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2024)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七批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0733-24114826(招标文件编号:0733-24114826)
二、项目名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七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外环西路26号院22号楼-1至6层2201内6层601室、602室
中标(成交)金额:179.8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串联飞行时间质谱
生物梅里埃
VITEK MS
1
17989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燕平、王友斌、张鹏、董仓荣、王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委令计价格[2002]1980号等相关规定的手续费收费标准下浮20%进行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1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中标日期:2024年12月9日
中标人综合评审总得分: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99.95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010-88324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A座17层1710室
联系方式:张添怡、陈月琪,010-87945198-558、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添怡、陈月琪
电 话: 010-87945198-558、5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七批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17:52
评审专家名单
张燕平、王友斌、张鹏、董仓荣、王启
总中标金额
¥179.89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添怡、陈月琪
项目联系电话
010-87945198-558、551
采购单位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老师,010-88324616
代理机构名称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A座17层17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添怡、陈月琪,010-87945198-558、551
附件:
附件1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七批招标文件终稿.pdf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七批公开招标文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投标邀请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技术总体要求第三章合同格式第四章附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投标邀请一、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七批项目编号:0733-24114826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相关内容品目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套)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简要技术要求1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串联飞行时间质谱1允许用于微生物(细菌,丝状真菌,酵母菌,分枝杆菌、诺卡菌等)样品的快速鉴定,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预算:人民币180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8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30天内交货。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涉及医疗器械的产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投标人如为国内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3)涉及国产医疗器械的产品,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境内服务机构)的授权书。(5)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三、招标文件的发售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线上购买或线下购买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线下购买:现场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需要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免费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成功报名及缴费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A座17层1710室。联系人:张添怡,010-87945198-551。(2)线上购买: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潜在投标人的注册信息和资料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即注册成功。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报名(报名时需在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扫描件(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线上购买的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报名资料确认等流程所需的时间,报名建议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可在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服务费(¥200元)。通过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A座17层1710室。联系人:张添怡,010-87945198-55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成功报名及缴费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3)发票:标书款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线下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开具标书款发票,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线上平台申领标书款发票。招标文件下载服务费的发票由中招联合平台出具,平台联系电话:010-86397110。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13:00至13:30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10层1007会议室。五、备注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采购人联系方式:赵老师,010-883246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开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账号:7110210182600030709项目联系人:张添怡、陈月琪联系方式:010-87945198-558、551Email:chenyq@ck.citic.com;zhangty@ck.citic.com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A座17层1710室3.招标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属于监狱企业的,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5.采购用途:自用。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且资金已落实。7.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8.公告媒体: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9.免责声明: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其他任何媒介或者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自身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详见投标邀请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采购预算人民币180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无有,金额:180万元2核心产品无3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4项目属性货物服务5采购人名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老师,010-88324616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A座17层1710室电话:010-87945198-551、558联系人:张添怡、陈月琪7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7投标人资格条件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涉及医疗器械的产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投标人如为国内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3)涉及国产医疗器械的产品,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境内服务机构)的授权书。(5)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8现场考察/踏勘/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现场考察/踏勘/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踏勘/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年月日午(北京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要求:9样品不要求提供10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编列内容规定编列内容规定编列内容规定11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允许,(写明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允许,(写明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允许,(写明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允许,(写明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12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串联飞行制造业时间质谱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串联飞行制造业时间质谱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串联飞行制造业时间质谱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串联飞行制造业时间质谱12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串联飞行制造业时间质谱标的名称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串联飞行制造业时间质谱12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串联飞行制造业时间质谱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串联飞行制造业时间质谱1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0%,微型企业扣除10%。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不涉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0%,微型企业扣除10%。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不涉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0%,微型企业扣除10%。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不涉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0%,微型企业扣除10%。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不涉及。14支持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5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11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需结合招标文件技术总体要求单独提供安装调试方案,格式自拟。附件12安装调试方案投标人需结合招标文件技术总体要求单独提供安装调试方案,格式自拟。附件13培训方案投标人需结合招标文件技术总体要求单独提供培训方案,格式自拟。附件14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如需)(中标后开具,投标阶段可不提供)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投标人)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投标人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3.如果投标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投标人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审表:项目分类分项标准说明分值一价格(30分)价格计算公式为:Rn=(Cn/Cm)×30其中:Rn:价格得分Cn:最低评标价Cm:评标价(如无折扣,则评标价等同于投标价)注:上述投标价是指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价格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0二商务部分(5分)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市场同类产品投标货物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合格的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未按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需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需体现合同名称、签订双方名称、签订时间、主要设备名称以及双方盖章页)5技术参数根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总体要求的“二技术指标及要求”逐条响应情况进行打分。有1项*号条款负偏离扣3分,条款总计7项;有1项一般条款负偏离扣2分,条款总计11项。最低得0分。43保修期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总体要求中的“三其他相关要求(三)保修期”得4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4三技术部分(65分)保修期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总体要求中的“三其他相关要求(三)保修期”得4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4三技术部分(65分)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总体要求中的“三其他相关要求(四)售后服务要求”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内容细致完善,流程规范、措施合理可行,完全符合文件售后服务要求得7分;方案内容较全面,流程规范性一般、措施合理可行性一般,部分符合文件售后服务要求得3分;方案内容规范性较差、实施较困难得1分。未单独提供该方案的不得分。7售后服务方案安装调试方案根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总体要求中的“三其他相关要求(四)售后服务要求”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内容细致完善,流程规范、措施合理可行,完全符合文件售后服务要求得7分;方案内容较全面,流程规范性一般、措施合理可行性一般,部分符合文件售后服务要求得3分;方案内容规范性较差、实施较困难得1分。未单独提供该方案的不得分。根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总体要求中的“(五)具体交货、培训要求”提供的安装和调试方案进行打分,包括安装计划、调试内容等。方案内容完整,详实可行,有很强的针对性,完全符合项目需求得6分;方案为通用类内容,未根据本项目特点针对性的提供方案,部分符合项目需求,得3分;方案内容简单,有较大风险性,得1分。未单独提供该方案的不得分。76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总体要求中的“(五)具体交货、培训要求”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打分。包括培训目标、培训计划等。培训方案科学合理、实施性强,采购人能够全面了解设备情况,可完全掌握设备的使用,符合采购需求得5分;培训方案较合理,实施性一般,采购人能够了解设备基础情况,部分符合采购需求得3分;培训方案简单,实施性较差得1分。未单独提供该方案的不得分。5四总分合计100分合计100分合计100分备注:1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规定,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产品如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加1分。2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产品如为环保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加1分。3依据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如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本条件的投标人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四章附件)原件作为证明文件,否则将不予认可。4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备注3、4、5不重复享受政策。5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本条件的投标人须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四章附件)作为证明文件,否则将不予认可。本备注3、4、5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