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地面及绿化工程中标结果公示(焦作市人民医院2024)



[河南省·焦作市·市辖区][竞争性磋商]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项目北院区室外地面及绿化工程成交公告

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项目北院区室外地面及绿化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G2024-090号
2.项目名称: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项目北院区室外地面及绿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4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项目类型
单位
中小企业声明函

焦公资采购G2024-090号-1 
详见附件
河南林烨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民主南路1319号解放区综合服务业产业园南楼第7层
1109311.39
金额

详见附件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项目北院区室外地面及绿化工程
包括室外地面硬化、沥青道路、花池、绿化、台阶等
25日历天
赵庆汶
豫241161695686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岗林、刘莹、吴新玲(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3093.11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最终的评审得分及排序:
排序1:河南林烨建设有限公司,最终得分95.83分;
排序2:河南一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最终得分82.97分;
排序3:河南绿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最终得分71.94分;
排序4:河南省帆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最终得分63.81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焦作市人民医院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中路267号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方式:16639169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丰庆路交叉口瀚海海尚C座1313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3271605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271605667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项目北院区室外地面及绿化工程--磋商文件.docx

1.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焦作市人民医院(单位名称)的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项目北院区室外地面及绿化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项目北院区室外地面及绿化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林烨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8人,营业收入为5642.66万元,资产总额为5197.6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南林烨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20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标的物所属行业:建筑业。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项目北院区室外地面及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G2024-090号hIA采购人:焦作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优化和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一、免收采购文件费,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二、履约保证金。结合项目性质和特点决定是否收取,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不超3%,且不得收取现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三、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或将未支付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项目收取不得超3%,且不得以现金形式收取。四、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对于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实施评审价格扣除支持小微企业。货物服务类项目的价格扣除提高至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扣除提高至6%。五、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政策,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重点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支持力度,采购人可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发展;优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供应商资格、采购需求及商务条款、评审因素等不得有影响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行为。八、评标结果确认时限。鼓励自评标(评审)结束后应1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鼓励1个工作日内公告结果,同时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九、合同签订时限。鼓励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性)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合同公告和备案时限。鼓励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十一、项目验收。鼓励自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鼓励验收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报告》,并在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公告验收结果。十二、资金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支付资金,不得因机构变更、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原因拒绝或延迟资金支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若发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以上政策执行的,可向监督部门举报反映。监督单位:焦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391-88666388866636电子邮箱:jzscgb@163.com+丹世茶品卡5长长蕈酒m市营强应深玛天岂进长华等号满区长外燕可来蓝艺落来车对姊件、北年焦作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码上互评三.:6S焦作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391)8866638腾讯问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有保障的优势,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焦作市财政局联合有关部门推出了以政府采购合同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的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开展融资业务的服务机构申请融资贷款,融资服务机构以信贷政策为基础提供无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融资产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融资意向的,可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jiaozuo.hngp.gov.cn)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看各融资服务机构的融资产品,同时可在线向融资服务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向您提供便捷、高效、优惠的贷款服务。中小微企业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操作流程图中小微企业申请融资服务机构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依据中标(成交)通知书,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的 “办事指南”栏,对照各融资服务机构融资方案,选择符 合自身的融资产品,与融资机构对接,提供相关资料。对有融资意向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开展审查,申请 材料齐全完备的,一般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开设收款账户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融资服务机构放贷 合同资金支付及还 贷中小微企业按照融资服务机构要求,开设收款账户, 并 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政 府采购合同已签订的,需变更约定收款账户的, 中小微企 业向采购人申请,变更收款账户)。签订合同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实行线上服务的融 资机构登陆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核对合同真 实性,实行线下服务的融资机构到财政部门核对合同真实 性。融资服务机构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后,5 个工作日内完 成放款。中小微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及时开展履约验 收,融资服务机构加强管理,及时锁定合同回款资金。融资服务机构名单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焦作分行周文静0391-2878135焦作市民主南路 88 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 分行申长平0391-882517113938195906焦作市丰收路 159 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焦作分行黄炳杰0391-329411318317269875焦作市建设东路 152 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焦作市分行于 洋15903910344焦作市火车站北广场售 票厅西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 分行周建林15893053027焦作市山阳区迎宾路 1 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 分行刘建刚15993782727焦作市人民路 669 号锦 江现代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焦作分行张继峰0391-878796215225817285焦作市塔南路 1736 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 分行张嘉强0391-865378513203910032焦作市塔南路 1736 号 嘉隆金融中心备注:融资服务机构名单和人员联系方式会随时变化。具体情况可登录“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项目北院区室外地面及绿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G2024-090号2.项目名称: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项目北院区室外地面及绿化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1178047.28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178047.28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包括室外地面硬化、沥青道路、花池、绿化、台阶等。6.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3.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会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不见面开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栏目下载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2号机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请各供应商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性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须使用CA数字证书上传。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上传,请各供应商提前上传,因未能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按要求进行网上获取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者视为无效标。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性文件。供应商未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北京时间)。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应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除电子响应性文件外,磋商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焦作市人民医院地址: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中路267号联系人:申先生联系方式:166391699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丰庆路交叉口瀚海海尚C座1313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327160566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327160566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 号条款内 容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项目北院区室外地面及绿化工程2)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和自筹资金3)采购需求:包括室外地面硬化、沥青道路、花池、绿化、台阶等。4)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5)采购人:焦作市人民医院6)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对供应商的 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 力;3.2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 格(不含临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3.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磋商会当 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开标当日查询结果)3报价费用无论报价和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 报名及磋商有关活动的全部费用。4响应文件语 言中文5报价货币人民币6报价范围及 说明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所报总价应包 括其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完成项 目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 用;2.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准备好最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最终报 价时,最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以附件形式上传,未上传者按无 效处理。7响应文件有 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 60 日内有效8响应文件的 组成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 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也须一并提供。供应商还 可根据自己的理解,提供其他必要的技术响应资料及附件。9响应文件封 面要求列明项目名称、本磋商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10响应文件份 数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壹份(.jztf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 上传); 自备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一份,如有紧急情况,在 不见面开标按要求上传。注: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响应性文件。成交单位在确定成交后,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肆份使用CA系统打印出来的完整的响应性文件和最终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肆份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11签字或盖章 要求(1)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都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CA 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都须加盖法 定代表人CA印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2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 或传真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如认为必要,将以书 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 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 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14响应文件递 交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15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16磋商程序和 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17授予合同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意见,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8签订合同1)接到成交通知书1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 合同。2)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 件的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1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信息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建筑业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鼓励中 小企业参与,供应商若是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采购人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 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若不能提供, 则视为非中小企业,价格不予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 项目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文件的要求,本次采购有在通知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中标记“★ ”强制采购产品的,需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中指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本项目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6.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0解释权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焦作市人民医院。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3“供应商”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5“工程”系指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工程及其他相关义务。2.6“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竞争性磋商会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2.7“重大违法记录”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8“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5)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采购预算3.1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178047.28元(大写:壹佰壹拾柒万捌仟零肆拾柒元贰角捌分)最高限价:人民币1178047.28元(大写:壹佰壹拾柒万捌仟零肆拾柒元贰角捌分)4.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1)根据《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2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竞争性磋商的规定。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竞争性磋商费用5.1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磋商对象解释其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5.2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6.l供应商一旦参加竞争性磋商会,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6.2供应商如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6.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竞争性磋商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7.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的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5)合同主要条款(参考)。7.2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如果供应商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7.3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4供应商必须详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供应商若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性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除外。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变更)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性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布变更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9.要求9.1响应性文件应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2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性文件没有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理由。9.3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性文件无效。10.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0.1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10.2供应商提供已印刷好的产品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在解释响应性文件时,以译文为准。10.3关于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1.响应性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性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12.响应性文件格式12.1供应商可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但不得缺少或私自更改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3.竞争性磋商报价13.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所报总价应包括其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全部费用、税金等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13.2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并非最后报价,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由供应商再提交最后报价。13.3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13.4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13.5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13.6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3.6.1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为5%),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13.6.2小微企业应当列明本项目中所投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清单”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3.6.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大类;13.6.4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6.4.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3.6.4.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3.6.4.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3.6.4.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6.4.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6.4.6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3.6.5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6.6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5%)。13.6.7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产品仅给予一次价格5%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注: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准备好最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最终报价时,最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以附件形式上传,未上传者按无效处理。14.响应性文件有效期14.l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自竞争性磋商会开始之日起6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4.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同意上述要求。15.响应性文件的签署、盖章及装订15.1供应商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5.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性文件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15.3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性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5.4响应性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性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性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性文件被否决的风险。15.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15.6供应商可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性文件。除了响应性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需清晰可认,响应性文件的目录需编序。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15.7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供应商)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15.8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15.9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以及拟提供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和性能,提供服务的详细描述等资料。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16.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除电子响应性文件外,磋商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17.响应性文件的递交17.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进行上传,递交(接收)截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于对网上投标操作程序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响应性文件,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7.2未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投标无效。17.3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8.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性文件进行修改、撤回,但需要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响应性文件。18.2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18.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18.3.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应性文件的;18.3.2响应性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的;18.3.3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18.3.4一个供应商不止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五、竞争性磋商19.磋商会19.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模式。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iaozuo.gov.cn/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供应商无需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磋商会,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开标结束后,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主体登录,在线参加答疑澄清、二轮报价或最后报价等。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性文件未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供应商应在磋商会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19.2磋商会程序:(1)公布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名称;(2)供应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3)批量导入文件;(4)代理机构将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采购人代表、监督人等有关人员按具体现场系统情况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7)磋商小组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发起二轮或最后报价邀请;(8)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二轮或最后报价。19.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磋商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19.4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单位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19.5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地点组织磋商会。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会现场,但在磋商会期间,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文件、澄清、答疑、传送文件、最后报价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或未按要求参与交互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超时交互,由此产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6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废标,取消参加磋商资格:(1)未按规定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性文件(加密版)的;(2)磋商会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电子响应性文件无法导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焦作市)”-“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19.7开标异议供应商对磋商会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会现场提出(语音异议、文字异议),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9.8开标异常处理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项目中止电子开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磋商会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20.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20.2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竞争性磋商小组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竞争性磋商小组职责。2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21.1资格性检查。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21.1.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1.2符合性审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21.2.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1)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2)响应性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性文件内容等);(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性文件无效,将不进入竞争性磋商程序。注意事项:资格性、符合性证明材料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21.3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性文件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1.4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所响应的范围、质量、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1.5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性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性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21.6竞争性磋商小组审定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1.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性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不再参加竞争性磋商):21.7.1响应性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21.7.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7.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1.7.4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21.7.5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1.7.6响应性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21.7.7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21.7.8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的;21.7.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1.8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按照无效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1.8.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互相混装的;21.8.2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21.8.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21.8.4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21.8.5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22.响应性文件的澄清22.1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作出。22.3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22.4供应商的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性文件的补充。22.5竞争性磋商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22.6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问、澄清。23.竞争性磋商23.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进入本次竞争性磋商程序。23.2竞争性磋商将按照供应商的签到顺序进行。23.3磋商内容包括:23.3.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23.3.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23.3.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23.3.4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各供应商应对其磋商代表进行相应授权,并做好在当天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澄清、磋商和最后报价的准备工作)。23.4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定。23.4.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23.4.2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3.5本次竞争性磋商进行2轮次报价。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增加磋商轮数(不超过3轮次),但应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响应性文件中报价为第一轮次报价,以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的每轮次报价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进行签章确认,在规定的时限内上传给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最后报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3.6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23.7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如果认为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明显不合理、降低质量、不能诚实履约或其他特殊情形的,应当通知其限期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23.8已提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情况退出竞争性磋商。六、评定标准24.竞争性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4.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4.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24.4评分标准和内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价格部分 (4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 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40分。磋商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最后报价)×40,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 数点两位。技术部分 (40 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3分)响应性文件内容详实丰富,以工程实际为出发点,贴合事实, 考虑全面完整,文件编制逻辑性强,清晰明了的得3分;响应性文件内容丰富,考虑全面完整,文件编制清晰明了的得1.5分。技术部分 (40 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4分)施工准备,确定各施工过程的施工顺序,分部、分项尤其是 主要施工过程的施工方法等切合实际,合理可行好的得4分;施工准备,确定各施工过程的施工顺序,分部、分项尤其是 主要施工过程的施工方法等切合实际,合理可行较好的得3 分;施工准备,确定各施工过程的施工顺序,分部、分项尤其是 主要施工过程的施工方法等切合实际,合理可行一般的得1 分。质量管理体 系与措施(4分)保证体系完整、措施有利的得4分; 保证体系及措施比较完整的得3分; 保证体系及措施基本完整的得1分。安全管理体 系与措施(3分)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实施性方案合理的得3分 ; 措施较合理、针对性和实施性方案一般的得1.5分。环境保护 管理体系与 措施(4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施工环保措施计划且措施明确、合理、 切实可行好的得4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施工环保措施计划且措施明确、合理、 切实可行较好的得3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施工环保措施计划且措施明确、合理、 切实可行一般的得1分。工期保证措 施(3分)工期保证措施全面、详细、合理、可行且有针对性,有具体 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3分;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有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5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3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编制完整,人员安排合理可行, 方案合理的得3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编制完整,人员安排合理可行, 方案基本合理的得1.5分。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3分)根据机械设备配备计划、主要材料配备及进场计划、 劳动力配备及进场计划表完整齐全得3分;根据机械设备配备计划、主要材料配备及进场计划、 劳动力配备及进场计划表一般的得1.5分。施 工 进 度 表或施工网 络图 (3分)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绘制清晰、合理得3分;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绘制清晰、基本合理得1.5分。施工总平面 布置图(3分)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 明临时设施、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 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且平面布 置合理,内容齐全,切实可行合理的得3分;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 明临时设施、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 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且平面布 置合理,内容较齐全,基本可行合理的得1.5分。新工艺、新 技术、新设 备、新材料的采用程 度(3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 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 的作用合理的得3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 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 的作用一般的得1.5分。风险管理措 施(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风险管理措施进行打分:施工过程中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 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4分;施工过程中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基本合理的得3分; 风险管理措施不完整或者差的得1分。注:以上项目若有缺项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与该工程要求不相符,该项 为0分。商务部分 (20 分)企业业绩 (6分)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类似项 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多得6分。(响应文件中需 附中标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 (20 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5分)拟派本项目组成人员有施工员、预算员、质量(检)员、安 全员、资料员,人员齐全的得5分,缺项不得分。(响应 文件中需附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 (20 分)企业信用(4分)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 级及以上良好信用信息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同一工程获得多个良好信用信息按最高计。(响应文件中附获奖文件或证书原件扫描件,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 (20 分)服务承诺及 履职尽 责承 诺(5分)1.对采购人做出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外施工、设备的服务承 诺:内容详实、合理、可行得2分;内容基本合理、基本 可行得1分的,没有不得分;2.承诺替甲方排忧解难,协调周边关系,且措施合理可行:内容详实、合理、可行得2分;内容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1分的,没有不得分;3.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内容详实、合理、可行得1分;内容基本合理、基本 可行得0.5分,没有不得分。注:(1)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在评审过程中,经磋商小组认定技术部分某一处技术参数确实具有唯一的指向性的,该项技术参数将不列入评价/评审标准。(3)各评委打分汇总取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申请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作出承诺。24.5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4.6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7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高于项目预算,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4.8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竞争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竞争性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情况扩散出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之外。24.9在竞争性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询问其他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24.10在竞争性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25.竞争性磋商终止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七、成交通知26.成交通知26.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合同授予27.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27.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内容及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同文本以及其他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7.3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质疑与投诉28.质疑与投诉28.1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8.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8.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获取磋商文件的凭证;(8)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28.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依法予以处罚。28.5采购人应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并作出答复,同时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方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权利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8.6质疑处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8.7质疑联系事项:(1)质疑供应商应将质疑函分别送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格式详见附件)(2)采购人:焦作市人民医院联系人:申先生联系方式:16639169999联系地址: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中路267号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丰庆路交叉口瀚海海尚C座1313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327160566728.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附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磋商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室外地面硬化、沥青道路、花池、绿化、台阶等。二、投标报价要求所报总价应包括其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所有费用,含完成项目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三、工程量清单(另附)四、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五、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七、质保期:壹年。八、安全施工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包括以下内容:(1)本工程施工合同段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规范;(2)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3)中标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负责,供应商应对此项作出承诺,否则按废标处理。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说明: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最新规定执行达到国家、省、市相关验收规范“合格”要求。第四章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注: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制作响应性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性文件的评价。响应性文件内容项 目项目及审核内容格式装订 顺序响应性文 件封皮及 目录响应性文件的封皮格式 11-1响应性文 件封皮及 目录响应性文件的目录格式 21-2资格性 证明材料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原件格式 32-1资格性 证明材料其他资格要求(如有需提供)扫描件自拟2-2资格性 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 42-3资格性 证明材料供应商公司基本情况简介原件格式 52-4资格性 证明材料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格式 62-5资格性 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需提供)原件格式 72-6资格性 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需提供)原件格式 82-7资格性 证明材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 信誉等的有关文件扫描件自拟2-8符合性 证明材料磋商承诺函原件格式 93-1符合性 证明材料报价一览表原件格式 103-2符合性 证明材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原件格式 113-3符合性 证明材料施工组织设计原件格式 123-4主要人员简历表原件格式 133-5服务承诺原件格式 143-6其他 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有 必要且能响应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的其他 材料扫描件格式 154-1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扫描件。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性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扫描件须编制于响应性文件内;要求提供扫描件的,扫描件编制于响应性文件内。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4.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评审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编制于响应性文件内。5.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磋商会,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响应性文件中应附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格式1封皮(项目名称)响 应 性 文 件(项目编号)供 应 商: (全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地 址:日 期: 年 月 日格式2响应性文件目录一、资格性证明材料1.1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所在页码1.2其他资格要求(如有需提供)……………………………所在页码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二、符合性证明材料2.1磋商承诺函…………………………………………………所在页码2.2报价一览表…………………………………………………所在页码……三、其他材料……格式3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记录的良好记录。4.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同志,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任职务。特此证明。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⅛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年月日格式4-2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委托人授权(被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人,就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人:单位名称(单位公章)被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⅛附: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格式5供应商公司基本情况简介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营业执照号税务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 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注册资金成立时间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在采购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承诺人: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标的物所属行业:建筑业。格式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格式9磋商承诺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委托代理人(全名、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并对之负法律责任。据此函,承诺如下:1.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保证报价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并同意本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有效期;2.保证响应性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审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按无效处理并同意接受相关处罚;若成交之后查出有虚假的,同意被取消成交资格并愿意接受相关处罚;3.如果我们的响应性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每项规定;4.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5.如果在规定的磋商会时间后,至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响应性文件,我们将自愿接受相关处罚;6.保证成交之后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如有违法,同意接受相关处罚;7.成交后保证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我单位保证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证明(验收书)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8.保证成交之后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如有违法或出现上述违背承诺的行为,我单位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9.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地址:邮箱: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10报价一览表单位: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内容磋商总价(小写)磋商总价(大写)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质保期磋商有效期备注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性文件处理。3.所有价格均应为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12施工组织设计供应商应在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基础上,编制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格式13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如有)等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如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等扫描件。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学校年 毕 业 于 学 校 专 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备注格式14服务承诺格式1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参考)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请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 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 (平 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 同 价 格 (元)开工 日 期竣工 日 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 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 量 等 级供应时 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 名称规格型 号数量产地制 造 年 份额定功率(kW)生 产 能 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室外地面及绿化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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