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慰问品 电热水瓶中标结果公示(中共介休市委老干部局2024)


一、项目编号:1407812024AGK00236
二、项目名称:介休市离退休干部2025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太原企采优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太原市小店区东岗路254号13幢4单元0602号
投标报价:618550(元)
87.94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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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1
介休市离退休干部2025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电热水瓶
奥巴 菲
4450
139
0BF-E70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晓华,解秀丽,靳斐(第1包采购人代表),张俊生,李亚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货物类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27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介休市委老干部局
地 址:介休市东大街通顺巷城隍庙后
联系方式:0354-7222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哲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北坛中路178号
联系方式:0354-7282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54-7282299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doc717.5K

中小企业声明函273.9K

山西哲诚SHANXIZHECHENG介休市离退休干部2025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7812024AGK00236采购人:中共介休市委老干部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哲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须知3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31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5第五部分、合同文本37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4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介休市离退休干部2025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7812024AGK002362.项目名称:介休市离退休干部2025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元):667500.005.最高限价(元):667500.006.采购需求: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其包装、装卸、运输、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技术要求1电热水瓶个4450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7.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其他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4.售价(元):0四、投标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时(北京时间)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提交。五、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时(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开标大厅”3.开启方式:满足开标时间后在“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上发布。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投标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交换热线95763;5.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介休市委老干部局地址:介休市东大街通顺巷城隍庙后联系人:郭女士联系方式:159354171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哲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介休市北坛中路178号联系方式:0354-72822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354-72822992.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中共介休市委老干部局2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哲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介休市离退休干部2025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5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和要求见“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6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7质量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8交货地点中共介休市委老干部局一层(介休市东大街通顺巷城隍庙后)9供货方式供应商送达交货地点10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11预算金额667500.00元12最高限价6675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13资金支付⑴支付方式:非现金方式;⑵支付时间:根据财政拨款进度支付;⑶支付条件:验收合格后支付。14资格要求⑴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⑷其他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R16是否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是£ 否R17是否允许转包、分包是£ 否R18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更正等的说明如招标文件有澄清、修改和更正等内容,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的“变更公告”栏中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19强制性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否则投标无效。2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⑴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⑵投标人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并根据各个模块的具体要求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按照投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CA数字证书生成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21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编排顺序: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⑹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其中加▲项目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若投标人未响应或不提供,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签署及给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2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内容及编排顺序:▲⑴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⑵报价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其中加▲项目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若投标人未响应或不提供,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签署及给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3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编排顺序:▲⑴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如投标文件全部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此项不适用, 不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体现。)▲⑷投标保证金证明及凭证(见‘投标文件格式’)⑸投标人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⑹履约能力证明资料(格式自拟)⑺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⑻商务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⑼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⑽报价货物技术指标等的详细描述及相关技术资料(格式自拟)▲⑾技术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⑿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说明:其中加▲项目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若投标人未响应或不提供,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签署及给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4证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等,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已进行电子签章的扫描件(注:原件进行扫描),并保证真实有效且清晰,如不符合要求,评标委员会视为无效投标。25投标保证金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⑵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0元⑶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保证金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山西哲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汇支行行 号:402176101802账 号:359323010300000005378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⑸投标保证金递交:若采用银行转账时,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递交,请务必在汇款单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便我公司财务能及时确认汇款,并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⑹投标保证金退还形式:按递交形式退还。 ⑺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⑻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2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27电子投标文件签署要求⑴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⑵“电子签章”指编制电子版及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或)其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如使用CA数字证书一键签章,需同时在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⑷如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或)其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署后生效)。⑸投标人必须提交(上传)一份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包括:封面、目录、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28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⑴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时(北京时间)⑵提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提交注:逾期提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29纸质版投标文件⑴投标人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共3份;⑵纸质版投标文件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进行了有效的电子签章后直接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编排顺序进行胶装,并确保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一致性;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为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方式为邮寄或送达山西哲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⑷纸质版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资料。30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时(北京时间)⑵开标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开标大厅”31电子投标文件开启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开标时间,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发出“开启解密”指令,电子投标文件进入解密环节,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将自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足3家或解密不足3家,“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将自动确认为开启无效。3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流程投标人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33是否远程解密本项目进行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到现场。34解密时限采购代理机构发出“开启解密”指令起30分钟内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35评审办法及说明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投标报价有效投标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3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确定⑴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及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人员数量5人,其中专家数量4人,采购人代表1人。⑵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在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7中标人的确定⑴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需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⑵中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38招标服务费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货物类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此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39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中的“十一、相关的政策性因素(如项目涉及请参照执行)”40投标人信用信息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⑵截止时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当日;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在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存档;⑷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注:此项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41其他补充说明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说明:⑴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详见财库[2020]46号文件;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1其他补充说明2⑴当出现以下异常情况时,如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确定异常情况开、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应把投标文件开启、评审结果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①“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或使用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正常流程进行电子开、评审;②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不能正常运行的;③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评审的。⑵如果进行异常情况开评审,投标人需要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⑶说明:①异常情况不包括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情况;②各投标人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只在异常情况时提交使用,如正常的电子开、评审不需要提交;③如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确定不进行异常情况开评审,将重新组织招标活动,投标人不需要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伴随服务”指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售后服务及合同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其他义务等。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次招标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及其相关的伴随服务。2.2“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3“服务”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项目实施提供服务的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本次投标。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⑴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⑷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⑸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三、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文本(样本)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现场考察、标前会议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现场考察、标前会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如举行标前会议。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的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或变更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6.4如招标文件有澄清、修改和更正等内容,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的“变更公告”栏中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四、投标要求7.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7.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7.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投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投标人或中标候选人。7.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8.投标文件的要求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8.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说明等全部资料)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4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需按“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各个模块的具体要求进行在线编辑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投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若投标人未响应或不提供,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给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9.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㈠封面㈡目录㈢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㈣报价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㈤商务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资质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9.3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编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后进行加密上传。为方便评审,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9.4投标报价9.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包装、装卸、运输、售后服务和税金等的全部费用。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按包分别进行报价。9.4.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9.4.4投标人要按要求填写报价明细表,货物单价、数量、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9.4.5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9.4.6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投标将被拒绝。9.4.7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2投标人无根据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10.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10.4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等资料必须进行电子签章(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0.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视为投标无效。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1%。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⑴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⑶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⑷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⑸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3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将投标保证金扫描件作为“投标保证金凭证”编入投标文件中。1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6本项目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3“电子签章”指编制电子版及上传加密版和备份版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其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13.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如使用CA数字证书一键签章,需同时在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3.5如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电子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或)其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署后生效)。13.6投标人必须提交(上传)一份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包括:封面、目录、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3.7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所有版本投标文件要求一致,一旦与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符,以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须提供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3.8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五、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14.1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再进行提交。14.2投标人是否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提交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在线提交,逾期提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否则平台将予以拒收。16.2投标人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制作成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以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16.3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及提交的资料。六、开标程序17.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及其有关事项17.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开标时间,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发出“开启解密”指令,投标文件进入解密环节,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将自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若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解密不足3家,“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将自动确认为开启无效;17.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流程:投标人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17.3投标人是否远程解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7.4投标人解密时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7.5解密全部完成后或解密时间截止时,“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采购代理机构开启签章,投标人需在线电子签章,开标记录表未按规定电子签章的视为投标无效。17.6解密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除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人透露投标人报价内容和其他信息。七、资格审查18.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如出现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任何情况,视为无效投标。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评标。八、评标19.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随机抽取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组成和确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9.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19.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9.4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9.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9.6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9.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0.符合性审查20.1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如出现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任何情况,均视为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视为无效投标。⑴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技术的实质性条款要求或没有出现负偏离,且没有招标文件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⑵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技术的实质性条款要求或出现负偏离,且存在招标文件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且其修正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⑶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后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⑷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并且投标人澄清、修改或者补正后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0.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⑴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⑵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⑷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⑸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⑹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1.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绝或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该投标。21.2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商务技术评分2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2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的评标方法。22.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3.报价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性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如下: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⑵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行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投标文件报价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⑴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⑵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⑶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需投标人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盖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对修正的书面确认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书面确认,其投标无效。25.报价评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报价评分计算方法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评分。26.评标结果复核及汇总26.1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如发现评审有误,当场进行修正。26.2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进行汇总,并编制和签署评标报告。26.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7.重新评审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⑴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⑵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⑶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审,重新评审改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8.串通投标28.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⑵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⑸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8.3根据《晋中市财政局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市财采管[2023]4号)的规定,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可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同一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⑴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⑵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⑶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⑷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⑸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⑹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⑺其他涉嫌串通的情形。29.中标人的确定及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结果中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照得分由高到低原则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标结果中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本项目采购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9.2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并将招标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30.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31.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评审程序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2.采购项目废标3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⑴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⑵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⑶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⑷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2.2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七、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33.中标通知33.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4.招标服务费34.1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货物类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此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34.2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费率 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服务工程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0.8%=4万元合计收费=1.5+4.4+4=9.9(万元)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5.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如有)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35.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5.4中标人一旦中标,不得非法转包,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分包,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5.5违反上述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八、保密和披露36.保密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7.披露3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7.2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或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或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或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8.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但针对本项目的询问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人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答复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8.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8.4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8.5质疑按照晋财购〔2023〕10号文件要求,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38.6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⑵质疑项目名称、编号;⑶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⑷事实依据;⑸必要的法律依据;⑹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38.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投标人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在线质疑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38.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⑴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⑵未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提起质疑的;⑶所递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⑷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函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⑸质疑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⑹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⑺质疑函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⑻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的,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⑼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未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而在开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⑽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8.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38.10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38.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⑴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⑵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⑶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的;⑷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⑸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⑹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一、相关的政策性因素(如项目涉及请参照执行)40.如本项目涉及,请投标人参照执行:40.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的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文件(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小型、微型企业将按以下规定参与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小微企业具体折扣如下: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20%,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10%,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6%,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4%。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3%—5%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1%—2%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的评审优惠幅度在采购需求环节明确后体现在采购文件及评审标准中和落实在采购评审、合同条款和履约验收等环节过程中。40.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⑴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⑵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⑶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⑷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⑸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0.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说明: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1.如本项目涉及如下要求,请供应商参照执行:41.1如果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41.2如果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采购货物中如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中规定的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货物中如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中规定的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未标注“★”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根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采购货物中如有《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中规定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根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41.3如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采购的货物中如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他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1.4如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采购货物中如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41.5如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的要求,对列入《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给予其报价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41.6如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41.7如本项目涉及绿色建材的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执行。41.8如本项目涉及乡村振兴政策支持的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执行。3.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一、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如出现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任何情况,视为无效投标。审查内容包括:1.1信用记录审查⑴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情况;⑵查询截止时点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当日;⑶采购人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存档;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注:此项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1.2基本资质、特定资质和采购政策等的审查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说明:1、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评标。2、依据晋财购[2022]6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政府采购准入管理制度,简化政府采购资格性审査,供应商在线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的规定要求后参与采购活动,不再按项目提供证明材料。二、评标㈠、符合性审查标准和方法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如出现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任何情况,均视为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视为无效投标。审查内容包括: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1商务投标函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②填写完整,内容准确、真实、有效;③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1商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②填写完整,内容准确、真实、有效;③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1商务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1商务商务偏离表各项内容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②填写完整,内容准确、真实、有效;③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1商务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②填写完整,内容准确、真实、有效;③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1商务其他实质性响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2技术技术指标内容等及技术偏离表的各项内容①技术偏离表须填写完整,内容准确、真实、有效,未超出招标人可接受的偏离范围;②技术指标内容及技术资料内容准确、真实、有效;③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④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要求;⑤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⑥不符合要求的,或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3报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否则投标无效。㈡、评分方法与确定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㈢、评分标准和细则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报价部分进行比较和评价,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因素如下表:项目评分内容分值商务部分21分1、业绩的评审:投标人近三年的同类项目业绩,每项3分,最高9分,不提供不得分。说明:⑴近三年指2021年11月至今;⑵同类项目指与本采购项目相同的货物项目,不分规模与金额;⑶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金额所在页等。9商务部分21分2、履约能力的评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履约能力证明资料(指已完项目的履约验收或履约评价证明)进行评审,每提供一项证明资料得1分,最高3分,不提供不得分。注:履约能力项目不能与“1、业绩的评审”项目重复,否则不得分。3商务部分21分3、售后服务的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⑴售后服务承诺;⑵售后服务专业维修机构及人员配备;⑶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以上每项3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每项最多扣2分,未响应或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表述错误、内容缺漏、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形。9技术服务部分49分1、技术指标的评审: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技术要求的得12分,负偏离每项扣2分,超过5项不得分;正偏离每项加1分,最高加3分。注:若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内容,不提供所投产品技术指标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虚假技术参数和资料,则不得分。产品技术指标需要提供有效的技术资料作为佐证材料。15技术服务部分49分2、项目供货的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⑴货源组织;⑵供货保障;⑶包装、运输计划和管理;⑷人员安排等。以上每项4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每项最多扣3分,未响应或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表述错误、内容缺漏、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形。16技术服务部分49分3、项目质量保障的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⑴质量管理制度;⑵质量问题的处理;⑶质量保障措施等。以上每项3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每项最多扣2分,未响应或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表述错误、内容缺漏、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形。9技术服务部分49分4、项目进度保障的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⑴进度安排和计划;⑵进度保证措施等。以上每项3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每项最多扣2分,未响应或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表述错误、内容缺漏、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形。6技术服务部分49分5、应急预案的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应急措施等。该项为3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最多扣2分,未响应或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表述错误、内容缺漏、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形。3报价部分30分1、各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是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30分。2、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分注:⑴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⑵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行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04.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介休市离退休干部2025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本次采购货物为电热水瓶,共计4450个。二、商务要求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2、质量: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3、交货地点:中共介休市委老干部局一层(介休市东大街通顺巷城隍庙后)4、供货方式:供应商送达交货地点5、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6、资金支付:⑴支付方式:非现金方式;⑵支付时间:根据财政拨款进度支付;⑶支付条件:验收合格后支付。三、技术要求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电热水瓶1、内胆要求:304不锈钢材质2、外壳要求:不锈钢材质或PP材质3、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4、额定容积:5L5、额定功率:≥600W,且≤1500W6、水位标记:有水位标记7、功能:烧水、保温、防干烧、过热保护8、出水方式:可选择出水方式9、材质安全性要求:使用食品级材质,确保烧出的水饮用安全。10、结构保证:正常方式使用时,不应有蒸汽或热水的突然喷出,而对使用者产生伤害。个4450四、其他要求1、包装和运输要求:⑴包装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产品必须成套独立包装且保证包装箱的完好无损,以方便发放。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货物的运输安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运输车辆安全、运输人员安全和第三人安全,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人负责。2、验收要求:⑴中标人应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负责按规定的时间,在交货地点提交产品。中标人应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⑵由采购人负责并会同中标人和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或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首次验收不合格,在中标人整改完成后再进行复验,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及复验所损耗的货物均由中标人承担。复验过程中采购人、中标人存在分歧的,如有必要可邀请法定或授权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有关法规条例以及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进行质量监督检验,费用由过错方支付。在验收期间,中标人的交通、住宿、保险等费用自理。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⑶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要求的,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3、售后服务要求:⑴质保期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免费提供包修、包退、包换等服务。⑵中标人提供专人、专线服务,方便工作联系,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个小时内派专人上门服务。5.第五部分、合同文本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5.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2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5.3.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5.4.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5.5.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6.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招标文件已给定格式,请投标人按给定格式编制;招标文件未给定格式,请投标人自拟格式编制。2.招标文件已给定格式中的“封面格式”、“目录格式”、“格式”是投标人必填格式;招标文件已给定格式中的“其他格式”如本项目涉及的为必填格式,如本项目不涉及或不适用的不必填写且不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如投标人涉及的可选择填写,如投标人不涉及的不必填写且不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体现。3.投标文件排序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进行编制。4.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5.投标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6.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7.全部文件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封面格式: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一、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信用承诺书………………………………………页码2、………………………………………………………………………………………页码3、………………………………………………………………………………………页码…、……………………………………………………………………………………页码…、……………………………………………………………………………………页码二、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页码2、报价明细表…………………………………………………………………………页码三、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页码2、………………………………………………………………………………………页码3、………………………………………………………………………………………页码4、………………………………………………………………………………………页码…、……………………………………………………………………………………页码…、……………………………………………………………………………………页码…、……………………………………………………………………………………页码…、……………………………………………………………………………………页码…、……………………………………………………………………………………页码…、……………………………………………………………………………………页码…、……………………………………………………………………………………页码…、……………………………………………………………………………………页码…、……………………………………………………………………………………页码…、……………………………………………………………………………………页码…、……………………………………………………………………………………页码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投标文件内容及相应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开评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项目编号:)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我方将按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我方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开评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开评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格式6: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内容1投标人名称2投标报价(总价)大写: 小写: 元3交货期限4质量5交货地点6供货方式7质保期8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7: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合计金额(元)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8:投标函致:(采购人全称):(投标人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并遵守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投标将被拒绝。6.如中标,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责任自负。8.如果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9.我方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有关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及变更(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如有的话),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指的服务和货物等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格式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住所:成立日期: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文件全部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此项不适用,不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投标人授权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11:投标保证金证明及凭证(投标人名称)参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请按以下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我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行号: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12:投标人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万元)注:后附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等)。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13:商务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名称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对应商务内容偏离情况1交货期限2质量3交货地点4供货方式5质保期6资金支付说明:1、偏离情况填写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2、无偏离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正偏离指满足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14: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对应技术指标偏离情况1内胆要求2外壳要求3额定电压4额定容积5额定功率6水位标记7功能8出水方式9材质安全性要求10结构保证说明:1、偏离情况填写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2、无偏离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正偏离指满足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其他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其他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不涉及,不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单位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格式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不涉及,不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体现)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公章)。其他格式4: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本项目不涉及,不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注:1.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其他格式5: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本项目不涉及,不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本项目不涉及,不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注:1.投标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其他格式6:正版软件承诺书(本项目不涉及,不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体现)致:(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我方提供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其他格式7: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投标人不涉及,不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注:投标人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其他格式8: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我方所提供货物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包装要求。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其他格式9:《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适用)联合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参加本项目投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投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招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投标文件规定及报价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投标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中共介休市委老干部局(单位名称)的介休市离退休干部2025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电热水瓶(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中山市奥巴菲电器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2人,营业收入为550.36万元,资产总额为689.223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太原企采优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12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春节慰问品 电热水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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