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铁骑摩托车 二轮警用摩托车中标结果公示(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2024)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205-BZDL-G2024-0072
二
、
项目名称:锡山交警大队铁骑摩托车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重庆宗申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
91500113MA5YQUMT8C
渝南大道126号12幢附1号
87.62(均分制)
693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二轮警用摩托车(大排量)
品牌(如有):赛科龙牌
规格型号:SR600J
数量:6
单价:71800.00元/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成、蒋峰、马慧、周云、周越峰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之间费率为0.8%,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040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1号
联系人:杨小菊
联系电话:0510-82225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A座22楼2203室
联系人:郭威、臧允楠
联系电话:0510-82820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威、臧允楠
电话:0510-8282091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JSZC-320205-BZDL-G2024-0072采购文件.doc
锡山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名称:锡山交警大队铁骑摩托车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SZC-320205-BZDL-G2024-0072采购单位: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一月目录一、投标邀请函...............................3二、供应商须知...............................7三、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20四、合同书...................................40五、附件....................................561.投标邀请函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的委托,对锡山交警大队铁骑摩托车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一)招标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锡山交警大队铁骑摩托车采购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JSZC-320205-BZDL-G2024-00723.项目预算:72.00万元,投标最高限价为72.0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车辆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车辆涂装、改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误期违约金:1000元/天。5.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量实行“三包”。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7.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工业(制造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用户注册”按钮进入注册界面,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进入注册界面。(2)办理并领取CA和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9号10号窗口)。(3)“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cz.wuxi.gov.cn/ztzl/zfcg/zlxz/scy/index.shtml(4)CA驱动下载链接(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http://cz.wuxi.gov.cn/ztzl/zfcg/zlxz/scy/index.shtml技术服务QQ:3071474382(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00)2.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方可绑定CA,并使用CA登录苏采云平台,参与项目,上传投标文件,进行投标。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可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找到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将苏采云平台中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平台上传该加密的响应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五)公开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电话咨询、发邮件(1058184069@qq.com)等方式开展线上不见面答疑服务。截止至2024年11月13日10:00前,有关单位对于招标文件的相关事项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也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回复)提出“JSZC-320205-BZDL-G2024-0072项目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截止时间前发邮件(1058184069@qq.com)给项目联系人。若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澄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现场踏勘: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会议,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七)投标及开标、定标时间、地点:本项目进行线上采购活动,供应商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笔记本电脑、CA锁(政务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登录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在系统进入到标书解密环节后,方可解密,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参与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投标截止时间苏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2024年11月29日9: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9:30投标及开标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定标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八)投标文件份数:请按规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九)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十)采购方法: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十一)其它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A座22楼2203室)联系人:郭威、臧允楠电话:0510-82820918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联系人:唐警官二、供应商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供应商可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但不视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在苏采云平台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找到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将苏采云平台中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平台上传该加密的响应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3.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4.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5.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三)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及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投标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在苏采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需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受理供应商质疑,依法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答复范围限于招标文件中除供应商资格条件、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外内容。供应商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三章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第六章附件一评标标准、合同文本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五)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企业)除外;(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企业)除外;(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企业)除外;(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5.服务保障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投标供应商情况表(格式件附件)8.提供第三章项目需求和有关说明中需提供的相关材料9.服务方案(如有格式自拟并自行添加)10.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11.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格式自拟并自行添加)12.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格式自拟并自行添加)上述1-8项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6)(7)(8)三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六)投标文件的要求: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2.投标文件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如无特别说明,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5.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正确关联到对应页,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如因在相对应页面找不到该相关联的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投标费用自理。(七)网上投标1.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在苏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3.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4.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供应商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特别提醒:开标后,供应商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后,在评标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和评标结果,中途不得离开。供应商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3.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9.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10.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1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2.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4.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16.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或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7.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1.投标文件中无技术方案或技术方案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22.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市场平均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委将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24.未按要求提供第三章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中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2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九)开标、评标:1.所有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各自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开标后,所有供应商可在线上开标大厅中看到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3.投标文件的审查(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A.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报价)承诺函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资格性审查表特别提醒: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企业)除外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企业)除外8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企业)除外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1特定资格要求/12信用记录(由网上直接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企业)除外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企业)除外8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企业)除外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1特定资格要求/12信用记录(由网上直接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3报价明细表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4服务保障承诺书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5投标偏离表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6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7满足采购需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8投标文件内容不存在供应商须知第八条中的情形特别提醒: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发起答疑澄清,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由其授权的代表应答并加盖电子公章,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评标方法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供应商的分值;各供应商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排名第一,为中标单位。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评审排名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其中一个供应商获得评审排名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无评审排名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同上处理。6.评标标准:详见附件。(十)定标: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并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列明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及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同时该质疑函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3.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电子档案保存。(十一)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中标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十四)注意事项: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五)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之间费率为0.8%,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十六)政府采购政策:1.合同融资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2.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或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4.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三、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一、项目名称锡山交警大队铁骑摩托车采购项目(二次)。二、项目概况(一)、本项目采购标的概况、质保期和付款方式1、项目编号: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锡山交警大队铁骑摩托车采购,现拟采购二轮警用摩托车,供应商负责车辆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的供货、运输、配合验收、技术培训、特种装备车辆备案、入户、协助办理车辆上牌的所有手续、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等工作。3、本项目核心产品:二轮警用摩托车(大排量)。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车辆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车辆涂装、改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误期违约金:1000元/天。5、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且必须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质量违约金:合同总价款的3%。6、质保期:整体免费质保期1年,自所有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按摩托车制造厂家的保修说明参加全国联保。在质保期内,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包修、包换和包退)。7、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中标供应商调试完毕且通过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税金发票,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以上价款均不计利息)。(此次采购若有实际数量变动,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二)、本项目采购标的要求1、采购清单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二轮警用摩托车(中排量)6辆2二轮警用摩托车(大排量)6辆说明:1、中标供应商须负责其所提供车辆的运输、装卸、调试、培训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必要配套工作。2、本项目中所有产品均须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等相关标准。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技术参数应达到技术参数要求,若有关设备和材料涉及品牌或品牌导向的,仅作参考,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可选用替代品牌型号产品,并在《报价明细表》中列明所投品牌。但替代品须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技术性能参数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的有关表格中作出详细说明,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供应商所投设备、主材、辅材及为实现质量标准所需的所有配套产品,均应采用国产优质产品。4、投标供应商所投车辆整车须具备3C认证证书,须为《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目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标明投标产品(车型)位置,同时附所投车型的产品技术参数,供采购人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的和响应文件不一致,将报相关监管部门,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2、具体技术要求二轮警用摩托车(中排量)技术参数:序号参数参数范围 1发动机类型双缸、水冷、四冲程2★发动机排量(ml)≧ 4003启动方式电启动4▲最大净功率≧315长×宽×高(mm)2100×850×1400(各项指标可±200mm)6轴距(mm)≧13507▲整车整备质量(kg)≧2208▲油箱容积(L)≧209供油方式电喷10制动型式前盘/后盘11最高车速(km/h)≧15012燃油及排放标准汽油、国四标准二轮警用摩托车(大排量)技术参数:序号参数参数范围1产品类型两轮摩托车2发动机型号双缸、四冲程、液冷3★发动机排量(ml)550±404最大净功率(kw)>405长×宽×高(mm)>2100×800×11006轴距(mm)>14007整车整备质量(kg)>1908供油方式电喷9制动型式前双盘/后单盘10前轮胎规格120/13011后轮胎规格150/16012启动方式电起动13最低离地间隙(mm)14最高车速(km/h)>1603、配置需求:中排量的配置要求:边箱、尾箱、保险杠、警具配置:警用喇叭、警灯、后立柱爆闪、警用一体式开关大排量的配置需求:(1)滑动离合、电动挡风、TFT仪表、ABS、胎压监测、双电池、保险杠、边箱、铝合金尾箱(2)警具配置:爆闪灯、警用喇叭、后立柱爆闪、喊话器4、供货要求(1)车辆颜色、图案及文字中标后由采购人指定。投标产品应符合《GA525-20042004式警车摩托车类外观制式涂装规范》要求。(2)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所交付的车辆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参数要完全一致。采购人有权对所供车辆进行功能性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和应标时所述有偏差,功能无法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弥补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3)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协助采购人办理在无锡特种装备车辆备案、入户、上牌工作。(4)项目中凡是涉及到安装、改造等事宜,须按采购人要求实施完成,所涉及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有连接配件未列全者,一律免费补齐,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5)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根据采购人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6)已列入《公告》的车辆产品改装企业要严格按照《公告》中批准的车型组织改装和销售。(7)严禁改装企业滥用、套用、转让《公告》中的产品及合格证。5、验收标准及要求(1)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原装车辆。所有车辆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2)车辆应符合国家行业最新标准并符合上述技术指标进行验收。技术资料、配品备件、专用工具、随车工具按产品清单配备齐全。(3)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或具备专业水平的专家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可派人员参加,中标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以采购人的名义作为终端客户,负责办理所有产品设备(包括保修卡)的一切保修注册备案手续。(4)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车辆供货到采购人指定点供采购人初步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并立即办理上牌手续,车辆上牌后提供相关资料由采购人进行最终验收,经双方验收之日起为质量保证期开始日。(5)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车辆有质量问题或其它不符合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因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车辆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6、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按摩托车制造厂家的保修说明参加全国联保。(2)中标供应商须按照厂家保修条款提供维护服务。保修期以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检验合格之日起计算。免费保修期内,如车辆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免费保修期相应要延长。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免费售后服务期间,及时解决设备出现的所有软、硬件故障,在接到用户的维修通知后(含书面和口头通知),中标供应商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如设备发生故障,从接到通知时起,维修响应不超过12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12小时。(3)投标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监测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应提供产品三包(包修、包换和包退)。(4)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车辆使用和维护的技术文件,如车辆和附件清单、质量合格检定证明文件、保修服务卡、使用中文说明和中文维护手册。7、培训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培训服务:(1)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对采购人主要技术人员提供使用及维护培训;培训后能熟练操作、了解构造原理、日常维护、排除一般故障、掌握应急处理。保证所有使用人员能熟练掌握车辆各种功能的技术操作。(2)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包含培训内容、培训课时等。软件系统的培训工作要在设备试运行前实施,并在培训实施前编制专门的培训材料。(3)培训工作贯穿于项目的整个过程,所有的培训须提前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所需要培训环境等,提供培训所需的资料、文档,针对培训,还需要制定培训用的PPT讲演稿。(4)中标供应商在人现场的培训,中标供应商必须无偿提供培训资料、讲稿的电子稿、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同时允许采购人在单位内部使用。(5)培训计划要有时间、地点、学时、培训大纲、培训对象等内容。(6)中标供应商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含在本次投标总价内。8、其他说明中标供应商中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顺序替补为中标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原中标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1)放弃中标项目;(2)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三)、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括货物出厂价格、零部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涂装、改装、相关手续费、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成品保护、服务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风险等全部费用(包括设备及附件备件制造费用、包装费、运输费、卸车搬运费、保管费、安装费、调试、技术服务、检验费、验收费(含第三方验收)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保险(不含车辆使用保险)、利润、税金(不含车辆购置税)、以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全部费用)。(四)、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制造标准、使用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自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供货及调试,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合格全新产品且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不得损害他人知识产权;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且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所有车辆、附(配)件应具备该类产品的功能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3.本项目中有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上传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4.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货物及服务应达到或优于采购要求,并提供详细说明。如与采购文件中的某些其他条款不能完全满足时,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列出。5.投标文件必须如实进行实质性响应,量化指标必须列明具体数值,同时供应商必须根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明确其必须说明的相关情况。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已成交的将取消成交资格。6.安全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环境安全等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除自行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外,采购人保留对中标供应商的经济追偿权。7.验收标准: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采购文件中所列全部规格、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其承诺的其它指标。8.质量及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中标供应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数量、清单、检验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及质量标准等有关资料共同验收。如有短缺、规格质量品牌不符、资料不全、有安全隐患、有“三无”产品的以及技术指标达不到标准,由中标供应商在5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否则,不予验收合格,将被拒绝付款,终止合同。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9.知识产权:中标供应商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履约保证金:无。(五)其他说明1.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采购项目中标的供应商,如需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请按锡财购【2020】17号文件执行。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2.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3.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报价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四、合同书格式需方(采购人):供方(中标方):一、采购编号:二、采购内容:三、中标总金额:(大写);(小写)四、质量和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五、交货期/质保期:六、交货地点和方式:七、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八、售后服务:九、违约责任:十、解决争议的方式:十一、其它事项:十二、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合同备案:合同一式伍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壹份。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需方(采购人):(盖章)供方(中标供应商):(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供方户名:供方开户银行:供方账号:见证方:(盖章)见证人:年月日★.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合同条款根据编号招标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供方投标文件,供需双方就此次招标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一)合同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二)价格及支付:1.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中标价格清单详见中标单位投标文件。2.付款方式:(三)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质量与检验:1.供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供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供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5.货物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证签收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6.需方应在货物运到并接到供方通知后及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约定组织验收。在验收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及其他问题,需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立即整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7.需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程序执行。(五)交货条件:1.供货期:2.供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需方。3.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4.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它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5.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即:以合同书上的地点为准。(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1.非人为操作原因损坏,所投标的全部产品必须随时免费更换服务。2.供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3.供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4.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5.需方应向供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供方负责。6.需方如要求供方提供招标文件及供方投标文件以外的其它服务,其费用另定。(七)违约责任: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2.如供方逾期交货且未经需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供方全部返还;且供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3.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需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4.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5.供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供方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因采购活动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6.由于供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需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需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供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7.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8.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9.如果供方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提出解除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且见证后即生效。2.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除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履行合同或出现一方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九)合同修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乙方应当予以配合,但甲方应当在发生相应情形后及时通知乙方,并组织双方协商确定解决方案,甲方应当按约支付乙方已经完成的服务对应的合同价款,并补偿因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而引发的乙方直接损失:(1)甲方内部工作安排、计划调整等自身原因;(2)中央、省、市、区级政策变动,以及规划、计划调整等外部原因;(3)其他甲方原因。本合同对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该特殊约定执行。五、附件附件一:评分标准一、评分项目及分值(一)价格分35分(二)综合能力评价21分(三)服务方案44分二、各项评分标准(一)价格分(3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扣除: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综合能力评价(21分)1、业绩(6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的项目(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项目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需提供合同(协议)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电子标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2、技术参数(15分)投标人必须如实地在《投标偏离表》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得有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标注“★”的及标注“▲”的指标,经评委会认可的,每有一项正偏离加3分;最多加15分。注:如指标存在正偏离,必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白皮书、设备生产厂家证明原件、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材料)以证明技术参数及功能的有效正偏离,如未附有效证明材料或者所附的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佐证技术指标的有效正偏离的,则不加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原件扫描放至电子标书。】(三)服务方案(44分)1)产品选型、规格、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材质选用、制造工艺水平(16分)①产品选型、规格、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4分);②产品性能(4分)③材质选用;(4分);④制造工艺水平(4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4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16分。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①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③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④存在逻辑漏洞和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⑤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产品供货详细方案(9分)①设备用材的可靠性(3分);②设备用材的实用性(3分);③设备用材的耐用性(3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3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①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③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④存在逻辑漏洞和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⑤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产品培训方案(6分)①培训计划(2分);②培训方式(2分);③培训内容(2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0.5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①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③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④存在逻辑漏洞和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⑤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4)产品售后方案(8分)①售后服务承诺具体内容(2分);②质保承诺(2分);③售后服务网点(2分);④维修及服务响应时间(2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0.5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①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③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④存在逻辑漏洞和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⑤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5)质量保证措施(5分)①质量管理方案(2.5分);②质量保证措施(2.5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2.5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1.5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0.5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①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③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④存在逻辑漏洞和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⑤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5-BZDL-G2024-0072采购项目名称:锡山交警大队铁骑摩托车采购项目(二次)供应商:二○二四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方编号JSZC-320205-BZDL-G2024-0072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次项目的投标。一、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二、我方愿意提供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三、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90天。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五、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六、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七、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八、我方认可并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九、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十、我方为本项目作出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十一、我方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十二、我方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三、我方绝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绝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绝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绝不向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绝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绝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十四、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二)(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政府采购编号:JSZC-320205-BZDL-G2024-0072日期: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锡山交警大队铁骑摩托车采购项目(二次)进行投标。我公司(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此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5-BZDL-G2024-0072日期: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司(单位),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锡山交警大队铁骑摩托车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电话: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四)承诺书(格式):承诺书(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05-BZDL-G2024-0072)所提供的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5-BZDL-G2024-0072项目名称锡山交警大队铁骑摩托车采购项目(二次)投标报价(元)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填写说明:1.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报价明细表(格式):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名称(盖章)政府采购编号: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性能指标数量单位产地免费质保期单报价(元)分项总报价(元) 合计(元)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项目经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年上述报价表不限于此,结合第三章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详细清单”自行编制。(1)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2)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但不得改变文本格式;(3)投标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4)该报价包括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辅助材料、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税金、安装调试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如有漏项,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以上报价为含税价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服务保障承诺书(格式):服务承诺(供应商名称)针对本次锡山交警大队铁骑摩托车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在此承诺:…………………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以上内容由投标单位根据采购要求自行完善。(八)投标偏离表(格式):投标偏离表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5-BZDL-G2024-0072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服务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服务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4)“偏离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但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第三章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中的采购需求,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但不得改变文本格式;(九)投标供应商情况表(格式)投标供应商情况表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开户行银行账号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主营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营业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十)服务方案(格式)供应商应按评分标准中的顺序编制完整的服务方案,以便评审。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供应商)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十三)(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铁骑摩托车 二轮警用摩托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