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厂房建设室外配电中标结果公示(怀宁县黄龙镇人民政府2024)
怀宁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黄龙镇标准化厂房建设室外配电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皖H-2024-102号
二、 项目名称:怀宁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黄龙镇标准化厂房建设室外配电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庆恒通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273号
成交金额:1065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日历天
四、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由成交人支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201号,联系电话:0556-4845001、
0556-4021718;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
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
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黄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怀宁县黄龙镇
联 系 人:刘龙
联 系 方 式:0556-4845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201号
联 系 人:徐云云
联 系 方 式:0556-4021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龙
电 话:0556-4845001
附件: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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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化厂房建设室外配电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