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车险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太原铁路公安局太原公安处2024)
太原铁路公安局太原公安处公务用车车险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JZC-242FW243(招标文件编号:ZJZC-242FW243)
二、项目名称:太原铁路公安局太原公安处公务用车车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98-2号财富国际大厦西塔16层1602、1615、1616、1619、1621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35.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
公务用车车险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5年度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培军、王东丽、张俊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93%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88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0.33
3.成交价(自主定价系数):0.7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铁路公安局太原公安处
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210号
联系方式:0351-2621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嘉至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7幢808室
联系方式:张聪聪、李柳静 18734905224、18234123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聪聪、李柳静
电 话: 18734905224、1823412320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太原铁路公安局太原公安处公务用车车险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太原铁路公安局太原公安处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10:5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培军、王东丽、张俊芳
总成交金额
¥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聪聪、李柳静
项目联系电话
18734905224、18234123206
采购单位
太原铁路公安局太原公安处
采购单位地址
太原市建设北路2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1-2621338
代理机构名称
中嘉至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7幢8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聪聪、李柳静 18734905224、18234123206
附件:
附件1
(发布版)磋商文件--太原铁路公安局太原公安处公务用车车险服务 ZJZC-242FW243.doc
中嘉全成2ZHONGJIaZHHICHeNG太原铁路公安局太原公安处公务用车车险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JZC-242FW243采购人:太原铁路公安局太原公安处采购代理机构:中嘉至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9一、总则9二、磋商文件组成、澄清和修改12三、响应文件组成与要求13四、响应文件的签收、退回、开启及其他17五、磋商小组组成与要求18六、评审、磋商和评定程序与要求19七、签订合同25八、保密和披露26九、询问和质疑26十、违约处罚28十一、相关政策要求29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32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9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43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1第八部分相关附件82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太原铁路公安局太原公安处公务用车车险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商务区华润大厦T7栋8层808中嘉至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JZC-242FW2432.项目名称:太原铁路公安局太原公安处公务用车车险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35万元5.最高限价:35万元6.采购需求:本次磋商项目不分包,对本单位现有作业车辆(包含摩托车)进行车险服务,具体服务范围以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为准。7.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度。8.服务地点:太原市建设北路210号。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否2.2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不允许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具有相关保险承保理赔权限,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1.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商务区华润大厦T7栋8层808获取采购文件。(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釆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5时30分,地点为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商务区华润大厦T7栋8层808会议室。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铁路公安局太原公安处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210号联系方式:0351-26213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嘉至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7幢808室联系方式:0351-7025388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聪聪、李柳静电话:18734905224、18234123206邮箱:zjzcqyglyxgs@163.com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总预算:35万元最高限价:总限价:35万元2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是£ 否3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是£ 否4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电子版 U 盘壹份(WORD格式)响应文件所有内容装订成一册,正、副本、电子版密封于一袋内。本项目不接收活页(活夹)形式的响应文件。5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9.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10.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人民币(大写)柒仟元整(小写)¥7,000.00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须将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提交的,由供应商开出(付款行为对公账户);采用网银转账的,由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网上银行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银行开出;采用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的,由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开出;采用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由银行或代办磋商保函的担保公司开出。确保在响应文件开启之前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中嘉至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亲贤街支行账 号:141749916201开户行号:104161003847财务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5034007658注:(1)未按前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时,须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可简写)。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11.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评标会议开始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或违规处罚情况,截止时间为开启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记录与其他招标资料一并保存。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6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4.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6.商务条款响应表(见‘响应文件格式’);★7.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8.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日前三年内签署的类似项目案例相关证明资料(见‘响应文件格式’);9.企业信誉证明材料;10.团队组成;11.服务承诺;12.进度计划;13.服务方案;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补正。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如项目不涉及,可不提供。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磋商协议书》。9.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本项目不适用。10.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磋商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8条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8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磋商小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10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并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1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方代表签字确认。12现场勘查是£ 否13标前答疑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14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15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单位。即:太原铁路公安局太原公安处。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磋商活动,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中嘉至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顶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意愿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响应文件且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潜在供应商。2.5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不以实物形式而以劳动的形式有偿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需要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7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次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本次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的条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的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4本项目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3.5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若《竞争性磋商公告》接受联合体参加的:(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1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不提供。)(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参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要求5.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所需服务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免费将成交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免费进行运输、安装等,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的约定。5.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2、13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通知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组成、澄清和修改7.磋商文件的组成7.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合同范本;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7.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7.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4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7.5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的规定进行解释。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发布变更公告。8.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8.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组成与要求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10.响应文件的其他要求10.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0.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等)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0.1.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0.2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可采用双面打印;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0.3格式要求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10.4响应文件的装订、份数、包装、密封及标记10.4.1响应文件的装订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的封面、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装订为一册。不接收活页或活夹形式的响应文件。10.4.2响应文件的份数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数量不足的,其磋商将被拒绝。10.4.3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及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包装于一袋内。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起提交。10.4.4响应文件的封面及标记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密封袋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份数、供应商全称、地址;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响应文件开启时启封”字样。10.5磋商保证金10.5.1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或超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0.5.2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5.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0.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0.5.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0.5.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0.5.4.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5.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0.5.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5.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0.6报价10.6.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报告解读及相关服务等的费用。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6.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0.6.3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0.6.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0.6.5进口货物在进口过程中,若需向海关提交报关等手续,采购人负责提供相关材料。10.6.6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11.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1.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附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1.6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权益。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2.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2.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的签署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3.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加盖标准公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3.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13.5响应文件中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13.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签收、退回、开启及其他14.响应文件的签收、退回14.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首次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密封送达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磋商前开启响应文件。14.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10.4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4.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退出磋商或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将已签收的响应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向供应商出具退回响应文件回执,该回执随采购资料一并存档。1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5.1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启时间。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2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响应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响应文件开启时启封”字样。16.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6.4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撤回。17.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17.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供应商授权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磋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资料一并存档。17.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7.3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活动。18.响应文件的拆封18.1由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当众查验,并签字确认。经查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18.2本项目进行公开唱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供应商第一轮报价)进行分别记录,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其报价进行签字确认。18.3、供应商不足3家的,该包响应文件不得拆封。采购代理机构应将响应文件退还供应商,并由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五、磋商小组组成与要求19.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19.2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9.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9.4评审专家由采购人依法组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9.5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本项目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9.6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9.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资料一并存档。六、评审、磋商和评定程序与要求20.评审程序和要求20.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查,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0.2磋商小组成员各自对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审查。20.2.1资格性检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相关规定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0.2.2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0.3在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的没有偏离的响应文件。20.5.1重大偏离系指报价服务的名称、内容和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或服务质量、技术指标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未对本文件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D.未对执行标准、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技术指标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负偏差范围的;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0.5.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启后修正。20.5.3响应文件如果未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20.5.4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20.6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0.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0.8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审查结果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响应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0.9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21.磋商程序和要求21.1磋商小组对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与供应商分别就本次采购服务的商务、技术要求以及采购合同范本进行磋商。21.2磋商小组应按照供应商的签到顺序进行磋商。21.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1.4确定最终采购方案21.4.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内容以及采购合同范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4.2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最终报价与要求22.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最终确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与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同一时间密封提交给磋商小组组长。22.2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2.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2.4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3.最终报价为无效报价的情形23.1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23.2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响应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的;(2)未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3)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4)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5)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6)磋商小组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24.比较和评价2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对3家及以上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24.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价,除项目需对响应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须采用提交的样品或演示等内容进行比较和评判的特殊情形外,只依据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4.3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确定的“评分细则”按包顺序依次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独立评审、打分。24.4汇总每个供应商商务、技术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4.5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4.6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2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5.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遵循下列原则:25.1.1按评审后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5.1.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5.1.3综合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及服务方案因素得分较高顺序排列。25.1.4磋商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26.确定成交供应商26.1本次磋商采购,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编写评审报告27.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成交候选人的排序名单和理由,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7.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3评审报告由全体磋商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8.评审复核28.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等进行复核。28.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外,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9.磋商过程保密29.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技术资料、服务方案、价格和其他信息。29.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监督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9.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9.4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任何资料。29.5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30.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1.采购项目终止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31.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已经收取磋商文件费用或者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磋商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磋商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利息。32.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一)采购方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及评审总得分;(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等;(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六)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32.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2.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2.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3.成交服务费33.1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93%计取,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3.2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七、签订合同3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磋商文件中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过程中的相关承诺及说明、采购标的服务名称、服务承诺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名称、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4.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4.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并按合同约定完成验收。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34.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八、保密和披露35.保密35.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35.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6.披露36.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6.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7.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7.1磋商程序受本文件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7.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7.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7.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37.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7.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7.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7.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7.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若分包);37.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7.7.4事实依据;37.7.5必要的法律依据;37.7.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7.8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7.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7.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7.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7.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7.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7.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7.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7.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7.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7.9.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7.10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7.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7.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7.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7.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3家及以上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7.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37.1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联系单位:中嘉至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商务区华润大厦T7栋8层808室联系人:张聪聪联系电话:18734905224十、违约处罚38.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采购监管部门,依据相关采购人规定作出处理。38.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8.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38.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8.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8.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9.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监督部门进行处理:(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的;(二)采购人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三)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的。40.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4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采购人监督部门处理,并予通报:(一)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报价或者代理报价,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报价咨询的;(二)设定最低限价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失信记录查询的;(四)违反本办规定确定磋商文件售价的;(五)未按规定对磋商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六)擅自终止采购活动的;(七)未按照规定进行响应文件的开启和组织评审的;(八)未按照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九)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的;(十)开启前泄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采购活动情况的;(十一)未妥善保存磋商文件的;(十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十一、相关政策要求42.进口货物及政策要求本磋商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43.国家强制产品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4.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45.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6.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47.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48.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9.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0.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磋商协议书》。51.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52.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本项目不适用。53.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一、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采购政策对供应商提供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6.1提供供应商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6.2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6.3证明材料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6.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7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进行审查7.1承诺函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7.2承诺函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7.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8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审查8.1承诺书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8.2承诺书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8.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9特定资质(如有)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进行审查9.1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9.2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须完整、有效。9.3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9.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10特定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特殊要求证明材料进行审查10.1特殊要求证明材料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10.2特殊要求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10.3特殊要求证明材料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10.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11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凭证进行审查11.1保证金凭证落款时间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1.2保证金金额须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1.3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本公司财务查询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是否在响应文件开启前提交。11.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1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1.2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2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进行审查2.1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2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3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承诺书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3.1承诺书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3.2承诺书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4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函进行审查4.1报价函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4.2报价函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5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一览表进行审查5.1报价一览表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无漏项、无缺项、无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5.2报价一览表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5.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响应无效。6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6.1响应表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无空项、漏项。6.2响应表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6.3对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商务要求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6.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7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7.1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无空项、漏项。7.2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7.3对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要求”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7.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负偏离响应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属重大技术负偏离的,或未提供偏离表的,响应均无效。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进口货物评审标准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国家强制产品评审标准2.1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2.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需提供正版软件承诺书,否则,响应无效。2.3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3.企业性质评审标准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3.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2.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4联合体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磋商协议书》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本项目不适用。三、无效响应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四、评分细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分细则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1.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定内容及标准一、商务部分(15分) (评审小组共同认定)1、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12分)供应商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页、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提供在近三年内(2021年12月以后)签署的车辆保险服务项目合同案例,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12分。同时,本款可作为分值认定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12月以后签署的)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开启时提供业绩原件以备核查,否则将不予认定。)2、信誉(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与供应商业绩相对应的“业主反馈意见”证明材料进行打分,每有一份“非常满意”或“满意”的得1分,每有一份“一般”的得0.5分,满分3分。二、服务部分(15分)1、项目总负责人(1分)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1分,否则不得分;2、实施时间进度(2分)根据供应商的实施时间进度表的合理性进行评分,满分2分;3、保障措施(3分)根据供应商的保障措施合理性进行评分,满分3分;4、总体方案(5分)根据制定的服务方案的完整性、清晰度、人员配置的合理度、方案的可执行度进行评分,满分5分;5、人员配置(4分)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从事本行业的年限等,满分4分;三、技术部分(55)1、服务方案(15分)服务方案要求全面、严谨、条理并具有可操作性,具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A.定期为投保单位提供理赔统计分析报告,满分5分;B.提供个性化的培训及定制服务,满分5分;C.提供保险政策宣传服务,满分5分。2、保险责任(10分)A.保险责任、范围清楚、明确,满分5分;B.赔付限制及免除责任合理、详细,观察期限短,满分5分。3、投保程序(5分)供应商的投保资料及程序合规、简便,操作性强,满分5分。4、理赔方式(5分)在理赔资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能提供微信、APP自助理赔服务的,满分5分。5、理赔时效(5分)在理赔资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必须对理赔时限做出明确最短时间承诺,根据承诺的具体事项赋分,满分5分。6、理赔查询(5分)A.配备专用人工电话咨询、查询服务得2分;B.投保单位管理部门能够同时通过app查询得3分。7、其他(5分)有关监管政策调整后(如车险费率市场化规定等),供应商能及时报批或报备,及时调整车险费率,以便承包单位享受到最优惠的投保价格,满分5分。8、附加增值服务(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增值服务内容进行评分每有一项得2.5分,满分5分。四、报价分(15分)根据报价一览表中自主定价系数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100%政策性因素优惠见价格评审要求。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太原铁路公安局太原公安处公务用车车险服务2、项目预算:35万元3、采购需求:对本单位现有作业车辆(包含摩托车)进行车险服务4、服务时间:2025年度5、太原市建设北路210号二、技术要求为了做好保险服务,保险人在本协议期限内承诺遵守以下服务约定:1、服务小组保险公司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负责协调包括承保、理赔、服务等相关事宜,小组下设组长、组员若干,小组组长由保险公司相关领导担任,并指定负责日常服务、协调等事项的联系人;设立客户经理负责制:客户经理应负责按照本协议的有关约定做好承保、理赔及其他相关保险服务,包括必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应被保险人的要求,包括涉及保险人其他部门或其下属分支机构的,客户经理必须全程配合并协调解决相关保险事务;2、承保出单投保期限由被保险人自行决定,但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如本项目合同到期后投保期限未到期,则被保险人继续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合同生效后投保单位的车辆投保时,按下列程序进行:(1)提供投保车辆资料。投保单位应根据保险公司需要提供所有车辆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车牌号码、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新车购置价、初登日期、保单到期日等)。(2)办理投保手续。投保单位可要求保险公司协助提供纸质和电子发票及保单。(3)出单、送单及结算。保险公司根据投保单位车辆保险信息提前核算保费,并提前1个月向投保单位车辆管理员告知。(4)车辆信息变更。若保险车辆报废、转让或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等发生变化,投保单位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退保、保险单批改等手续。3、理赔服务如保险车辆出险,投保单位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报案,保险公司理赔服务人员按合同及服务承诺提供查勘、拖车、定损、修理、索赔、结案等理赔服务。(1)出险、报案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可全年365天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出单公司客户服务专员报案。被保险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案,出单公司应认可被保险人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2)现场查勘接到报案后需要进行现场查勘的,应立即指派专门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市内应在1小时内,郊区县应在2小时内到达;如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应以被保险人提供的现场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说明、修理发票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赔付理算依据。如被保险人当时无法拍照,可不提供现场照片。(3)定损①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及时定损:A.对于常见车型的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3000元以内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3000元-10000元,应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在接到报案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B.对于稀缺或稀有车型,应会同被保险人共同确定损失金额;C.当和被保险人就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应指定具有国内保险公估营业许可的双方认可的公估公司进行损失理算,并负担有关公估费用;②如未按约定时间定损,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应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③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4)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递送①接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应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未给予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②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可不必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事故证明,但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进行事故调查。③支付抢救费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合法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需紧急抢救,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5)核损及赔款支付索赔资料齐全且双方就赔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保险公司按照以下时效约定支付赔款。赔款金额(人民币)赔付时限10000元以下3个工作日10000——100000元5个工作日100000元以上10个工作日(6)其他理赔特色服务①保险人应严格履行有关理赔服务承诺。对于重大损失案件,客户经理应负责保险理赔联络,定期沟通理赔安排计划及其进展情况,配合理赔服务部门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②保险人的保险服务成员应当及时跟踪每个索赔案件的保险理赔进度,上门协助搜集索赔资料,确保在本协议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5%以上。3、其他服务约定:(1)异地出险方案供应商应实现投保车辆所在地与事故发生地的信息资源共享,快速便捷的提供理赔服务。(2)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而延迟、错误或遗漏向保险人告知或通知保险标的价值的变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或其他重要事项,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权益不受影响。但投保人、被保险人一旦发现其延迟、错误或遗漏,应立即通知保险人上述事项;(3)建立投诉制度①保险公司成立的项目领导小组应设立投诉受理电话,负责受理被保险人对服务人员的保险投诉;②对于同一服务人员发生超过3次(含3次)以上的有效投诉,应更换该项目小组相关人员。(4)组织实施回访服务定期组织项目小组进行客户回访服务,收集客户反馈意见。(5)提供统计数据投保单位有需要理赔数据的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保险公司配合向投保单位提供理赔报表,内容包括出险车辆、出险时间、出险原因、估损金额、赔款金额、结案时间等。4、车辆基础信息:公务用车信息表序号品牌型号车型排气量购置时间交强险日期商业险日期车架号发动机号1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4.1.232024.8.172023.12.31LBEMDAEB8DZ287401DB8831872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3.12.112023.12.312023.12.31LBEMDAEB5DZ269390DB8502953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4.10.232023.12.202023.12.31LBEMDAEB7EZ422899EB8046944北京现代BH6430MY越野车22014.10.232023.12.202023.12.31LBEJMBJB6EX419244EB1664815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4.10.232023.12.202023.12.20LBEMDAEB9EZ422600EB8048566大众牌FV7160BBMGG轿车1.62013.12.112024.8.172023.12.31LFV2A1BS5D4101262H459947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4.1.232024.8.172023.12.31LBEMDAEB0DZ287392DB8831628大众牌FV7160BBMGG轿车1.62013.12.112024.8.172023.12.31LFV2A1BSXD4101242H459139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4.10.232023.12.202023.12.31LBEMDAEB0EZ422825EB80480210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4.10.232023.12.202023.12.31LBEMDAEB3EZ423015EB80478511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3.12.112023.12.202023.12.31LBEMDAEB7D2271397DB85391512东风ZN6494HBN4乘用车2.52012.3.202024.4.222023.12.31LJNMFEBK7BN11269341524413大众牌FV7160BBMGG轿车1.62013.12.112024.8.172023.12.31LFV2A1BS4D4593282H4640214红旗CA6472HA6越野车2.0T2021.1.112023.12.222023.12.22LFB1E607XLJE5996815987415大众牌FV7160BBMGG轿车1.62013.12.112024.8.172023.12.31LFFV2A1BS5D4101343H4599916红旗CA6472HA6越野车2.0T2021.1.112023.12.222023.12.22LFB1E6072LJE6004616040317大众牌FV7160BBMGG轿车1.62013.12.112024.8.172023.12.31LFV2A1BSXD4100821H4534818大众牌FV7160BBMGG轿车1.62013.12.112024.8.172023.12.31LFV2A1BS4D4101477H4322819大众牌SVW71612BS轿车1.62014.10.292023.12.202023.12.31LSVAB4BR8EN221886B5848120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3.12.112023.12.202023.12.31LBEMDAEB5DZ267509DB84707221哈弗牌CC6461KM2C越野车22014.11.72.24.4.172023.12.31LGWFF5A52EB011715SPG589822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3.12.112023.12.312023.12.31LBEMDAEB2DZ269461DB85025723大众牌FV7160BBMGG轿车1.62013.12.112024.8.172023.12.31LFV2A1BS6D4101111H4583224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3.12.112023.12.20.2023.12.31LBEMDAEB7DZ269469DB85036525大众牌FV7160BBMGG轿车1.62013.12.112024.8.172023.12.31LFV2A1BSXD4592735H4574326大众牌FV7160BBMGG轿车1.62013.12.112024.8.172023.12.31LFV2A1BSXD4590480H4367327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4.2.182024.8.172023.12.31LBEMDAE8XDZ281115DB87020128大众牌SVW71612BS轿车1.62014.10.292023.12.202023.12.31LSVAB4BR8EN222219B5950429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4.2.182024.8.172023.12.31LBEMDAE8XDZ283141DB87529930大众牌FV7160BBMGG轿车1.62013.12.112024.8.172023.12.31LFV2A1BS9D4101085H4559031北京现代BH6430MY越野车22014.10.232023.12.202023.12.31LBEJMBJB7EX416420EB15125232北京现代BH6430MY越野车1.62014.10.232023.12.202023.12.31LBEJMBJB6EX416795EB15526833哈弗牌CC6461KM2C越野车22014.12.182024.4.172024.1.19LGWFF5A5XEB010795SPD062034长城牌CC6461KM2C越野车22014.12.182024.4.172024.1.19LGWFF5A54EB008346SNX891535北京现代BH6430MY越野车22013.12.112023.12.202023.12.31LBEJMBJB8DX390299DB18672536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4.2.182024.8.172023.12.31LBEJMBJB6EX402377EB10278037北京现代BH7161HMY越野车22014.12.182023.12.202023.12.20LBEMDAEB1DZ261822DB83861338长城牌CC6461KM2C越野车22014.12.182024.4.172024.1.22LGWFF5A58EB010200SPC434139大众牌SVW71612BS轿车1.62014.10.292023.12.202023.12.31LSVAB4BR8EN222211B5959140红旗CA6472HA6越野车2.0T2021.1.112023.12.222023.12.22LFB1E6076LJE6010116045141北京现代BH6430MY越野车22013.12.112023.12.312023.12.31LBEJMBJB5DX392973DB19156642北京现代BH6430MY越野车22014.3.132024.4.222023.12.31LBEJMBJB2DX396429DB19771643帕萨特SVW7183TJD轿车1.8T2012.8.52023.12.202023.12.31LSVEU49F7C202532920449344现代BH6430MY越野车22013.2.62024.4.222023.12.31LBEJMBJB6CX329864CB20787145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4.10.232023.12.202023.12.31LBEMDAEB9EZ293919DB88955646东风ZN6441V1W4小型客车1.62014.11.102023.12.202023.12.31LJNMDV1E2EN05112824350447北京现代BH6430MY越野车22014.10.232023.12.202023.12.31LBEJMBJB8EX416393EB15122648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4.2.182024.8.172023.12.31LBEMDAEB4DZ272152DB85415149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4.1.232024.8.172023.12.31LBEMDAEB1DZ286557DB87555750哈弗牌CC6490WM21越野车2.0T2017.1.182024.4.172023.12.20LGWFF6A67GH002538160806592451江铃全顺JX6581T-M4中型客车2.42014.3.132024.4.222023.12.20LJXBMDJD7DT125587DCP4216252北京现代BH7181PAY轿车1.82014.12.182024.4.172024.1.19LBECFAHC1EZ136993EW30473553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4.2.182024.8.172023.12.31LBEMDAEB8DZ283221DB87537854北京现代BH6440MY越野车22014.3.242024.8.172023.12.20LBELMBKC8EY434452DW37969555东风ZN6494HBN4乘用车2.52012.3.202024.4.222023.12.31LJNMFEBK9BN11269441533356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4.2.182024.8.172023.12.31LBEMDAEB7DZ283436DB87551857东风ZN6494HBN4乘用车2.52012.3.202023.12.202023.12.31LJNMFEBK2BN11269641529858北京现代BH7181PAY轿车1.82014.12.182024.4.172024.1.19LBECFAHC4EZ135319EW30107059北京现代BH7181PAY轿车1.82014.12.182024.4.172024.1.19LBECFAHC1EZ135357EW30226660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3.12.112023.12.202023.12.31LBEMDAEB2DZ267516DB84704861帕萨特SVW71810TJ轿车22014.11.102023.12.202023.12.31LSVCT2A47EN051097X2184762奥迪FV7241FCVTG轿车2.42010.6.282024.5.12024.5.1LFV4A24F7A300543824430263大众牌SVW71810HJ轿车22014.3.132024.4.222023.12.31LSVCH2A41EN034250X1646864大众牌SVW71810HJ轿车22014.3.132023.12.202023.12.31LSVCH2A41EN034278X1690865哈弗牌5490WM21越野车2.0T2017.1.182024.1.172024.1.17LGWFF6A61GH002552160806594266奥迪FV7201TFCVTG轿车2.42012.7.52024.8.292023.12.31LFV3A24FXC303463931440867柯斯达大型客车42014.9.252023.12.202023.12.20LFME55817ES005593H03360268北京现代BH6430MY越野车22014.3.132024.4.222023.12.31LBEJMBJB0DX396431DB19768369日产牌ZN5041XXYA5Z4小型货车32014.12.182024.4.172024.1.19LJN0JA520EX116594E100544970红旗CA6472HA6越野车2.0T2021.1.112023.12.222023.12.22LFB1E6078LJE5997015987771金杯牌SY5033XQC-USBH中型客车22014.3.42023.12.202023.12.20LSYKDAAB6DK0987696181472东风ZN6494HBN4乘用车2.52012.3.202024.4.222023.12.31LJNMFEBK4BN11269741529973北京现代BH7161HMY轿车1.62014.2.182024.8.172023.12.31LBEMDAEB7DZ277071DB86432174东风ZN6494HBN4乘用车2.52012.3.202024.4.222023.12.31LJNMFEBK0BN11269541533420辆警用摩托警用摩托1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4K1000262SK1043272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7K1000269SK1043233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0K1000291SK1043474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XK1000265SK1043255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5K1000268SK1043226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4K1000259SK1043307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6K1000294SK1043448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1K1000283SK1043189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0K1000257SK10433410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9K1000287SK10431211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XK1000296SK10433812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9K1000256SK10433313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2K1000261SK10432914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6K1000263SK10432815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4K1000293SK10434316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2K1000292SK10434817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2K1000258SK10433218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7K1000255SK10433619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9K1000271SK10431020警用摩托铃木50-2502019.9.172023.12.19/L9SZD5208K1000278SK104305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______采购(采购方式)确定______(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项目(项目名称)的______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______项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2)报价表;(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4)其他。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项…3.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4.付款方式:据实结算5.违约责任供应商未按照约定费率提供合同,采购单位可拒绝支付保险并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未履约承诺的服务条件,采购单位有权并终止合同;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失泄密事故,采购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追究经济赔偿。6.合同签订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7.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甲方:(采购人名称)乙方:(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授权代表签字(签章):盖章:盖章: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二〇二四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9.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0.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项目负责人承诺书………………………………………………………………4.报价函……………………………………………………………………………………5.报价一览表………………………………………………………………………………6.商务条款响应表…………………………………………………………………………7.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9.企业信誉证明材料………………………………………………………………………10.团队组成………………………………………………………………………………11.服务承诺………………………………………………12.进度计划………………………………………………13服务方案..………………………………………………………………………………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5.政策性要求……………………………………………………………………………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后附证明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后附证明资料(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后附证明资料(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免缴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本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采购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本采购项目、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本采购项目,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本采购项目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采购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采购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主管部门,按采购人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注: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性质。9.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9.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10.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2.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本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专门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下: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地址专业从事本行业年限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本项目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4.按响应文件要求交付的服务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8.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响应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并保证供货质量。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采购合同范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4.我方将严格遵守本项目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接受采购人的处罚,在1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非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采购人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7)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8)成交后未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9)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活动的。(12)违犯采购人规定的其他行为。所有有关本磋商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无效。5.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准保费(元)NCD系数自主定价系数(范围0.65—1.35)11.0服务时间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郑重承诺:1、当有关监管政策调整后,(如车险费率市场化规定等),供应商应及时报备,以便承保单位享受到最优惠的投保价格。2、报价表中NCD系数按照保险行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最优惠的标准。说明:上述表格中标准保费和NCD系数均已设定,投标人只报自主定价系数。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商务条款响应表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响应情况12345..................备注:根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商务要求逐条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中填写“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若供应商认为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的商务要求,可直接在此表任意位置填写“完全满足”。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123…………………………备注:根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技术要求逐条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中填写“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若供应商认为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可直接在此表任意位置填写“完全满足”。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使用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电话备注备注:备注: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证明材料包含: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服务内容页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9.企业信誉证明文件10.团队组成(格式自拟)11.服务承诺(格式自拟)12.进度计划(格式自拟)13.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5.政策性要求(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附后。(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三)联合体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如允许联合体磋商)(1)资质等级证明文件(2)联合体磋商协议格式《联合体磋商协议书》格式联合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参加本项目磋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响应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响应文件规定及报价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0年月日20年月日(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本项目不适用)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注: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五)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公司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第八部分相关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方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方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方/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参考格式):磋商担保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项目名称)编号(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磋商,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应向你方提交磋商保证金,且可以磋商担保函的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1)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保证金的其他情形。(2)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X元(大写X),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2、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X个月止。3、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X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4、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相关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5、免责条款1.依照相关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6、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7、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件4:响应保证金退还信息表(请将本表附在响应文件最后一页)响应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名 称内 容备 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包号供应商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大额支付行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车险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