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刑事技术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吉林省公安厅2024)
吉林省公安厅购置刑事技术设备项目(
四
标段)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LJM202411-188-04
二、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购置刑事技术设备项目(四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瀚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怀柔区融城北路10号院1号楼8层822
中标(成交)金额:4069700.00元
评审价格:3662730.00元
交货期:合同订立后15日内,将全部设备送至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605号,并完成安装调试,确保验收合格。质保期:3年。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采购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方向设备,包括多功能全自动可视水箱抓弹系统、AIE可视化摄录仪、智能勘查灯、疑难足迹智能采集系统、足迹分析检验鉴定系统、多功能比对显微镜、袖珍全能智勘套装、玻璃破碎智勘仪、“一测通”火灾爆炸现场勘查箱、现场微小物证显微镜、超宽幅匀光勘查光源、一体式高清数码显微镜、一体化集成现场勘查仪、便携式多波段指掌纹拍摄光筒、智能物证室、超景深3D数码显微镜、体视显微镜一批(采购标的、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中项目招标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功能配置及技术指标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1
多功能全自动可视水箱抓弹系统
主要技术参数:适用于除防暴、狙击等大威力枪支以外的各类枪支弹头的抓取;1、设备外形参考尺寸:小于等于3100mm×778mm×1890mm2、材质:优质不锈钢;3、射击次数约:大于等于15000发;4、重量:约400Kg。5、设备带水重量约:950Kg(约1吨),建议用户将该设备放置最底层楼面房间。6、全自动抓弹系统,无需手动参与。7、以模块形式到现场安装。 配备防弹衣 1.产品构造:四级防弹衣由一件外套+两片三级软质轻质内胆+两片PE板组成。防弹层保护套为黑色、不透光并且密封不透水,封边均匀一致。防弹层保护套材料具有抗渗水性能,耐静水压大于等于18kPa,三级软质内胆防弹层结构由21 层PE(UD)+1层泡沫制成。2.软质内胆重量:小于等于1.8kg3.主要原料:高性能聚乙烯无纬布(UD) 以下省略。
1
台
400000
2
AIE可视化摄录仪
2规格参数:2.1原理及功能:AIE试剂经过雾化喷射在生物检材上,阳离子型的 AIE 分子和带有阴离子的生物大分子静电相互作用,发生 AIE 分子堆聚在氨基酸侧链上的情况,由于AIE效应,在蓝光激发光源照射下生物物证可产生强烈荧光,从而可对生物物证(DNA)进行可视化提取。2.2机身自带一体化光源参数:2.2.1蓝光功率大于等于7w2.2.2蓝光续航时间大于等于3.5h2.2.3绿光功率大于等于1.4瓦2.2.4绿光续航时间大于等于5.5h2.2.5红外光源功率大于等于15W2.2.6红外光源续航时间大于等于3h2.2.7机身自带可接收红外光的cmos2.3机身内置旋转拨盘式黄色、橙色、红外滤光片以下省略。
1
台
300000
3
智能勘查灯
勘查灯光源: 1、设备可以支持搜寻和显现案发现场的足迹、血迹、精斑、体液痕迹,还可作为足迹拍照提取时的配光设备;2、设备提供白光、蓝光、绿光三种勘查光源,支持三种勘查光源之间可以通过物理按键直接切换;3、设备同时支持低角度掠射照明功能与漫反射照明功能;4、设备支持与手机互连,可以支持平面足迹拍照采集时去除背景干扰;5、光源寿命:大于等于50000小时;6、勘查光源峰值波长:蓝光450nm(±10nm)、绿光530nm(±10nm);7、电池容量:大于等于6000mA;8、勘查光源光斑均匀度:大于等于80%。 以下省略。
1
台
53500
4
疑难足迹智能采集系统
1、系统支持手机或平板电脑作为控制终端,提供硬质平面客体上的现场足迹采集功能,可在不破坏现场足迹的情况下,获取到高精度的足迹图像;2、系统提供多种采集模式,适用不同成痕条件下足迹采集要求;3、依据采集模式的不同,系统提供针对性的配光和多角度光路环境;4、移动端可通过采集足迹推断身高、体重、年龄;5、移动端支持联网对采集足迹进行鞋样查询;以下省略。
1
台
245000
5
足迹分析检验鉴定系统
1、支持赤足、鞋印两种足迹类型的鉴定;2、提供多种图像处理效果,包括锐化、浮雕、灰度、伪彩色等;3、可支持制作出足迹特征比对照片;4、支持特征标注图的保存和打印功能;5、提供规范的鉴定书模板,可支持将特征比对照片导出至足迹鉴定书;6、提供足迹的重叠比对功能,支持透明度调节;7、提供自由曲线与标准几何图形两种标画工具,提供数字标记与文本标注工具,支持长度与角度的测量功能;8、提供同步标画、标注和特征标注的整体复制功能;支持足迹图像的打印设置,支持在A3、A4纸张上进行足迹图像的原物大、1/2大、1/4大、2倍大打印功能;10、提供项目的新建、删除、编辑、导入、导出功能,支持按照时间、项目名称进行项目查询;
1
台
98000
6
多功能比对显微镜
1. 公安比对显微镜基本部件1.1光学总放大倍数为:1-120X,最小可达到1倍观察。1.2 a) 配电动控制光学比较桥:全封闭防尘设计,电动控制,电动比对桥升降范围0-255mm。b) 配电动载物台:台面大小220×160mm ,X-Y移动范围不低于50×50mm.c) 电动控制Z轴能够快速适用不同高度的样本,行程0-25mm.1.3视域:大于等于22mm,10倍目镜下。1.4系统具有载物台记忆复位功能。为方便使用,Z轴聚焦时载物台可自动根据即时所用的物镜倍数改变步进速度。以下省略。
1
台
1491000
7
袖珍全能智勘套装
笔式双光电筒:1、尺寸:直径小于等于19mm×长小于等于135mm;2、重量:小于等于82g;3、光源种类:白光+蓝光445nm;4、光斑类型:圆形匀光照明;5、最大功率:小于等于2W;6、电池容量:小于等于800mAh;7、充电方式:USB;8、续航时间:小于等于80分钟;以下省略。
1
套
98000
8
玻璃破碎智勘仪
1、操作系统: 安卓操作系统;2、整机结构: 伸缩式结构, 展开大于等于2.5米, 收缩小于等于1米;3、材料: 整机材料由铝合金+高碳纤维组成;4、待机时间:全功率大于等于 1h;5、光源: 设备搭载掠射光源+ 外部光源可保障设备在白天及夜晚使用;6、自动对焦:设备自动对焦功能;7、比例尺: 设备搭载快拆式物理比例尺;8、角度:70度无畸变、200ms快速自动对焦;9、支持分辨率和帧率包含: 8000*6000@5fps/ 4000*3000@15fps/ 3840*2160@30fps /1920*1080@30fps;10、智能分析系统:高清图像拍摄后智能分析研判,可判断球状物与非球状物、入射速度、入射角;11、重量:整机小于等于2.3kg;
1
台
78000
9
“一测通”火灾爆炸现场勘查箱
技术参数:重量小于等于15.2kg尺寸小于等于600×420×210mm产品功能:1.四波段手电分色照明,使物证呈现不同的反差2.球形粉末法显现指纹3.磁性粉末法显现指纹4.荧光粉末法显现指纹5.茚三酮法显现纸张上的指纹以下省略。
1
个
3200
10
现场微小物证显微镜
1.放大倍率:10-300倍,数码变焦最大1200倍2.LCD液晶屏:4英寸 IPS 面板,800x4803.照片分辨率:12M/10M/8M/5M/3M/2M4.视频分辨率:1080P/720P5.对焦范围:0mm-100mm手动对焦6.电视输出:通过 HDMI 或 AV 输出电视7.存储:通过 Micro - SD 卡(不包括)8.光源:8个 LED 灯(亮度可调节)9.供电:充电电池和电源适配器10.测量:PortableCaputure 软件测量11.产品尺寸小于等于16cm(长)x10.6cm(宽)x2.9cm(高)12.重量(裸机)小于等于220g
1
个
11000
11
超宽幅匀光勘查光源
一、产品功能特点及技术参数:1、具有外形小巧、轻便,光束均匀、高纯度的宽幅功能的特点,配备定向腰带灯夹,可固定在腰间皮带上,往返案发现场无须携带光源箱体。腰带灯夹可以固定匀光投照角度,实行解放双手进行现场勘查定向照明,配易解夹扣和光滑平底设计,可以方便取下,平放于地面作足迹搜索光源使用。2、设备材质航空级铝材整体铸造而成;3、灯体筒身为方型结构,配有可拆解夹扣,并可平放于地面;4、设备开关防误触开关,长按开机。有强中弱三个档位;5、光源种类白光强光、白光普通光、白光弱光、6、在距离白光强光光源0.5m处,基准轴上的峰值光照度大于等于15000LX(强光)/大于等于5000LX(普通光)/大于等于2000LX(弱光),根据不同的照度进行对不同客体进行拍照取证。 以下省略。
2
把
7000
12
一体式高清数码显微镜
1.大视野高眼点广角目镜:WF10X/22mm,宽视场使试样范围更大;2.三目观察镜筒45度倾斜,镜体可以360度旋转,瞳距52-75mm,视度调节±5屈光度,镜筒有自锁装置,防止目镜在搬运过程中自动滑落;3.全防霉技术,连续变倍物镜:0.8X-5X,连续变倍比:1:6.3(选配2X附加物镜,光学放大倍率达100X以上,可进一步对检材细微痕迹的观察);4.工作距离:115mm;5.调焦机构:粗调力矩可调,升降范围160MM;连续调焦105MM;支架换位55MM,超长工作距离,超大的景深和视野,使操作者不受任何限制;6.落射光源:110-240V、LED灯,亮度可调,平均寿命可以达6000小时以上;以下省略。
1
台
8200
13
一体化集成现场勘查仪
(一)主机质量:小于等于1.23kg;(二)主机尺寸:小于等于255mm×60mm×85mm;(三)系统光源须配:1:六波段激发光源模组:(1). 532nm绿激光、(2). 445nm蓝激光、(3). 740nm红外光、(4). 365nm浅紫外光、(5). 400nm深紫外光、(6). 445/532nm合光激光(蓝激光&绿激光)以下省略。
1
台
130000
14
便携式多波段指掌纹拍摄光筒
材质:铝合金光源:应支持紫外光(365nm)/紫光/蓝光/绿光/红光/白光/白侧掠光屏幕:不小于3英寸LCD液晶屏分辨率:大于等于4000×3000摄像头像素:大于等于1600万像素存储:应支持32G TF卡比例尺:电子比例尺
1
套
29800
15
智能物证室
(一)受理台: 材质:1.木制结构可分拆(E1级高密度中纤板,贴进口胡桃木皮,环保烤漆,达到国家环保标准)2.规格:约1600mm×850mm×780mm(长×宽×高)3.操作台符合人体工学设计,内部结构精细,为设备连接线提供隐藏设计受理台专用椅:1.椅面材质:皮艺2.功能特点:符合人体工学设计 以下省略。
1
套
200000
16
超景深3D数码显微镜
一、高清数字成像系统(图像采集部分)CCD: 采用高清晰CMOS芯片,尺寸大于等于1/1.7英寸,自动校正颜色功能,可对于非标准白光光源自动背景补偿。图像色彩真实还原。HDR:具备动态HDR功能,确保成像过程中无明显阴影、曝光过度等。视场整体均匀,确保3d完美成像。HDMI:HDMI高速传输,传输速度大于等于30帧/秒,CCD自带测量技术。以下省略。
1
台
750000
17
体视显微镜
1、主机为一体化三目显微镜主体,无限远光学系统。可用于文件检验及证研相关资料检验,包含:印刷文件检验、污损文件检验、添加、涂改等伪造文书鉴定、擦刮文件、拼补文件、换页文件、伪造印章、印文鉴定等;2、变倍比不小于10:1,内置变倍档位;2.1最大视场直径不小于63mm;2.2立管放大倍率为2.0x,并配备两个可调的锥。以下省略。
1
台
16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旭晴、洪花、杜秀华、田竞幻、金留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的取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24400元。
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经第三方转载后无论内容是否一致,均与本公司无关。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公安厅(本级)
地址:吉林省公安厅(长春市新发路806号)
联系人:朱鹏
联系方式:82098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
联系人:石堃
联系方式:15714304043(办公电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4标段-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吉林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专用设备项目(四标段)11.3.pdf
来源:
初审:石堃
复审:王茜
终审:朱鹏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北京瀚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加吉林省公安厅的吉林省公安厅购置刑事技术设备项目(四标段)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多功能全自动可视水箱抓弹系统,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无锡海纳光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1人,营业收入为363万元,资产总额为39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AIE可视化摄录仪,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天津海思博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173.11万元,资产总额为320.0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3.智能勘查灯,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商为大连恒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8人,营业收入为2284.44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型企业;5698.61万元,属于4.疑难足迹智能采集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商为大连恒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8人,营业收入为2284.44万元,资产总额为5698.61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足迹分析检验鉴定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商为大连恒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8人,营业收入为2284.44万元,资产总额为5698.6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多功能比对显微镜,属于(工业);制造商为长春海乐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人,营业收入为13.86万元,资产总额为9.6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7.袖珍全能智勘套装,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卡目索纳智能科技研发(江苏)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4人,营业收入为1430万元,资产总额为143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8.玻璃破碎智勘仪,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卡目索纳智能科技研发(江苏)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4人,营业收入为1430万元,资产总额为143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9.“一测通”火灾爆炸现场勘查箱,属于业);制造商为天津澳金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14.2万元,资产总额为768.5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0.现场微小物证显微镜,属于(工业总;制造商为天津澳金科技开198058张|!-45-扫描全能王创建发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14.2万元,资产总额为768.5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1.超宽幅匀光勘查光源,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广州市弘安警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1323.35万元,资产总额为1037.7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2.一体式高清数码显微镜,属于(工业);制造商为芜湖市皖江光电仪器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474万元,资产总额为156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3.一体化集成现场勘查仪,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广州市弘安警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1323.35万元,资产总额为1037.7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4.便携式多波段指掌纹拍摄光筒,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3人,营业收入为20546.50万元,资产总额为101856.0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15.智能物证室,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3人,营业收入为20546.50万元,资产总额为101856.0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16.超景深3D数码显微镜,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北京宝捷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1761万元,资产总额为224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7.体视显微镜,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北京宝捷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1761万元,资产总额为224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云供应商:北京瀚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4年11月26日张展有.00510000)泰科技发房可州激当非-46-100s:tr扫描全能王创建吉林省公安厅购置刑事技术设备项目(四标段)招标文件招标编号:WLJM202411-188-04政采编号:采购计划-[2024]-03726号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吉林省公安厅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第五章项目招标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吉林省公安厅购置刑事技术设备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吉林省公安厅购置刑事技术设备项目(四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LJM202411-188-042.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购置刑事技术设备项目(四标段)3.预算金额:4085400.00元。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采购内容:采购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方向设备,包括多功能全自动可视水箱抓弹系统、AIE可视化摄录仪、智能勘查灯、疑难足迹智能采集系统、足迹分析检验鉴定系统、多功能比对显微镜、袖珍全能智勘套装、玻璃破碎智勘仪、“一测通”火灾爆炸现场勘查箱、现场微小物证显微镜、超宽幅匀光勘查光源、一体式高清数码显微镜、一体化集成现场勘查仪、便携式多波段指掌纹拍摄光筒、智能物证室、超景深3D数码显微镜、体视显微镜一批(采购标的、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中项目招标需求)。8.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订立后15日内,将全部设备送至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605号,并完成安装调试,确保验收合格。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准许分包转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7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所属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3.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获取”,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00(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一室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经第三方转载后无论内容是否一致,均与本公司无关。2.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域LED屏幕为准。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4.投标人请注意: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获取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省公安厅(本级)地址:吉林省公安厅(长春市新发路806号)联系人:朱鹏联系方式:0431-820987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联系人:石堃联系方式:15714304043(办公电话)来源: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初审:石堃复审:王茜终审:朱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招标人:吉林省公安厅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806号联系人:朱鹏电话:0431-82098755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项目联系人:石堃电话:157143040433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购置刑事技术设备项目(四标段)4交货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605号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6出资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招标范围采购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方向设备,包括多功能全自动可视水箱抓弹系统、AIE可视化摄录仪、智能勘查灯、疑难足迹智能采集系统、足迹分析检验鉴定系统、多功能比对显微镜、袖珍全能智勘套装、玻璃破碎智勘仪、“一测通”火灾爆炸现场勘查箱、现场微小物证显微镜、超宽幅匀光勘查光源、一体式高清数码显微镜、一体化集成现场勘查仪、便携式多波段指掌纹拍摄光筒、智能物证室、超景深3D数码显微镜、体视显微镜一批(采购标的、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中项目招标需求)。9交货期合同订立后15日内。9误期赔偿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误期赔偿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9交货方式将全部设备送至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605号,并完成安装调试,确保验收合格。10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7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所属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3.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须提供网络截图;二、技术文件材料货物序号16.超景深3D数码显微镜:功能的证明图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货物序号17.体视显微镜:功能的证明图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投标人须按照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按照上述序号排列,逐项提供。如多项技术要求在一个证明资料中,需要在证明资料中标记出显示具体参数的位置,如未标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判,投标人自行负责。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国家统计局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2011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并颁布的。2017年6月30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正式颁布。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规定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为此,我们对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二、修订主要内容本次修订是在2011年《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在保持适用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准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修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将交通运输业中包括的“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修改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仓储业所包括的行业中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调整为“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投标人:投标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标段)(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内容: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在202年月日时之间准时递交且不得启封::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开标一览表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标段)投标人:(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内容::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在202年月日时之间准时递交且不得启封::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投标文件电子版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标段)投标人:(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在202年月日时之间准时递交且不得启封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2、《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版》和投标文件必须分开单独封装并标贴此封面,密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保证金为保函形式的,递交文件时同时递交保函原件,不用封装,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刑事技术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