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
天津市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度天津市河东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BXZB2024-073)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项目编号:BXZB2024-073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天津市河东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厚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工华道壹号D座2门11层K116
91120116MA06EG3M1A
13702107107
89.8
92.33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厚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89.8
92.33
2
天津融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9.98
84.98
3
天津市尚金计算机有限公司
89.9
80.99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2024年度天津市河东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应用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许瑞斌,秦方
采购人代表:林学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0776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下浮20%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井冈山路4号
联系方式:022-60418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
联系方式:022-59661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电 话:022-59661610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2024年度天津市河东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2024年度天津市河东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BXZB2024-073)采购人:天津市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2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6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9第四部分合同草案....................36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9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受天津市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4年度天津市河东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一、项目名称和编号1.项目名称:2024年度天津市河东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2.项目编号:BXZB2024-073二、项目内容2024年度天津市河东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3、项目预算:90万元。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磋商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11月1日到2024年11月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福建大厦1401。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领取,获取文件需携带“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第1项和第2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的截图、文件费汇款凭证(若采取现金方式缴纳则无需提供)。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400元。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10:00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10:00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2开标室)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联系人:田工2.联系电话:022-59661610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井冈山路4号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薛老师022-60418750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9661610十一、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二、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十三、其他事项1、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须以现金或电汇形式,电汇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2、收取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217020104004138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华兴街支行;开户行行号:103110017024;联系电话:24431683;注:①汇款时需要注明项目编号;②缴纳文件工本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若未按时递交文件工本费则取消投标资格。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一、技术要求(一)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二)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二、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及税金等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确保正常运行的的最终优惠价格。3.验收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二)服务要求1.投标人提供详细的前置机相关服务方案。2.按照服务合同要求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软硬件保障服务,服务形式提供现场或远程等方式。3.成交方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提供技术服务热线支持。4.提供备品备件更换服务、提供软件版本维护和升级服务、提供重大节日现场保障服务。5.设备故障报修后,成交方技术人员要在5分钟内响应,如果需到现场,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软件故障能够在4小时内解决,硬件故障确定故障点后完成备件上报。6.提供巡检服务: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的定期巡检服务,在重大节日前期进行安全巡检服务。7.提供驻场运维服务:成交方需提供1名驻场服务人员,按采购人需求提供驻场实施服务。8.若本项目所涉及与其他系统的对接业务,采购人负责协调对接工作,确保开放接口协议、数据结构等与对接相关的所有资料,若因对接工作需其他系统开发商对其他系统进行的开发及其费用不属于本项目采购范围。9.其他服务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三)时间、地点要求1.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应用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区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四)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90%,项目完成且通过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1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2.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三、参加磋商人员及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单独携带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在资质审查时提交采购人。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供不全的,为无效响应。除原件退回,其他资料全部予以留存。四、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标准备注第一部分 价格(10分)1价格10(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第二部分 客观分(6分)1类似项目业绩6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提供类似项目的业绩,以合同为准(至少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基本信息、合同双方名称及盖章),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第三部分 主观分(84分)1针对本项目的总体规划方案分析15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至少包含项目建设背景、目标需求、现状情况、对前置软件具体部署业务调研分析、前置机安全运行环境调研分析、业务数据对接调研分析和客户实施要求调研分析,与天津市传染病大平台数据对接等方面进行评价:方案全部满足以上要求:1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2医疗机构对接方案分析12提供前置软件与医疗机构的业务系统的对接方案以及移动端调试方案进行评价:方案详细可行,满足国家要求,得12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8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3联调测试方案分析12对医疗机构业务系统、前置软件、国家疾病监测预警平台等系统之间的联调测试方案和数据质量核对方案进行评价:方案详细可行,满足国家要求,得12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8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4应急处理预案12对本项目可能出现的所有突发问题的预判及对应的处理方案进行评价,对其他突发情况的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如何保证服务正常运转的措施,临时增配人员、与相关采购方部门协调配合等措施。方案全部满足以上要求:12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8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5工作进度计划及成果资料提交计划12结合本项目内容,供应商应提供详细完整的项目进度计划方案、成果资料提交计划、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巡检方案等,对于保证方案是否响应项目整体时间周期安排,且是否具体可行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全部满足以上要求:12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8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6人员管理方案11提供完整的人员管理方案,至少应包含人员管理机构、人员管理制度、人员管理组织计划、人员培训制度,对人员管理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完整性进行评价:方案全部满足以上要求:11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7信息保密管理制度10充分理解项目的必要性,对项目整体有保密制度,关键文件不外泄,并有相关的存档以及监督方案。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合理,具有操作性,符合项目需求及实际情况:方案全部满足以上要求: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第四部分1经磋商小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1.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或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2.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3.技术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4.响应文件部分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5.响应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报价书与各报价表间内容不一致、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6.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询标的。注:评审因素中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项目需求书一、项目背景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疾控监测发〔2024〕16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3〕167号等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市疾控局关于印发2024度天津市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津疾控综发〔2024〕131号文件,按照《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规范和API接口规范》等相关技术要求,切实完成河东区区域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完成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实施工作,以加强河东区疾控信息化能力建设,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重点提升智慧化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能力,提高监测数据报告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分析研判能力水平实现医疗机构诊疗数据的智能采集,促进医防协同,尽快实现实时有效分析、集中会商研判和辅助应急决策指挥,有序推进区域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间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部署实施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软件部署工作,实现与国家级平台互联互通。二、项目内容为天津市河东区区域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提供“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的安装部署、集成实施服务。三、技术需求(一)实质性技术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二)如果需要以附件形式表示,可写“见附件”,同时将附件按顺序附后。序号技术类别具体内容1★前置机网络及应用环境部署实施前置机涉及网络协调部署工作(包括不限于网络地址规划、线路规划,线路测试、对接测试,故障排查等)1★前置机网络及应用环境部署实施前置机虚拟网络调试工作(包括不限于虚拟网络规划、虚拟化网络配置、虚拟网络调整、虚拟网络优化、虚拟网络测试、虚拟网络对接测试、虚拟网络故障排查等)1★前置机网络及应用环境部署实施前置机到国家疾控平台网络调试工作(包括不限于疾控平台网络规划、疾控平台网络配置、疾控平台网络调整、疾控平台网络优化、疾控平台网络测试、疾控平台网络对接测试、疾控平台故障排查等)1★前置机网络及应用环境部署实施前置机到医疗机构网络调试工作(包括不限于医疗机构网络规划、医疗机构网络配置、医疗机构网络调整、医疗机构网络优化、医疗机构网络测试、医疗机构网络对接测试、医疗机构故障排查等)1★前置机网络及应用环境部署实施前置机虚拟化软件维护工作(包括不限于虚拟化软件调试、虚拟化软件监控、虚拟机监控、虚拟机创建、虚拟机删除、虚拟机故障排查)1★前置机网络及应用环境部署实施虚拟化防火墙安装调试工作(包括防火墙调试、防火墙运行监控、防火墙策略变更、防火墙故障排查等)1★前置机网络及应用环境部署实施虚拟化VPN安装调试工作(包括虚拟化VPN调试、虚拟化VPN运行监控、虚拟化VPN策略变更、虚拟化VPN用户管理、虚拟化VPN故障排查等)1★前置机网络及应用环境部署实施主机安全软件安装调试工作(包括主机安全软件调试、主机安全软件策略变更、主机安全软件客户端安装、主机安全软件用户管理、主机安全软件故障排查等)1★前置机网络及应用环境部署实施数据库审计软件安装调试工作(包括数据库审计调试、数据库审计运行监控、数据库审计策略变更、数据库审计策略优化、数据库审计故障排查等)2前置机安全服务前置机硬件巡检服务,每年至少进行2次巡检(包括前置机硬件配置检查、磁盘存储状态检查、控制器状态检查、HBA卡状态检查等)2前置机安全服务前置机软件巡检服务,每年至少进行2次巡检(包括虚拟化软件配置核查、虚拟化防火墙配置核查、虚拟化VPN配置核查、主机安全软件配置核查、数据库审计系统配置核查等)2前置机安全服务虚拟化软件升级服务,需根据虚拟化软件版本升级等情况,解决已知问题,潜在风险及漏洞修复、补丁管理等。2前置机安全服务虚拟化防火墙升级服务,需针对虚拟化防火墙软件版本升级等情况,对规则库等内容进行版本维护。2前置机安全服务虚拟化VPN升级服务,需针对虚拟化VPN版本升级等情况,解决已知问题,潜在风险及漏洞修复、补丁管理等。2前置机安全服务主机安全软件升级服务,需针对主机安全软件、规则库及客户端进行版本维护服务。2前置机安全服务数据库审计升级服务,需针对数据库审计版本进行升级等情况,解决已知问题,潜在风险及漏洞修复、补丁管理等。2前置机安全服务前置机漏洞扫描服务,每年至少进行2次,针对前置机相关虚拟化软件、安全软件、应用系统等存在的安全漏洞进行扫描,输出扫描报告并提供针对性的安全建议,降低前置机及相关系统安全风险。2前置机安全服务前置机虚拟化软件日志分析服务,需针对虚拟化软件日志进行分析服务,发现隐藏的风险,并提供整改建议。2前置机安全服务前置机虚拟化防火墙日志分析服务,需针对虚拟化防火墙日志进行分析服务,发现隐藏的风险,并供整改建议。2前置机安全服务前置机虚拟化VPN日志分析服务,需针对虚拟化VPN日志进行分析服务,发现隐藏的风险,并提供整改建议2前置机安全服务前置机主机安全软件日志分析服务,需针对安全软件日志进行分析服务,发现隐藏的风险,并提供整改建议。2前置机安全服务前置机数据库审计软件日志分析服务,需针对数据库审计日志进行分析,发现隐藏的风险,并提供整改建议。2前置机安全服务前置机故障应急响应服务,提供电话、网络、远程、现场等多种服务方式,需承诺15分钟受理,2小时到达现场。3★医疗机构系统对接调试开展医疗机构业务调研工作,基于国家规范和调研基础情况提交前置软件部署方案和实施计划。3★医疗机构系统对接调试医疗机构信创环境部署工作(包括部署环境调研、服务器环境准备、安装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环境和安全防护策略配置、申请下载前置软件、获得软件授权码等)。3★医疗机构系统对接调试提供前置机软件包及安装调试工作(包括院内临床医生端、公卫医生端、信息人员端安装部署前置软件PC端应用和移动APP应用安装培训,解决安装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3★医疗机构系统对接调试基础数据准备。参照国家规范标准《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和API接口规范》,完成包括疾病诊断编码、药品编码、检验编码等基础数据对标转码,建设EMR镜像等工作。3★医疗机构系统对接调试指导医疗机构完成院内系统数据向国家规范标准《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和API接口规范》内定义的基础数据表、实时采集数据表和常规监测数据表的数据映射对照工作,提供数据集映射表测试报告。3★医疗机构系统对接调试指导医疗机构按照院内传染病监测管理流程、前置软件功能、业务流程及数据流程完成系统改造工作。交付医疗机构适应性改造测试报告。如存在重大数据差错,提供数据质量排查。3★医疗机构系统对接调试提供业务全流程调试工作。配合完成医疗机构前置软件与国家平台数据调试工作,保障数据能够准确同步至国家平台。配合院内信息系统服务商完成对接集成服务,保障院内业务系统与前置软件按照各业务流程实现完整闭环交互。交付标准业务覆盖测试报告,如存在重大数据差错,提供数据质量排查报告。3★医疗机构系统对接调试在医疗机构前置软件申请转正试运行期间,协助医疗机构完成连续30天每日数据质量监测,确保医疗机构采集的数据内容和质量符合要求,针对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医疗机构提供数据质量和业务流程排查等服务。3★医疗机构系统对接调试医疗机构前置软件通过国家平台转正验收后,进入正式运行阶段,提供运维技术支持工作,包括:前置软件标准化技术支持及答疑服务;系统故障应急响应服务;系统巡检服务:每年至少提供2次到场巡检服务。重大软件升级支持和相应的数据质量排查现场支持。四、技术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具体要求对采购人的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整体建设情况进行评估。2.成交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工作流程,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评估工作,保证评估活动的每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的控制。3.为维护招标人利益,成交供应商在实际评估工作中对采购人的系统、信息、数据有安全保密的义务,进场时必须签订保密协议。4.成交供应商在现场评估环节过程中不能影响采购人的各项系统正常运行,针对工具测试等环节需要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及操作规范。5.成交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经验,包括制定项目汇报的流程、项目问题管理流程等。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A、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1.3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投标人”系指向采“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服务”系指按本“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相关义务。3.解释权3.1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4.2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3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涉及4.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5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6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7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参与磋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5.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5.1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5.2除《磋商项目要求》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3供应商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供应商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5.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磋商费用6.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下浮20%收取。以成交金额作为基数计算,具体标准及计算方法如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20-100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项目成交金额为1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1500-1000)万元×0.25%=1.25万元合计收费=1.25+2.25+3.2+1.5=8.2×0.8=6.56(万元)6.2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信息公告、更正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查看项目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8.询问与质疑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8.2询问(1)询问采取书面形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3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8.4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9.其他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竞争性磋商文件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10.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函;(2)磋商项目要求;(3)供应商须知;(4)合同草案;(5)响应文件格式;(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3《磋商项目要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须作出正式的书面承诺,且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或未作出承诺的即做无效标处理。10.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3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知悉答疑会或踏勘现场的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C、响应文件的编制13.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4.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4.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14.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响应文件格式15.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2供应商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15.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15.4响应文件从目录开始逐页顺序编制页码。16.响应文件的组成16.1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1)资格证明文件:磋商项目要求中实质性资格要求的所有文件2)资信文件:供应商的企业概况、业绩等3)技术文件:服务或供货方案、技术工艺、点对点应答等4)其他补充文件: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响应报价内容及暗示响应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16.2第二阶段响应文件(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1)报价书;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17.报价17.1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7.2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含税价格。17.3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18.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供应商”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19.技术响应文件19.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9.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或设备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19.3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供应商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具体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20.投标保证金20.1按照《磋商项目要求》要求执行。20.2供应商应按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磋商的一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0.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20.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其响应将被拒绝。21.磋商有效期21.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响应将被拒绝。21.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2.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2.2供应商按照《磋商邀请函》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填报内容应与纸质一致。如出现纸质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为准。22.3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D、响应文件的递交23.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并退回供应商。如截至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采购人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三个,由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24.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24.1供应商应将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的正本(1份)、副本(1份)和电子光盘(1份)包封在一个密封包内,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包封上还应写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供应商的名称,并标明“于年月日时(填写具体磋商时间)开标前不得启封”的字样,“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第二阶段响应文件的包封方法同上。24.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25.响应文件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应胶装成册,磋商文件纸型一律采用A4纸型。响应文件密封示意图如下: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全部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全部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第一阶段响应文件(资格、资信、技术部分)全部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第一阶段响应文件(资格、资信、技术部分)全部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2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5.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本须知24条的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注和递交,并在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5.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5.4根据本磋商须知的规定,在磋商截止时间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E、磋商程序26.磋商小组26.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磋商小组的职责主要是:1)根据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2)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推荐排序的成交候选人。26.2评审原则1)评审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2)整个评审工作不受任何个人和机构的干扰,供应商的任何试图干扰评审的行为,一经发现其响应资格将被否决,并追究其相关责任;3)在有效报价中,报价合理、报价低廉的响应更具竞争力,最低的报价并非成交的唯一标准。26.3评审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与评审有关的任何情况。27.磋商步骤27.1争性磋商采用两阶段磋商的方式进行,第一阶段磋商结束后,响应文件的内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价格磋商。27.2具体磋商流程如下:第一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符合《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三、参加磋商人员及要求”的供应商互相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且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响应文件。第二步: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第三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第四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五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第六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9.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1)磋商小组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审核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文件。(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相应比例给予扣除。31.评审方法及标准31.1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1.2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1.3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1.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31.5评审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磋商项目要求》。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4)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6)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授权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1.6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1)若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有效期的;(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3)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或不实应答的;(5)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响应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6)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含有报价或暗示报价内容的;(7)响应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8)存在串通情形的;(9)扰乱评审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10)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除文件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12)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2.其他注意事项32.1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审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32.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评审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情况。32.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2.4如果几个供应商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时,在服务承诺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入围评审阶段。F、授予合同33.成交供应商的产生33.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3.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33.3采购人将把本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磋商价格合理的供应商。33.4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磋商报告拒绝不合格的供应商。34.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成交结果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成交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5.3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要求中规定的货物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单价和其他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36.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文件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7.履约保证金37.1若《磋商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37.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8.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9.合同分包39.1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39.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第四部分合同草案合同一般条款需方:供方:供、需双方根据2024年度天津市河东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结果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一、采购内容:(详见附件)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四、服务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五、供方应随服务向需方交付的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七、合同款支付方式:见附件。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行号(数字代码):帐号:八、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九、本合同一式份,需方留存份,供方留存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时间:2024年月日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服务需求方及代理方根据货物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说明1、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质、资信和技术等文件。2、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报价文件。3、第一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装订,一起密封。4、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装订,一起密封。5、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不得包含磋商价格及任何与磋商价格相关的内容或暗示。正本/副本(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第一阶段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总目录(供应商自行编制)附件1响应书致: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和电子版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1.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1.3.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天。1.4.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1.5.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1.6.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采购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1.7.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8.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9.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响应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10.与本次磋商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附件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名称:注册地点: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住址: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身份证须放扫描件身份证背面附件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代理机构/采购人单位名称)我单位(单位名称)授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本月社保缴纳单位:,联系电话:)作为授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单位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单位对填写的上述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年月日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背面附件2-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名称)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作出如下声明: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声明不实,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合同金额服务期实施地点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备注备注:供应商根据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的要求列明相关项目业绩,并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企业概况1供应商名称:2注册地址:3法定代表人姓名:4成立日期:5注册资本:6本项目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7人员情况:8主营范围:(1)(2)(3)…注:后附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要求响应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二)时间、地点要求(三)磋商有效期(四)付款方式(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六)其他要求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满足且优于文件要求的内容为正偏离,不符合文件要求的内容为负偏离。3.偏离说明指文件要求与磋商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无偏离之处不必填写。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要求响应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2项目需求书要求序号磋商要求响应应答偏离说明备注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响应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7服务方案编制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四、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的评分因素。附件8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中小企业()我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监狱企业()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我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填报要求: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8-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8-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天津市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2024年度天津市河东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度天津市河东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正本/副本(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第二阶段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总目录(供应商自行编制)附件1报价书致: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价格如下:磋商报价为大写:元整;小写:元。服务期:2.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3.两个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包号服务内容数量磋商报价服务期服务地点11项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分项报价表单位:元项号服务名称总价数量备注11项其中分项名称价格数量备注……注:1.本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投标总价2.下面应填写分项价格及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分项价格汇总应等于总价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天津市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2024年度天津市河东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度天津市河东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天津厚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3559.76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89.220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厚大伴02101投标人名称:天津厚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13日1月阜水轩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