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685
二、项目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A
供应商名称:连云港杰瑞电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开发区宋跳高新区振华路东区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27.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A:汪际忠、苏青、陈燕燕
标包A:连云港杰瑞电子有限公司(82.22、82.22、85.22)、科威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4.0、81.0、82.0)、山东华夏高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69.2、72.2、77.2)、合肥双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6.19、71.19、72.19)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单位:元):4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合肥双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类似业绩、拟派人员、质保期、交货期、服务期、响应时间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商务部分得分偏低)
2、科威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低)
3、山东华夏高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低)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
地址:济南路289号
联系方式:0633-7997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山东鑫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县(区)北京路街道王府花园南沿街218号鑫玉项目
联系方式:0633-8792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敏
联系方式:0633-8792839
十一、附件:
附件.zip
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685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代理机构:山东鑫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36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49第五章资料清单70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7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685项目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共28万元,一个包。最高限价:28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标时需提供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只允许中小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磋商报价,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2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现场统一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3信息库认证:(1)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交易服务大厅“投标人登录”,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2)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录后进行网上登记。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08: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供应商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下载磋商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磋商文件唯一途径。3.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下载磋商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磋商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办理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4.售价:网上免费获取。四、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响应文件”菜单进行上传。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东港区青岛路518号)】三楼第三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请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完成远程线上解密(解密时间为15分钟),供应商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废标处理。请各潜在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进入供应商登录界面完成解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日照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和投标人操作手册》附件)。2.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自行下载钉钉app并注册账号,于2024年11月20日14时30分扫码申请进入【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项目】群(群二维码见磋商文件),群内昵称设置为【单位简称+姓名+电话】,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添加。逾期申请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每个供应商仅限一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其他人不允许添加。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日照市济南路289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鑫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日照市北京路与海曲路交汇处王府花园南沿街联系方式:0633-87928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磊曹萍辛全玲赵锦华电话:0633-879283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鑫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5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6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且以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为准。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3.1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3.2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3.3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4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3.5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报价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供应商5.1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报价。5.2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5.3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4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6.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6.2原定响应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6.3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6.4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响应文件。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6.5因延长响应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除外。7.供应商注意事项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7.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7.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7.1.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7.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7.1.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7.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7.1.1至7.1.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7.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2.1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磋商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7.2.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7.2.3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2.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7.2.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7.2.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8.基础资料提供供应商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word电子版发往:rzxyxm@163.com)。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组成9.1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资料清单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9.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采购人对电子磋商文件(*.RZZ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电子答疑文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中发布,请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根据修改后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电子报价文件(*.RZTF),采购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所有供应商澄清,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11.解释权11.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11.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11.3若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及接受磋商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电子报价文件必须使用“日照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报价文件有: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格式为*.RZTF)和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nRZTF)。12.2响应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应按下列顺序编排。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12.3商务标书12.3.1商务标书目录12.3.2报价函(格式参考附件1)12.3.3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参考附件2)12.3.3.1报价明细表(格式参考附件2-1)12.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参考附件4)12.3.5供应商简介及综合说明12.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9)12.3.5.2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10)12.3.5.3供应商拟派出的技术人员简历表(格式参考附件10-1)12.3.6供应商完成的代表性同类项目业绩表(格式参考附件5)12.3.7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及验证加分材料(电子响应文件按下列要求上传扫描件)12.3.7.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响应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7);12.3.7.2营业执照原件;12.3.7.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参考附件);12.3.7.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格式参考附件11);12.3.7.5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出具的供应商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中小企业可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2.3.7.6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入账票据凭证(或纳税申报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网站的网上打印页),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投标截止之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此项内容;本项目落实执行日照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可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对承诺函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前自行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予以处罚。12.3.7.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附件)等证明材料。12.3.7.8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现场统一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2.3.7.9磋商文件第二章《综合评分法细则》中规定的验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12.3.7.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的,应按资格条件提供相应主体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若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文件;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若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因供应商主体资格条件的原因,且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有要求的,法定代表人亦指上条所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有效主体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上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等。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及验证加分材料须按要求提供且真实有效,证明材料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之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须按要求提供且真实有效,证明材料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之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资格资质证明材料须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标书中体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中第12.3.7.1-12.3.7.7款所需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可靠,缺一不可,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作无效响应处理。12.4技术标书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和技术资料等为依据,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详细的技术服务及服务建议书等。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2.4.1技术标书目录12.4.2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8)12.4.3技术方案书12.4.3.1对采购人的项目需求要求进行答复。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服务为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能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中的要求。供应商应对拟提供的服务进行详细描述,证明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服务样册、同类服务的实测数据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提供)及其它(培训方案、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方案等)。12.4.3.2供应商所供服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服务所需要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在响应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12.4.4.服务实施方案12.4.5服务承诺12.4.6响应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13.报价说明13.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磋商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服务期内的人员工资(人员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日照市最低工资标准)、保险、福利、设备工具与材料、验收、税金及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项目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13.2供应商所投设备材料等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的,必须具有其3C认证证书;所投设备材料等须通过主管部门检验的,须具有其主管部门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履行正常的进场验收程序,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13.3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各供应商只有二次报价的机会;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因素,供应商所报响应文件应当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13.4本次采购只允许各供应商报一种方案(含报价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磋商小组有权将其做无效报价处理。13.5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3.6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个别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评审委员会2/3的评委认定;否则,磋商小组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处理。14.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4.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14.2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14.3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参考使用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11条的内容相悖),以A4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并自编目录及页码。除响应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在底部编制页码,如有资格证明文件或宣传资料彩页等材料而无法编制页码的,可用不退色的墨水笔按顺序填写,但字迹应清晰可认,不可潦草。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响应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非标准公章的须具有供应商对该非标准公章行使标准公章的授权;否则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14.5未提供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14.6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14.7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商务标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但磋商小组将据此就商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14.8供应商应对其所报方案的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技术标书《服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服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但磋商小组将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15.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5.1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电子响应文件的要求16.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15分钟)完成远程线上解密,报价单位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无效报价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和投标人操作手册)。17.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及时间,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jy.rizhao.gov.cn)。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文件购买者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的受制约的投标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18.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8.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18.4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开标、评审与定标19.开标一般规定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按照开标系统从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单。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公布供应商名单后15分钟内使用CA锁登录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远程线上解密。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而无法读取导入,按无效报价处理。解密完成后,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以及其他内容。20.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0.1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20.1.1逾期提交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或开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非系统故障未能解密的。20.1.2日照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雷同性分析时,提示“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等情况的。20.1.3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21.磋商小组21.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1.2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应当获得单位法人代表的书面授权,采购人代表不得承担磋商小组的主要负责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3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1.4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2.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2.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2.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23.响应文件的初审23.1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对其做出无效响应的处理:2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23.1.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3.1.3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条款。23.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3.2在详细评标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3.2.1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对其做出无效响应的处理:23.2.1.1供应商所报的服务期限、付款方式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23.2.1.2供应商报价超过财政采购预算的。23.2.1.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23.2.1.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或磋商文件有其它说明的除外)。23.2.1.5供应商售后服务有不良记录的且未得到有效改善或弥补的。23.2.1.6公开唱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评审的。23.2.1.7报价有效期不足的。23.2.1.8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23.2.1.9妨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3.2.1.10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23.2.1.11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商务条款。23.2.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3.2.2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对其做出无效响应的处理:23.2.2.1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要求中的主要内容的(响应文件中的产品规格、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或技术参数完全拷贝磋商文件的,或以复印件、网页打印件、截图、拍照等形式替代产品原始资料的)。23.2.2.2响应文件服务方案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3.2.2.3响应供应商复制磋商文件的《第三章》内容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23.2.2.4磋商小组2/3以上(含2/3)的成员认定响应供应商的方案、服务能力含量低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3.2.2.5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响应的其它服务条款。23.2.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做澄清要求。2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24.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4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5.磋商2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5.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5.5本项目共二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服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注:代理机构将在钉钉群中公布获得二次报价资格的供应商名单,获得二次报价资格的供应商需在20分钟内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线上提交二次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日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在线报价操作手册》)。所有获得二次报价资格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轮报价的视为与第一轮报价相同。各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并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25.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对最后报价书面签字确认。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26.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6.1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或者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方法、标准细则详见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若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选用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综合得分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法按磋商文件要求签订及履行合同,则取消中标资格,此项目废标;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无法按磋商文件要求的签订及履行合同,报经财政部门核准后,此项目废标或按依次递补原则签订合同。26.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估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6.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28.采购项目终止2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8.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六、政策性功能29.优采强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环保节能产品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所报设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内的环保、节能产品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按附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填写,未按要求提供和填写的,将不给予加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 依据的标准1A020101 计算机设备★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8380)1A020101 计算机设备★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8380)1A020101 计算机设备★A02010107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8380)2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 打印设备A0201060101 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2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 打印设备★A0201060102 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2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 打印设备★A0201060104 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2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4 显示设备★A0201060401 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0)2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9 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 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中打印速度为 15 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 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2028)4A020204 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5A020519 泵A02051901 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6A020523 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 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80)6A020523 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 制冷压缩机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721)6A020523 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 制冷压缩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9540)6A020523 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5 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 组 ( 制 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6A020523 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5 空调机组单 元 式 空 气 调 节 机(制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79)6A020523 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9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6)6A020523 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99 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 1 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 (GB /T 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 2 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 /T 7190.2)7A020601 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8A020602 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9★A020609 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7896)10A020618 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 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 限 定 值 及 能 效 等 级 》 ( GB21455-2013),待 2019 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10A020618 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 空调机多联式空调(热泵)机 组 ( 制 冷 量 ≤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10A020618 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 空调机单 元 式 空 气 调 节 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79)10A020618 生活用电器A0206180301 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 12021.4)10A020618 生活用电器A02061808 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19)10A020618 生活用电器A02061808 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665)10A020618 生活用电器A02061808 热水器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9541)10A020618 生活用电器A02061808 热水器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6969)11A020619 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043)11A020619 照明设备LED 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 LED 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78)11A020619 照明设备LED 筒灯《室内照明用 LED 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255)11A020619 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 LED 灯《室内照明用 LED 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255)12★A020910 电视设备A02091001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850)13★A020911 视频设备A02091107 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0)14A031210 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531)15★A060805 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 25502)15★A060805 便器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30717)15★A060805 便器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7)16★A060806 水嘴《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17A060807 便器冲洗阀《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9)18A060810 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8)符合要求的节能、环保产品享受以下优惠: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说明:本项计分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响应处理。3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体划分标准详见后附表))30.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30.2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a.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b.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0.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1.监狱企业31.1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1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合同的授予33.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的成交供应商。34.采购人拒绝报价的权利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报价。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不退还。35.成交通知书35.1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确认其报价已被接受;供应商可通过公告媒介查询成交结果。35.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八、其他37.成交服务费37.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4200元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山东鑫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81010010142106331637.2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缴纳成交服务费,否则代理机构有权上报相关监督部门,纳入投标企业信用考核,若致使成交供应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对其产生其他不良影响代理机构概不负责。38.质疑和投诉38.1质疑38.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8.1.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8.1.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形式的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1.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8.2投诉38.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日照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0633-7989733地址:日照市黄海二路13号。38.2.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38.2.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2.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9.知识产权39.1磋商报价应包括所有涉及到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所有费用。39.2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合同项下的设备、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附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综合评分法细则一、评分说明1.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或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需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明或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明确列明或未提供完整的不得分。2.若技术部分各评分标准采用“较好表述”、“一般表述”、“没有表述”三个等级进行打分的,其中,较好表述:内容全面完整、合理可行、清晰明确;一般表述:内容无缺漏项,描述较为合理、清晰;没有表述:内容有明显缺漏项,缺乏可行性,描述不清晰。磋商小组应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评分,评分分值范围在0和该项评分因素最高分之间。评分(包括计算)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算术平均值)。4.技术评审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技术标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项评分为无效分:1)评分超出其评审标准中该单项的分值范围的;2)评分明显不合理的;3)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4)其它违反评审细则规定要求评分的。6.磋商小组成员采用记名评分的方式,在评分表中的任何改写处,均必须由该评分人员或计算人员小签。7.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评审方法、标准细则详见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8.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估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9.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分细则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评审项目分数评审要素商务标14分投标报价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若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商务标14分业绩4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成功实施类似案例的每一个得2分,最高为4分。注:业绩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没有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二者缺一不可)。技术标86分项目调研10供应商针对日照市信号优化对象的认知程度,能够通过充分调研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得10分;由磋商小组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技术标86分实施方案201.调查方案,所提供的调查方案切合实际,有具体的调查表格和数据分析方法得5分;由磋商小组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2.信号优化方案,所提供的信号聚类精准化配时方法科学合理,模型优化方法全面合理得5分;由磋商小组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3.信号跟踪巡检方案,所提供的信号巡检方式全面合理,工作流程科学得5分;由磋商小组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 4.交通控制措施方案,所提供的交通控制措施能够提出创新性强,较强的交通控制措施,具有针对性,并给出日照市适应性结论的得5分。由磋商小组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技术标86分服务方案15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机制、服务保障措施、服务承诺、技术支持方案成果交付完善、合理,可以充分保障项目需求得15分;内容每有一处不完善、不合理、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技术标86分信号控制案例151.供应商所提供的案例方案能很好将道路空间资源与时间资源充分结合挖掘利用得5分;由磋商小组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 2.供应商所提供的信号控制方案科学与精细化,能够充分利用相位相序灵活多变以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得5分;由磋商小组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 3.案例方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以信号控制为主导进行交通组织设计,以相对较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通行效率得5分,由磋商小组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技术标86分保证措施5供应商提供的后期服务计划及保障措施完善,供应商服务响应时间迅速、服务内容完整、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承诺等内容,满分5分,由磋商小组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技术标86分设备配备8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专业设备配备是否齐全,包含调查专用设备、激光测速设备、宏观仿真专业软件、微观仿真专业软件等设备,每包含一种设备得2分,最多得8分。(在磋商文件中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技术标86分项目团队实力水平81.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的5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在本单位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为法人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法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服务团队成员配备满足招标要求,合理真实,劳动力安排计划充分的得3分;人员配备每少一人扣1分,由磋商小组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技术标86分服务承诺5有针对本项目明确合理的服务承诺,承诺切实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每采纳一条得1分,满分5分。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一、项目说明本次采购为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项目,供应商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最高限价为28万元。供应商一轮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二、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辖区范围内已建成的300个点位(见附件)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实现交通信号优化管理流程标准化、日常路口管理流程化、规范化,实现信号控制方案科学调配、绿波控制,以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品质,提高信号优化管理水平,切实缓解交通拥堵,营造畅通日照。道路交通信号灯点位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建设情况动态调整,本项目为全包干费用,服务期内所有新增、移交、改建的道路交通信号灯一并纳入服务范围,不增加或减少费用。三、主要服务工作目录序号主要内容内容要求交通信号控制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及智能化摸排1.采集更新300处路口基础信息,要求包括路口名称、编号、类型、等级、渠化、人行横道宽度、车道数及功能划分、信号机类型、厂商、信号控制方案、信号灯组信号灯杆及基础等信息;2.信号配时的智能化摸排,包括信号灯应用类问题及交通信号智能化控制点位,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并配合完成。路口台帐管理系统更新及维护1.制定台帐管理工作规范及流程,要求包括实现路口信号基础信息、交叉口基础信息、基础管理记录、历史操作记录等规范。2.对台帐系统数据实现及时更新,确保数据时效性。交通信号配时方案巡查1.建立巡查工作流程及标准;2.对配时明显不合理路口,及时开展调查,并跟踪优化效果;3.建立路口巡查档案,并按月维护与更新。交通信号配时方案优化1.路口基础数据采集,要求对包括路口类型、道路参数、信号配时、流量调查等信息在内的采集;2.对现状方案运行状态进行评价,确定现状路口通行能力、排队长度、停车次数及秩序问题;3.多时段方案设置及优化,优化效果采取直观与数据结合方式进行;4.通过优化,建立单点信号优化评价方法与规范流程。重点路段协调设计与方案优化1.满足条件的联网协调路段,运用绿波带计算工具辅助绿波带方案设计;2.路段协调控制情况及参数调查;3.优化效果采取直观与数据分析结合方式进行,同时通过优化,建立绿波带信号优化评价方法与规范流程。日常管理规范化流程建立1.日常信号配时优化标准流程的建立,应包括建立标准化流程和关键技术工作流程编制;2.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日常操作指南汇编。舆情管理1.对微博、微信、邮件、信访等各种渠道反映的交通信号问题进行统计;2.对问题进行分类,快速跟进、处置;3.对于反映的问题路口,进行深入的补充调查,并根据数据,基于实际情况对信号控制路口进行优化。信号优化技术培训1.面向支队一线路面民辅警开展交通信号控制、交通组织管理、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的现场培训;2.提供交通信号优化在线软件培训工具,该工具培训内容包括单点控制优化、信号相位设计、绿波带控制优化、案例分析等。信号灯特勤任务完成市民求助和市局三方通话的绿波救援任务1其它支队要求完成的其它相关工作四、服务范围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辖区范围内已建成的300个信号灯点位(见附件),项目服务期内新建、移交、改建等信号控制的信号灯点位。五、服务内容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及***、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等上级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信号配时的相关管理要求和指导意见,以及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需要开展道路交通信号配时工作。主要内容如下:5.1交通信号控制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及智能化摸排5.1.1要求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60日内采集更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辖区范围内的300个信号灯信息,包括路口基础信息、信号灯、信号机信息、检测器和信号控制方案信息等,实现采集率100%,服务期内每月更新一次台账。主要调研对象如下:5.1.1.1路口,路口信息应包括路口名称、路口编号、路口类型、路口等级、路口渠化、人行道长度、车道数、车道功能划分等信息;5.1.1.2信号机,应包括信号机厂商、信号机机型等信息;5.1.1.3检测器,应包括检测器类型、接入情况等信息;5.1.1.4路口信号控制,应包括信号控制方案、信号灯组、信号灯杆及基础等信息。5.1.1.5配合外场信号灯建设单位,协助完成信号灯外场设备与后台系统的接入,并对服务期内新增的信号灯及时纳入配时技术服务范围。5.1.2利用路口交通调研工具调研要求成交供应商利用路口调研工具对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辖区范围内的300个信号控制路口进行调研,采集包括信号灯类型、信号灯配线情况、路口渠化情况、路口设施配置等基础信息以及相位设计、配时方案等信号控制信息,按照标准化流程调研及录入,形成完整的路口基础信息数据库,防止数据遗漏。5.1.3信号配时智能化摸排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采集的基础信息基础上进行信号配时智能化摸排,应包括信号灯规范设置、应用等问题,针对已建或拟建交通信号智能化控制点位,提出整改或新增意见,并根据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要求配合完成后续工作。5.2路口台帐管理系统更新及维护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交通信号控制路口信息台帐管理系统软件,为交通信号基础设施及路口动态交通流量信息化管理流程提供智能化支持,主要应实现如下功能:5.2.1路口相位资料编辑功能:5.2.1.1①路口管理;②新建路口图;③保存路口图;④修改路口图。5.2.2数据查询管理功能:5.2.2.1①路口查询;②操作记录查询信号灯基础信息、运行方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完成档案更新及维护,确保数据时效性。5.3交通信号配时方案巡查5.3.1要求建立交通信号巡查工作流程及其标准,根据道路交通条件和流量等划分路口的重要程度,每1个月对所有路口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5.3.2交通信号配时方案巡查分路面巡查和内场检查,以路面巡查为主。路面巡查主要是定期对辖区路口进行实地调查,及时发现路口存在问题,记录巡查情况;内场检查主要是在控制中心利用系统报警功能和交通监控视频来及时发现路口存在问题,记录巡查情况。巡查后,应将巡查记录及时报告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并完善台账资料。5.3.3要求成交供应商收集各种渠道反映的信号灯配时优化等相关问题,及时开展调查,并跟踪优化效果,形成整改或优化记录。5.4交通信号配时方案优化要求成交供应商应用专业的配时软件,对本项目范围内路口进行分时段信号控制方案优化调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5.4.1路口基础数据采集:进行深入的交通调查,全面了解项目范围内路口情况,进行基础信息的采集,记录路口问题。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路口类型、道路参数、信号配时、流量调查、其他调查。5.4.2现状方案运行状态评价:要求以交通效率及交通安全为主要运行目标,选取合理的评价指标,对路口现状方案的运行状态进行评价,作为后续优化方案效果评价的对比材料。5.4.3多时段方案设置及优化:要求根据不同等级路口、不同时段道路交通状况等,合理设置信号灯配时方案。原则上按照以下时段划分:5.4.3.1全年节假日、工作日,校园周边道路假期、上学期间;5.4.3.2早高峰、白天平峰、午高峰、晚高峰、夜间平峰、凌晨时段。在服务中,应根据路口等级和交通参数的变化跟踪信号配时优化,一级为“五纵七横”(青岛路、烟台路、北京路、临沂路、和阳路、山海路、山东路、济南路、淄博路、泰安路、海曲路、迎宾路)主干道交叉路口、多车道汇入路口、进出城通道重要节点及党政机关、商圈、校园、医院等重要场所周边路口,应每天巡检一次;二级为一级道路周边辐射路口,应每周至少巡检一次;三级为其余路口,每月至少巡检一次。5.5绿波带设计与方案优化5.5.1绿波带计算工具辅助设计运用要求提供并运用绿波带计算工具对多信号灯点位的绿波协调方案进行设计、分析、优化调整,提高绿波协调工作效率、减少人为误差;要求通过输入沿线路口基本信息,计算绿波带参数,并应用于绿波协调工作中,包括单向绿波和双向绿波。提供手动设计绿波功能,并与软件进行数据交互,并导出绿波时距图。5.5.2重点路段协调控制方案的设置和优化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路口协调情况及参数调查、协调方案设计、方案优化、方案执行、效果评估等工作。必须根据信息参数进行分析,实现目标路口之间的协调。5.5.3路段协调控制情况及参数调查主要包括路口车辆排队情况、路口间行车速度、路口间旅行时间、路口协调方向的绿信比等参数,要求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全路段协调方案优化;分段协调方案优化;单行线方案优化。5.5.4道路协调情况的效果跟踪要求对目标路段绿波带运行情况进行效果跟踪评估,撰写专题报告。完成路段和区域的“绿波”评估和优化总结报告,报告需要完整阐述实施协调控制路段或区域的交通现状、存在问题、优化方案制定的思路及具体方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结论等内容。服务期内,定期跟踪路口协调方案优化后的运行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调整。5.6日常管理规范化流程建立5.6.1路口信号配时优化标准流程建立建立标准化流程和关键技术工作流程编制。在项目服务周期前期,要求成交供应商制定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日常工作的相关流程,提高工作效率。5.7舆情管理要求成交供应商对各种平台及渠道所反馈的路口信号问题进行处置,并持续跟进,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5.7.1收集微博、微信、电话、上级通报等各种渠道反映的交通信号问题,并进行统计;5.7.2对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快速跟进、处置;5.7.3对于反映的问题路口,按照优化流程进行深入的补充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基于实际工作需要对信号控制路口进行优化。5.8信号优化技术培训要求成交供应商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对支队一线路面警力的交通信号控制、交通组织管理、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的培训;5.9其他要求完成上级部门及交警支队针对信号灯配时服务的相关工作。6、绩效考核6.1绩效考评本绩效评价及标准满分为110分(含加分项10分),根据每季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款项,每季度合同服务费用=合同金额÷4。每季度考核评定标准如下:季度考核结果分值≧90分的,全额支付该季度合同服务费用;季度考核结果分值为60分≦得分<90分的,该季度实际服务费用=(合同金额÷4)×(得分/100);当季度考核结果分值≦60分的,扣除当季度全部服务费用。6.2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下表:交通信号配时服务(XXXX年第X季度)年工作考评表序号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1交通信号控制基础相关工作(40分)交通信号控制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及智能化摸排①未完成信息采集台账的,每减少1次扣1分;②未利用路口交通调研工具调研开展工作,每减少1次扣1分;③未开展信号配时智能化摸排的,每减少1次扣1分1交通信号控制基础相关工作(40分)更新及维护路口台帐管理系统在5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信息有变化的信号灯路口档案更新及维护的,每减少1次扣1分1交通信号控制基础相关工作(40分)每月对交通信号配时方案全覆盖巡查一次①未完成巡查的,每减少1次扣2分;②未就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优化建议的,每减少1次扣1分2交通信号控制优化相关工作(40分)交通信号配时方案优化①未及时采集基础信息并开展信号配时方案优化的,每减少1个路口扣0.5分,造成负面影响的,每次扣5分;②多时段方案设置及优化不及时的,每减少1次扣1分;③未开展信号配时智能化摸排的,每减少1次扣1分:④未完成信号优化培训工作的,每次扣1分。2交通信号控制优化相关工作(40分)重点路段协调设计与方案优化每减少1次扣1分2交通信号控制优化相关工作(40分)信号控制①信号灯离线监测未按要求通过信号灯后台控制系统对路口信号灯离线情况进行监测并处置的一次扣1分。②重点路口实时监测未及时发现拥堵、失衡、或未及时启动信号管控,一次扣1分。2交通信号控制优化相关工作(40分)重大活动及重要节假日交通组织方案及紧急预案工作①响应不及时,被交警支队主管业务部门或支队及以上领导通报的,每次扣3分;②对控制策略不符合标准或系统参数设置不合理,造成交通拥堵的,每次扣2分;③接到交警支队指令后,未按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开展工作的,每次扣1分。2交通信号控制优化相关工作(40分)日常管理①常驻人员未严格遵守相关岗位执勤要求,出现无故缺岗的,每次扣2分; ②值班人员有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有遛岗现象的,每次2分;③值班人员未到岗、不到位,每次扣2分;④接收交警支队服务指令,未及时到达现场的,每次扣2分。⑤派驻人员遵守规范化管理规定,着装规范,语言举止文明,工作场所整洁,发现一次扣1分。2交通信号控制优化相关工作(40分)工作纪律①对交警支队安排的任务未按要求开展或有遗漏的,一次扣0.5分;②对不服从交警支队工作安排的一次扣5分;③对安排的任务敷衍了事或完成质量差的,一次扣2分。2交通信号控制优化相关工作(40分)人员管理未向交警支队履行审批手续抽调人员去其他单位的,每减少一人扣5分;派驻人员的工作履历、技术职称与合同要求不相符的,每人扣5分。2交通信号控制优化相关工作(40分)舆情处理①未及时跟进处理接收的舆情问题,并按照要求优化并回复舆情的,每次扣1分。3保密要求(20)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各项保密制度,确保无失泄密專件发生①每发现 1起失泄密事件,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起扣10分。②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考核周期考核得0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保证金。4加分项(10)服务响应及时、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受到领导表扬,或者在支队客人来访参观等活动中受到好评的①受到市局及以上领导书面批示表度好、服务质量高,受表扬的每次加5分,口头表扬加2分;②支队领导书面批示表扬的每次加3分,口头表扬的每次加1分;③在支队客人来访参观等活动中受到好评的,每次加2分。季度总得分支队意见盖章: 年 月 日6.3服务成果及提交验收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要求及时提供台账资料、总结、方案优化汇总报告、阶段性报告、项目综合报告等各类成果,由采购人业务部门组织验收,服务成果知识产权归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有。6.3.1月度总结及方案优化汇总报告6.3.1.1月度总结报告需提供项目当月开展的工作内容、进度及完成情况等内容。6.3.1.2月度方案优化汇总报告要求每个路口方案不少于6个,包括早高峰、白天平峰、午高峰、晚高峰、夜间平峰、凌晨方案,所涉及重要路口方案优化需包括改造前现状问题分析、优化方案、优化后效果评价的文本报告、图纸文件等。6.3.2阶段性报告包括:6.3.2.1台帐系统的建设与使用情况;6.3.2.2各项工作的流程及规范文档;6.3.2.3交通信号优化控制策略报告。6.3.3项目综合报告6.3.3.1台帐管理系统运行情况;6.3.3.2各项工作的流程及规范文档;6.3.3.3交通信号优化控制策略报告;6.3.3.4主干路交通流量走势变化分析、重要信号灯点位信号控制运行效果总结与分析,工作流程及规范指南的编制总结。6.4遵循规范、标准要求本项目应遵循但不仅限于以下规范或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实施条例》、《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适用规范》(GA/T527)、《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GA/T508)、《道路交通信号配时运行管理规范》(GA/T2012-2023)、《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术语》(GB/T31418)。七、商务要求:7.1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7.1.1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7.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及辖区已建成的300个点位道路交通信号灯)。7.1.3验收方式: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要求及时提供台账资料、总结、方案优化汇总报告、阶段性报告、项目综合报告等各类成果,由采购人业务部门组织验收。7.1.3.1月度总结及方案优化汇总报告(1)月度总结报告需提供项目当月开展的工作内容、进度及完成情况等内容。(2)月度方案优化汇总报告要求每个路口方案不少于6个,包括早高峰、白天平峰、午高峰、晚高峰、夜间平峰、凌晨方案,所涉及重要路口方案优化需包括改造前现状问题分析、优化方案、优化后效果评价的文本报告、图纸文件等。7.1.3.2阶段性报告包括:(1)台帐系统的建设与使用情况;(2)各项工作的流程及规范文档;(3)交通信号优化控制策略报告。7.1.3.3项目综合报告(1)台帐管理系统运行情况;(2)各项工作的流程及规范文档;(3)交通信号优化控制策略报告;(4)主干路交通流量走势变化分析、重要信号灯点位信号控制运行效果总结与分析,工作流程及规范指南的编制总结。7.1.4遵循规范、标准要求本项目应遵循但不仅限于以下规范或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实施条例》、《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适用规范》(GA/T527)、《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GA/T508)、《道路交通信号配时运行管理规范》(GA/T2012-2023)、《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术语》(GB/T31418)。7.2报价要求本次采购为人民币报价,磋商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费、人工费、差旅费、设备机具使用费、交通费、施工审批、方案审查、专家论证评审相关费用、保险费、管理费验收费、审计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相关设备费用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7.3付款方式7.3.1根据每季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款项,每季度合同服务费用=合同金额÷4,季度考核结果分值≧90分的,全额支付该季度合同服务费用;季度考核结果分值为60分≦得分<90分的,该季度实际服务费用=(合同金额÷4)×(得分/100);当季度考核结果分值≦60分的,扣除当季度全部服务费用;7.3.2履约保证金要求:无。7.4项目管理要求7.4.1人员配备及管理要求7.4.1.1人员配备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驻点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展工作,需具有丰富的交通信号控制优化服务项目经验,熟悉交通信号控制知识,熟练掌握交通信号系统操作和设置技术。为满足特殊工作需求,供应商应具备远程技术支持和预备力量保障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交通信号配时相关项目从业经验不少于3年,熟悉日照市路网结构和信号控制路口点位分布,能熟练独立操作使用各个信号控制系统。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远程技术支撑团队人员不低于5人;远程技术支撑团队人员具有丰富的交通信号控制、交通工程专业经验,能处置交通管理工作中涉及的交通信号控制、交通运行相关重大疑难问题等,人员中需要具有信息类、计算机类、交通类高级、中级职称,且负责过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信号优化服务项目。远程技术支撑团队人员可按采购人需要,到驻地完成交通信号配时服务相关工作、到采购人驻地开展项目相关工作会商。(提供相关人员交通工程类毕业证书、从业经验证明及2024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任意3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成立不足上述时间的新公司或入职不足上述时间的新员工可提供人员劳动(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上要求提供的工作人员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7.4.1.2人员工作要求要求成交供应商根据日照市旅游季节规律安排配时服务时间,服务时间为:签订合同生效后60天(信号灯路口数据采集),五一假期期间(提前7天到岗)、7月份-8月份、十一假期期间(提前14天到岗)。采集数据期间不少于3人,其余时间段内服务团队不少于2人在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值班,值班时间为7:00-20:30,值班时间即时响应、下班时间20分钟内响应。若遇特殊情况,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对值班人数和时间进行临时调整,服务团队全部人员需无条件服从临时安排。供应商须承诺投标时应答人员应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若在服务期限内人员调整,需书面申请经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意后进行调整,调整后人员数量及职称等要求不低于投标时的应答要求。主要工作内容:①负责全区红绿灯系统日常配时参数设置,路口红绿灯放行方案、配时方案及协调控制方案的制定和设置,负责红绿灯配时的日常优化调整及管理,确保路口配时合理,减少拥堵,提高通行能力;②负责红绿灯放行及配时优化调整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对红绿灯放行及配时调整前后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估;③负责与辖区大队及其分控中心做好对接工作,及时记录和处置各辖区大队和一线执勤民辅警反馈的关于信号配时的问题和意见,并制定解决方案报交警支队业务部门;④负责对日常巡检中发现的信号配时不合理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分析问题的具体原因,提出有效的改善和优化措施,报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审核后调整;⑤负责红绿灯系统设备档案、配时档案的更新和管理;⑥负责设定协调控制参数、对相关连路口设定时距图,能随时观察路口间协调状况;⑦负责驻守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号配时值班室,负责日常巡检和解决支队指挥中心及群众投诉反映的信号配时问题;⑧负责协调远程技术支持,及时完成信号技术优化培训相关工作。⑨负责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要求的其他信号配时相关工作。7.4.2设备配置按运维管理的交叉口规模由成交供应商配置相关设备,要求如下:①交通调查工具:照相机、摄像机、计数器、秒表、测距仪、无人机各不少于一台(个)。②巡查交通工具:由供应商自行提供。③工具软件:数据分析、基础信息台账管理等软件。7.4.3其它7.4.3.1供应商自行配置用于日常办公、配时优化及其它与本服务项目工作内容相关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耗材,以及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采购人不提供食宿。7.4.3.2成交供应商在实施本项目服务中,因预判不足、预估失误、过失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一切安全事件和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7.5服务管理要求7.5.1服务管理要求7.5.1.1要求成交供应商加强检查频次,如果发生路口信号不能正常运行的故障等问题,要立即报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业务部门,并做好报送记录;7.5.1.2要求成交供应商每月汇总上月信号系统处理情况、巡检报修记录和信号配时优化调整记录,并及时上报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业务部门。7.5.1.3要求成交供应商严格遵守交警支队和上级部门的相关保密要求,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许可,禁止数据外泄,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7.5.1.4要求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组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并且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对于本项目组人员因为服务期内工作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等,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免于一切法律和赔偿责任。7.5.2管理和服务评价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成立交通信号灯配时维护考评小组,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结算服务费。7.6知识产权7.6.1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6.2若涉及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7.7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本合同R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政府采购服务合同(范本)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住所地:日照市济南路289号乙方(中标(成交)供应商):住所地:乙方于年月日参加了山东鑫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685)政府采购活动,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项目,供应商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含服务期内的人员人工费用(人员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日照市最低工资标准)、保险、员工福利补贴、设备工具与材料、验收、税金及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3条服务交付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及辖区已建成300个点位(见附件)道路交通交通信号灯】。第四条交付验收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对乙方所提供包装的履约验收要求(必要时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第五条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设备与材料享有合法的权利;2.如甲方使用上述标的物构成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款项支付1.付款方式:(一)根据每季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款项,每季度合同服务费用=合同金额÷4,季度考核结果分值≧90分的,全额支付该季度合同服务费用;季度考核结果分值为60分≦得分<90分的,该季度实际服务费用=(合同金额÷4)×(得分/100);当季度考核结果分值≦60分的,扣除当季度全部服务费用;(二)履约保证金要求:无。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3.在合同期满且无任何服务质量问题后,甲方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等材料审核后无息退还。第八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3.服务范围:负责采购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第九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十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一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为其所有提供服务人员交纳社会保险或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的商业保险,并负责处理其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件,包括上下班途中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乙方与其服务人员的用工纠纷与甲方无关。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服务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按约提供服务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成果时,每逾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五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5、因乙方原因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第十五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日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采购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代理机构一份。第十七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服务到期后采购人有权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及职工考核结果,选择续签或重新采购。第十八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开展融资业务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提前与金融机构进行合同融资商洽,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要与合同融资的回款账户一致。中标(成交)供应商和贷款金融机构要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作为融资质押的信息告知采购人。采购人要从严加强合同付款账户管理,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随意更改合同付款账户。2.政府采购合同签定后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在合同履约期间,中标(成交)供应商持已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可能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中供应商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不一致的情形。为支持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成功获得银行贷款,采购人应积极协助供应商及时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供应商收款银行账户,保障供应商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一致。3.当中标(成交)供应商成功获批银行贷款后,采购人还应根据信息公开平台推送的“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未看见“确认单”信息为由,不经贷款银行同意擅自更改合同账户、非法支付项目资金,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十九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5.报价清单:甲方: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项目路口统计序号路口名称 智能信号灯是否联网绿波协调辖区备注1北京路与海曲东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北京路与兴业王府大街是是是直属大队行人请求式信号灯3北京路与泰安路是是是直属大队4北京路与淄博路是是是直属大队5北京路与嘉祥路是是是直属大队6北京路与济南路是是是直属大队7北京路与莒州路是是是直属大队8北京路与五莲路是是是直属大队9北京路与山东东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0北京路与东营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1北京路与利津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2北京路与滨州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3北京路与学苑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4北京路与聊城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5北京路与山海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16山海路与济宁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17济宁路与德州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8济宁路与聊城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9学苑路与济宁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0东营路与济宁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1济宁路与瑞海路是是否直属大队22山东东路与济宁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3五莲路与济宁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4莒州路与济宁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5济南路与济宁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6海曲东路与烟台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7烟台路与岚山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8烟台路与泰安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9烟台路与胶州路是是是直属大队30烟台路与淄博路是是是直属大队31烟台路与济南路是是是直属大队32烟台路与莒州路是是是直属大队33烟台路与五莲路是是是直属大队34烟台路与山东东路是是是直属大队35烟台路与东营路是是是直属大队36烟台路与滨州路是是是直属大队37烟台路与学苑路是是是直属大队38烟台路与德州路是是是直属大队39烟台路与聊城路是是是直属大队40烟台路与山海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41山海路与博文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42学苑路与文湖路是是是直属大队43学林路与文湖路是是是直属大队44滨州路与曲师大北门是是是直属大队45滨州路与学海路是是是直属大队46学林路与学海路是是是直属大队47学苑路与学海路是是是直属大队48博文路与德州路是否否直属大队49博文路与聊城路是否否直属大队50博文路与学苑路是是是直属大队51学苑路与学府路是是是直属大队52德胜路与学府路是是是直属大队53学林路与学府路是是是直属大队54滨州路与学府路是是是直属大队55滨州路与文登路是是是直属大队56学林路与文登路是是否直属大队57学苑路与文登路是是是直属大队58文登路与东营路是是是直属大队59文登路与学耕路是是否直属大队60文登路与山东东路是是是直属大队61文登路与五莲路是是是直属大队62文登路与莒州路是是是直属大队63文登路与济南路是是是直属大队64文登路与荣成路是是否直属大队65文登路与淄博路是是是直属大队66文登路与泰和路是是是直属大队67文登路与胶州路是是是直属大队68文登路与泰安路是是是直属大队69文登路与海曲东路是是是直属大队70胶州路与尚德路是是否直属大队71海曲东路与青岛路是是是直属大队72青岛路与泰安路是是是直属大队73青岛路与淄博路是是是直属大队74青岛路与济南路是是是直属大队75青岛路与山东路是是是直属大队76青岛路与东营路是是是直属大队77青岛路与太公岛一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78青岛路与太公岛二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79青岛路与太公岛三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80青岛路与山海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81学苑路与水利学院门口是是是直属大队82海曲东路与绿舟路是是是直属大队83山海路与龙山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84山海路与山海天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85山海路与北海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86海曲东路与威海路是是是直属大队87威海路与岚山路是是是直属大队88威海路与泰安路是是是直属大队89威海路与胶州路是是是直属大队90威海路与泰和路是是是直属大队91威海路与淄博路是是是直属大队92威海路与荣成路是是是直属大队93威海路与济南路是是是直属大队94威海路与莒州路是是是直属大队95威海路与五莲路是是是直属大队96威海路与山东东路是是是直属大队97威海路与东营路是是是直属大队98东营路与环翠路是是是直属大队99环翠路与五莲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00环翠路与莒州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01环翠路与济南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02环翠路与荣成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03迎宾路与旭阳路是是否东港大队104迎宾路与丹阳路是是否东港大队105迎宾路与日照路是是否东港大队106迎宾路与正阳路是是否东港大队107迎宾路与向阳路是是否东港大队108迎宾路与昭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09迎宾路与兖州路是是否东港大队110迎宾路与临沂路是是否直属大队111山东西路与海曲西路是是否东港大队112海曲西路与旭阳路是是否东港大队113海曲西路与文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14海曲西路与和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15海曲西路与丹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16海曲中路与日照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17海曲中路与正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18海曲中路与东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19海曲中路与荟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20海曲中路与艳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21海曲中路与昭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22海曲东路与嘉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23海曲东路与兖州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24海曲东路与沙墩河西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25海曲东路与临沂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26海曲东路与菏泽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27海曲东路与迎宾路是是否直属大队128迎宾路与菏泽路是是否直属大队129泰安路与枣庄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30泰安路与菏泽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31胶州路与枣庄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32胶州路与菏泽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33胶州路与曲阜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34曲阜路与银海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35淄博路与枣庄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36淄博路与菏泽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37淄博路与曲阜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38淄博路与临沂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39淄博路与沙墩河西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40淄博路与兖州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41枣庄路与嘉祥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42菏泽路实验高中东门是是否直属大队143曲阜路与嘉祥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44济南路与枣庄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45济南路与菏泽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46济南路与曲阜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47济南路与临沂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48济南路与兖州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49济南路与景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50济南路与嘉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51济南路与昭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52济南路与艳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53济南路与荟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54临沂路与银海路是是是直属大队行人请求式信号灯155莒州路与枣庄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56莒州路与菏泽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57莒州路与临沂路是是是直属大队行人请求式信号灯158五莲路与枣庄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59五莲路与菏泽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60五莲路与临沂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61山东东路与枣庄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62山东东路与菏泽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63山东东路与临沂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64山东东路与兖州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65山东东路与富阳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66山东中路与昭阳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67山东中路与艳阳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68山东中路与荟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69山东中路与韶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70山东中路与营子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71山东中路与东关北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72山东西路与日照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73山东西路与金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74山东西路与丹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75山东西路与和阳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76山东西路与文阳路是是否东港大队177山东西路与旭阳路是是否东港大队178东营路与枣庄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79东营路与沙墩河西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80东营路与临沂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81滨州路与济宁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82滨州路与枣庄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83滨州路与沙墩河西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84滨州路与菏泽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85滨州路与临沂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86临沂路与高新三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87学苑路与枣庄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88学苑路与文德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89学苑路与菏泽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90学苑路与临沂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91临沂路与聊城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92临沂路与高新六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93临沂路与高新七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94临沂路与山海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95山海路与兖州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96山海路与富阳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97山海路与昭阳路是是是直属大队198山海路与日照路是是是东港大队199聊城路与文翰路是否否直属大队200和阳路与向城路是是否东港大队201和阳路与城下路是否否东港大队202环翠路与学耕路是否否直属大队203莒州路与胶南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04胶南路与五莲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05济南路与胶南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06淄博路与胶南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07淄博路与润德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08胶南路与泰和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09胶州路与胶南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10泰安路与胶南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11五莲路与质阳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12莒州路与质阳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13德州路与文翰路是否否直属大队214东营路与文轩路是否否直属大队215悦海路与海天四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16悦海路与山海天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17悦海路与海天二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18东营路与海天四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19东营路与海天三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20东营路与山海天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21东营路与海天二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22东营路与碧海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23海天二路与海洋公园南侧路是否否直属大队224太公岛一路与海天四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25太公岛一路与海天三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26太公岛一路与山海天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27太公岛一路与海天二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28太公岛一路与海天一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29太公岛一路与碧海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30学林路与海天四路是是否山海天大队231学林路与海天三路是是否山海天大队232怡海路与海天三路是是否山海天大队233怡海路与山海天路是是否山海天大队234怡海路与海天二路是是否山海天大队235太公岛二路与海天四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36太公岛二路与山海天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37太公岛二路与海天一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38太公岛二路与碧海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39山海天路与金沙滩路是是否山海天大队240太公岛三路与海天四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41太公岛三路与山海天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42太公岛三路与碧海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43山海天路与天台山路是是否山海天大队244山海天路与龙山路是是否山海天大队245北海路与皂福路是是否山海天大队246北海路与天阁山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47北海路与桃花岛一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48北海路与桃花岛二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49北海路与桃花岛三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50北海路与朝阳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51北海路与任家台村口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52北海路与吴家台一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53北海路与森林大马戏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54北海路与森林公园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55北海路与两河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56北海路与王家滩三村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57北海路与王家滩二村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58碧海路与桃花岛一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59碧海路与桃花岛二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60碧海路与桃花岛三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61碧海路与溪水河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62碧海路与海月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联网故障263碧海路与观海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64黄海三路与绿舟路是是否直属大队265绿舟南路与帆赛基地南门是是否直属大队266碧海路与天阁山路否否否山海天大队小E型信号机267太公岛三路与天台山路是否否山海天大队未交接未亮灯268山海路与天台山路是否否山海天大队正在建设269北海路与老204是否否山海天大队正在修路修路完成安装270北京北路与航海学院西门是是否山海天大队行人请求式信号灯271北京北路与云萃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72北京北路与山海一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73北京北路与东升地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74北京北路与山海二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75北京北路与山海三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76北京北路与山海四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77北京北路与山海七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78北京北路与林前村是是是直属大队279北京北路与海河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80北京北路与日照北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81北京北路与两河路是是是直属大队282北京北路与新G204是是是直属大队283北京北路与两城大道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84北京北路与前卞庄村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85青岛北路与泉海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86青岛北路与天阁山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87青岛北路与桃花岛二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88青岛北路与桃花岛三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89青岛北路与秀水河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90青岛北路与刘东楼村口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91青岛北路与朝阳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92青岛北路与森林公园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93青岛北路与两河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94青岛北路与金银一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95青岛北路与G204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96两城大道与两河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97两城大道与金银一路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98两城大道与G204是是是山海天大队299G204与草坡村是是否直属大队300G204与G342否否否山海天大队小E型信号机关闭状态共计300处信号灯路口,覆盖范围:1、老204国道(含)以南、204国道(含)以南、北京北路(含)以东、山海路(含)以南、临沂路(含)以东、迎宾路(含)以北、海曲东路(含)以北、绿舟南路(含)以东合围区域内的所有信号灯。2、合围区域外的市区“五纵七横”道路:和阳路(迎宾路-高新七路)、山海路(日照北路-临沂路)、山东路(海曲西路-临沂路)、济南路(临沂路-荟阳路)、淄博路(临沂路-兖州路)、海曲路(临沂路-山东西路)、迎宾路(临沂路-旭阳路)。1.1.1日照市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覆盖范围示意图小庄村孔家沟村后卞庄修七园村老204国道瓦屋村两城站万宝滨海隋家庄村任家屯日照国风景区海洋公园樵业子村侯官社区西屯上坳村日照海滨国家森林公园山风景区河山镇政府孙家官庄城壕村北京驻龙山沁园春景区风景区北若家村路申家坡社区松竹村双庙村三柱山村贾庄村山海路桃花岛陶家村高家村临大泉沟渔港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山庄村沂成香店河公园路BB山东体育学院品山东路日照体育日照海洋太公岛公园济南路东港区政府古城村海曲路日照市政府日照立交万平口海滨风景区迎宾路海曲东路日照奎山体育中心南灯塔景区日照西站日照开发区路中心公园®第五章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格式页数份(套)数1磋商文件电子1 说明供应商应对照本《资料清单》,仔细检查磋商文件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报价函报价函山东鑫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685)的采购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方同意遵守贵机构对本次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6.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7.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8.我方与本此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开户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税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附件2磋商报价一览表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685磋商总价(元)小写: 磋商总价(元)大写:服务期限其他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1报价明细表注: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写,内容应包括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中标(成交),随中标(成交)公告公示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如中标(成交),随中标(成交)公告公示(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1.21.1.3(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编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编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3-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4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书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685)政府采购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以保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反,甘愿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不以不正当手段向采购人谋取资格预审及报价的不正当照顾。2.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查人员打听预算编制情况,向采购单位谋求不正当利益。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不向评审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采购人就价格、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4.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5.不与供应商之间相互串标,如有其他人出现上述情况,主动向日照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映。6.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7.不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中标(成交)。8.成交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9.成交后,与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0.主动接受并配合日照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承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盖章/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附件5供应商完成的代表性同类项目业绩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同总价完成时间项目联系人、电话注:供应商填写本表的同时,须将业绩的合同复印件附于本表之后;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附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电话号码:上述人员系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山东鑫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685)的采购活动;签署上述采购活动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此处附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特别说明: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报价的,须出具此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报价。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全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山东鑫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在参加山东鑫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685)招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一经发出,不得变更。全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此处附贴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全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授权代表电话: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特别说明:1.授权委托人参加本项目报价的,须出具此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或印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报价。附件8服务条款偏离表服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序号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报价被拒绝。附件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报价被拒绝(本表格不能完全说明供应商情况的,可附相关文字说明)。供应商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金现有职工人数行政管理人数技术人员人数营业执照1.执照编号2.营业范围3.发照部门单位资质1.执照编号2.资质等级3.发证部门单位注册地址单位联络方式(电话、传真、邮址)单位成立时间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产值行政负责人董事长姓名总经理姓名技术总监姓名财务总监姓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简况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络方式公司法人业务范围离采购人最近的售后服务机构(后附服务机构证明材料)机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络方式业务范围供应商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金现有职工人数行政管理人数技术人员人数营业执照1.执照编号2.营业范围3.发照部门单位资质1.执照编号2.资质等级3.发证部门单位注册地址单位联络方式(电话、传真、邮址)单位成立时间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产值行政负责人董事长姓名总经理姓名技术总监姓名财务总监姓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简况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络方式公司法人业务范围离采购人最近的售后服务机构(后附服务机构证明材料)机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络方式业务范围附件10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序号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附件10-1供应商拟派出的人员简历表拟派出的人员简历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资格证书及所获荣誉从事年限职位注:供应商应将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所获荣誉等有关材料附于本表之后,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附件1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在参加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采购人名称):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服务与承诺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自行提报对采购人最有利、最优惠的售后服务承诺,承诺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⑴服务范围⑵服务期限⑶服务内容⑷承担责任⑸双方责任⑹服务费用1.1.4附件13开标过程联系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备注备注:1.供应商必须保证从开标时间开始至评标会议结束期间联系人联络畅通,随时准备接听相关解释、澄清电话,不填写此表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附件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招标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