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消防维保服务 阀门中标结果公示(泰州市人民医院(泰州市肿瘤医院、泰州市传染病医院、泰州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1200-TZLC-C2024-0029
二、项目名称:泰州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房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91321291789939356G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凤凰街道兴塘路118号
93.69(均分制)
18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泰州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DB32/T4696-2024,开展消防维保技术服务,包括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日常维修,月度、季度、年度消防设施的检测,并提供完整的报告。本次消防维保需提供所有维保项目的第三方消防年度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四、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3年(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四、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庆、刘波、孙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成交价的1.5%收取,金额为27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太湖路366号(泰州市人民医院行政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23-89890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泰州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高新区雪铁龙路1号(梦创中心南楼2006室)
联系人:王梅
联系电话:19951167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梅
电话:199511670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1(江苏房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1200-TZLC-C2024-0029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泰州市人民医院的泰州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泰州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房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2692万元,资产总额为2410.7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房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日其期:2024年11月22日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泰州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200-TZLC-C2024-0029采购人:泰州市人民医院泰州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一月泰州市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相关提醒一、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功能告知提醒今年我市已正式启用“苏采云”系统,目前已全面开通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功能。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征平台发起贷款申请贷款。1.“政采贷”业务流程供应商供应商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与供应商登录选择金融机构与产品,融资申请审批通过后签订中征平台向金融机构发起融资申请进行审批协议与放款供应商金融机构有融资意向合同推送回款账号推送取得中标、回款成交通知书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苏采云采购人通知采购人合同公示时签订采购合同回款账号锁定支付办理确认融资意向2.常见问题Q1:哪些企业能申请“政采贷”?答:江苏省内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Q2:供应商在哪里申请“政采贷”?答:中标供应商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简称“中征平台”)上向意向银行发起融资申请Q3:中标供应商要注意什么?答: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和采购单位的沟通协调,尽早确定融资需求。需要“政采贷”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号应当空置。Q4:采购单位要做什么?答:采购单位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要勾选融资标识,为中标供应商融资提供便利。如后续融资失败,采购单位要及时维护中标供应商相关账号信息,按时支付款项。Q5:“政采贷”融资失败怎么办?答:经合作银行审核后不予放款,或者贷款审核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融资失败,该项目回到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支付资金。融资失败的,无法重新线上申请“政采贷”。3.网址及联系方式政采贷: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二、不见面交易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说明1.业务流程:潜在投标人访问政府采购云平台“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苏采云资料: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http://czj.taizhou.gov.cn/col/col61762/index.html3.视频参考资料: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13&articleid=1d984549-f767-40c7-8647-cbbd55af52da三、竞争性谈判、磋商不见面交易注意事项1.确保音视频畅通。竞争性谈判、磋商项目需要进行谈判、磋商程序,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按照要求装好耳麦、摄像头等通讯工具,可以利用微信或qq等相关软件进行测试,确保在谈判、磋商过程可以正常进行。2.及时完成最终报价。竞争性谈判、磋商项目需要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请各供应商在项目评标结束之前不要擅自离开“苏采云”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待评审专家开启最终报价程序后,及时准确完成最终报价。四、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提醒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实现了供应商在家报名、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最大限度降低交易成本。为避免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问题,希各供应商客观真实编制投标响应文件、规范报价行为、依法签订履行合同,持续营造我市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目录一、磋商邀请二、总则三、磋商响应要求四、采购需求五、磋商六、成交公告七、合同签订八、质疑九、其他事项十、政府采购合同(参考)十一、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磋商邀请项目概况泰州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200-TZLC-C2024-0029项目名称:泰州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三年合计256.8万元,85.6万元/年最高限价:三年合计240.8万元,80.2776万元/年采购需求: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DB32/T4696-2024,开展消防维保技术服务,包括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日常维修,月度、季度、年度消防设施的检测,并提供完整的报告。本次消防维保需提供所有维保项目的第三方消防年度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合同履行期限:3年(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2)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三、获取磋商文件(一)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二)获取方式:1.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登录页面“新CA办理指南”,网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6)苏采云系统优先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7)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苏采云”系统中。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5日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如在报名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0523-86897512、89182460。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泰州市人民医院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太湖路366号(泰州市人民医院行政楼)联系方式:孙先生0523-8989004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泰州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高新区雪铁龙路1号(梦创中心南楼2006室)联系方式:王女士199511670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9951167066二、总则1.适用范围(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泰州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2)本次采购活动由代理公司组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3)本次采购活动及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4)供应商一旦确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自愿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能力提供所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具有进入泰州市政府采购市场资格的供应商,同时必须承认和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2.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2)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磋商响应要求一、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的组成,为采购公告、本文件及所有按规定发出的补充变更通知。(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①供应商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磋商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②在磋商截止日前,代理公司可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③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包括邮寄、传真和电传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④为使供应商编写磋商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代理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延期采购公告,请供应商主动登录查询。⑤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代理公司概不负责。二、磋商响应费用(1)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都须自行承担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以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2)该项目的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应付的费用等。(3)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成交价的1.5%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缴纳。三、提交响应文件要求(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登录页面“新CA办理指南”,网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箱,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9:30前。2.提交地点:“苏采云”系统中。(三)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1月25日9:30。(四)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六)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七)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八)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九)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四、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可不提供);3.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4.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5.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二)资格条件(1~6项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或上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3.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特定条件证明材料。(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2.《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四)综合评审评分项评分办法中涉及评审事项的证书、承诺、材料、方案等扫描件。(五)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1.密封(加密)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2.签署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3.盖章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特别提醒: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六)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350M!注: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无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正本中授权委托书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字);(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的或与其身份不符的;(3)资格条件文件不全或无效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判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数量、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或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5)响应最后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6)对磋商文件未能作出全部实质性响应或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7)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下采购活动的;(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活动的;(10)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1)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12)不同供应商报价表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他恶意串通行为的;(13)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14)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15)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国家及采购人利益的。六、恶意串通行为的认定(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管部门处获得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情况;(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实质性内容;(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与或者放弃成交;(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0)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事宜;(11)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12)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3)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14)不同供应商报价表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他恶意串通行为的。七、磋商活动终止磋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活动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库〔2014〕214号文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四、采购需求1.技术要求(对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以黑体加斜体方式提示)2.项目名称为泰州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3.本项目最高限价:三年合计贰佰肆拾万零捌仟元整。3.1项目概况项目简介:泰州市人民医院是泰州地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分为2个院区(南院区、总院区),南院区位于海陵区海陵南路399号,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含门诊楼、病房楼、保健楼、全科楼、4号楼等)。总院区位于医药高新区太湖路366号,建筑面积43.5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25.8万平方米,包含病房楼、门诊楼、医技楼、门急诊楼、后勤楼等,二期工程建筑面积5.98万平方米包含学生宿舍楼、健康中心、科研中心、学术中心等,妇幼保健院建筑面积11.88万平方米。3.2采购需求: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DB32/T4696-2024,供应商在医院开展消防维保技术服务,包括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日常维修,月度、季度、年度消防设施的检测,并提供完整的报告。在日常的维修服务中,单价1000元及以下的耗材及配件由供应商承担。其中总院二期、妇幼保健院在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设备设施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总院二期2024年6月-2026年5月,妇幼保健院预计2025年1月-2027年12月,具体质保期待交付后确定)。本次消防维保供应商免费提供所有维保项目的第三方消防年度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报告。4.项目总体要求4.1维保项目人员组成消防维保项目人员由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可兼任),消防维保人员5名组成,消防维保人员必须驻场,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5名消防维保人员必须持有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类)执业资格。(一)维保人员要求(1)思想作风正派,业务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岗前需进行严格政审,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双方的共同领导;(2)项目组所有成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3)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工作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文明工作,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4)驻点人员年龄应在25周岁至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有二年以上的消防维保经验,熟悉各系统工作原理。(二)维保驻点人员分配南院安排驻点人员2名,总院安排驻点人员3名,共计5人。维保人员上班时间8:00-18:00(含法定假日),维保驻点人员信息报医院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员值班考勤利用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打卡形式。原则上维保人员不可以随意调岗,如出现人员离职、病休等相关情况,维保公司需提前向院方报备,并配备相同资质人员替岗。4.2驻点维保人员工作范围及内容(1)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全院所有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按期进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2)按照规范要求利用江苏省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对全院的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开展日常的防火巡查,并规范填写巡查记录。(3)按照甲方要求,组织采购人工作人员开展全员消防知识学习、业务培训及消防演练,组织次数根据甲方需求确定。(4)维保驻点人员接到火警、警情、故障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报医院分管消防负责人,在驻点人员不能立即解决的情况下,供应商应安排技术力量协助采取有关措施,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5)系统发生故障时,维保人员应在3小时内排查故障原因,修复系统故障并做好维修记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协商解决。(6)做好其他消防维保相关工作。(7)为及时高效处置消防应急突发事件,安排专职维护人员现场驻点,在应急办的指导下开展消防技术服务,主要职责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检查,消防应急情况下的快速处置,零星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协助采购人做好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驻点人员不参与成交单位的测试和维护保养工作。4.3维保维修计划及维保报告(1)供应商自中标即日起制定年度维保方案,严格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DB32/T4696-2024标准开展消防维保服务,并做好维保、维修记录并协助采购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台账。(2)根据年度维保方案,制定每周、月度、季度、半年、年度工作计划交安全科备案,并按计划实施。维保工作报告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报告一式三份,(一份采购人存档、一份供应商存档、一份消防控制室备查)。(3)对建筑消防设施重点部位(消控室、水泵房、稳压泵房、防排烟机房、微型消防站)等部位开展每日巡查,并上传江苏省消防安全管理系统。4.4消防系统耗材消防系统耗材清单序号产品名称序号产品名称1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22消火栓玻璃2线性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23压力表3智能探测器底座24阀门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25各类喷淋头5火灾声光报警器26水流指示器6短路隔离器27信号蝶阀7火灾显示盘28阀门8消火栓按钮29水泵控制柜(配件)9输入模块30风管软连接10输入输出模块31风机控制柜11多线模块32正压送风口12消防电话(分机)33排烟口13广播模块34气体灭火启停按钮14水泵接合器35安全出口标志灯15吸顶式扬声器(防火型)36疏散指示标志灯16壁挂式扬声器(防火型)37应急照明灯具17防爆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38声光报警器18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39压力信号器19防爆可燃气体探测器40防火卷帘控制按钮20室内外消火栓41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锁具21温控释放装置 (1)消防维保耗材采用清单全包方式,即清单内所列配件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清单外单价1000元及以下耗材由供应商免费提供,价格界定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由采购人垫付购买,按正规发票金额从供应商下个季度维保费中扣除。(2)单价超过1000元的维修配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报告给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由采购人自行购买或委托供应商购买,供应商负责更换,不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自行承担。更换耗材必须与现场同品牌、同型号。灭火器、防火门、蓄电池等由采购人自行购买或委托供应商购买,供应商负责更换。(3)如供应商不及时更换采购人有权找第三方维修更换,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需费用在下个季度维保费中扣除。(4)涉及工程改造、设备增补等项目,由供应商负责改造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负责。(5)采购人提供供应商材料仓库,供应商必须按照规范要求配齐常用设备耗材,采购人有权定期检查,并纳入维保考核。4.5维保范围为及时高效处置消防应急突发事件,安排专职维护人员现场驻点,在应急办的指导下开展消防技术服务,主要职责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检查,消防应急情况下的快速处置,零星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协助采购人做好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驻点人员不参与成交单位的测试和维护保养工作。4.6维保服务内容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DB32/T4696-2024,中标单位在我院开展消防维保技术服务,包括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日常维修,月度、季度、年度消防设施的检测,并提供完整的报告。在日常的维修服务中,单价1000元及以下的耗材及配件由供应商承担。其中总院二期、妇幼保健院在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设备设施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二期2024年6月-2026年5月,妇幼保健院预计2025年1月-2027年12月,具体质保期待交付后确定)。4.7.消防报告本次消防维保中标单位免费提供所有维保项目的第三方消防年度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报告单位需具备相应的资质且消防主管部门认可。5.维保的考核标准消防维保月度考核标准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消防维修保养工作,提高消防维保的服务质量,确保全院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消防维保合同》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一、考核对象:维保服务单位二、考核标准1.消防维保月度考核由泰州市人民医院应急办安全科执行。消防维保月度考核完成情况:基础项目(20分)、维保项目(80分)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2.根据季度考核细则标准每扣一分相应扣除季度维保金的1%,分值低于80分时甲方有权解除维保合同。三、考核细则考核项目达到的标准未达标扣分的标准基础项目乙方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并保证合同期内资质的有效性。取消合同基础项目乙方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0基础项目乙方严格遵守甲、乙方各项规章制度。5基础项目驻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领导,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任务5维保项目根据维保方案按要求向甲方提交维保计划及维保内容5维保项目按时提交相关维保记录、维修记录、巡查记录等5维保项目驻场人员全数上岗,在院区对消防设施维护、巡查。5维保项目未按甲方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保障消防设施清洁有效5维保项目根据规范要求,乙方必须库存常用的消防维修耗材5维保项目根据消防维保合同,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耗材必须及时更换,并承担不及时维修发生的责任。5维保项目接到甲方故障报告或电话通知后,派遣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人员(每次至少2人),60分钟内到现场排故障5维保项目确保消防水泵、稳压泵等所有相关设备运行正常。5维保项目发现隐患在24小时内排除修复,重大隐患在征得甲方同意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5维保项目按要求对报警系统的联动进行测试。(测试内容见维保合同)5维保项目按规范要求对消防水系统的联动检查测试。(测试内容见维保合同)5维保项目消防水泵及管道系统的阀门轴心上润滑油,对防排烟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除锈及上润滑油。5维保项目根据甲方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全员消防知识培训及演练5维保项目按时完成上级消防主管部门下派的工作任务5维保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全系统的全面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并出具合格报告。10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从约定进场维保之日起算,每九十个日历天付每年度签约合同价的20%,余款于每年度期末且出具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报告及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后一次性支付。7.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成交合同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服务期一个季度结束后退还,不计利息。8.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五、磋商一、磋商相关说明(一)磋商要求1.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响应文件,同时派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开标大厅”等待磋商。2.供应商可通过CA数字证书,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磋商顺序按照电子标书解密先后时间进行,解密时间相同的,不分先后顺序。4.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或电话邀请。5.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7.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二)评审程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1名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这条规定的适用情形为竞争性磋商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进入磋商过程中,符合采购人技术等方面要求的供应商为2家,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由2家供应商提出最后报价。符合资格条件是指通过资格性审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相关内容和要求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响应文件开启后至资格审查结束前。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二、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评审标准:详见附表3.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或者成交项目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评分办法)一、价格F1(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二、综合实力F2(48分)1.认证体系(6分):供应商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2.类似业绩(12分):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往来票据为准),供应商正在承接的机关事业单位建筑消防维保服务的案例,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2分。注:同一采购人的合同不重复计分。(提供合同和往来票据为评审依据)3.人员配备(30分)1.驻场人员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每有1人加5分,最多得10分。2.驻场人员具有三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类)职业资格的,每有1人加5分,最多得10分。3.驻场人员超过5人(四级维保类),每增加1人(四级维保类)加10分,最多得10分。注:1.以上三项驻场人员不重复计分;2.以上人员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开标日期为2024年11月,则社保证明时间为2024年5-10月),如供应商成立不足6个月的则提供2024年10月份的社保证明。三、技术方案F3(22分)结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编制综合服务方案,综合服务方案包括以下几点:1.制定合理的维保计划(包括日常巡检、定期检测、维修保养的内容、周期和方法)、人员安排、质量保证、维保时间、维保资料档案、维保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等,包含故障处理程序处理能力,维保风险有效管理措施。方案完整合理,思路清晰明确,可操作性很强(6分);方案完整,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4分);方案简单,思路不清晰,可操作性一般(2分);无方案(0分)。2.针对可能出现的故障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方案完整合理,思路清晰明确,可操作性很强(6分);方案完整,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4分);方案简单,思路不清晰,可操作性一般(2分);无方案(0分)。3.操作培训的计划安排;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宣传教育及消防演练的内容、方式、频次、实现效果等),有培训计划且科学合理得4分,计划可行性欠缺得2分,计划不完整可行性差得1分,无计划不得分。4.配合采购人建立消防档案(6分)建立消防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四个方面:档案的分类清晰(将收集的资料按类别划分,如建筑信息、设施设备、消防管理等类别,方便查阅);档案编号有序(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建立索引目录,这样在查找特定信息时可以快速定位);档案更新及时(当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更换,或者人员培训、演练情况有变化,以及建筑本身用途、结构等发生改变时,要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建立全套维保档案,按年度移交采购人。方案完整合理,思路清晰明确,可操作性很强(6分);方案完整,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4分);方案简单,思路不清晰,可操作性一般(2分);无方案(0分)。综合得分=F1+F2+F3声明:当出现损害国家和采购人利益情况时,采购人、本公司有选择或拒绝任何供应商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主动说明原因。六、成交公告代理公司将对经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不能保证被公告的成交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七、合同签订1.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与格式(参考)见第十二部分。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如果供应商有欺诈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或损害国家和采购人利益以及主动放弃签订合同的,成交资格无效,采购人可以按照“财库〔2014〕214号”文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已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并保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八、质疑和投诉1.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必须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和投诉,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和投诉不予受理。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和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和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质疑和投诉。4.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以参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七)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供应商委托代理事宜的,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代理公司,并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质疑供应商进行补正。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6.对内容、格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8.质疑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9.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逾期将不再受理。九、其他事项1.未尽事宜,供应商请于磋商时间前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查询。十、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消防维保服务合同甲方:泰州市人民医院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政府采购编号的泰州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及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维保服务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更正公告;1.2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和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变更材料等;1.3资格证明文件;1.4成交通知书;1.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2.消防维保服务委托时间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合同服务时间:36个月,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如乙方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服务目标和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且不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履行合同期间,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消防维保服务中未能履行服务承诺和合同规定的义务,管理服务质量低劣,甲方多次指出仍不改正并无相应保证措施的,则甲方有权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相关规定解除合同。3.消防维保服务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合同价的10%做为履约保证金,项目服务期结束后退还,不计利息。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从约定进场维保之日起算,每九十个日历天付每年度合同价的20%,余款于每年度期末且乙方出具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报告及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后一次性支付。5.合同总额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月,元/年,元/3年6.服务标准及服务内容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等有关内容。7.服务考核7.1监督管理7.1.1严格执行磋商文件及合同中规定的《消防维保服务内容及标准》。7.1.2甲方根据磋商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内容及人员分管情况,制定百分制考核办法。7.1.3经甲方考核不合格项并限期下达整改的措施必须按时完成。7.1.4做好各方面的记录工作。7.2检查考核检查时间: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7.3考核形式:7.3.1采取定期检查并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0分;7.3.2问卷形式;7.3.3主管部门及领导综合评定。7.4奖惩7.4.1由于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工作秩序、工作环境或上级部门检查下发整改的,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10000元。7.4.2乙方工作质量达不到《消防维保服务内容及标准》所规定,经考核后低于80分的,消防维保服务费扣减当次应付款的10%。紧接下一次考核必须超过90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7.4.3乙方在本项目消防维保工作中,消防设施维护完好,成绩突出且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甲方应给予1000〜10000元奖励。8.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8.1甲方权利、义务8.1.1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实施检查和管理,依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与乙方商量解决有关问题。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要求乙方整改落实。如乙方派出的管理、服务人员工作达不到服务、纪律等要求,甲方可通知乙方对其考核或更换人员。如因乙方不能按约定完成管理服务目标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甲方除按月结算之前消防维保服务费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另外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相关经济损失。8.1.2指导乙方制定本项目管理制度。委托乙方对违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包括对违反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如责任者属甲方管理范围,甲方根据乙方考核通知,负责对违规部门或个人进行教育、扣款等处理;对第三方可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等。8.1.3负责免费向乙方提供消防维保管理工作所必需的资料、水电。8.1.4甲方对乙方所提供消防维保服务中相关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乙方加大节能管理力度。8.1.5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指导、协调乙方妥善处理与消防管理服务相关的创建工作。8.1.6甲方根据消防维保工作实际需要提供相应的消防维保管理用房,交消防维保工作人员使用。另甲方只提供必须的工作休息场所,不提供员工宿舍。8.1.7协助乙方做好有关项目管理的宣传教育,协调乙方与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8.1.8乙方不得缺岗、空岗、调岗,如若乙方因病假等特殊因素有人员请假、调岗、调休,乙方需得到甲方监管人员同意,并及时安排同等资历人员补岗。甲方根据考核情况按时支付消防维保服务费用。8.1.9审议乙方服务项目的年度计划、工作安排,并予以监督。8.1.10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消防维保服务提出修改和变更建议。8.1.11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便于乙方开展工作。8.1.12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8.2乙方权利、义务:8.2.1乙方须作出以下书面承诺(须法人代表签字,加盖法人公章):(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和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保险缴纳等相关规定;(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检查、验收方式、奖励与处罚规定。8.2.2在承接消防维保服务时,对消防维保档案资料、共用部位等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做好消防维保资料建档工作。8.2.3在本管理服务区域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消防维保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合同要求委派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8.2.4乙方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甲方的委托及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对本项目实施服务,接受甲方检查、管理。甲方检查中如发现其聘用的人员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可向乙方提出更换人员要求,乙方必须配合执行。及时与甲方沟通,接受甲方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甲方通报本管理服务区域有关安全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稳步提升消防维保管理服务质量。8.2.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甲方的需求以及实际情况,负责制订汇编《消防维保管理制度》,制定乙方工作岗位的工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根据甲方的委托和《安全管理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送甲方备案,并向甲方提供依据工作规程制定的考核标准。8.2.6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负责编制本管理项目的消防维保服务方案、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内部考核办法,经甲方批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8.2.7协助甲方做好管理区域内各项节能管理工作,按照甲方的指导要求做好相关节能工作,对消防维保服务人员进行节能管理专业培训,加大节能管理力度。8.2.8协助甲方做好本管理区域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工作,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要求。根据甲方要求,采取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甲方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处置工作。8.2.9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对所管理的甲方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不得占用、挖掘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8.2.10在经过甲方同意后,乙方才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乙方不能或没有资质承担的项目,并支付费用,合同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签署后送交甲方备案。乙方对专业公司在甲方所从事的工作承担责任,不得将项目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8.2.11依据合同约定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所有派驻人员信息报甲方人力资源部备案。统一着装,挂牌服务,文明操作,爱护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8.2.12保证从事本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必须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上岗证条件。做好从业人员有关政治素养方面的审核,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安全、保密教育,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员工不得翻阅甲方资料、报刊、书籍。8.2.13在员工管理制度中明确保密规定。除了是为服务本消防维保项目或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规定的义务之外,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工作信息和资料。8.2.14如需调整人员,须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在岗人员要求后及时作出调整。8.2.15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用工,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的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8.2.16正常作息时间:乙方作息时间随甲方作息时间做相应调整,并保证提前准备工作的质量效应和下班后的消防维保工作。8.2.17双休日及法定假日:每天安排值班人员保障常规消防维保工作。8.2.18建立消防维保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在管理期满不再续签新合同时,应移交消防维保服务管理权,撤出本项目。协助甲方作好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帐目。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移交确认书。9.违约责任9.1乙方的责任9.1.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予补偿,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可从余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9.1.2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产、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即使甲方因此受损,在承担责任后甲方有权向乙方等额追偿。9.1.3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甲方委托乙方的项目管理工作受到省、市各级相关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在国家法定部门(消防、卫生、安全等)的专项检查或年检中,因乙方原因每有一次不合格,或由于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工作秩序、工作环境,每发生一次视情罚款1000〜10000元。9.1.4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为此所需的保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9.1.5乙方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及驻场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的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追诉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各项损失。9.1.6如在乙方管理期间,发生转包、分包、挂靠等情况,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的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追诉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各项损失。9.1.7如甲方支付消防维保服务费后,乙方出现拖欠消防维保人员工资、不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费用等情况,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的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追诉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各项损失。9.1.8乙方服务期间,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9.2甲方责任甲方按合同履约,甲方按期付款.9.3如履行合同中双方产生无法达成一致的争议时,应向甲方住所地所属法院提交处理。10.合同附则:详见合同附件合同附则内容与合同条款具备同等法律效力。11.合同生效及其它11.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在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1.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1.3本合同内容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为准;磋商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为准。12.合同备案本合同文本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写,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甲方:泰州市人民医院(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时间:时间:附件:消防维保服务内容一、管理服务1.指导建立完善的消防档案。在服务接管后,我公司将安排专人负责协助指导甲方单位建立完善的消防档案,收集相关图纸,协助建立单位消防档案,指导并协同建立并完善日常消防台帐。指导消防安全管理系统、联网监测系统的维护,并根据要求填写维保单位需要填写的内容。2.开展消防培训,协助组织消防演练。结合“119”消防月、安全生产月等,根据医院安排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演练计划和演练方案,每半年协助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根据需要,每年对医院全部科室进行1次消防知识的培训。3.配合医院进行消防设施的交接检查测试,协助医院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协助配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制定消防整改方案。在每个维保年度到期前,通过现场检查、检测及平时工作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出具消防安全分析报告,提出咨询意见。4.协助甲方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工作。5.提供二次装修改造的咨询以及配套改造服务。6.为服务单位提供保险公司承保的因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过程中造成的财产、人身伤亡第三者责任险。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服务根据建筑为医疗的使用性质,检查测试及维修前必须报医院安全科备案。(一)驻点人员服务1.每日对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协助院方检查主要安全出口等消防疏散设施以及消防车通道情况;对消防设备房进行巡查,巡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供水设施状态,抽查防排烟风机房、防火分隔系统状态。2.每周检查内容a每周模拟消防水泵自动控制条件自动启动消防水泵运转一次;b每周检查水池、屋顶水箱的储水量;c每周检查气体灭火系统工作状态;d每周检查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外观状态;e每周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按比例检查防排烟风机控制柜工作状态;f每周根据计划按比例检查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情况;g每周根据计划按比例检查室内消火栓外观是否完好,配件是否齐全。3.按照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分步实施全面消防系统检查,填写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现场处置并报甲方。4.及时维修发现的消防设施设备的故障。5.协助医院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开展医院消防安全巡查、检查。(二)月度、季度及年度检查测试内容1.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1.1每月消防控制主机电源检查项目:1)检查系统电压偏移是否在允许范围内。系统电源标准AC197V~242V、50Hz±1Hz。2)查看消防控制配电箱的标志,以及仪表、指示灯、开关、控制按钮。3)检查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之间的自动切换是否正常。检查方式:a)自动控制方式下,手动切断消防主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以及指示灯的显示。b)人为控制方式下,在低压配电室应先切断消防主电源,后闭合备用消防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以及指示灯的显示。c)结合每月检查,每季度要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实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实验。1.2每月应对消防控制主机进行如下项目检查:1)触发自检键,进行功能自检。2)对控制器电源全部发光显示器进行检验,并循环三次。3)对II级编程继电器进行检验,检验期间继电器触点动作,但输出+24V撤消。4)对打印机功能进行检验。5)对控制器的主要硬件接口芯片,存储器芯片及各类插件的主要芯片进行自动实时故障检测。1.3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1.4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进行断路故障报警及火警优先功能。1.5报警功能检测:1)模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断路故障,查看故障显示。2)断路故障报警期间,采用发烟装置或温度不低于54笆的热源先向同一回路中两个探测器施放烟气或加热,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报警部位显示及记录。每个探测器检测后,只消音,不复位。1.6用万用表测量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联动输出信号。1.7系统复位,恢复到正常警戒状态。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1火灾探测器:1)为使火灾探测器保持性能良好,正常运行,应在火灾探测器开启运行两年后,每隔2年全部进行清洗一遍。2)每月应对所有的火灾探测器采用抽测的方式进行测试,测试数量不少于总数的10%。2.2点型感烟探测器1)采用发烟装置向探测器施放烟气,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2)消除探测器内及周围烟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观察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复位前后的变化情况。2.3点型感温探测器可复位点型感温探测器,使用温度不低于54笆的热源加热,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移开加热源,手动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复位前后的变化情况。1)对测试过的火灾探测器做地址记录,以免在下期测试中重复测试同一个点。在一年内通过定期测试后将所有火灾探测器测试一遍。2)测试中应核对火灾探测器的地址是否正确。3)在测试过程中,应对火灾探测器报警的迟缓程度做记录,通过汇总,对其工作状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为是否对火灾探测器进行清洗提供佐证。4)对于探测装置因环境条件的改变,而不能适用时,应通过设计、施工部门及时更换。5)要防止外部干扰或意外损坏。对于探测器不仅要防止烟、灰尘及类似的气溶胶、小动物的侵入、水蒸汽凝结、结冰等外部自然因素的影响而且还要防止人为的因素如书架、贮藏架的摆放或设备、隔断等分隔对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影响。2.4手动报警按钮1)每月巡检手动报警按钮装置,检查外罩、按钮是否有破损。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以免发生误报。2)每月度巡检时,触发按钮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信号和按钮的报警确认灯是否准确,测试数量不少于总数的10%。3)结合每月检查,每季度对警铃及广播测试一遍,发现故障及时维修。3.应急广播系统3.1每月在消防控制室用话筒对所选区域播音,检查音响效果。3.2结合每月检查,每季度自动控制方式下,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或触发手动报警按钮后,核对启动火灾应急广播的区域、检查音响效果。3.3每月在公共广播扩音机处于关闭和播放状态下,自动和手动强制切换火灾应急广播。3.4结合每月检查,每季度用声级计测试启动火灾应急广播前的环境噪音,当大于60dB时,重复测量启动火灾应急广播后扬声器播音范围内最远点的声压级,并与环境噪音对比。4.消防给水系统1.1消防水池1)每月查看消防水池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状况。2)每月查看补水设施。3)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4.2消防管路系统1)观察稳压泵的启动频率,确定管网有无渗漏现象。2)外观检查:检查管道有无机械损伤、油漆脱落、锈蚀等,管道固定是否牢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3)清除堵塞:系统管道中,可能因施工疏忽残留有砂、石、木屑或水源带来的垃圾、铁锈等,这样会造成喷头堵塞、报警阀关闭不严、水力警铃输水管堵塞等。4)结合每月检查,每季度需对不少于30%的管道末端进行放水,确保管道内的水质良好,并对水流指示器的报警功能进行检查。4.3稳压泵及气压水罐每月检查应依据如下步骤进行:1)打开排气阀,检查是否能够自动加压。2)打开试验排水阀,检查减水时能否自动供水,加压装置及供水装置压力表是否显示正常3)打开排气阀或试验排水阀时,为防止气压水罐内的压力较高造成危险应慢慢将阀门打开。4.4消防水泵1)每日查看水泵和阀门的标志;转动阀门手轮,检查阀门状态;观察阀杆及手轮位置;阀杆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2)每月在泵房控制柜处启动水泵,查看运行情况。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1〜3次;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每月类比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1〜3次。手动、自动控制启水泵1〜3次,查信号有否反馈,水压是否上升,电机转动是否正常。有无变形、发热等状况。轴与电机、连接部件是否有松动、锈蚀、变形、发热,是否要加油。运行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3)每月在消防主机控制室启动水泵,查看运行及反馈信号。4)每月检查消防水泵动力运行是否可靠,水泵能否正常运转,流量和压力能否保证;电力上有无保证不间断供电设施,其性能是否良好。5)每月检查主、备泵能否自动切换6)每月检查压力表是否变形、水泵启动后动作是否正常。7)每月启动水泵后,打开试验阀,观察压力保持情况。8)每年对消防水泵维护保养一次,添加润滑油,清洗内部杂质。9)每年度对水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a)电动机轴承润滑油是否加足,有无严重脏污、变质现象。转动转轴,检查旋转是否正常。(b)电动机是否变形、损伤、锈蚀,机械性能是否良好(电动机在运行时应不发热、无异常振动及杂音)。(c)水泵轴与电动机的连接部位是否松动、变形、损伤和严重锈蚀。(d)填料是否明显漏水,有无变形损伤,螺栓螺母是否松动。4.5消防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1)每月检查控制柜有无变形、损伤、腐蚀。2)每月检查线路图及操作说明是否齐全。3)每月检查电压、电流表的指标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关是否有变形、损伤、标志脱落、处于正常状态。控制盘的指示灯是否正常。4)每月检查电控柜内继电器是否脱落、松动,接点是否烧损,转换开关应处于自动状态。各导线连接处是否松脱,绝缘是否损伤。5)模拟主泵故障,查看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情况,同时查看仪表及指示灯显示。4.6水泵接合器每月查看标志牌、止回阀。4.7室内消火栓每月对消火栓进行如下检查:1)确保消火栓周围没有障碍物阻挡,取用方便。2)确保消火栓外观整洁、标示清晰、无机械损伤及严重腐蚀。3)检查消火栓有无生锈漏水现象;栓口的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无损坏或丢失;消火栓的闸阀开启是否灵活,必要时应对阀杆加润滑油。4)对室内消火栓还应检查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是否完备配套,水龙带有无霉腐;破玻按钮工作状态正常。5)随时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每月对不少于总数的10%进行出水抽测实验。连接水带、水枪,触发启泵按钮,查看消防泵启动和信号显示。6)室内消火栓系统还应随时观察消防水池、水箱的水位情况,发现不足应及时补充。4.8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保养,其内容主要包括:1)用专用扳手转动消火栓启闭杆,观察其灵活性。必要时加注润滑油。2)检查出水口闷盖是否密封,有无缺损。3)检查栓体外表油漆有无剥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4)每年开春后入冬前对地上消火栓逐一进行出水试验。5)定期检查消火栓前端阀门井。6)保持配套器材的完备有效。5.自动喷淋灭火系统5.1报警阀组1)每月检查报警阀组外观、标志牌、压力表是否完整。2)每月对报警阀的压力表进行检查,检查报警前、后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阀的前后压力应基本相当,或阀后压力稍高于阀前。3)结合每月检查,每季度对报警阀应进行开阀试验,观察阀门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报警阀各部件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每月应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是否正常。5.2自动喷淋头及管道1)每月应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检查喷头无有损坏、锈蚀、漏水现象,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应保证喷头外表清洁,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特别是感温元件应无污垢,必要时进行清洗或更换。更换或安装喷头均应使用专用扳手。2)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少于10个。3)检查管道无机械损伤和锈蚀,油漆是否脱落,管道固定是否牢固,管内有无堵塞。4)每个月应利用末端试水装置放水,进行水流指示器工作测试,同时排除管网内的铁锈及杂质,测试数量不少于试水装置的10%。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6.1每月应查看应急照明外观是否有损坏、发光装置是否工作正常。6.2结合每月检查,每季度对应急照明进行一次功能性测试,按下列方法切断正常供电电源,用秒表测量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1)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切断其主供电电源。2)集中电源型切断其控制器主电源。3)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的应急照明灯具,切断非消防电源。6.3使用照度计,测量两个应急照明灯之间地面中心的照度;应符合建筑规的范疏散照度要求;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时,重复测量上述测点的照度。6.4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使用照度计测量正常照明时的工作面照度;切断正常照明后,测量应急照明时工作面的最低照度。6.5疏散指示标志1)每月查看外观,核对位置及完好情况。2)结合每月检查,每季度对疏散指示标志进行一次功能性测试:a)关闭正常照明,查看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自发光情况。b)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前通道中心处,用照度计测量地面照度;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时,重复测量上述测点的照度。7.防火分隔设施7.1防火门1)每月查看外观、关闭效果,双扇门的关闭顺序。2)结合每月检查,每季度对于疏散通道上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自动或远端手动输出控制信号,查看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解除情况及反馈信号。7.2防火卷帘1)每月查看外观。2)结合每月检查,每季度进行下列方式操作,查看卷帘运行情况反馈信号后复位。机械操作卷帘升降。3)触发手动控制按钮。4)发散烟雾或不低于54笆热气测试其自动反应状况。8.防排烟系统1)每月查看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控制柜的标志、仪表、指示灯、开关和控制按钮;用按钮启、停每台风机,查看仪表及指示灯显示。2)每月查看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风机的外观和标志牌;在控制室远程手动启、停风机,查看运行及信号反馈情况。3)每月查看送风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的外观;手动、电动开启,手动复位,查看动作和信号反馈情况。4)每月手动或自动启动防烟、排烟风机试运转,检查有无锈蚀、螺钉松动。5)每半年手动或自动启动、复位防火阀、排烟防火阀、送风阀口、排烟阀口试验,检查有无变形、锈蚀,并检查弹簧性能,确认性能可靠。6)每年对所安装全部防烟排烟系统进行一次联动试验和性能检测,利用差压计进行测量压差。9.气体灭火系统9.1每月维护检查内容1)每月对灭火剂储存容器、选择阀、液流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启动装置、管网与喷嘴、压力信号器、安全泄压阀及检漏报警装置等系统全部组成部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的所有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层应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2)气体灭火系统组件的安装位置不得有其他物件阻挡或妨碍其正常工作。3)驱动控制盘面板上的指示灯应正常,各开关位置应正确,各连线应无松动现象。4)火灾探测器表面应保持清洁,应无任何会干扰或影响火灾探测器探测性能的擦伤、油渍及油漆。5)气体灭火系统储存容器内的压力,气动型驱动装置的气动源的压力均不得小于设计压力的90%。9.2每季度检查内容1)可燃物的种类、分布情况,防护区的开口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2)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架、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3)连接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或更换。4)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5)对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6)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相关规范规定的管道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方法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9.3年度检查内容1)撤下1个区启动装置的启动线,进行电控部分的联动试验,应启动正常。2)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喷气试验。通过报警联动,检验气体灭火控制盘功能,并进行自动启动方式模拟喷气试验,检查比例为20%(最少一个分区)。3)对气体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4)进行泄漏报警装置报警定量功能试验,检查钢瓶的比例为100%。5)进行主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切换为备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模拟切换操作试验,检查比例为20%(最少一个分区)。6)在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10.灭火器维护管理10.1各驻点人员必须加强对本区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建立“消防器材检查表(灭火器)”,登记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并张贴在灭火器放置处。10.2驻点人员必须依照“消防器材检查表(灭火器)”之内容每月检查一次。检查的内容:1)灭火器位置应按管理单位之最新规划位置进行摆放,不得随意挪作它用,摆放稳固,没有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2)铅封及插销均完好无损,未曾动用。3)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压力表指针应指向绿区。4)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5)一旦发现灭火器失效或曾动用过应马上通知安全部门更换。10.3每六个月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检查的内容:1)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整清晰。2)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3)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标是否指在绿区。4)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5)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11.维保项目要求:11.1维保项目人员组成根据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乙方应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名,消防维保驻场人员名,其中消防维保驻场人员名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名持有三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名持有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类)执业资格,驻点人员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由甲方统一安排。11.2维保人员要求1.思想作风正派,业务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岗前需进行严格政审,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双方的共同领导;2.乙方派驻本项目组所有成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3.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工作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文明工作,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4.驻点人员年龄应在25周岁至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有二年以上的消防维保经验,熟悉各系统工作原理。11.3维保驻点人员工作时间消防维保驻点人员上班时间与甲方一致(含法定假日),每周休息一天,人员信息报医院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员值班考勤利用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扫码。原则上维保人员不可以随意调岗,如出现人员离职、病休等相关情况,维保公司需提前向院方报备,并配备相同资质人员替岗。11.4驻点维保人员工作职责11.4.1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于全院所有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按期进行检测维保,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11.4.2按照规范要求利用江苏省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对全院的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开展日常的防火巡查,并规范填写巡查记录11.4.3按照甲方要求,组织甲方工作人员开展全员消防知识学习、业务培训及消防演练,组织次数根据甲方需求确定。11.4.4维保驻点人员接到火警、警情、故障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报医院分管消防负责人,在驻点人员不能立即解决的情况下,乙方应安排技术力量协助采取有关措施,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11.4.5系统发生故障时,维保人员应在3小时内排查故障原因,修复系统故障并做好维修记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协商解决。11.4.6做好其他消防维保相关工作。11.5维保维修计划及维保报告11.5.1乙方至中标即日起制定年度维保方案,严格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DB32/T4696-2024标准开展消防维保服务,并做好维保、维修记录并协助甲方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台账。11.5.2根据年度维保方案,制定每周、月度、季度、半年、年度工作计划交安全科备案,并按计划实施。维保工作报告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报告一式三份,(一份甲方存档、一份乙方存档、一份消防控制室备查)。11.5.3对建筑消防设施重点部位(消控室、水泵房、稳压泵房、防排烟机房、微型消防站)等部位开展每日巡查,并上传江苏省消防安全管理系统。11.6消防系统耗材(清单见招标文件)11.6.1消防维保耗材采用清单全包方式,即清单内所列配件均由乙方免费提供。清单外单价1000元以下(含1000元)耗材由乙方免费提供,价格界定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由甲方垫付购买,按正规发票金额从乙方下个季度维保费中扣除。11.6.2单价超过1000元的维修配件,乙方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自行购买或委托乙方购买,乙方负责更换,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自行承担。更换耗材必须与现场同品牌、同型号。灭火器、防火门等由甲方自行购买或委托乙方购买,乙方负责更换。11.6.3如乙方不及时更换甲方有权找第三方维修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需费用在下个季度维保费中扣除。11.6.4涉及工程改造、设备增补等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改造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11.6.5甲方提供乙方材料仓库,乙方必须按照规范要求配齐常用设备耗材,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并纳入维保考核。11.7维保范围本项目维保范围包括:总院区一期、总院区二期、妇幼保健院、南院区。11.8维保服务内容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要求,乙方定期对我院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对消防设施的外观进行检查、功能测试、各系统联动试验等。包括:全院建筑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CRT图形显示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供配电、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系统等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建立完善的消防维保档案。11.9消防报告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免费提供(总院、南院)第三方消防年度设施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项目报告,报告单位需具备相应的资质且消防主管部门认可。消防维保季度考核标准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消防维修保养工作,提高消防维保的服务质量,确保全院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消防维保合同》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一、考核对象:二、考核标准:1.消防维保季度考核由泰州市人民医院应急办安全科执行。消防维保季度考核完成情况:基础项目(20分)、维保项目(80分)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2.根据季度考核细则标准每扣一分相应扣除季度维保金的1%,分值低于80分时甲方有权解除维保合同。三、季度考核细则考核项目达到的标准扣分标准基础项目乙方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并保证合同期内资质的有效性。取消合同基础项目乙方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0基础项目乙方严格遵守甲、乙方各项规章制度。5基础项目驻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领导,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任务5维保项目根据维保方案按要求向甲方提交维保计划及维保内容5维保项目按时提交相关维保记录、维修记录、巡查记录等5维保项目每天派不少于3名维保人员在院区对消防设施维护、巡查。5维保项目未按甲方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保障消防设施清洁有效5维保项目根据规范要求,乙方必须库存常用的消防维修耗材5维保项目根据消防维保合同,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耗材必须及时更换,并承担不及时维修发生的责任。5维保项目接到甲方故障报告或电话通知后,派遣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人员(每次至少2人),60分钟内到现场排故障5维保项目确保消防水泵、稳压泵等所有相关设备运行正常。5维保项目发现隐患在24小时内排除修复,重大隐患在征得甲方同意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5维保项目按要求对报警系统的联动进行测试。(测试内容见维保合同)5维保项目按规范要求对消防水系统的联动检查测试。(测试内容见维保合同)5维保项目消防水泵及管道系统的阀门轴心上润滑油,对防排烟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除锈及上润滑油。5维保项目根据甲方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全员消防知识培训及演练5维保项目按时完成上级消防主管部门下派的工作任务5维保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全系统的全面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并出具合格报告。10注:本扣分标准为单项最高分值,甲方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进行打分,最低扣分为1分。消防维保季度考核记录编号:维保服务单位考评日期本季度评定记要:(1)主要问题简述:(2)整改意见和要求:综合评定结论:本考核期总得分: 分维保单位负责人: (印章)签字:日期:考核部门: (印章) 签字: 日期:十一、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年月日附件一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书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单价(元/年)三年合计总价(元)详见响应文件总价(大写):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二分项价格表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名称:泰州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格式自拟。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3.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附件三承诺书致泰州市人民医院:根据贵方《磋商文件》(项目编号:)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响应文件。(1)承诺书;(2)磋商报价表;(3)分项价格表;(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一、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二、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三、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五、报价有效期为60日。六、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七、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八、贵方有权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贵方确定。如我单位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贵方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响应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和我单位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如有)作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附件予以公告。九、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移动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四偏离表项目名称:泰州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序号偏离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五授权委托书泰州市人民医院:我(姓名)系(供应商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授权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但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授权代理人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起至合同执行结束时止,全权代表我单位对上述项目的进行磋商、签约等,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承认有效。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泰州市人民医院: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附件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泰州市人民医院:(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被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年月日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公章):日期:附件十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按该表格填写,一式两份,并将该函和相关证据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维保服务 阀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