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 整镇试点工作中标结果公示(隆安县那桐镇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编号:NNZC2024-C3-230243-GXXM
二、项目名称:隆安县那桐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008200(元)
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2号楼1101、1102房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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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隆安县那桐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项目
隆安县那桐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那桐镇。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项目工作内容。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并按要求通过审查与评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晃俨(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杨爱群(自行抽取),阮冬梅(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固定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93.00分2.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安县那桐镇人民政府        
地 址:隆安县那桐镇古龙街19号       
联系方式:0771-6673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东盟文化广场B1栋十五层1508、1509号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1-3132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 话:0771-3132669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231.6K

隆安县那桐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项目采购文件.docx222.9K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隆安县那桐镇人民政府)的(隆安县那桐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隆安县那桐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7人,营业收入为14797.00万元,资产总额为28338.3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26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我公司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南宁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隆安县那桐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4-C3-230243-GXXM项目所属区划:南宁市隆安县采购人:隆安县那桐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31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4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20一、总则20二、磋商文件22三、响应文件的编制23四、评审及磋商25五、成交及合同26六、验收28七、其他事项29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0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30第二节评标报告39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39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1第四节报价文件格式63第五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69第六章合同文本71第一部分合同书74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80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84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85项目概况隆安县那桐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隆安县那桐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NZC2024-C3-230243-GXXM2.项目名称:隆安县那桐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008734.77元5.最高限价(如有):1008734.77元6.采购需求:隆安县那桐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项目,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项目工作内容。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00(北京时间)。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宁市“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2)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00后2.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reformColumn&parentId=66601&articleId=mzVvItYk4HZ7O9F2CHlu+Q==3.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隆安县那桐镇人民政府地址:隆安县那桐镇古龙街19号项目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771-66739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东盟文化广场B1栋十五层1508、1509号办公室项目联系人:韦工联系电话:0771-31326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韦工电话:0771-3132669附件:1.CA证书申请方式及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登录http(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业务专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资料下载-“广西政采云西部CA办理方式”或“南宁市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在此网址下载: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业务专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资料下载-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操作指南)广西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31日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的规定。(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服务需求一览表标段无分标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序号服务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参数预算金额(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1)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1隆安县那桐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项目项1一、项目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那桐镇。二、基本情况:那桐镇12个村,300个村民小组,承包面积7万多亩,承包农户约12000户。三、项目内容(一)协助开展宣传动员培训;对乡村组土地延包项目实施培训; 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设计制作宣传海报、展板、宣传册等宣传工作。(二)开展摸底调查统计工作:协助村组工作人员进行分类摸底调查统计:无改动直接延包、调整变更后延包、漏确补确等情况,形成延包摸底调查统计,根据延包方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 (NY/T 2537)有关规定, 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形成信息公示表等调查成果。以国土三调土地情况为基准,全面摸清2018年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至今的变化情况;摸清全县土地整治、小并大、双高、旱改水、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保护、土地征用、水利规划、农林场、土地流转等情况,包括农户分户、土地共有人、承包地面积、地块数等情况广泛收集和梳理农户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拟采取的延包措施,排查发生变化的承包地情况、进城落户,财政供养人员、婚嫁、五保户、消亡户、漏登户等问题,逐家逐户、逐田逐块核查登记,不漏一户、不掉一田。(三)按照延包流程、时间节点开展延包工作。1. 资料收集及整理、录入。 以村、组为单位“收集、调查、整理 ” 摸底调查资料,包括户籍资料、承包户成员信息、基础地理资料、权属资料、地类调查资料和基本农田资料等,形成发包方、承包方及地块信息调查等延包摸底调查表,指导乡村按照延包要求进行相关数据的电子化录入、整理。2.工作底图制作。根据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数据,叠加土地现状影像,制作和印制延包工作底图和延包摸底表。以已有的数字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图件,承包地现状已发生改变,与确权登记颁证时不一致或未确权的,要重新进行航拍,制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工作底图,并根据村组范围,制作、输出农村土地承包延包调查工作底图。3.协助制定组级延包方案,按照延包方案开展延包工作。一是协助试点村组制定延包方案,指导试点村组针对承包出现的特殊人群、特殊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延包具体办法,确保相关措施符合法律政策要求,充分反映村民意愿,协助组织试点村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延包方案,并进行公示。二是实施延包方案。以第二轮承包地确权颁证为基础,按照直接延包、调整后延包、补确权再延包等分类情况开展延包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填写承包方、承包地块调查表等权属信息,制作公示图和公示表。三是参照三调和确权颁证资料,核实村、组边界,描绘和确认地块平面四至边界和地理空间位置,以承包户为单位, 通过网签系统办理延包手续,生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助村组逐户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4.补充调绘、数据建库:在村组完成的摸底调查统计反馈的基础上,按照分类开展补充调查测绘、征地(纠纷)地块剔除及核实图表更正等工作。5.延包审核公示确认:根据摸底调查、补充调绘成果,制作和印制延包公示图表,开展村组审核、张榜公示,收集好农户反映的问题,进行修正、变更、合并户、补登等勘误修正。再印制修改后的公示图表进行新一轮公示在图表上,打印经公示核实无误的结果无异议声明,并交由农户及有关单位签字盖章确认。6.合同签定,申请登记。配合甲方进行抽查核验,农户签字确认的延包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 示范文本,制作和打印承包合同,并交由农户签字确认,印制和完善农户延包登记申请表、登记簿。使用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按照业务流程步骤开展延包工作,协助将延包登记成果、延包档案纳入不动产登记平台管理。按照广西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区档案局有关要求,规范收集整理本标段延包档案(包括乡镇级、村级、组级、一户一档、特殊载体档案),完成延包档案数字化扫描及档案挂接工作。7.网签系统运用:依托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开展延包信息公示、延包申请审核、延包合同网签等网签系统运用工作。8.档案整理:按照农业农村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对延包档案成果进行分类整理归档、数字化扫描,其中包含农户的“一户一档”材料。9.登记颁证:依据延包合同,配合隆安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8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29号)等文件中关于不动产(土地承包经营权)统一登记的有关规定,与隆安县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及不动产统一登记手续等。10.数据建库汇交更新:将延包数据进行入库,利用数据库建库软件导出农业农村部标准数据汇交成果需要的矢量数据、权属数据、图件、汇总表格等资料,以便进行数据汇交工作。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库规范(试行)》要求,生成农业农村部及隆安县统一要求的数据汇交成果,导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系统。四、技术标准1.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3.GB/T 10114-2003《区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4.GB/T 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5.B/T 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6.GB/T 27920.2-2012《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第 2 部分:扫式数字航空摄影》7.CH/T 3006-2011《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控制测量规范》8.GB/T 23236-2009《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9.GB/T 7930-2008《1:500 、1 :1000 、1 :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内业规范》10.GB/T 7931-2008《1:500 、1 :1000 、1 :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外业规范》11.CH/T 9008.3-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1:1000、1:2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12.CH/T 2009《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13.NY/T 309-1996《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登记划分》1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 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 号)15.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农经发〔2014〕12 号)16.NY/T 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17.NY/T 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18.NY/T 2539-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标准》1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2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试行)》2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制图规范(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23 号)2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办政改〔2023〕7 号)23.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印发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农业发〔2014〕32 号)24.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 权颁证归档文件整理规程的通知》(桂农业发〔2014〕55 号)本技术设计书没有提及的要求依照上述各规范、规程执行,如有关技术要求与上述规范、规程要求不一致时,以本技术设计书为准。五、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及参数5. 1 数学基础(1)坐标系统:采用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高程系统:采用 1985国家高程基准。(3)地图投影:高斯-克吕格投影;分带方式:1.5°分带;中央子午线:108 °。(4) 比例尺:调查比例尺为 1:2000。5.2 界址测量精度要求5.2.1 实测法实测法测定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间的间距中误差不超过下表的规定,两倍中误差为其限差。表 5-1 实测法界址点精度指标 单位:米界址点精度等级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界址点精度等级中误差一级±0.05二级±0.10三级±0.15一般地区的界址点等级不低于二级;特殊困难地区界址点精度等级不5.2.2 图解法图解法精度,图解法测定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之间的间距中误差不超过下表的规定,两倍中误差为其限差,特殊困难地区放宽 50%。表 5-2 图解法界址点精度指标 单位:米比例尺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之间的间距中误差比例尺平原、丘陵地山地、高山地1:2000± 1.20± 1.605.3 面积精度要求采用图解法获取界址点坐标的,其面积计算的相对误差(计算地块面积和实测地块面积的较差与实测面积的比值)不应超过 5%。5.4 计量单位长度单位采用米(m ),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m 2),统计汇总时, 面积单位采用公顷(hm 2),将亩(mu)作为辅助单位;均保留2 位小数。六、提交成果6.1 文字成果工作方案(农经部门编写)技术设计书质检报告工作总结 技术总结6.2 图件成果工作底图地块公示图(多轮)地块分布图地块示意图以村组发包方为单位制作6.3 簿册成果承包方调查表承包方登记变更申请表发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调查信息公示表(多轮)公示结果归户表 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6.4 数据成果登记数据库 测量数据文件登记元数七、档案成果综合管理类 延包权证类 纠纷调处类特殊载体类 一户一档八、项目管理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各阶段工作内容和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风险控制、沟通管理、工期保障等方案。2.供应商应按照项目的总体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并根据实施内容制定相应的进度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实施周期、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工作阶段和工作内容。此外,投标人需根据实施进度及时提供有关文档。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文档控制标准,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档材料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档材料进行分类管理。九、项目团队要求1.供应商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如测绘专业或地理信息专业或电子信息专业或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本项目的建设。2.供应商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项目团队的骨干人员应保持稳定。在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如更改项目组主要负责人须经采购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1008734.77其他未列明行业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内。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项目工作内容。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验收标准、规范: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并按要求通过审查与评审。五、售后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质保期内,当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发生改变时,供应商须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及时修改相关内容。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个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处理问题。六、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本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采购人在成交人开具等额发票后30日内支付不超过合同预算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完成项目90%的农户延包合同签订工作后,支付合同预算金额的30%;(3)完成延包数据建库,延包数据汇交及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工作后,支付至合同预算金额的90%。(4)完成各项延包工作后,经验收合格,向成交人支付实际完成工作量的100%。(5)成交人均须按照支付条件开具相应等额金额的发票给采购人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向成交人指定账户支付合同款。七、报价要求: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服务的价格必须包括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 所需的技术服务费、设备、水电、劳务费、验收、税费和利润等业务有关一切费用。八、保密工作要求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的相关资料,特别是高清影像图等地籍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5 号)使用和管理,延包试点工作各环节确保不泄密。其他说明一、进口产品说明本项目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二、其他1、本项目所采购货物如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时,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准、规范执行。2、是否进行演示:无。3、是否要求提供样品:无。4、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附件1: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具体要求3.1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5.2联合体竞标要求无6.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期间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供应商成立不满半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期间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半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按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供应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联合体竞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竞标人情况介绍;(如有请提供)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有请提供)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技术文件组成1.服务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组织服务方案;3.售后服务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如有请提供)5.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如有请提供)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有请提供)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报价文件组成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有请提供)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15.2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6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21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6.2负偏离要求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26.2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9.5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使用的有效CA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公章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31.2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1)广西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3132669,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东盟文化广场B1栋十五层1508、1509号办公室(2)隆安县那桐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71-6673902,通讯地址:隆安县那桐镇古龙街19号 31.2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 08 时 00 分到 12 时 00 分, 15 时00分到 18 时 00分31.6受理投诉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邮寄地址:名称:隆安县财政局地址:隆安县广场路8号联系电话:0771-653101933采购代理费1. 是否收取采购代理费:☑ 是 □ 否2.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3.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按固定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收取。4、开户名称:广西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60000019017100018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桃源支行 34.1解释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1.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2.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电子开评标规程执行项目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项目管理”—“采购文件管理”内开评标规则设置作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截标之后不可更改,因代理机构开评标规则设置错误导致采购活动无法开展下去的情况,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并承担其后果。34.2其他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3“评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6.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按照本章10.3的内容处理。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目前为网上公告和系统短信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4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10.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采购文件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3.网上查询地址”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15.1响应报价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15.2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响应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报价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磋商只接受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2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0.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谈判。2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5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6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电子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5.1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5.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谈判的,视同认可谈判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谈判。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2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磋商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五、成交及合同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直接委托评审专家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应使用南宁市模板进行公告,公告内容除包含《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内容外,还应包含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及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优惠率等内容),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25日。2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竞磋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5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8.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29.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在线签订须携带的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受理投诉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六、验收32.验收32.1采购人会同实际使用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2.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2.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2.4验收合格的项目,实际使用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七、其他事项33.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5.政采贷相关说明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nnggzy.org.cn)“交易信息-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中融资银行和南宁市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专栏信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确认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2.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符合性审查3.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0)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2)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3)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4)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3.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7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4.磋商程序4.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4.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6磋商小组应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评标报告一部分,磋商小组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内容包括:(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2)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人员名单;(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4.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4.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最后报价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5.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5.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7最终响应文件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8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5.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6.比较与评价6.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6.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评审标准7.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1报价分(满分10分)(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评审报价=最终报价;(2)竞标服务/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竞标服务/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证明文件(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 10 分。(5)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报价× 10 分0~10分技术分(满分65分)(1).现状分析(满分5分)对本项目需求进行现状分析说明。 一档(1分):针对项目需求进行现状分析说明,能提供需求分析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二档(3分):针对项目需求进行现状分析说明,能提供需求分析方案,方案能较明确的进行阐述,满足采购需求; 三档(5分):针对项目需求进行现状分析说明,能提供具体的需求分析方案的,方案能清楚的表明对本项目需求非常熟悉,需求分析明确阐述,满足采购需求且更利于项目实施。注: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5分技术分(满分65分)(2).技术实施方案(满分15分)方案中针对资料收集、开展现状调查、制定延包方案、延包方案表决、调查信息公示、 签订延包合同、延包合同备案、发放经营权证、数据更新、资料归档、总结验收等内容的工作流程进行全面合理的技术设计和详细的阐述;开展现状调查的工作内容、调查方法、技术方法符合国家、自治区等标准规范的规定;数据更新的工作内容、更新流程、技术方法符合国家、自治区等标准规范的规定。 一档(5分):实施方案完整,项目实施计划可行,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能满足要求。提供的方案在整体要求、技术路线、项目实施技术及设计架构的合理性、采用的技术先进性、设计的完整性以及系统的扩展性、实用性、规范性、易用性、可行性、可靠性一般,方案基本可行、论证基本准确,没有明显技术错误。 二档(10分):实施方案完整,项目实施计划可行,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能清晰,实施人员数量满足项目需求。提供的方案在整体要求、技术路线、项目实施技术及设计架构的合理性、采用的技术先进性、设计的完整性以及系统的扩展性、 实用性、规范性、易用性、可行性、可靠性较好,方案可行、论证基本准确,没有技术错误,实现技术较新可行,模块功能描述相对具体,方案阐述具体详细,与项目需求的吻合度较好的; 三档(15分):实施方案完整清晰,项目实施计划完整、可行性高,项目所需的各项保障措施得当到位,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全面、人员安排充足、职能分工明确,整体清晰可控。提供的方案在整体要求、技术路线、项目实施技术及设计架构的合理性、采用的技术先进性、设计的完整性以及系统的扩展性、实用性、规范性、易用性、可行性、可靠性比较优秀。技术方案可行且具先进性、创新性,论证很准确。各流程描述具体、实施步骤详细,与项目需求高度吻合。注: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15分技术分(满分65分)(3).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满分6分)一档(2分):有进度目标及保障措施的表述,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二档(4分):针对本项目的进度目标表述清晰,实施进度保证措施明确,满足采购需求; 三档(6分):针对本项目的进度目标表述明确具体,实施进度保证措施完整,提出切实有效配套措施保证进度的实现,满足采购需求且更利于项目实施。注: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6分技术分(满分65分)(4).质量保障措施(满分6分)一档(2分):供应商有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质量保证措施能够保证项目成果质量,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二档(4分):供应商质量目标明确,有专门的质检机构进行质量把关,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具体,可行,满足采购需求;三档(6分):供应商质量目标明确,有专门的质检机构进行质量把关,有明确的内部质量管理奖罚措施;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完整、具体,可行性强,包括:建立过程检查制度和三级检查制度,制度完善,措施有效到位,满足采购需求且更利于项目实施。注: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6分技术分(满分65分)(5).组织管理措施(满分6分)一档(2分):供应商对项目实施设置简单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二档(4分):供应商对项目实施设置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有技术管理机构及人员,人员配备和设备投入满足采购需求;三档(6分):供应商对项目实施设置了明确的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有明确的相关岗位人员,有明确的技术管理机构及人员,人员配备和设备投入完善、合理,满足采购需求且更利于项目实施。注: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6分技术分(满分65分)(6).安全、保密保证措施(满分6分)一档(2分):供应商设置安全和保密相关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和保密管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二档(4分):供应商能针对本项目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员和保密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和保密管理措施合理,满足采购需求;三档(6分):供应商能针对本项目设置完善的安全生产、保密管理等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和保密管理措施明确、合理,满足采购需求且更利于项目实施。注: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6分技术分(满分65分)(7).售后服务方案(满分5分)从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情况、培训方案可行性等方面对本项目售后及服务方案进行评审。一档(1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二档(3分):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满足项目需求。三档(5分):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满足采购需求且更利于项目实施。注: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5分技术分(满分65分)(8).拟投入的人员(满分16分)(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高级档案管理师的得1分,具有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明或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得1分,本项满分4分。 (2)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明或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得1分,本项满分2分。 (3)拟投入项目人员同时具有测绘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测绘师、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明或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每提供一名得1分,本项满分4分。 (4)拟投入的测绘成果档案管理人员具备档案副研究馆员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名得2分,本项满分6分。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只能设置1名,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05月至2024年10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0~16分3商务分(满分25分)(1).企业信誉实力(满分5分)(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5分。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5分。注:上述相关认证证书覆盖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档案管理技术服务,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链接及显示查询状态为“有效”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0~5分3商务分(满分25分)(2).保密安全 (满分6分)(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涉密计算机1台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省级国家保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2)保密人员具有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明或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的,每提供1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05月至2024年10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0~6分3商务分(满分25分)(3).仪器设备 (满分6分)(1)供应商具有GPS接收机及全站仪各提供一台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2)供应商具有外业测量作业平板电脑,每提供1台得0.6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6分3商务分(满分25分)(4).业绩分(满分8分)供应商2021年以来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类项目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8分。(注:类似项目以合同证明文件为准,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0~8分总得分=1+2+37.2.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第二节评标报告1.成交标准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线编写电子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一节第5.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服务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及操作屏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节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隆安县那桐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4-C3-230243-GXXM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年月日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隆安县那桐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4-C3-230243-GXXM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二、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页码)三、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证明材料………(页码)四、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材料…………………………………………………(页码)五、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页码)六、资格声明函…………………………………………………………………(页码)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页码)八、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页码)九、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资格声明函资格声明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按本项目响应文件“第三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完整提供证明材料。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八、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九、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三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隆安县那桐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4-C3-230243-GXXM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目录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页码)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页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页码)四、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五、竞标人情况介绍…………………………………………………………(页码)六、供应商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如有要求)……………………………(页码)七、服务需求偏离表…………………………………………………………(页码)八、组织服务方案……………………………………………………………(页码)九、售后服务方案……………………………………………………………(页码)十、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页码)十一、服务需求、商务条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页码)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响应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四、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4-C3-230243-GXXM采购项目名称:隆安县那桐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项目项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商务需求响应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1 ……2 ……3 …………1 ……2 ……3 …………二1 ……2 ……3 …………1 ……2 ……3 …………...1 ……2 ……3 …………1 ……2 ……3 …………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4.如果采购需求为小于、小于等于、大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竞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如该采购需求属于不能明确具体数值的,采购人应在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标注◆号,对标注◆号的采购需求不适用上述“竞标无效”条款。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竞标人情况介绍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供应商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在响应文件中页码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附表: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同类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注明所在供应商商务技术文件页码。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服务需求偏离表竞标服务需求偏离表(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所竞分标:项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偏离说明项号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参数要求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参数偏离说明1………1 ……2 ……3 …………………1 ……2 ……3 …………2………1 ……2 ……3 …………………1 ……2 ……3 …………...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中“服务需求一览表”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4.如果采购需求为小于、小于等于、大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竞标服务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如该采购需求属于不能明确具体数值的,采购人应在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标注◆号,对标注◆号的采购需求不适用上述“竞标无效”条款。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组织服务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或评分办法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九、售后服务方案由竞标人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部分的售后服务要求自行填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分标:分标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姓名页码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资质证书编号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页码)专业(页码)职称(页码)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一、服务需求、商务条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四节报价文件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报价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隆安县那桐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4-C3-230243-GXXM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报价文件目录一、响应函………………………………………………………(页码)二、响应报价表…………………………………………………(页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页码)一、响应函响应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首次报价文件电子版份(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二、技术文件电子版份(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商务文件电子版份(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已合并装订成册)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元)的竞标总报价,服务期限(无分标时填写):,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相应的采购内容。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函,并承诺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竞标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文本”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7、我方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六章“合同文本”的条款,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8、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竞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响应报价最低的竞标人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服务名称具体服务内容数量①单价(元)②单项合价(元)③=①×②服务期限1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 (¥ 元)验收标准:优惠及其它: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响应报价表。2、如为联合体响应的,“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且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3、在“具体服务内容”一栏中,填写具体服务,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5、符合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五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本企业(单位)自愿参与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的项目,在此郑重承诺:遵守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在中国适用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所参与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归属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近三年在知识产权领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失信行为。所参与的项目不对其他单位及个人的知识产权构成侵权。如经核查确有违反上述承诺应遵守的行为,本企业(三维)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合同文本“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合同编号: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4-C3-230243-GXXM采购计划编号:LAZC2024-C3-01085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合同目录一、第一部分合同书……………………………………………………………(页码)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页码)三、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页码)四、第四部分合同附件…………………………………………………………(页码)4.1成交通知书…………………………………………………………………(页码)4.2采购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页码)4.3采购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页码)4.4响应函………………………………………………………………………(页码)4.5响应报价表…………………………………………………………………(页码)4.6服务需求偏离表……………………………………………………………(页码)4.7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4.8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页码)4.9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页码)第一部分合同书年月日,隆安县那桐镇人民政府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时限根据项目情况而定,不得超过2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隆安县那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采购文件及“响应报价”(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物1.2.1标的物1信息1.2.1.1名称:;1.2.1.2数量:;1.2.1.3质量:。……1.3价款1.3.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人民币,含税)。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标的物交付期限、地点、方式和服务期限1.5.1交付期限:;1.5.2交付地点:;1.5.3交付方式:;1.5.4服务及质保期限:。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标的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标的物价格的万分之五(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万分之五)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20%);迟延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收取的合同价款并按合同总金额的%(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万分之五)计算,最高限额为欠付金额的%(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乙方在质保期内未按承诺提供售后等服务的,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元(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2000元)的违约金。1.6.5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加盖有效电子公章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标的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信息化系统、信息化维保、物业服务、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标的物将要运至或者实施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标的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标的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标的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标的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装运标的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标的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及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3乙方应确保项目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水平与投标文件一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注明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否则甲方有权放弃或终止合同。2.8.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其他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酿成重大事故(工作日系统中断一天以上)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为项目总价的30%(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一般为30%)。2.9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标的物或者在途标的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0延迟交货/交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标的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标的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1合同变更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标的物的,那么需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且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3不可抗力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4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2.15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6合同中止、终止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7检验和验收2.17.1标的物交付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标的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8通知和送达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约定送达地址”为收件地址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承包 整镇试点工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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