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体检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2024)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干部职工体检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干部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L2024-ZXGK-C0060-B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干部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二包:
供应商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万佳医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577号
中标(成交)金额:44.4万元
评审综合得分:98.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长春市税务局干部职工体检服务
服务范围:为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提供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服务,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计划参加体检人员为623人,以实际参加体检人数为准。本项目分两包进行采购,第一包面向三级及三级以上医院,预计体检人数401人,预算金额80.2万元,第二包面向三级以下医院和社会专业体检机构,预计体检人数222人,预算金额44.4万元。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肝功十一项、甲功五项、肾功三项、血糖、血脂四项、丙肝抗体、C13尿素呼气试验、心电图、头部CT、胸部CT、腹部彩超、甲状腺颈部淋巴结彩超、肝胆胰脾肾输尿管膀胱彩超、乳腺彩超(女)、前列腺彩超(男)、骨密度、动脉硬化检测、肝纤维化检测,实际体检项目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项目。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靳抒,姬笑,李佳文,金辉,丛德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766号
联系方式:0431-8050576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431-80505768
附件:
情况说明.docx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干部职工体检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商务部分 (1).docx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干部职工体检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技术部分.docx
情况说明本项目拟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理由是:因现有的公立医院不在中小企业评定范围内。以上情况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即“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招标文件(商务部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干部职工体检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L2024-ZXGK-C0060-B00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2024年10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17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18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8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干部职工体检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9点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L2024-ZXGK-C0060-B00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干部职工体检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246000.00最高限价:444000.00采购需求:为充分体现组织关怀,提高干部职工的健康水平,根据区局机关体检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安排,拟组织区局在职和退休人员健康体检。体检项目由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确定,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肝功十一项、甲功五项、肾功三项、血糖、血脂四项、丙肝抗体、C13尿素呼气试验、心电图、头部CT、胸部CT、腹部彩超、甲状腺颈部淋巴结彩超、肝胆胰脾肾输尿管膀胱彩超、乳腺彩超(女)、前列腺彩超(男)、骨密度、动脉硬化检测、肝纤维化检测,实际体检项目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项目。本项目分两包进行采购,第二包面向三级以下医院和社会专业体检机构,预计体检人数222人,预算金额44.4万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作为投标人。投标人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取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日8时0分至2024年11月8日20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方式:在线下载售价:0.0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1月22日9点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供应商操作手册》。2、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4、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5、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15195887725。7、本项目需落实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766号联系方式:0431-80505768、0431-80502022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女士电话:0431-80505768、0431-8050202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 号类 别内 容1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干部职工体检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L2024-ZXGK-C0060-B00项目预算:1246000.002采购需求为充分体现组织关怀,提高干部职工的健康水平,根据区局机关体检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安排,拟组织区局在职和退休人员健康体检。体检项目由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确定,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肝功十一项、甲功五项、肾功三项、血糖、血脂四项、丙肝抗体、C13尿素呼气试验、心电图、头部CT、胸部CT、腹部彩超、甲状腺颈部淋巴结彩超、肝胆胰脾肾输尿管膀胱彩超、乳腺彩超(女)、前列腺彩超(男)、骨密度、动脉硬化检测、肝纤维化检测,实际体检项目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项目。本项目分两包进行采购,第二包面向三级以下医院和社会专业体检机构,预计体检人数222人,预算金额44.4万元。3项目属性和类别项目属性: 货物 服务 项目类别: 信息化项目 非信息化项目4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取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7核心产品货物类项目填写此栏无有产品名称: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8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其他____________9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官网(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1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时间: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8日每天上午8:00至11:59,下午12: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方式: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11现场考察不组织现场考察组织现场考察:12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上传扫描件);(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上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传扫描件);(3)★2024年1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传扫描件);(4)★2024年1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传扫描件);(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7)★具有有效期内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取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二、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应按照投标工具的流程和提示编制并上传);三、其他文件及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被授权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2)★投标函(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商务条款偏离表;(4)成功案例一览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技术部分(1)★技术条款偏离表;(2)★技术力量一览表;(3)技术人员简历表;(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1.以上带★的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无效,则投标无效。2.要求提供扫描件的,照片、图片等电子文件与扫描件效力相等。13投标有效期12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1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方式: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9点0分(北京时间)开标方式: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联系电话:0431-8050576815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16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17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鼓励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满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该项目中,满足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8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19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0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无21评标方法及分值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分值为0分,其他因素分值为100 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2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23接收质疑的方式、部门、电话和通讯地址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有质疑的,请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等书面形式将质疑函提交采购人。逾期提交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联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联系电话:0431-80505768、0431-80502022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766号电子邮箱:ccsw2024@163.com一、总则1.预算资金及来源1.1本项目已经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批准立项。1.2本项目预算资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预算。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2.1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均应来自中国境内(指关境内),合同金额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产品和服务。2.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即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2.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请求及起诉。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人相关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第一部分商务部分(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方法及标准(4)政府采购合同文本(5)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部分6.招标文件询问、澄清或修改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有必要,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6.2采购人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6.3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管理系统”)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评审管理系统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编制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7.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简化字。7.3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7.4除在招标文件的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8.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和资料:8.2.1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2其他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证明资料如标明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9.报价要求9.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且必须按照投标工具的流程和提示编制并上传投标报价表。9.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9.3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0.1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出文件格式的签署要求进行电子签署。10.2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格式文件要求签署全名或加盖名章。10.3投标文件中的“盖章”指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非公章。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四、投标文件递交12.投标文件递交1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并使用投标工具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传输时间等因素,合理安排上传时间。12.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管理系统不提供投标文件上传功能。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补充、修改、重新提交。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13.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管理系统不支持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开标与评标14.开标14.1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开标,采购人将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开标由采购人主持,投标人通过登录评审管理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远程参加。14.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进入解密程序,由采购人对所有完成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解密程序。14.3解密完成后,进行电子开标。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发起开标结果确认,投标人在开标大厅于规定时间内确认开标结果,未按时确认的系统将自动确认。14.4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及时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4.6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若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后续程序。15.投标资格审查15.1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5.1.1审查投标人按照8.2.1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5.1.2信用记录审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5.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6.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7.投标符合性审查17.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7.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7.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以废标。18.投标文件的澄清1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通过评审管理系统上传加盖电子公章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询问、说明、更改及文件。18.4投标人的澄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19.核价原则19.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18.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0.投标无效20.1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组成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无效的;(3)未通过信用记录审查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0.2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组成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条款相关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3除20.1及20.2情形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材料的;(2)投标人串通投标的;(3)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比较与评价2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审得分。21.3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1.4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1.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废标2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中标和合同23.中标23.1采购人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3.2采购人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通过评审管理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同时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3.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与中标人签订合同。24.2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4.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履约保证金25.1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询问和质疑26.询问2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质疑27.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评审管理系统等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7.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27.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并通过评审管理系统等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八、其他28.保密28.1采购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8.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9.知识产权与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1知识产权29.1.1项目系统的版权属于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放并提供涉及本项目软件开发、升级完善、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全部源代码(含保证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由本项目系统形成的技术和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9.2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2.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方案中的有关软件、文件、图纸等没有违反有关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规定。29.2.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成果任何一部分、或接受乙方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29.2.3如果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中标人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中标人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29.2.4如果采购人发现任何第三方在采购人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采购人获得的知识产权,采购人应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4天内采取行动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二包详细评审标准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审因素主要内容指标要求细项分值1履约能力(76分)成功案例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实施的相似或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52项目实施团队投入本项目的检查科室包含但不限于内科、外科、放射线科、妇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科室,其中彩超科至少具备4名执业医生,其他科室至少具备1名执业医生医生,满足上述要求得4分,不满足要求的此项不得分;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彩超科每多提供1名高级执业医生的,加1分,累计最多加至4分。(需提供上述人员名单、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明并加盖公章)83场地与设备配置体检场所环境整洁,具有完全封闭、独立的体检空间,男女分区体检,体检区域科室标识清晰、设置合理的,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体检中心平面示意图及标识照片并标记相应区域加盖公章)。54体检设备能够提供5台CT影像设备且该设备在体检中心内单独使用,得8分;能够提供4台CT影像设备且该设备在体检中心内单独使用,得6分;能够提供3台CT影像设备且该设备在体检中心内单独使用,得4分;能够提供2台CT影像设备且该设备在体检中心内单独使用,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需提供设备图片及购置合同或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8能够提供2台核磁设备供本项目使用,得6分;能够提供1台核磁设备供本项目使用,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需提供设备图片及购置合同或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6能够提供15台及以上彩超设备且该设备在体检中心内单独使用,得8分;能够提供8-14台彩超设备且该设备在体检中心内单独使用,得5分;能够提供1-7台彩超设备且该设备在体检中心内单独使用,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需提供设备图片及购置合同或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8能够提供2套及以上DR机(数字X光机),得6分;能够提供1套DR机(数字X光机),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需提供设备图片及购置合同或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6能够提供全自动生化免疫流水线,其中包括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电化学发光仪1台,满足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台仪器加1分,最多加4分。(需提供设备图片及购置合同或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8能够提供动脉硬化检测仪、超声骨密度仪、幽门螺旋杆菌检测仪、人体成分分析仪等仪器,全部满足,得6分,不满足不得分。(需提供设备图片及购置合同或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65体检后续服务根据投标人能够提供的体检后续服务进行评审,(1)承诺能够提供就医安排、咨询等体检后续服务的,得2分;(2)承诺能够提供免费营养早餐的,得2分;(3)承诺能够提供电子报告查询、体检报告邮寄,并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寄出的,得2分;(4)承诺能够为体检人员提供免费停车服务的,得2分。需提供具体相关体检后续服务承诺书,否则不得分。86特色服务投标人承诺在常规体检项目的基础上,能够提供无痛胃镜和无痛肠镜检查,并保证全部体检及检查项目均在同一体检中心或体检机构内完成的,得8分,需提供具体特色服务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不得分。87技术或服务水平(24分)定制体检套餐根据不同年龄、性别,分别制定体检套餐,每份套餐设定内容完整,体检项目全面、可行性强、性价比高、优于体检套餐表(男)和体检套餐表(女)得8分;内容比较完整,体检项目不十分全面,可行性较强,性价比一般、较优于体检套餐表(男)和体检套餐表(女)得6分;套餐设定内容不全,体检项目不全面、可行性较低、性价比较低、不优于体检套餐表(男)和体检套餐表(女)得4分;套餐定制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定制体检套餐及清单并加盖公章)88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体检服务方案进行评审。1、体检流程管理。2、人员管理。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经评审,方案中每提供1项且内容完整、详细、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的得2分,最多得6分。否则不得分。69服务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管理制度进行评审。1、运作流程管理制度。2、体检报告管理制度。3、健康档案管理制度。4、病例私密性管理制度。经评审,制度中每提供1项且管理制度具体详尽、流程合理可行、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的得1.5分,最多得6分.否则不得分。610应急服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进行评审。1、应急情况预案。2、应急情况处置措施。经评审,方案中每提供1项且预案全面、处置措施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得2分,最多得4分。否则不得分。4合 计100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合同书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乙方:日期:年月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合同名称2合同编号3合同类型4定价方式5项目类别信息化项目 非信息化项目6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甲方地址甲方相关部门甲方采购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实施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7乙方名称乙方企业性质□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监狱企业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其他乙方地址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8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整(¥ )9服务内容10合同验收及付款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所有人员的体检服务,服务期限内所有人员收到体检报告,且对报告中的检查结果不存在异议,视为验收合格。2.乙方未按服务项目要求完成或者完成不彻底,须按要求重新安排体检,且甲方有权按照成交金额要求赔偿。 3.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等额合同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1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3%,即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甲方。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在合同履行期满,扣除应扣除的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无息返还。办理返还履约保证金时,乙方应提供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格式另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项目终验意见或质量保障期(服务期)满验收意见。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以电汇方式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回保函。1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共计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体检时间为准。13合同履约地点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指定地点一合同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采购方式,确定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该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的内容,签署《合同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通用条款;(2)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3)招标(采购)文件(另附);(4)投标(响应)文件(另附)。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整(¥)。4.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等额合同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5.合同签订及生效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各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乙方:盖章:盖章:签署人:签署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1.1.1“甲方采购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甲方采购部门”。1.1.2“甲方实施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甲方实施部门”。1.2“乙方”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7项“乙方名称”。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标准2.1乙方为甲方交付或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服务3.1本项目的“服务”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9项“服务内容”。3.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在限期内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解除合同及索赔的权利。3.3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约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的问题,应在限期内尽快提出解决方案。3.4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3.5除合同条款另行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全部含在合同总金额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版权等)的起诉。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提出货物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的,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的,乙方应自费为甲方答辩,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4.2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4.3乙方不得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不得利用开发便利变相收费或搭车收费。5.保密条款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体检人员各项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2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个人信息、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软硬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2)在开发过程中对数据的处理方式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许可;(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6)严禁在提交的软件产品中设置远程维护接口和后门程序;(7)不得进行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远程维护;(8)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5.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6.项目管理6.1乙方应按照甲方项目整编归档内容、整理标准质量、移交时间等档案管理要求,对项目相关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移交。6.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合做好政务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评测、审计、工程监理等监督管理工作及系统间数据交互和衔接工作,如实、完整提供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政务数据安全管理相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瞒报。7.履约验收7.1甲方实施部门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对乙方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确认。未约定相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意见,列明合同事项、验收标准及验收情况,由全体验收人员签字。7.2具体履约验收要求及验收方案详见招标(采购)文件。8.履约保证金8.1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1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提交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可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8.3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等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述款项。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若逾期补充的,每日应按应补充金额的万分之五(0.05%)支付甲方违约金。8.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8.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扣除相应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凭返还申请等资料一次性无息返还,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1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9.履约延误9.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9.2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从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误期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0.03%)计收。乙方支付的误期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9.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工期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违约金。9.4除不可抗力和根据合同规定延期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违约金之外,乙方延误工期,将按合同规定被收取误期违约金。10违约责任10.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每违反一次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此外,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等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10.2乙方没有按照时限要求提供服务,且在甲方指定的延长期限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自行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救,乙方除按合同第9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外,另外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的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另行支付。10.3除应支付甲方违约金等外,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实际损失情况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4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着手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10.5乙方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或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纳入国家税务总局失信名单。对于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6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自甲方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税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与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10.7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存在“围猎”甲方税务人员行为的(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亲属),自甲方认定或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可以拒绝乙方参与其政府采购活动。10.8甲方发票电子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存在失信行为的,自甲方发票电子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出认定并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税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与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0.9对于本协议未约定的、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约定的违约处理条款,按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约定执行;对本协议与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约定不同的违约处理条款,以本协议约定为准。11.不可抗力及其他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1.4如因国家政策变化、技术实施所需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国家调减预算、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重大事故或变故、甲方工作计划调整及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继续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双方将按已经实际履行并验收合格的合同内容进行结算。12.争端的解决12.1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违约解除合同13.1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根据合同执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已收取款项。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13.1.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累计达2次的;13.1.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货物或服务,迟延累计达20日的;13.1.3因乙方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问题造成甲方发生重大紧急故障,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13.1.4乙方对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正常运行的;13.1.5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2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13.1.6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甲方、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包括但不限于泄漏甲方及体检人员个人信息、人身财产权益等;13.1.7乙方或乙方人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的;13.1.8乙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或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3.1.9乙方对合同约定服务事项的体和关键部分采取转包、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3.1.10乙方不配合甲方要求,不如实、完整,不保质保量提供合同约定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安全管理开展等相关情况的;13.1.11乙方违反协议10.7.2的规定,且未按甲方要求在限期内改正或者拒不改正的;13.1.12乙方违反协议10.7.3的规定,且未按甲方要求在限期内改正或拒不改正或拒不支付违约金的;13.1.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围猎”甲方税务人员行为的。13.1.14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13.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3.1条的规定,解除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及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4.破产终止合同14.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4.2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5.合同修改或变更15.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5.2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5.3由于甲方项目统一规划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停止部分服务的,甲方将与乙方协商处理。16.转让和分包16.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乙方就采购项目及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7.合同语言17.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7.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18.适用法律18.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2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19.税费19.1乙方应依法缴纳的合同货物及服务相关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总金额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20.合同签订及生效20.1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各份正本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按下列文本格式,如实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真实有效的其他文件资料,任何不按下列文本格式提供或有实质性变更将由投标人承担风险。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章规定填写和提交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资格声明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6.以下格式文件为要求填写内容的固定格式,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格式,其他未提供格式的文件和资料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格式格式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________(采购人):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___(投标人住址)的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投标代表,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投标、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投标代表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1.投标人如由被授权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之后,上传扫描件。2.投标人如由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3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的招标公告,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120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9.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一切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12.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关于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和结果应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对于发生《政府采购合同文本》“违约责任”中所列失信行为的,将被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13.已知悉并承诺遵守采购文件中关于供应链安全管理的全部要求。14.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有效,承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当按上述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之后,上传扫描件。格式4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无/正/负)说明1234……特别说明:1.商务条款无需条对条应答,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2.如《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3.本表可扩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格式5成功案例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甲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用 户联系人用户联系电话备注12345……特别说明:1.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的相似或类似项目成功案例。2.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扫描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并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分值。格式6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金额单位:元序号体检项目报价备注1...234567......合计特别说明:1.本项目报价表各项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2.本项目执行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关要求填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文件格式格式7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序号重要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情况偏离(无/正/负)备注12345……特别说明:1.按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一一对应填写。如果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不做一一响应,而将“投标文件应答情况”简单笼统描述为“无偏离”,则视为无效应答。2.《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须条对条应答,不得遗漏。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3.如《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或未应答,将导致投标无效。4.如《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为重要指标项、标注“△”为一般指标项,接受供应商应答为“负偏离”;如供应商应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将根据评审标准在评审时获得相应分值。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格式8技术力量一览表序号姓 名技术职称工作年限所在科室备注1、项目服务人员(一)专业医生12……(二)正高级执业医师12……特别说明: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述格式填写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格式9技术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出生日期学 历毕业学校技术职称公司职务任职时间本项目任职科室证书工作简历及主要业绩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提供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简历。2.专业医生需提供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正高级执业医师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干部职工体检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L2024-ZXGK-C0060-B00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2024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干部职工体检服务项目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类别内容1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时间:2024年5月29日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 无2项目预算安排总预算金额(万元):124.6万元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124.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支出3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两包进行采购,第一包面向三级及三级以上医院,预计体检人数401人,预算金额80.2万元,第二包面向三级以下医院和社会专业体检机构,预计体检人数222人,预算金额44.4万元。4项目采购内容服务内容:为充分体现组织关怀,提高干部职工的健康水平,根据市局机关体检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安排,拟组织市局在职和退休人员健康体检。5投标限价项目标准2000元/人,本项目价格不可竞争,只竞争体检项目、综合实力、服务方案、拟配备医疗资源等。6项目实施时间服务期限共计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体检时间为准。7项目实施范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在职和退休人员8项目相关单位需求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机关党委验收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机关党委、老干部处9采购意向公开R本项目已于2024年 4月12日公开采购意向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10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1意见反馈方式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请以书面形式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766号项目联系人:李博;联系方式:0431-805054751.项目概述1.1项目背景为充分体现组织关怀,提高干部职工的健康水平,根据市局机关体检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安排,拟组织市局在职和退休人员健康体检。1.2项目内容1.2.1体检人数及标准为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干部职工提供体检服务,标准2000元/人。人数为623人,以实际参加体检人数为准。1.2.2项目采购内容。体检项目由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确定,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肝功十一项、甲功五项、肾功三项、血糖、血脂四项、丙肝抗体、C13尿素呼气试验、心电图、头部CT、胸部CT、腹部彩超、甲状腺颈部淋巴结彩超、肝胆胰脾肾输尿管膀胱彩超、乳腺彩超(女)、前列腺彩超(男)、骨密度、动脉硬化检测、肝纤维化检测,实际体检项目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项目。根据广大干部职工对体检服务和后续治疗服务的需求,需要有相关专家的专业医疗资源进行诊断和后续治疗。本项目分两包进行采购,第一包面向三级及三级以上医院,预计体检人数401人,预算金额80.2万元,第二包面向三级以下医院和社会专业体检机构,预计体检人数222人,预算金额44.4万元。1.2.3项目实施要求项目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共计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体检时间为准。2.投标/响应要求2.1供应商资质要求2.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1.3.因现有的公立医院不在中小企业评定范围内,所以此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1.4.具有有效期内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取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2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内容要求2.2.1.供应商具有确保所有体检人员同一天内完成体检的独立体检区域,体检区域安静有序,划分为独立的男宾、女宾、VIP区域,分区合理明确,体检的主要场所采光明亮,装修雅致,在主要路口有清楚指示,科室衔接紧密、间隔合理,有严密的放射线防护。2.2.2.供应商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职工不同性别制定体检套餐。2.2.3.供应商可以提供应急服务,在体检人数多,现场混乱的情况下,体检机构能够有效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体检人员人身安全,体检人员有突发疾病发生的,体检机构能够有效地组织抢救。2.2.4本项目第一包供应商应根据体检报告提供精准专业的病情诊断、病因分析、治疗建议及生活建议,并提供后续治疗的绿色通道。如体检者体检报告出现异常需要专家会诊时必须能够提供相关专家进行会诊。本项目第二包供应商应具备检查科室集中、环境美好、体检设备先进,体检过程流畅、体检服务精细等要求。3.项目需求3.1业务需求体检套餐表(男)项目名称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血糖血脂4项肝功11项肾功3项甲功5项(抗体)丙肝抗体心脏彩超头CT胸部CT心电图甲状腺颈部淋巴结彩超肝胆胰脾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彩超骨密度(超声)C13尿素呼气试验动脉硬化检测肝纤维化检测采血费+体检费+图文报告体检套餐表(女)项目名称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血糖血脂4项肝功11项肾功3项丙肝抗体甲功5项(抗体)头CT胸部CT心电图甲状腺颈部淋巴结彩超乳腺彩超心脏彩超肝胆胰脾肾输尿管膀胱彩超妇科腹部彩超骨密度(超声)C13尿素呼气试验采血费+体检费+图文报告以上均为2000元体检套餐项目仅为参考,实际体检项目不仅限于上述项目。4.项目管理和实施要求4.1项目管理和实施要求4.1.1.供应商提供的体检环境、体检服务、体检设备、体检团队等能满足采购人体检要求,其中体检团队应具有一定数量、有相关体检工作经验的人员。4.1.2.第一包供应商应包括检验科、放射线科、内镜科、超声医学科、呼吸系统相关专科、血液相关专科、妇科、神经相关专科、骨科、眼科、心血管相关专科、耳鼻喉科、肝胆胰相关专科、内分泌科、泌尿相关专科、胃肠相关专科等临床检查科室并配备相关人员;第二包供应商应包括内科、外科、放射线科、妇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科室并配备相关人员。4.1.3.供应商应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包括常规性检查设备和DR、CT、彩超、心电、核磁,超声骨密度仪等专业设备,并具备血液、尿液等化验检验能力。由于市局体检人数较多特别是老干部职工人数众多,为满足职工同时段体检需求,故需多台仪器设备。4.1.4.供应商应当对完成健康体检的受检者出具单独装订的健康体检报告,保护受检者的隐私。健康体检报告应当包括受检者一般信息、体格检查记录、实验室和医学影像检查报告、阳性体征和异常情况的记录、健康状况描述和有关建议等。4.1.5.供应商应当指定医师审核签署健康体检报告。负责签署健康体检报告的医师应当具有内科或外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1.6.供应商应及时发放体检报告,为每个体检者提供检后现场咨询服务,给予个性化的进一步就诊和随诊建议。本项目第一包供应商应在体检者检后发现的重大或紧急疾病,应第一时间通知体检者或单位联系人,根据体检者的需求必须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的检后就诊及会诊绿色通道。体检者体检报告中出现异常需要专家会诊时,至少能够提供相关专家进行会诊。4.1.7.遇有特殊情况时,如检出急性传染病、急重症疾病、恶性肿瘤等,供应商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及其相关负责人或本人。4.1.8.供应商可为参检人员建立健康档案,方便参检人员对健康资料、体检情况等进行动态跟踪。4.1.9.供应商可以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服务期限内,安排医生上门进行健康讲座,宣传健康常识。4.1.10.供应商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中,实验室和医学影像检查报告在省内三甲医院就医时可以直接使用。4.1.11.在常规体检的基础上,可以提供无痛胃镜和无痛肠镜检查等特色体检服务项目作为补充,受检者可根据检测结果,提早对疾病进行预防和治疗。5.验收要求5.1验收阶段5.1.1.成交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所有人员的体检服务,服务期限内所有人员收到体检报告,且对报告中的检查结果不存在异议,视为验收合格。5.1.2.成交人未按服务项目要求完成或者完成不彻底,须按要求重新安排体检,且采购人有权按照成交金额要求赔偿。6.付款安排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成交人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等额合同发票,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检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