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动化控制系统维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2024)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3161
二、项目名称:省检中心实验室自动化控制系统维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珠海卓邦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屏北一路321号厂房(一期)四楼
报价:593000(元)
97.3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实验室自动化控制系统维修服务项目
省检中心实验室自动化控制系统维修服务项目
药检所(东区)实验室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维修调试
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全面恢复自控系统的功能,从而达到本实验室检验环境对温湿度、风速、压差及压差梯度的静态及动态控制要求,同时达到专家评审对我所实验室环境提出的整改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绍华,郑辉峰,**(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89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 (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地 址:太原市长治路106号
联系方式:0351-2025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锦东国际商务中心A座26层
联系方式:0351-2362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王燕、尚玲、贾海英、李苗苗、张璐璐
电 话:0351-2362969

附件信息:

最终-省检中心实验室自动化控制系统维修服务项目磋商文件.doc491K

中小企业声明函385.7K

省检中心实验室自动化控制系统维修服务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3161采购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三章采购需求21第四章评审办法2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38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省检中心实验室自动化控制系统维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3161项目名称:省检中心实验室自动化控制系统维修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9.56万元最高限价:59.56万元采购需求:药品检验技术研究所办公地址位于龙城大街85号,分东区(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西区(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两处办公、检验场所。本次拟对药检所(东区)实验室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维修调试。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2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锦东国际商务中心A座26层01室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质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联系方式:0351-20258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锦东国际商务中心A座26层联系方式:0351-23629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伟、王燕、尚玲、贾海英、李苗苗、李亚军、张璐璐电话:0351-2362969邮箱地址:1837263977@qq.com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1.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联系人:张先生电 话:0351-2025877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锦东国际商务中心A座26层联系人:王伟、王燕、尚玲、贾海英、李苗苗、李亚军、张璐璐电 话:0351-2362969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þ是¨否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þ无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þ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有,具体要求 þ无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59.56万元(伍拾玖万伍仟陆佰元整)最高限价:59.56万元(伍拾玖万伍仟陆佰万元整)4计量单位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þ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1分包þ不分包¨分为 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 11.3样品þ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13.1磋商保证金¨不需要提交þ需要提交:1、磋商保证金金额:5900元(伍仟玖佰元整)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如采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且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或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无效。评审时评磋商小组保留现场核查权利。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开户名称: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太原市杏花岭支行帐 号:139220323514行 号:1041610033324、保证金汇票、电汇等方式交纳后,须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编号。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351-2362969 15.1响应有效期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6.1响应文件份数¨ 不提供纸质文件þ提供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档1份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锦东国际商务中心A座26层16.4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要求办理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19.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平台解密计时为准)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组成,共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þ无样品26.4磋商方式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询标)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34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þ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6.3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þ书面□数据电文38.1履约保证金þ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 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验收合格后 日历日保函为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39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þ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支付形式: 电汇 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42.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王伟联系电话:0351-2362969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锦东国际商务中心A座26层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三、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5其他事项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开评标的项目,按照平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45其他事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3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纸质文件只作为存档备案使用。3.2提供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档1份(载体为U盘,word版)。3.3供应商递交打印胶装密封的纸质文件一正三副,在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名或加盖本人名章。响应文件侧面加盖骑缝章。3.4供应商须将纸质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密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并注明“磋商开启前不得启封”字样。3.5供应商应保证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严格一致,纸质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副本可由正本复印而成。3.6纸质响应文件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现场递交或者快递方式递交。(邮寄地址: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锦东国际商务中心A座26层,收件人:尚玲,联系方式:18835540230,快递方式递交的开标前应把快递单号发送1837263977@qq.com邮箱)。3.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供应商须知表。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3.1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3.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3.4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磋商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三、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构成8.1磋商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电子平台(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变更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确认。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详见见供应商须知表10.1条。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4无论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具体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磋商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本项目的报价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并列出分项明细。如未提供明细,采购人将认为包含了所有费用。(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费,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验收、相关服务等的费用。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失误,所导致的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并自行考虑优惠幅度值进行报价并承担后果。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磋商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5.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供应商应提交技术文件,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6.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按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4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6.4.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提供的“编制工具”制作生成。16.4.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体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4.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16.4.4异常处理:如供应商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开标时解密失败,供应商需将与上传平台一致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平台解密,出现仍不能解密成功,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https:1499002024CCS03161www.sxzfcg.zcygov.cn/)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17.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在已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https:1499002024CCS03161www.sxzfcg.zcygov.cn/)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开标时间、地点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装载,word格式),并确保纸质响应文件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如果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受。纸质响应文件仅在因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从网上获取响应文件的情况下启用。纸质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为一册。供应商对纸质版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包装。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和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和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表19.2条中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出现16.4.4情况,仍未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19.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上传电子平台),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自行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六、开启及评审20.开启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开启。20.2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0.3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未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无效。20.4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20.5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20.6如采用纸质文件开启的,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20.7供应商授权代表对开启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1.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在采购平台评标,以平台查询为准)。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网上评标的项目,查询流程以平台要求为准。如其他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磋商小组签字并存档。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4.样品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6.磋商(询标)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4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具体磋商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6.4条。26.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6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26.7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无磋商文件无效响应的情形及满足磋商文件中带★号项等实质性要求。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属于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2.编写评审报告32.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33.保密原则33.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3.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七、确定成交34.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4条。35.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6.成交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3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6.2成交结果公告格式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编制。3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6.3。36.4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7.签订合同37.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7.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3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7.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8.履约保证金38.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8.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9.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9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40.廉洁自律规定40.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40.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1.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2.质疑与接收4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2.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2.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2.3条。43.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44.政府采购政策及需要的证明材料: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44.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44.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4.2.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4.2.3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44.2.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4.2.5依规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4.2.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44.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4.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4.5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4.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44.7《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依据推荐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45.其他事项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开评标的项目,按照平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4.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药品检验技术研究所办公地址位于龙城大街85号,分东区(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西区(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两处办公、检验场所。本次拟对药检所(东区)实验室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维修调试。二、合同履行期限及服务地点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地点: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药检所龙城大街85号办公区。三、采购标的汇总1、药检所(东区)自动化控制系统由净化控制系统、通风控制系统、动物实验室控制系统及监控系统组成,控制范围包括净化机组13套,净化区域新风机组5套,房间压差及压差梯度控制系统102套,通风区域新风机组18台,集中通风控制系统20套,生物安全柜3套,通风柜VAV及自动门高系统56套,排风机组29套,成套二通比例调节阀305套,定风量风阀148套,变风量阀68套,水系统等。由于投入使用以来一直长期连续运行,造成部分控制器、变频器、压力传感器、风阀及水阀、控制柜及控制线路等元器件损坏、控制软件参数错误或紊乱。不能有效控制实验室环境。2、设备汇总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规格/型号备注1缺风压差开关个4350-500Pa机组缺风检测 2中效压差开关个7950-500Pa机组初中效段堵塞检测 活性碳报警3防冻开关个38A19AAF-44C冬夏表冷盘管防冻保护4水温开关个38F/2000冬夏模式自动切换5高温断路器个29\"机组自带\"机组电加热高温保护,报警切断电加热6新电动风阀执行器 模拟量个17GLB161.1E机组新风电动阀与房间压差反馈调节7成套二通比例调节水阀DN40个30DN40机组表冷水阀,温湿度自动调节 口径8管道压力传感器个33MS311送风总管压力检测 排风总管压力 9温湿度传感器个27QFM9160新风温湿度 回风温湿度 安装回风总管10三相变频器 4.0KW 台224.0KW风机变频控制,调节送排风量 11三相变频器 3.0KW 台63KW风机变频控制,调节送排风量 12房间压差传感器个102MS221房间压差检测 13房间温湿度传感器个58QFA2060 房间温湿度14房间排风调节阀执行器 模拟量个119LMQU24-SR房间排风电动调节阀15控制器(含编程)套44POL638DDC控制器16扩展模块套97ZBC955模拟量/数字量扩展模块17强弱电控制一体柜台101000*1600*350强电用正泰 内含低压电气元件、开关电源18液晶触摸显示屏台397寸 柜门安装控制柜门安装 机组参数监控19净化区域触摸屏台610.1寸 净化区域入口净化区域入口安装 机组参数及房间参数监控20监控软件套6定制 21三相变频器 2.2KW 台122.2KW风机变频控制,调节送风量 22强弱电控制一体柜台1700*1700*350强电用正泰 内含低压电气元件、开关电源23风管温度传感器个36QAM2161.040预热温度控制24弱电控制柜台11000*800*200强电用正泰 内含低压电气元件、开关电源25强电控制柜台1700*1700*350强电用正泰 内含低压电气元件、开关电源26成套二通比例调节水阀DN32个16DN32机组预热水阀 口径27三相变频器 1.1KW 台161.1KW风机变频控制,调节送风量 28强弱电控制一体柜台1800*1200*300强电用正泰 内含低压电气元件、开关电源29电动风阀执行器 浮点型个114GLB131.1E主备风机切换电动阀30成套二通水阀DN50 个3DN50机组冬夏季模式切换阀31三相变频器 7.5KW 台27.5KW风机变频控制,调节送风量 32强弱电控制一体柜台131100*1700*350强电用正泰 内含低压电气元件、开关电源33房间参数弱电控制一体柜台5800*1200*200强电用正泰 内含低压电气元件、开关电源34冷冻水供回水压力个20-1.6Mpa 0-10V冷冻水供回水压力检测35冷冻供回水温传感器个20-50℃ 0-10V冷冻水供回水温度检测36水泵控制器(含编程)套1POL638DDC控制器 水泵变频控制 二用一备37成套二通比例调节水阀DN150个4DN150主楼和模块机冷热源 冬夏季模式切换阀38风冷模块机通信单元个1HUB2004模块机组数据采集网关39二通比例调节阀DN80套1DN80 旁通调节水阀40水泵强弱电控制柜台1800*1200*200内含水泵低压正泰电气元件及开关电源 41初中效压差开关个250-500Pa初中效段检测42新风电动风阀执行器 开关量个21GDB131.1E新风电动风阀执行器 43压力传感器个15MS311送风管道静压检测 44电动风阀执行器(模拟量)个63GDB161.1E房间补风电动风阀执行器 普通房间45送风快速比例调节阀执行器个20LMQU24-SR房间送风比例调节阀执行器46房间触摸屏 3.5寸个20ZBHMI-035房间压差就地监控及报警47房间压差控制器个20ZBHC-100房间压差监控 压差自动调节48房间压差控制柜个20400*500*150房间压差控制柜 含开关电源 柜内电气元件正泰49房间开关个1081路房间电动风阀控制50风阀智能双控控制器个13ZBC20812DI/12DO51集中通风控制柜个7700*1200*200风阀控制柜 含开关电源 柜内电气元件正泰52成套二通比例调节水阀DN50 个4DN50表冷水阀送风温度调节 53三相变频器1.5KW 台21.5KW风机变频控制,调节送风量 54强弱电控制一体柜套5700*1200*300强电用正泰,内含低压电气元件55强弱电控制一体柜套3700*1000*250强电用正泰,内含低压电气元件56压差开关个250-500Pa初中效段检测57强弱电控制一体柜套3900*700*200强电用正泰,内含低压电气元件58排风压力传感器个10MS311管道静压检测 PF-03工频59压差开关个1150-500Pa活性炭过滤检测60强电控制柜 (QPF-01/02)套21000*1700*350排风机强电控制柜61弱电控制柜 (CPF-01)套1800*1200*200弱电控制柜排风机管道静压控制62通风柜控制器个56VAVC200 63变风量蝶阀套56φ315 64风阀执行器个56LMQU24-SR 4Nm 2.5S  65门高传感器个56FDH100 66风量传感器个56FLS301 67区域存在传感器个56RPS150 68自动门高控制系统套56ADHC208包含伺服电机及传动装置、红外对射防夹、脚踏开关等69电源箱个56DY-100含低压电气元件 开关电源 与继电器70PP定风量调节阀个46Ф160 71PP定风量调节阀个54Ф200 72PP定风量调节阀个7Ф250 73PP定风量调节阀个1320x250 74定风量阀个4200x120 75定风量阀个32200x200 76定风量阀个14250x200 77定风量阀个49320x200 78定风量阀个10320x250 79VAV变风量调节阀个1Ф160 80VAV变风量调节阀个4Ф200 81VAV变风量调节阀个2Ф250 82VAV变风量调节阀个21160x160 83VAV变风量调节阀个5200x120 84VAV变风量调节阀个20200x160 85VAV变风量调节阀个53200x200 86VAV变风量调节阀个19250x200 87VAV变风量调节阀个2320x200 88VAV变风量调节阀个2320x250 89温度传感器个1810-50℃ 90二通比例调节阀套181DN20 0-10V带执行机构91控制器个181ZBHC-200 923.5寸触摸屏个181HMI-3.5 93控制箱个181550*500*200 94上位机电脑台5I5 16G 256G/1T显示器24寸 分辨率1920*1080 95中央监控软件套5定制实验室监控软件96楼层触摸屏套1222寸楼层 2-9层 每层1个 97触摸屏监控软件套12定制实验室监控软件98智能网络通信单元套24HUB2004数据采集与通信单元99交换机套1216口100UPS电源台21KVA101打印机台2A4激光  总数3201  四、付款方式4.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4.2、检查维修调试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对乙方的检查维修调试工作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4.3、甲方付款前7日内,乙方应将对应金额的法定税务发票提供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如乙方未按时提供发票或者所提供发票经审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4.4、本合同价款包括检查维修调试过程中的全部技术服务费(含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维修的自控元器件的价款、人工及服务、差旅等)及税金。五、技术要求1、本次检查维修调试的范围包含:电动二通比例调节水阀、电动风阀执行器、变风量阀和定风量阀、空调自控系统设备、恒温恒湿实验室设备。空调自控设备包含本所主楼和东辅楼的全部空调机组自控系统、排风机组自控系统、工艺排风自控系统(通风柜VAV和各类排气罩等)、房间压差控制系统、楼层监控系统以及中央监控系统等自控系统。以及对周边空调、风系统、水系统、风机、加热器、加湿器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若检查过程中发现自控元器件损坏需一并更换。2、阀门检查维修调试:全部电动二通比例调节水阀、变风量阀和定风量的阀门及执行器全面检查维修调试。控制信号检测、阀门动作是否正确、有没有松动卡死损坏等,若有松动需要紧固螺丝,若有卡死则需清洗、上润滑油和紧固等维修,以及与控制系统的信号对接调试等。3、自控检查维修调试:全部控制器及扩展模块、传感器、变频器、触摸屏、上位机、控制柜、控制线路、通讯系统、温湿度、管道静压、房间压差及压差梯度、通风柜VAV系统等全面检查维修调试工作。5、维修验收标准:恢复自控系统,达到原自控设计要求,实现自动控制、楼层监控及集中监控。6、本次检查维修调试工作涉及的点位约5400个,不仅包含软件、硬件和通讯,还包对含各系统的功能参数等全面检查与调试等专业技术服务工作。每个点位均需逐一检查,全面恢复自控系统的功能,从而达到本实验室检验环境对温湿度、风速、压差及压差梯度的静态及动态控制要求,同时达到专家评审对我所实验室环境提出的整改要求。第四章评审办法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注: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响应。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4、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5、比较及评价5.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提供到电子平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相应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15%(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5%。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6.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6.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6.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4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6.5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计算机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6.6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1%。6.7对于列入《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对列入《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8、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表34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四、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4.1.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提供磋商保证金提交凭据。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否则,响应无效。7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商务1.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1.2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1.3证明文件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否则,响应无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商务2.1提供磋商函;2.2磋商函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报价3.1提供报价一览表;3.2审查报价一览表,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预算金额等情形的,响应无效;3.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商务4.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4.2响应表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技术5.1提供技术规范响应表;5.2响应表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3响应文件满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附件3评分细则(一)基本评分标准一、商务部分(15分)1、类似业绩(9分)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相关业绩、成功案例(包含净化与通风的自控实施或自控维修项目),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9分。(提供合同关键页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2、资质证书(6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具有高新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资质证明函、传感器智能校准软件著作权及在线监控系统软件著作权的资质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技术部分(55分)1、维修技术要求(24分)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维修技术要求得满分24分。如要求低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即为负偏离,每一项扣3分。2、维修服务团队(6分)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团队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人员配备情况(含姓名、年龄、专业);(2)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情况(含各岗位人数);(3)人员实验室自控实施或维修同类工作经验。上述内容全部满足实际需求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工作内容理解片面;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无针对性、可行性)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注:未按要求提供本方案不得分。3、维修服务方案(10分)供应商提供能够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维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维修检查方案;(2)故障解决方案;(3)服务响应时间承诺;(4)维修档案记录方案;(5)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上述内容全部满足实际需求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工作内容理解片面;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无针对性、可行性)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4、备品备件解决方案(6分)供应商提供备品备件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备品备件准备情况;(2)备品备件响应时间;(3)备品备件更换方案;上述内容全部满足实际需求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工作内容理解片面;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无针对性、可行性)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5、应急措施(9分)供应商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突发状况应急保障措施及解决途径;(2) 设备检查记录方案;(3)系统故障预警实施方案。上述内容全部满足实际需求得9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工作内容理解片面;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无针对性、可行性)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三、价格部分(30分)①评标基准价=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不去最高和最低)②偏差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③投标报价总价得分=30-偏差率×100(二)分值汇总(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分。(2)对落实采购政策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价格分。(3)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分加上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4)分值为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5.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合同范本甲方:乙方:乙方在年月日由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中中标。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磋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内容详见下表:序号名称服务内容单价合价服务期12合计(大写): 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本合同总金额包含了税费、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所有费用。该合同总金额在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费用支付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2.检查维修调试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对乙方的检查维修调试工作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3.甲方付款前7日内,乙方应将对应金额的法定税务发票提供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如乙方未按时提供发票或者所提供发票经审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4.本合同价款包括检查维修调试过程中的全部技术服务费(含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维修的自控元器件的价款、人工及服务、差旅等)及税金。四、交付1.交付时间:。2.服务期限:。3.服务地点:。五、售后服务与承诺1.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对该自控系统进行维修,若需更换的自控元器件应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货物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2.甲方应在附件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范围、方式、收费标准等,并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3.达到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和要求。六、验收乙方检查维修调试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对乙方的检查维修调试工作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甲方应提出书面整改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直到验收合格。七、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的,承担合同总金额未履行部分5%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合同约定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八、乙方违约责任1.在免费服务期内,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中承诺的售后服务时,承担未履行期限金额5%的违约金。2.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投标文件中的性能指标时,甲方有权拒收。从拒收之日起,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更换期限内交付合格服务,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供服务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赔付合同总金额的0.15%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4.乙方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提供合同约定服务时,承担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保密条款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2.保密期限: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盖章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友好磋商解决。磋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磋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4.本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本次中标服务的货款。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技术附件2.采购文件3.投标文件4.乙方所作的其他承诺甲方(章):乙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6.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部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1.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6.2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等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6.3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未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贵方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网站证实。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磋商保证金提交凭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商务、技术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2.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磋商函格式磋商函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4.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响应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并保证供货质量。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采购合同范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相关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7)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8)成交后未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9)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所有有关本磋商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无效。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总报价(元)大写:总报价(元)小写:合同履行期限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12...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日前三年内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前三年内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列表购买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电话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3.1资质证书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高新企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软件企业资质证明函(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传感器智能校准软件著作权(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线监控系统软件著作权(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技术规范响应表格式技术规范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本招标文件中的维修技术条款给予充分的考虑。如有偏差,须在“技术响应表”中详细列出偏差的理由及其它内容。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条件投标文件应答技术条件技术应答是否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条件投标文件应答技术条件高于相当于低于注:在“技术应答是否高于招标文件要求”栏中相应位置“√”标注。供应商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维修技术团队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年龄专业岗位实验室自控项目经验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维修服务方案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维修检查方案;2、故障解决方案;3、服务响应时间承诺;4、维修档案记录方案;5、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备品备件解决方案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备品备件准备情况;2、备品备件响应时间;3、备品备件更换方案;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应急措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突发状况应急保障措施及解决途径;2、设备检查记录方案;3、系统故障预警实施方案。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政策性要求(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三)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四)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年月日(四)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的省检中心实验室自动化控制系统维修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省检中心实验室自动化控制系统维修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珠海卓邦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1432万元,资产总额为45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珠海卓邦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25日44/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动化控制系统维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