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文物普查中标结果公示(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FSJZCS2024056
二、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218000(元)
绍兴市景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颐高广场1幢2004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
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
按磋商文件执行
按磋商文件执行
按磋商文件执行
按磋商文件执行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兴祥,徐碧云,王坚梁(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绍兴市景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77.2
72.1
73.3
74.2
20.0
94.2
1
浙江古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71.4
68.9
68.5
69.6
17.53
87.13
1
东阳市古建园林设计有限公司
61.7
64.1
63.7
63.17
16.8
79.97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744.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若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需在附件中公示使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3.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人民中路2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2021903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5-821399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苗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7586169
质疑联系人:蒲志刚
质疑联系方式:1836808394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
传真:0575-82154859
联系人:谷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文管所文物普查二期11.11.doc362.6K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179.5K
招标文件文管所文物普查二期11.11.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FSJZCS2024056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其他服务,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FSJZCS2024056)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11-2609:30:002024-11-26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57开标室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57开标室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57开标室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57开标室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绍兴市景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绍兴市景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绍兴市景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绍兴市景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218000(壹佰贰拾壹万捌仟元整)2浙江古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古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古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古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390000(壹佰叁拾玖万元整)3东阳市古建园林设计有限公司东阳市古建园林设计有限公司东阳市古建园林设计有限公司东阳市古建园林设计有限公司1450000(壹佰肆拾伍万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FSJZCS202405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11-2609:30:00开标地点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57开标室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57开标室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57开标室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绍兴市景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古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符合3东阳市古建园林设计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FSJZCS2024056)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11-2609:30:002024-11-26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57开标室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57开标室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57开标室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57开标室序号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绍兴市景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绍兴市景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绍兴市景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古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古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古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符合3东阳市古建园林设计有限公司东阳市古建园林设计有限公司东阳市古建园林设计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表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FSJZCS2024056)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绍兴市景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古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东阳市古建园林设计有限公司1技术现状分析: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环境的了解熟悉程度是否清晰、完整进行打分。0-55.04.54.02技术“四普”内外业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对“四普”内外业工作内容安排及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打分。0-54.74.54.03技术“四普”文物空间分布一张图标著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对“四普”文物空间分布一张图标著工作内容安排及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打分。0-54.84.34.04技术“四普”三维测绘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对“四普”三维测绘工作内容安排及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打分。0-55.04.44.15技术进度安排: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进度安排计划,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的科学准确性进行打分。0-54.94.53.76技术质量保证: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进行打分。0-54.74.24.07.1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配备情况、人员的分工合理性、职责的明确性等进行综合评分。0-55.04.54.07.2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分。(须提供相应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0-54.84.63.78技术设施设备:评委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的数量、种类、设备功能等进行打分。若为自有设备需提供投标人购买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0-55.04.74.09.1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安全作业培训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及可实施性进行打分。0-43.73.53.29.2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组织开展四普相关培训的方案的科学性、全面性、合理性进行打分。0-43.73.53.210.1技术根据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综合评分。0-43.83.43.110.2技术根据投标人档案管理制度以及保密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分。0-43.73.33.011.1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响应时间进行打分:为保证项目实施便捷及保障突发性情况尽快处理,投标人公司或分支机构所在地距离情况承诺的响应时间快速反应情况等。0-44.03.83.511.2技术评委对投标人的服务承诺进行打分: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全面,具备完善合理的服务体系及队伍,故障、技术支持能够很好地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等情况。0-54.74.54.212技术合理化建议: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议。0-54.74.24.013商务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0-22.02.02.014商务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和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或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证书、职称扫描件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0-33.03.00.0合计合计合计0-8077.271.461.7专家(签名):1/3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表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FSJZCS2024056)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绍兴市景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古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东阳市古建园林设计有限公司1技术现状分析: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环境的了解熟悉程度是否清晰、完整进行打分。0-54.64.34.12技术“四普”内外业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对“四普”内外业工作内容安排及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打分。0-54.34.14.03技术“四普”文物空间分布一张图标著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对“四普”文物空间分布一张图标著工作内容安排及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打分。0-54.44.03.94技术“四普”三维测绘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对“四普”三维测绘工作内容安排及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打分。0-54.24.04.05技术进度安排: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进度安排计划,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的科学准确性进行打分。0-54.54.44.36技术质量保证: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进行打分。0-54.64.24.27.1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配备情况、人员的分工合理性、职责的明确性等进行综合评分。0-54.74.24.17.2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分。(须提供相应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0-54.54.34.08技术设施设备:评委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的数量、种类、设备功能等进行打分。若为自有设备需提供投标人购买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0-54.24.13.99.1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安全作业培训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及可实施性进行打分。0-43.73.53.59.2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组织开展四普相关培训的方案的科学性、全面性、合理性进行打分。0-43.73.73.610.1技术根据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综合评分。0-43.63.43.410.2技术根据投标人档案管理制度以及保密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分。0-43.73.63.511.1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响应时间进行打分:为保证项目实施便捷及保障突发性情况尽快处理,投标人公司或分支机构所在地距离情况承诺的响应时间快速反应情况等。0-43.83.73.511.2技术评委对投标人的服务承诺进行打分: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全面,具备完善合理的服务体系及队伍,故障、技术支持能够很好地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等情况。0-54.44.24.012技术合理化建议: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议。0-54.24.24.113商务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0-22.02.02.014商务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和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或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证书、职称扫描件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0-33.03.00.0合计合计合计0-8072.168.964.1专家(签名):2/3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表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FSJZCS2024056)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绍兴市景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古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东阳市古建园林设计有限公司1技术现状分析: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环境的了解熟悉程度是否清晰、完整进行打分。0-54.53.84.02技术“四普”内外业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对“四普”内外业工作内容安排及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打分。0-54.44.24.13技术“四普”文物空间分布一张图标著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对“四普”文物空间分布一张图标著工作内容安排及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打分。0-54.34.04.14技术“四普”三维测绘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对“四普”三维测绘工作内容安排及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打分。0-54.44.23.95技术进度安排: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进度安排计划,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的科学准确性进行打分。0-54.94.84.56技术质量保证: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进行打分。0-54.54.14.37.1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配备情况、人员的分工合理性、职责的明确性等进行综合评分。0-54.84.24.47.2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分。(须提供相应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0-54.94.64.58技术设施设备:评委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的数量、种类、设备功能等进行打分。若为自有设备需提供投标人购买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0-54.14.03.89.1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安全作业培训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及可实施性进行打分。0-43.93.73.59.2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组织开展四普相关培训的方案的科学性、全面性、合理性进行打分。0-43.93.63.310.1技术根据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综合评分。0-43.73.53.410.2技术根据投标人档案管理制度以及保密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分。0-43.63.43.111.1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响应时间进行打分:为保证项目实施便捷及保障突发性情况尽快处理,投标人公司或分支机构所在地距离情况承诺的响应时间快速反应情况等。0-43.73.43.211.2技术评委对投标人的服务承诺进行打分: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全面,具备完善合理的服务体系及队伍,故障、技术支持能够很好地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等情况。0-54.24.03.812技术合理化建议: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议。0-54.54.03.813商务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0-22.02.02.014商务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和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或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证书、职称扫描件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0-33.03.00.0合计合计合计0-8073.368.563.7专家(签名):3/3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FSJZCS2024056)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绍兴市景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218000元(壹佰贰拾壹万捌仟元整)74.220.0094.21√2浙江古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390000元(壹佰叁拾玖万元整)69.617.5387.1323东阳市古建园林设计有限公司1450000元(壹佰肆拾伍万元整)63.1716.8079.973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11月26日1/1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FSJZCS2024056采购人: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一、总则10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0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11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五、磋商无效的情形16六、采购中止的情形17七、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17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19第四部分磋商原则及磋商方法27第五部分采购合同37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6第一部分磋商公告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现就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一.磋商项目编号:FSJZCS2024056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中介代理)三.磋商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1项150对已认定、登记的、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实地调查和信息采集、高清航拍图拍摄、数据整理录入与提交等野外调查。150/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磋商小组负责审查。五.获取磋商文件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6日9:30之前获取。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提示:1将拒绝接受未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2磋商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管理学习专题》。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utm=web-government-front.380aac0a.0.0.fc2b6aa0b6e211ebbdb0dd007730dd44《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需登录账号后查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6.特别提醒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要求: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整之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八.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整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57开标室开标。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当日10:0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当日10:00前)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供应商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信封内仅需放入存储备份文件的U盘),由授权代表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若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本次开标不提供现场视频。九.磋商保证金:无十.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询问):苗黎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7586169质疑联系人:蒲志刚质疑联系方式:18368083941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2.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2021903质疑联系人:王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5-82139982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人民中路228号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谷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传真:0575-82154859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50万元。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是指开标后,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5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6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本项目磋商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8磋商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11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开标地点:详见磋商公告12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磋商无效。1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14磋商公告及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5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6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7特别说明供应商应无条件地、认真仔细地阅读本磋商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编制响应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该项目结果公告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质疑、投诉人未按前例进行质疑、投诉(申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磋商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8支持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11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4%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共计19000元。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19是否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0是否提供演示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演示。21预付款本项目涉及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 40 %21预付款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第二条第五点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的规定:1、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2、项目涉及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的,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要求中标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40%-7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项目为分年安排预算的,预付款按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上述比例执行);项目如以人工投入为主,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20%-7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3、本项目涉及投标人为大型企业,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相应字样应在合同中体现)。4、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应提交相应申请函经采购人确认后,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3金融支持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0〕3 号文件,企业若有融资意向,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24其他1、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皆需提供正反面,否则按不提供处理。2、本项目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1、总则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组织和实施,并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1、适用范围1.1本次磋商工作仅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1.2本项目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人委托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2.2“磋商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2.3“服务”系指磋商供应商按合同规定,须承担的服务的义务。3、采购项目概况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关内容,主要要求参见本文件第三部分。4、合格的磋商供应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规定。5、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竞争性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6.1本磋商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如果有)。6.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磋商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磋商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6.3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6.4磋商文件是磋商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磋商文件规定或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报价,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磋商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将问题按前附表要求发至指定邮箱里。(电子邮件只作方便工作之用,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7.2磋商供应商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7.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7.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未对原磋商文件作出重大修改或不会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变。7.6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7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日后,经采购人同意后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对磋商文件和补充文件提出答疑或质疑。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8、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视其为虚假响应,其响应将被否决。8.2报价8.2.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在磋商后根据磋商情况(包括细化采购方案和要求,增补部分采购内容等),供应商须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如果供应商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未提交第二次报价,视该供应商放弃本次投标,作无效标处理。8.2.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调查费、测量费、交通费、评审会议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投标报价固定是指供应商所填写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由供应商自行考虑)。8.2.3供应商的报价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应完成技术文件中的所有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方案及价格将不予接受。9、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内容且设置关联定位,供应商可查看《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进行操作: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9.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格式见附件)。9.2商务技术文件,本次磋商需要供应商提供以下项目所列的技术文件: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供应商商务技术文件中资信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3磋商项目明细清单(格式见附件);4技术响应及建议表(格式见附件);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现状分析;7实施方案;8进度安排;9质量保证;10人员配备;11设施设备;12培训;13内部管理制度;14服务承诺;15合理化建议;16企业业绩;17项目负责人;1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注:以上内容应与评标办法中内容具有一致性。如果本项目涉及软件采购,还需提供相关完整配置方案(软件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等),提供主要磋商产品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官网截图、产品彩页、技术说明等),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供应商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响应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磋商将被追认为无效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实质性指标、关键性指标和重要指标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技术偏离表中仅复制粘贴而未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其产生的影响直至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磋商函(格式见附件);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注:“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须分3个PDF格式分别导入。10、响应文件有效期10.1响应文件未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或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放弃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后未提供备份文件或者备份文件也出现异常情况无法进行评审的,亦视为放弃磋商。10.2响应文件上传后,自磋商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前附表所列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10.3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此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11、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1.1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11.2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11.3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11.4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1.5供应商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的;11.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12、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2.1按磋商文件9.1条、9.2条、9.3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12.2响应文件须按附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写全称。(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需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12.3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予以确认。12.4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3、响应文件的形式响应文件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4、响应文件的递交14、磋商响应截止期14.1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传输,以纸质、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为应对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异常情况,供应商可指派授权代表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交备份文件。14.2采购人因故推迟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将以公告形式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15、响应文件的修改、撤销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5、磋商无效的情形16、无效响应经过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存在以下重大偏离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由采购人报采购办、监督办备案,将因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而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6.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16.3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16.4响应文件中的磋商函未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16.5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16.6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16.7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采购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16.8响应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改变磋商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16.9对采购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16.10响应文件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16.1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6.12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16.13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报价一览表》或《磋商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16.14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即“★”的关键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或缺漏;16.15供应商拒绝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16.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6.16.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6.16.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6.16.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6.16.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6.16.5不同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16.1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6、采购中止的情形17、中止电子交易活动和重新组织采购17.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17.2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1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8.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或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8.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9、确定成交供应商19.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0、签订合同2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1、解释权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和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3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1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背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精神,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和《浙江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和目标,保质保量完成上虞区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工作。二、普查范围上虞区丁宅乡、下管镇、章镇镇、岭南乡、陈溪乡、盖北镇、谢塘镇、崧厦街道等8个街道地上、地下的不可移动文物也纳入此次普查范围,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共六个类别,合计63个细类。具体分为“三普复核”和“四普”新增。三、普查内容及要求1、外业调查及内业整理。1.1数量要求:“三普”复核数为1217处,“四普”新增不少于130处(根据“四普”平台最终审核确认并提交数据确认)。1.2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1.3四普著录:包括封面页、登记表、标本登记、其他资料、图纸册页、文物绘制、本体边界等,具体以国家文物局下发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为标准执行。1.4“三普”复核:系统著录时,务必注意信息补全及数据更新,现场复核过程中,对不完整、不准确、有变化的信息及时核准、补充、完善,重点确认复查不可移动文物本体构成、平面图和当前保存状况等,全面了解掌握变更、变化情况,确保信息的实时性、准确性。1.5“四普”新发现:对2012年以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及新发现线索进行现场调查,以确认其存在和真实性。除按要求进行系统著录外,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沿革、文化内涵和确切年代等进行必要的走访调查和资料考证。1.6外业调查及内业整理完成时间:按照省定“四普”系统著录完成时间节点要求,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三普”复核外业调查及内业整理工作。1.7普查人员和队伍:根据普查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服务方组建不少于3个普查队,每个普查队不少于2岗,“四普”新增视情根据业主要求单独组队。另内业整理人员不少于3岗。1.8普查车辆及食宿等:普查用车要求车况良好,司机驾龄10年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元,追加普查用车依据需要由中标人另行配备。普查所需相关物资、住宿、工作用餐等均由中标人承担。1.9普查设备配备:服务商须按照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相关设施设备标准配备。PC端系统部署最低配置应满足:银河麒麟V10、统信V20及以上等国产化操作系统,处理器不低于4核(飞腾2000/鲲鹏920/麒麟990),内存不低于4GB,可用存储空间不低于1TB,数量不少于2台;移动端用于普查队员外业实地调查和现场数据采集工作,具备数据上传下载、数据复核、新发现文物登记、照片采集、本体边界、坐标导入、即时视频通话等功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北斗定位仪智能采集终端最低配置应满足:安卓10及以上操作系统,处理器不低于8核2.0GHz,内存不低于4GB,存储空间不低于512GB(或附加一张不低于512GB的扩展卡),摄像头不低于1600万像素,支持北斗卫星定位功能,定位精度在1米范围内,支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采集软件安装,数量每组不少于1台;无人机主摄像素4800万及以上,数量每组不少于1台;其他工作所需设备均由中标人配备且能满足需求,包括但不限于RTK设备(数量每组不少于1台)、台式电脑、笔记本、打印机、充电器、测距仪、办公设施等。1.10不可移动文物定位:利用普查终端(同时使用专业RTK设备)对每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准确的空间位置定位,定位精度在1米范围内,并在国家文物局下发的普查系统中进行标注。同时提供每处不可移动文物的精确导航位置。1.11、不可移动文物简介:即本体描述,对文物本体的地理位置、产权使用、历史沿革、建筑艺术、文化价值、整体和局部结构等进行专业说明,如文献查考有必要的应考证。1.12、照片: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著录和说明》要求提供无人机摄影照至少三张(文物本体为主正向一张、周边环境大角度正向一张、倾斜角取景效果佳一张)、反映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单体)整体和局部结构、年代、价值的照片至少6张,文保单位(点)至少1张照片为保护标志碑,精度要求为1600万像素及以上。1.13、图纸:包括位置图和平面图。如实绘制不可移动文物图纸(需有简单著录说明,如明间、楼梯、前廊、天井等),能反映其真实结构、面积等要素。平面图要求为专业CAD电子图,同时提供纸质图2套。古窑址、古墓葬类高清航拍图拍摄及1:2000的CAD地形平面图。1.14、建档:按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及普查内容,对每处不可移动文物基本信息进行单独建档,并汇总形成四普综合电子档案。照片、图纸、定位、导航位置、简介等分类单独电子建档。1.15、数据统计:根据全区不可移动文物类别、保护级别、年代、使用权属等形成专项统计数据及详单。1.16、普查报告:外业调查及内业整理工作基本结束后,对全区普查信息进行梳理、分析,结合历史资料研究,形成上虞区四普工作总结报告(包括上级要求的分阶段总结报告)。具体内容包括:文物数量和类型统计分析、文物分布规律统计分析、文物保存状况评估、文物利用状况分析、文物环境因素分析、文物资源保护与管理分析、文物价值评估等。1.17、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对服务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费用由服务方承担。1.18、未尽事宜以国家、省“四普办”相关文件、政策要求为准。1.19、完成时限: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三普”复核外业调查及内业整理工作(其他工作于2025年4月底前完成)。2、文物空间分布一张图标著2.1、底图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中标后,中标人与提供部门签订相关保密协议,保障采购人对底图的内部合理使用权。须采购人出面的,由采购人提供必要协助。2.2、利用不可移动文物边界点位测绘数据准确标著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平面轮廓。2.3、汇总生成上虞区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一张图”和各镇街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一张图”。2.4、核实各级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矢量数据,精确标著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其中大运河为“四线”)。生成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录。2.5、分类生成全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类文物空间分布专题图。2.6、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前。3、三维测绘3.1、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点)中的部分古建类不可移动文物实施三维数字化测绘及相关数据采集。数量约21处,具体以采购人发布的为准。3.2、工作要求:利用三维实景测绘设备一次性采集文物本体边界和重要点位高精度坐标信息、高清全景图和局部细节图、绘制矢量图等完整数据,包括RTK坐标与三维点云等,输出点云模型和16K画质全景图,Mesh场景360度全面展示文物细节和结构布局,支持沉浸式漫游和VR互动、支持输出点云通用格式.LAS、.PLY和JPG图片,点云精度±1cm,可生成平立剖面图,可用于本地存储部署和二次开发利用。3.3、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前。4、其他要求4.1、在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间及项目结束后的免费维护期间,因上级部门对本项目提出新的工作内容或要求,视同为本次招标范围内容,中标人无条件接受。4.2、一次性提供所有普查资料容量2倍的存储硬件设备2套。四、项目验收要求符合国家及浙江省有关第四次文物普查的文件和方案要求,复核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第二章付款方式及要求一、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清。二、付款要求供应商在收款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供发票,采购人凭发票付款。如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直至收到供应商提交的相应发票为止,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第4部分磋商原则及磋商方法1、磋商原则1、本次竞争性磋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邀请各磋商方参加报价。2、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性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性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性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3、磋商小组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对所有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4、评审4.1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三家(含)以上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开标。4.2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若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供应商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信封内仅需放入存储备份文件的U盘),由授权代表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4.3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及有关人员参加。4.4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供应商一般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若供应商需要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则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备份文件。若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4.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组建磋商小组5.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5.2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推选产生的组长主持。5.3本次评标为在线评标。2、磋商程序1、对所有响应文件的初审1.1资格审查(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磋商无效。并将无效缘由告知相关供应商。(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磋商开标后评标前的信用记录,经查询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磋商无效。(5)磋商小组出具《供应商资格审查意见表》,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磋商无效。1.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出现以下情况的,视为符合性不通过,磋商无效。(1)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2)响应文件内容虚假的。(3)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磋商有效期、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投标价格超出预算或最高限价,导致采购单位无法支付的。(6)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的。1.3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磋商2.1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下一步的磋商活动。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以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先后决定磋商顺序。磋商时先听取由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就项目采购的重点内容进行磋商,磋商过程中由磋商小组成员提出相关问题,并由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回复与承诺。2.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5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即“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8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最后报价3.1商务技术汇总后,供应商开启报价文件,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最后报价高于响应文件报价,则以第一次报价计入评分。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若因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导致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允许供应商退出磋商。4、电子评标4.1磋商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4.2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开启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4.3供应商按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前后顺序决定磋商的顺序,就价格、服务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磋商,供应商逐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供应商作出最终承诺;4.4磋商小组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4.5商务技术汇总后,供应商开启报价文件,进行磋商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如果供应商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未提交第二次报价,视该供应商放弃本次投标,作无效标处理;4.6在系统上开启最终报价情况;4.7磋商小组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4.8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4.9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4.10开标会结束。特别说明:政采云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5.综合评分5.1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由商务技术分和报价分合计组成,其中商务技术分80分、报价分20分;满分为100分。5.2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技术部分做进一步评审、比较、打分。5.3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分别对每个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打分,然后计算出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即为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后计算二次报价,计算公式:投标价格分=(最佳报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报价分,以综合得分(保留2位小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推荐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提交评审结果。6、修正原则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6.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产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7、响应文件的澄清7.1评审中因响应文件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3、注意事项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可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应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4、评分细则一、报价文件评分标准(20分)报价文件主要是对供应商的有效报价进行评议,其评分标准及分值设置规则如下:1、本次采购最高限价规定如下: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小写¥1500000元)。2、供应商的报价在最高限价内的,为有效报价。3、本次评标设有最佳报价。最佳报价确定方式:根据所有入围供应商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最佳报价。4、最佳报价者的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有效报价与最佳报价相比,按下列方法计算其报价分:投标价格分=(最佳报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5、当报价一览表与磋商报价明细表报价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磋商报价明细表报价予以修正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修正或确认的,则做无效标处理。6、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磋商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赠送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如出现则做无效响应处理。7、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8、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4%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标价及合同价仍以其投标报价为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商务技术文件评标内容及标准(80分)1、技术评分细则评分项目评标要点及说明分值技术现状分析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环境的了解熟悉程度是否清晰、完整进行打分。5技术“四普”内外业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对“四普”内外业工作内容安排及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打分。5技术“四普”文物空间分布一张图标著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对“四普”文物空间分布一张图标著工作内容安排及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打分。5技术“四普”三维测绘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对“四普”三维测绘工作内容安排及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打分。5技术进度安排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进度安排计划,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的科学准确性进行打分。5技术质量保证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进行打分。5技术人员配备评委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配备情况、人员的分工合理性、职责的明确性等进行综合评分。5技术人员配备评委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分。(须提供相应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5技术设施设备评委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的数量、种类、设备功能等进行打分。若为自有设备需提供投标人购买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5技术培训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安全作业培训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及可实施性进行打分。4技术培训评委根据投标人组织开展四普相关培训的方案的科学性、全面性、合理性进行打分。4技术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综合评分。4技术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档案管理制度以及保密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分。4技术服务承诺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响应时间进行打分:为保证项目实施便捷及保障突发性情况尽快处理,投标人公司或分支机构所在地距离情况承诺的响应时间快速反应情况等。4技术服务承诺评委对投标人的服务承诺进行打分: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全面,具备完善合理的服务体系及队伍,故障、技术支持能够很好地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等情况。5技术合理化建议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议。5资信企业业绩企业业绩(具体详见商务要求表)2资信项目负责人人员证书(具体详见商务要求表)32、商务要求表(对应评分标准)资信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资信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和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或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证书、职称扫描件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注: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资信分为客观分,也需独立进行评价并核对分值,最终分值需一致。2、所有文件、合同、证书、资质等需要真实有效。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原件,若发现资料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第5部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4)第号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采购单位:(甲方)中标单位:(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磋商文件(磋商项目编号:FSJZCS2024056)、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经竞争性磋商采购,签订本合同。一、项目背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精神,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和《浙江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和目标,保质保量完成上虞区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工作。二、普查范围上虞区丁宅乡、下管镇、章镇镇、岭南乡、陈溪乡、盖北镇、谢塘镇、崧厦街道等8个街道地上、地下的不可移动文物也纳入此次普查范围,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共六个类别,合计63个细类。具体分为“三普复核”和“四普”新增。三、普查内容及要求1、外业调查及内业整理。1.1数量要求:“三普”复核数为1217处,“四普”新增不少于130处(根据“四普”平台最终审核确认并提交数据确认)。1.2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1.3四普著录:包括封面页、登记表、标本登记、其他资料、图纸册页、文物绘制、本体边界等,具体以国家文物局下发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为标准执行。1.4“三普”复核:系统著录时,务必注意信息补全及数据更新,现场复核过程中,对不完整、不准确、有变化的信息及时核准、补充、完善,重点确认复查不可移动文物本体构成、平面图和当前保存状况等,全面了解掌握变更、变化情况,确保信息的实时性、准确性。1.5“四普”新发现:对2012年以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及新发现线索进行现场调查,以确认其存在和真实性。除按要求进行系统著录外,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沿革、文化内涵和确切年代等进行必要的走访调查和资料考证。1.6外业调查及内业整理完成时间:按照省定“四普”系统著录完成时间节点要求,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三普”复核外业调查及内业整理工作。1.7普查人员和队伍:根据普查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服务方组建不少于3个普查队,每个普查队不少于2岗,“四普”新增视情根据业主要求单独组队。另内业整理人员不少于3岗。1.8普查车辆及食宿等:普查用车要求车况良好,司机驾龄10年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元,追加普查用车依据需要由中标人另行配备。普查所需相关物资、住宿、工作用餐等均由中标人承担。1.9普查设备配备:服务商须按照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相关设施设备标准配备。PC端系统部署最低配置应满足:银河麒麟V10、统信V20及以上等国产化操作系统,处理器不低于4核(飞腾2000/鲲鹏920/麒麟990),内存不低于4GB,可用存储空间不低于1TB,数量不少于2台;移动端用于普查队员外业实地调查和现场数据采集工作,具备数据上传下载、数据复核、新发现文物登记、照片采集、本体边界、坐标导入、即时视频通话等功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北斗定位仪智能采集终端最低配置应满足:安卓10及以上操作系统,处理器不低于8核2.0GHz,内存不低于4GB,存储空间不低于512GB(或附加一张不低于512GB的扩展卡),摄像头不低于1600万像素,支持北斗卫星定位功能,定位精度在1米范围内,支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采集软件安装,数量每组不少于1台;无人机主摄像素4800万及以上,数量每组不少于1台;其他工作所需设备均由中标人配备且能满足需求,包括但不限于RTK设备(数量每组不少于1台)、台式电脑、笔记本、打印机、充电器、测距仪、办公设施等。1.10不可移动文物定位:利用普查终端(同时使用专业RTK设备)对每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准确的空间位置定位,定位精度在1米范围内,并在国家文物局下发的普查系统中进行标注。同时提供每处不可移动文物的精确导航位置。1.11、不可移动文物简介:即本体描述,对文物本体的地理位置、产权使用、历史沿革、建筑艺术、文化价值、整体和局部结构等进行专业说明,如文献查考有必要的应考证。1.12、照片: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著录和说明》要求提供无人机摄影照至少三张(文物本体为主正向一张、周边环境大角度正向一张、倾斜角取景效果佳一张)、反映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单体)整体和局部结构、年代、价值的照片至少6张,文保单位(点)至少1张照片为保护标志碑,精度要求为1600万像素及以上。1.13、图纸:包括位置图和平面图。如实绘制不可移动文物图纸(需有简单著录说明,如明间、楼梯、前廊、天井等),能反映其真实结构、面积等要素。平面图要求为专业CAD电子图,同时提供纸质图2套。古窑址、古墓葬类高清航拍图拍摄及1:2000的CAD地形平面图。1.14、建档:按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及普查内容,对每处不可移动文物基本信息进行单独建档,并归总形成四普综合电子档案。照片、图纸、定位、导航位置、简介等分类单独电子建档。1.15、数据统计:根据全区不可移动文物类别、保护级别、年代、使用权属等形成专项统计数据及详单。1.16、普查报告:外业调查及内业整理工作基本结束后,对全区普查信息进行梳理、分析,结合历史资料研究,形成上虞区四普工作总结报告(包括上级要求的分阶段总结报告)。具体内容包括:文物数量和类型统计分析、文物分布规律统计分析、文物保存状况评估、文物利用状况分析、文物环境因素分析、文物资源保护与管理分析、文物价值评估等。1.17、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对服务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费用由服务方承担。1.18、未尽事宜以国家、省“四普办”相关文件、政策要求为准。1.19、完成时限: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三普”复核外业调查及内业整理工作(其他工作于2025年4月底前完成)。2、文物空间分布一张图标著2.1、底图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中标后,中标人与提供部门签订相关保密协议,保障采购人对底图的内部合理使用权。须采购人出面的,由采购人提供必要协助。2.2、利用不可移动文物边界点位测绘数据准确标著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平面轮廓。2.3、汇总生成上虞区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一张图”和各镇街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一张图”。2.4、核实各级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矢量数据,精确标著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其中大运河为“四线”)。生成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录。2.5、分类生成全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类文物空间分布专题图。2.6、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前。3、三维测绘3.1、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点)中的部分古建类不可移动文物实施三维数字化测绘及相关数据采集。数量约21处,具体以采购人发布的为准。3.2、工作要求:利用三维实景测绘设备一次性采集文物本体边界和重要点位高精度坐标信息、高清全景图和局部细节图、绘制矢量图等完整数据,包括RTK坐标与三维点云等,输出点云模型和16K画质全景图,Mesh场景360度全面展示文物细节和结构布局,支持沉浸式漫游和VR互动、支持输出点云通用格式.LAS、.PLY和JPG图片,点云精度±1cm,可生成平立剖面图,可用于本地存储部署和二次开发利用。3.3、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前。4、其他要求4.1、在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间及项目结束后的免费维护期间,因上级部门对本项目提出新的工作内容或要求,视同为本次招标范围内容,中标人无条件接受。4.2、一次性提供所有普查资料容量2倍的存储硬件设备2套。四、项目验收要求符合国家及浙江省有关第四次文物普查的文件和方案要求,复核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五、付款方式及要求1.本项目签约合同价为大写:元,小写:元。2.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清。3.供应商在收款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供发票,采购人凭发票付款。如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直至收到供应商提交的相应发票为止,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的,乙方有要求甲方赔偿的权利。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合同款或者延期支付的,由甲方按应支付每天万分之的延期违约金。3.本项目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4.其他: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七、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本合同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申请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九、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两份,采购人和中标人各执一份,并由采购人在30日内做好政采云平台网上合同创建及备案。供方单位(盖章)需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6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供应商按照以下格式编制响应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须分3个PDF格式分别导入。此格式内容仅为参考模板,具体内容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调整。未按以下格式编制响应文件或因格式不规范、页码不清等原因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格式见附件)。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授权代表名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括号内填写招标编号),授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政编码: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二:投标人承诺函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附件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递交】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供应商全称(公章):附件五: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供应商全称(公章):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供应商商务技术文件中资信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3)磋商项目明细清单(格式见附件);(4)技术响应及建议表(格式见附件);(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现状分析;(7)实施方案;(8)进度安排;(9)质量保证;(10)人员配备;(11)设施设备;(12)培训;(13)内部管理制度;(14)服务承诺;(15)合理化建议;(16)企业业绩;(17)项目负责人;(1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六:评分对应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料响应文件页码对应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供应商全称(公章):附件七:供应商商务技术文件中资信分自评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资信分内容自评得分响应文件对应资料响应文件页码12345678合计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供应商全称(公章):附件八:投标项目明细清单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工作量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供应商全称(公章):附件九:技术响应及建议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名称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投标建议注:名称可基于项目清单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调整。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供应商全称(公章):附件十:商务响应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时间及地点付款条件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项目维护计划售后服务响应情况本地化服务技术培训公司技术力量情况经验或业绩要求各类证书……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供应商全称(公章):附件十一:项目组人员清单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供应商全称(公章):报价文件目录(1)磋商函(格式见附件);(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附件十二:磋商函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认真研究了关于的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如磋商文件前后有矛盾的,我方完全同意按贵方的理解处理。我单位承诺:1、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愿意承接报价一览表中所列的技术服务,服务期为:。2、我单位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的可能要求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者作为成交供应商。3、一旦我单位中标,我们保证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服务。4、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将按照要求严格履行合同义务。5、除非另行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磋商函将构成约束你我双方的合同。6、我单位承诺,一旦发生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第1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承担该条款约定的责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附件十三: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总价大写: 元(小写: )本次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调查费、测量费、交通费、评审会议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供应商全称(公章):附件十四:磋商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名称内容数量单位投标报价(元)序号名称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小计12345………投标总价大写: 元(小写: )本次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调查费、测量费、交通费、评审会议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注:内容可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自行补充完整。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供应商全称(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绍兴市景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绍兴市景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参加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的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编号为FSJZCS2024056)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绍兴市景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4人,营业收入为300万元,资产总额为3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11月26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FSJZCS2024056采购人: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一、总则10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0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11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五、磋商无效的情形16六、采购中止的情形17七、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17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19第四部分磋商原则及磋商方法27第五部分采购合同37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6第一部分磋商公告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现就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一.磋商项目编号:FSJZCS2024056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中介代理)三.磋商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1项150对已认定、登记的、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实地调查和信息采集、高清航拍图拍摄、数据整理录入与提交等野外调查。150/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磋商小组负责审查。五.获取磋商文件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6日9:30之前获取。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提示:1将拒绝接受未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2磋商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管理学习专题》。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utm=web-government-front.380aac0a.0.0.fc2b6aa0b6e211ebbdb0dd007730dd44《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需登录账号后查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6.特别提醒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要求: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整之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八.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整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57开标室开标。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当日10:0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当日10:00前)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供应商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信封内仅需放入存储备份文件的U盘),由授权代表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若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本次开标不提供现场视频。九.磋商保证金:无十.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询问):苗黎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7586169质疑联系人:蒲志刚质疑联系方式:18368083941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2.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2021903质疑联系人:王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5-82139982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人民中路228号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谷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传真:0575-82154859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50万元。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是指开标后,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5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6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本项目磋商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8磋商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11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开标地点:详见磋商公告12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磋商无效。1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14磋商公告及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5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6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7特别说明供应商应无条件地、认真仔细地阅读本磋商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编制响应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该项目结果公告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质疑、投诉人未按前例进行质疑、投诉(申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磋商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8支持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11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4%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共计19000元。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19是否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0是否提供演示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演示。21预付款本项目涉及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 40 %21预付款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第二条第五点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的规定:1、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2、项目涉及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的,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要求中标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40%-7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项目为分年安排预算的,预付款按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上述比例执行);项目如以人工投入为主,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20%-7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3、本项目涉及投标人为大型企业,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相应字样应在合同中体现)。4、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应提交相应申请函经采购人确认后,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3金融支持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0〕3 号文件,企业若有融资意向,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24其他1、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皆需提供正反面,否则按不提供处理。2、本项目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1、总则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组织和实施,并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1、适用范围1.1本次磋商工作仅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二期项目。1.2本项目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人委托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2.2“磋商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2.3“服务”系指磋商供应商按合同规定,须承担的服务的义务。3、采购项目概况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关内容,主要要求参见本文件第三部分。4、合格的磋商供应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规定。5、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竞争性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6.1本磋商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如果有)。6.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磋商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磋商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6.3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6.4磋商文件是磋商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磋商文件规定或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报价,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磋商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将问题按前附表要求发至指定邮箱里。(电子邮件只作方便工作之用,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7.2磋商供应商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7.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7.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未对原磋商文件作出重大修改或不会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变。7.6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7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日后,经采购人同意后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对磋商文件和补充文件提出答疑或质疑。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8、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视其为虚假响应,其响应将被否决。8.2报价8.2.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在磋商后根据磋商情况(包括细化采购方案和要求,增补部分采购内容等),供应商须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如果供应商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未提交第二次报价,视该供应商放弃本次投标,作无效标处理。8.2.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调查费、测量费、交通费、评审会议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投标报价固定是指供应商所填写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由供应商自行考虑)。8.2.3供应商的报价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应完成技术文件中的所有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方案及价格将不予接受。9、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内容且设置关联定位,供应商可查看《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进行操作: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9.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格式见附件)。9.2商务技术文件,本次磋商需要供应商提供以下项目所列的技术文件: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供应商商务技术文件中资信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3磋商项目明细清单(格式见附件);4技术响应及建议表(格式见附件);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现状分析;7实施方案;8进度安排;9质量保证;10人员配备;11设施设备;12培训;13内部管理制度;14服务承诺;15合理化建议;16企业业绩;17项目负责人;1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注:以上内容应与评标办法中内容具有一致性。如果本项目涉及软件采购,还需提供相关完整配置方案(软件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等),提供主要磋商产品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官网截图、产品彩页、技术说明等),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供应商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响应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磋商将被追认为无效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实质性指标、关键性指标和重要指标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技术偏离表中仅复制粘贴而未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其产生的影响直至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磋商函(格式见附件);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注:“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须分3个PDF格式分别导入。10、响应文件有效期10.1响应文件未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或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放弃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后未提供备份文件或者备份文件也出现异常情况无法进行评审的,亦视为放弃磋商。10.2响应文件上传后,自磋商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前附表所列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10.3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此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11、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1.1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11.2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11.3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11.4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1.5供应商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的;11.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12、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2.1按磋商文件9.1条、9.2条、9.3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12.2响应文件须按附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写全称。(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需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12.3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予以确认。12.4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3、响应文件的形式响应文件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4、响应文件的递交14、磋商响应截止期14.1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传输,以纸质、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为应对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异常情况,供应商可指派授权代表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交备份文件。14.2采购人因故推迟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将以公告形式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15、响应文件的修改、撤销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5、磋商无效的情形16、无效响应经过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存在以下重大偏离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由采购人报采购办、监督办备案,将因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而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6.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16.3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16.4响应文件中的磋商函未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16.5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16.6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16.7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采购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16.8响应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改变磋商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16.9对采购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16.10响应文件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16.1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6.12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16.13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报价一览表》或《磋商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16.14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即“★”的关键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或缺漏;16.15供应商拒绝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16.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6.16.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6.16.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6.16.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6.16.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6.16.5不同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16.1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6、采购中止的情形17、中止电子交易活动和重新组织采购17.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17.2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1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8.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或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8.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9、确定成交供应商19.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0、签订合同2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1、解释权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和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3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1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背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精神,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和《浙江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和目标,保质保量完成上虞区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工作。二、普查范围上虞区丁宅乡、下管镇、章镇镇、岭南乡、陈溪乡、盖北镇、谢塘镇、崧厦街道等8个街道地上、地下的不可移动文物也纳入此次普查范围,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共六个类别,合计63个细类。具体分为“三普复核”和“四普”新增。三、普查内容及要求1、外业调查及内业整理。1.1数量要求:“三普”复核数为1217处,“四普”新增不少于130处(根据“四普”平台最终审核确认并提交数据确认)。1.2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1.3四普著录:包括封面页、登记表、标本登记、其他资料、图纸册页、文物绘制、本体边界等,具体以国家文物局下发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为标准执行。1.4“三普”复核:系统著录时,务必注意信息补全及数据更新,现场复核过程中,对不完整、不准确、有变化的信息及时核准、补充、完善,重点确认复查不可移动文物本体构成、平面图和当前保存状况等,全面了解掌握变更、变化情况,确保信息的实时性、准确性。1.5“四普”新发现:对2012年以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及新发现线索进行现场调查,以确认其存在和真实性。除按要求进行系统著录外,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沿革、文化内涵和确切年代等进行必要的走访调查和资料考证。1.6外业调查及内业整理完成时间:按照省定“四普”系统著录完成时间节点要求,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三普”复核外业调查及内业整理工作。1.7普查人员和队伍:根据普查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服务方组建不少于3个普查队,每个普查队不少于2岗,“四普”新增视情根据业主要求单独组队。另内业整理人员不少于3岗。1.8普查车辆及食宿等:普查用车要求车况良好,司机驾龄10年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元,追加普查用车依据需要由中标人另行配备。普查所需相关物资、住宿、工作用餐等均由中标人承担。1.9普查设备配备:服务商须按照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相关设施设备标准配备。PC端系统部署最低配置应满足:银河麒麟V10、统信V20及以上等国产化操作系统,处理器不低于4核(飞腾2000/鲲鹏920/麒麟990),内存不低于4GB,可用存储空间不低于1TB,数量不少于2台;移动端用于普查队员外业实地调查和现场数据采集工作,具备数据上传下载、数据复核、新发现文物登记、照片采集、本体边界、坐标导入、即时视频通话等功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北斗定位仪智能采集终端最低配置应满足:安卓10及以上操作系统,处理器不低于8核2.0GHz,内存不低于4GB,存储空间不低于512GB(或附加一张不低于512GB的扩展卡),摄像头不低于1600万像素,支持北斗卫星定位功能,定位精度在1米范围内,支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采集软件安装,数量每组不少于1台;无人机主摄像素4800万及以上,数量每组不少于1台;其他工作所需设备均由中标人配备且能满足需求,包括但不限于RTK设备(数量每组不少于1台)、台式电脑、笔记本、打印机、充电器、测距仪、办公设施等。1.10不可移动文物定位:利用普查终端(同时使用专业RTK设备)对每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准确的空间位置定位,定位精度在1米范围内,并在国家文物局下发的普查系统中进行标注。同时提供每处不可移动文物的精确导航位置。1.11、不可移动文物简介:即本体描述,对文物本体的地理位置、产权使用、历史沿革、建筑艺术、文化价值、整体和局部结构等进行专业说明,如文献查考有必要的应考证。1.12、照片: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著录和说明》要求提供无人机摄影照至少三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物普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