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食品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2024)
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2025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GYMH-ZB-24037(招标文件编号:GYMH-ZB-24037)
二、项目名称: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2025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丽江吉来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吉祥市场
包组或产品名称: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2025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A标段
下浮率(%):7.0000000
供应商名称:永胜县丽华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环城南路5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2025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B标段
下浮率(%):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丽江吉来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负责提供主副食原材料配送服务事宜;
按照业主所订购的品种、数量,按质按量准时向业主提供配送服务;
按照业主所订购的品种、数量,按质按量准时向业主提供配送服务;
/
/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永胜县丽华商贸有限公司
负责提供主副食原材料配送服务事宜;
按照业主所订购的品种、数量,按质按量准时向业主提供配送服务。
按照业主所订购的品种、数量,按质按量准时向业主提供配送服务。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荣艳、张月芬、王梦犀、罗云佳、施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参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计费基数为中标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文智路11号
联系方式:0888-3111222转2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国义明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江市玉龙县五台路福地家园二期304栋商铺808室
联系方式:15108861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凯
电 话: 1510886112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2025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焙烤食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方便食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
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17:44
评审专家名单
杨荣艳、张月芬、王梦犀、罗云佳、施谦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凯
项目联系电话
15108861127
采购单位
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丽江市古城区文智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88-3111222转2731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国义明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丽江市玉龙县五台路福地家园二期304栋商铺8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108861127
附件:
附件1
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2025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终.pdf
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2025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YMH-ZB-24037采购人: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义明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四年十一月注意事项各投标人:为遵循采购、投标的有关规定,在你单位出席开标会时,除携带你们认为必需的资料外,还必须随身携带如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到现场:(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无须提供);(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注:开标前需将以上证件(复印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登记,上述原件提交评审小组审查后退回。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第七章评标办法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2025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国义明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江市玉龙县五台路福地家园二期304栋商铺8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YMH-ZB-24037。项目名称: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2025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95万元。最高限价:价格不做优惠下浮,即下浮率=0%。采购需求:是否进口标段服务地点服务要求预算金额(万元)否A机关及勤务中队、古城中队、玉龙大队满足国家、行业、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需求。275否B宁蒗中队、永胜中队满足国家、行业、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需求。120注:1.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开、评标将按照A标段至B标段顺序进行,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标段,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若某投标人为2个标段中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由该投标人自行选择保留其在某一标段中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自动放弃在其他标段中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但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具体签订合同期限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②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相关承诺;②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相关承诺。(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当供应商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2条规定情形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方可在评审时价格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不得重复享受。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存在部分产品为自主生产的,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3.2投标人应具备必要的粮油仓储设施,并符合国家成品粮油储藏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每批次供应的粮油均有有资质的粮油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包括常规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3.3投标人应具有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及配备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一般应安装车辆行驶轨迹监控、装卸视频监控等设备,能够按时限配送,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健康证需在有效期内)(①自有车辆仅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非自有车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和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②需提供车辆通过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定期检验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相关证明材料;③提供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3.4按时向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提供承诺书);3.5建立规范的主副食品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提供承诺书);3.6指导各中队建立主副食品购进领用台账,规范填写台账内容(提供承诺书);3.7近3年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云南国义明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江市玉龙县五台路福地家园二期304栋商铺808室)。3.方式:现场报名,不支持邮寄。4.售价:RMB4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昆明腾酒店会议室(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692号17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应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上证照需加盖公章。发布公告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发布公告,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1.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保证金缴纳金额(元):标段A:人民币30000.00元;标段B:人民币120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电汇等其他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文智路11号联系人:唐先生电话:0888-3111222转27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国义明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江市玉龙县五台路福地家园二期304栋商铺808室联系人:杨凯联系电话:151088611273.项目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888-3111222转273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采购人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1.1.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义明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1.3项目名称及编号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2025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YMH-ZB-240371.1.4配送要求配送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配送方式:接采购人通知后,按要求分批供货。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1.3.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具体签订合同期限为准)。1.3.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及卫生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投标人承担的费用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中标人应承担的费用如下:中标服务费参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计费基数为中标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1.6分包不允许2.2.1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3.2投标报价1.投标人在采购预算总价的基础上填报下浮率。2.每月商品定价基数:由各支队或中队相关负责人及服务单位人员等一同到3家以上农贸市场或超市(询价当天上午)进行主副食品种类价格询价,将类别主副食品平均价确定为定价基数。3.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根据每月确定的商品价格×(1-投标下浮率)×实际完成的商品供应数量进行结算。一旦中标,下浮率不得调整。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标段A:人民币30000.00元;标段B:人民币12000.00元。(2)账户名称:云南国义明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开户行:工商银行丽江香格里支行(4)账号:2512022119200028676。(5)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6)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电汇等其他非现金形式。(7)有效期限: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8)注意事项:①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②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项目名称及编号”。(9)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要求: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出现不满足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澄清、后补。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标准评审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前附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资格审查前附表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资格审查前附表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承诺书)。②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前附表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资格审查前附表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相关承诺;②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相关承诺。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标准评审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前附表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审查前附表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前附表3.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存在部分产品为自主生产的,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2)投标人应具备必要的粮油仓储设施,并符合国家成品粮油储藏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每批次供应的粮油均有有资质的粮油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包括常规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应具有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及配备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一般应安装车辆行驶轨迹监控、装卸视频监控等设备,能够按时限配送,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健康证需在有效期内)(①自有车辆仅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非自有车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和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②需提供车辆通过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定期检验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相关证明材料;③提供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4)按时向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提供承诺书);(5)建立规范的粮食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提供承诺书);(6)指导学校建立粮油购进领用台账,规范填写台账内容(提供承诺书);(7)近3年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资格审查前附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标准评审内容及标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组成。1.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以及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见资格审查前附表。3.资格审查程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投标无效。注: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进入评标程序,作废标处理。第七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2.1.1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报价完整且仅有一个报价方案,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2.1.1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有单位电子签章;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内容。2.1.1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内容,有单位电子签章;2.1.1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单位电子签章;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内容;2.1.1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2.1.1符合性评审标准其它实质性条件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的2.1.1符合性评审标准其它实质性条件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3.1.2条款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正的2.1.1符合性评审标准其它实质性条件若投标人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则该投标人以废标处理2.1.1符合性评审标准其它实质性条件未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的3.2详细评审标准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3.2详细评审标准2)评分因素权重投标报价F1:30分;技术部分F2:52分。商务部分F3:18分3.2.1(1)投标报价(F1)投标报价(满分30分)本项目在采购预算总价的基础上填报下浮率。1.本项目的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通过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最大的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3.2.1(1)投标报价(F1)投标报价(满分30分)2.其他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即:F1=[(1-C)/(1-B1,B2,…,Bn)]×30注:C为评标基准价;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注:1.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单独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2.1(2)技术部分(F2)项目实施方案(满分25分)项目实施方案(满分25分)包括以下内容:1.配送方案;2.进度保证措施;3.违约处罚措施;4.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5.仓储条件及管理方案。以上方面,每项5分,以上内容阐述完整、具体、没有缺陷,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满分25分;有一项描述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2.5分;有一项缺项漏项的扣5分。3.2.1(2)技术部分(F2)供货能力及供货渠道(满分10分)供货能力及供货渠道(满分10分)1.供货渠道(满分5分)(1)投标人对货物的采购渠道有详细描述,且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得5分;(2)投标人对供货渠道有相应描述,提供货物采购渠道的证明材料有缺项的,得3分;(3)投标人对供货渠道有相应描述,但未提供货物采购渠道证明材料的,得1分。3.2.1(2)技术部分(F2)供货能力及供货渠道(满分10分)注:采购渠道的证明材料为供货合同或协议,如所提供货物为投标人自有产品则提供相应说明及证明材料。2.供货能力(满分5分)(1)投标人对自身供货能力有详细的描述,有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供货方案明确、合理、切实可行,供货要求及规定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2)投标人对自身供货能力有描述,公司管理制度、供货方案、供货要求及规定描述不够明确、操作性不够强的,得3分;(3)投标人供货能力、公司管理制度、供货方案描述粗略或不合理的,得1分。3.2.1(2)技术部分(F2)仓储能力(满分3分)1.仓储具备冷藏保鲜设施并提供证明材料的,得1.5分。2.有固定的仓储物流场地及设施并提供证明材料的,得1.5分。3.2.1(2)技术部分(F2)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承诺(满分8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满分6分)食品质量及安全保障承诺(满分8分)(1)供应商能够针对食品质量作出质量承诺,且具有清晰的质量保障措施和违约责任处罚措施;(2)供应商承诺所供应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且具有清晰的安全保障措施和违约责任处罚措施;以上方面,每项4分,以上内容阐述完整、具体、没有缺陷,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满分8分;有一项描述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2分;有一项缺项漏项的扣4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满分6分)(1)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且描述清晰,对一般性食品安全事件和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清晰的应急预案,措施切合实际且合理可行,有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信息报告与通报办法的,得6分;(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基本合理,对一般性食品安全事件和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有应急预案,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有一定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信息报告与通报办法的,得3分;(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清晰,对一般性食品安全事件和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不合理的,得2分。(4)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的不得分。3.2.1(3)商务部分(F3)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5分)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5分)(1)售后服务承诺具体、全面,服务体系健全、响应速度及时高效,保证措施阐述详细合理,违约责任明确、具体的得5分;(2)售后服务承诺基本全面,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响应速度不够及时高效,保证措施阐述基本合理,违约责任基本明确、具体的得3分;(3)售后服务承诺不全面,服务体系不健全,响应速度不及时高效,保证措施阐述不合理,违约责任不明确、具体的得1分。(4)无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3.2.1(3)商务部分(F3)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8分)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8分)1.提供了详细的服务质量承诺,内容全面、合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2.有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3.有具体的违约责任及处罚细则;4.服务响应及应急时间明确且及时。以上方面,每项2分,均有完整、具体详细的描述,得满分8分;有一项描述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1分;有一项缺项漏项的扣2分。3.2.1(3)商务部分(F3)类似业绩(满分5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的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1项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满分5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不齐全、不一致、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得分,如业绩合同不能反应项目内容,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符合性评审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下列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2.评审标准2.1符合性评审标准2.1.1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符合性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1.2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对投标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3.2.2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3.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评标报告。3.4.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3.4.3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当出现最后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总报价下浮率高的优先推荐;最后得分与投标总报价都相同时按“招标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顺序优先推荐。3.4.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