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公众号运维中标结果公示(云南省财政厅2024)
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
采购单位
云南省财政厅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4-11-15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4-10-22
中标日期
2024-11-15
中标供应商
昆明芸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星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
¥111.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琼、高嘉敏、赵熙、李春丽、闫梅、赵德武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3335856
采购单位
云南省财政厅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363722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B座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3335856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4-G3-05574-YNYD-0467
二、项目名称: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1标段
供应商名称:昆明芸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新域盛景花园一期3幢1单元第19层1902号
中标金额(万元):84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2.2
标段名称:2标段
供应商名称:上海星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600弄1号2206室
中标金额(万元):27.8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8.4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1标段
名称:政务系统运维(1标段)
服务范围:政务系统运维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
服务类
标段名称:2标段
名称: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2标段)
服务范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志明,李民,韩海霞,全武宾,张艾梅(第1、2、3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本项目各标段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由中标人向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
金额:1.341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标段名称:1标段 2.是否中小微企业:是。 3.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20分。 1.标段名称:2标段 2.是否中小微企业:是。 3.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44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财政厅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30号
联系方式:0871-63637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B座15层
联系方式:0871-63335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琼、高嘉敏、赵熙、李春丽、闫梅、赵德武
电 话:0871-63335856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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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2标段:门户网站和“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常态化监测及舆情监测服务(2024年)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稿).pdf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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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YDCTF20241907)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1标段: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维护(2024年)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稿).doc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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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YDCTF20241907)上海星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2标段.pdf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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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YDCTF20241907)昆明芸凝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标段.pdf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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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20241907中标结果公告--11.14发布.doc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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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rar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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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20241907中标结果公告--11.15发布.doc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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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YDCTF20241907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2标段)招标文件采购人:云南省财政厅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10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资格审查7.评标8.中标和合同9.询问与答复10.质疑接收、回复11.纪律和监督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特定资格要求八、其他......................................................错误!未定义书签。商务技术部分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函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四、授权委托书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六、商务条款偏离表七、项目理解八、监测服务方案九、服务方案十、验收方案十一、时间进度计划安排十二、服务质量保证及承诺十三、违约处罚措施及承诺十四、安全保密措施十五、项目服务团队配备十六、类似项目业绩十七、其他第一章招标公告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3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DCTF20241907项目名称: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37最高限价(万元):137采购需求: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1标段为政务系统运维,预算金额为85万元,最高限价为85万元;2标段为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预算金额为30万元,最高限价为30万元;3标段为“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预算金额为22万元,最高限价为22万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证明材料,内容如下:(1)2024年1月1日前成立的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任意一种:①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2024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书面声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0-2200:00至2024-10-30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投标人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mdkj.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11-1309: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保证金缴纳金额:1标段8000(元);2标段3000(元);3标段2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其他: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联盟路支行账号:8719067136100092419070002电子邮箱:2021786019@qq.com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6.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财政厅地址:昆明市华山南路78号联系方式:0871-636372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联系方式:0871-63335681-7115、633358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琼、高嘉敏、赵熙、李春丽、闫梅、赵德武、曾桂华电话:0871-6333585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2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1服务内容详见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1.3.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3.3服务地点、服务方式服务地点:云南省财政厅。服务方式:远程服务、临时现场服务。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现场考察不组织2.2.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中查看有关该服务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无须回复。3.2.3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不合格投标人,按投标被否决处理。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服务成本价格(含利润)、运维费、人工费、资料费、管理费、差旅、保险、税收、中标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本项目2标段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以下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由中标人向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注:1、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类项目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0%=3.2万元(1000-500)×0.45%=2.25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6.95(万元)(4)中标服务费收费方式:银行转账、电汇。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联盟路支行账号:8719067136100092419070002财务电话:(0871)63338592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1)2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00元(2)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联盟路支行。(4)账号:8719067136100092419070002。服费务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类额金标中率型(万元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1.00%1.50%1.50%100-5000.70%1.10%0.80%500-10000.55%0.80%0.45%1000-50000.35%0.50%0.25%5000-100000.20%0.25%0.10%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八、监测服务方案1.门户网站常态化监测服务(格式自拟)2.舆情监测服务(格式自拟)3.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服务(格式自拟)4.日常数据审核及定期检查报告编写服务(格式自拟)九、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十、验收方案(格式自拟)十一、时间进度计划安排(格式自拟)十二、服务质量保证及承诺(格式自拟)十三、违约处罚措施及承诺(格式自拟)十四、安全保密措施(格式自拟)十五、项目服务团队配备序号在本项目中所担任职务姓名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相关证书在本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简述类似项目参与经验类似项目参与经验序号在本项目中所担任职务姓名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相关证书在本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简述有/无具体阐述12345…注:1.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学历证(若有)、职称证(如有)、相关证书(如有)、类似项目经验材料(若有)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2.项目服务团队配备格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表格,供应商除填写表格内容外还可自行阐述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情况。十六、类似项目业绩序号合同名称合同总价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间备注12345…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合同首页、标的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证明材料不完整、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十七、其他(一)投标人能享受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二)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Y 招标编号:YDCTF20241907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1标段)招标文件采购人:云南省财政厅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10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6一、项目基本情况6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三、获取招标文件7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8五、公告期限8六、其他补充事宜8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总则162.招标文件173.投标文件184.投标195.开标206.资格审查207.评标208.中标和合同219.询问与答复2210.质疑接收、回复2211.纪律和监督23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第三章资格审查25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7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49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7资格审查部分58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9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0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1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2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3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4七、特定资格要求65八、其他66商务技术部分67一、开标一览表68二、投标函69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70四、授权委托书71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2六、商务条款偏离表73七、外网门户网站日常运维及技术运维74八、内网门户网站日常运维75九、信息发布平台日常维护76十、信息采编系统日常维护77十一、邮件系统日常维护78十二、云财微课堂日常维护79十三、短信平台日常维护80十四、督查督办系统日常维护及技术性配置81十五、中小微企业会计平台日常维护82十六、日常数据管理及数据维护83十七、其余需求响应及应急处置等工作84十八、安全保密措施85十九、项目服务团队配备86二十、类似项目业绩87二十一、其他88第一章招标公告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3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DCTF20241907项目名称: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37最高限价(万元):137采购需求: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1标段为政务系统运维,预算金额为85万元,最高限价为85万元;2标段为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预算金额为30万元,最高限价为30万元;3标段为“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预算金额为22万元,最高限价为22万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证明材料,内容如下:(1)2024年1月1日前成立的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任意一种:①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2024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书面声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0-2200:00至2024-10-30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投标人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mdkj.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11-1309: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保证金缴纳金额:1标段8000(元);2标段3000(元);3标段2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其他: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联盟路支行账号:8719067136100092419070001电子邮箱:2021786019@qq.com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6.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财政厅地址:昆明市华山南路78号联系方式:0871-636372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联系方式:0871-63335681-7115、633358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琼、高嘉敏、赵熙、李春丽、闫梅、赵德武、曾桂华电话:0871-6333585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2.1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2.2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1服务内容详见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1.3.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3.3服务地点、服务方式服务地点:云南省财政厅。服务方式:运维服务主要有现场服务、远程服务、重大节假日保障服务。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现场考察不组织2.2.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中查看有关该服务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无须回复。3.2.3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不合格投标人,按投标被否决处理。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服务成本价格(含利润)、运维费、人工费、资料费、管理费、差旅、保险、税收、中标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本项目1标段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以下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由中标人向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元元万万((额额金金标标中中率率费费型型类类务务服服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1.00%1.50%1.50%100-5000.70%1.10%0.80%500-10000.55%0.80%0.45%1000-50000.35%0.50%0.25%5000-100000.20%0.25%0.10%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1、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类项目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0%= 3.2万元(1000-500)×0.45%=2.25 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6.95(万元)(4)中标服务费收费方式:银行转账、电汇。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联盟路支行账 号:8719 0671 3610 0092 4190 7000 1财务电话:(0871)63338592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1)1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00元(2)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联盟路支行。(4)账 号:8719 0671 3610 0092 4190 7000 1。(5)财务电话:(0871)63338592。(6)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8)有效期限: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9)注意事项:“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保20241907(1标段)”。(10)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要求:①为保证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能及时有效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未中标人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请中标人及时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书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中标人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3.5.2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 4.1投标文件的加密(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 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4.2.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投标文件开启,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采购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7.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7.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名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8.2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1 个工作日8.4.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2.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12.3信用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当天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投标人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12.4补充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情况、预算金额1.2.1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方式1.3.1服务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服务地点、服务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服务内容及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2.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或者修改通知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确认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2.2.5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若采购人还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还应当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不合格投标人,按投标被否决处理。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5.2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4.投标4.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开启程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5.3开标疑义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评标7.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中标和合同8.1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8.2中标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4履约保证金8.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签订合同8.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9.询问与答复凡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质疑接收、回复10.1质疑接收10.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0.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10.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书面递交形式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联系部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二部项目七组。联系电话:(0871)63335856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10.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10.2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1.纪律和监督11.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4)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11.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5)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6)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6)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1.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1.5廉洁自律规定(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标。资格审查标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证明材料,内容如下:(1)2024年1月1日前成立的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任意一种:①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2024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书面声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机构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三、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标纪律(一)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二)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三)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四)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五)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六)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七)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八)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标原则评标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三)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六、评标程序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得分汇总→评标报告编写的程序进行。(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符合性审查表审查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签字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规定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符合性评审标准服务时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符合性评审标准服务地点、服务方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符合性评审标准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符合性评审标准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二)澄清有关问题1.投标文件内容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政府采购政策1.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及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请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1.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2.综合评分方式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分配投标报价0.1010分技术部分0.7474分商务部分0.1616分合计1.00100分具体评审细则如下:审查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报价部分(满分10分)投标总报价(10分)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1)算术修正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2)政策优惠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的报价优惠的情形,用扣除后的投标总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若同时存在算术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3)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4)得分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总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权重×100技术部分评审(74分)外网门户网站日常运维及技术运维(16分)日常运维(12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厅门户网站界面维护;②栏目优化;③视频加挂;④数据维护;⑤预决算数据修订;⑥与省政府办公厅门户网站数据接口服务;⑦政策文件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推送服务;⑧以及财政预决算数据更正;⑨通过接口按时按量传输政策文件;⑩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文章关联;⑪修改文章错误描述、修改附件内容错误;⑫处理失效链接、失效图片等12项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得0.5分。(3)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该项不得分。注:以上12项内容累计计分,满分12分。技术部分评审(74分)外网门户网站日常运维及技术运维(16分)技术运维(4分)包括但不限于:①根据主题展示要求,重大节假日调整门户网站界面展示;②将门户“政策解读”栏目中新发的解读文章,同步更新为政策图解,以图片形式解读政策文件;③按要求配置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优化及适老化功能,并通过认证;④对外网门户样式进行改造,包括外网门户首页排版、网站样式设计、图标设计、栏目样式整合、智能检索等4项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得0.5分。(3)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该项不得分。注:以上4项内容累计计分,满分4分。技术部分评审(74分)内网门户网站日常运维(6分)包括但不限于:①栏目数据维护;②视频及图片设置加挂;③权限设置及数据管理等3项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2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3)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得0.5分。(4)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该项不得分。注:以上3项内容累计计分,满分6分。技术部分评审(74分)信息发布平台日常维护(6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对人员权限的调整;②对发布页面的调整等2项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3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5分。(3)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得0.5分。(4)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该项不得分。注:以上2项内容累计计分,满分6分。技术部分评审(74分)信息采编系统日常维护(6分)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权限的调整;②信息稿件的计分调整;③与内网门户的接口维护等3项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2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3)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得0.5分。(4)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该项不得分。注:以上3项内容累计计分,满分6分。技术部分评审(74分)邮件系统日常维护(4分)包括但不限于:①邮箱扩容;②脚本巡检等2项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2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3)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得0.5分。(4)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该项不得分。注:以上2项内容累计计分,满分4分。技术部分评审(74分)云财微课堂日常维护(5分)包括但不限于:①调整学习栏目;②维护人员权限等2项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2.5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5分。(3)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得0.5分。(4)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该项不得分。注:以上2项内容累计计分,满分5分。技术部分评审(74分)短信平台日常维护(5分)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工短信发送;②短信平台维护等2项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2.5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5分。(3)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得0.5分。(4)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该项不得分。注:以上2项内容累计计分,满分5分。技术部分评审(74分)督查督办系统日常维护及技术性配置(5分)包括但不限于:①督办事项维护;②人员权限维护等2项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2.5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5分。(3)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得0.5分。(4)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该项不得分。注:以上2项内容累计计分,满分5分。技术部分评审(74分)中小微企业会计平台日常维护(6分)包括但不限于:①专家库及代理机构信息更新;②短信接口维护;③信息发送等3项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2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3)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得0.5分。(4)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该项不得分。注:以上3项内容累计计分,满分6分。技术部分评审(74分)日常数据管理及数据维护(5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各系统数据筛查;②数据提取;③统计分析及数据维护;④安全管理等4项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25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0.75分。(3)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得0.25分。(4)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该项不得分。注:以上4项内容累计计分,满分5分。技术部分评审(74分)其余需求响应及应急处置等工作(6分)包括但不限于:①日常巡网;②人工读网;③技术支撑;④预决算信息更正;⑤短信接口服务及重要时期;⑥敏感时段内外网门户网站24小时安全保障及应急处置等6项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0.5分。(3)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得0.25分。(4)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该项不得分。注:以上6项内容累计计分,满分6分。技术部分评审(74分)安全保密措施(4分)鉴于投标人在本项目服务中会涉及到采购人相关大量内部资料信息,须提供①安全保密保障承诺及②制定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确保资料信息的安全保密。(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2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3)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得0.5分。(4)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该项不得分。注:以上2项内容累计计分,满分4分。商务部分评审(16分)项目服务团队配备(10分)1.团队总人数不低于5人(其中:现场运维不低于3人、远程开发不低于1人、远程美工不低于1人)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注:拟投入的本项目的人员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人员岗位职责(5分)①人员岗位职责;②专业分工配置;③服务方式;④响应时间;⑤安全及保密承诺等5项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科学、合理,能规范开展服务工作,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得0.5分。(3)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该项不得分。注:以上5项内容累计计分,满分5分。商务部分评审(16分)类似项目业绩评审评分(6分)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有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6分。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标的(项目内容)页、标的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证明材料不完整、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四)得分汇总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2.除投标价格得分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分原则:计算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七、推荐评标委员会按得分汇总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若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若不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类推。八、评标报告编写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具体合同内容以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商定为准)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项目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1标段)二、项目实施地点、合同履行期限和服务时间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方式:运维服务主要有现场服务、远程服务、重大节假日保障服务。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协调工作。2.负责提供项目所必须的场地和办公环境。3.按合同约定享有乙方履行本合同后产生的运维成果和服务。4.有权组织对本项目服务情况进行验收或考评,并按政府采购规范以及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应保证项目符合履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定,保证有足够的技术支持人员能够接收甲方转交的技术支持请求,并在承诺的服务响应时段内及时进行处理。2.应保证按合同约定条款完成甲方项目技术服务,并以合同约定形式向甲方进行汇报。3.应保证在该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4.应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遵守甲方有关制度、工作纪律、安全规定、保密规定及疾病防控规定。5.应准备相关验收或考评资料,配合甲方进行项目验收或考评。6.应按合同要求开具付款申请、发票,并收取合同款项。7.有权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申诉。8.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形势发展、技术条件等变化,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征得甲方同意后实施,提高服务保障质效。四、项目的内容、考核及要求(一)服务内容及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1.1外网门户网站日常运维及技术运维1.1.1日常运维,包括:厅门户网站界面维护、栏目优化、视频加挂、数据维护、预决算数据修订、与省政府办公厅门户网站数据接口服务、政策文件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推送服务,以及财政预决算数据更正等。通过接口按时按量传输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文章关联、修改文章错误描述、修改附件内容错误、处理失效链接、失效图片;1.1.2技术运维包括:根据主题展示要求,重大节假日调整门户网站界面展示;将门户“政策解读”栏目中新发的解读文章,同步更新为政策图解,以图片形式解读政策文件;按要求配置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优化及适老化功能,并通过认证;对外网门户样式进行改造,包括外网门户首页排版、网站样式设计、图标设计、栏目样式整合、智能检索等。1.2内网门户网站日常运维登录前界面维护,具体包括:财政影像志、财政图志、机关党建、政务运行、学习文苑等9个一级栏目及下属栏目数据维护,视频及图片设置加挂,权限设置及数据管理等,以及公文运转系统中WPS软件维护及无忧校对。1.3信息发布平台日常维护主要设置文章发布、视频发布、插件发布、用户新增、用户权限管理、栏目管理等功能,厅内用户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将文章发送至外网、内网门户网站,运维人员也可使用该平台管理用户权限及内外网栏目。1.4信息采编系统日常维护信息报送平台日常维护,设置稿件采编、内部流转审核、采用登记、绩效评分考核等功能,形成一个覆盖全省财政的信息报送网络平台,实现上级单位与下属单位之间的信息稿件报送等工作,在系统上实现自动成刊、公文催办、积分排名、自动生成报表等功能。开发厅领导审批、自动计分、汇总统计等功能。1.5邮件系统日常维护1.5.1邮箱扩容支撑:定期优化邮箱存储空间,对邮箱空间不足的用户发送邮件提醒;对两年以上不使用邮箱及邮箱内容为空的用户进行清退;根据用户需要对用户邮箱进行扩容;1.5.2邮箱脚本巡检:每季度对邮箱进行脚本巡检,对邮箱的系统信息、网络信息、硬件信息、内存信息、磁盘信息、安全信息进行全面巡检,确保邮箱在日常使用中无问题;1.6云财维课堂日常维护包括调整学习栏目;及时上传学习视频,确保学习视频播放流畅无卡顿;更新系统通知公告;维护用户权限,包括新增用户、调整权限;以及满足用户特定需求等。1.7短信平台日常维护包括人工发送通知短信,节假日短信、生日祝福;短信接口服务:为需要发送短信的系统提供短信平台接口服务,包括设置短信模块、人工代发短信、提供短信接入服务。1.8督查督办系统日常维护通过系统督查督办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对当前超时、过时的任务及时预警,在系统内对目标设定、阶段划分、人员职责、目标标准、考核时间等进行控制,整个流程形成闭环管理。1.9中小微企业会计平台日常维护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专家库及代理机构信息更新、短信接口维护、信息发送等服务,通过该平台发布全省代理记账机构名单、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会计核算等相关政策规定,依托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服务团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财务管理和会计咨询服务。1.10其余需求响应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满足各需求处室需求配置,以及其余日常运维、应急保障及售后服务。包括不限于日常巡网、人工读网、技术支撑、预决算信息更正、短信接口服务及重要时期、敏感时段内外网门户网站24小时安全保障及应急处置等。1.11日常数据管理及数据维护专门负责提供数据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各系统数据筛查、数据提取、统计分析及数据维护、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1.12定期报告及咨询服务(1)定期报告结合各平台运行情况,定期出具运行情况报告,报告包括运行情况,需求情况及完善建议;(2)咨询服务为确保每次检查报告的实用性,运维团队实时提供专人在线(QQ、电话或邮箱)咨询服务。2.商务要求2.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2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2.2.1服务时间:现场服务5×8,远程服务7×24。2.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3售后服务要求运维服务主要有:现场服务、远程服务、重大节假日保障服务。2.3.1现场服务。工作日内,派驻3名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熟悉系统的运维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服务,对用户提出的各种业务问题进行解答;安排2名开发工程师及1名美工,按运维需求完成用户提出的各类开发任务及设计任务。现场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外网门户网站及内网门户网站的板块设置,对大板块的调整进行内容检查与迁移,对外链入口的设置进行页面调整;(2)按照用户要求对门户网站处室信息发布员权限核对调整统计;(3)配合做好发布内容整改、对门户网站失效链接进行判别处置,网站文章错别字、用词不当修正。(4)配合图片新闻发布员内容处理,比如对图片进行裁剪压缩等;(5)排查外网门户外链链接是否有效,如无效则及时获取最新链接进行更换;(6)根据排查要求核对发布信息错词,删除死链,修改文本里面的错误内容;(7)根据用户要求在门户网站上加挂活动链接;(8)录制PPT视频,格式为MP4并发至内网门户财政影像;(9)修改信息采编并上传附件格式;(10)按用户要求对信息采编内的未办结稿件做删除处理;(11)按要求对信息采编内报送文件进行计分修改;(12)邮件新增用户,包括厅里用户、省内预算单位用户;(13)定期巡检邮件系统,并向容量已满或将满的用户发送邮件提醒;(14)为容量已满的用户扩容或指导删除、转移邮件;(15)按要求上传学习视频至云财微课堂;(16)按照用户要求,更新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的会计事务所名单、代理记账机构名单、专家团名单。2.3.2远程支撑服务。非工作日内,提供1名技术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技术工程师全年7×24小时远程技术支撑保障,不限于即时通信和服务电话等远程服务方式,由服务工程师判定服务响应类型,按照规范的远程运维服务流程,协助解决日常运维中出现的问题服务响应时间机制如下:序号响应时间响应/完成时间备注/说明1电话响应≤15分钟电话沟通,了解故障现象,初步定位问题所需时间2电话支持≤30分钟电话指导现场工作人员定位、解决问题的时间3故障解决≤2小时1小时内解决不了的故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4解决一般错误≤4小时一般性错误解决时间5解决复杂 错误≤64小时解决错误的最长时间2.3.3节假日和重要时点保障服务。包括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以及预决算公开等时点值班保障。五、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合同总价款(含税)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由甲方分三次向乙方完成支付。(一)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即元(大写:)。(二)合同签订后18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元(大写:)(三)合同期满后,甲方根据项目验收结果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即元(大写:)。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本合同项下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六、违约责任本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通知其在七日内予以更正,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一)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在收到乙方有效发票未按约定时间付款,每延迟30个工作日,按延迟部分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3%。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工作条件或完成配合事项,或者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不符合合同约定,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二)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提供服务,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此项目延误,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与赔偿责任。乙方如未按合同要求配备人员,扣除合同价款的30%。因乙方原因导致大范围或关键的业务在正常上班时段无法使用或严重影响使用的,每超过2小时扣除合同价款的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规定,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导致甲方数据泄露、篡改或丢失等情况,根据后果评估扣除合同价款,并由乙方或乙方人员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七、合同成果归属乙方履行本合同后产生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成果及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侵权的,乙方应当负全部责任,支付第三人向甲方索要的全部损失和赔偿,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八、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由于战争、暴乱、自然灾害、政变、罢工、传染疾病、国家法律变化和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电报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15日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如果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双方应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重新协商,进一步达成一个延期或终止执行本合同的协议。九、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应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代理机构反映或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直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验收1.履约验收主体: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2.履约验收时间:服务期满后进行最终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收到中标人书面项目验收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双方人员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签署《采购项目验收报告表》。5.履约验收内容: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6.履约验收标准:运维服务期满后提供运维期间所产生的运维资料,按日期整理后提供给甲方进行确认,甲方确认收到材料后组织对本年度运维服务进行验收。运维服务考核项目:1.日常运维情况;2.响应时间;3.遵守驻场运维纪律;4.巡检和系统优化;5.网络安全;6.数据共享及安全。项目完成时必须提交验收申请、验收报告等,并至少交付以下资料及说明。(1)需求确认表;(2)系统运行服务保障记录;(3)运维服务总结报告;(4)与运维服务有关的其他文档。十一、债权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规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正文和附件,招标文件,采购响应文件等,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时间在后者为准。2.如在合同期内甲方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系统发生重大功能性改变导致工作量过大等情况,经双方协商,乙方可向甲方提交申请工作量确认单,工作量确认单须经甲方确认。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甲方(公章)名称:云南省财政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邮编:65002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1标段:政务系统运维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项目概况云南省财政厅现有内网门户网站、外网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信息采编系统、邮件系统、短信平台、云财微课程平台、督查督办系统、中小微企业财会服务平台等政务服务系统,主要服务保障厅机关政务运行。其中,内网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承载对外信息发布、政策宣传、办事服务等功能,信息采编系统用于财政系统内部信息采编上报,邮件系统用于财政系统内部文件收发、通知公告等,督查督办系统为公文跟踪督办,中小微企业财会服务平台为部署于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对外发布财会政策信息及咨询服务的渠道。(二)建设目标针对云南省财政厅所属的内网门户网站、外网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信息采编系统、邮件系统、短信平台、云财微课程平台、督查督办系统、中小微企业财会服务平台等政务服务系统开展运行维护,满足用户特定需求实施日常运维和技术性运维,加强集约整合,提高信息共享度,确保各系统平稳有序运行。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遵循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服务,满足云南省财政厅要求。建设标准:(1)《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2)《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71号);(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含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标考评细则》的通知(4)各相关处室用户特定需求。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技术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1.1外网门户网站日常运维及技术运维1.1.1日常运维,包括:厅门户网站界面维护、栏目优化、视频加挂、数据维护、预决算数据修订、与省政府办公厅门户网站数据接口服务、政策文件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推送服务,以及财政预决算数据更正等。通过接口按时按量传输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文章关联、修改文章错误描述、修改附件内容错误、处理失效链接、失效图片;1.1.2技术运维包括:根据主题展示要求,重大节假日调整门户网站界面展示;将门户“政策解读”栏目中新发的解读文章,同步更新为政策图解,以图片形式解读政策文件;按要求配置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优化及适老化功能,并通过认证;对外网门户样式进行改造,包括外网门户首页排版、网站样式设计、图标设计、栏目样式整合、智能检索等。1.2内网门户网站日常运维登录前界面维护,具体包括:财政影像志、财政图志、机关党建、政务运行、学习文苑等9个一级栏目及下属栏目数据维护,视频及图片设置加挂,权限设置及数据管理等,以及公文运转系统中WPS软件维护及无忧校对。1.3信息发布平台日常维护主要设置文章发布、视频发布、插件发布、用户新增、用户权限管理、栏目管理等功能,厅内用户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将文章发送至外网、内网门户网站,运维人员也可使用该平台管理用户权限及内外网栏目。1.4信息采编系统日常维护信息报送平台日常维护,设置稿件采编、内部流转审核、采用登记、绩效评分考核等功能,形成一个覆盖全省财政的信息报送网络平台,实现上级单位与下属单位之间的信息稿件报送等工作,在系统上实现自动成刊、公文催办、积分排名、自动生成报表等功能。开发厅领导审批、自动计分、汇总统计等功能。1.5邮件系统日常维护1.5.1邮箱扩容支撑:定期优化邮箱存储空间,对邮箱空间不足的用户发送邮件提醒;对两年以上不使用邮箱及邮箱内容为空的用户进行清退;根据用户需要对用户邮箱进行扩容;1.5.2邮箱脚本巡检:每季度对邮箱进行脚本巡检,对邮箱的系统信息、网络信息、硬件信息、内存信息、磁盘信息、安全信息进行全面巡检,确保邮箱在日常使用中无问题;1.6云财维课堂日常维护包括调整学习栏目;及时上传学习视频,确保学习视频播放流畅无卡顿;更新系统通知公告;维护用户权限,包括新增用户、调整权限;以及满足用户特定需求等。1.7短信平台日常维护包括人工发送通知短信,节假日短信、生日祝福;短信接口服务:为需要发送短信的系统提供短信平台接口服务,包括设置短信模块、人工代发短信、提供短信接入服务。1.8督查督办系统日常维护通过系统督查督办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对当前超时、过时的任务及时预警,在系统内对目标设定、阶段划分、人员职责、目标标准、考核时间等进行控制,整个流程形成闭环管理。1.9中小微企业会计平台日常维护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专家库及代理机构信息更新、短信接口维护、信息发送等服务,通过该平台发布全省代理记账机构名单、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会计核算等相关政策规定,依托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服务团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财务管理和会计咨询服务。1.10其余需求响应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满足各需求处室需求配置,以及其余日常运维、应急保障及售后服务。包括不限于日常巡网、人工读网、技术支撑、预决算信息更正、短信接口服务及重要时期、敏感时段内外网门户网站24小时安全保障及应急处置等。1.11日常数据管理及数据维护专门负责提供数据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各系统数据筛查、数据提取、统计分析及数据维护、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1.12定期报告及咨询服务(1)定期报告结合各平台运行情况,定期出具运行情况报告,报告包括运行情况,需求情况及完善建议;(2)咨询服务为确保每次检查报告的实用性,运维团队实时提供专人在线(QQ、电话或邮箱)咨询服务。2.商务要求2.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2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2.2.1服务时间:现场服务5×8,远程服务7×24。2.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3售后服务要求运维服务主要有:现场服务、远程服务、重大节假日保障服务。2.3.1现场服务。工作日内,派驻3名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熟悉系统的运维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服务,对用户提出的各种业务问题进行解答;安排2名开发工程师及1名美工,按运维需求完成用户提出的各类开发任务及设计任务。现场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外网门户网站及内网门户网站的板块设置,对大板块的调整进行内容检查与迁移,对外链入口的设置进行页面调整;(2)按照用户要求对门户网站处室信息发布员权限核对调整统计;(3)配合做好发布内容整改、对门户网站失效链接进行判别处置,网站文章错别字、用词不当修正。(4)配合图片新闻发布员内容处理,比如对图片进行裁剪压缩等;(5)排查外网门户外链链接是否有效,如无效则及时获取最新链接进行更换;(6)根据排查要求核对发布信息错词,删除死链,修改文本里面的错误内容;(7)根据用户要求在门户网站上加挂活动链接;(8)录制PPT视频,格式为MP4并发至内网门户财政影像;(9)修改信息采编并上传附件格式;(10)按用户要求对信息采编内的未办结稿件做删除处理;(11)按要求对信息采编内报送文件进行计分修改;(12)邮件新增用户,包括厅里用户、省内预算单位用户;(13)定期巡检邮件系统,并向容量已满或将满的用户发送邮件提醒;(14)为容量已满的用户扩容或指导删除、转移邮件;(15)按要求上传学习视频至云财微课堂;(16)按照用户要求,更新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的会计事务所名单、代理记账机构名单、专家团名单。2.3.2远程支撑服务。非工作日内,提供1名技术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技术工程师全年7×24小时远程技术支撑保障,不限于即时通信和服务电话等远程服务方式,由服务工程师判定服务响应类型,按照规范的远程运维服务流程,协助解决日常运维中出现的问题服务响应时间机制如下:序号响应时间响应/完成时间备注/说明1电话响应≤15分钟电话沟通,了解故障现象,初步定位问题所需时间2电话支持≤30分钟电话指导现场工作人员定位、解决问题的时间3故障解决≤2小时1小时内解决不了的故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4解决一般错误≤4小时一般性错误解决时间5解决复杂 错误≤64小时解决错误的最长时间2.3.3节假日和重要时点保障服务。包括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以及预决算公开等时点值班保障。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的的数量:1项。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实施地点:云南省财政厅。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符合采购人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采购人实际,实施好本项目,如由投标人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履约验收主体: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2.履约验收时间:服务期满后进行最终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收到中标人书面项目验收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双方人员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签署《采购项目验收报告表》。5.履约验收内容: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6.履约验收标准:运维服务期满后提供运维期间所产生的运维资料,按日期整理后提供给甲方进行确认,甲方确认收到材料后组织对本年度运维服务进行验收。运维服务考核项目:1.日常运维情况;2.响应时间;3.遵守驻场运维纪律;4.巡检和系统优化;5.网络安全;6.数据共享及安全。项目完成时必须提交验收申请、验收报告等,并至少交付以下资料及说明。(1)需求确认表;(2)系统运行服务保障记录;(3)运维服务总结报告;(4)与运维服务有关的其他文档。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一)其他服务要求运维厂商和运维人员在未经用户认可的情况下,不得将任何用户认为涉及数据安全的观点、数据、系统结构信息、测试结论以及测试记录传播、披露和使用;不得擅自修改任何程序和数据;运维厂商和运维人员保证严格遵守用户的保密要求,并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于用户提供的资料(包括业务资料、技术资料、相关数据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传播;保证不向外(指用户规定范围以外)泄漏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保密技术资料。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运维厂商和运维人员继续承担保密义务。(二)风险管控措施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同时密切关注政策法规变化,确保项目顺利进行。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具体实施以合同内容为准。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采购人应对技术变化、可能涉及后续采购的常态化监测及舆情监测服务作出判断和决策。具体调整事项应当在合同签订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列明,具体实施以合同内容为准。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根据调整情况按照年度预算规定和程序办理。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坚持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宜。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审查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采购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如有,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履行合同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处理。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附件: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1标段)综合考核表(办公室)单位处室(盖章):考核项目分值考核要求评分标准考核意见得分安全管理30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规定,对系统故障进行处置。1.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每次次扣1分.因公司技术人员原因导致数据泄露、篡改或丢失等情况的,每次扣5分;2.发生数据网络安全事故及时通知采购人协商解决办法,未通知一次扣3分;3.发生数据网络安全事故及时响应解决,特大事故超过48小时扣30分,重大事故超过24小时扣15分;较大事故超过12小时扣5分;4.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数据巡检和备份工作,每超过一周无明显改进的扣2分;5.因业务能力不足未能解决问题的,每次扣2分;对于需要紧急处理的问题,未在3小时内解决的,每次扣5分。6.本项目考核最低分0分。服务文档10服务情况按月呈报,要求内容完整,包含具体服务内容及巡检备份情况记录。服务文档未按时提供一次扣1分。服务内容如有缺失,发现一次扣1分。本项目考核最低分0分。响应时间10严格遵守服务响应时间要求:电话服务,7×24小时,15分钟;网络服务,5×8小时,30分钟;现场服务,7×8小时,工作日1小时,节假日2小时到达现场。运维服务人员在30分钟内响应用户问题,超过30分钟无响应扣1分;超过两小时无响应扣2分;超过24小时无响应一次扣3分。本项目考核最低分0分。考核得分考核部门(签章)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备注:发生导致甲方被有关部门通报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等事件,项目考核总体结果不得高于60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正本或副本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1标段)(招标编号:YDCTF20241907)投标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资格审查部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证明材料,内容如下:(1)2024年1月1日前成立的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任意一种:①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2)2024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书面声明)。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或书面声明)。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2.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采购人)(投标人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不存在此项规定的承诺或说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不存在此项规定的承诺或说明)七、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不属于联合体投标的承诺或说明)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九、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十、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十一、其他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商务技术部分一、开标一览表 标段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备注1大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小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备注:报价小写与大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报价大写常识: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元、角、分。注:(1)此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允许另有折扣说明。(2)此表请放在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以方便唱标。(3)本表中投标总报价(元)=分项报价表中各项金额合计之和。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开标一览表”所填写的投标总价,向你方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1.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2.本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4)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有)、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六、商务条款偏离表序 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前期需求调研、参数配置等工作并具备试运行条件,15个工作日内进行系统初验并正式投入运行,服务期满后进行最终验收。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服务地点:云南省财政厅。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服务方式:运维服务主要有现场服务、远程服务、重大节假日保障服务。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七、外网门户网站日常运维及技术运维1.日常运维(格式自拟)2.技术运维(格式自拟)八、内网门户网站日常运维(格式自拟)九、信息发布平台日常维护(格式自拟)十、信息采编系统日常维护(格式自拟)十一、邮件系统日常维护(格式自拟)十二、云财微课堂日常维护(格式自拟)十三、短信平台日常维护(格式自拟)十四、督查督办系统日常维护及技术性配置(格式自拟)十五、中小微企业会计平台日常维护(格式自拟)十六、日常数据管理及数据维护(格式自拟)十七、其余需求响应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格式自拟)十八、安全保密措施(格式自拟)十九、项目服务团队配备序号在本项目中所担任职务姓名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相关证书在本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简述类似项目参与经验序号在本项目中所担任职务姓名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相关证书在本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简述有/无具体阐述12 345…注:1.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学历证(若有)、职称证(如有)、相关证书(如有)、类似项目经验材料(若有)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2.项目服务团队配备格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表格,供应商除填写表格内容外还可自行阐述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情况。二十、类似项目业绩序号合同名称合同总价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间备注12 345…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合同首页、标的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证明材料不完整、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二十一、其他(一)投标人能享受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二)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YDCTF20241907二、项目名称:云南省财政厅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云南财政”公众号运维项目三、中标信息标段名称:1标段供应商名称:昆明芸凝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新域盛景花园一期3幢1单元第19层1902号中标金额(万元):84.0标段名称:2标段供应商名称:上海星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600弄1号1101室中标金额(万元):27.8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标段名称:政务系统运维(1标段)服务范围:政务系统运维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标段名称: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2标段)服务范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五、评审专家名单:全武宾、李民、李志明、韩海霞、张艾梅(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以本项目1标段、2标段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以下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由中标人向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元元万万((额额金金标标中中率率费费型型类类务务服服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1.00%1.50%1.50%100-5000.70%1.10%0.80%500-10000.55%0.80%0.45%1000-50000.35%0.50%0.25%5000-100000.20%0.25%0.10%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金额:1标段为1.008万元;2标段为0.3336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标段名称:1标段2.是否中小微企业:是。3.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20分。1.标段名称:2标段2.是否中小微企业:是。3.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44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财政厅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联系方式:0871-6362514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联系方式:0871-63335681-7115、633358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琼、高嘉敏、赵熙、李春丽、闫梅、赵德武、曾桂华电话:0871-63335681-7115、63335856十、附件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务系统运维、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监测、公众号运维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