年检合格的行驶证、保险记录(包括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等车辆资料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2.采购人一次性配足所有垃圾桶;合同履行期间,垃圾桶的损耗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更新,服务期满或服务中止时,中标人应保证所有垃圾桶完好;同时,必须配合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垃圾桶的有序摆放,做到垃圾桶标识清楚、外观整洁、无残缺破顺、投放点周边环境干净。3.做好中转站清洗场地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五、具体服务要求管理员、驾驶员、洗桶工等人员按需配足配齐,按时到岗到位,同时须将人员名单及变动情况上报环卫站,环卫站负责监督场地具体工作运营情况。(一)“以桶换桶”收运、垃圾分类、冲洗服务工作要求1、提供以桶换桶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号码,人员有变化应及时提供新名册,工作人员按采购文件配备到位;工作人员要按规定着装,做到规范整洁,穿戴反光安全标志的服装,严格遵守环卫站工作制度及中转站管理制度。2、每一个点位垃圾桶每天至少清运一次,重点路段重要点位重要时段要增加清运次数(村内垃圾量大布桶点),确保垃圾桶不满溢。回收的厨余垃圾单独清运指定位置,其他收回的桶装垃圾首先倾倒至垃圾压缩清运车,原则上垃圾压缩清运车直接装运至龙山发电厂,不再到镇环卫站垃圾中转站倾倒(除应急外)。3、负责收集各村的厨余垃圾到指定位置。4、围挡外丢弃的垃圾,除成堆的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和大件丢弃家具外,其他生活垃圾一律打扫清运,成堆的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和大件丢弃家具及时拍照备案,同时通知村委会,由村委会派人进行清理,已经放桶内的垃圾严禁外倒。5、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做好垃圾桶的分类摆放和分类运输。有围栏的须把桶放入围栏并且桶背朝里,区分颜色摆放。无围栏的须把桶区分颜色并拢摆放,且桶背朝里,日常作业规范,无“混装”、“混收”、“混运”现象。6、所有垃圾桶布桶周边及围挡范围内须清扫干净(成堆工业垃圾、成堆建筑垃圾和大件丢弃家具除外);及时清理镇级以上主要道路两侧乱倾倒垃圾。7、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垃圾分类(村级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区块的撤桶并点、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工作及桶边督导人员配备等)、应急处置等相关业务调整,增减经费根据人员及车辆等增减原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拟订补充合同进行约定。8、配合做好清洗场地垃圾分类宣传氛围的布置,确保清洗场地干净整洁。9、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知晓垃圾分类知识,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分类准确率100%。10、配合做好清洗场地内再生资源可回收物暂存点和有害垃圾存储点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11、配合做好村级垃圾分类投放知识的培训和督导工作。12、以桶换桶作业过程中不得发生超载、吊挂、飘洒、滴漏、随意停放影响交通等现象。13、垃圾倾倒要规范合理,轻拿轻放,严禁脚踢踹、抛、扔、摔等有损垃圾桶的行为。确保垃圾桶部件齐全、不破不漏,及时更换更新破桶。14、垃圾桶清洗要干净彻底,对桶口、桶盖把手、桶外表面等重点部位要重点擦拭清洗,确保垃圾桶外观光洁内部整洁,清洗后的垃圾桶按照标识分类堆放。15、管理维护好垃圾桶收集冲洗场地,做到场地干净整洁,无垃圾堆积。重点部位安装好监控摄像头,并配备30天以上录像保存。16、保持车辆状态良好,每天收车前做好车辆外表、车后厢、升降板等装置的保洁清洗工作,保持车辆及附属装置干净光洁。17.主要道路的垃圾收运,保障全天有应急人员。18.中转站沙石槽要求每天更换,清洗沙粒,更换土工布。19、垃圾桶布桶总数在50只内上下浮动的,费用不变。如遇到上级部门各类检查必须积极配合,应无条件服从。增加或减少垃圾桶50只以上相关费用则双方协商解决,并拟定补充合同。(二)管理工作要求1、必须统一制服、着装整洁,不准混装。2、做好管理范围内的秩序、消防、治安、安全、巡逻等各项管理工作。3、做好管理范围内的各类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遭受人为破坏、损伤的防范工作。4、及时制止偷盗、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5、车辆管理:维持好入口处的进出车辆和停车秩序;经许可进入垃圾中转站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未经许可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得进入垃圾中转站;车辆应在指定的停车地点有序停放。6、每年安排不少于2次交通、作业等方面安全教育学习,学习台账纪录交采购人备案。五、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车辆设备购置折旧费,购买保险、车辆年检、日常保养、维修(包括大修)、压缩车车辆GPS运行费用、油料消耗等;(2)服务人员工资、加班费、福利、补贴、社保、意外保险、体检、培训等;(3)水电费、清洗设备更换维修费、污水池吸污清渣及污水管道疏通维护费、除臭装置运行费、高压清洗泵更替及维修、清洗液及清洗工具(刷子、抹布、清洁球等)、清洗场地基础设施维护等;(4)垃圾桶损坏更换费;(5)易耗品费用;(6)风险费用:包括临时服务增加、服务过程中的不可预见的事件等;(7)投标人应承担的各项税、费及应获取的利润等。★(8)特别注意:中标后其他不论柴油、材料物资、汽车配件、人员经费等的涨跌,合同中均不予调整;投标人应保证在服务期内其员工最低月工资不少于慈溪市最低工资标准按110%计算,并随政策调整而调整;在需求不变的情况下投标人在服务期内服务总价不变。六、其他要求1.投标人自配车辆外观整洁无渗漏。2.有配套的措施和与招标相融合的定期督查机制。★3.投标人要制订用工计划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必须符合《劳动法》、《浙江省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法【2019】190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员工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负责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福利、特岗津贴、社会五金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各项费用。承担体检、培训费用,并负责办理上岗人员的居住证等有关证件。如果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人员,则按投标文件的标准支付或扣除相应费用。4.所有配置人员的劳动关系、工作安排、工作事故和一切意外伤害都与采购人无涉。5.本项目不得转包,如转包将取消承包资格,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6.所有服务人员食宿自理。7.服务期满,中标投标人未能继续获取本服务项目时,中标投标人要积极配合与下一中标单位交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正常服务工作。8.如因中标投标人引起的劳资纠纷等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人员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承包经费中相应扣减。9.采购人不承担因中标投标人单方责任造成、完成各类应急性工作所产生的任何费用。10.投标人必须无条件响应采购人在特殊时期(针对大型活动、节庆假日、防台防汛期间、创优评优和突击检查等)增加人员及服务内容的要求。11.中标供应商所用员工自行向社会招聘,身体健康,必须与用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劳务)合同,在待遇同等的条件下中标供应商应优先聘用原有人员,做好原有人员的消化接纳安置工作。12.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投标人不得在服务期限内将本承包服务项目进行转包、分包或挂靠,否则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并没收中标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3.提供以桶换桶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号码,人员有变化应及时补足并提供新名册。14.投标人如有需要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实施位置、设备设施情况、周边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将不予受理。七、监督考核为加强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的管理,约束服务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提高中标方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对投标方制订以下考核细则: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扣分情况1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做到规范整洁,穿戴反光安全标志的服装。每发现一次扣1分。 2工作人员按招标文件配备到位,不得擅离职守。每发现一次扣2分。3按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运输,无“桶覆桶”现象,无“混装、混收、混运”现象,每一个垃圾桶每天至少清运一次,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要增加清运次数,确保垃圾桶不满溢。做到垃圾桶标识清楚,外观整洁外,无残缺破损,投放点周边环境干净。垃圾桶“桶覆桶”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垃圾桶满溢、标识模糊、外观脏、投放点周边脏乱差的,每处发现一项扣2分。4垃圾桶要按垃圾分类要求区分颜色有序摆放,有围栏的须把桶放入围栏并且桶背朝里。(重点检查围栏)每发现一次垃圾桶错误摆放的扣2分。5以桶换桶作业过程中不得发生吊挂、飘洒、滴漏、随意停放影响交通等现象。每发现一次扣1分。6垃圾倾倒要规范合理,轻拿轻放,严禁脚踢踹、抛、扔、摔等有损垃圾桶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1分。7垃圾桶清洗要干净彻底,对桶口、桶盖把手、桶外表面等重点部位要重点擦拭清洗,确保垃圾桶外观清洁内部干净。每发现一次扣1分。8配合落实村级垃圾分类示范区块建设,落实村级垃圾分类示范区块的厨余垃圾单独运输。运送指定位置。未按规定操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厨余垃圾“混装、混运”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9从业人员垃圾分类知晓率、准确率100%。未按规定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10做好垃圾中转站可回收物暂存点和有害垃圾储存点日常管理并做好台账记录、制度上墙。未按规定做好日常管理,有破损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未做台账的、制度未上墙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米。11每月组织配合对村级开展垃圾分类投放知识的培训和督导。未按规定每发现一次扣1分12从业人员不得因垃圾桶内有其他垃圾或桶满难拉为由拒绝收运,入桶的垃圾一律不得外倒。未按要求未收运的,发现一次扣2分,每发现桶内垃圾外倒行为扣2分。13确保垃圾桶无破损,且规范摆放垃圾桶。该项由各村(社区)打分,破桶以照片为依据,每发现一处破桶扣1分。14垃圾桶未收运且垃圾桶边有成堆生活垃圾。该项由各村(社区)打分,由村提供相关证据照片,经核实确因环卫人员自身原因而未清运每发现一处扣1分。15及时清理镇级以上主道道路乱倾倒垃圾未及时清理发现一次扣1分。16招标方提供的清运车要按规定定期进行保养维修和参加年检,并提供相关发票及单据备查,清运车辆保持清洁卫生。每发现一次扣2分。17压缩车按要求确保GPS定位系统运行正常。未正常运行每车扣1分。18清运车严禁私自用于其它途径的。未按规定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19清运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 20其他违规情况。每发现一次扣1分。备注:1.投标方要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本考核办法按每月综合考评一次。2.打分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倒扣分制。(1)每次考核95分(含)以上者,允许中标人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每月服务费用按实全额支付;(2)考核90分(含)~95分(不含)的,每分扣200元,并限期整改完成,逾期未整改完成的另扣2000元;(3)考核成绩在85分(含)~90分(不含)的,每分扣400元,并限期整改完成,逾期未整改完成的另扣5000元;(4)考核成绩在80分(含)~85分(不含)的,每分扣800元,并限期整改完成,逾期未整改完成的另扣8000元;(5)考核成绩在80分(不含)以下的,每分扣1000元,并限期整改完成,逾期未整改完成的另扣10000元;(5)年度中若出现三次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直接解除合同关系。3.合同续签条件:每月考核必须达到80分(含)以上。第6章商务条款★一、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即每服务完成一个月后支付合同价的1/12,服务期满后按实结清余款,费用支付前根据考核情况扣除应扣款,甲方收到相关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二、履约保证: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三、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年。★四、考核按采购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中的“监督考核实施办法”执行。★五、其他说明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否则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方的中标资格,可推荐排序居次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方。2.考虑到项目交接进场情况,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机械设备、人员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第七章附件A.资格文件封面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940(资格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注:政府采购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章):日期: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940(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B1.投标书致: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940)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采购人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7、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8、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9、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不同页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330282202409007940,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不同页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B4.供应商一般情况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 话:联 系 人:5传 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扫描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扫描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从业人员数量10营业收入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日期:B5.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940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须与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填写。供应商(盖章):日期:B6.合同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940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须与“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日期:B7.技术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940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须与“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日期:B8.投标人业绩、体系认证、车辆投入证明材料;B9.技术服务方案;B10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B11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C.报价文件封面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940(报价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C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940项目名称服务费(元)服务期限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小写:大写:一年 投标报价金额必须与C2《分项报价表》投标报价中的总计金额一致。供应商(盖章):日期:C2.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330282202409007940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名称费用组成明细报价(元)备注1人工基本工资1.1管理员1.2驾驶员1.3洗桶工1.4门卫小计2人工加班工资2.1管理员2.2驾驶员2.3洗桶工2.4门卫小计3社保4意外保险5高温费、过节补贴等福利6劳保用品7车辆租赁费或折旧费8车辆保险9车辆油费10车辆保养、维修等11车辆GPS运行费12破损垃圾桶更换13中转站公用经费(水电费、除臭装置运行费、污水收集池定期清底及污水管道疏通维护、高压清洗泵更替及维修、清洗液及清洗工具等)14其他(投标人自行考虑)15管理及利润16税金总计注:1.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2.总计金额需与C1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一致。供应商(盖章):日期:C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C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C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致:采购人本人经由(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940)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本表非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开标现场,供应商如发现有上述相关利害关系的,应签署提供,未提供的视为不存在上述关系。3.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362153643@qq.com。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Ⅱ-Y气121Y正A-2一一14巴N福里TH4一工工江城TKDaF大KK1C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慈溪市浩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0人,营业收入为0万元,资产总额为0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慈溪市浩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12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4页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940采购人: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0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4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22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26第六章商务条款33第七章附件33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月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940项目名称: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300000最高限价(元):21697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横河镇环卫站石堰清洗中转站服务子陵村、乌玉桥村、石堰村、马堰村、秦堰村等五个行政村,实际放置垃圾桶800只,主要服务内容为垃圾桶更换清洗、垃圾转运及垃圾中转站管理等服务。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登记”。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4)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地址:慈溪市横河镇龙泉路3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霞鸽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8974876质疑联系人:周宁质疑联系方式:0574-589868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商务二路永利大厦8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侯维雁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837858质疑联系人:徐烨质疑联系方式:0574-6383783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慈溪市财政局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1室传真:/联系人:赵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2.“代理机构”系指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货物”系指满足服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车辆、设备等。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慈溪市财政局。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少报或漏报的工作量,采购单位将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不予调整。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还可以提交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若提交的)。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制作1、投标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1.投标书;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B5.商务条款响应表;B6.合同条款响应表;B7.技术条款响应表;B8.投标人业绩、体系认证、车辆投入证明材料;B9.技术服务方案;B10.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B11.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C.第三册:报价文件C1.开标一览表;C2.分项报价表;C3.中小企业声明函;C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C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3、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3)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单位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若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项目编号:330282202409007940;(3)项目名称:慈溪市横河镇石堰片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采购项目;(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2024年11月12日9:30(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1)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后按以下方式送达(若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送达地址: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商务二路永利大厦8楼812),联系方式:侯维雁0574-63837858。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62153643@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十二、开标1.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其中在政采云发起视频会议时需要投标人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浏览器使用谷歌Chrome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操作,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演示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演示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目前不支持手机端。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十三、评标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8.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十六、预算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2300000元/年。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人民币贰万叁仟元(¥23000.0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中标人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备注:收款单位: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慈溪市支行账号:33150199513600002071十八、特别说明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6.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4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承接企业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1.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2.1第一阶段评审2.1.1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1.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第二阶段评审2.2.1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3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4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2.2.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并按排列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3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三、投标的澄清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3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五、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5.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4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是否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5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6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7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得有所述情形。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非联合体。符合性审查结论注: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项目编号:总分85分得分商务分6分1.投标人业绩(1分)提供2021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起算)至今承接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备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合同不能体现相关服务内容的,另需提供业绩合同的业主单位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以上资料或不满足得分要求的不得分,续签合同不累计得分。1商务分6分2.管理体系(5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查询,否则不得分。5技术分79分1.总体管理服务方案相关指标(8分):对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项目管理的组织框架,岗位安排,管理的规章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现场踏勘等对总体管理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合理、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基本合理、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方案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欠缺的得4分。8技术分79分2.车辆(9分)①投标供应商自有或租赁车况良好的总质量25吨及以上压缩式垃圾运输车,每提供1辆符合要求的车辆得2分,最多得4分。②投标供应商自有或租赁车况良好的桶装垃圾清运车(燃油或电动均可,240L垃圾桶10桶及以上),每提供1辆符合要求的车辆得1分,最多得5分。备注:(1)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有效的强制保险保单扫描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有效强制保险保单上车辆所有人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2)租赁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有效的强制保险保单及车辆租赁协议(租赁期不少于一年)扫描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有效强制保险保单上车辆所有人须与车辆租赁协议上出租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3)所有车辆另需提供车辆正面、侧面、背面照片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9技术分79分3.垃圾桶“以桶换桶”实施方案(8分):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垃圾桶“以桶换桶”收集、投放、运输等实施方案等进行综合评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的得8分;实施方案基本合理的得6分;实施方案存在缺陷的得4分。8技术分79分4.车辆及设备维修、保养方案(8分):根据车辆及设备维修、保养方案进行综合评议;维修及保养方案详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维修及保养方案基本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维修及保养方案欠合理,可操作性欠缺的的得4分。8技术分79分5.垃圾桶清洗、维护方案(8分):对垃圾桶日常清洗、破损维护、更新等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合理、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基本合理、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方案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欠缺的得4分。8技术分79分6.垃圾中转站管理及设备设施维护方案(8分):对垃圾中转站日常管理、设备设施维护等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合理、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基本合理、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方案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欠缺的得4分。8技术分79分7.安全文明作业的保障措施(8分)安全文明作业的保障措施多元化,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强得8分;安全文明作业的保障措施普通,保障措施可操作性一般得6分;安全文明作业的保障措施单一,或保障措施操作性不强得4分。8技术分79分8.应急方案:(8分)对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措施,对中转站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加固所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方案等进行评审;方案合理、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基本合理、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方案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欠缺的得4分。8技术分79分9.运作流程、质量过程控制及协调机制:(7分)根据管理服务组织机构设置(附组织机构图)、运作流程(附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等进行评审;运作流程及协调机制可行性强的得7分,运作流程及协调机制可行性具有可操作性的得5分,运作流程及协调机制可行性欠缺的得3分。7技术分79分10.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情况:(7分)对后续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承诺以及其他特色服务等情况进行评审。对后续服务给予了优惠服务承诺并提供了符合本项目情况的特色服务的得7分,对后续服务给予了较大优惠服务承诺并提供了基本符合本项目情况的特色服务的得5分,对后续优惠服务承诺、特色服务欠缺的得3分。7商务技术得分合计85注:无相应方案、措施或表内要求提供的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评委签名:年月日附表4初步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2169700元/年。提供“开标一览表”。2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初步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初步审查不合格。附表5价格评分表项目编号: 供应商分值价格分15分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5%×100(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15报价得分(15分)第四章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方):经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方,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服务范围:。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项目的业主(即甲方),本项目的业主和使用人均对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条委托管理事项1、咨询协调;2、垃圾桶以桶换桶、垃圾桶清洗、垃圾清运及中转站管理。第四条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止。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第五条服务费及其支付1、根据乙方此次投报的中标价,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即每年________元,每月_____元;2、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即每服务完成一个月后支付合同价的1/12,服务期满后按实结清余款,费用支付前根据考核情况扣除应扣款,甲方收到相关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审定乙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3、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并根据年度计划与乙方商定评奖惩办法;4、甲方的有关部门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考核标准详见附件;5、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严重失误,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6、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服务费用;7、积极协助乙方做好以桶换桶服务工作;8、甲方有权抽查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对服务项目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管理;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3、乙方不得将整体或部分管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不得将未征得甲方同意的管理业务对外分包或转包;4、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5、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6、有权按时从甲方处支取中标的服务费;7、接受管理主管部门和采购方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8、乙方的员工应做到两证齐全(身份证、居住证),并将复印件送甲方备案,管理应符合招标单位所在地政府及甲方要求,乙方员工食宿自行安排。第八条管理的质量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项目管理分项标准,即各项服务和管理方案及达标标准,经甲方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第九条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递交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合同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不计息)。第十条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递交和不履行投标书内的责任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重新进行招标,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其他事项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2、甲、乙方对《招标文件》以外的管理项目及维修,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慈溪市人民法院起诉。5、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内部人员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6、乙方员工的医疗保险及发生的各种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7、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8、合同履行期间,垃圾桶(含备桶)的损耗由乙方负责更换更新,若甲方发现垃圾桶有损坏而未及时更换的,扣罚200元/只,在每月支付服务款时一次性扣除;收运时做好桶边围挡垃圾清扫及主要道路两侧垃圾乱倾倒清运。9、如果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人员,按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费用支付给乙方。如发生劳动纠纷时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用工调整须报甲方备案。10、乙方应保证在服务期内其员工最低月工资不少于慈溪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并随政策调整而调整;合同期内不论柴油、材料物资、汽车配件、人员经费等的涨跌,合同中均不予调整。1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新增垃圾分类(村级垃圾分类示范区块的撤桶并点、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工作及桶边督导人员配备等)、应急处置等相关业务,增减经费根据人员及车辆等增减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拟订补充合同进行约定。第十二条:协议生效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甲方招标文件;(2)乙方投标文件;(3)询标纪要(若有);(4)中标通知书。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桶以桶换桶服务 垃圾桶更换清洗、垃圾转运及垃圾中转站管理等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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