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信息系统运维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2024)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ZYL-2024001(招标文件编号:SZYL-2024001)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1、C2302
中标(成交)金额:47.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9日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立仁、孙提、卢俊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子牙河南路48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2-58082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层1618室            
联系方式:王工022-274574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851221000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09:3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立仁、孙提、卢俊杰

总成交金额
¥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18512210005

采购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子牙河南路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022-5808220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层16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022-27457468

附件:

附件1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df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ZYL-2024001神州亿隆SHENZHOUYILONG采购单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合同草案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层16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ZYL-2024001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8万元最高限价:48万元采购需求: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第1包是4848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9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3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证件在有效期内。(2)A.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层1618室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300元人民币4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层1618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层1618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子牙河南路48号联系方式:李老师022-580822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层1618室联系方式:022-274574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185122100052024年11月15日5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本项目就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一、项目内容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预算:48万元。二、实质性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证件在有效期内。(2)A.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技术要求(一)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中带★的必须全部满足或高于要求。(二)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6(三)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需更换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四、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费用、服务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3.供应商应按照行业及企业自身取费标准,并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以及履行合同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发生的费用进行投标报价。4.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二)时间、地点要求(1)服务期: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服务地点:天津市。(三)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2.投标保证金形式:非现金形式缴纳。以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以支票的方式缴纳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保证金缴纳收据;提交投标保险或银行保函的,应将复印件或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234028747@qq.com,并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原件在开标当日单独密封后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或支票信息错误等无法到账情况或没有提交保函的,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3.汇款信息:7单位名称: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道知祥园6号楼三层3078邮编:30020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行号:105110035272账号:120016504720525085574.开标当天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或保函原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注:投标单位银行账户电汇(汇款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时请各单位注明项目编号,并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否则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保证金的退还:从网上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成交单位持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未中标单位的财务章)及汇款信息至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成交单位保证金退还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共一份)、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中标单位的财务章)及汇款信息按以上要求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五)投标要求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2.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六)付款方式按照项目出资单位所拨付的进度款及时付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七)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8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八)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及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为正版软件,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如后期自行安装或更新软件的必需获得软件著作权人的使用授权。否则,出现软件版权纠纷问题与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关。五、磋商程序(一)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到指定地点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采购文件指定的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三)参加人员及要求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委托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及资格审查证件,以备查验。3.供应商未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四)磋商步骤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1.第一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内容如下: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证件在有效期内。(2)A.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保证金保证金收据或电汇凭证或保函注:(1)上述列表内资格审查内容除在响应文件内按照合格条件要求提供外,开标时还需另外单独提交一份盖章版复印件,供采购人审核。在评审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上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为资格后审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上述列表内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4)资格审查的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两种。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参加下一步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10附件10:承诺书我单位现参加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18条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如若出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视为无效投标并接受相应处罚。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4-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65-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若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66-附件1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若供应商不是监狱企业,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2.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监狱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67-附件14: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按照“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自行编制(复印件须字迹清晰且证件须在年检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68-附件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69-项目响应文件第(二)阶段文件报价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详细地址: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法定代表人:日期:-70-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格式说明1、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在入围第二阶段价格磋商时提交的报价文件。2、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和副本,单独装订。3、所有价格应按供应商须知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报价格真实、准确无误。-71-附件1:报价书致: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和电子版份。1.报价一览表2.报价分项一览表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磋商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RMB:元。服务期:2.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3.两个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2-附件2: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周期总价(元)备注1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系统运维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