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兽药残留和污染物检测设备中标结果公示(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2024)
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农兽药残留和污染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0701-244111060099(招标文件编号:0701-244111060099)
二、项目名称: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农兽药残留和污染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一卓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9层1012
中标(成交)金额:598.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北京一卓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液质联用仪;离子色谱仪;液相色谱仪
岛津;岛津、盛瀚;沃特世
LCMS-8050;IC-16、CIC-260;H-Class PLUS
1;2;1
2898000.00;1192000.00;70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段玉环、王一平、赵林爱、许鑫、钮文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1980号文的9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02136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评审得分:75.82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10-81318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
联系方式:于心远、高兆兆、徐聪宇、黄朝永森010-81168240/8277/8636/8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心远、高兆兆、徐聪宇、黄朝永森
电 话: 010-81168240/8277/8636/827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农兽药残留和污染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
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10:01
评审专家名单
段玉环、王一平、赵林爱、许鑫、钮文良
总中标金额
¥598.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心远、高兆兆、徐聪宇、黄朝永森
项目联系电话
010-81168240/8277/8636/8275
采购单位
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 010-81318346
代理机构名称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心远、高兆兆、徐聪宇、黄朝永森010-81168240/8277/8636/8275
附件:
附件1
(发售版)3.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农兽药残留和污染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3).docx
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农兽药残留和污染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农兽药残留和污染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01-244111060099采购人: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资格审查22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第五章采购需求33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9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0701-2441110600992.项目名称: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农兽药残留和污染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61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610万元。4.采购需求:序号设备名称单价(万元)数量(台/套)总价(万元)简要技术需求或要求1液质联用仪2901290详见招标文件。2离子色谱仪1202240详见招标文件。3液相色谱仪80180详见招标文件。5.交货期: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yuxinyuan@cgci.gt.cn3.方式:供应商通过邮件方式报名,邮件主题统一编辑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正文需包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邮箱地址)”等信息。我司将以邮件的形式向报名的供应商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首科大厦四层。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1.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6《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1.7《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1.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9《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1.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1.11《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163号)1.12《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1.1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728号)。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联系方式:刘老师010-8131834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联系方式:于心远、高兆兆、徐聪宇、黄朝永森010-81168240/8277/8636/827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心远、高兆兆、徐聪宇、黄朝永森电话:010-81168240/8277/8636/827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液质联用仪。3.1现场考察不组织3.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农兽药残留和污染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12.7.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 。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6.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首科大厦四层。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部分评审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3)其他要求: 。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致电采购代理公司项目联系人或发送电子邮件。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于心远、高兆兆、徐聪宇、黄朝永森010-81168240/8277/8636/8275;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的90%收取;缴纳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其他须知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每份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电子版(移动U盘):1份【word版或pdf版,需保证正常打开,不合格电子版属于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规定。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3同义解释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词“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在招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进行理解。4内容填写说明1.按统一规定的格式、顺序填写、排列,并装订、胶封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复印件应清晰整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2.全部的规格尺寸为A4纸型。5信誉查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开评标会议时针对投标人信誉情况查询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合规合法渠道)。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不适用)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1进口产品(不适用)5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1.12.2.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21.1.1中小企业定义:5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2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23.3.31.1.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23.3.32.2.2.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23.3.33.3.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23.3.34.4.4.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23.3.35.5.5.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23.3.36.6.6.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5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55.5正版软件(不适用)5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6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56.61.1.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57.7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7.71.1.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6投标费用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资格审查第4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7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21.1.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适用于货物类);112.22.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适用于服务类)。11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4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61.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62.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63.3.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64.4.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71.1.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72.2.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是指签字人用不退色墨水书写;142.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是指行政公章,加盖合同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的《投标文件》无效。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1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1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须双面打印或复印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52.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封面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153.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并盖单位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54.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155.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56.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57.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指定地点,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8.8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或密封箱中,且在密封袋或密封箱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投标人应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会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159.9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510.10为方便核查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511.11所有密封袋或密封箱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在密封袋或密封箱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512.1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包括未单独提交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7开标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区域等待开标。172.2本项目开标使用现场开启。开标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或申请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当众拆封。173.3开标过程将现场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确认。174.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75.5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76.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77.7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8资格审查181.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19评标委员会191.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9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0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1确定中标人211.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供应商。22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3废标23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3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3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3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2在招标采购中,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形:(1)不得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2)已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33.3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4签订合同241.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2.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4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4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6.6根据财库[2014]37号文规定: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对成交方进行履约评价为优秀,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可视服务情况与成交方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25询问与质疑251.1询问251.11.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5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52.2质疑252.21.1.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52.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52.23.3.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2.24.4.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5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代理费26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8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9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1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2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3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41.1.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42.2.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如涉及);24.43.3.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4.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45.5.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46.6.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47.7.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5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5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5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5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5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5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58.8.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21.1.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2.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32.23.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32.24.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不适用)□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42.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商务得分(12分)1制造商综合实力3各投标产品制造商每提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中一个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提供体系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注:如各投标产品均为一家制造商,每提供一个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最多得3分。2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51.须提供与本项目核心产品同品牌同类型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1份有效合同得1分,最多得3分。2.须提供与本项目任意非核心产品同品牌同类型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1份有效合同得1分,最多得2分。注:1.上述销售业绩指与本项目投标货物同品牌同类型产品的销售业绩。2.合同签订时间须为2022年10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3.合同不得遮挡且销售业绩合同中必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印章、签字、设备名称、型号、数量、所投同品牌类型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合同履行第一笔付款乙方开具的发票复印件等信息内容(以上内容缺少一项,业绩不予承认)。4.提供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字迹清晰,辨识无误。5.合同买方(甲方)须为实际最终使用单位,如买方为销售或经销类公司(平台),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以承认。3质量保证书1提供所有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质量保证书(须保证所提供产品为制造商原产正品并对产品品质做出承诺和保证,加盖所有投标产品制造商公章)的得1分,否则得0分。4技术指标及配置要求响应承诺函1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完整版《技术指标及配置要求响应承诺函》的得1分;未提供承诺函或未按照格式提供完整版承诺函的0分。5投标文件制作质量21.投标人标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有目录索引、页码无错乱、标题、编号、正文、表格等排版规范得1分,否则得0分。2.投标文件内容详实、应答明确、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完整的得1分;内容较完整、编写质量一般得0.5分;否则得0分。价格得分(30分)1投标报价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技术得分(58分)1一般技术指标及配置响应情况16投标人的一般主要技术指标及配置响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应答无负偏离的得16分,每有1项不满足的扣0.5分。注:一般指标中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技术偏离表中标明一般“主要技术参数” 对应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将对其响应不予认可。2▲技术指标及配置响应情况和功能视频展示25投标人的▲号“主要技术指标及配置”响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应答无负偏离的得25分的基础分,每有1项不满足的扣2.5分基础分。注:1.对于投标人响应满足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号“主要技术指标”的,其中项目需求书中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没有明确要求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公开发布资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公开发布的资料仅限制造商官网产品参数截图、软件操作界面截图或官网提供下载的技术白皮书,上述材料需标注相关材料所在的官方网址及具体链接(软件截图除外);技术偏离表中应标明▲号“主要技术参数”对应公开发布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所有官网资料,自投标之日起须在网站上至少保留三个月,以供查询及作为质疑、投诉处理依据;如不提供或经查询网址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缺失,视为未提供公开发布资料)。2.投标人需上传视频对投标产品的全部▲号主要技术指标及配置进行真机视频功能展示,每个包限时8分钟,采用MP4格式。▲号指标有具体演示要求的,必须按照演示要求进行详细演示;▲号指标没有具体演示要求的,须进行真实性、功能性演示。(展示机型必须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如相关指标未进行演示或演示结果不符合技术指标要求或视频中只进行语音、字幕解说,未进行实质性功能演示的,评审委员会将对其▲号响应不予认可)。3产品功能和配置的先进性3投标人的▲号“主要技术指标及配置”响应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每有1项实质性正偏离的,在基础分之上再加1分,最多加3分。注:1.投标人响应的优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号“主要技术指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公开发布资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公开发布的资料仅限制造商官网产品参数截图、软件操作界面截图或官网提供下载的技术白皮书,上述材料需标注相关材料所在的官方网址及具体链接(软件截图除外);技术偏离表中应标明▲号“主要技术参数”对应公开发布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所有官网资料,自投标之日起须在网站上至少保留三个月,以供查询及作为质疑、投诉处理依据;如不提供或经查询网址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缺失,视为未提供公开发布资料)。2.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响应的“正偏离”进行有效性判定,如经判定不属于实质性“正偏离”,评标委员会将不予以认可并不给予相应加分。4技术培训方案及培训服务承诺函3对于承诺的技术培训服务,应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服务承诺函。根据培训方式、内容、培训水平及人数,以及项目实施中的技术交流等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方案。培训方案详实合理,内容全面,方式灵活,层次分明,能切实保障培训效率和效果得3分;方案内容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培训方式比较单一得2分;其余得1分;此项缺失得0分。5项目整体实施方案4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步骤,交货安排,设备调试,质量保证,应急预案等内容。实施方案措施具体详细,完善,合理,思路清晰优于采购需求,得4分;实施方案思路清晰,措施较详细,完善,合理,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实施方案思路清晰,措施欠合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未提供或完全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6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函7根据售后服务体系、质保期及免费保修服务承诺、应用技术支持、以及质保期外服务方案及服务网点、人员、备品备件、易损配件及主要消耗品的备件情况等方面。(1)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函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承诺内容等要素,加盖所有投标产品制造商公章、投标人公章),且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售后服务要求的,得1分。承诺函要素不全或承诺内容不完全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2)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优于项目需求,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内容全面,可行性强,针对性强,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内容完整,有一定的可行性和针对性,得2分;有方案但内容缺失多、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3)所投产品在收货地区(省/直辖市)均有售后服务网点的得1分,不全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须提供网点所在地售后服务人员姓名、电话、地址同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须展示官方网站售后服务网点的网站页面截图(注明网址),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办公地址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的需一并提供房屋租赁发票,否则不予认可)。(4)提供质保期外产品主要零、部、配件及易损件、消耗品价格清单,配件齐全、价格合理得2分;其余得1分;未提供得0分。合计100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是否采购进口产品交货期采购项目1液质联用仪1否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农兽药残留和污染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液质联用仪)2离子色谱仪2否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农兽药残留和污染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液质联用仪)3液相色谱仪1否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农兽药残留和污染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液质联用仪)二、商务要求1.交货期和交货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交货地点:海科中心指定地点(北京市)。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首款支付合同总价30%款项;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60%款项;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10%款项。3.验收方案到货验收:依据合同约定,对标的物的数量等进行清点,核对产品的制造商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指标、配置等;检查合格证、所明书等原始装箱配置证单。到货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到货验收签收单。安装调试验收:依据合同约定,检查标的物配置、安装、试运行等情况,以及配套设备与主设备是否实现物联互通,性能指标是否满足业务需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三、技术要求1.液质联用仪序号指标类型"★"或"▲"条款号技术指标内容1.主要用途主要用于食品、环境、纺织品等样品中有机化合物的筛查、定性和定量分析。2.特殊资质要求无3.主要技术参数3.1工作条件3.主要技术参数3.1.1工作电压:220V,50Hz3.主要技术参数3.1.2操作温度:18℃~28℃3.主要技术参数3.1.3湿度: 40%~70%3.主要技术参数3.2液相色谱部分3.主要技术参数3.2.1二元梯度高压泵3.主要技术参数3.2.1.1流速范围: 0.001-10.000mL/min3.主要技术参数3.2.1.2流速准确度: ≤1%3.主要技术参数3.2.1.3流速精密度: ≤0.062%3.主要技术参数★3.2.1.4最高耐压:≥103MPa3.主要技术参数3.2.2可降温型自动进样器3.主要技术参数3.2.2.1样品盘容量: 1.5ml样品瓶≥110位3.主要技术参数3.2.2.2温度控制:4-40度3.主要技术参数3.2.2.3进样精度RSD:0.25 % 以下3.主要技术参数3.2.2.4交叉污染:咖啡因0.0015%以下(5µL进样,无清洗) 3.主要技术参数3.2.2.5进样速度:12秒内完成10μL进样3.主要技术参数3.3质谱部分3.主要技术参数▲3.3.1质量范围m/z:涵盖5-2000 amu或更宽3.主要技术参数3.3.2灵敏度3.主要技术参数▲3.3.2.1ESI源正离子方式:1pg 利血平,多重反应监测(609->195),信噪比S/N >700000:1(RMS)3.主要技术参数▲3.3.2.2ESI负离子方式 : 50fg 氯霉素信噪比>35000:1 (RMS)3.主要技术参数3.3.3质谱扫描速度: 最小步径为0.1u ,大于20000 u/sec3.主要技术参数3.3.4正负离子切换速度:不超过15ms(不损失灵敏度的情况下),实现正、负离子同时采集3.主要技术参数3.3.5交叉污染: < 0.003%3.主要技术参数3.3.6质谱最小延迟时间:不超过 1msec3.主要技术参数3.3.7质谱多重反应监测最小驻留时间:<1msec3.主要技术参数3.3.8MS到MS/MS切换时间:<1msec3.主要技术参数3.3.9质量稳定性: <0.1amu /24小时3.主要技术参数3.3.10多重反应监测通道数量:一次进样,不分时间段,可以至少同时检测30000个多重反应监测离子对,并保证灵敏度和重现性不受损失。3.主要技术参数3.3.11多重反应监测通道速度:>500多重反应监测/s3.主要技术参数3.3.12离子源3.主要技术参数3.3.12.1离子源接口: 离子源为独立电喷雾离子源,非复合源配置,离子源的清洁、维护、切换方便、快速,无需卸除质谱真空系统3.主要技术参数3.3.12.2离子源流速范围:1μL/min~2000μL/min3.主要技术参数★3.3.13质量分析器:三重四极杆型质量分析器。3.主要技术参数3.3.14检测器:光电倍增器或电子倍增器3.主要技术参数3.3.15操作软件:支持中文操作环境3.主要技术参数3.3.16质谱软件还可以自动多重反应监测参数生成优化功能,不需要手动逐条输入多重反应监测参数。可以不需要注射泵,直接液相联机柱上进样即可多重反应监测自动优化4.主要配置4.1液相色谱高压泵 1套4.主要配置4.2液相色谱在线脱气机 1套4.主要配置4.3低延迟体积超高效混合器 1套4.主要配置4.4耐高压流路切换阀 1个4.主要配置4.5液相色谱自动进样器降温型 1套4.主要配置4.6液相色谱柱温箱 1套4.主要配置4.7C18色谱柱(2.0 mm I.D. ×50 mm, 小于2.2 um) 1根4.主要配置4.8三重四极杆质谱主机 1台4.主要配置4.9电脑相当于或优于6核心12线程,单核主频≥14.4GHz的CPU,内存≥8GB,硬盘≥1T,独立显卡,DVD/CD-RW, 含正版操作系统与仪器软件能兼容,液晶显示器;激光打印机1套。4.主要配置4.10质谱控制软件 一套4.主要配置4.11包含两年消耗品包 1套4.主要配置4.12原厂质谱中文工作站软件 1套4.主要配置4.13中文串联质谱农残兽残数据库(包含中国农业部注册登记的500种农药以上)1套5.交货期5.1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交货地点由客户指定。供应商应予以特别注意:如出现未能到期供货的情况,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所有的经济损失由逾期供货商单方承担。6.质保期6.1质保期:验收合格后,质保期1年。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商的故障检查、维修及维护等服务,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质保期外5年内,能更及时地为用户提供仪器关键零备件、消耗品等。7.售后服务要求7.1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原产商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原厂商售后维修和更换零件服务。质保期后,中标供应商提供设备终身技术支持,包括故障排除和零配件的供应、仪器软件免费升级和培训;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时,只收取零配件费用,免收其它费用。合同签订后,在1周内中标供应商将仪器操作间的装修要求和水、电、气要求通知需求单位。7.售后服务要求7.2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设备运至需求单位指定的地点,免费负责安装,免费现场培训及技术应用培训。中标价应包含产品的制造、材料费(主材及辅材)、运输、安装、验收、保修、税收、所有手续费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需求单位使用的所有相关费用。中标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中标人责任而导致的需方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的扣款处罚除外)。7.售后服务要求7.3货到后,中标供应商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带“★”的项目必须符合其性能。7.售后服务要求7.4验收:(1)如需要,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原厂技术文件以及验收要求的校准文件或计量证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中标供应商须负责提供法定计量证书。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中标供应商设备供货、安装施工、调试、工程验收、货物运输、售后服务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中标供应商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3)中标供应商应向需求单位提供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产品保证书、认证书、及政府许可证明、说明书等,保证产品和安装材料是新生产、未经过使用的原装原厂正品。如在交付使用前发生设备损坏和不合格,需求单位有权要求退货,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4)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系统安装、调试后,由需求单位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确保在使用过程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如质量不符合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并不得以任何原因拖延。(5)需求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合同、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进行验收。需求单位有权委托中国具权威资质机构对设备的灵敏度、测量精度等技术性能进行验收。因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中技术性能指标的,一律拒收,不予付款,需求单位有权因此终止合同的执行,中标商将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同时,需求单位将保留向中标供应商因设备延迟到位而造成对口岸检验业务的不良影响追索相应“违约”责任的权利。7.售后服务要求7.5中标供应商能响应故障处理请求和电话咨询,提供7x24小时技术支持,4小时内响应和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一般应在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的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维保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等。7.售后服务要求7.6现场培训:仪器在安装调试同时,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派工程师对用户就仪器原理和基本操作进行现场培训,培训人员人数不限,培训时间视需求单位需要,保证相关人员能独立上机进行基本操作和数据处理。如有用户有因人员流动,需要进行培训,在协商下制造商应尽量满对用户新增实验人员进行免费培训。7.售后服务要求7.7集中培训:中标人免费提供需求单位至少2名技术人员到厂家指定地点进行相同设备专项技能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天。7.售后服务要求7.8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原厂技术文件。2.离子色谱仪序号指标类型"★"或"▲"条款号技术指标内容1.主要用途1适用于样品中阴离子、阳离子、有机胺、氯化胆碱、氨基酸和糖等物质的分析。2.特殊资质要求2无。3.主要技术指标★3.1该系统主要由泵系统、自动进样器、连续自动再生抑制器、柱温箱、电导检测器、安培检测器、自动淋洗液发生器、色谱工作站和计算机系统组成。3.主要技术指标3.2泵系统:3.主要技术指标▲3.2.1采用梯度泵系统,配有化学惰性的非金属无阻尼泵头,适合于pH为0~14的淋洗液及反相有机溶剂,可进行至少2种淋洗液梯度分离。3.主要技术指标3.2.2流速范围: 最小流速≤0.001mL/min,最大流速≥10.0mL/min。3.主要技术指标3.2.3最大压力:≥35MPa。3.主要技术指标3.2.4流量精度:最小精度≥-0.1%,最大精度≤0.1%。3.主要技术指标3.2.5压力脉冲:≤1.0%。3.主要技术指标3.2.6具有脱气装置。3.主要技术指标3.3自动进样器:3.主要技术指标3.3.1处理样品容量:≥80位x2mL 小瓶。3.主要技术指标3.3.2单一样品重复进样次数:1~99次。3.主要技术指标3.3.3进样精密度:进样体积为20 µL时,<0.5% RSD。3.主要技术指标3.3.4进样体积步进:1~100 µL(≤0.1 µL增量)。3.主要技术指标3.3.5单一样品进样时间:≤60s。3.主要技术指标3.3.6流路系统:耐强酸强碱的惰性材质。3.主要技术指标3.4连续自动再生抑制器:3.主要技术指标▲3.4.1阴离子连续自动再生抑制器。3.主要技术指标▲3.4.2阳离子连续自动再生抑制器或电子抑制。3.主要技术指标3.5柱温箱:3.主要技术指标3.5.1控温范围:最低温度≤室温+5℃,最高温度≥60℃。3.主要技术指标3.5.2温度稳定性:最小波动≥-1℃/h,最大波动≤1℃/h。3.主要技术指标3.6电导检测器:3.主要技术指标3.6.1采用数字式信号控制。3.主要技术指标▲3.6.2池体积:≤1.0μL。3.主要技术指标3.6.3最大操作压力:≥2 MPa。3.主要技术指标★3.6.4全程信号输出范围:最小信号≤ 0.01µS/cm,最大信号≥12000µS/cm。3.主要技术指标3.6.5温度稳定性:≤0.001℃/h。3.主要技术指标3.6.6基线漂移:≤0.2ns/cm/h。3.主要技术指标▲3.6.7分辨率:≤0.005nS/cm3.主要技术指标3.7安培检测器:3.主要技术指标3.7.1采用数字式信号控制。3.主要技术指标3.7.2池体积: ≤0.5μL。3.主要技术指标★3.7.3积分安培信号输出范围: 最小信号≤50pC,最大信号≥200μC。3.主要技术指标3.7.4最大操作压力:≥0.5 MPa。3.主要技术指标3.7.5噪音:: ≤1pA(直流安培); ≤10pC(积分安培)。3.主要技术指标3.7.6参比电极类型:pH-Ag/AgCl复合型参比电极,可耐受0~14的pH范围。3.主要技术指标3.8自动淋洗液发生系统:3.主要技术指标3.8.1浓度范围:最低浓度≤0.1mM,最高浓度≥100mM。3.主要技术指标3.8.2流速范围:最小流速≤0.1mL/min,最大流速≥3.0mL/min。3.主要技术指标3.8.3最大操作压力:≤21MPa。3.主要技术指标3.9色谱工作站:通过计算机直接控制仪器的运行。工作站可以实现全自动数据采集,色谱定性、定量分析和分析报告。3.主要技术指标3.10品牌电脑工作站:相当于或优于6核心12线程,单核主频4.4GHz的CPU,16GB内存,1T硬盘,独立显卡,DVD/CD-RW,含正版操作系统与仪器软件能兼容,24寸液晶显示器,激光打印设备3.主要技术指标3.11不间断电源(UPS电源):须保证设备2小时用电的不间断电源及控制器。4.主要配置4.1梯度泵 2台4.主要配置4.2脉冲阻尼器 2个4.主要配置4.3电子六通进样阀 2个4.主要配置4.4蠕动泵 2套4.主要配置4.5在线淋洗液脱气系统 2套;4.主要配置4.6在线样品脱气系统 2套4.主要配置4.7洗脱液套件 3套4.主要配置4.880位以上自动进样器 1个4.主要配置4.9柱温箱 1个4.主要配置4.10阴离子连续自动再生抑制器 1个4.主要配置4.11阳离子连续自动再生抑制器 1个4.主要配置4.12电导检测器 1个4.主要配置4.13安培检测器 1个4.主要配置4.14银电极及流动池测量系统 1套4.主要配置4.15自动淋洗液发生器 1个4.主要配置4.16色谱工作站 1个4.主要配置4.17计算机系统 1套4.主要配置4.18打印机 1套4.主要配置4.19阴离子分离柱及保护柱 1个4.主要配置4.20阳离子分离柱及保护柱 1个4.主要配置4.21氰根分析柱及保护柱 1个4.主要配置4.22不间断电源 1套5.交货期5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供应商应予以特别注意:如出现未能到期供货的情况,需求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所有的经济损失由逾期供货商单方承担。6.质保期6产品安装调试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质保期1年,在质保期内,产品因故障停用,质保期相应顺延。质保期外4年内,能更及时地为用户提供仪器关键零备件、消耗品等。7.售后服务要求7.1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原产商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原厂商售后维修和更换零件服务。质保期后,中标供应商提供设备终身技术支持,包括故障排除和零配件的供应、仪器软件免费升级和培训;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时,只收取零配件费用,免收其它费用。合同签订后,在1周内中标供应商将仪器操作间的装修要求和水、电、气要求通知需求单位。7.售后服务要求7.2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设备运至需求单位指定的地点,免费负责安装,免费现场培训及技术应用培训。中标价应包含产品的制造、材料费(主材及辅材)、运输、安装、验收、保修、税收、所有手续费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需求单位使用的所有相关费用。中标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中标人责任而导致的需方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的扣款处罚除外)。7.售后服务要求7.3货到后,中标供应商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带“★”的项目必须符合其性能。7.售后服务要求7.4验收:(1)如需要,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原厂技术文件以及验收要求的校准文件或计量证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中标供应商须负责提供法定计量证书。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中标供应商设备供货、安装施工、调试、工程验收、货物运输、售后服务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中标供应商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3)中标供应商应向需求单位提供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产品保证书、认证书、及政府许可证明、说明书等,保证产品和安装材料是新生产、未经过使用的原装原厂正品。如在交付使用前发生设备损坏和不合格,需求单位有权要求退货,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4)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系统安装、调试后,由需求单位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确保在使用过程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如质量不符合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并不得以任何原因拖延。(5)需求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合同、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进行验收。需求单位有权委托中国具权威资质机构对设备的灵敏度、测量精度等技术性能进行验收。因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中技术性能指标的,一律拒收,不予付款,需求单位有权因此终止合同的执行,中标商将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同时,需求单位将保留向中标供应商因设备延迟到位而造成对口岸检验业务的不良影响追索相应“违约”责任的权利。7.售后服务要求7.5中标供应商能响应故障处理请求和电话咨询,提供7x24小时技术支持,4小时内响应和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一般应在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的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维保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等。7.售后服务要求7.6现场培训:仪器在安装调试同时,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派工程师对用户就仪器原理和基本操作进行现场培训,培训人员人数不限,培训时间视需求单位需要,原则上不少于2天,确保需求单位用户能正常操作。7.售后服务要求7.7集中培训:中标人免费提供需求单位至少2名技术人员到厂家指定地点进行相同设备专项技能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天。3.液相色谱仪序号指标类型"★"或"▲"条款号技术指标内容1.主要用途1用于检测食品农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物等项目。2.特殊资质要求2无3.主要技术参数3.1溶剂管理系统3.主要技术参数▲3.1.1梯度泵:泵压力传感器反馈回路:≥ 2路3.主要技术参数3.1.2压缩补偿:自动,连续,无需指定溶剂类型3.主要技术参数3.1.3混合模式:低压混合3.主要技术参数3.1.4梯度模式:四元梯度,2-4路溶剂任意混合,可扩展到9路溶剂3.主要技术参数3.1.5流量范围:0.001-2.000 mL/min,增量≤0.001 mL3.主要技术参数3.1.6流路脱气数量:4或更多3.主要技术参数★3.1.7最大操作压力:≥ 103.4 MPa3.主要技术参数3.1.8流量精度:≤ 0.075%RSD3.主要技术参数3.1.9混合方式:低压混合 3.主要技术参数▲3.1.10自动缓冲盐配置功能:可实现自动配置缓冲盐浓度和pH值梯度。3.主要技术参数3.1.11梯度模式:预编梯度曲线3.主要技术参数3.2自动进样器管理系统3.主要技术参数3.2.1最大样品瓶数:≥96(2 mL)3.主要技术参数3.2.2进样精度:≤0.25%RSD3.主要技术参数3.2.3样品交叉污染度:≤0.002%(咖啡因)3.主要技术参数3.2.4进样次数:每个样品1~99次进样3.主要技术参数3.3柱温箱3.主要技术参数3.3.1色谱柱容量:≥1根3.主要技术参数3.3.2温度准确度:≤ 0.5 °C3.主要技术参数3.3.3温度稳定度:≤ 0.3 °C3.主要技术参数3.3.4可实现溶剂预热功能3.主要技术参数▲3.3.5具备记录色谱柱使用情况功能,可以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色谱柱测试报告及填料特性、40个样品组、使用过程中最小最大柱压力、温度、操作者、进样次数等信息)3.主要技术参数3.4二极管阵列检测器3.主要技术参数3.4.1单一光源氚灯可达到波长范围190nm-800nm;检测通道:≥83.主要技术参数3.4.2波长准确度:≤ 1nm3.主要技术参数3.4.3流通池体积:≤0.5μl3.主要技术参数3.5荧光检测器3.主要技术参数3.5.1激发波长:200nm-900 nm;发射波长:210-900 nm;光谱带宽:发射光 18nm3.主要技术参数3.5.2激发光:多档可选3.主要技术参数3.5.3灵敏度:水测量信号的拉曼光谱的信噪比 ≥ 1000 3.主要技术参数3.5.4光源能量:≥150W;流通池:≤ 2μL3.主要技术参数3.6数据处理系统3.主要技术参数3.6.1单机或网络版软件3.主要技术参数3.6.2中文版软件3.主要技术参数3.6.3内置或外置相匹配的图文数据库。3.主要技术参数3.6.4多种校正拟合定量计算方式,适应不同分析及不同检测器应用多种数据检索模式,适应大量数据管理和检索4.主要配置4.1四元泵 1套4.主要配置4.2在线脱气机 1套4.主要配置4.3自动进样器 1套4.主要配置4.4柱温箱 1套4.主要配置4.5二极管阵列检测器 1套4.主要配置4.6荧光检测器 1套4.主要配置4.7数据处理系统 1套4.主要配置4.8计算机及打印机 1套4.主要配置4.9各种消耗品:进样针(4个)、滤芯(10个)、样品瓶(1000个带盖、垫)、密封垫(10个)4.主要配置4.10色谱柱(C18,1.7 μm*100mm,1根)5.交货期5.1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供应商应予以特别注意:如出现未能到期供货的情况,需求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所有的经济损失由逾期供货商单方承担。6.质保期6.1产品安装调试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质保期1年,在质保期内,产品因故障停用,质保期相应顺延。质保期外4年内,能更及时地为用户提供仪器关键零备件、消耗品等。7.售后服务要求7.1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原产商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原厂商售后维修和更换零件服务。质保期后,中标供应商提供设备终身技术支持,包括故障排除和零配件的供应、仪器软件免费升级和培训;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时,只收取零配件费用,免收其它费用。合同签订后,在1周内中标供应商将仪器操作间的装修要求和水、电、气要求通知需求单位。7.售后服务要求7.2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设备运至需求单位指定的地点,免费负责安装,免费现场培训及技术应用培训。中标价应包含产品的制造、材料费(主材及辅材)、运输、安装、验收、保修、税收、所有手续费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需求单位使用的所有相关费用。中标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中标人责任而导致的需方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的扣款处罚除外)。7.售后服务要求7.3货到后,中标供应商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带“★”的项目必须符合其性能。7.售后服务要求7.4验收:(1)如需要,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原厂技术文件以及验收要求的校准文件或计量证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中标供应商须负责提供法定计量证书。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中标供应商设备供货、安装施工、调试、工程验收、货物运输、售后服务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中标供应商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3)中标供应商应向需求单位提供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产品保证书、认证书、及政府许可证明、说明书等,保证产品和安装材料是新生产、未经过使用的原装原厂正品。如在交付使用前发生设备损坏和不合格,需求单位有权要求退货,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4)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系统安装、调试后,由需求单位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确保在使用过程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如质量不符合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并不得以任何原因拖延。(5)需求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合同、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进行验收。需求单位有权委托中国具权威资质机构对设备的灵敏度、测量精度等技术性能进行验收。因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中技术性能指标的,一律拒收,不予付款,需求单位有权因此终止合同的执行,中标商将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同时,需求单位将保留向中标供应商因设备延迟到位而造成对口岸检验业务的不良影响追索相应“违约”责任的权利。7.售后服务要求7.5中标供应商能响应故障处理请求和电话咨询,提供7x24小时技术支持,4小时内响应和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一般应在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的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维保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等。7.售后服务要求7.6现场培训:仪器在安装调试同时,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派工程师对用户就仪器原理和基本操作进行现场培训,培训人员人数不限,培训时间视需求单位需要,原则上不少于2天,确保需求单位用户能正常操作。7.售后服务要求7.7集中培训:中标人免费提供需求单位至少2名技术人员到厂家国内指定地点进行相同设备专项技能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天。注:1.标注“★”的条款为关键技术参数,为必须满足内容,对关键技术参数的负偏离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3.其他未标注符号的条款为一般技术参数。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海科中心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海科中心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乙方(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对____________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确定乙方为中标人(成交商),现依照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磋商文件、单一来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采购货物清单货物清单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制造商数量单价(元)合计(元) 设备总价 运保费 安装调试费 制造商维保服务费( 年) 合同总价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甲方以支付总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接受乙方对上述货物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包括乙方提供货物、包装、运输、货物的保险和储存、检测、验收、安装调试、保修服务、培训、资料及提供的伴随服务等所有成本、费用及税费,甲方(用户)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设备配置清单和技术偏离表。第三条付款条件(一)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二)付款办法:1.乙方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或符合甲方要求的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并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合同款(金额:元,大写金额:元)。乙方提交单据:合同(正文部分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发票(原件)、履约保证金或正式银行履约保函单据。2.设备全部到货并经甲方(用户)签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合同款(金额)。乙方提交单据:发票(原件)、设备到货验收合格签收单(须装订成册)(复印件)。3.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并经甲方(用户)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退回保证金,即合同总价__%合同款(金额:元,大写金额:元)。乙方提交单据:发票(原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报告(须装订成册)(复印件)。4.因财政集中支付延误时间不计算在内,乙方提交付款单据延迟、缺失及账户信息错误的,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且甲方不承担延误付款责任。乙方收取货款账户为:乙方全称开户银行账号第四条履约保证金及银行履约保函(一)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按合同金额的%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履约保证金也未提交银行履约保函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指定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为:收款单位全称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台路支行账号0200020209200030432(二)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向甲方提供。(三)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并经甲方(用户)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退回保证金,即合同总价__%合同款。(四)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五)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六)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满后,甲方凭乙方提交退款申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乙方提交的银行履约保函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10%;#载明不可撤销;#保函应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之一或甲方认可同意的银行开具;#保函应载明见索即付,不得附带任何支付条件或前提;#保函期限为:不少于六个月。#保函应载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如乙方提交的银行履约保函未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视为乙方未提交银行履约保函。第五条包装(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二)乙方应在包装箱外标明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产品名称、型号,包装箱内随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三)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的货物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费用。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投标响应时间)日内完成交货或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分配清单指定地点,详见附件。(三)交货方法:由乙方负责采用适合的交通工具将采购货物及其附件运至交货现场并按甲方要求完成卸货,以双方签署设备到货验收签收单为准,交货时应一并交付货物的有关单证。货物从生产厂运至海关指定地点的运输、劳务及相关保险的办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四)风险责任承担:货物的风险责任和所有权在双方签署设备到货验收签收单/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报告后由甲方承担和享有,此前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七条货物验收(一)货物运至甲方(用户)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指派人员按照本合同规定对货物进行验收,乙方应提供交货清单等文件供甲方(用户)审查,甲方(用户)将按合同清单进行规格、数量、外观的检查。(二)收货后__日内甲乙双方进行到货验收工作。如验收合格,甲方(用户)应及时履行验收手续,双方签署设备到货验收签收单;如验收不合格,甲方(用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原因,乙方收到通知后__个工作日内提供解决方案。(三)在验收工作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四)涉及设备安装调试的,乙方负责在甲方(用户)配合下完成所供设备安装调试并保证与用户原有设备互联互通,有关技术问题由乙方和制造商协同解决。安装调试后,双方签署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有关安装调试服务详见附件实施方案。(五)合同项下货物生产期间,甲方(用户)有权派工作人员到生产厂进行监造、现场抽样和出厂前验核。此次验核不代表甲方(用户)对货物的最终验收。期间相关费用,包括技术交流和技术材料费等由乙方负担。(六)为验核货物内在功能是否完备,甲方(用户)有权组织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样,并委托有关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该检测结果将作为货物质量的评判依据,相关送检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指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磋商文件、单一来源)、投标(响应)文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全部此类货物,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对拒收货物进行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对乙方可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响应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法向监管部门反映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七)甲方(用户)认为必要时,对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报告的参考资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八)验收标准以双方达成的对质量和技术标准的约定、乙方承诺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质量和技术标准中最高者为准,且应充分满足甲方使用要求。第八条质量保证(一)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为______公司制造生产、原包装、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与投标文件/应答文件承诺一致,并完全符合或高于合同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技术性能。(二)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并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三)如果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所供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用户)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四)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用户)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应10日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五)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用户)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用户)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六)本合同项目所有货物质量保证期为:自双方签署设备到货验收签收单/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投标响应时间)年。第九条培训本合同所包括的培训详见附件培训方案。第十条售后服务(一)供应商(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免费提供7(5)*24(8)小时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提供专线电话支持服务,__小时内响应,保证___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故障。(二)本合同所包含的售后服务,包含制造商售后服务和代理商售后服务,具体见附件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方案。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要求交付合格的货物或提供相关服务的违约责任。1.对于货物被证实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或原材料、技术标准、尺寸、颜色等存在质量问题,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甲方有权要求退货、退货重新制作、新货替换。乙方应按照甲方意见,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解决:(1)退货:甲方将货物退回乙方,乙方将合同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2)退货重新制作:甲方将货物退回乙方,乙方按照技术标准要求重新制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3)新货替换:乙方用满足技术标准要求的货物替换存在缺陷的产品,承担甲方蒙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风险,且相应延长所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10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任何一种方式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或行使银行履约保函中载明的索赔权利)并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视损失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赔偿甲方(用户)的全部损失。3.对于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被证实未提供应当承担的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无合理理由不进行整改的视为根本违约。(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违约责任。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迟的事实、可能延迟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用户)。甲方(用户)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迟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如甲方(用户)不同意延期,乙方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交货义务,如甲方(用户)同意延期,必须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2.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合同项下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从合同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或行使银行履约保函中载明的索赔权利。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价格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3.出现上述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甲方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货款、扣除履约保证金,或行使银行履约保函中载明的索赔权利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用户)的全部损失。4.如合同被全部或部分解除,甲方可依其认为适当的条款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如乙方违约并经同意延期仍不能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或行使银行履约保函中载明的索赔权利,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三)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或乙方相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行为致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以全部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依照履约保函支付的款项)作为违约金,解除本合同。(四)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证据证明乙方根本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依照履约保函支付的款项),如因乙方不能履行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异议的期限和方法(一)异议期限自质量保证期开始之日起3个月内。如果属于产品设计、材料、工艺或其他潜在的质量缺陷,甲方(用户)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及其处理意见。(二)乙方接到甲方(用户)书面异议及其处理意见后,应在10日内到甲方(用户)项目现场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用户)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十三条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一)没有甲方(用户)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或资料等提供给乙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必须的范围。(二)没有甲方(用户)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传播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文件、资料。第十四条知识产权(一)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及其他任何合法权益。如果甲方(用户)在使用乙方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遭致第三方索赔或主张权利的,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二)如果甲方(用户)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因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而遭致第三方索赔或主张权利的,乙方将自费为甲方(用户)应诉,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用户)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用户)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及支出的合理费用。(三)如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确实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依照履约保函支付的款项),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及支出的合理费用。第十五条权利瑕疵担保(一)乙方保证对其所提供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等合法权利,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用户)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或争议。(二)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如因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给甲方(用户)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三)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存在前述担保货物或权利负担,甲方(用户)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依照履约保函支付的款项),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货款,赔偿甲方(用户)的全部损失及支出的合理费用。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及其免责(一)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依照履约保函支付的款项),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用户)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三)乙方在延迟履行合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不能被免除责任。(四)甲方(用户)如遇不可抗力,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尽实际可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甲方(用户)不承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五)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指那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动乱、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但不包括违约或疏忽。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一)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六十天内还不能解决,争议应提交仲裁。(二)仲裁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其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三)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四)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八条合同修改或变更(一)如无重大变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二)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用户)有权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第十九条合同中止(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用户)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二)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因其他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质疑、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甲方(用户)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第二十条合同解除由于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合同,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时,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对于部分解除的合同,违约方除应承担规定的责任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剩余部分。(一)因违约解除合同1.在甲方(用户)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用户)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用户)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的货物或服务,达到合同所规定的要求;(2)如果甲方(用户)发现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欺诈行为。(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2.如果甲方(用户)根据上述规定与乙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甲方(用户)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二)因破产而解除合同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用户)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并有权要求乙方退回甲方(用户)已支付的合同货款。2.该解除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三)其他解除合同情况1.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用户)可以解除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2.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故,对履行合同有影响的,甲方(用户)可以解除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3.甲方(用户)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需继续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第二十一条合同终止(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第二十二条合同转让和分包(一)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二)除经甲方(用户)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依照履约保函支付的款项),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货款,赔偿甲方(用户)全部损失及支出的合理费用。第二十三条其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答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磋商文件/单一来源、合同条款、合同附件(协商、变更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以书面形式而表现出来的协议或书面通知或确认书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一)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及补充,均需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盖章确认。(二)本合同签订后,由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执行资金支付、履约保证金收退(或行使银行履约保函载明的索赔权利)、货物或项目验收等合同履约一切事宜。附件一:分项报价表附件二:设备配置清单附件三:技术偏离表附件四:货物分配清单附件五:项目实施方案附件六:技术培训方案附件七: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方案附件八:设备到货验收报告(附件一、二、三、五、六、七内容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拥有者性别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地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附件一:分项报价表附件二:设备配置清单附件三:技术偏离表附件四:货物分配清单序号品牌/型号数量部门地址联系方式1附件五:项目实施方案附件六:技术培训方案附件七:技术支持与原厂售后服务方案附件八:设备到货验收报告设备到货验收报告项目名称项目合同编号节点验收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设备名称设备描述及说明数量序列号备注: 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对设备包装、外观进行检查后,双方一致认为设备包装 □完好 / □破损开箱验货:检查设备型号、数量、外观及相关资料等是否正确、齐全 □齐全 / □不齐全验收意见:□同意 / □不同意验收。甲方验收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验收代表签字:甲方验收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日期: 甲方验收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日期: 甲方验收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日期: 甲方验收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甲方验收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日期: 甲方验收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日期: 日期: 甲方验收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日期: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复印件或扫描件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投标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交货期备注序号投标人名称大写小写注:投标总价金额必须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合计金额一致。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液质联用仪12离子色谱仪23液相色谱仪1合计注:1.合计金额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各设备单价均不能超出给定预算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技术商务要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技术商务要求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技术商务要求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技术商务要求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7技术方案(格式自拟)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如制造商综合实力、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等)同类项目业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同有效金额(万元)签订日期合计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技术指标及配置要求响应承诺函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和(制造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如有))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投标人和制造商在此承诺:1、投标人和制造商双方在此承诺,双方均完全知晓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产品技术和配置各项指标的应答内容,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技术指标及主要配置部分的应答均为真实响应,所有应答内容已经双方确认无误。2、投标人和制造商双方在此均承诺,在投标文件中针对“★”和“▲”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的佐证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的,所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官方公开发布资料、第三方检测报告、音视频演示资料等,均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实事求是上传、制作、提供的,如有夸大事实、视频造假、伪造瞒报等情况,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按照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况进行处置。3、投标人和制造商双方在此均承诺,双方均完全知晓并认可采购人可以采取签订合同前的预验收或签订合同后验收中的任一一种的方式来检验投标产品“★”和“▲”技术指标及配置是否达标,核验“★”和“▲”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是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是否与投标文件中的各项应答一致。4、如果采购人在预验收和验收中发现投标产品“★”和“▲”技术指标及配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与投标文件中的应答不一致,投标人和制造商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按照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况进行处置。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投标人和制造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成交无效,由财政部门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印刷体):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印刷体):签字:投标人全称并加盖投标人签章:投标产品制造商全称并加盖签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兽药残留和污染物检测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