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怒江州文物局)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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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怒江皮划艇野水国际公开赛宣传报道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示2024中国怒江皮划艇野水国际公开赛宣传报道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YLZB20241135)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怒江石月亮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举行竞争性磋商会议。本项目通过专家小组评审、推荐,同时经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确认,现将成交情况公示如下:预算金额:¥140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成交人名称云南就爱去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交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516号云报传媒广场A座17楼A区成交价小写:¥1398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玖万捌仟元整)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备注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对上述结果如无疑义,在本成交公示发布1个工作日后,请成交单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未中标的单位在成交公示期满后与代理机构财务室联系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86-6666648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李彦、王志龙、李立军(采购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886-6666648衷心感谢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各投标单位!特此公示!采购单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代理机构:怒江石月亮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25日\n\n\n\n\n云南金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n\n2024中国怒江皮划艇野水国际公开赛宣传报道服务采购项目\n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n\n项目编号:SYLZB2024135\n采 购 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n采购代理机构:怒江石月亮招标有限公司\n日 期:2024年11月\n\n目 录\n\n3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n\n\n3一、项目基本情况\n\n\n3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n\n\n5四、响应文件提交\n\n\n5五、开启\n\n\n6六、公告期限\n\n\n6七、其他补充事宜\n\n\n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n\n\n7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n\n\n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n111、总则\n\n\n132、竞争性磋商文件\n\n\n143、响应文件\n\n\n154、磋商\n\n\n165、开启时间和地点\n\n\n166、评审\n\n\n177、成交和合同\n\n\n188、询问与答复\n\n\n189、质疑接收、回复\n\n\n1910、纪律和监督\n\n\n20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n\n\n24第三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n\n\n31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n\n\n37第五章 采购需求\n\n\n38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n\n\n39资格审查部分\n\n\n40附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n\n40附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n\n40附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n\n41附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n\n附件五、资质要求\n40\n42附件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n\n43附件七、其他\n\n\n44中小企业声明函\n\n\n47技术部分\n\n\n49附件一、初次报价表\n\n\n50附件二、报价分析明细表\n\n\n51附件三、磋商函\n\n\n52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n\n\n53附件五、授权委托书\n\n\n54附件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n\n\n附件七、商务条款偏离表\n54\n55附件八、类似项目情况表\n\n\n56附件九、规划设计大纲\n\n\n56(格式自拟)\n\n\n附件十、重点难点分析\n56\n(格式自拟)\n56\n附件十一、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n57\n(格式自拟)\n57\n附件十二、保密管理措施及承诺\n57\n(格式自拟)\n58\n附件十三、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简历表\n58\n附件十四、项目组织机构组成表\n58\n56附件十五、其他资料\n\n\n\n\n\n\n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n项目概况\n\n2024中国怒江皮划艇野水国际公开赛宣传报道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n\n一、项目基本情况\n\n1、项目编号:SYLZB2024135\n2、项目名称:2024中国怒江皮划艇野水国际公开赛宣传报道服务采购项目\n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n\n4、预算金额:140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n5、最高限价:140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n6、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n7、供货期限:按合同约定。\n\n8、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n\n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n\n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n\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n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n\n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3年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若不能提供上述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提供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情况说明。\n\n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n\n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n\n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n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是指标准高于200万元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n\n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n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n\n1.6.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在开标当天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提交磋商小组审查。\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符合文件要求中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n三、获取采购文件\n\n1、时间:2024年11月11 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n2、地点: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n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n\n注: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mdkj.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n4、售价:0元。\n\n四、响应文件提交\n\n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n2、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n五、开启\n\n1、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n2、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开标大厅。\n六、公告期限\n\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n\n七、其他补充事宜\n\n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n\n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n\n1、采购人信息\n\n名 称: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n地 址:怒江州泸水市怒江大道20号\n联系人:李老师\n联系方式:0886-3622441\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n\n名 称:怒江石月亮招标有限公司\n地 址:怒江明珠5期商铺S03\n\n联系人:范先生、唐女士\n联系方式:13988625153;13108850240\n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n\n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 条款号\n 条款名称\n 编列内容\n\n 1.1.2\n 采购人\n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n\n 1.1.3\n 采购代理机构\n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n\n 1.1.4\n 项目名称\n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n\n 1.2.1\n 资金落实情况\n 已落实\n\n 1.2.2\n 采购预算金额\n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n\n 1.3.1\n 采购内容\n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n\n 1.3.2\n 地点\n 采购人指定地点\n\n 1.3.3\n 服务期限\n 按合同约定\n\n 1.3.4\n 服务地点\n 采购人指定地点\n\n 1.4.1\n 供应商资格条件\n 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n\n 1.4.2\n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n ☑不接受\n\n□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n\n信用要求: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n\n其他要求: / 。\n\n 1.9.1\n 现场考察\n ☑不组织\n\n□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开启前)\n\n考察集中地点: \n\n 1.10\n 分包\n ☑不允许\n\n□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n\n 分包金额要求: \n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n\n 2.2.3\n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形式\n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n\n 3.2.3\n 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n (1)本次磋商报价为供应商所填报磋商总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人工费、管理费、保险、材料费、编制费、利润、成交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n\n(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n\n(3)成交服务费:以本项目成交价为计费基数,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的规定计取,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n\n 3.3.1\n 磋商有效期\n 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n\n 3.4.1\n 磋商保证金\n 1、响应人须交纳项目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n\n2、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n\n3、交纳形式: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缴纳至以下指定账户(法人单位参与的应从其基本账户汇出),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n\n备注: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各投标单位至少于开标前2天将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n\n账户名:怒江石月亮招标有限公司\n\n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怒江分行营业室\n\n账号:5305 0175 6141 0000 1267\n联系人:唐师\n\n联系电话:13108850240\n\n2.4投标保证金确认注意事项\n\n(1)投标人使用银行转帐的:磋商申请人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n\n(2)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提供磋商保证金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实施,其中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可实行线下购买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也可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金融服务”的模块进行操作。\n\n(3)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严格按照要求执行。\n\n 3.5.2\n 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n 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原件扫描件\n\n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签章或加盖电子签章\n\n 3.5.3\n 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n (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n\n(2)如响应文件提交的电子标书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n\n(3)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n\n 4.1.1\n 响应文件加密要求\n (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n\n(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n\n(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 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n\n 4.2.1\n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n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n\n 4.2.2\n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n 否\n\n 5\n 开启时间和地点\n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n\n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地点\n\n 6.1.1\n 磋商小组的组成\n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n\n 6.3.2\n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n 3名。\n\n 7.1\n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n □是\n\n☑否\n\n 7.2\n 成交公告媒介及期限\n 公告媒介: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n\n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n\n 7.4.1\n 履约保证金\n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n\n□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等非现金形式提交;\n\n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n☑不要求\n\n 11\n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n\n 11.1\n 评审方法\n 综合评分法\n\n 11.2\n 补充1\n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n\n 11.3\n 补充2\n 本项目设有二次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所进行的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为线上填报(在系统上等待通知进行二次报价),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n\n 11.4\n 补充3\n 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无需现场参加。\n\n\n1、总则\n\n1.1 项目概况\n\n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n\n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1.1.4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1.2项目的资金情况、采购预算金额\n\n1.2.1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1.2.2 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1.3采购内容、地点、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要求\n\n1.3.1 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1.3.2 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1.3.3 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1.3.4 服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1.4 供应商资格条件\n\n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n\n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n\n(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n\n(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n\n(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n\n1.5 费用承担\n\n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n\n1.6 保密\n\n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n\n1.7 语言文字\n\n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n\n1.8 计量单位\n\n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n\n1.9 现场考察\n\n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 \n\n1.9.2 供应商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n\n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n\n1.9.4 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n\n1.10分包\n\n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n\n1.10.2 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n\n2、竞争性磋商文件\n\n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n\n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n\n(1)竞争性磋商公告;\n\n(2)供应商须知;\n\n(3)评审方法;\n\n(4)合同草案条款;\n\n(5)采购需求;\n\n(6)响应文件格式;\n\n(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n\n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n\n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n\n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n\n2.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n\n2.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n\n2.2.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n\n3、响应文件\n\n3.1 响应文件的组成\n\n3.1.1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n\n3.1.2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n\n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n\n3.1.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磋商保证金。\n\n3.2 磋商报价\n\n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初次报价表中进行报价。\n\n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n\n3.2.3 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3.3 磋商有效期\n\n3.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n\n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n\n3.4 磋商保证金\n\n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联合体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n\n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n\n3.4.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n\n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n\n(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n\n(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n\n(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n\n3.5响应文件的编制\n\n3.5.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n\n3.5.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n3.5.3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3.5.4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5.3要求或开启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n\n4、磋商\n\n4.1 响应文件的加密\n\n4.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4.1.2 未按本章第4.1.1 项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n\n4.2 响应文件的递交\n\n4.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n\n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n\n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n\n4.3.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加密递交。\n\n5、开启时间和地点\n\n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6、评审\n\n6.1磋商小组\n\n6.1.1磋商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6.1.2 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启、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n\n6.2评审原则\n\n评审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n\n6.3评审\n\n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n\n6.3.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7、成交和合同\n\n7.1确定成交供应商\n\n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n\n7.2成交公告\n\n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n\n成交公告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7.3成交通知\n\n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n\n7.4履约保证金\n\n7.4.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n\n7.4.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n\n7.5签订合同\n\n7.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n\n7.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n\n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n\n8、询问与答复\n\n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n\n9、质疑接收、回复\n\n9.1质疑接收\n\n9.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n\n9.1.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n\n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n\n9.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n\n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书面递交形式。\n\n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n\n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n\n受理质疑部门:怒江石月亮招标有限公司\n\n通讯地址:(怒江明珠5期商铺S03)\n9.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n\n9.2质疑回复\n\n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n\n10、纪律和监督\n\n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n\n(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n\n(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n\n(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n\n(4)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n\n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n\n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n\n1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n\n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n\n(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n\n(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n\n(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n\n(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n\n(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n\n(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n\n(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n\n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n\n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n\n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n\n10.5廉洁自律规定\n\n(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n\n(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n\n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n\n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n\n问题澄清通知\n\n(编号: )\n\n (供应商名称)\n\n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n\n1.\n\n2.\n\n……\n\n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以扫描件发送至 \n\n (邮箱号)。采用扫描件发送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n (详细地址)。\n\n磋商小组: \n (签字)\n\n日期: 年 月 日\n\n附件二:问题的澄清\n\n问题的澄清\n\n(编号: )\n\n 磋商小组:\n\n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n\n 1.\n\n2.\n\n ……\n\n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n\n供应商:\n (加盖单位公章)\n\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n (签字或盖章)\n\n日期: 年 月 日\n附件三:确认通知\n\n确认通知\n\n\n (采购人名称):\n\n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n (项目名称)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n\n特此确认。\n\n供应商:\n (加盖单位公章)\n\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n (签字或盖章)\n\n日期: 年 月 日\n第三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n\n一、磋商小组\n\n磋商小组的组成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1的规定。\n\n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n\n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n\n(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n\n(二)宣布评审纪律。\n\n(三)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n\n(四)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n\n(五)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n\n(六)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n\n(七)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n\n(八)核对评审结果,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n\n(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n\n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n\n三、磋商小组职责\n\n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n\n(一)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n\n(二)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n\n(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n\n(四)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n\n(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n\n四、评审纪律\n\n(一)对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n\n(二)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n\n(三)任何属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n\n(四)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n\n(五)评审期间,未经允许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n\n(六)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n\n(七)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磋商小组会统一组织办理。\n\n(八)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n\n五、评审原则\n\n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n\n六、评审程序\n\n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按: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组织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供应商就竞争性磋商内容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n\n七、评审方法\n\n磋商评审办法\n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第19、94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磋商文件制定本办法。\n2.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严格的保密条件下进行评审工作,任何人及单位不得干扰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n3.评标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合法、保密”的原则。\n4.评标办法: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出各服务单位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方案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最终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个成交候选人。\n5.评标程序: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过程→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详细评审→综合评估评分。\n5.1初审(分为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和响应性评审):具体内容详见评审标准\n(1)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应作废标处理。\n(2)资格性审查: 只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最终磋商报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应作废标处理)。\n(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n5.2最终磋商报价\n(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出各服务单位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方案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最终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个成交候选人。\n6.统分原则\n(1)除磋商最终报价得分外,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n(2)所有评委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值为磋商响应人的技术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n(3)最后得分统分办法:磋商最终报价得分和技术部分得分之和即为磋商响应人最后得分。\n(2)评审标准\n 2.1初步评审\n\n 条款号\n 评审因素\n 评审标准\n\n 2.1.1\n 符\n\n合\n\n性\n\n审\n\n查\n 格式要求\n 磋商响应人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须齐全且关键字迹须清楚\n\n \n \n 投标函\n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章;\n\n符合第六章“磋商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n\n \n \n 资格证明材料\n 磋商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n\n \n \n 授权委托书\n 按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磋商,须提供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n\n \n \n 报价\n 磋商响应人只能提供一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的项目只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无选择性报价情形,未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低于成本价的情形\n\n \n \n 实质性响应\n 磋商响应人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n\n \n \n 无效投标\n 磋商小组认为不存在应当作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n\n 2.1.2\n 资\n格\n评\n审\n标\n准\n 营业执照\n 符合第一章“磋商公告知”第二条1.1项规定\n\n \n \n 财务状况\n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第1.2项规定\n\n \n \n 专业技术能力\n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第1.3项规定\n\n \n \n 税收及社保\n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第1.4项规定\n\n \n \n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n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第1.5项规定\n\n \n \n 信誉要求\n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第1.6.2项规定\n\n \n \n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n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第2项规定\n\n\n(3)详细评审\n 评 分 因 素\n 分 值 分 配\n\n 磋商最终报价部分得分(A)\n 30\n\n 详细评审部分得分(B)\n 70\n\n 合计\n 100\n\n 序号\n 评分内容及分值\n 评分标准\n\n 1\n 磋\n\n商\n\n最\n\n终\n\n报\n\n价\n\n评\n\n分\n(30分)\n 若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该项目采购预算的,则作废标处理。\n\n关于中小企业:\n\n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n\n(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n\n(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n\n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n\n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n\n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n\n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n\n根据财库【2011】181号和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满足“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所列条件的供应商,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n\n 2\n 详\n\n细\n\n评\n\n审\n\n评\n\n分\n\n(技术部分)(70分)\n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满分10分)\n 第一个档次(8-10)分:投标文件内容完整、资料齐全、严谨周密,编制水平优(文件层次分明,章节清晰,编码完整,不掉页、缺页、错页,无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情况,无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第二个档次(5-7)分:投标文件内容完整、齐全,编制水平良好第三个档次(2-4)分:投标文件内容基本完整,编制水平一般;第四个档次(0-1)分: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不真实,编制较差\n\n \n \n 工作人员配备(20分)\n 第一个档次(15-20分):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多,综合实力强,专业搭配合理、可行,职责划分明确;\n\n第二个档次(9-14分):工作人员配备数量较少,综合实力一般,专业搭配一般职责划分基本明确;\n\n第三个档次(0-8分):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少,实力较差,专业搭配不合理,职责划分不明确。\n\n \n \n 服务方案(满分 30分)\n 服务方案:第一个档次(20-30分)分:服务方案清晰、架构完整详细,能充分考虑采购单位需求的;对采购人需求分析透彻,对服务内容、范围、任务目标完成保障措施等承诺全面、合理、可行,有针对性,能较好的满足本项目需求得;\n\n第二个档次(9-19分)分:服务方案完整,能满足需求的,对采购方需求分析全面,基本把握采购方需求,服务内容、 范围、任务目标完成保障措施等承诺基本全面、合理、可行,方案可行,能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得;\n\n第三个档次(0-8分)分:服务方案一般,响应程度一般,对采购方需求的主要问题及重难点的把握一般,培训方案基本可行,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能满足需求的,对采购方需求分析全面,基本把握采购方需求,服务内容、 范围、任务目标完成保障措施等承诺基本全面、合理、可行,方案可行,能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得;\n\n \n \n 社会信誉(满分 10分)\n 第一个档次(8-10):投标人注重企业信誉,且得到社会认可,社会信誉优的;\n\n第二个档次(5-7):投标人注重企业信誉,且得到社会认可,社会信誉良好的;\n\n第三个档次(2-4):投标人不注重企业信誉,社会信誉较差的。注:根据投标文件里提供的业主证明、行业奖励表扬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审。\n\n\n5.3磋商报价\n(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n(2)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n(3)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对响应文件及供应商按要求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n5.4推荐成交候选人\n(1)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出各服务单位的综合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名确认。\n(2)成交人确定后,成交结果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1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供应商未成交的原因不予解释。\n5.5评标纪律\n(1)开标和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n(2)遵守回避制度,凡参加开标会的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或遇到需回避的情形,主动申请回避。\n(3)评委必须公平、公正评标。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标。\n(4)评委在评标开始前,应关闭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n(5)评委在评标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标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n(6)对有关评标的情况严格保密,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标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标结果。\n(7)评委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委,评委应自主发表见解,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择优推荐中标人。\n(8)及时反映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常现象。\n\n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n\n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n(仅供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协商的为准)\n 合同编号:\n 合同自编号:\n\n 招标编号:\n\n \n\n \n\n \n\n 云南省政府采购\n\n (委托采购) \n\n 合\n\n 同\n\n 书\n\n\n 签订地点:\n\n 云南省财政厅制\n\n\n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n\n\n 地 址:\n\n\n 邮 编:\n\n\n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n\n\n 项目(技术)负责人:\n\n\n 电 话:\n\n\n 签订日期:\n\n\n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n\n\n 地 址:\n\n\n 邮 编:\n\n\n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n\n\n 经办人:\n\n\n 电 话:\n\n\n 签订日期:\n\n\n\n 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n\n地 址:\n\n邮 编:\n\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n\n经办人:\n\n电 话:\n\n\n\n一、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n第一条 项目名称\n2024中国怒江皮划艇野水国际公开赛宣传报道服务采购项目\n\n第二条 项目地点\n怒江州\n第三条 工作范围\n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约定的工作事项。\n第四条 工作内容\n二、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n第五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n\n第六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n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n第七条 合同价款\n本合同采取:固定总价计费\n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n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调查数据所需人工、组建调查组、调查组培训、调查器具设备、专有服务器租赁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加班费、配合费、各种调查风险、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保险,并综合考虑风险费及配合费等全部费用,以及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等。\n第八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与时间\n签订合同时,根据财政预算安排确定。\n上述款项支付前乙方需向甲方出具符合税法规定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n第九条 收款账户信息\n1、开户银行:;\n2、开户名称:;\n3、开户账号:;\n四、 保密义务\n第十条 甲、乙双方对开展工作所获知的信息以及成果编制过程中所形成的信息以及本合同的商业内容负保密义务;\n第十一条 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甲、乙双方应继续承担保密义务。\n五、 违约责任\n第十二条 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或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提出停止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总额的10%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提出,乙方需同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合同款,若甲方提出,则甲方应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n第十三条 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提交满足开展工作所需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的,致使乙方无法如期完成工作或造成返工,乙方可据此顺延交付委托成果的期限,并不承担违约责任;\n第十四条 因乙方原因延迟交付成果的,应按应收未收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n六、争议的解决办法\n第十五条 争议发生后,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取协商的方法解决争议;\n第十六条 若甲、乙双方协商不成、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七、不可抗力\n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相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责任。\n八、独立与替代\n第十八条 如果本合同所载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款根据适用任何法律而在任何方面失效、变为不合法或不能强制执行,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执行性不应受到影响或损害。合同各方同意尽可能引用以达到相似目的的条款来替代任何无效、违法及无法执行的条款。\n九、协议生效与终止\n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在乙方提交相关成果,甲方完全支付合同价款后,合同自行终止。\n十、其他事项\n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第二十一条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n第二十二条 合同内载明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向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因载明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有误或未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n(正文完,以下为合同签章页)。\n第五章 采购需求\n(一)权威媒体聚焦 40 家媒体引领主流声音\n\n负责组织全媒体采访报道团队前往现场进行集中报道,以图片、文字、短视频等形式,迅速发布一批鲜活的稿件,以“报、 网、端、微 ”融合呈现的方式建设全媒体宣传矩阵,联动全国40家央、省媒体共同发布新媒体产品。整个赛事期间分节点进行宣发,循序渐进推至高潮没,引起国内关注,全网发稿不少于200篇。\n\n(二)媒体产品打造,提升宣传深度\n\n围绕有“秘境怒江 户外天堂”的主题,重点突出怒江资源,策划推出了一批人无我有、以质取胜的专人特稿,切实打造“专属话题点、入目即夺目” 的效应,同步在省级新闻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n\n(三)网红达人打卡,深化宣传实效\n\n整合省内外网红达人(包含怒江客源市场达人),邀请10名达人围绕2024中国怒江国际皮划艇野水公开赛等进行报道,聚焦怒江户外资源优势,成片不少于12条。\n\n(四)运营#峡谷怒江户外天堂 短视频话题\n\n在抖音等短视频平台运营#峡谷怒江户外天堂话题,发布及策划多条怒江旅游短视频,打造短视频传播爆款,助力#秘境怒江户外天堂 话题曝光量超2.5亿。\n\n(五)依托双方资源优势 制作高质量专题汇报片\n\n结合怒江的户外资源特色和赛事呈现亮点,制作高质量皮划艇专题汇报片1部、怒江州户外运动产业专题汇报片1部。\n\n(六)完成2场直播:短距离皮艇赛、老虎跳挑战赛直播+四级融媒平台直播拉流(2场,每场直播平台不少于30个),展现赛事风采和怒江激情。\n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n\n资格审查部分封面\n\n2024中国怒江皮划艇野水国际公开赛宣传报道服务采购项目\n(项目编号:SYLZB2024135)\n\n响 应 文 件\n\n供应商:\n (电子签章)\n\n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n\n日期: 年 月 日\n\n资格审查部分\n\n附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n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n\n附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n提供2021年或2023年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若不能提供上述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提供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情况说明。\n\n附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n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n\n附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n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n\n附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n致: (采购人)\n\n (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 \n\n供应商:\n (电子签章)\n\n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n\n日期: 年 月 日\n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是指标准高于200万元的罚款)等行政处罚。\n\n附件六、其他\n\n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n\n中小企业声明函\n\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n\n供应商:\n (电子签章)\n\n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n\n日期: 年 月 日\n\n注: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磋商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磋商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填写本声明函,否则无需填写;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n\n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n\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n\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n\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n\n供应商:\n (电子签章)\n\n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n\n日期: 年 月 日\n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n\n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n\n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n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n\n技术部分\n\n技术部分封面\n\n2024中国怒江皮划艇野水国际公开赛宣传报道服务采购项目\n(项目编号:SYLZB2024135)\n\n响 应 文 件\n\n供应商:\n (电子签章)\n\n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n\n日期: 年 月 日\n\n附件一、初次报价表\n\n 供应商名称\n 磋商总价(元)\n 服务期限\n 保证金\n 备注\n\n \n 大写:\n\n小写:\n \n \n \n\n 磋商总价大写:\n\n\n注:此表请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以方便查找。\n\n供应商:\n (电子签章)\n\n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n\n日期: 年 月 日\n\n附件二、报价分析明细表\n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n 序号\n 服务内容\n 价格(元)\n 备注\n\n 1\n \n \n \n\n 2\n \n \n \n\n 3\n \n \n \n\n 4\n \n \n \n\n 5\n \n \n \n\n 6\n \n \n \n\n 7\n \n \n \n\n 8\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 磋商总价(元)\n 小写:\n\n \n 大写:\n\n\n注:1、本表中“磋商总价”应与附件一“初次报价表”中“磋商总价”一致。\n供应商:\n (电子签章)\n\n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n\n日期: 年 月 日\n\n附件三、磋商函\n\n (采购人名称):\n\n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最后磋商报价,向你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 \n\n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n\n2、本磋商的磋商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n\n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n\n4、如我方成交:\n\n(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n\n(2)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和地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工程。\n\n(3)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n5、 (其他补充说明)。\n\n供应商:\n (电子签章)\n\n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n\n地\n址: \n电\n话: \n传\n真: \n邮政编码: \n日 期: 年 月 日\n\n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n\n供应商名称: \n单位性质: \n\n地 址: \n成立时间: 年 月 日\n\n经营期限: \n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n系\n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n\n特此证明。\n\n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n\n供应商:\n (电子签章)\n\n日 期: 年 月 日\n\n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n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n\n\n附件五、授权委托书\n\n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n\n代理人无转委托权。\n\n供应商: (电子签章)\n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n\n身份证号码: \n\n委托代理人: \n身份证号码: \n日期: 年 月 日\n\n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n\n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n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n\n\n附件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n\n 供应商名称:\n \n\n 地址\n \n\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 \n\n 注册资金:\n \n 邮政编码:\n \n\n 成立日期:\n \n 网站网址\n\n(如有):\n \n\n 电话:\n \n 传真(如有):\n \n\n 简介:\n \n\n 经营范围:\n \n\n\n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n\n附件七、类似项目情况表\n 项目名称\n 业主单位名称\n 合同金额(元)\n 完成年份\n 备注\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n注:一项业绩一张表,表后应按评审办法中的要求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n\n供应商:\n (电子签章)\n\n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n\n日期: 年 月 日\n附件八、项目实施方案\n\n(格式自拟)\n\n附件九、其他资料\n\n(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n\n(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n\n\n6.4中小企业声明函云南就爱去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云南就爱去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的2024中国怒江皮划艇野水国际公开赛宣传报道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4中国怒江皮划艇野水国际公开赛宣传报道服务项目,属于媒体传播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云南就爱去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7人,营业收入为1875万元,资产总额为1855万元,属于中小型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云南就爱去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4年11月18日注: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磋商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磋商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填写本声明函,否则无需填写;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