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昆明理工大学2024)



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

采购单位
昆明理工大学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4-11-28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4-11-01
中标日期
2024-11-28

中标供应商
高慧强学软件(海南)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
¥117.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越、朱云、郑艳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5322748

采购单位
昆明理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5944936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5322748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4-G3-05890-YZGF-1265

二、项目名称: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高慧强学软件(海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老城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9幢
中标金额(万元):46.2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6.47

标段名称: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高慧强学软件(海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老城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9幢
中标金额(万元):71.4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7.4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一标段

名称:一标段

服务范围:一标段服务内容为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21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人数55人)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完成。

服务标准:按国家、行业、地方以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

服务类

标段名称: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二标段

名称:二标段

服务范围:二标段服务内容为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22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人数85人)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完成。

服务标准:按国家、行业、地方以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荣(第1、2包采购人代表),朱炬,武自亮,傅再军,杨碧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按服务类标准下浮30%,按中标价格计费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金额:1.234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标段代理服务费4851.00元,二标段代理服务费7497.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理工大学
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
联系方式:0871-65944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0871-65322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越、朱云、郑艳
电 话:0871-6532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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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终稿(政采云).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docx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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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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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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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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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终稿(政采云).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docx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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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4-G3-05890-YZGF-1265招标编号:P53A00324001700采购人:昆明理工大学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四、投标文件提交3五、开启3六、公告期限3七、其他补充事宜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13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6五、开标与评标17六、中标结果19七、其他事项20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1合同条款前附表21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5一、开标一览表26报价一览表26二、资格证明文件27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等法定凭证2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9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30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1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3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4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5三、商务部分36投标函36分项报价一览表(一标段)38分项报价一览表(二标段)39商务条款偏离表4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虚假材料的承诺41投标人信息表42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按需提供)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需提供)4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按需提供)48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49四、技术部分50技术规格偏离表50技术要求响应51项目实施方案52对本项目的分析理解53企业实力54服务质量及违约承诺55保密措施56项目服务团队57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58五、业绩部分59类似项目业绩59第五章采购需求60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64第七章评标办法66评标办法前附表661.评标方法692.政府采购政策693.评审标准734.评标程序74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ZC2024-G3-05890-YZGF-1265招标编号:P53A00324001700项目名称: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预算金额(元):1200000(其中一标段:471465元,二标段:728535元)★最高限价(元):1200000(其中一标段:471465元,二标段:728535元)采购需求: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一标段服务内容为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21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人数55人);二标段服务内容为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22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人数85人)。针对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1级、22级共140名学生,该专业之前的培养模式为:联合国内实力雄厚的优秀企业,按照培养方案开展工程训练实训教学。目前城市学院因工程训练实训教学所需硬件、软件平台资源及师资等均不具备,需要招标采购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达到本专业的教学培养目标。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凭证);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1.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即可)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即可);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01日00:00至2024年11月11日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P53A00324001700-001)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一标段:保证金金额:4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1-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P53A00324001700-002)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二标段:保证金金额:7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1-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完成。★服务地点:昆明理工大学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标准:按国家、行业、地方以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5763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5.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00406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理工大学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联系方式:李老师(0871-659449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1室联系方式:吴越、朱云、郑艳(0871-6532274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越、朱云、郑艳电话:0871-6532274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昆明理工大学1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3.1招标范围详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3.2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凭证。★4.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4.1.3纳税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即可)★4.1.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即可)★4.1.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4.1.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即可。★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 “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1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13.1.3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1、提供有效的同类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3.1.4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7.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1分包■本项目不得分包。□本项目中,可以分包。20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招标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2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二、投标保证金金额:1标段:人民币4000.00元;2标段:人民币7000.00元。三、投标保证金办理程序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开户账号:1标段:021000205728;2标段:021000205729。 2、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3、银行保函:(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担保银行按照要求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在投标担保中,投标人为被担保人,招标人为受益人。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需符合本章17.1条规定。五、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六、保证金退还1)以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供应商自行联系出函机构。 23.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23.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公告23.3投标文件的退还不予退还24.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招标公告26.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1.1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32.1备选方案不接受32.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按服务类标准下浮30%,按中标价格计费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关于中小企业: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价格评分时给予最终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2、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无中小企业申明函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最终报价进行扣除。关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注:在计算价格得分时,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中小企业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资金,用于采购“采购需求”所列内容。3.招标范围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4.3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5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6.质疑6.1投标人认为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投标人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且证据合法、真实、有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6.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受理质疑部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三部电话:0871-65322748通讯地址:昆明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311室邮编:6501067.投诉7.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第七章评标办法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以在线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0.3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10.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10.5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构成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13.1.1开标一览表;13.1.2资格证明文件;13.1.3投标文件商务部分;13.1.4投标文件技术部分。13.2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的,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单独成册。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5.投标报价★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15.2投标人须就“采购需求”中的采购范围作完整唯一报价。15.3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总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应考虑到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16.投标货币16.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17.投标文件有效期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8.分包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投标人在中标后只能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9.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0.投标文件的编制20.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20.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20.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20.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确认。★20.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20.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20.6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凡规定(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21.投标保证金21.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21.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2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1.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21.5保证金退还(1)以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供应商自行联系出函机构。21.6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的;(2)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22.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22.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22.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3.1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23.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23.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3.5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20款、第22款的要求进行重新编制、加密和递交。23.6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撤回。五、开标与评标24.开标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24.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3开标会: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7.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4.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2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6.评标26.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26.2评标原则及方法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6.3评标方法本项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七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6.4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26.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本须知19条款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采购活动的终止27.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7.3出现27.2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六、中标结果28.中标人的确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9.中标通知书29.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履约担保31.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1.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七、其他事项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本合同为参考合同范本,最终以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提供合同为准)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项目内 容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完成(此要求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按废标处理)。二★服务地点昆明理工大学指定地点三★付款方式1、所有服务内容完成,经甲方使用部门验收合格,交付合同全款发票及相关归档、报账资料后,甲方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2、付款以转账形式支付。四★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汇款等非现金形式,签订合同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凭“昆明理工大学履约保证金收据、昆明理工大学验收报告”到甲方财务处办理不计利息全额退还。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如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陆份,乙方存 份。备注:合同封面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生成的版本为准。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招标结果(项目编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合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总价1、服务内容:乙方负责甲方(需求部门)在(需求部门指定地点)的服务。2、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4、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共计:(小写:)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按招投标文件和双方协商拟定)1、2、(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按招投标文件和双方协商拟定)1、2、第三条服务费用支付第四条违约责任(以双方协商拟定)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服务内容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支付申请;逾期实施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实施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乙方超过30天未按照合同约定实施服务服务内容与合同标准不符致使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因诉讼、维权而产生的立案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负责。第五条验收及验收标准(按相关标准和实际使用需求拟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各门课程拍摄情况进行验收,按照教育部国家线上一流课程的要求及技术标准建设和提供课程运行良好。第六条合同书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存份,丙方存壹份。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有必要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协商未果,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如非甲方和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并严重超期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相关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3、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招标文件;2、中标人(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3、采购人(甲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4、合同书附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一标段或二标段(投标人根据所投标段留下对应标段号)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章)年月日(封面格式仅做参考)一、开标一览表格式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姓名)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标准备注小写:大写:注:1.表中“投标总报价”应与商务部分格式1“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和商务部分格式2“投标报价组成表”中“投标总报价”一致。2.此表应放于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等法定凭证(扫描件)其他资质证照(若有)(扫描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年月日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签发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 务:身份证号码:详 细 地 址:电 话:注:1.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格式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格式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格式6: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格式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注:投标人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9: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承诺书,未联合体投标的承诺书等)三、商务部分格式1: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和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7.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7.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9.(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2:分项报价一览表(一标段)序号服务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1项21项31项41项5……1项投标总报价合计金额(元)小写: 元;大写: 。注:1、“投标总报价”价格应与“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及“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一致。2、单项报价不能超过第五章采购需求报价限价表对应的单项价格。3、总计金额为本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等费用。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年月日分项报价一览表(二标段)序号服务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1项21项31项41项5……1项投标总报价合计金额(元)小写: 元;大写: 。注:1、“投标总报价”价格应与“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及“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一致。2、单项报价不能超过第五章采购需求报价限价表对应的单项价格。3、总计金额为本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等费用。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3: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投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条件,认真填写该表。商务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和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要求的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标准、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页码及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说明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注:1、“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如无偏差,投标人不需要填表。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虚假材料的承诺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现对我公司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中,所提供的所有投标文件材料的真实性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材料、资质与资格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技术参数材料等均是真实的。2、我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材料满足采购人依照本投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核查的要求。若根据我方提供的材料无法进行核查或者核查结果证明我方提供的材料不实,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我方郑重承诺:如提供虚假、不真实资料,我方将接受相关处罚,并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5:投标人信息表(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性质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注册日期开户银行注册日期开户基本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固话联系传真联系邮箱经营范围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等)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如:工程类资质(工程单位)、设备制造商、经销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其它资质。备注格式6: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按需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3.投标人填表时应择一明确自己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格式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年月日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格式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按需提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9: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若有,内容格式自拟)四、技术部分格式1: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应按所投内容的实际技术响应,对应招标文件的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参数要求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所投内容的技术支持资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内容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投标单位响应内容偏离备注……表格填写说明:1、表格中“服务内容”及“招标文件参数要求”可按“采购需求”内容复制。2、表格中“投标单位响应内容”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请勿复制、粘贴招标要求。供应商如果复制粘贴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而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相关说明的,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3、表格中“偏离”部分,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区别的在说明栏中写明技术指标。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年 月 日格式2:技术要求响应(格式内容自拟)格式3: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内容自拟)格式4:对本项目的分析理解(格式内容自拟)格式5:企业实力(提供加盖公章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材料)格式6:服务质量及违约承诺(格式内容自拟)格式7:保密措施(格式内容自拟)格式8:项目服务团队(格式内容自拟)附件:项目组成员情况表序号姓名职责分工职称学历年龄业务经验备注注:1.此表可扩展。2.提供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社保凭证、职称证书、经验证明等,附于本表后(评分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内容的后果自负)。格式9: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若有,内容格式自拟)五、业绩部分格式1: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备注123……注:按第七章评标办法对业绩的要求提供资料。第五章采购需求一标段技术要求标段号产品(项目)名称技术要求1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21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一)工程训练教学服务及过程管理服务1.工程训练教学方案:根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21级开设Java方向、网络运维方向,提供2个方向项目制课程方案,每个方向课时不少于540课时。2.教学实施:安排资深讲师线下授课和项目经理进行项目串讲、项目开发指导。班级人数55人,每个方向各1个班。3.派驻专职职业发展老师驻校完成职业素质课程讲授及完成授课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二)合作班级实习就业服务内容1.提供不少于5家的校外实训基地,并进行基地描述。2.双方联合完成就业推荐工作,企业方承诺提供不少于2倍学生数的就业岗位,并对学员进行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工作,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95%。(三)实训条件提供1.基础硬件实训设备:根据实训需要,实训期间,企业提供实训设备不少于85套,基础实训设备包含电脑主机、显示器、网络设备等,该部分设备合作期内仅用于本项目合作班级,合作期结束合作企业可将相关设备撤出;2、服务器资源提供:根据开设方向教学需要,合作企业提供服务器资源,提供的服务器资源配置不低于:2颗CPU处理器,单颗主频2.0GHz,单颗32核;内存配置不少于4条64G内存,共256GB;硬盘配置不少于2块600G SAS 硬盘,3块2T SATA硬盘;阵列卡:配置一块阵列;网卡:配置2GE+210GE(含光模块);热插拔冗余双电源模块,配置2个900W交流电;3、教学实验平台提供:根据专业方向实验实训需求,提供专业课程教学、项目制作对应的线上教学平台、实验平台及教学质量检测平台,按照实际开设方向及学生人数提供对应方向的软件平台及相关账号。提供的相关实验平台功能如下:3.1.功能介绍:提供的教学实验平台支持100人同时在线学习多个IT方向的在线课程及在线实验功能。3.2.角色管理: 支持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三个角色。3.3.课程与资源管理: 支持丰富的课程体系和多样化的授课资源。 交互式课件支持,如PPT、PDF、HTML、JPG等。3.4.考试与评估: 客观题自动判分,主观题教师手动判分;完整的题库管理,支持多种题型与手工组卷。3.5.后台管理系统:支持课程体系管理、教学任务管理、班级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题库管理、数据统计等功能。3.6.教师端:支持教学中心、课程中心、教学大纲/详情、考试中心等功能。3.7.学生端:支持学习中心、课程中心、实验中心、考试中心等功能。二标段技术要求标段号产品(项目)名称技术要求2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22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一)工程训练教学服务及过程管理服务1.工程训练教学方案:根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22级开设Java方向、网络运维方向,提供2个方向项目制课程方案,每个方向课时不少于540课时。2.教学实施:安排资深讲师线下授课和项目经理进行项目串讲、项目开发指导。班级人数85人,每个方向各1个班。3.派驻专职职业发展老师驻校完成职业素质课程讲授及完成授课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二)合作班级实习就业服务内容1.提供不少于5家的校外实训基地,并进行基地描述。2.双方联合完成就业推荐工作,企业方承诺提供不少于2倍学生数的就业岗位,并对学员进行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工作,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95%。(三)实训条件提供1.基础硬件实训设备:根据实训需要,实训期间,企业提供实训设备不少于85套,基础实训设备包含电脑主机、显示器、网络设备等,该部分设备合作期内仅用于本项目合作班级,合作期结束合作企业可将相关设备撤出;2、服务器资源提供:根据开设方向教学需要,合作企业提供服务器资源,提供的服务器资源配置不低于:2颗CPU处理器,单颗主频2.0GHz,单颗32核;内存配置不少于4条64G内存,共256GB;硬盘配置不少于2块600G SAS 硬盘,3块2T SATA硬盘;阵列卡:配置一块阵列;网卡:配置2GE+210GE(含光模块);热插拔冗余双电源模块,配置2个900W交流电;3、教学实验平台提供:根据专业方向实验实训需求,提供专业课程教学、项目制作对应的线上教学平台、实验平台及教学质量检测平台,按照实际开设方向及学生人数提供对应方向的软件平台及相关账号。提供的相关实验平台功能如下:3.1.功能介绍:提供的教学实验平台支持100人同时在线学习多个IT方向的在线课程及在线实验功能。3.2.角色管理: 支持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三个角色。3.3.课程与资源管理: 支持丰富的课程体系和多样化的授课资源。 交互式课件支持,如PPT、PDF、HTML、JPG等。3.4.考试与评估: 客观题自动判分,主观题教师手动判分;完整的题库管理,支持多种题型与手工组卷。3.5.后台管理系统:支持课程体系管理、教学任务管理、班级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题库管理、数据统计等功能。3.6.教师端:支持教学中心、课程中心、教学大纲/详情、考试中心等功能。3.7.学生端:支持学习中心、课程中心、实验中心、考试中心等功能。报价限价表★一标段产品(项目)名称数量最高限价(元)备注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21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55人8572.09★二标段产品(项目)名称数量最高限价(元)备注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22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85人8571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详见评审内容及标准。若存在任意一条评审内容不符合标准,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到下一步符合性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资格评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资格评审标准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凭证)资格评审标准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资格评审标准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资格评审标准1.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即可)资格评审标准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即可)资格评审标准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评审标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资格评审标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评审标准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资格评审标准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资格评审标准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七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1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3.1符合性评审标准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1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1符合性评审标准实质性条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的;3.1符合性评审标准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2.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业绩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1)投标报价F1:30分;(2)技术部分F2:60分;(3)业绩部分F3:10分。评审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2.2(1)投标报价F1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评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即:F1=[C/(B1,B2,…,Bn)]×30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经符合性评审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注: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3.2.2(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技术要求响应性评审(15分)一标段:“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标段技术要求”中一级标题(1、2、3……)未标记“★”的参数要求共计15条,当前标题下有任一要求投标人未响应或响应不满足即视为该条技术要求不满足扣1分,满分15分。二标段:“第五章 采购需求…二标段技术要求”中一级标题(1、2、3……)未标记“★”的参数要求共计15条,当前标题下有任一要求投标人未响应或响应不满足即视为该条技术要求不满足扣1分,满分15分。 3.2.2(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项目实施方案(30分)一、方案内容(15分)项目实施方案从项目背景、总体服务方案、实训基地硬件设施、实训及教学方案、教学平台及服务方案等5个方面进行了描述的得15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3分。二、方案完整及响应性(15分)针对前述5个方面的内容完整性进行评审,每个方面满分3分,共计15分。第一档: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思路清晰、考虑全面,硬件设施符合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有效指导保障项目实施的得3分;第二档:方案内容编制具体,但部分内容存在缺陷或漏项,硬件设施存在缺漏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2分;第三档:方案内容存在较大缺陷或漏项,提供的硬件设施单一无法有效保障项目实施的得1分;方案内容缺项则该部分不得分。 3.2.2(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对本项目的分析理解(3分) 第一档:投标文件中对招标人采购的本次服务重点难点进行了分析,并对分析出的重点难点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方案,分析内容及解决方案描述内容全面,与招标人的实际情况切合的得3分;第二档:投标文件中对招标人采购的本次服务重点难点进行了分析,并对分析出的重点难点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方案,但分析内容及解决方案与招标人的实际情况存在差异的得2分;第三档:投标文件中对招标人采购的本次服务重点难点进行了分析,并对分析出的重点难点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方案,但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漏项,方案描述无实质性内容的得1分;第四档:未针对招标人采购的本次服务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或未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的得0分。3.2.2(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企业实力(3分)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每提供1个认证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3.2.2(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服务质量及违约承诺(4分)投标人制定有服务质量目标的得1分,制定有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得1分;提供有细化量化的违约承诺的加2分。3.2.2(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保密措施(5分)投标人须承诺严格执行采购人的相关保密制度,落实保密措施。有保密承诺书及保密措施的得3分,保密措施明确有保密制度、保密管控人员、保密方式方法、相关违约责任的加2分。3.2.2(3)业绩部分及项目服务团队F3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5分)投标人每提供1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分,本项满分5分。注:(1)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2)未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反映其为类似项目业绩的不得分。3.2.2(3)业绩部分及项目服务团队F3评分标准项目服务团队(5分)(1)项目服务团队:人数1-25(含)人得1分,人数26-50(含)人得2分,人数51-75(含)人得3分。(2)项目服务团队人员评审:第一档(2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备科学合理、专业能力强、业务经验丰富、权责分明、人员配备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第二档(1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专业能力欠缺、业务经验欠缺、权责不清晰,但人员配备满足项目实际需求不影响项目实施;第三档(0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备不足,专业能力差、缺乏工作经验、权责不清晰,人员配备无法有效保障项目实施的;注:须提供近3个月的人员(本公司人员或直属分公司人员)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佐证。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仍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2.政府采购政策2.1中小企业2.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1.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文件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1.3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2监狱企业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2.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2.4.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2.4.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2.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2.4.6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一级目录二级目录认证机构名录序号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产品代码产品名称认证机构名录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4显示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3A020202投影仪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7A020601电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8A020602变压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9A020609镇流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301洗衣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范围仅限于“热泵热水器”)11A020619照明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5A060805便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6A060806水嘴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7A060807便器冲洗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8A060810淋浴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2.4.7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目录认证机构名录1环境标志产品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3.评审标准3.1符合性评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2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业绩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评标程序4.1符合性评审依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4.2详细评审4.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1)按本章第3.2.2(1)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1;(2)按本章第3.2.2(2)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F2;(3)按本章第3.2.2(3)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F3;(4)按本章第3.2.1项所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4.2.2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2.3技术部分(F2)和业绩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投标人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投标人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2.5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4.2.6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4.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统计分数原则4.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4.4评标结果4.4.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4.4.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4.4.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我司属于中小微企业,详见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昆明理工大学/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高慧强学软件(海南)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883.7646万元,资产总额为5460.81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高慧强学软件(海南)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23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3.投标人填表时应择一明确自己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我司属于中小微企业,详见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昆明理工大学/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高慧强学软件(海南)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883.7646万元,资产总额为5460.81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高慧强学软件(海南)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23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3.投标人填表时应择一明确自己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4-G3-05890-YZGF-1265招标编号:P53A00324001700采购人:昆明理工大学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四、投标文件提交3五、开启3六、公告期限3七、其他补充事宜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13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6五、开标与评标17六、中标结果19七、其他事项20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1合同条款前附表21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5一、开标一览表26报价一览表26二、资格证明文件27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等法定凭证2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9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30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1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3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4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5三、商务部分36投标函36分项报价一览表(一标段)38分项报价一览表(二标段)39商务条款偏离表4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虚假材料的承诺41投标人信息表42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按需提供)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需提供)4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按需提供)48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49四、技术部分50技术规格偏离表50技术要求响应51项目实施方案52对本项目的分析理解53企业实力54服务质量及违约承诺55保密措施56项目服务团队57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58五、业绩部分59类似项目业绩59第五章采购需求60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64第七章评标办法66评标办法前附表661.评标方法692.政府采购政策693.评审标准734.评标程序74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ZC2024-G3-05890-YZGF-1265招标编号:P53A00324001700项目名称: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预算金额(元):1200000(其中一标段:471465元,二标段:728535元)★最高限价(元):1200000(其中一标段:471465元,二标段:728535元)采购需求: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一标段服务内容为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21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人数55人);二标段服务内容为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22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人数85人)。针对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1级、22级共140名学生,该专业之前的培养模式为:联合国内实力雄厚的优秀企业,按照培养方案开展工程训练实训教学。目前城市学院因工程训练实训教学所需硬件、软件平台资源及师资等均不具备,需要招标采购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达到本专业的教学培养目标。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凭证);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1.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即可)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即可);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01日00:00至2024年11月11日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P53A00324001700-001)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一标段:保证金金额:4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1-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P53A00324001700-002)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二标段:保证金金额:7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1-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完成。★服务地点:昆明理工大学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标准:按国家、行业、地方以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5763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5.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00406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理工大学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联系方式:李老师(0871-659449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1室联系方式:吴越、朱云、郑艳(0871-6532274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越、朱云、郑艳电话:0871-6532274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昆明理工大学1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3.1招标范围详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3.2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凭证。★4.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4.1.3纳税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即可)★4.1.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即可)★4.1.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4.1.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即可。★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 “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1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13.1.3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1、提供有效的同类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3.1.4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7.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1分包■本项目不得分包。□本项目中,可以分包。20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招标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2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二、投标保证金金额:1标段:人民币4000.00元;2标段:人民币7000.00元。三、投标保证金办理程序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开户账号:1标段:021000205728;2标段:021000205729。 2、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3、银行保函:(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担保银行按照要求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在投标担保中,投标人为被担保人,招标人为受益人。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需符合本章17.1条规定。五、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六、保证金退还1)以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供应商自行联系出函机构。 23.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23.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公告23.3投标文件的退还不予退还24.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招标公告26.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1.1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32.1备选方案不接受32.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按服务类标准下浮30%,按中标价格计费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关于中小企业: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价格评分时给予最终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2、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无中小企业申明函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最终报价进行扣除。关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注:在计算价格得分时,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中小企业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资金,用于采购“采购需求”所列内容。3.招标范围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4.3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5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6.质疑6.1投标人认为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投标人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且证据合法、真实、有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6.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受理质疑部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三部电话:0871-65322748通讯地址:昆明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311室邮编:6501067.投诉7.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第七章评标办法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以在线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0.3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10.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10.5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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