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厂房建设室外配电中标结果公示(怀宁县黄龙镇人民政府2024)



怀宁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黄龙镇标准化厂房建设室外配电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皖H-2024-102号

 

二、 项目名称:怀宁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黄龙镇标准化厂房建设室外配电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庆恒通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273号

 

成交金额:1065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日历天

 

四、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由成交人支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201号,联系电话:0556-4845001、

 

0556-4021718;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
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

 

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黄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怀宁县黄龙镇  

联  系 人:刘龙

 

联  系 方 式:0556-4845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201号

 

联 系 人:徐云云

 

联 系 方 式:0556-4021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龙

 

电   话:0556-4845001

 

 

附件: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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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化厂房建设室外配电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