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短视频制作播出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
[单一]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北平抗日斗争短视频制作播出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102319-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北平抗日斗争短视频制作播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广播电视台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中标金额:100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广播电视台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121100005674454498
100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广播电视台
1
100万元
100万元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用途: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北平抗日斗争短视频制作播出简要技术要求: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继承和弘扬伟大抗战精神,拟推出北平抗日斗争主题系列短视频,通过深入挖掘北平抗日斗争历史内涵,讲述北平抗日斗争历史故事,展现北平军民为国家生存而战、为民族复兴而战、为人类正义而战的英雄壮举,凸显北平抗日斗争在全国抗战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让更多的人了解和铭记那段血与火的岁月,纪念为之奋斗和牺牲的无数仁人志士,为书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北京篇章凝聚力量。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9月30日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北平抗日斗争是中国人民抗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抗战中具有独特地位和作用。北平抗日斗争主题系列短视频选题重大、政治性强,主要讲述北京地区抗日斗争历史故事,主题鲜明具有较强的北京地区特色。为取得较好传播效果,计划在当地的电视栏目播出,以获得更多受众和品牌效应。
北京广播电视台,为省市级电视台,是北京地区最权威的电视媒体机构。其宣传内容贯彻党中央一系列方针政策为首都北京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宣传面广,技术编播实力雄厚,宣传风格积极向上,主题鲜明,区域优势大,品牌效应及影响力均具有不可替代性,在电视播出渠道方面具有唯一性。
经论证,本项目所需采购的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该项目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文凯、栾轶玫、赵工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览秀西路A5办公区
联系方式:刘慧,010-555604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院凯奇大厦B座九层
联系方式:张晨楚,010-84045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晨楚
电 话: 010-84045803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北平抗日斗争短视频制作播出项目.pdf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北平抗日斗争短视频制作播出项目项目编号/包号:0610-2441NF051326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协商程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0610-2441NF0513262.项目名称: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北平抗日斗争短视频制作播出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北平抗日斗争短视频制作播出项目1001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继承和弘扬伟大抗战精神,拟推出北平抗日斗争主题系列短视频,通过深入挖掘北平抗日斗争历史内涵,讲述北平抗日斗争历史故事,展现北平军民为国家生存而战、为民族复兴而战、为人类正义而战的英雄壮举,凸显北平抗日斗争在全国抗战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让更多的人了解和铭记那段血与火的岁月,纪念为之奋斗和牺牲的无数仁人志士,为书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北京篇章凝聚力量,其他要求详见“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9月30日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凡受托为采购本次采购的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院凯奇大厦B座9层906办公室。3.获取方式:请供应商持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原件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4.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院凯奇大厦B座9层905会议室。递交资料: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1份(须为正本的扫描件,以U盘形式并单独密封递交,供应商应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五、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览秀西路A5办公区联系方式:刘慧010-555604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院凯奇大厦B座九层联系方式:张晨楚010-840458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晨楚电话:010-84045803条款号条目内容缴纳时间: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缴纳代理费。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3.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3.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3.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1中小企业定义:3.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不适用。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报价包号供应商名称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采购标的成本说明格式自拟12同类项目合同价格格式自拟13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格式自拟1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5最后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协商后提交)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0610-2441NF051326项目名称: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北平抗日斗争短视频制作播出项目序号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其他声明序号供应商名称大写小写其他声明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最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6最后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最后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0610-2441NF051326项目名称: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北平抗日斗争短视频制作播出项目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说明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短视频制作播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