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中标结果公示(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2024)
一、项目编号:BSZC2024-C2-020180-GXYJ
二、项目名称:百色市右江区泮水乡中心小学校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707385.73(元)
广西业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三幢B单元单元1702号房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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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百色市右江区泮水乡中心小学校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百色市右江区泮水乡中心小学校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百色市右江区泮水乡中心小学校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1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0日历天
黄荟先
桂24514154917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星佑(自行抽取),赖国忠(自行抽取),田洪运(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0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审得分:78.00分。2.网址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3.成交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禹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禹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禹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质疑和投诉书要求:(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不予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右江区教育局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号
联系方式:0776-2846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禹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百色投资大厦右塔11楼1103号
联系方式:0776-28703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涛
电 话:0776-2870340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227.3K
百色市右江区泮水乡中心小学校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BSZC2024-C2-020180-GXYJ-竞争性磋商文件.pdf589.9K
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单位名称)的百色市右江区泮水乡中心小学校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百色市右江区泮水乡中心小学校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西业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4人,营业收入为29922.065603万元,资产总额为52528.4981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广西业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26日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广西禹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百色市右江区泮水乡中心小学校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4-C2-020180-GXYJ采购人: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有理管K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禹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10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禹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泮水乡中心小学校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4-C2-020180-GXYJ)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概况百色市右江区泮水乡中心小学校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SZC2024-C2-020180-GXYJ项目名称:百色市右江区泮水乡中心小学校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万零捌仟叁佰肆拾玖元肆角贰分(¥708349.42)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万零捌仟叁佰肆拾玖元肆角贰分(¥708349.42)采购需求:百色市右江区泮水乡中心小学校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要求工期为6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由潜在供应商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加密的响应文件由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提交,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实行在线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禹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百色分行,银行账号:800108377266660);注: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本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退还:在竞标结束后,保证金计息退还。使用其他方式的,缴纳凭证原件应于截标时间前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并签收。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3.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4.广西政府采购云客服热线:957635.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各供应商通过新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需下载使用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相关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4)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供应商如有需要,可以参与现场开标(所需在线投标响应及解密开启设备自带)。(5)响应文件网上提交截止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30分钟内对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到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投标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6)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项目开标,否则后果自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号联系方式:覃煜乔/0776-28469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禹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百色投资大厦右塔11楼1103号联系方式:黄小涛/0776-2870340广西禹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5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2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磋商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或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扫描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社保缴费凭证或者社保缴纳清单扫描件(如为新成立的磋商供应商请按实际依法缴纳月份提供)或者《依法缴纳或依法免交社保证明》扫描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应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的财务报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一年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次月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月的的财务报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竞争性磋商公告对应的特定资格要求及特定条件设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1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报价文件1.磋商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商务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按桂劳社发[2009]50号文件执行);(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技术文件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5.2竞标报价应当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工程的所有费用。☑竞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磋商保证金: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评审地点:广西禹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百色投资大厦右塔11楼1103号)24.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实行在线解密开启26.1磋商的顺序:☑随机排序。28.履约保证金:无。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其它证明材料。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33.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3、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户名:广西禹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800108377266660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32.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禹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6-2870340,通讯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百色投资大厦右塔11楼1103号。业务时间: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4.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其他1.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35纸质版响应文件份数: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须提交叁套完整纸质版响应文件至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纸质版响文件文本必须与其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不允许有篡改。如项目验收时因所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与评标的响应文件不一致造成纠纷时,所有责任由成交人承担。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禹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5“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6“实质性要求”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7“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8“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9“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0“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1“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2“评审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竞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4.竞标费用供应商所有与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7.特别说明7.1供应商竞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该供应商所拥有。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含已支付的);工程结算经审计等有关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发包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发包人无息返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照专用条款12.4.1条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月提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审完验收。(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签发证书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导致工程无法进行施工的,从合同约定的付款之日起,所拖延的工期顺延,且从合同约定付款之日起,每拖延一天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发包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双倍支付违约金。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另行协商。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7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发包人审查时间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付款方式的有关约定。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三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28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付款方式的有关约定。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可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提出工期索赔。(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提出工期索赔。(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提出工期索赔。(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2)、(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10%的工程款作为处罚。(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修金。(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的;(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除材料、设备另行协商外,其它无偿使用。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自行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天(按合同约定期限),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81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