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装备部门 发电照明车中标结果公示(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消防车辆)第43-68包第5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项目编号:2024BFAHZ02853)

一、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编号:2024BFAHZ02853 )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振翔车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镇永安路28号
中标(成交)金额:142.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江苏振翔车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电照明车
振翔股份牌
ZXT5160TXFZM200/F6
1辆
1425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霓,叶丽珍,谢晓泉,杨林蔚,李必华,孙浩,唐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80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消防车辆)第43-68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88号        
联系方式:王助理 0551-62996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李工 0551-66223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助理
电 话:  0551-6299635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采购单位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
安徽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18:04

评审专家名单
李霓,叶丽珍,谢晓泉,杨林蔚,李必华,孙浩,唐政

总中标金额
¥142.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
0551-62996354

采购单位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助理 0551-62996354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 0551-66223251

附件:

附件1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附件2
公示附件.docx

附件3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53江苏振翔车辆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84.36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把和资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江苏振翔车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2日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的(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消防车辆)第43-68包)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发电照明车(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振翔车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5人,营业收入为31293.71万元,资产总额为49073.8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X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庭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江苏振翔车辆装备股价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2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3.上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货物名称”。十一、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备注1发电照明车振翔股份牌ZXT5160TXFZM200/F61辆1425000.00我公司为小型企业。投标人电子签章:苏振美活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2且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仅作为结果公告使用,请投标人规范填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备部门 发电照明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