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监测中标结果公示(宝丰县自然资源局2024)



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3-2024年度)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宝财磋商-2024-5

2、采购项目名称: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3-2024年度)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宝财磋商-2024-5-1

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3-2024年度)项目

浙江国遥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科源路11号4幢
797,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3-2024年度)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符合相关文件通知及实施方案,符合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及宝丰县自然资源局要求

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成果(具体工作进度根据省厅及市县工作要求执行)
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符合相关文件通知及实施方案,符合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及宝丰县自然资源局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婷婷、张峻嘉及石涛峰(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由成交供应商缴纳。

收费金额:13,549.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如果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02日)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响应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受理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宝丰县为民路中段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方式:0375-6515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9号国泰财富中心29楼

联系人:杨冬

联系方式:18637121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冬

联系方式:18637121131

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磋商文件11.7--宝丰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3-2024年度)项目.pdf
谈判报告(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3-2024年度)项目标段)-PDF.pdf
未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表.xls

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3-2024年度)项目1.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宝财磋商-2024-51河南国茗采购人:宝丰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1、总则-17-1.1项目概况-17-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7-1.3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服务期限等-17-1.4供应商资格要求-17-1.5费用承担-18-1.6保密-18-1.7语言文字-18-1.8计量单位-18-1.9投标预备会-18-1.10分包-18-2、竞争性磋商文件-18-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8-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19-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19-3、响应文件-19-3.1响应文件的组成-19-3.2投标报价-20-3.3投标有效期-20-3.4投标保证金-21-3.5响应文件的编制-21-4、投标-21-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4.2响应文件的递交-21-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5、开标-22-5.1开标时间和地点-22-5.2开标程序-22-6、评标-22-6.1磋商小组-22-6.2评标原则-23-6.3评标过程的保密-23-6.4评标-23-7、合同授予-23-7.1定标方式-23-7.2中标通知-23-7.3履约保证金-24-7.4签订合同-24-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4-8.1重新招标-24-8.2不再招标-24-9、纪律和监督-25-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5-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25-9.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有以下行为-25-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5-9.5回避要求-26-9.6疑问和质疑-2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附表一:问题的澄清通知-27-附表二:问题的澄清-28-附表三:确认通知-29-第三章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30-初步评审前附表-30-详细评审标准-33-2.2.4(1)投标报价-34-2.2.4(2)技术部分-35-2.2.4(3)商务部分-37-评审方法-38-1、评标方法-38-2、评审标准-38-3、评标程序-38-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如有)-40-附件:废标条件-4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3-第五章服务内容-4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3-一、投标函及首次报价一览表-54-(一)投标函-54-(二)首次报价一览表-5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6-三、授权委托书-57-四、资格审查资料-58-五、技术部分内容-59-六、商务部分内容-60-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1-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62-九、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63-十、其他材料-64-十一、附件-65-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66-一、关于小、微企业及产品(如有)-66-二、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如有)-68-三、关于监狱企业(如有)-69-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70-五、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及证明材料(如有)-71-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72-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3-2024年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3-2024年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宝财磋商-2024-52、项目名称: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3-2024年度)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850000.00元最高限价:85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宝财磋商-2024-5-1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3-2024年度)项目850000.0085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范围及内容: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在宝丰县行政区内开展2023年、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以2022年、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细化和补充相关内容,全面掌握我县自然资源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以收集的资料为指引,套合最新国家下发的遥感影像,利用正射处理等多种技术手段,并结合实地调查,确定宝丰县全域范围内监测对象的位置、范围和属性,同时对水网、路网数据等相关要素进行监测更新。最终形成国家、省实施方案、技术方案要求的相关成果,并对成果进行内、外业核查。详细工作内容及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5.3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5.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符合相关文件通知及实施方案,符合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及宝丰县自然资源局要求5.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成果(具体工作进度根据省厅及市县工作要求执行)6、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供应商需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需包含以下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含)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3.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测绘或测量)中级(含)及以上职称,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3.4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5其他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未被记入环境污染防治惩戒黑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3.6信用要求(供应商不需要出具相关查询截图,只需要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s://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信源交易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登录链接地址:http://202.110.95.50:8080/ggzy/;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fwzn/index.jhtml。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等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5)监督部门:宝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6515597。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宝丰县为民路中段联系人:闫先生联系方式:0375-65157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9号国泰财富中心29楼联系人:杨冬联系方式:18637121131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冬联系方式:18637121131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温馨提示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感谢您参加我县政府采购活动!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如果您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遇到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可向财政部门投诉: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不得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不论其供应商是内资、外资、外地、外省企业,均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对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予以限定,切实保障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3.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4.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5.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6.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8.不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10.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11.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12.政府采购项目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工程项目除外)、场地费和招标文件费用。13.不得要求供应商在项目所地或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14.代理机构未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未中标原因。1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根据《宝丰县政府采购投拆处理操作流程》向财政部门提出投拆。投诉电话0375—6515597邮箱:bfzfcg@163.com地址:宝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宝丰县为民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宝丰县为民路中段联系人:闫先生联系方式:0375-6515785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9号国泰财富中心29楼联系人:杨冬联系方式:186371211311.1.4项目名称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3-2024年度)项目1.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6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850000.00元。供应商每一轮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废标。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2.2出资比例100%1.3.1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1.3.2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符合相关文件通知及实施方案,符合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及宝丰县自然资源局要求1.3.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成果(具体工作进度根据省厅及市县工作要求执行)1.3.4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9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分包或转包不允许,同时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如有)、修改(如有)2.2.1供应商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2.3供应商收到澄清后的书面确认时间/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说明、补正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不收取。3.5.3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投标人单位的 CA 密匙盖电子印章;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的CA密匙盖电子签字印章。3.5.4响应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在系统中上传)4.1.1密封要求(如有)纸质响应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U盘(PDF版)分别单独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4.1.2封套上写明(如有)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时分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2.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按照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电子化开标相关流程进行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类专家2人; 技术、经济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否,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7.3履约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文件要求,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0.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4.1中标公告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成交)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10.4.2核验原件要求不要求 10.4.3付款方式(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完成外业调查、经甲方(采购人)同意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2)进度款:完成全部国土空间调查监测、相关成果文件通过省级、国家核查合格及省厅、采购人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10.4.4知识产权构成本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4.5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供应商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成交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4.6中标单位承担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等相关规定,由中标人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向代理机构支付。请供应商参照此项费用,酌情报价。10.4.7投标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0.4.7履约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文件要求,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0.4.7质量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清理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的通知》(宝财字【2022】62号)”通知要求,质量保证金不收取(工程施工类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0.4.7采购文件各投标人(供应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www.bfggzy.com/)免费下载10.4.7进场交易费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任何形式的使用费、入场费和交易服务费。10.4.7供应商通知函供应商通知函:温馨提示:1、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我方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同时会将未中标原因在中标(成交)公告的附件中予以公示。2、各供应商可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自行查看中标(成交)公告及相关附件,同时代理公司将会以短信或邮箱的方式通知相关未中标(成交)供应商。10.4.7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1)在评审结束后1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同时对中标单位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并在网上进行公告;(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日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完成合同备案工作;(3)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同时在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公告;(4)验收合格具备付款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10.4.7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原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我方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同时会将未中标原因在中标(成交)公告的附件中予以公示。各供应商可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自行查看中标(成交)公告及相关附件,同时代理公司将会以短信或邮箱的方式通知相关未中标(成交)供应商。10.4.8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10.4.9中原银行融资政策告知书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欢迎您参与宝丰县政府采购业务!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8年平顶山市财政局与中原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帮助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的供应商解决融资问题,中原银行推出了用于借款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银政易贷”贷款业务,开通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同时,依靠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的保障,提供免评估、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授信额度在3000元-500万元的贷款业务,在融资审查、审批流程、利率优惠等方面切实给予中小微企业快捷高效融资支持。目前,中原银行在我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已全面开展,如有意向享受我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请拨打中原银行联系电话18603759553或到中原银行宝丰支行咨询办理。10.4.10农行宝丰县支行“政采e贷”信贷产品一、供应商准入标准1.公司成立1年(含)以上;2.近两年有政府采购中标记录且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二、采购标的准入标准1.采购标的必须由县级(市、区)(含)以上政府负责采购;2.采购标的仅限于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合同,不包括工程类合同。三、融资要素1.授信依据。以近两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合同为授信依据,授信额度为年均合同金额的70%,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2.融资依据。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合同为融资依据,融资金额不超过备案合同总金额的90%。3.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4.贷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目前利率为3.85%。5.担保方式。信用放款,追加应收账款质押。以融资的采购合同未来可形成的应收账款,由经营行在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6.还款方式。一次性还本付息。联系电话:王行长15836974469 张经理15290758588曹经理1561736010910.4.11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书)、供应商须知、磋商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4.12电子标相关规定(1)如按照宝丰供应商全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完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如因供应商个人原因响应文件未在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2)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磋商小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标;(3)其他特殊情况以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通告为准。10.4.13供应商权益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供应商权益: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接收,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杨冬联系电话:18637121131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29号国泰财富中心29楼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不得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须进行实质性回应。3.2.1、总则3.2.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采购预算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3.1.3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服务期限等1.3.1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合格的供应商不应有违法行为,在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供应商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违法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招标活动中曾出现过违规违纪行为的。3.2.5.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3.2.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2.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3.2.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9.1.9投标预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10.1.10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竞争性磋商文件3.3.1.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4)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供参考);(5)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6)响应文件格式;(7)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本章第2.2.1款和第2.2.2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3.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以后台系统推送方式发给各潜在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及时关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后台,因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3.3.3.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通过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给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随时查看有关该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示等内容。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答疑、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4.3、响应文件3.4.1.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2.3.2投标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报价。3.2.2本项目设采购预算价,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发布的采购预算价,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3.2.3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以3.2.1条为依据由供应商自主报价,即供应商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现场情况、技术要求等自主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投标人应承诺在投标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业绩、荣誉等材料不存在伪造、弄虚作假,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愿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及相关部门的任何惩罚。3.2.4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具有唯一性,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可变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理解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内。3.2.5投标总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决定因素。3.2.6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3.4.3.3.3投标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4.3.4投标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不收取。3.4.5.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5.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质量标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5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5.4、投标3.5.1.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的密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5.2.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根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要求上传加密响应文件。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5.3.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3.6.5、开标3.6.1.5.1开标时间和地点根据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相关规定,各投标人不必现场参与,全程进行网上远程操作参与开标会议,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6.2.5.2开标程序按照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电子化开标相关流程进行。3.7.6、评标3.7.1.6.1磋商小组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7.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7.3.6.3评标过程的保密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3.7.4.6.4评标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及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当出现突发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且短时间内无法修复时,经监督部门同意,延迟评标或线下评标。3.8.7、合同授予3.8.1.7.1定标方式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名单,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人。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2.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成交)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评审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在结果确定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进行结果公告。成交公告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采购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3.8.3.7.3履约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文件要求,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8.4.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应提供能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的承诺。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三年内禁止参加宝丰县政府采购活动。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3.9.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9.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9.2.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3.10.9、纪律和监督3.10.1.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10.2.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10.3.9.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有以下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磋商小组成员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七)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八)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九)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十)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七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10.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10.5.9.5回避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磋商小组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3.10.6.9.6疑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1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而且采购人没有义务解释说明未中标原因。10.2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0.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10.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2.附表一:问题的澄清通知问题澄清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的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项目名称)招标磋商小组年月日3.13.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招标磋商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3.14.附表三: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名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4.第三章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4.1.初步评审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的要求2.1.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电子标投标的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最终生成的为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自行承诺)(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2资格评审标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1.2资格评审标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需包含以下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含)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2.1.2资格评审标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测绘或测量)中级(含)及以上职称,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2.1.2资格评审标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1.2资格评审标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未被记入环境污染防治惩戒黑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2.1.2资格评审标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信用要求(供应商不需要出具相关查询截图,只需要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1.2资格评审标准电子评标时以上2.1.2“资格评审标准”中涉及到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或者是电子签章的文件,评标时不需要提供原件。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项的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项的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项的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1项的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合同条款及格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写明的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其他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4.2.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投标报价:20分(2)技术部分:50分(3)商务部分:30分2.2.2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有效供应商的最低评标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4.2.1.2.2.4(1)投标报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投标报价20分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0×100%(小数点保留2位)。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政府采购报价优惠政策(如有)详见本章“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4.2.2.2.2.4(2)技术部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技术部分50分项目总体工作方案(5分)供应商的项目总体工作方案全面、合理性强、可行性高,工作规划清晰合理,项目组织实施体系详尽,切实可行的,得5分;供应商的项目总体工作方案基本全面、合理性较好、可行性较好,工作规划较为清晰合理,项目组织实施体系相对详尽,有可行性的,得3分;供应商的项目总体工作方案不全面、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工作规划较为清晰合理,项目组织实施体系相对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对项目理解、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5分)投标人对本项目理解到位、分析透彻,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全面、准确,应对措施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投标人对本项目理解较好、分析较为透彻,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全面、准确,应对措施针对性较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投标人对本项目理解较差、分析不够透彻,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内容简单,应对措施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项目实施工作安排计划(5分)项目工作安排计划得当,可操作性及针对性强、与本项目实施内容相匹配的5分;项目工作安排计划可行,可操作性基本得当的3分;项目工作安排计划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项目实施技术方案(5分)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得当,可操作性及针对性强、与本项目实施内容相匹配的5分;实施技术方案可行,可操作性基本得当的3分;实施技术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确保项目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5分)项目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得当,可操作性及针对性强、与本项目实施内容相匹配的5分;项目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可行,可操作性基本得当的3分;项目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确保项目进度、工期的技术和组织措施(5分)项目进度、工期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得当,可操作性及针对性强、与本项目实施内容相匹配的5分;项目进度、工期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可行,可操作性基本得当的3分;项目进度、工期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确保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措施(5分)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得当,可操作性及针对性强、与本项目实施内容相匹配的5分;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可行,可操作性基本得当的3分;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及关键过程分析(5分)实施重点、难点、关键过程分析及对策详细、完善、合理、可行的得5分;实施重点、难点、关键过程分析及对策基本完善、合理、可行的得3分;实施重点、难点、关键过程分析及对策描述不全面、不详细、不合理、不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信息安全保密措施(5分)信息安全保密措施得当,可操作性强的5分;信息安全保密措施可行,可操作性基本得当的3分;信息安全保密措施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项目成果管理及保证措施(5分)成果管理及保证措施得当,可操作性强且对本项目有较强的针对性的5分;成果管理及保证措施可行,可操作性基本得当的3分;成果管理及保证措施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2.3.2.2.4(3)商务部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商务部分30分供应商实力(20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测绘类项目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且必须清晰可见,不提供不得分(任意一项上需体现时间)。商务部分30分供应商实力(20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奖项(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每提供一项奖项得2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书扫描件且必须清晰可见,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30分供应商实力(20分)供应商具有地理空间数据信息采集、数据成果质检、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 ,最高得10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且必须清晰可见。商务部分30分售后跟踪服务(10分)对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投标人提出的售后技术支持方案,有详细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或流程、响应时间、技术支持期限等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定。描述详细、完善、合理、可行的得5分;基本完善、合理、可行的得3分;描述不全面、不详细、不合理、不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商务部分30分售后跟踪服务(10分)对项目的培训计划包括投标人提出的中标后提供服务期间及服务期完成后针对采购人后续的培训计划、安排等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定。描述详细、完善、合理、可行的得5分;基本完善、合理、可行的得3分;描述不全面、不详细、不合理、不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3.评审方法4.3.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标准进行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部分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的,由采购人授权(组建)的磋商小组抽签确定。4.3.2.2、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4.3.3.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4本次磋商实施2轮或多轮磋商报价,各供应商分别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并报价,直至磋商小组认为各供应商之间报价具有充分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可随时终止现场磋商及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本章“详细评审标准”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以全部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2评标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及未中标(成交)供应商。4.4.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如有)根据(1)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2)河南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文件、(3)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文件、(4)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2】55号文件的规定:2.2.1评标时对小微企业报价(多次报价的以最终报价为准)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本次招标根据项目类型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给与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企业按照最高标准的价格扣除或最高标准增加价格得分。2.2.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本次招标根据项目类型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给与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企业按照最高标准的价格扣除或最高标准增加价格得分(如接受联合体的适用本优惠政策)。2.2.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2.4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写明符合上述条件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单价、合价和小计,并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2.2.5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2.2.6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5.附件:废标条件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1、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模糊,无法辨认的,影响供应商资格条件;2、未通过评标办法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7、属于串(围)标行为的;8、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9、政府采购法第36条:(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1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1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1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16、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1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3-2024年度)项目合同书委托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性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项目名称)的招标结果,签订本项目合同。第一条项目名称:第二条项目内容: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为进一步明确全省2023年、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内容、组织实施、提交成果、进度安排等情况,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在宝丰县行政区内开展2023年、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以2022年、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细化和补充相关内容,全面掌握我县自然资源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以收集的资料为指引,套合最新国家下发的遥感影像,利用正射处理等多种技术手段,并结合实地调查,确定宝丰县全域范围内监测对象的位置、范围和属性,同时对水网、路网数据等相关要素进行监测更新。最终形成国家、省实施方案、技术方案要求的相关成果,并对成果进行内、外业核查。第三条项目范围:宝丰县全域范围。第四条执行技术规范、标准和工作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标准。第五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付款方式:(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完成外业调查、经甲方(采购人)同意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2)进度款:完成全部国土空间调查监测、相关成果文件通过省级、国家核查合格及省厅、采购人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第六条项目进度1、合同履行期限:2、提交技术成果资料: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乙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负责人。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成果和资料的保密与使用:第九条违约责任与风险承担: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双方有关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2、遇有突发或需要及时处理的情况时,为避免造成更大经济损失,乙方可先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时通知甲方。3、因自然灾害以及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4、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索赔权。5、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6、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数据库建设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7、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方(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联系电话:受托方(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6.第五章服务内容一、项目概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为进一步明确全省2023年、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内容、组织实施、提交成果、进度安排等情况,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在宝丰县行政区内开展2023年、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以2022年、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细化和补充相关内容,全面掌握我县自然资源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以收集的资料为指引,套合最新国家下发的遥感影像,利用正射处理等多种技术手段,并结合实地调查,确定宝丰县全域范围内监测对象的位置、范围和属性,同时对水网、路网数据等相关要素进行监测更新。最终形成国家、省实施方案、技术方案要求的相关成果,并对成果进行内、外业核查。二、服务要求(一)监测对象监测工作以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据,在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地类,并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及相关属性等。主要包括以下监测要素:序号目标监测要素1商业服务业情况菜市场(生鲜超市)、充电站(地上)2住宅情况商品房(地上)、保障性住房(地上)3就学教育情况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专门学校(工读学校)4医疗情况医院(含方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设施5社会福利情况养老设施、儿童社会福利设施、残疾人福利设施6文体活动情况文化艺术场馆、社区文化活动设施、体育场馆(含独立足球场)7交通情况高速公路服务区、轨道交通站点(地铁站)、对外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地面)、停车楼(地上)、机场8公用设施情况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消防站、邮政局(所)、供热厂9机关团体情况公安派出所10公园与绿地情况公园、绿地、广场11殡葬设施情况殡葬设施12水利设施情况水电站13城市安全韧性情况城市内涝积水点、地上应急避难场所14建筑情况单体建筑的高度、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15城市更新情况新增城市更新改造用地16水域、交通网络情况河湖(含大型水库)岸线、河渠结构线,铁路(含高速铁路)、公路(含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农村道路、匝道中心线17室外滑雪场情况室外滑雪场(含附属设施)18历史文化遗产情况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以上第一至第十二项监测内容,在变更调查地类二级类下,按监测要素细化确定三级地类,以监测要素名称命名,同时,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相关属性等,并监测其变化情况。第十三至第十八项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并监测其变化情况。(二)监测范围监测范围根据需要分为全域范围和城区监测范围两类。全域范围以城市行政区域为监测范围,其界线依据国土变更调查釆用的行政辖区界线确定。2023年城区工作范围指按照《城区范围确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划定的城区范围和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城市(201,不含县级市和县)范围的并集。2024年城区监测范围指部反馈的“城区范围”和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城市(201,原则上不含县级市和县)范围的并集。宝丰县2023年、2024年监测范围为全域范围,约为713.45平方千米。全域范围采集的内容包括:高等院校(含军事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方舱医院,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供热厂,殡葬设施,轨道交通站点(地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水电站,河湖(含大型水库)岸线、河渠结构线,铁路(含高速铁路)、公路(含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中心线,室外滑雪场(含附属设施)。(三)工作内容及要求1、遥感影像收集与正射处理2023年收集时相为2023年、1米或者更高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遥感影像、倾斜摄影影像等,综合分析选择时相较新、分辨率更优的影像制作正射影像图,用于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国家统一提供正射纠正后的1米或2米分辨率,时相为2023年4-6月的卫星遥感影像数据。2024年收集时相为2024年1-6月、1米或者更高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遥感影像、倾斜摄影影像等,综合分析选择时相较新、分辨率更优的影像制作正射影像图,用于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国家将统一推送时相为2024年1-6月优于1米或2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数据。2、资料收集与整理收集涉及教育、公安、民政、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体育、统计、能源管理、邮政等行业,现势性为2023年1月1日之后的最新专题资料、POI数据,结合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城市大比例尺基础测绘、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等成果,为确定各类监测对象空间位置、占地范围和属性做参考和指引。对收集的专题资料,首先组织开展现势性、可靠性分析,在此基础上制定合理和一致的利用方案;应用前开展整合处理,以消除冗余、不一致和矛盾的内容。无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数据项,需充分利用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城市地籍信息已有数据,结合高分辨率航空航天遥感、低空倾斜摄影、地面测量、实地调查等多种方法,进行信息采集与更新。使用专题资料的情况要形成相关记录和说明。3、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以2022年、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以收集的资料为指引,套合最新遥感影像,利用多种技术手段,结合实地调查,确定监测对象的位置、范围和属性。对于有独立用地的监测对象,矢量化相关位置和范围,并标注相关属性;对于没有独立用地的监测对象,以单独图层表示其矢量位置,并标注相关属性。对于相关部门权威资料可以表明相关属性的,可以直接使用。对于监测时实地与2022年、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发生变化的,如属于需要细化与补充相关信息的地类,细化为三级类;如原地类属于需要细化和补充的,现地类不属于需要细化和补充相关信息的,对其范围进行标注。4、相关要素更新一是水网数据监测更新。收集各类与水网变化相关的专题资料,包括各类水利建设工程、河湖治理工程、河(湖)长制测绘成果、河湖岸线变更信息,以及最新不小于1:10000比例尺河湖相关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地名信息等,结合最新监测影像,对监测范围内水网数据成果进行更新。二是路网数据监测更新。收集各类与道路变化相关的专题资料,包括铁路、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相关的规划、建设、开通等信息,以及交通部门关于路网的最新专题数据,最新不小于1:10000比例尺道路相关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城市建设信息、地名信息等,结合最新监测影像,对监测范围内路网数据成果进行更新。5、质量控制按照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开展质量控制,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确保监测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严格遵循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6、数据库建设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要求完成数据成果汇交,建立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并对监测数据进行集成、处理、可视化表达。同时,将数据库纳入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体系,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等管理系统互联互通。7、监测成果应用加强工作总结、持续改进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等工作中加强监测成果应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部门要及时向空间规划部门提供最终的监测成果,要积极向专题数据资料提供的主管部门共享监测成果;空间规划部门要梳理规划编制和体检评估等工作需求,为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编制提出建议,加强监测成果在相关工作中的应用。(四)数学基础1、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3、正射影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1:10000比例尺标准分幅的正射影像宜采用3度分带,按1:50000比例尺标准分幅的正射影像、分景正射影像宜采用6度分带。利用已有正射影像成果的,分带方式不需调整。4、矢量数据采用地理坐标,经纬度值采用“度”为单位,用双精度浮点数表示,保留9位有效小数位(0.000000001度)。(五)主要成果1、基础成果按照统一要求,通过整合、采集、细化与更新形成的空间数据成果。(1)正射影像数据(各地制作的正射纠正影像数据,需经过质检合格后提供);(2)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包括细化数据集、补充数据集、地类变化数据集等);(3)生产元数据;(4)实地照片数据;(5)技术文件(包括实施细则、实施方案、项目总结等);(6)外业调查文件。2、统计成果基于基础成果进行汇总统计形成的表格成果。(1)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重点要素统计表;(2)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各类要素统计表。3、分析成果根据业务管理需要,结合其他有关数据,通过计算和分析形成的数据成果和报告。(1)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检查报告;(2)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分析报告;(3)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总结。(六)项目管理要求1、乙方应加强测绘项目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有关规定,严禁出现转包、挂靠、违规分包等行为。如果发生以上行为,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措施。2、乙方应加强测绘项目安全保密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开展测绘作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资料成果保密等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发生的一切安全保密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注: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最终生成的为准。(项目名称)投标响应文件采购编号: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CA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字印章)年月日7.6.一、投标函及首次报价一览表7.7.(一)投标函(采购人全称):(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招标项目名称为的有关活动,为此承诺如下:1.提供招标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2.投标项目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3.如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我方声明,我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全部资料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合法、真实、有效,并且在以后实施中承担由于与此不符而引起的一切责任。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6.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7.如果下列情况发生之一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1)我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我方提供虚假材料。(3)我方因其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存在串标、围标行为的。8.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9.如果我方中标,愿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代理方支付招标服务费。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CA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字印章)日期:年月日7.8.(二)首次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内容投标总报价大写: 小写: 元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质量标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备注注:供应商报价如果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CA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字印章)日期:年月日7.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CA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字印章)日期:年月日7.10.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大于投标有效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CA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字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及手机号):委托代理人或企业邮箱:日期:年月日备注:此处委托代理人及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本单位且长期任职的人员以便项目后期联系。7.11.四、资格审查资料(附涉及到供应商资格的全部证明材料)7.12.五、技术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分办法中要求的相关内容。7.13.六、商务部分内容7.14.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为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杜绝不正当竞争和不廉洁行为,预防和制止政府采购领域中的违法违纪和商业贿赂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精神,我公司特制定本承诺书,并严格遵守一、遵守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规章,做好规范服务。二、敬业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互相支持、不推诿扯皮、不设卡刁难,廉洁自律、维护企业声誉。三、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挤掉竞争对手,从而非法挤占市场。四、不得与投标人相互勾结私下协议,弄虚作假,陪标、串标、抬高价格、私下更换中标产品等行为。五、不得在投标过程中,采取任何形式向招标机构和招标人进行商业行贿。六、不对国家工作人员、评标人员及其招标人以佣金、回扣、咨询费、劳务费等形式,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七、不参与于投标有关的宴请、旅游及消费活动;八、不从事不正当的交易。九、本单位承诺严格遵守上述条款,愿接受社会监督,若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CA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字印章)日期:年月日7.15.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的规定金额或标准,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向采购代理机构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成交)资格。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CA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字印章)日期:年月日九、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前文已提供的此处不再重复提供。7.16.十、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涉及到资格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仔细核对磋商文件中有关废标条款和标准,提供供应商认为应当附加的其它内容,以充分证明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为其提供充分依据。如果供应商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废标或者无法得分。)7.17.十一、附件磋商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总报价大写: 小写: 元备注注:(1)仅在专家发起“最终报价”时提供此表盖章的扫描件上传,请各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多种格式的扫描件(图片形式、word形式、PDF形式、压缩包...);(2)供应商报价如果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CA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字印章)日期:年月日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以下政府采购政策的内容,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及采购文件的要求选择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虚假承诺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将影响其投标资格。7.18.一、关于小、微企业及产品(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7.19.二、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如有)执行国家最新一期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及相关要求7.20.三、关于监狱企业(如有)1、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附证明材料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报价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7.21.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1)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附声明函(无声明函投标报价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7.22.五、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及证明材料(如有)7.23.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3-2024年度)项目二次1.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宝财磋商-2024-51河南国茗采购人:宝丰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1、总则-17-1.1项目概况-17-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7-1.3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服务期限等-17-1.4供应商资格要求-17-1.5费用承担-18-1.6保密-18-1.7语言文字-18-1.8计量单位-18-1.9投标预备会-18-1.10分包-18-2、竞争性磋商文件-18-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8-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19-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19-3、响应文件-19-3.1响应文件的组成-19-3.2投标报价-20-3.3投标有效期-20-3.4投标保证金-21-3.5响应文件的编制-21-4、投标-21-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4.2响应文件的递交-21-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5、开标-22-5.1开标时间和地点-22-5.2开标程序-22-6、评标-22-6.1磋商小组-22-6.2评标原则-23-6.3评标过程的保密-23-6.4评标-23-7、合同授予-23-7.1定标方式-23-7.2中标通知-23-7.3履约保证金-24-7.4签订合同-24-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4-8.1重新招标-24-8.2不再招标-24-9、纪律和监督-25-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5-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25-9.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有以下行为-25-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5-9.5回避要求-26-9.6疑问和质疑-2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附表一:问题的澄清通知-27-附表二:问题的澄清-28-附表三:确认通知-29-第三章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30-初步评审前附表-30-详细评审标准-33-2.2.4(1)投标报价-34-2.2.4(2)技术部分-35-2.2.4(3)商务部分-37-评审方法-38-1、评标方法-38-2、评审标准-38-3、评标程序-38-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如有)-40-附件:废标条件-4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3-第五章服务内容-4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3-一、投标函及首次报价一览表-54-(一)投标函-54-(二)首次报价一览表-5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6-三、授权委托书-57-四、资格审查资料-58-五、技术部分内容-59-六、商务部分内容-60-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1-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62-九、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63-十、其他材料-64-十一、附件-65-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66-一、关于小、微企业及产品(如有)-66-二、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如有)-68-三、关于监狱企业(如有)-69-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70-五、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及证明材料(如有)-71-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72-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3-2024年度)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3-2024年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宝财磋商-2024-52、项目名称: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3-2024年度)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850000.00元最高限价:85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宝财磋商-2024-5-1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3-2024年度)项目850000.00850000.00是85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范围及内容: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在宝丰县行政区内开展2023年、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以2022年、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细化和补充相关内容,全面掌握我县自然资源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以收集的资料为指引,套合最新国家下发的遥感影像,利用正射处理等多种技术手段,并结合实地调查,确定宝丰县全域范围内监测对象的位置、范围和属性,同时对水网、路网数据等相关要素进行监测更新。最终形成国家、省实施方案、技术方案要求的相关成果,并对成果进行内、外业核查。详细工作内容及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5.3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5.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符合相关文件通知及实施方案,符合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及宝丰县自然资源局要求5.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成果(具体工作进度根据省厅及市县工作要求执行)6、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供应商需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需包含以下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含)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3.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测绘或测量)中级(含)及以上职称,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3.4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5其他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未被记入环境污染防治惩戒黑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3.6信用要求(供应商不需要出具相关查询截图,只需要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s://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信源交易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登录链接地址:http://202.110.95.50:8080/ggzy/;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fwzn/index.jhtml。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等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5)监督部门:宝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6515597。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宝丰县为民路中段联系人:闫先生联系方式:0375-65157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9号国泰财富中心29楼联系人:杨冬联系方式:18637121131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冬联系方式:18637121131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温馨提示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感谢您参加我县政府采购活动!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如果您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遇到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可向财政部门投诉: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不得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不论其供应商是内资、外资、外地、外省企业,均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对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予以限定,切实保障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3.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4.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5.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6.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8.不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10.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11.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12.政府采购项目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工程项目除外)、场地费和招标文件费用。13.不得要求供应商在项目所地或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14.代理机构未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未中标原因。1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根据《宝丰县政府采购投拆处理操作流程》向财政部门提出投拆。投诉电话0375—6515597邮箱:bfzfcg@163.com地址:宝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宝丰县为民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宝丰县为民路中段联系人:闫先生联系方式:0375-6515785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9号国泰财富中心29楼联系人:杨冬联系方式:186371211311.1.4项目名称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023-2024年度)项目1.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6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850000.00元。供应商每一轮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废标。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2.2出资比例100%1.3.1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1.3.2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符合相关文件通知及实施方案,符合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及宝丰县自然资源局要求1.3.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成果(具体工作进度根据省厅及市县工作要求执行)1.3.4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9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分包或转包不允许,同时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如有)、修改(如有)2.2.1供应商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2.3供应商收到澄清后的书面确认时间/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说明、补正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不收取。3.5.3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投标人单位的 CA 密匙盖电子印章;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的CA密匙盖电子签字印章。3.5.4响应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在系统中上传)4.1.1密封要求(如有)纸质响应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U盘(PDF版)分别单独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4.1.2封套上写明(如有)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时分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2.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按照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电子化开标相关流程进行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类专家2人; 技术、经济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否,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7.3履约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文件要求,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0.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4.1中标公告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成交)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10.4.2核验原件要求不要求 10.4.3付款方式(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完成外业调查、经甲方(采购人)同意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2)进度款:完成全部国土空间调查监测、相关成果文件通过省级、国家核查合格及省厅、采购人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10.4.4知识产权构成本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4.5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供应商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成交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4.6中标单位承担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等相关规定,由中标人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向代理机构支付。请供应商参照此项费用,酌情报价。10.4.7投标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0.4.7履约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文件要求,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0.4.7质量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清理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的通知》(宝财字【2022】62号)”通知要求,质量保证金不收取(工程施工类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0.4.7采购文件各投标人(供应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www.bfggzy.com/)免费下载10.4.7进场交易费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任何形式的使用费、入场费和交易服务费。10.4.7供应商通知函供应商通知函:温馨提示:1、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我方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同时会将未中标原因在中标(成交)公告的附件中予以公示。2、各供应商可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自行查看中标(成交)公告及相关附件,同时代理公司将会以短信或邮箱的方式通知相关未中标(成交)供应商。10.4.7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1)在评审结束后1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同时对中标单位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并在网上进行公告;(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日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完成合同备案工作;(3)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同时在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公告;(4)验收合格具备付款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10.4.7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原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我方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同时会将未中标原因在中标(成交)公告的附件中予以公示。各供应商可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自行查看中标(成交)公告及相关附件,同时代理公司将会以短信或邮箱的方式通知相关未中标(成交)供应商。10.4.8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10.4.9中原银行融资政策告知书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欢迎您参与宝丰县政府采购业务!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8年平顶山市财政局与中原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帮助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的供应商解决融资问题,中原银行推出了用于借款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银政易贷”贷款业务,开通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同时,依靠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的保障,提供免评估、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授信额度在3000元-500万元的贷款业务,在融资审查、审批流程、利率优惠等方面切实给予中小微企业快捷高效融资支持。目前,中原银行在我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已全面开展,如有意向享受我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请拨打中原银行联系电话18603759553或到中原银行宝丰支行咨询办理。10.4.10农行宝丰县支行“政采e贷”信贷产品一、供应商准入标准1.公司成立1年(含)以上;2.近两年有政府采购中标记录且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二、采购标的准入标准1.采购标的必须由县级(市、区)(含)以上政府负责采购;2.采购标的仅限于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合同,不包括工程类合同。三、融资要素1.授信依据。以近两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合同为授信依据,授信额度为年均合同金额的70%,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2.融资依据。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合同为融资依据,融资金额不超过备案合同总金额的90%。3.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4.贷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目前利率为3.85%。5.担保方式。信用放款,追加应收账款质押。以融资的采购合同未来可形成的应收账款,由经营行在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6.还款方式。一次性还本付息。联系电话:王行长15836974469 张经理15290758588曹经理1561736010910.4.11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书)、供应商须知、磋商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4.12电子标相关规定(1)如按照宝丰供应商全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完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如因供应商个人原因响应文件未在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2)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磋商小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标;(3)其他特殊情况以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通告为准。10.4.13供应商权益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供应商权益: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接收,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杨冬联系电话:18637121131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29号国泰财富中心29楼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不得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须进行实质性回应。3.2.1、总则3.2.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采购预算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3.1.3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服务期限等1.3.1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合格的供应商不应有违法行为,在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供应商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违法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招标活动中曾出现过违规违纪行为的。3.2.5.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3.2.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2.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3.2.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9.1.9投标预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10.1.10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竞争性磋商文件3.3.1.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4)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供参考);(5)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6)响应文件格式;(7)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本章第2.2.1款和第2.2.2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3.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以后台系统推送方式发给各潜在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及时关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后台,因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3.3.3.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通过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给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随时查看有关该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示等内容。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答疑、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4.3、响应文件3.4.1.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2.3.2投标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报价。3.2.2本项目设采购预算价,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发布的采购预算价,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3.2.3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以3.2.1条为依据由供应商自主报价,即供应商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现场情况、技术要求等自主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投标人应承诺在投标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业绩、荣誉等材料不存在伪造、弄虚作假,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愿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及相关部门的任何惩罚。3.2.4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具有唯一性,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可变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理解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内。3.2.5投标总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决定因素。3.2.6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3.4.3.3.3投标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4.3.4投标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不收取。3.4.5.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5.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质量标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5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5.4、投标3.5.1.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的密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空间监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