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办公家具中标结果公示(重庆市公安局2024)
主城区行政监管集中羁押场所办公家具采购(CQS24A0304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一、项目号:
CQS24A03048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T2400401391AH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名称:
主城区行政监管集中羁押场所办公家具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云阳县路阳镇龙王桥社区1组
中标(成交)金额: 265,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决策烤漆会议桌
兴云新尚
5800*2000*780(含贴膜)
3
8,5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叶胜 王克毅 胡健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3985.5元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1
供应商名称
最终报价
排序
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
265700
1
重庆森曼涛家具有限公司
298590
2
重庆居雅逸家具有限公司
304500
3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胡健鹤
采购人电话:023-6375713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勤 周柱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3878 67707443 67616114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7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勤 周柱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3878 67707443 67616114
十一、附件
主城区行政监管集中羁押场所办公家具采购(终审稿)CQS24A03048.doc
云尚-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主城区行政监管集中羁押场所办公家具采购(终审稿)CQS24A03048.doc
云尚-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市公安局的主城区行政监管集中羁押场所办公家具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条桌(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办案人员办公桌(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办公桌1.6(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视频桌(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1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办公桌1.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6.布艺沙发(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7.工位桌(木板布条封边)(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8.条桌1.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9.会议椅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0.多媒体讲台(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1.决策会议椅常规(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2.*决策烤漆会议桌(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3.看守所专用床具(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4.两门文件柜(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5.办公沙发(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6.上下铺双人床床垫(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7.上下铺双人床(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8.衣柜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9.衣柜(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0.塑料凳(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1.讯问椅(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2.整理箱(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3.指挥控制椅(人类功效学椅)(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4.检查床(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46.61万元,资产总额为3098.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重庆云尚实业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15日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号:CQS24A03048采购执行编号:1708-BT2400401391AH谈判项目名称:主城区行政监管集中羁押场所办公家具采购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3-一、竞争性谈判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谈判有关说明-3-五、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七、其它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7-一、项目一览表-7-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7-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16-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16-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7-三、报价要求-17-四、付款方式-17-五、知识产权-17-六、培训-18-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9-一、采购程序-19-二、评定成交的标准-20-三、无效谈判-21-四、采购终止-21-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2-一、谈判费用-22-二、竞争性谈判文件-22-三、谈判要求-22-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23-五、成交通知-24-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4-七、签订合同-25-八、项目验收-25-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6-十、交易服务费-26-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6-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27-一、定义-27-二、货物内容-27-三、合同价格-27-四、转包或分包-27-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27-六、付款-28-七、检查验收-28-八、索赔-28-九、知识产权-28-十、合同争议的解决-28-十一、违约责任-28-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29-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32-一、经济部分-33-二、技术(质量)部分-35-三、商务部分-37-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9-五、其他资料-43-1.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主城区行政监管集中羁押场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1.1.一、竞争性谈判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主城区行政监管集中羁押场所办公家具采购64.46240.61工业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64.4624万元。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应均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4.四、谈判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六)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14:00(八)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14:001.5.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1.转账方式1.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号银行信息/账号1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1账号6232813760001821858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保证金保函方式2.1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2.2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1.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7.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联系人:胡健鹤电话:023-63757138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重庆市公安局(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白喆史庭茜电话:023-6770350967561982传真:023-67707519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2.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2.1.一、项目一览表序号产品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数量备注1条桌张484.603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2办案人员办公桌张1,300.001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3办公桌1.6张2,356.409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4视频桌张900.002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5办公桌1.2张1,050.003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6布艺沙发套5,580.001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7工位桌(木板布条封边)位2,039.258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8条桌1.2张713.3330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9会议椅1把396.6760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10多媒体讲台张2,229.501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11决策会议椅常规把797.8050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12*决策烤漆会议桌套13,825.003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13看守所专用床具张1,610.00128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14两门文件柜个1,500.009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15办公沙发个1,200.0010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16上下铺双人床床垫张200.0062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17上下铺双人床张1,500.0031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18衣柜1个1,499.0010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19衣柜个1,499.0051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20塑料凳个36.20500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21讯问椅把1,850.0017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22整理箱个50.00500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23指挥控制椅(人类功效学椅)把800.008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24检查床张1,077.502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说明:表格中“*”标注的为主要标的,供应商应在谈判现场提供的《最后报价表》中填写其最终单价。2.2.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序号产品名称规格(W*D*H) 单位(mm)材质要求序号产品名称规格(W*D*H) 单位(mm)材质要求1条桌1200*400*7501、面材:采用E1级及以上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面板25mm厚其余采用16mm厚;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符合GB/T 15102-2017 《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GB/T 35601-2017 《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静曲强度(MPa)≥18.0,弹性模量(MPa)≥2540,内结合强度(MPa)≥0.53,2h吸水厚度膨胀率≤0.7%,含水率≤8.1%,表面胶合强度(MPa)≥1.63,表面耐冷热循环无裂纹、鼓泡、变色、起皱等均合格,表面耐划痕合格,表面耐磨≤10mg/100r,表面耐污染腐蚀:丙酮、咖啡(120g/L)、氢氧化钠溶液(25%)、双氧水(30%)、柠檬酸溶液(10%)均检测合格,耐光色牢度>4级,握螺钉力:板面≥1140N,板边≥920N,甲醛释放量≤0.023mg/m³,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均未检出;2、封边条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 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素的迁移》标准:耐干热、耐磨性、耐开裂性、耐老化性符合要求;可迁移元素:铅、镉、铬、汞、砷、钡、锑、硒≤2mg/kg,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NOP、DINP和DIDP的总量)≤0.1%;多环芳烃、氯乙烯单体含量合格;3、白乳胶: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标准,总挥发性有机物含量(g/L)≤17,游离甲醛未检出,苯(g/kg)未检出;甲苯+二甲苯(g/kg)未检出;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14;4、五金件:采用优质五金配件。1条桌1200*400*7501、面材:采用E1级及以上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面板25mm厚其余采用16mm厚;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符合GB/T 15102-2017 《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GB/T 35601-2017 《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静曲强度(MPa)≥18.0,弹性模量(MPa)≥2540,内结合强度(MPa)≥0.53,2h吸水厚度膨胀率≤0.7%,含水率≤8.1%,表面胶合强度(MPa)≥1.63,表面耐冷热循环无裂纹、鼓泡、变色、起皱等均合格,表面耐划痕合格,表面耐磨≤10mg/100r,表面耐污染腐蚀:丙酮、咖啡(120g/L)、氢氧化钠溶液(25%)、双氧水(30%)、柠檬酸溶液(10%)均检测合格,耐光色牢度>4级,握螺钉力:板面≥1140N,板边≥920N,甲醛释放量≤0.023mg/m³,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均未检出;2、封边条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 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素的迁移》标准:耐干热、耐磨性、耐开裂性、耐老化性符合要求;可迁移元素:铅、镉、铬、汞、砷、钡、锑、硒≤2mg/kg,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NOP、DINP和DIDP的总量)≤0.1%;多环芳烃、氯乙烯单体含量合格;3、白乳胶: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标准,总挥发性有机物含量(g/L)≤17,游离甲醛未检出,苯(g/kg)未检出;甲苯+二甲苯(g/kg)未检出;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14;4、五金件:采用优质五金配件。2办案人员办公桌1600*600*7601、面材:采用实木木皮,厚度≥0.6mm,符合GB/T 13010-2020《木材工业单板》和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外观要求检测合格;安全性要求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未检出;单板含水率为7%~9%;刨切单板规格尺寸及其偏差、刨切单板表面粗糙度、刨切单板和锯切单板外观质量均检测合格。2、基材:采用E1级中密度纤维板,厚度≥15mm,符合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标准,甲醛释放限量≤0.025mg/m³;3、漆饰面:采用水性木器漆,符合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有害物质限量(VOC含量涂料、甲醛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均未检出。4、胶:采用优质环保白乳胶,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标准,水基型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值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16g/L;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14g/L。3办公桌1.61600*800*7601、面材:采用实木木皮,厚度≥0.6mm,符合GB/T 13010-2020《木材工业单板》和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外观要求检测合格;安全性要求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未检出;单板含水率为7%~9%;刨切单板规格尺寸及其偏差、刨切单板表面粗糙度、刨切单板和锯切单板外观质量均检测合格。2、基材:采用E1级中密度纤维板,厚度≥15mm,符合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标准,甲醛释放限量≤0.025mg/m³;3、漆饰面:采用水性木器漆,符合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有害物质限量(VOC含量涂料、甲醛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均未检出。4、胶:采用优质环保白乳胶,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标准,水基型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值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16g/L;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14g/L。4视频桌1200*600*7501、面材:采用E1级及以上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面板25mm厚其余采用16mm厚;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符合GB/T 15102-2017 《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GB/T 35601-2017 《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静曲强度(MPa)≥18.0,弹性模量(MPa)≥2540,内结合强度(MPa)≥0.53,2h吸水厚度膨胀率≤0.7%,含水率≤8.1%,表面胶合强度(MPa)≥1.63,表面耐冷热循环无裂纹、鼓泡、变色、起皱等均合格,表面耐划痕合格,表面耐磨≤10mg/100r,表面耐污染腐蚀:丙酮、咖啡(120g/L)、氢氧化钠溶液(25%)、双氧水(30%)、柠檬酸溶液(10%)均检测合格,耐光色牢度>4级,握螺钉力:板面≥1140N,板边≥920N,甲醛释放量≤0.023mg/m³,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均未检出;2、封边条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 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素的迁移》标准:耐干热、耐磨性、耐开裂性、耐老化性符合要求;可迁移元素:铅、镉、铬、汞、砷、钡、锑、硒≤2mg/kg,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NOP、DINP和DIDP的总量)≤0.1%;多环芳烃、氯乙烯单体含量合格;3、白乳胶: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标准,总挥发性有机物含量(g/L)≤17,游离甲醛未检出,苯(g/kg)未检出;甲苯+二甲苯(g/kg)未检出;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14;4、五金件:采用优质五金配件。4视频桌1200*600*7501、面材:采用E1级及以上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面板25mm厚其余采用16mm厚;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符合GB/T 15102-2017 《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GB/T 35601-2017 《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静曲强度(MPa)≥18.0,弹性模量(MPa)≥2540,内结合强度(MPa)≥0.53,2h吸水厚度膨胀率≤0.7%,含水率≤8.1%,表面胶合强度(MPa)≥1.63,表面耐冷热循环无裂纹、鼓泡、变色、起皱等均合格,表面耐划痕合格,表面耐磨≤10mg/100r,表面耐污染腐蚀:丙酮、咖啡(120g/L)、氢氧化钠溶液(25%)、双氧水(30%)、柠檬酸溶液(10%)均检测合格,耐光色牢度>4级,握螺钉力:板面≥1140N,板边≥920N,甲醛释放量≤0.023mg/m³,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均未检出;2、封边条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 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素的迁移》标准:耐干热、耐磨性、耐开裂性、耐老化性符合要求;可迁移元素:铅、镉、铬、汞、砷、钡、锑、硒≤2mg/kg,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NOP、DINP和DIDP的总量)≤0.1%;多环芳烃、氯乙烯单体含量合格;3、白乳胶: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标准,总挥发性有机物含量(g/L)≤17,游离甲醛未检出,苯(g/kg)未检出;甲苯+二甲苯(g/kg)未检出;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14;4、五金件:采用优质五金配件。5办公桌1.21200*600*7601、面材:采用实木木皮,厚度≥0.6mm,符合GB/T 13010-2020《木材工业单板》和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外观要求检测合格;安全性要求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未检出;单板含水率为7%~9%;刨切单板规格尺寸及其偏差、刨切单板表面粗糙度、刨切单板和锯切单板外观质量均检测合格。2、基材:采用E1级中密度纤维板,厚度≥15mm,符合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标准,甲醛释放限量≤0.025mg/m³;3、漆饰面:采用水性木器漆,符合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有害物质限量(VOC含量涂料、甲醛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均未检出。4、胶:采用优质环保白乳胶,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标准,水基型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值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16g/L;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14g/L。6布艺沙发1+1+31、布料:采用优质环保透气布料,符合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FZ/T 24005-2010《座椅用毛织品》;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标准。甲醛含量(mg/kg)未检出。2、海绵:采用优质环保海绵,符合GB/T 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 表观密度的测定》标准。无两侧表皮,无裂缝,无气孔,无刺激性气味,无污染,颜色均匀、无杂色、黄芯。电器、家具制品用泡沫塑料燃烧性能等级B1级;3、弹簧符合QB/T 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T 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标准,乙酸盐雾连续喷雾≥460小时达10级;4、实木框架符合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木材含水率≤9%,结构和底架强度试验无损坏变形合格;7工位桌(木板布条封边)1500*1500*11001、面材:采用E1级及以上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面板25mm厚其余采用16mm厚;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符合GB/T 15102-2017 《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GB/T 35601-2017 《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静曲强度(MPa)≥18.0,弹性模量(MPa)≥2540,内结合强度(MPa)≥0.53,2h吸水厚度膨胀率≤0.7%,含水率≤8.1%,表面胶合强度(MPa)≥1.63,表面耐冷热循环无裂纹、鼓泡、变色、起皱等均合格,表面耐划痕合格,表面耐磨≤10mg/100r,表面耐污染腐蚀:丙酮、咖啡(120g/L)、氢氧化钠溶液(25%)、双氧水(30%)、柠檬酸溶液(10%)均检测合格,耐光色牢度>4级,握螺钉力:板面≥1140N,板边≥920N,甲醛释放量≤0.023mg/m³,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均未检出;2、封边条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 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素的迁移》标准:耐干热、耐磨性、耐开裂性、耐老化性符合要求;可迁移元素:铅、镉、铬、汞、砷、钡、锑、硒≤2mg/kg,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NOP、DINP和DIDP的总量)≤0.1%;多环芳烃、氯乙烯单体含量合格;3、白乳胶: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标准,总挥发性有机物含量(g/L)≤17,游离甲醛未检出,苯(g/kg)未检出;甲苯+二甲苯(g/kg)未检出;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14;4、五金件:采用优质五金配件。7工位桌(木板布条封边)1500*1500*11001、面材:采用E1级及以上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面板25mm厚其余采用16mm厚;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符合GB/T 15102-2017 《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GB/T 35601-2017 《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静曲强度(MPa)≥18.0,弹性模量(MPa)≥2540,内结合强度(MPa)≥0.53,2h吸水厚度膨胀率≤0.7%,含水率≤8.1%,表面胶合强度(MPa)≥1.63,表面耐冷热循环无裂纹、鼓泡、变色、起皱等均合格,表面耐划痕合格,表面耐磨≤10mg/100r,表面耐污染腐蚀:丙酮、咖啡(120g/L)、氢氧化钠溶液(25%)、双氧水(30%)、柠檬酸溶液(10%)均检测合格,耐光色牢度>4级,握螺钉力:板面≥1140N,板边≥920N,甲醛释放量≤0.023mg/m³,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均未检出;2、封边条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 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素的迁移》标准:耐干热、耐磨性、耐开裂性、耐老化性符合要求;可迁移元素:铅、镉、铬、汞、砷、钡、锑、硒≤2mg/kg,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NOP、DINP和DIDP的总量)≤0.1%;多环芳烃、氯乙烯单体含量合格;3、白乳胶: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标准,总挥发性有机物含量(g/L)≤17,游离甲醛未检出,苯(g/kg)未检出;甲苯+二甲苯(g/kg)未检出;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14;4、五金件:采用优质五金配件。8条桌1.21200*400*7601、面材:采用实木木皮,厚度≥0.6mm,符合GB/T 13010-2020《木材工业单板》和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外观要求检测合格;安全性要求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未检出;单板含水率为7%~9%;刨切单板规格尺寸及其偏差、刨切单板表面粗糙度、刨切单板和锯切单板外观质量均检测合格。2、基材:采用E1级中密度纤维板,厚度≥15mm,符合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标准,甲醛释放限量≤0.025mg/m³;3、漆饰面:采用水性木器漆,符合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有害物质限量(VOC含量涂料、甲醛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均未检出。4、胶:采用优质环保白乳胶,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标准,水基型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值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16g/L;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14g/L。9会议椅1常规1、面料:采用优质环保西皮,符合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甲醛含量(C类)未检出(检出限:20mg/kg);2、海绵:采用优质环保海绵,符合GB/T 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 表观密度的测定》标准。无两侧表皮,无裂缝,无气孔,无刺激性气味,无污染,颜色均匀、无杂色、黄芯。电器、家具制品用泡沫塑料燃烧性能等级B1级;3、漆饰面:采用优质水性木器漆符合GB/T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镉、铬、汞均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未检出,VOC含量未检出,甲醛含量未检出;4、椅架:优质实木椅架,实木符合GB 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GB/T 29894-2013《木材鉴别方法通则》、GB/T 16734-1997 《中国主要木材名称》标准,木材抗弯强度(Mpa)≥104.1,甲醛释放量(mg/L)未检出,实木中五氯苯酚(PCP)(mg/kg)未检出,木材气干密度(g/cm³)等检出项目全部合格;10多媒体讲台1200*700*10001、全钢、全封闭;材料采用优质冷轧板,材料厚度≥1.2mm; 2、讲台采用一锁通用,方便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3、讲台腹胀全隐藏式消声精密钢珠滑轨,确保能负载足够的重量; 4、桌面边、角采用平滑圆弧过度、去行刺,防止碰撞; 5、表面采用整体磷化及静电喷塑处理,实木扶手。11决策会议椅常规常规1、面料:采用优质环保牛皮,符合GB/T16799-2018家具用皮革和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游离甲醛含量≤15mg/kg、PH值合格,光面革摩擦色牢度单项结论均合格;耐磨性结论合格; 2、海绵:海绵:采用阻燃海绵,符合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和GB/T 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要求,拉伸强度≥127kpa、伸长率≥160%、撕裂强度≥2.4N/㎝、回弹率≥50%、75%压缩永久变形≤6%、B1级燃烧性能单项结论合格;3、脚架:采用金属弓字形脚架,经久耐用。 4、成品会议公椅符合QB/T 2280-2016 办公家具 办公椅标准要求,甲醛释放量≤0.02mg/m²h,全检项目单项不得低于20项。12决策烤漆会议桌5800*2000*780(含贴膜)1、表面烤漆:采用优质环保水性油漆涂料(白色烤漆),光滑耐磨,手感好,烤漆涂层固化后其涂层的稳定性、耐久性、耐候性、耐摩擦性、耐腐蚀性和硬度高,经抛光后,表面光洁度高,镜面效果好;符合 GB/T 23999-2009 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90g/L,游离甲醛含量≤5mg/kg,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镉、铬、汞均未检出; 2、柜体基材:采用实木多层板, 符合GB/T9846-2015普通胶合板、GB/T35601-2017 《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以及GB/T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判定标准要求,含水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胶合强度检测项均合格,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72h)未检出,甲醛释放量≤0.025mg/m3,达到ENF级; 3、台面基材:台面厚≥60mm,采用高密度纤维板,达到E1级优质环保板材标准,符合GB 18580-201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甲醛释放限量≤0.02mg/m³; 4、白乳胶:符合GB 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HJ 2541-201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总挥发性有机物≤30g/L,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游离甲醛≤0.05g/kg; 5、五金配件:采用优质品牌三合一连接件经过防腐等化学处理,持久不变形;滑轨和铰链耐久性强,所有组件不应断裂损坏,紧固不松动或磨损;三合一连接件的耐腐蚀性能中性盐雾试验达到10级标准及以上; 6、桌面膜:采用透明塑料片贴,符合ISO17226-1:2018标准,甲醛释放量≤16mg/kg; 7、成品符合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甲醛释放量≤0.2mg/L。12决策烤漆会议桌5800*2000*780(含贴膜)1、表面烤漆:采用优质环保水性油漆涂料(白色烤漆),光滑耐磨,手感好,烤漆涂层固化后其涂层的稳定性、耐久性、耐候性、耐摩擦性、耐腐蚀性和硬度高,经抛光后,表面光洁度高,镜面效果好;符合 GB/T 23999-2009 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90g/L,游离甲醛含量≤5mg/kg,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镉、铬、汞均未检出; 2、柜体基材:采用实木多层板, 符合GB/T9846-2015普通胶合板、GB/T35601-2017 《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以及GB/T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判定标准要求,含水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胶合强度检测项均合格,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72h)未检出,甲醛释放量≤0.025mg/m3,达到ENF级; 3、台面基材:台面厚≥60mm,采用高密度纤维板,达到E1级优质环保板材标准,符合GB 18580-201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甲醛释放限量≤0.02mg/m³; 4、白乳胶:符合GB 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HJ 2541-201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总挥发性有机物≤30g/L,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游离甲醛≤0.05g/kg; 5、五金配件:采用优质品牌三合一连接件经过防腐等化学处理,持久不变形;滑轨和铰链耐久性强,所有组件不应断裂损坏,紧固不松动或磨损;三合一连接件的耐腐蚀性能中性盐雾试验达到10级标准及以上; 6、桌面膜:采用透明塑料片贴,符合ISO17226-1:2018标准,甲醛释放量≤16mg/kg; 7、成品符合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甲醛释放量≤0.2mg/L。13看守所专用床具2000*800*4401、床板为经脱水处理过的优质原木切板(非旋切),厚度≥20mm,木板表面不喷涂任何木器漆,保持实木板材的透气性。2、采用50*50*1.2异型管作为主框架。3、符合***GA1010-2012《看守所床具》行业标准。产品需专业单位检测合格。投标人须承诺验收前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两门文件柜800*400*2000(2人使用)1、面材:采用实木木皮,厚度≥0.6mm,符合GB/T 13010-2020《木材工业单板》和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外观要求检测合格;安全性要求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未检出;单板含水率为7%~9%;刨切单板规格尺寸及其偏差、刨切单板表面粗糙度、刨切单板和锯切单板外观质量均检测合格。2、基材:采用E1级中密度纤维板,厚度≥15mm,符合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标准,甲醛释放限量≤0.025mg/m³;3、漆饰面:采用水性木器漆,符合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有害物质限量(VOC含量涂料、甲醛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均未检出。4、胶:采用优质环保白乳胶,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标准,水基型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值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16g/L;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14g/L。5、采用优质五金配件,铰链符合QB/T 2189-2013《家具五金 杯状暗铰链》,GB/T21866-2008《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和抗菌效果》,GB/T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GB/T6461-2002《金属基本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标准;垂直静载荷、操作力、水平静载荷检测均合格,耐腐蚀无锈点,乙酸盐雾试验(AASS)连续喷雾≥1210h达10级,抗细菌率检测结果达≥99.72(培养24小时);14两门文件柜800*400*2000(2人使用)1、面材:采用实木木皮,厚度≥0.6mm,符合GB/T 13010-2020《木材工业单板》和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外观要求检测合格;安全性要求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未检出;单板含水率为7%~9%;刨切单板规格尺寸及其偏差、刨切单板表面粗糙度、刨切单板和锯切单板外观质量均检测合格。2、基材:采用E1级中密度纤维板,厚度≥15mm,符合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标准,甲醛释放限量≤0.025mg/m³;3、漆饰面:采用水性木器漆,符合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有害物质限量(VOC含量涂料、甲醛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均未检出。4、胶:采用优质环保白乳胶,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标准,水基型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值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16g/L;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14g/L。5、采用优质五金配件,铰链符合QB/T 2189-2013《家具五金 杯状暗铰链》,GB/T21866-2008《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和抗菌效果》,GB/T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GB/T6461-2002《金属基本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标准;垂直静载荷、操作力、水平静载荷检测均合格,耐腐蚀无锈点,乙酸盐雾试验(AASS)连续喷雾≥1210h达10级,抗细菌率检测结果达≥99.72(培养24小时);15办公沙发三人位1、基材:采用一级冷轧钢板,经剪切,冲压,折弯,焊接,装配而成,符合GB/T 11253-2019《碳素结构钢冷轧钢板及钢带》、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4336-2016《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GB/T 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GB/T 6461-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标准,化学成分、力学性能、表面质量、外观性能要求、金属喷漆(塑)涂层附着力检测合格,乙酸盐雾试验(AASS)连续喷雾1613h≥10级;2、结构:座背板采用高密度聚氨酯(PU),一体模具成型,内置铁架+弹簧,铁架采用10*20*2.0mm厚冷轧方管加5.0mm冷轧钢板冲压焊接成型;扶手采用1.2mm厚冷轧钢板,冲压、焊接成型,打磨抛光,除油除锈后表面静电喷粉处理;承重梁采用厚度1.5mm三角钢管钻孔加工成型,除油除锈后表面静电喷粉处理;站脚采用1.2mm厚冷轧钢板,冲压、焊接成型,打磨抛光,除油除锈后表面静电喷粉处理。16上下铺双人床床垫2000*900*50床垫厚度5CM,内胆采用2公分3E环保椰棕材质,正反面采用经编布裥高密度海绵。外观要求:上下边做法,面料绗缝基本一致,无明显皱褶,无断线,无塌陷。17上下铺双人床2000*900*2000一、铁件部分1、边立柱:65×65×1.2mm型材,型材成型方式为优质冷轧钢板经成型线轧制而成,带加强筋;采用封闭式型材使立柱抗扭距性增强,截面成扇形结构更加稳固;安全美观;卡式连接件与立柱齐平整体美观;2、前床厅:85×38×1.2mm型材,型材成型方式为优质冷轧钢板经成型线轧制而成,大圆弧加强筋,整体美观;3、公寓床卡式连接件:40×40×2×190mm,卡式连接件与立柱齐平整体美观;采用卡式链接的方式使拆装方便,并使连接处无焊接痕迹,使产品更显美观4、床头护栏:床头护栏上横杆为25×25×1.0mm方管,竖管为19×1.0mm圆管,5、床厅护栏:25×25×1.0mm方管做主管,竖管为19×1.0mm圆管,与床厅焊接,牢固安全; 6、爬梯:25×25×1.0mm椭圆管;7、爬梯踏板:1.5厚钢板冲压成型钢制部分工艺说明:按GB/T3325-2017,CO2保护焊,镀铜焊丝,焊接无灰渣、气孔、焊瘤;无脱焊、虚焊、焊穿;精细打磨,光洁平整。连接:嵌齿卡口(无螺栓);封堵:外露栓头盖ABS工程塑料防护脚套。钢管涂装:除锈、磷化、钝化,环氧聚酯热固粉末(环保一级)高压静电喷塑。8、铺板:采用12mm厚的实木拼接铺板。17上下铺双人床2000*900*2000一、铁件部分1、边立柱:65×65×1.2mm型材,型材成型方式为优质冷轧钢板经成型线轧制而成,带加强筋;采用封闭式型材使立柱抗扭距性增强,截面成扇形结构更加稳固;安全美观;卡式连接件与立柱齐平整体美观;2、前床厅:85×38×1.2mm型材,型材成型方式为优质冷轧钢板经成型线轧制而成,大圆弧加强筋,整体美观;3、公寓床卡式连接件:40×40×2×190mm,卡式连接件与立柱齐平整体美观;采用卡式链接的方式使拆装方便,并使连接处无焊接痕迹,使产品更显美观4、床头护栏:床头护栏上横杆为25×25×1.0mm方管,竖管为19×1.0mm圆管,5、床厅护栏:25×25×1.0mm方管做主管,竖管为19×1.0mm圆管,与床厅焊接,牢固安全; 6、爬梯:25×25×1.0mm椭圆管;7、爬梯踏板:1.5厚钢板冲压成型钢制部分工艺说明:按GB/T3325-2017,CO2保护焊,镀铜焊丝,焊接无灰渣、气孔、焊瘤;无脱焊、虚焊、焊穿;精细打磨,光洁平整。连接:嵌齿卡口(无螺栓);封堵:外露栓头盖ABS工程塑料防护脚套。钢管涂装:除锈、磷化、钝化,环氧聚酯热固粉末(环保一级)高压静电喷塑。8、铺板:采用12mm厚的实木拼接铺板。18衣柜1800*500*2000层数 :4-6层 门数量:双门开合方式: 平开门 基材材质 : 冷轧钢板五金配件:外置拉手 油漆工艺: 环保水性漆产品功能: 防火、带抽屉通体采用冷轧钢板0.6mm厚,上下四门采用磁吸锁,挂衣杆采用Φ20×1mm不锈钢管;设置军容镜两块,每个门内部一块隔板,内部抽屉采用0.6mm冷轧钢板,内嵌型拉手,每个抽屉带一把钥匙锁。19衣柜900*500*2000层数 :4-6层 门数量:双门开合方式: 平开门 基材材质 : 冷轧钢板五金配件:外置拉手 油漆工艺: 环保水性漆产品功能: 防火、带抽屉通体采用冷轧钢板0.6mm厚,上下四门采用磁吸锁,挂衣杆采用Φ20×1mm不锈钢管;设置军容镜两块,每个门内部一块隔板,内部抽屉采用0.6mm冷轧钢板,内嵌型拉手,每个抽屉带一把钥匙锁。20塑料凳直径220*220材质:PP塑料,加厚防滑,承重力≥130kg。21讯问椅620*500*430-950坐宽500mm、坐宽扶手左右外径620mm、坐深500mm、坐高430mm、总高950mm、扶手离地630mm1、主材:优质实木,木材纹理通直,花纹清晰,木材弹性好,耐湿,耐腐。2、面材:采用实木木皮,厚度≥0.6mm,符合GB/T 13010-2020《木材工业单板》和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外观要求检测合格;安全性要求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未检出;单板含水率为7%~9%;刨切单板规格尺寸及其偏差、刨切单板表面粗糙度、刨切单板和锯切单板外观质量均检测合格。3、基材:采用E1级中密度纤维板,厚度≥15mm,符合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标准,甲醛释放限量≤0.025mg/m³;4、漆饰面:采用水性木器漆,符合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有害物质限量(VOC含量涂料、甲醛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均未检出。5、胶:采用优质环保白乳胶,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标准,水基型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值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16g/L;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14g/L。6、电控锁:IC卡刷卡通电开关锁,带应急手动开锁;锁扣承受抓力大于300kg 。21讯问椅620*500*430-950坐宽500mm、坐宽扶手左右外径620mm、坐深500mm、坐高430mm、总高950mm、扶手离地630mm1、主材:优质实木,木材纹理通直,花纹清晰,木材弹性好,耐湿,耐腐。2、面材:采用实木木皮,厚度≥0.6mm,符合GB/T 13010-2020《木材工业单板》和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外观要求检测合格;安全性要求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未检出;单板含水率为7%~9%;刨切单板规格尺寸及其偏差、刨切单板表面粗糙度、刨切单板和锯切单板外观质量均检测合格。3、基材:采用E1级中密度纤维板,厚度≥15mm,符合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标准,甲醛释放限量≤0.025mg/m³;4、漆饰面:采用水性木器漆,符合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有害物质限量(VOC含量涂料、甲醛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均未检出。5、胶:采用优质环保白乳胶,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标准,水基型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值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16g/L;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14g/L。6、电控锁:IC卡刷卡通电开关锁,带应急手动开锁;锁扣承受抓力大于300kg 。22整理箱490*350*2701、材质:采用优质PP塑料,加厚设计,结实更耐用。2、箱盖凹槽,带提手,叠加稳固,节省空间。23指挥控制椅(人类功效学椅)常规1、面料:采用优质环保牛皮,符合GB/T16799-2018家具用皮革和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游离甲醛含量≤15mg/kg、PH值合格,光面革摩擦色牢度单项结论均合格;耐磨性结论合格; 2、海绵:海绵:采用阻燃海绵,符合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和GB/T 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要求,拉伸强度≥127kpa、伸长率≥160%、撕裂强度≥2.4N/㎝、回弹率≥50%、75%压缩永久变形≤6%、B1级燃烧性能单项结论合格;3、脚架:采用铝合金金属五星固定脚架,经抛光处理,经久耐用。 4、成品会议公椅符合QB/T 2280-2016 办公家具 办公椅标准要求,甲醛释放量≤0.02mg/m²h,全检项目单项不得低于20项,投标人需承诺验收前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控制台成品抽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依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4检查床1900*600*6501、面层:采用超级纤维皮;2、垫层:采用合成乳胶(PU)发泡一体成型泡棉,曲度依照人体工程学背部曲线设计,力求高标准的舒适性,禁止使用再生海绵;3、钢架:主体优质碳素结构钢制作,抗菌静电粉末喷涂。注:产品的参考图片详见附件“家具参考图片”,参考图片不需要响应。3.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3.1.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生产,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二)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石碾桥支路666号(主城区行政监管集中羁押场所)。(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3.4货物安装完成后,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7个工作日内共同进行验收。采购人有权对送至现场的家具进行随机抽检,抽选数量为3件,送至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重庆市范围内)按照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相关标准进行破拆性检验检测,检验检测费用、缺失补齐费用、运输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检测结果均未能达到投标人承诺的参数指标,则采购人有权没收项目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对供应的同类产品重新生产,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验收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行业规范及投标文件响应进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专家验收。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谈判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本项目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规定。3.2.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质量保证1、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的免费质保期。2、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供应商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4小时内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处理解决问题;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3.3.三、报价要求(一)谈判报价须为全费用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家具设计费、制作货物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含辅材)等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供应商须在“明细报价表”填写每项产品价格,不得超过单项最高限价。最终单项产品的合同签订价格等于“明细报价表”中各项产品的价格乘以最后报价除以初始报价。3.4.四、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二)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保函原件交由采购人保存,如成交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可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三)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报告,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规发票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并退还预付款担保函。3.5.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3.6.六、培训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4.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4.1.一、采购程序(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保证金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商务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4.2.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本项目不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4.3.三、无效谈判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5.1.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5.3.三、谈判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提交保证金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商务需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5.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5.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5.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5.7.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5.8.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5.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说明:成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5.10.十、交易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5.11.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6.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6.1.一、定义(一)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三)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四)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五)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6.2.二、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6.3.三、合同价格(一)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二)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三)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6.4.四、转包或分包(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5.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二)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6.6.六、付款(一)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二)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三)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6.7.七、检查验收(一)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二)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三)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6.8.八、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一)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二)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6.9.九、知识产权(一)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6.10.十、合同争议的解决(一)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二)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6.11.十一、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6.12.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二)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三)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四)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五)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附页: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竞争性谈判)(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八、其他约定事项:1.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7.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7.1.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竞争性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产品名称品牌及生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合计(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7.2.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7.3.三、商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7.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7.5.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市公安局的主城区行政监管集中羁押场所办公家具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家具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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