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庐江县移湖街道办事处2024)
青陶景苑安置房和城西三期安置房A、B、C、D四个地块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NNFZ00424
二、项目名称:青陶景苑安置房和城西三期安置房A、B、C、D四个地块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金达智慧物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恒大水晶国际广场S4-408、409、410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玖拾陆万柒仟伍佰伍拾贰元陆角(¥3967552.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青陶景苑安置房和城西三期安置房A、B、C、D四个地块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公示附件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大超,张运兵,董文,汪永红,胡其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此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8738807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移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移湖街道兆河路与长冲路交汇处附近西北
联系方式:0551-87876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87388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
电话:0551-87388280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3分57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11-28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1-2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3分
附件:
公示附件.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便,法承扩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合达智慧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期:2074华11月28且十、投标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电子签章:肥达智恕物业龙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21年11月28日序号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备注1六安市叶集区史河湾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物业管理2六安市叶集区未名湖畔小区、广场东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且I标段项目物业管理3包河区同安街道星光苑小区物业服务物业管理42023年淝河镇安百苑二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5卫岗社区星光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庐江县移湖街道办事处)的(青陶景苑安置房和城西三期安置房A、B、C、D四个地块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青陶景苑安置房和城西三期安置房A、B、C、D四个地块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合肥金达智慧物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1046万元,资产总额为34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合肥金达慧物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日斯:2024年11月28日编号:2024-AHHF-ZFCG-02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项目名称:青陶景苑安置房和城西三期安置房A、B、C、D四个地块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2024ANNFZ00424采购人:庐江县移湖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日期:2024年11月7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4ANNFZ004242.项目名称:青陶景苑安置房和城西三期安置房A、B、C、D四个地块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3.项目地点:庐江县4.项目单位:庐江县移湖街道办事处5.项目概况:青陶景苑安置房和城西三期安置房A、B、C、D四个地块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6.资金来源:财政7.项目预算:398.837825万元8.最高限价:398.837825万元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二、投标人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8日08:00至2024年11月28日09:002.获取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第1页/共88页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0551-87388280。四、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00分2.开标地点: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庐江县移湖街道办事处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移湖街道兆河路与长冲路交汇处附近西北联系人:胡主任电话:0551-8787660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人:葛工电话:0551-87388280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第2页/共88页名称:庐江县财政局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电话:0551-87388071八、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4.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5.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58188516),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第3页/共88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庐江县移湖街道办事处3.2采购代理机构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7.3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7时3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13.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4.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日15.1投标文件要求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5.3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1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1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8.1开标时间详见投标邀请18.1开标地点详见投标邀请注: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19.1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或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22.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22.31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6.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家及以上26.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28.3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中标(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28.3人的投标文件内容(3)投标业绩承诺函;(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7)采购代理机构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表。29.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30.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评标现场告知31.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2.12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开时间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3.1中标服务费免收36.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庐江县移湖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51-87876601通讯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移湖街道兆河路与长冲路交汇36.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处附近西北37其他内容/37.1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37.2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37.3本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无□图纸□光盘□获取方式: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7.4重要提示(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7.5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第8页/共88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政府补助部分物业管理费用按庐政(2024)9号文件执行。二次供水补助费用按庐财建(2024)3号文件执行。自筹部分由中标方自行向业主收取。考核后按月支付。注:本项目系以人工投入为主且按月定期结算。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拟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按约定的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其考核结果作为下年续签依据,在保持费用服3服务期限务不变、报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贰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不及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服务期间若不能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青陶景苑安置房和城西三期安置房A、B、C、D四个地块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所属行业:物业管理二、项目概况青陶景苑小区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安置小区,位于移湖街道办事处文昌社区建设路以北,兆河路以东。项目总建筑面积70832.4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21693.38平方米,高层39527.48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约4000平方米。城西三期安置房位于合铜路与北纬一路交叉口以西两侧共分为A、B、C、D四个地块,总建筑面积共415868.96㎡,其中高层住宅面积共320125.3㎡、公共建筑面积共33824.42㎡、地下总建筑面积61919.24㎡。三、服务需求(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1、管理处设置:小区内设置管理机构,并设客服接待中心,公示服务电话;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两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客服接待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物业公司自行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用人接待区域。2、管理人员要求: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每天服务人员12小时在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接待,第25页/共88页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第79页/共88页十四、诚信履约承诺函致:庐江县移湖街道办事处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第80页/共88页十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投标邀请、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第81页/共88页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第六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第82页/共88页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第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第十条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第十二条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第十三条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十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第十六条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第83页/共88页现场并成功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第十七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第二十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第二十二条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第84页/共88页第二十四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第二十六条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第85页/共88页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庐江县移湖街道办事处、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我单位拟参与青陶景苑安置房和城西三期安置房A、B、C、D四个地块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2024ANNFZ00424)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第86页/共88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87页/共88页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88页/共88页十一、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名称青陶景苑安置房和城西三期安置房A、B、C、D四个地块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青陶景苑小区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安置小区,位于移湖街道办事处文昌社区建设路以北,兆河路以东。项目总建筑面积70832.4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21693.38平方米,高层39527.48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约4000平方米。城西三期安置房位于合铜路与北纬一路交叉口以西两侧共分为A、B、C、D四个地块,总建筑面积共415868.96㎡,其中高层住宅面积共320125.3㎡、公共建筑面积共33824.42㎡、地下总建筑面积61919.24㎡。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1、管理处设置:小区内设置管理机构,并设客服接待中心,公示服务电话;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两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客服接待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物业公司自行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用人接待区域。2、管理人员要求: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每天服务人员12小时在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4、日常管理与服务:(1)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秩序、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各岗位工作标准和培训、考核办法。(3)建立企业内部培训体系,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培训、考核。(4)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装饰装修管理档案、日常运行档案、内部管理档案等),设有专职人员、档案资料室;归档及时、服务要求完整,便于查询。(5)使用专业计算机系统管理业主基本信息、物业基础资料、维修养护记录、收费记录。(6)按照相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建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使用人、施工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相关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装饰装修期间,每日至少巡查1次现场,做好记录;业主或使用人未申报登记或者违反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并劝阻,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公示;装饰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处理;装修垃圾及时清运。(7)在物业共用部位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半个小时内,一般修理一日内完成(预约除外);由专业单位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对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拆在2个工作日内处理回复;有报修、维修、处理记录,维修完成后48小时内回访,回访率不低于90%。(8)设置物业管理标志,定期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包括各幢、单元标志、危及人身安全部位的警示标志、维修养护期间的警示标志。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9)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10)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11)每月组织1次项目服务质量检查,做好记录。(12)每年组织业主代表参观共用设施设备机房。(13)做好安全生产管理;重要节假日前安排安全检查。(14)每年至少公开征集1次物业服务意见,问卷率达到实际入住业主的100%,公示整改情况。(15)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立公共信息栏;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16)按照规范要求,每年第一季度向业主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17)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18)能提供四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四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重要节日进行美化装饰;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社区文化活动。(19)专项服务委托管理。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规范的委托服务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专项服务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操作人员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服务企业人员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用语文明;对专项服务企业的服务有监督管理及评价记录。(20)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21)对小区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及违反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全体业主。(22)积极无偿配合社区开展的满意度双提升、防电信诈骗、人口信息采集等宣传工作。(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1、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有分类标志。塔楼按栋、板楼按单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1)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2)每周清洗1次垃圾收集容器。蝇、蚊孳生季节每日喷洒药水消毒。(3)每日清运1次生活垃圾,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场所,不得乱堆乱倒。(4)保洁车外观整洁、摆放整齐。2、物业共用部分清洁(1)楼内①每日清洁1次、每日清拖1次大堂地面;每周擦拭3次信报箱、大堂玻璃;每月刮2次大堂玻璃;每月清洁2次大堂、候梯厅墙面;每日巡视保洁1-2次。②每日清洁1次楼内地面、楼梯,每周清拖2次;每周擦拭3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月擦拭4次防火门、共用防盗门、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灯具每季度除尘1次;每日巡视保洁1-2次。③根据地面材质,定期做地面清洗、养护。(2)电梯①每日擦拭1次电梯轿厢门、面板;每日清拖1次电梯轿厢地面;每日巡视保洁2次。②不锈钢面或其他装饰材料的电梯,每月护理3次。石材地面的电梯每月养护1次。③天台屋面每月清扫1次楼顶天台、屋面。有天台、内天井的每周巡查1-2次,有杂物及时清扫。(3)庭院①每日清扫1次道路、两侧人行道,巡视保洁2次;广场地面砖每半月冲洗一次,全天候保洁。②每周清洁1-2次小区公共照明及设施设备;每2月清洁1次雨蓬、门头等。(4)水景①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②每周安排专人清洁2-3次水面;定期进行水体净化处理;每季度清洁1次水池池底。3、有害生物防治(1)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防制。(2)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志。4、雨雪天气(1)雨后清洁。雨后,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进行清扫。(2)扫雪铲冰。降雪时,及时清扫积雪,铲除结冰。夜间降雪的,主要道路的冰雪在次日10时前清扫干净。5、卫生事件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6、检查记录(1)每日检查1次清洁质量,做好记录。(2)每月全面检查1次清洁质量,做好记录。(3)清洁档案齐全。(三)公共区域安全及秩序维护服务标准1、秩序维护人员应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2、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其中主出入口2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应双人值守;当值时坐、立姿势端正(不少于18小时),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对大型物件搬出实行记录。4、实行24小时巡视检查,2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夜间巡查应设2-3片巡查路线。重点部位(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和地下车库)应设巡更点,秩序人员手持巡更采集器,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每2个小时巡查一次,在正常情况下到达每个巡更点的时间误差不超过2分钟,监控中心有巡更记录。5、接到火警、警情后三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管理处与警方。6、在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三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7、维护道路使用和场地的正常秩序。8、小区设有监控中心,应具备录像监控(监控点至少覆盖单元进出口、小区主要道路出入口)、楼宇对讲(可视)、周界报警、住户报警(对讲功能)、门锁智能卡等五项以上技防设施,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监控影像资料,应当留存15日备查。9、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秩序维护人员应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报告管理处与警方;接到住户紧急求助时,秩序维护人员应5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10、小区应有火警、水警、警情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控制室内悬挂;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应急预案演习。专业人员24小时值守安防控制室;报警记录由系统打印留存。11、在强降雨、雪天气期间,备勤人员24小时待岗,人数不少于秩序维护专业人员的20%,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12、记录与档案。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效;档案齐全。(四)停车场管理1、建立停车管理制度。2、建立停车管理档案。3、定期存放车辆的,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4、在显著位置公示停车须知。5、设置规范的交通标志,包括引导标志,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和其他警示性标志。6、机动车辆凭证出入,对临时进入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7、24小时有专人定时巡查停车场(库),车库内配置道闸和录像监视等设施设备。8、停车场(库)内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做好记录。9、停车场地面每日清扫1次,地下停车库地面(含车位地面)每月清拖1次。10、车库无渗漏,无积水,潮湿天气,地下车库风机每天开机不少于6小时,保持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五)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1、草坪:修剪草坪保持平整,草高不超过8cm;随时清除杂草,目视无杂草;常年保证有效供水,有低洼及时整平,基本无积水;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及时施肥,每年二遍以上;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草地生长正常,斑秃黄萎率低于5%。2、树木:修剪乔、灌木修剪每年四次以上,基本做到无枯枝、萌蘖枝;蓠、球、造型植物及时修剪,每年不少于六遍,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地被、攀缘植物修剪及时,每年不少于四次,基本无枯枝;适时中耕除草,做到基本无杂草,土壤疏松;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一遍,花灌木增施追肥一遍;防治结合、及时灭治,无病虫害发生;树木基本无倾斜;乔灌木生长良好,树冠完整;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球、篱、地被生长良好,无缺枝、空档。花坛花境:一年中有二次以上花卉布置;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缺枝倒伏不超过三处;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一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一次;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3、绿化垃圾能随时清理干净,无垃圾堆放过夜情况。4、树干涂白,涂白时间一般在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小区内的树干涂白高度应保持一致。5、检查记录(1)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效;(2)绿化档案齐全;(3)每月至少检查绿化工作2次并对植物的养护情况进行记录。(六)公共部位、共享设备设施日常运行、养护、维修服务标准1、综合管理(1)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档案,有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2)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房屋使用安全情况进行评估检查。(3)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4)对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和维修养护并做好记录。(5)特种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运行、维修养护和定期检验检测并做好记录。(6)在发生雷暴、强降水、大风、沙尘暴等极端天气前后,要组织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7)设备机房。每日巡视2次、每周清洁1次,机房内不得堆积杂物;按规范设置鼠药盒或粘鼠板、挡鼠板;在明显易取位置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器材完好情况;设施设备标志、标牌齐全;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证书;各类管线有分类标志和流向标志;交接班记录齐全、完整。(8)每月对消防水箱、管道,供水管道和公用电源进行检查,比对抄表数量,分析能源损耗数据,加强公共能耗管理,节约资源。2、共用部位(1)房屋结构①根据房屋使用时间和设计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使用状况。②每半年检查1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做好记录。③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履行告知和劝阻义务,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告知全体业主。(2)建筑部件①每季度检查1次外墙贴面砖石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②每周巡查1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③每季度检查1次房屋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④每年汛期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降雨后及时排除积水。(3)附属构筑物①每月巡查2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侧石、管井、沟渠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②每月1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理道进行清扫、疏通,保证排水畅通;每月检查一次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材料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修理。各项工作应做好记录。③每月巡查2次大门、围墙,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④每月巡查2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⑤每年检测1次防雷装置,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3、空调系统①温度控制符合节能要求,有节水节电具体措施,每月对能源消耗进行统计、分析。进行冷水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风机、风机盘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运行、巡视、测温、维修养护,做好记录。②每年检查1次管道、阀门并除锈。③定期检验压力容器、仪表及冷却塔噪声。④每月清洗消毒1次新风机、空气处理机滤网、表冷器、箱体;每年清洗消毒2次风机盘管滤网;每两年清洗消毒1次风管。4、二次供水设备(1)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应有健康体检合格证。(2)二次供水设施按要求使用消毒设备,水箱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化验,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3)每日巡视2次水箱间、水泵房,做好巡视记录。有备用水泵的供水系统,要定期切换运行。(4)每季度对水泵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补充或更换润滑剂;每年对水泵进行1次整体养护。(5)每年对供水管道、阀门等进行除锈、刷漆1次,每年入冬前对暴露管道进行防冻处理。(6)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应安装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5、排水系统(1)按照市政排水管理机构的要求取得排水许可证。(2)排水设施。每年汛期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排水设施进行检查、清理、疏通;每次降雨前后及强降雨过程中对主要排水口、管井进行检查;每半年对雨污水井盖周边进行清理除锈,并涂刷防锈油。(3)污水泵。每周巡视1-2次,每季度养护1次。(4)窨井、化粪池。定期检查,每半年清掏1次。6、公共照明和电气设备(1)室内照明。每周巡检2次,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其他复杂故障2日内修复。(2)室外照明。每周巡检2次,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其他复杂故障3日内修复;适时调整时间控制器。(3)应急照明。每周巡检2次,故障即时修复;断电后维持照明时间达标。(4)指示灯表面亮度和应急照明照度达标;每季度活化1次蓄电池。(5)高压柜及高压线路。每周巡检1次高压柜;定期进行设备和线路的检测;每年活化1次直流屏蓄电池;每2年检测1次中央信号屏;做好记录。(6)干式变压器。每日巡检1次,做好记录。(7)油浸变压器。每日巡检1次,做好记录。(8)低压柜。每周巡检1次;每半年养护1次;每年检查2次电气安全;每半年检测1次接地电阻;每年校验1次仪表;做好记录。(9)低压配电箱和低压线路。每月巡检3次;每年养护1次;每半年切换1次双路互投开关;做好记录。(10)电动机。每周巡检1次运行中的电动机;每年养护1次;做好记录。(11)控制柜。每周巡检1次;每年养护2次。每半年校正各种电器装置或控制设备的设定值。每年检查1次各类远控装置和节能装置;做好记录。(12)发电机。每月试运行1次;每年1次带负荷运行;每年活化2次蓄电池;每周巡检1次充电机和蓄电池;做好记录。(13)电气检测。每2年1次预防性试验;每年检测2次高压个人防护用品;每2年检测1次直流屏;每2年检测1次高压电缆;每年校验1次内部结算电能表;做好记录。(14)变配电室。24小时有人值守;设备附件及工具、个人防护用品完好;防小动物措施完备。7、安全防范系统(1)对讲门口机。每月检查3次按键、显示屏等,表面清洁1次;每半年内部除尘1次。(2)网络控制箱。每半年度检查1次外观、接线,表面清洁1次;每半年内部除尘1次。(3)红外对射探测器。每2月检查1次防水、探测范围、接线等,表面清洁1次;每半年内部除尘1次。(4)图像采集设备。每周检查2次监视画面、录像功能;每月表面清洁3次;每半年内部除尘1次。(5)摄像机。每季度检查1次聚焦、红外夜视、防水、接线等,镜头表面清洁1次;每年防护罩内部除尘1次。(6)解码器。每季度检查1次防雨罩、接线等,表面清洁1次;(7)云台。每年内部除尘1次。每季度检查1次运转、接线,表面清洁1次;每年转动部位上润滑油1次。(8)巡更点。每月检查1次外观、存储记录,表面清洁1次。(9)读卡器。每月检查键盘、防水3次,表面清洁1次。(七)消防管理1、综合管理(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2)成立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1次消防演练,有业主、物业使用人参与,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3)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协助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4)消防控制室设专业人员24小时值守,处理各类报警信息。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张贴在显著位置,备存紧急消防物资。(5)每周防火巡查3-4次;每周专项检查1次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等。(6)每年对员工进行4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组织2次业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2、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①报警控制主机、联动台每日巡查设备运行情况,24小时连续正常运行。每日机柜表面清洁1次,每半年机柜内部设备除尘1次。每年定期检查报警控制主机、联动台。②模块、探测器、手动报警装置每半年巡查1次模块、探测器、手动报警装置;每半年表面清洁1次;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每隔3年由专业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③备用电源每季度备用电源充放电试验和表面除尘1次。(2)消防广播系统每日机柜表面清洁1次,每季度机柜内部除尘1次,设备表面清洁1次;每半年机柜内的设备内部除尘1次。每季度检查1次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对讲电话主机、播音设备、扬声器等。(3)防排烟系统每季度养护1次防排烟风机、电源控制柜、风口、防火阀等。(4)防火分隔系统每年防火卷帘门的电机转动、齿轮链条传动部位上润滑油1次,电控箱表面清洁、内部除尘1次;每月防火门附件检查1次,每年门的转动部位上润滑油1次。(5)水灭火系统每年养护1次室外消火栓,每半年室内消火栓养护1次,设施整体养护1次。消防泵、喷淋泵每月盘车1次,每季度润滑检查1次,每年整体养护1次。(6)灭火器每年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八)本服务需求没有明确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DB34/5000-2013)的规定执行。服务时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拟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服务时间由采购人按约定的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其考核结果作为下年续签依据,在保持费用服务不变、报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贰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不及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服务期间若不能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物业服务费标准依据《关于印发庐江县政府统建安置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庐政(2012)115号文件,第十七条(二)物业服务费标准。按照《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综合服务费基准收费标准》丁级收费标准上下浮动不超过20%收取,我县不得上浮,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用单价最高限价0.9元/月/平方米,多层住宅物业服务费用单价最高限价0.4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等级不低于丁级标准。(2)招标约定:1、根据市县相关文件规定电梯维保费及电费按照3800元/台/年、检测费按照1200元/台/年予以计算,纳入招标报价,后期不再给予任何类似补贴。2、二次供水费补贴按照市县相关文件标准由成交单位提供水费缴费发票计算用水量给予补贴。3、商业用房部分服务费按照住宅部分同等收取,由经营户使用过程中自行全额承担,其次由政府负责牵头建设的社区(村)用房及用于公益服务事业机构一律不得收取任何物业管理费用,成交单位有义务配合其服务工作。投标人电子签章:合肥金达智慧物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28日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仅作为结果公告使用,请投标人规范填写。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全部合肥金达智慧物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94.7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