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研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尼勒克县自然资源局2024)
尼勒克县县城城市设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JJZZB-2024102301
二、项目名称:尼勒克县县城城市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常州市通江南路257号
报价:3480000(元)
89.8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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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尼勒克县县城城市设计
尼勒克县县城城市设计
对尼勒克县城范围(含远景拓展范围,东至东二路、南至滨河路、西至乌赞河、北至规划开放路,总面积约19.6平方公里)开展城市设计研究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县城现状建设分析与评估、发展规划目标定位与策略、用地功能布局优化、总体空间架构、空间景观设计、基础设施与支撑体系完善、通则式空间管控引导、实施措施与建议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乾,黄凯,陈引(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翟玉姣,牛红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费率1.50%,服务类费率1.50%,工程类费率1.0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费率1.10%,服务类费率0.80%,工程类费率07%;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费率0.80%,服务类费率0.45%,工程类费率0.55%;注: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48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尼勒克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尼勒克县
联系方式:13679900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久质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8楼814室
联系方式:0999-8993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金鹏
电 话:0999-8993133
附件信息:
(定稿)采购文件-尼勒克县县城城市设计.pdf607.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尼勒克县县城城市设计
品目
采购单位
尼勒克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10:25
评审专家名单
牛红兰,翟玉姣,李乾,陈引(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黄凯
总中标金额
¥3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郝金鹏
项目联系电话
0999-8993133
采购单位
尼勒克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尼勒克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679900068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久质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8楼8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99-8993133
尼勒克县县城城市设计项目编号:XJJZZB-2024102301采购文件采购人:尼勒克县自然资源局(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久质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二零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02第二章投标须知·························07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33第四章合同格式·························4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3第六章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内容··················72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CA获取地址请查看采购公告下方附件《全疆服务机构联系表》。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服务与支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第一章招标公告新疆久质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尼勒克县县城城市设计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尼勒克县县城城市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JZZB-2024102301项目名称:尼勒克县县城城市设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3500000最高限价(元):35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尼勒克县县城城市设计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3500000简要规格描述:对尼勒克县城范围(含远景拓展范围,东至东二路、南至滨河路、西至乌赞河、北至规划开放路,总面积约19.6平方公里)开展城市设计研究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县城现状建设分析与评估、发展规划目标定位与策略、用地功能布局优化、总体空间架构、空间景观设计、基础设施与支撑体系完善、通则式空间管控引导、实施措施与建议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以及相关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2)具有城市规划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或城市规划类中级(含)以上职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该项目相关的服务能力;(3)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6: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16: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5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必须预留供应商联系人真实联系方式。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尼勒克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尼勒克县联系方式:136799000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久质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8楼814室联系方式:0999-89931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郝金鹏电话:0999-8993133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尼勒克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尼勒克县联系人:陈引联系方式:1367990006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久质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8楼814室联系人:郝金鹏联系方式:0999-89931333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尼勒克县县城城市设计项目编号:XJJZZB-20241023014采购内容对尼勒克县城范围(含远景拓展范围,东至东二路、南至滨河路、西至乌赞河、北至规划开放路,总面积约19.6平方公里)开展城市设计研究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县城现状建设分析与评估、发展规划目标定位与策略、用地功能布局优化、总体空间架构、空间景观设计、基础设施与支撑体系完善、通则式空间管控引导、实施措施与建议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5项目地点尼勒克县6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标准要求。8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8供应商资格条件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以及相关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2)具有城市规划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或城市规划类中级(含)以上职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该项目相关的服务能力;(3)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3500000.00元(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10最高限价最高限价:¥3500000.00元(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预算金额是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11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12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13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14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14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地点:联系人:电话:□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5投标报价货币要求☑所有投标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其它:1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人民币4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企业网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采用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的供应商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帐户汇至以下账户:单位名称:新疆久质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帐号:300602390910014406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合作区支行行号:102898002393须在用途栏中填写项目名称,汇出后供应商应电话与采购代理公司联系确认到账,联系招标代理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6:00时之前截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2)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话通知代理机构已办理保函事宜并将所投项目对应的保函随响应文件一起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友情提示:银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电汇业务,请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是否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户的风险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的划转需要一定时间,望投标单位尽早缴纳!若投标单位未按要求缴纳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到账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60天。17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附件6供应商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竞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活动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的任何材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六、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7本项目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履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职务证书注册号或上岗证号专业毕业时间、学校、专业、最终学历工作年限注: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至少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注: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至少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注: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至少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注: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至少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注: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至少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注: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至少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8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投标供应商(公章)单位地址主管部门成立时间营业执照编号营业执照编号税务登记证编号税务登记证编号单位性质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及账号注册资金(万元)注册资金(万元)资质等级证号证号发证单位发证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联系人传真传真职工概况职工总数其中:技术人员总数其中:技术人员总数职工概况注册类人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工概况中级工程师技工和技术员技工和技术员职工概况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职工概况姓名职务及职称年龄年龄专业从业年限从业年限职工概况职工概况职工概况职工概况职工概况职工概况职工概况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姓名性别年龄职称职务学历专业资格证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9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需后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附件10服务承诺(格式自拟)附件11项目组织方案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1)目标任务与需求分析;2)技术路线及方案;3)重点难点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4)项目质量控制目标及措施;5)项目进度计划;6)服务方案;7)管理制度等;各投标供应商根据评标标准相关内容自行添加内容,包含不仅限于以上内容。附件12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各投标供应商根据评标标准相关内容自行添加内容)其他材料((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以及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评审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组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报价扣除的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备注123……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第六章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内容一、项目背景为贯彻国家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落实《尼勒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关于县城发展目标与方向、用地布局、配套体系等内容的相关要求,深化指导县城城区建设实施与更新,特编制本次城市设计。二、项目研究任务与重点1规划范围:东至东二路、南至滨河路、西至乌赞河、北至规划开放路,总面积约19.6平方公里。其中包含根据“三区三线”划定的成长开发边界范围共17.59平方公里。2规划重点(1)现状建设分析与评估充分调研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利用、功能构成、道路交通、空间景观、绿化景观等方面的现状情况;分析地区的自然、文化等特色资源禀赋;结合地区历年相关规划,对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建筑风貌、环境品质等各类城市空间要素的建设进行实施评估,并提出城市设计的相关调整、完善方向。(2)规划目标定位与策略深入解读国家、自治区、州及尼勒克县的相关发展战略,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结合县城长远发展谋划,明确规划区整体规划定位;依据现状评估的实际诉求与问题,细化分项规划目标,并提出合理的规划设计策略。(3)优化功能布局结合上位规划,借鉴国内外典型相关案例,细分中心城区功能板块,针对不同功能的空间进行项目策划和功能布局引导,在整体统一的基础上,突出特色功能。将各类重要功能落实到城市用地布局优化中。(4)总体空间架构贯彻先进的规划理念、采用领先的城市设计手法,在综合研究城市定位、功能的基础上,对自然环境、开放空间、城市景观核心、景观节点、地标标识、空间轴线及廊道、特色景观风貌区等要素进行梳理,制定能体现城市特色地域景观风貌的总体形态结构,架构城市空间。(5)空间景观设计包括城市开放空间设计、视线廊道设计、重要城市天际线设计、建筑群体设计等。1、开放空间设计:确定城市公园绿地、广场、街道、滨水空间等重要开放空间的位置、规模、性质。结合城市绿道和慢行系统,确定城市主要景观道路与步行体系,对其景观风貌特色提出引导要求。2、视线廊道设计:提出与城市空间主要相关的山水景观通廊设计内容,提出廊道与瞭望点、标志性建筑等控制要求。3、重要城市天际线设计:提出城市重要天际轮廓线设计的相关要求。4、建筑群体设计:提出不同分区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总体引导要求,及建筑界面的控制要求。(6)完善基础设施与支撑体系1、交通组织优化:落实细化上位规划,营造中心城区有序的交通环境,合理组织规划区内各类交通流线和停车设施,,提出各等级道路的断面形式引导要求;优化重点片区道路交通体系,提高路网密度,打通“城市毛细血管”;合理组织主要活动场所的人行、慢行系统等。2、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依据上位规划,以生活圈的模式划定管控空间,系统布局控制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选址,为后续法定详细规划提供研究基础。(7)实施措施与建议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提出分区管控措施建议;提出实施时序、实施内容等建议。三、成果形式《尼勒克县城城市设计》采用“设计文册+图件”的成果形式。具体按采购人要求为准。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供应商提交中间成果经采购人评审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供应商提交最终成果经采购人组织评审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设计研究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