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兴城市徐大堡镇人民政府2024)
项目名称
徐大堡镇滨海片区项目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140010372940
标段(包)名称
徐大堡镇滨海片区项目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202421140010372940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1-15
公示结束时间
2024-11-17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宋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29-5815009
招标人
兴城市徐大堡镇人民政府
地址
兴城市徐大堡镇台里村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0429-5767303
邮箱
15809896111@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筑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76号楼K
联系人
谢明泽
电话
18698947881
邮箱
liaoningzhuhui@163.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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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兴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公司,联合体单位(中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0
18436398.98元
合格
312
2
葫芦岛市震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0
18414790.66元
合格
312
3
兴城市四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施泓图设计院有限公司)
0
18462178.61元
合格
312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兴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公司,联合体单位(中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冯哲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 221111453029)
2
葫芦岛市震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赵宇亮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2023202311315)
3
兴城市四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施泓图设计院有限公司)
张茂臣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 221081011347)?[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 22108101134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兴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公司,联合体单位(中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2
葫芦岛市震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3
兴城市四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施泓图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徐大堡镇滨海片区项目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202421140010372940项目名称徐大堡镇滨海片区项目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徐大堡镇滨海片区项目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徐大堡镇滨海片区项目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编号202421140010372940202421140010372940202421140010372940标段(包)名称徐大堡镇滨海片区项目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总承包徐大堡镇滨海片区项目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总承包徐大堡镇滨海片区项目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总承包标段(包)编号202421140010372940001202421140010372940001202421140010372940001公示开始日期2024年11月15日公示结束日期2024年11月18日标段(包)性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其他公示内容监督部门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来源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督部门联系人宋先生监督部门电话0429-5815009招标人兴城市徐大堡镇人民政府邮箱15809896111@139.com地址兴城市徐大堡镇台里村兴城市徐大堡镇台里村兴城市徐大堡镇台里村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429-5767303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筑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liaoningzhuhui@163.com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76号楼K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76号楼K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76号楼K联系人谢明泽电话18698947881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分数投标报价质量总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工期(日历天)1兴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公司,联合体单位(中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94.6118436398.98元合格3122葫芦岛市震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89.418414790.66元合格3123兴城市四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施泓图设计院有限公司)86.6218462178.61元合格312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经理(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1兴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公司,联合体单位(中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冯哲[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11453029)2葫芦岛市震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赵宇亮[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2023202311315)3兴城市四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施泓图设计院有限公司)张茂臣[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221081011347)并且[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081011347)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1兴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公司,联合体单位(中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2葫芦岛市震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3兴城市四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施泓图设计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二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总承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