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传染病房楼配套设备 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系统 血液净化系统 血液净化系统、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2024)
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房楼配套设备第二批采购第4包(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NNHZ00443
二、项目名称: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房楼配套设备第二批采购第4包(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恒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3669号新地城市广场3幢办1323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贰拾玖万陆仟元整(¥129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系统CRRT
北京伟力
WLXGX-8888
2台
19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魏勇、储爱琴、李四生、卢海波、张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文件按照《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执行,收费标准为合公协(2023)03号文件(具体标准详见下表)中货物招标的70%。(成交服务费计费不足3000元的按照3000元最低标准收取);2、代理费金额:1.2779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此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随结果公告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服务系统自行下载领取。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10 楼(质量管控中心)。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8738807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32号
联系方式:0551-8731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号
联系方式:于工、杨工0551-65199535、18010874352、18005608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潍潍
电话:1801087435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22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12-12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2-1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报价表.docx
中标公示附件.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4安徽恒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90.8/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本单位对主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安恒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12-06十一、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备注1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系统CRRT品牌:北京伟力型号:WLXGX-888821900002345......扯标人电子签章:安徽恒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4-12-06备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将按约定随中标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由投标人准确填写九、投标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电子签章:安徽恒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12-06序号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备注1齐齐哈尔市传染病防治院血液净化系统2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血液净化系统、设备345......备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评审结果公告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项目名称: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房楼配套设备第二批采购第4包(二次)项目编号:2024ANNHZ00443采购人: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4ANNHZ004432.项目名称: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房楼配套设备第二批采购第4包(二次)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4.项目单位: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5.项目概况:庐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房楼配套设备第二批采购第4包(二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项目预算:182.9万元8.最高限价:182.9万元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货物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二、投标人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二、三类管理)。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四、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第3页/共86页1.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32号联系人:钱老师电话:0551-8731077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联系人:于工、杨工电话:0551-65199535、18010874352、18005608188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庐江县财政局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电话:0551-87388071八、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4.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第4页/共86页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5.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58188516),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第5页/共86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3.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3.4.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采购需求3.4.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7.3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7时3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13.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4.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日15.1投标文件要求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5.3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1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1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8.1开标时间详见投标邀请18.1开标地点详见投标邀请注: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19.1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或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20.3核心产品详见采购需求22.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22.3报价扣除(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6.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1-3家26.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28.3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3)投标业绩承诺函;(如有)28.3容(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7)采购代理机构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表。29.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30.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评标现场告知31.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2.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开时间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3.1中标服务费(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文件按照《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执行,收费标准为合公协(2023)03号文件(具体标准详见下表)中货物招标的70%。(成交服务费计费不足3000元的按照3000元最低标准收取)33.1中标服务费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70%=1.05万元(500-100)万元×1.1%×70%=3.08万元(1000-500)万元×0.8%×70%=2.8万元(5000-1000)万元×0.5%×70%=14万元(6000-5000)万元×0.25%×70%=1.75万元合计收费=1.05+3.08+2.8+14+1.75=22.68(万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缴纳单位:☑中标人□采购人(4)收取单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缴纳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缴纳。36.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1-62220155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10楼(质量管控中心)37其他内容37.1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37.2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如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37.3本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无□图纸□光盘□获取方式: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7.4重要提示(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第10页/共86页注:1)其中标注“★”的条款,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反映其所在条款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包括: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说明书、技术白皮书、注册证及附件,官网截图,提供其中之一即可(“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已明确证明材料要求的,以“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要求为准),否则视为负偏离(为便于评审,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标明证明材料对应的页码,并对参数指标进行标注)。2)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采购人验收时将逐条核对,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虚假响应等,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出具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40%预付款,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2供货及安装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采购人指定地点3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除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系统CRRT质保不少于5年,其余产品整机质保不少于3年。二、货物需求一览表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及单位限价(总价)(万元)所属行业1输注工作站8台56工业2洗胃机2台2工业第28页/共86页六、投标响应表6.1商务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承诺偏离说明1付款方式2供货及安装地点3供货及安装期限4质保期…投标人电子签章:注:1、如上表中投标人未列出偏离内容,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偏离内容,则需要投标人分项列出,除了投标人所列偏离内容,其他未列出内容视为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如投标人所列的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同采购需求不一致或未列出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则评委按照采购需求中的相应内容进行评审。6.2技术响应表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偏离说明证明材料对应页码(如需)1234…投标人电子签章:注:1、如上表中投标人未列出偏离内容,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偏离内容,则需要投标人分项列出,除了投标人所列的偏离内容,其他未列出内容视为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如投标人所列的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同采购需求不一致或未列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则评委按照采购需求中的相应内容进行第64页/共86页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第77页/共86页十四、诚信履约承诺函致: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第78页/共86页十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投标邀请、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产品彩页、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图片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第79页/共86页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第六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第80页/共86页第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第十条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第十二条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第十三条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十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第十六条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第81页/共86页第十七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第二十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第二十二条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第二十四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第82页/共86页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第二十六条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第83页/共86页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我单位拟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第84页/共86页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85页/共86页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86页/共8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传染病房楼配套设备 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系统 血液净化系统 血液净化系统、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