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变更调查中标结果公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2024)
一、项目编号:ZJZC-247106-C
二、项目名称: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596600(元)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星路99号创业大厦10楼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宁波市镇海区(含贵驷街道),采购人指定地点。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开展2024年度变更调查实地调查举证工作。(2)数据建库。(3)逐级报送市级检查、省、国家核查。(4)开展日常变更调查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璐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徐双雪,周晓忠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2.6
79.5
81.0
81.03
9.97
91.0
1
浙江海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9.7
42.2
42.8
44.9
9.97
54.87
1
杭州飞时达软件有限公司
40.8
43.9
39.5
41.4
10.0
51.4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代理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照成交金额向成交人收取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949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89号城投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252019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2914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曹景恺、陈雷、胡霞、胡智名、缑子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79083
质疑联系人:吴盛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790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传 真:/
联系人 :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
附件信息: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定稿】.doc362.6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415.2K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定稿】.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JZC-247106-C项目名称: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宁波市本级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土地专项调查,其他土地调查服务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ZJZC-247106-C)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11-2709:00:002024-11-2709:0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杭州飞时达软件有限公司杭州飞时达软件有限公司杭州飞时达软件有限公司杭州飞时达软件有限公司595000(伍拾玖万伍仟元整)2浙江海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海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海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海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97000(伍拾玖万柒仟元整)3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6600(伍拾玖万陆仟陆佰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ZJZC-247106-C)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11-2709:00:00开标地点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飞时达软件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海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ZJZC-247106-C)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4-11-2709:0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飞时达软件有限公司符合符合2浙江海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符合符合3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得分汇总表2024年11月28日项目名称: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ZJZC-247106-C)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3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6600元(伍拾玖万陆仟陆佰元整)81.039.9791.01√2浙江海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97000元(伍拾玖万柒仟元整)44.99.9754.872√1杭州飞时达软件有限公司595000元(伍拾玖万伍仟元整)41.410.0051.43√评审专家(签名):1/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ZC-247106-C项目名称: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采购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0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23第五章采购合同草案条款2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C-247106-C项目名称: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00000最高限价(元):600000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600000单位:个简要规格描述: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应具有经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且专业范围应覆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7日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响应,自行承担响应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3)响应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21-07-23/12975.html),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当电子开评审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提供的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11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采用邮寄方式的请于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邮寄至本公告第八条所述采购代理机构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者,其全部响应文件无效。(6)特别说明:①“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为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以下简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只有在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调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只有当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时方可调用。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或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响应无效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响应文件开启:(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到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已完成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自动放弃。(2)解密不成功时,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解密。(3)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评审流程。(4)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完成评审活动,网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5)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供应商需求采用邮寄或代理机构现场领取。6)请各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响应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响应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7)采用邮寄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寄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响应截止时间前24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响应文件能按时送达。因响应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镇海)”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民和路78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252019质疑联系人:周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62914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传真:0574-87179089项目联系人(询问):曹景恺、陈雷、胡霞、胡智名、缑子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79083质疑联系人:吴盛霞质疑联系方式:0574-2782069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传真:/联系人: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温馨提示: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2.第二章采购需求2.1.一、商务需求服务期限及进度安排2025年1月10日前,同步开展县级变更调查图斑举证、地类认定和市、省级核查工作。2025年1月15日前,完成县级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经县级自查和市级检查合格后,根据省级确认的上报时间向省级报送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2025 年2月10日前,配合省级完成全面检查和整改工作,向部报送县级初报数据成果。2025年5月15日前,根据国家级、省级反馈情况,配合完成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整改、完善、更新入库和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2025年日常变更调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服务质量保证期合同履约期内服务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含贵驷街道),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的50%;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获自然资源部确认通过并提交全部成果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40% ;完成最后期日常变更调查成果且通过省级核查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10%。保密与安全约定1、项目承担单位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2、项目承担单位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2.22.32.4.二、技术需求一、总体目标: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2024年度内全覆盖遥感监测成果、各类监测监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通过县级实地调查举证,市级、省级、国家级逐级核查,掌握2024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客观真实反映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成效,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保持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同时,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变更调查工作。二、项目调查区范围本项目的调查区覆盖镇海区245.6平方公里面积范围。三、工作内容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根据国家下发的2024年度全覆盖遥感监测成果、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及自行补充提取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制作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县级调查单元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依托“国土调查云浙江分中心”,通过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查清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面积、属性、权属及单独图层等实际情况;通过“国土调查云浙江分中心”开展逐图斑的县级填报,通过市级、省级在线核查后上报国家;在线核查完成后结合日常变更成果、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工作成果,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上报开展数据库检查。(1)开展2024年度变更调查实地调查举证工作负责做好镇海区域国土变更实地调查举证、自检和数据库建库工作,并对本区域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以2024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以部下发的2024年度全覆盖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结合省级及以下各项监测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以及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2024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以下简称“工作底图”)。县级调查单元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查清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面积、属性、权属及单独图层等实际情况,并逐一实地拍照举证,根据“完成一批,提交一批”的要求,单图斑建库后,通过“国土调查云浙江分中心”上传精准建库后调查成果,经县级调查监测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及时在线提交;对于日常变更地类与2024年度遥感影像特征一致的,或者年度最新遥感影像特征无法明显否认日常变更地类并提供相应说明的,可直接按照变更调查要求生成增量数据,无需重复实地举证;不一致或未提供说明的,需再次实地调查举证。县级地类核查成果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省级核查。按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要求,将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工作成果纳入年度变更。(2)数据建库在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基础上,对涉及地类、属性及相关图层变更的,按照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形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后上报市级检查。(3)逐级报送市级检查、省、国家核查及时对市级检查、省级核查、国家级内业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补充完善、整改反馈。(4)开展日常变更调查工作在202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相关监测监管情况,适时开展日常变更、结果核实与报送工作,经市级、省级全面核查通过后报部。四、项目要求1.技术要求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开展作业(最终以国家、省颁发的最新版文件要求以及关于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的技术要求为准),保障调查规范性、准确性。1.1技术标准序号标 准 名 称标准代号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3《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自然资发(2001)359号4《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自然(籍)字第26号5《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自然资源部17号令6《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13989-1992 7《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2-2006 8《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9《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自然调查办发〔2018〕1号10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自然资办发〔2024〕44号11《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4年度适用)1.2数学基础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2000、1:5000、1:10000比例尺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度分带。2.时间要求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时间要求以国家、省下发的最新时间要求为准;2025年度日常变更调查工作,全年按管理需要开展,具体时间按照上级及采购人要求为准。在有效服务期内,如中标单位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或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3.投入人员要求*3.1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最低人数为10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驻场到区自然资源局协助项目开展。3.2拟投入人员最低人数分为2个时期,在外业调查作业期,要求承诺投入人数不低于本项目要求的人数要求,在数据整理、入库时期要求人员不低于要求人数的20%。外业调查作业高峰期时,应增加人员以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保障能按时完成任务。*3.3要求拟投入的人员中受教育背景为地图学、地理信息工程本科以上学历的GIS数据处理人员不少于总人数10%。4.作业人员管理要求4.1中标人必须按投标书承诺的人员名单落实作业与管理人员。4.2中标公示结束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如无异议,应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准备工作,采购人也将按照程序尽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4.3项目除有项目负责人外,还必须设置专门的技术负责人、内业负责人。4.4拟投入的作业人员结构应合理,具有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拟投入人数不得低于采购人对项目人数的要求。*5.数据保密要求本项目所涉及的数据属于内部资料,投标人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造成作业成果或采购人提供资料外泄,中标人必须承担法律和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6.其它管理要求6.1中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测绘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6.2中标人的作业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7.项目执行计划7.1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依据要求编制项目执行计划。7.2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未能按期完成,每延迟一天,处以合同执行金额0.05%的扣款。超过半个月,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返还已拨付项目经费。7.3日常变更调查应在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完成,否则采购人有权按每延迟一天,处以合同执行金额0.05%的扣款从合同款中扣回。8.项目管理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招标要求,制订具体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项目管理方案,详细列明承诺参的各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的配备情况,项目实施阶段将对承诺投入的人员和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承诺的要求,将进行扣款或终止合同。五、其他1、本项目所有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2、为配合实施本项目的各阶段工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需采购人配合的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提供、相关服务、验收等)和具体要求。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2报价要求及其他费用:1、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应采用固定全税费总价包干形式报价,该总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采购内容的诸如现场勘界、资料收集、仪器使用、成果数据建库、图件制作等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费、技术设计评审、项目总结评审、质检验收、管理费、利润、税金及风险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2、本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最高限价:60万元,投标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3、不论成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4、服务费:(1)本代理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照成交金额向成交人收取服务费。(2)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即向本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支付服务费。(3)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行号:313332082133)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40030122000275085(4)成交人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本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成交通知书。3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单位不专门组织答疑;如有答疑,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3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4响应文件组成: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6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7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如潜在供应商较多时,查询时间为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如潜在供应商较少时,查询时间为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若在响应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8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详见第四章。9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镇海)。10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1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13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公告、响应、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相关的产品、保险、税金、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所要完成的工作。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相关产品。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磋商委托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供应商代表须为供应商的在职员工,如供应商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首次响应之日前近一个月内供应商所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五)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七)转包与分包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八)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九)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允许分公司参加磋商外,其余不允许分公司参加磋商。(十)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服务、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十一)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提出。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被质疑人处理质疑联系部门:本采购文件第一章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联系方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须采用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审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告知邀请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首次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至少3日前发出;不足3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至少包含以下部分:1.技术商务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5)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本函),格式见附件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商务技术部分:(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内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投标企业实力介绍(格式自拟);(6)服务承诺(格式自拟);(7)项目人员配置表(格式见附件);(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9)项目服务实施方案(格式自拟);(10)评分标准或采购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评分标准);(1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说明文件和资料。2.报价部分:(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报价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报价要求1.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线解密响应文件。a.供应商应未能磋商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通过快递形式或现场送达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须确保送达),以便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a.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b.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c.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d.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e.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特别说明: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对该内容进行评分时会提示供应商未对此项招标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由此可能导致相关评分项不得分,该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响应文件的盖章、签署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中涉及到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采用电子签章要求签字后扫描上传均认可。(七)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响应截止前不得开启”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3.磋商供应商可以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功上传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磋商无效。4.在磋商响应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5.从磋商截止期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八)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3)供应商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4)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5)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9)未按规定密封、签章的;(10)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与磋商文件中“*”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响应文件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响应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或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报价的;(2)报价具有选择性;(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的情形。4.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四、磋商程序(一)磋商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会议的,视同放弃磋商权利、认可磋商结果。(2)磋商程序1、电子招投标磋商程序:第一阶段:(1)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启标书信息】后30分钟内。第二阶段:(1)磋商小组查阅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被拒绝。(1)如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有疑义,将向响应供应商在线发送询标函,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在线询标函做出询标澄清。逾期澄清或未澄清的供应商视同认可磋商结果。(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即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即本磋商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在线询标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递交的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及评分标准);(4)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为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则由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6)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7)磋商会议结束。(8)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磋商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磋商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解密失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网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形式进行。五、评审(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或采购人代表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将按规定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二)评审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三)评审程序1.形式审查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可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进行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提交。(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5)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评审成员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磋商小组按评审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同时起草评审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进行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提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六)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七)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4、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5、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八)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提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九)磋商小组成员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十)评标过程的监控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磋商小组名单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六、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七、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八、特别说明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的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的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报价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磋商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供应商认定。2.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2.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3中小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不适用)。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5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不适用)。2.6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货物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可给予联合体6%(工程项目为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7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8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报价无效。4.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本次磋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磋商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审组织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三、磋商程序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四、磋商程序四、评审程序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五、评审五、评分标准序号评标项目分值类型评价方法分值1业绩客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国土(土地)调查(或变更调查)或土地调查成果核查或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核查等类似项目的,每一个项目得0.5分,最多1分。业绩数量以合同数量为准。(投标文件中附委托合同原件注扫描件,未附者或未能体现业务内容的不得分)。12综合实力客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目最多3分,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官网截图后附标书中。32综合实力客观投标人开发的县(市)级的数据库建库软件通过国家级权威机构测评的得2分,通过省级机构测评的得1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未附者或未能体现业务内容的不得分)。22综合实力客观投标人承担过部级土地管理类数据库标准研制课题并通过验收的,得2分,承担过省级土地管理类数据库标准研制课题并通过验收的的,得1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未附者或未能体现业务内容的不得分)。23团队实力客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如地图学、地理信息工程、测绘类、统计类、数据类等)高级职称、注册测绘师、具有省级及以上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上岗证(岗位培训证书)、全国土地调查业务培训证的,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4分,标书中后附投标人代为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职称(资格)、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43团队实力客观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如地图学、地理信息工程、测绘类、统计类、数据类等)高级职称、注册测绘师、具有省级及以上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上岗证(岗位培训证书)、全国土地调查业务培训证的,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4分,标书中后附投标人代为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职称(资格)、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43团队实力客观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组成员中有相关专业(如地图学、地理信息工程、测绘类、统计类、数据类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多6分;数据处理和入库工作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上岗证(岗位培训证书)的得1分,最多2分。本项各人员具备多项职称或证书仅按其投标岗位就高计分1次,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标书中后附投标人代为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职称(资格)、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84设备投入主观对投标人拟投入的仪器设备的合理性、先进性进行评价,最高5分。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仪器设备的购买合同或者发票扫描件或有效期内的合格鉴定证书扫描件。租赁形式取得的,还须增附租赁合同扫描件。未提供者不得分。能完全满足工作要求且设施设备性能精良的得5-4分;能基本满足要求的,得3.9-2分;设备不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9-0分;未配置项目实施所需的仪器设备的,得0分。54设备投入客观对投标人拟投入的数据处理、分析软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中后附软件著作权原件扫描件或软件购买(如发票)证明文件。最高得分4分。45技术部分主观根据投标单位对采购需求分析是否到位,解决问题思路是否清晰全面,工作方案是否周密,是否响应招标人要求等进行评分,最高8分需求分析到位,思路清晰全面,工作方案周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得8-5分需求分析较为到位,思路较清晰全面,工作方案可行,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得4.9-2分需求分析简略、思路逻辑不清晰,可行性及针对性一般的得1.9-0分85技术部分主观针对投标人对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的特征、类型、分布、数量的熟悉情况,与项目所在第三次国土调查、历年变更调查的衔接情况,进行评分,最高8分:对国土资源等熟悉,与镇海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历年变更调查无缝衔接的,得8-5分;对国土资源等较熟悉,得4.9-2分对国土资源等认识一般的,得1.9-0分85技术部分主观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中的目标任务明确性进行评分,最高5分:目标任务非常明确,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4分;目标任务较明确,但总体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9-1分;目标任务不明确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65技术部分主观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中技术路线的合理性进行评分,最高5分:技术路线切合项目实际,完全符合省级核查要求,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4分;技术路线切合项目实际,基本符合省级核查要求,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9-1分;技术路线不合理,不符合省级核查要求,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65技术部分主观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中方法技术的先进性进行评分,最高5分:技术方法领先行业一般方法,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3分;技术方法一般,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9-1分;技术方法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55技术部分主观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难点、关键点和其他可预见问题进行评分,最高5分。55技术部分主观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难点、关键点和其他可预见问题所提出的解决措施及方案进行评分,最高5分。56质量保证主观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中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分,最高5分:质量保证措施能满足采购需求,措施能完全落实到位的,得5-3分;质量保证措施能满足采购需求,措施的落地性略有欠缺的,得2.9-1分;无质量保证措施的,不得分57进度保证主观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中进度保证措施进行评分,最高5分:进度保证措施能满足采购需求,措施能完全落实到位的,得5-3分;进度保证措施能满足采购需求,措施的落地性略有欠缺的,得2.9-1分;无进度保证措施的,不得分58服务承诺主观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承诺:服务的详尽程度和可行性,服务响应时间是否快捷,服务承诺是否符合本项目需求等因素进行评分,最高4分。49价格客观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满足采购要求的有效投标且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得1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价的按无效标处理。105.第五章采购合同草案条款(仅做签约参考)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服务合同甲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联系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89号8-10层联系电话:0574-86296817乙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2024年月日填写说明1.订立本合同书前,双方须认真阅读并协商各条款。本合同书一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本合同书的空格部分如为空白句,应用“X”表示。涂改之处,须经合同书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服务合同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以下称甲方)(以下称乙方)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落实服务单位,根据招投标结果,乙方中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第1条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第2条项目服务范围本项目的调查区覆盖镇海区245.6平方公里面积范围。第3条总体目标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2024年度内全覆盖遥感监测成果、各类监测监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通过县级实地调查举证,市级、省级、国家级逐级核查,掌握2024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客观真实反映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成效,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保持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同时,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变更调查工作。第4条工作内容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根据国家下发的2024年度全覆盖遥感监测成果、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及自行补充提取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制作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县级调查单元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依托“国土调查云浙江分中心”,通过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查清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面积、属性、权属及单独图层等实际情况;通过“国土调查云浙江分中心”开展逐图斑的县级填报,通过市级、省级在线核查后上报国家;在线核查完成后结合日常变更成果、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工作成果,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上报开展数据库检查。(1)开展2024年度变更调查实地调查举证工作负责做好镇海区域国土变更实地调查举证、自检和数据库建库工作,并对本区域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以2024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以部下发的2024年度全覆盖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结合省级及以下各项监测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以及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2024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以下简称“工作底图”)。县级调查单元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查清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面积、属性、权属及单独图层等实际情况,并逐一实地拍照举证,根据“完成一批,提交一批”的要求,单图斑建库后,通过“国土调查云浙江分中心”上传精准建库后调查成果,经县级调查监测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及时在线提交;对于日常变更地类与2024年度遥感影像特征一致的,或者年度最新遥感影像特征无法明显否认日常变更地类并提供相应说明的,可直接按照变更调查要求生成增量数据,无需重复实地举证;不一致或未提供说明的,需再次实地调查举证。县级地类核查成果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省级核查。按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要求,将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工作成果纳入年度变更。(2)数据建库在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基础上,对涉及地类、属性及相关图层变更的,按照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形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后上报市级检查。(3)逐级报送市级检查、省、国家核查及时对市级检查、省级核查、国家级内业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补充完善、整改反馈。(4)开展日常变更调查工作在202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相关监测监管情况,适时开展日常变更、结果核实与报送工作,经市级、省级全面核查通过后报部。第5条成果提交及归属权约定、知识产权乙方须在项目完成后需提交相关数据、图件及文档成果,并通过甲方检验审核。数据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6条进度要求2025年1月10日前,同步开展县级变更调查图斑举证、地类认定和市、省级核查工作。2025年1月15日前,完成县级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经县级自查和市级检查合格后,根据省级确认的上报时间向省级报送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2025年2月10日前,配合省级完成全面检查和整改工作,向部报送县级初报数据成果。2025年5月15日前,根据国家级、省级反馈情况,配合完成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整改、完善、更新入库和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2025年日常变更调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第7条合同价款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计人民币元(RMB元);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获自然资源部确认通过并提交全部成果后15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40%,计人民币元(RMB元);3、完成最后期日常变更调查成果且通过省级核查后15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10%,计人民币元(RMB元)。合同价款内涵:本项目合同价款为固定全税费总价包干形式,该总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采购内容的诸如现场勘界、资料收集、仪器使用、成果数据建库、图件制作等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费、技术设计评审、项目总结评审、质检验收、管理费、利润、税金及风险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第8条项目质量及验收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关于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的工作要求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2、验收合格条件技术参数和检验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甲方认可。已提供了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和资料。资料在交付甲方使用前,需经甲方验收合格。第9条双方责任和义务甲方责任和义务1、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方案书之日起5日内完成技术方案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2、负责项目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按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支付所需款项。乙方责任和义务1、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技术方案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方案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3日内组织调查队伍进场作业。3、乙方应当按月向甲方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根据项目方案书要求确保调查项目如期完成,并配合甲方进行项目验收。4、日常变更调查工作以甲方指令为准。第10条保密与安全1、项目承担单位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2、项目承担单位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第11条违约责任1、委托方和受托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其他各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证明以后,根据具体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2、受托方未及时提交书面成果资料的,每逾期一日应承担该项目合同款的5‰(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0%。3、各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委托方因工作目的而实施上述行为除外。第12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如有特殊原因造成延期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最终成果需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第13条争议解决本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镇海区人民法院起诉。第14条履约保证金12.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计人民币/元;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电汇、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采购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项目服务单位应于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服务单位不得将履约保证金取回或作任何抵押。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项目服务单位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按合同约定执行)。第15条合同生效及其它约定事项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合同上传“政采云系统”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税费均由各方自理。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为合同组成部分。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向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7、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及乙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甲方名称: (盖章) 乙方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单位地址:日 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单位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外包装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年月日响应截止前不得开启(二)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年月日(三)响应文件目录:1.技术商务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5)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本函),格式见附件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商务技术部分:(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内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投标企业实力介绍(格式自拟);(6)服务承诺(格式自拟);(7)项目人员配置表(格式见附件);(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9)项目服务实施方案(格式自拟);(10)评分标准或采购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评分标准);(1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说明文件和资料。2.报价部分:(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四)资格证明部分:1、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我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情况介绍如下:(内容包括:主要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公司资质等)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供应商资格声明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你贵司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磋商,并声明: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加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年报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五)商务技术部分: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不参加磋商的,此表不用)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_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此表不用)致:(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首次磋商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所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三项内容均须加盖公章。2、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注册登记号经营地址税务登记证号单位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年 月- 年 月资质情况员工数量共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联系电话传真主要业绩法 定 代 表 人 基 本 情 况姓 名身份证号码职 务职 称学 历备注: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1服务期限及进度安排2服务质量保证期3服务地点4付款方式5保密与安全约定6合同终止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4、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条款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12345678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项目人员配置表序号姓名性别职称专业联系电话分工1234567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专 业学 历职 称何时参加工作何时进入公司从事项目年限工作简历业主单位项目名称规模合同时间管理业绩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六)报价部分:1、报价函报价函致: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代表本公司(单位)处理竞争性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此:1、提供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我方对采购项目愿以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承担磋商文件规定内容。(可按标项列明)(2)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所供服务应纳的税金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报价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3)本磋商响应文件自接受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4)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保证在成交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成交后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中介服务费。(6)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7)我们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磋商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3、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5、与本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响应总价(元)1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大写:(人民币) 说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23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的(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0人,营业收入为41981.58万元,资产总额为66502.6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27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年报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ZC-247106-C项目名称: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采购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0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23第五章采购合同草案条款2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C-247106-C项目名称: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00000最高限价(元):600000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600000单位:个简要规格描述: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应具有经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且专业范围应覆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7日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响应,自行承担响应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3)响应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21-07-23/12975.html),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当电子开评审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提供的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11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采用邮寄方式的请于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邮寄至本公告第八条所述采购代理机构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者,其全部响应文件无效。(6)特别说明:①“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为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以下简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只有在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调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只有当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时方可调用。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或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响应无效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响应文件开启:(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到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已完成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自动放弃。(2)解密不成功时,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解密。(3)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评审流程。(4)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完成评审活动,网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5)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供应商需求采用邮寄或代理机构现场领取。6)请各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响应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响应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7)采用邮寄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寄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响应截止时间前24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响应文件能按时送达。因响应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镇海)”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民和路78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252019质疑联系人:周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62914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传真:0574-87179089项目联系人(询问):曹景恺、陈雷、胡霞、胡智名、缑子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79083质疑联系人:吴盛霞质疑联系方式:0574-2782069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传真:/联系人: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温馨提示: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2.第二章采购需求2.1.一、商务需求服务期限及进度安排2025年1月10日前,同步开展县级变更调查图斑举证、地类认定和市、省级核查工作。2025年1月15日前,完成县级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经县级自查和市级检查合格后,根据省级确认的上报时间向省级报送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2025 年2月10日前,配合省级完成全面检查和整改工作,向部报送县级初报数据成果。2025年5月15日前,根据国家级、省级反馈情况,配合完成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整改、完善、更新入库和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2025年日常变更调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服务质量保证期合同履约期内服务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含贵驷街道),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的50%;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获自然资源部确认通过并提交全部成果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40% ;完成最后期日常变更调查成果且通过省级核查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10%。保密与安全约定1、项目承担单位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2、项目承担单位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2.22.32.4.二、技术需求一、总体目标: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2024年度内全覆盖遥感监测成果、各类监测监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通过县级实地调查举证,市级、省级、国家级逐级核查,掌握2024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客观真实反映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成效,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保持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同时,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变更调查工作。二、项目调查区范围本项目的调查区覆盖镇海区245.6平方公里面积范围。三、工作内容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根据国家下发的2024年度全覆盖遥感监测成果、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及自行补充提取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制作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县级调查单元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依托“国土调查云浙江分中心”,通过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查清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面积、属性、权属及单独图层等实际情况;通过“国土调查云浙江分中心”开展逐图斑的县级填报,通过市级、省级在线核查后上报国家;在线核查完成后结合日常变更成果、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工作成果,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上报开展数据库检查。(1)开展2024年度变更调查实地调查举证工作负责做好镇海区域国土变更实地调查举证、自检和数据库建库工作,并对本区域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以2024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以部下发的2024年度全覆盖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结合省级及以下各项监测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以及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2024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以下简称“工作底图”)。县级调查单元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查清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面积、属性、权属及单独图层等实际情况,并逐一实地拍照举证,根据“完成一批,提交一批”的要求,单图斑建库后,通过“国土调查云浙江分中心”上传精准建库后调查成果,经县级调查监测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及时在线提交;对于日常变更地类与2024年度遥感影像特征一致的,或者年度最新遥感影像特征无法明显否认日常变更地类并提供相应说明的,可直接按照变更调查要求生成增量数据,无需重复实地举证;不一致或未提供说明的,需再次实地调查举证。县级地类核查成果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省级核查。按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要求,将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工作成果纳入年度变更。(2)数据建库在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基础上,对涉及地类、属性及相关图层变更的,按照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形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后上报市级检查。(3)逐级报送市级检查、省、国家核查及时对市级检查、省级核查、国家级内业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补充完善、整改反馈。(4)开展日常变更调查工作在202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相关监测监管情况,适时开展日常变更、结果核实与报送工作,经市级、省级全面核查通过后报部。四、项目要求1.技术要求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开展作业(最终以国家、省颁发的最新版文件要求以及关于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的技术要求为准),保障调查规范性、准确性。1.1技术标准序号标 准 名 称标准代号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3《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自然资发(2001)359号4《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自然(籍)字第26号5《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自然资源部17号令6《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13989-1992 7《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2-2006 8《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9《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自然调查办发〔2018〕1号10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自然资办发〔2024〕44号11《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4年度适用)1.2数学基础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2000、1:5000、1:10000比例尺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度分带。2.时间要求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时间要求以国家、省下发的最新时间要求为准;2025年度日常变更调查工作,全年按管理需要开展,具体时间按照上级及采购人要求为准。在有效服务期内,如中标单位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或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3.投入人员要求*3.1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最低人数为10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驻场到区自然资源局协助项目开展。3.2拟投入人员最低人数分为2个时期,在外业调查作业期,要求承诺投入人数不低于本项目要求的人数要求,在数据整理、入库时期要求人员不低于要求人数的20%。外业调查作业高峰期时,应增加人员以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保障能按时完成任务。*3.3要求拟投入的人员中受教育背景为地图学、地理信息工程本科以上学历的GIS数据处理人员不少于总人数10%。4.作业人员管理要求4.1中标人必须按投标书承诺的人员名单落实作业与管理人员。4.2中标公示结束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如无异议,应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准备工作,采购人也将按照程序尽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4.3项目除有项目负责人外,还必须设置专门的技术负责人、内业负责人。4.4拟投入的作业人员结构应合理,具有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拟投入人数不得低于采购人对项目人数的要求。*5.数据保密要求本项目所涉及的数据属于内部资料,投标人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造成作业成果或采购人提供资料外泄,中标人必须承担法律和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6.其它管理要求6.1中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测绘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6.2中标人的作业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7.项目执行计划7.1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依据要求编制项目执行计划。7.2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未能按期完成,每延迟一天,处以合同执行金额0.05%的扣款。超过半个月,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返还已拨付项目经费。7.3日常变更调查应在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完成,否则采购人有权按每延迟一天,处以合同执行金额0.05%的扣款从合同款中扣回。8.项目管理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招标要求,制订具体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项目管理方案,详细列明承诺参的各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的配备情况,项目实施阶段将对承诺投入的人员和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承诺的要求,将进行扣款或终止合同。五、其他1、本项目所有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2、为配合实施本项目的各阶段工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需采购人配合的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提供、相关服务、验收等)和具体要求。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镇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2报价要求及其他费用:1、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应采用固定全税费总价包干形式报价,该总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采购内容的诸如现场勘界、资料收集、仪器使用、成果数据建库、图件制作等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费、技术设计评审、项目总结评审、质检验收、管理费、利润、税金及风险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2、本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最高限价:60万元,投标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3、不论成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4、服务费:(1)本代理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照成交金额向成交人收取服务费。(2)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即向本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支付服务费。(3)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行号:313332082133)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40030122000275085(4)成交人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本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成交通知书。3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单位不专门组织答疑;如有答疑,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3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4响应文件组成: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6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7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如潜在供应商较多时,查询时间为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如潜在供应商较少时,查询时间为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若在响应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8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详见第四章。9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镇海)。10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1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13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公告、响应、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相关的产品、保险、税金、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所要完成的工作。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相关产品。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磋商委托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供应商代表须为供应商的在职员工,如供应商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首次响应之日前近一个月内供应商所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五)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七)转包与分包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八)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九)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允许分公司参加磋商外,其余不允许分公司参加磋商。(十)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服务、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十一)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提出。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被质疑人处理质疑联系部门:本采购文件第一章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联系方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须采用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审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告知邀请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首次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至少3日前发出;不足3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至少包含以下部分:1.技术商务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5)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本函),格式见附件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商务技术部分:(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内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投标企业实力介绍(格式自拟);(6)服务承诺(格式自拟);(7)项目人员配置表(格式见附件);(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9)项目服务实施方案(格式自拟);(10)评分标准或采购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评分标准);(1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说明文件和资料。2.报价部分:(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报价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报价要求1.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线解密响应文件。a.供应商应未能磋商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通过快递形式或现场送达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须确保送达),以便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a.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b.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c.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d.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e.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特别说明: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对该内容进行评分时会提示供应商未对此项招标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由此可能导致相关评分项不得分,该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响应文件的盖章、签署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中涉及到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采用电子签章要求签字后扫描上传均认可。(七)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响应截止前不得开启”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3.磋商供应商可以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功上传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磋商无效。4.在磋商响应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5.从磋商截止期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八)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3)供应商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4)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5)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9)未按规定密封、签章的;(10)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与磋商文件中“*”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响应文件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响应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或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报价的;(2)报价具有选择性;(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的情形。4.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四、磋商程序(一)磋商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会议的,视同放弃磋商权利、认可磋商结果。(2)磋商程序1、电子招投标磋商程序:第一阶段:(1)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启标书信息】后30分钟内。第二阶段:(1)磋商小组查阅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被拒绝。(1)如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有疑义,将向响应供应商在线发送询标函,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在线询标函做出询标澄清。逾期澄清或未澄清的供应商视同认可磋商结果。(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即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即本磋商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在线询标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递交的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及评分标准);(4)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为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则由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6)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7)磋商会议结束。(8)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磋商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磋商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解密失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网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形式进行。五、评审(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或采购人代表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将按规定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二)评审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三)评审程序1.形式审查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可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进行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提交。(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5)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评审成员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磋商小组按评审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同时起草评审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进行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提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六)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七)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4、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变更调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