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农田灌溉发展 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中标结果公示(陕西省水利厅2024)



一、项目编号:LZBD2024-1494

二、项目名称: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57号
综合评分法

3,490,000.00元
93.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服务类(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行业规划服务
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编制《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通过统筹已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现代化改造,新建大中型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灌溉保障水源等基础上,研究确定全省灌溉发展规模与总体布局及主要建设任务,以适应新时期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强国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的需要。
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相关工作,在省水利厅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下,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地进行现场调研、数据填报、“一张图”绘制及报告编制的工作,保证我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如期完成。编制完成的《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将作为全省农田灌溉发展的总体性、指导性、可实施性的指导性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1、外业核查:为充分了解灌区发展需求及存在问题,选取全省具有典型特点的地区、灌区进行现场调研查勘。充分了解地市及省直灌区水源情况、灌溉情况、配套情况、现代化建设、运行情况等及存在问题;十四五期间的主要建设内容;未来至2035年的发展设想等;并对灌区水源、输水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踏勘。2、报告编制:结合区域灌溉和灌区的基本情况、相关规划成果、必要的实证调查,从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水土资源匹配情况、灌溉用水效率、灌排设施短板、灌溉管理弱项、灌区生态建设、粮食安全灌排保障能力等方面分析灌溉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服务标准的所有内容。
3,49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柳丽英、贺从军、罗慧、冯向岐、谭保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3.49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水利厅机关
地址:尚德路150号
联系方式:029-61835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029-88228899-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小宁、刘宇佳、张波
电话:029-88228899-646

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相关附件:

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报价明细附件.pdf

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41025001)-文件集.zip

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本格式条款供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参考,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条款和内容)采购合同项目编号:甲方:陕西省水利厅机关乙方:20年月甲方:(前款所称采购人)乙方:(前款所称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一、合同标的: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务: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三、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四、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大写:元(小写:¥)。2、合同总价是指为本次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3、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五、付款方式:1、合同款的支付:签订本合同,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全部核查工作完成,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取得审查意见或成果通过甲方认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3、结算方式:乙方开具合同总价数的全额发票交甲方负责部门。乙方账户信息:账户:账号:开户行:双方以人民币结算一切开支。六、责任与义务1、乙方满足甲方人数和服务质量要求,经甲方与乙方双方负责人确认,对达不到本项目采购要求所述条件要求的人员进行更换。2、投标报价应是乙方正确、全面完成招标文件所述全部工作内容的全部报酬,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投标报价。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由乙方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以及利润等都应包括在乙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中,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在报价之外支付其它任何费用。由于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3、合同有效期内,投标报价不因市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费率调整和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乙方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七、技术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同时提供相应成果的电子版。八、验收:1、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报告编制完成后,由省水利厅牵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厅局,会同报告内容涉及相关部门、单位,对综合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报告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及时高效的修改报告。2、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3、验收依据: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2)本合同及附件文本;3)合同签订时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九、违约责任:1、若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出现重大违约,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2、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提供服务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支付合同暂定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3、甲方延迟支付服务费,每延迟一日,应按延迟部分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4、如因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以及条款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5、若乙方未能按时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等,甲方除要求退还已付款项外还可以已付款项为基数,每延迟一日,应按已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6、合同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十、其他事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主体、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若有部分需要分包,分包单位须经甲方同意。十一、合同组成:1、本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协议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投标文件十二、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正实生效。3、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违者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日期: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相关资格证明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3)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供应商承诺书)(5)供应商近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事业法人可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承诺书)(7)其他资料。供应商书面声明函陕西省水利厅机关:乙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2、乙方(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乙方(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乙方(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实,乙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陕西省水利厅机关:(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详细注册地址)合法注册并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为,营业(生产经营)面积为,现有员工数量为,其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专业能力、数量),本公司郑重声明,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再次承诺:1、在参与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取采购订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评审专家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承诺单位:(盖章)地址;邮编:电话:年月日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商务响应部分(1)合同条款偏差表(详见后附表格)(2)服务承诺(3)业绩……合同条款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条款偏离偏离简述或相关证明材料123……备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必须一一对应填写,若无偏离则附此空表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处罚。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近年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序号项目名称资料落款时间业主名称注:1.本表后附加盖公章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必须含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盖章签字页等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2.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开标一览表包号:{}{包号}包名称:{}{包名称}报价合计:{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合计}元报价合计(大写):{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合计}元注:1.所报价格须用人民币元表示。2.报价合计应与《分项报价表》中“合计”一致。如因不一致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致陕西省水利厅机关: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备注:如使用二代身份证需复印人像、国徽两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要求:本授权的有效期为授权之日起不少于90个日历日)投标人名称(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注:本《响应报价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技术响应部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内容作出全面响应。编制和提交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对必须满足的内容,必须完全满足。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1)技术响应偏差表(详见后附表格)(2)需求理解与定位(3)编制范围、框架及主要内容(4)关键点、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5)技术解决方案(6)人员配备(7)进度计划及质量控制……技术响应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条款偏离偏离简述或相关证明材料123……备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必须一一对应填写,若无偏离则附此空表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处罚。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版本号:241025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采购项目编号:LZBD2024-1494陕西省水利厅机关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10月28日第一章投标邀请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陕西省水利厅机关委托,拟对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LZBD2024-1494二、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三、招标项目简介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供应商提供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近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事业法人可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事业单位可不提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7、供应商信用: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开标后的网站查询记录为准,以电子或纸质形式留存。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陕西省水利厅机关地址:尚德路150号邮编:/联系人:魏文联系电话:029-61835373代理机构: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邮编:710065联系人:徐小宁、刘宇佳、张波联系电话:029-88228899-646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人:柴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29-68936409、029-689364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3,500,000.00元 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 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否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收取。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陕西省水利厅机关和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陕西省水利厅机关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陕西省水利厅机关。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和评审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小宁、刘宇佳联系电话:029-88228899-646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邮编:710065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把保障粮食安全摆在了极其突出位置。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2〕304号)总体部署,由省水利厅组织编制《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通过统筹已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现代化改造,新建大中型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灌溉保障水源等基础上,研究确定全省灌溉发展规模与总体布局及主要建设任务,以适应新时期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强国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的需要。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5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50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1.003,500,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标的名称: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服务范围编制《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通过统筹已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现代化改造,新建大中型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灌溉保障水源等基础上,研究确定全省灌溉发展规模与总体布局及主要建设任务,以适应新时期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强国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的需要。二、采购标的实施必要性“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田灌溉事业。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阶段,对标2035年基本建成中国式社会主义现代化,本世纪中叶建成农业强国,均对农业灌溉“陕西贡献”提出了新要求。全省农业灌溉基础设施大部分建于上世纪90年以前,大多特别是中小灌溉设施,多属边设计、边施工、边收益和以农民大会战形式建设的“三边”工程,工程建设标准低,施工工艺落后,工程配套水平不高,加之工程运行多年,灌溉渠系建筑物和管理设施完好率偏低,自动化管理水平不高,用水管水的体制机制依然不顺,灌溉效益难以充分发挥,与新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强国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的需要差距较大。开展《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是保障粮食安全和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举措;依托宝鸡峡等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以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巩固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的现实需求;人多地少、水资源短缺是陕西基本省情,按照“有多少汤泡多少馍”的新要求,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建设高标准农田,以有限的灌溉水量增加更优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是坚持“以水定地”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的有效途径;分步推进关中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完善灌溉水源工程、渠系工程和计量监测设施等,是落实陕西水网建设规划和关中区域水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国家水网工程的关键环节。三、服务要求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相关工作,在省水利厅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下,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地进行现场调研、数据填报、“一张图”绘制及报告编制的工作,保证我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如期完成。编制完成的《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将作为全省农田灌溉发展的总体性、指导性、可实施性的指导性文件。四、采购标的实施主要依据1、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2〕304号);2、省水利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推进工作专班方案的通知》(陕水农发〔2022〕91号);3、《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技术大纲》;4、有关规程规范。五、采购标的需实现目标整合基础资料、开展实证调查,深入分析我省农业、粮食、耕地、灌溉等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围绕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障、国家水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的要求,全面分析陕西省灌溉发展面临的形势。全面分析陕西省灌溉发展的需求,在节水潜力、可发展灌溉土地、灌溉可用水量分析的基础上,开展水土资源平衡分析,评估未来全省灌溉面积发展潜力;合理确定未来全省灌溉发展目标以及具体指标;研究提出全省灌溉发展总体布局;从灌溉水源保障、大中型灌区改造与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小型灌区)建设、灌溉管理等方面,提出规划期全省灌溉的主要建设与管理任务。组织人员对省直灌区管理中心、市县级相关单位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填写《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基础数据表》;编制《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报告及附图。六、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为了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相关工作,在省水利厅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下,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地进行现场调研、数据填报、“一张图”绘制及报告编制的工作,保证我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如期完成。七、采购标的的应用场景《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将作为全省农田灌溉发展的总体性、指导性、可实施性的指导性文件。八、服务标准1、外业核查:为充分了解灌区发展需求及存在问题,选取全省具有典型特点的地区、灌区进行现场调研查勘。充分了解地市及省直灌区水源情况、灌溉情况、配套情况、现代化建设、运行情况等及存在问题;十四五期间的主要建设内容;未来至2035年的发展设想等;并对灌区水源、输水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踏勘。2、报告编制:结合区域灌溉和灌区的基本情况、相关规划成果、必要的实证调查,从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水土资源匹配情况、灌溉用水效率、灌排设施短板、灌溉管理弱项、灌区生态建设、粮食安全灌排保障能力等方面分析灌溉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梳理全省农田灌溉发展现状问题,研判面临形势。以水资源县区为基本单元,统一开展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灌溉面积发展潜力。围绕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提出2035年陕西省灌溉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合理确定灌溉发展总体布局。提出2035年全省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现代化改造、新建大中型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建设任务。建立健全我省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灌溉管理现代化。提出规划建设工程投资匡算及实施安排,进行环境影响与效益分析。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详见“服务要求”。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采购包1:详见“服务要求”。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同时提供相应成果的电子版。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地点。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报告编制完成后,由省水利厅牵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厅局,会同报告内容涉及相关部门、单位,对综合评估报告进行审查。中标人根据审查意见,及时高效的修改报告。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签订本合同,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全部核查工作完成,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取得审查意见或成果通过甲方认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一)违约责任1、若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出现重大违约,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2、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提供服务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支付合同暂定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3、采购人延迟支付服务费,每延迟一日,应按延迟部分的千分之一向中标人支付逾期滞纳金。4、如因中标人没有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以及条款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5、若中标人未能按时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等,采购人除要求退还已付款项外还可以已付款项为基数,每延迟一日,应按已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6、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二)合同争议的解决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3.5其他要求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本一份(以U盘形式提供,文件格式包含.doc/.docx格式及正本盖章后扫描的.pdf格式),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密封,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相关资格证明资料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相关资格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函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相关资格证明资料2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供应商提供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相关资格证明资料3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相关资格证明资料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近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事业法人可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事业单位可不提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相关资格证明资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函 相关资格证明资料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函 相关资格证明资料7供应商信用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开标后的网站查询记录为准,以电子或纸质形式留存。投标函 相关资格证明资料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 无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4评标程序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开标一览表 标的清单2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函3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签署、盖章均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开标一览表 商务响应部分 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有) 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技术响应部分 投标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标的清单 投标文件封面 相关资格证明资料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授权委托书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投标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投标文件封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5投标报价报价唯一,且没有高于采购预算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封面6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响应响应服务期限及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商务响应部分 投标文件封面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4.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4.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4.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评标细则及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5.6.1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适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80.0000分报价得分20.0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项 详细描述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格式详细评审需求理解与定位一、评审内容:①编制背景的理解;②实现目标的理解;③工作对象的理解;④工作流程和方式的理解。 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内容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行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步骤清晰的方案;3、针对性:紧扣项目实际情况需求,内容切实合理。 三、赋分标准:①编制背景的理解: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实现目标的理解: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③工作对象的理解: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④工作流程和方式的理解: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12.0000主观技术响应部分编制范围、框架及主要内容一、评审内容:编制范围、框架及内容。 二、赋分标准: 1、规划编制范围全面细致,内容具体有针对性,可行性高,框架清晰,结构完整的,得5分; 2、规划编制范围全面,内容具体,可行性较高,框架清晰,结构完整的,得4分; 3、规划编制范围、内容较全面,具有一定的可行性,框架、结构完整的,得3分; 4、有编制范围、框架及主要内容相关响应的,但可行性不强的,得2分; 5、编制范围、框架及主要内容相关响应不完整的,得1分; 6、未提供的不得分。5.0000主观技术响应部分关键点、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1)关键点、重难点分析: 一、评审内容:项目关键点、重难点。 二、赋分标准: 1、正确识别本项目关键点、重难点并逐条列出,且对上述内容分析全面、具体、透彻的得5分。 2、正确识别本项目关键点、重难点并逐条列出,且对上述内容分析较全面、具体、透彻的得4分。 3、正确识别本项目关键点、重难点并逐条列出,但内容分析不够全面、具体、透彻的得3分。 4、罗列项目关键点、重难点,但内容分析不够全面、具体、透彻的得2分。 5、罗列本项目关键点、重难点,且缺少内容分析的得1分。 6、未提供的不得分。 (2)应对措施: 一、评审内容:关键点、重难点应对措施。 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内容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行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步骤清晰的方案;3、针对性:紧扣项目实际情况需求,内容切实合理。 三、赋分标准: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8.0000主观技术响应部分技术解决方案一、评审内容:①对现状的调研;②工作思路与原则;③技术路线;④工作步骤;⑤解决方案。 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内容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行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步骤清晰的方案;3、针对性:紧扣项目实际情况需求,内容切实合理;4、专业性:逻辑性强,具有技术含量、技术水准。 三、赋分标准:①对现状的调研: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4分;②工作思路与原则: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4分;③技术路线: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4分;④工作步骤: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4分;⑤解决方案: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4分。20.0000主观技术响应部分人员配备(1)设立专人负责制,组织架构完整,岗位设置合理、明确,提供拟派团队的组织架构图、岗位分工说明及具体的项目组成员名单的,得5分;组织架构较为完整,岗位设置较为合理,提供拟派团队的组织架构图、岗位分工说明及具体的项目组成员名单的,得4分;组织架构较为完整,岗位设置较为合理,提供拟派团队的组织架构图或岗位分工说明或具体的项目组成员名单的,得3分;组织架构、岗位设置能够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提供拟派团队的组织架构图或岗位分工说明或具体的项目组成员名单的得2分;组织架构、岗位设置不够合理的,得1分;无组织架构得0分。5.0000主观技术响应部分人员配备(2)1、项目负责人为水利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为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2、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7分。 (以投标文件中学历、职称证书及该成员在供应商供职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为准,未提供不得分)10.0000客观技术响应部分进度计划及质量控制评审内容: ①具有针对本项目进度计划; ②进度的保障措施;③具有针对本项目质量管理制度;④质量的保障措施。 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内容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 2、针对性:紧扣项目实际情况需求,内容切实合理。 三、赋分标准: ①具有针对本项目进度计划: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2分;②进度的保障措施: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2分;③具有针对本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2分;④质量的保障措施: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2分。8.0000主观技术响应部分服务承诺具有详细的服务承诺,内容明确服务期限得1分、明确服务内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2.0000主观商务响应部分业绩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水利规划类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以投标文件中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必须含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盖章签字页等信息)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为准,未提供不得分)10.0000客观商务响应部分价格分价格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各有效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分值。20.0000客观开标一览表标的清单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比例 说明 关联格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0.000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开标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标的清单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最低评标价法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7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8定标5.8.1定标原则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5.8.2定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二、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四、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6.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的清单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详见附件:相关资格证明资料详见附件:商务响应部分详见附件:技术响应部分详见附件: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附件: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有)第7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文本.docx版本号:241025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采购项目编号:LZBD2024-1494陕西省水利厅机关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10月28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陕西省水利厅机关委托,拟对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LZBD2024-1494二、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三、招标项目简介陕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供应商提供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近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事业法人可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事业单位可不提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7、供应商信用: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开标后的网站查询记录为准,以电子或纸质形式留存。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第2页-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第3页-采购人:陕西省水利厅机关地址:尚德路150号邮编:/联系人:魏文联系电话:029-61835373代理机构: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邮编:710065联系人:徐小宁、刘宇佳、张波联系电话:029-88228899-646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人:柴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29-68936409、029-68936410-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3,500,000.00元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否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收取。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陕西省水利厅机关和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陕西省水利厅机关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陕西省水利厅机关。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和评审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7页-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第8页-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第9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第10页-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评标细则及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5.6.1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适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详细评审80.0000分报价得分20.0000分详细评审80.0000分报价得分20.0000分详细评审80.0000分报价得分20.0000分详细评审80.0000分报价得分20.0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格式评审因素分类需求理解与定位一、评审内容:①编制背景的理解;②实现目标的理解;③工作对象的理解;④工作流程和方式的理解。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内容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行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步骤清晰的方案;3、针对性:紧扣项目实际情况需求,内容切实合理。三、赋分标准:①编制背景的理解: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实现目标的理解: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③工作对象的理解: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④工作流程和方式的理解: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12.0000主观技术响应部分评审因素分类编制范围、框架及主要内容一、评审内容:编制范围、框架及内容。二、赋分标准:1、规划编制范围全面细致,内容具体有针对性,可行性高,框架清晰,结构完整的,得5分;2、规划编制范围全面,内容具体,可行性较高,框架清晰,结构完整的,得4分;3、规划编制范围、内容较全面,具有一定的可行性,框架、结构完整的,得3分;4、有编制范围、框架及主要内容相关响应的,但可行性不强的,得2分;5、编制范围、框架及主要内容相关响应不完整的,得1分;6、未提供的不得分。5.0000主观技术响应部分评审因素分类-第24页--第24页--第24页--第24页--第24页-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关键点、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1)关键点、重难点分析:一、评审内容:项目关键点、重难点。二、赋分标准:1、正确识别本项目关键点、重难点并逐条列出,且对上述内容分析全面、具体、透彻的得5分。2、正确识别本项目关键点、重难点并逐条列出,且对上述内容分析较全面、具体、透彻的得4分。3、正确识别本项目关键点、重难点并逐条列出,但内容分析不够全面、具体、透彻的得3分。4、罗列项目关键点、重难点,但内容分析不够全面、具体、透彻的得2分。5、罗列本项目关键点、重难点,且缺少内容分析的得1分。6、未提供的不得分。(2)应对措施:一、评审内容:关键点、重难点应对措施。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内容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行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步骤清晰的方案;3、针对性:紧扣项目实际情况需求,内容切实合理。三、赋分标准: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8.0000主观技术响应部分详细评审-第25页--第25页--第25页--第25页--第25页-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技术解决方案一、评审内容:①对现状的调研;②工作思路与原则;③技术路线;④工作步骤;⑤解决方案。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内容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行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步骤清晰的方案;3、针对性:紧扣项目实际情况需求,内容切实合理;4、专业性:逻辑性强,具有技术含量、技术水准。三、赋分标准:①对现状的调研: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4分;②工作思路与原则: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4分;③技术路线: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4分;④工作步骤: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4分;⑤解决方案: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4分。20.0000主观技术响应部分详细评审人员配备(1)设立专人负责制,组织架构完整,岗位设置合理、明确,提供拟派团队的组织架构图、岗位分工说明及具体的项目组成员名单的,得5分;组织架构较为完整,岗位设置较为合理,提供拟派团队的组织架构图、岗位分工说明及具体的项目组成员名单的,得4分;组织架构较为完整,岗位设置较为合理,提供拟派团队的组织架构图或岗位分工说明或具体的项目组成员名单的,得3分;组织架构、岗位设置能够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提供拟派团队的组织架构图或岗位分工说明或具体的项目组成员名单的得2分;组织架构、岗位设置不够合理的,得1分;无组织架构得0分。5.0000主观技术响应部分详细评审-第26页--第26页--第26页--第26页--第26页-详细评审人员配备(2)1、项目负责人为水利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为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2、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7分。(以投标文件中学历、职称证书及该成员在供应商供职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为准,未提供不得分)10.0000客观技术响应部分详细评审进度计划及质量控制评审内容:①具有针对本项目进度计划;②进度的保障措施;③具有针对本项目质量管理制度;④质量的保障措施。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内容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针对性:紧扣项目实际情况需求,内容切实合理。三、赋分标准:①具有针对本项目进度计划: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2分;②进度的保障措施: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2分;③具有针对本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2分;④质量的保障措施: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2分。8.0000主观技术响应部分详细评审服务承诺具有详细的服务承诺,内容明确服务期限得1分、明确服务内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2.0000主观商务响应部分详细评审业绩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水利规划类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以投标文件中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必须含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盖章签字页等信息)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为准,未提供不得分)10.0000客观商务响应部分价格分价格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各有效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分值。20.0000客观开标一览表标的清单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0.000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开标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标的清单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最低评标价法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7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第28页-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8定标5.8.1定标原则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5.8.2定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二、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四、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农田灌溉发展 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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