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消防维保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重庆市人民医院(重庆中俄友好医院)2024)
重庆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CQS24C0078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号:
CQS24C0078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重庆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安捷兴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25号1幢14-6号
中标(成交)金额: 1,015,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重庆市人民医院所有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软件、线路、电源,实施维护保养、维修、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等。
重庆市人民医院所有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软件、线路、电源,实施维护保养、维修、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等。
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服务需求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
三年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定,达到采购人考核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1:张涵清,宁风,梁军,付光清,王诗键(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本项目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20000.0元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1
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得分
技术总得分
商务总得分
合计
排序
重庆安捷兴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7.76
32.6
30
90.36
1
重庆未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28.48
31.8
30
90.28
2
重庆渝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30
30
30
90.00
3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瞿瑆
采购人电话:023-6339046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傅菁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3006
代理机构地址:五简路2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菁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3006
十一、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定稿-公开招标-重庆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docx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CQS24C00783采购执行编号:0611-BZ2400101504AF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采购人:重庆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6-三、服务内容及要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10-二、报价要求-10-三、付款方式-10-四、售后服务-11-五、后期搬迁要求-11-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3-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3-二、评标方法-14-三、评标标准-14-四、无效投标条款-17-五、废标条款-17-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9-一、投标人-19-二、招标文件-19-三、投标文件-19-四、开标-21-五、评标-21-六、定标-21-七、中标-22-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2-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3-十、交易服务费-24-十一、签订合同-24-十二、项目验收-25-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5-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6-一、合同主要条款-26-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8-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0-一、经济文件-31-二、服务文件-33-三、商务文件-35-四、其他-38-五、资格文件-44-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标的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备注重庆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10521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涉及的标的名称及其对应的所属行业需按照本表内容填写。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05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10: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下列两种方式,任选其一)1.转账(汇款)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69656银行行号: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人民医院联系人:瞿瑆电话:63390461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18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傅菁电话:023-67703006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902室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招标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重庆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1项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重庆市人民医院所有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软件、线路、电源,实施维护保养、维修、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2、服务要求(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重庆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定(试行)》等国家、地方、行业、消防救援等机构所规定和要求的维护保养方式、方法、内容、程序、技术要求等开展维护保养工作。(2)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故障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软件、消防供配电设备、管网、线路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在维修或更换过程中,应对医院设施设备做好保护措施,保证其完好;对现有建筑装修的不破坏(如确因消防维修有带来的损害也应及时维修好)。(二)项目介绍本项目系重庆市人民医院所有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软件、线路、电源,实施维护保养、维修、培训、消防应急处置(以下简称维保)。本文所称的建筑消防设施是指(不仅限于):依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配置在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CRT报警显示图、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设施、应急广播、消防电梯、消防供水设施、消防供电配电设施、厨房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智能疏散指示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院区建筑面积及其消防设施设备情况见下表:序号院区、面积消防设施设备1院本部167276.9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3.室内外消火栓系统4.防排烟系统5.消防通讯系统6.气体灭火系统7.消防疏散指示系统8. 防火卷帘系统9.消防水炮系统10.消防应急广播系统11.消防应急照明系统12.泡沫灭火系统13.防火门及闭门器等配件14.挡烟垂壁15.电子门禁一键断电功能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7.消防电源监控系统18.其他消防设施2三院院区4015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3.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4.防排烟系统 5.消防通讯系统 6.消防疏散指示系统 7. 防火卷帘系统8.消防应急广播系统9.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10.室外消火栓(水桩、结合器)11.防火门及闭门器等配件12.其它消防设施3中山院区约3510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3.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4.防排烟系统 5.消防通讯系统 6.气体灭火系统 7.消防疏散指示系统 8. 防火卷帘系统9.消防应急广播系统10.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11.防火门及闭门器等配件12.挡烟垂壁13.电子门禁一键断电功能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5.消防电源监控系统16.其他消防设施4体检中心约900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3.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4.防排烟系统 5.消防通讯系统 6.气体灭火系统 7.消防疏散指示系统 8. 防火卷帘系统9.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10.防火门及闭门器等配件11.其他消防设施(三)服务要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1、维保服务团队要求※(1)消防维保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同时需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为其缴纳至少1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派驻2名有较强技术水平和沟通能力的驻场技术员,均必须取得中级(即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或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需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为其缴纳至少1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至少1名具备5年以上消防维保工作经验(以取得消防中级资格证书时间或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工作证明中明确的时间或双方签署盖章的有效劳动合同的工作起始时间),能够独立处理各项消防设施设备故障;(3)建立实行驻守院区维修维保每日值班值守制度(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假日期间由投标人安排具备5年以上消防维保工作经验的人员驻守院区;(4)配合医院对消防设施设备(系统)的运行与日查管理;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或消防突发事件(事故)等及时维修与应急处置,对医院存在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的行为等,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5)维保人员每周参加采购人安全工作例会,汇报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运行情况及设备故障隐患维修建议和方案。项目负责人至少每月参加一次保卫处安全例会,持续改进和提高维护质量;(6)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上班期间必须实行人员身份识别,佩戴胸牌及着工作装;※(7)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调换驻院维保人员,采购人对投标人派驻的维保技术人员实行试岗和考核制度,试岗期为1个月,试岗结束由采购人考核试岗是否合格,如不合格,投标人应在收到不合格意见的5个工作日内重新派驻新的维保人员,如连续三次试岗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维护措施和要求(1)执行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国家、地方、行业、消防救援等机构所规定和要求的维护保养方式、方法、内容、程序、技术要求等开展维护保养工作。(2)实施要求根据年度维保计划于每月底提交下一月维保计划;月度检测增派技术人员配合实施;配合采购人实施智慧安防和信息化等安防建设。(3)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消防现状拟定年度维保计划及设施设备故障应急替代方案,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规范的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月度消防设备检测维保应当在每月25日前完成、并于每月25号出具相关报告(包含:测试相关数据、隐患整改建议)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质量,重点实施以下内容:①每日重点工作必须实施一次报警器(系统)功能的自检、巡检、消音、复位、故障报警等控制系统的常规检测,并做好专项记录;配合采购人开展一次设施设备巡查,是否完好在位,发现隐患立即上报整改。②每周重点工作配合采购人开展一次工作区消防重点部位安全巡查;对所有消防储水池、消防水泵进行一次检查检测,并做好专项记录;对本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形成台账,做好记录、上报和故障分析;③每月重点工作检查和试验下列消防设施设备(系统)的功能,并向采购人提交专门报告: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值、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手动及远程启动防排烟、正压送风、防火卷帘等设施设备;手动及远程对气体灭火系统及厨房气体检测系统进行检查测试;手动及远程启动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手动及远程启动消防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检查所有转换开关;测试消防控制主机主备电源切换,并测试备用电源续航时间;对消防泵、喷淋泵进行开启试运转,注意检查声音、震动、电流、电压和压力等情况,必须保持其正常运行。对防火防烟分隔设施、设备(挡烟垂壁,防火门)进行检测;④每半年重点工作消防设施设备备用电源进行1次充放电试验,并做好相关记录;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消防终端控制柜的双电源进行主备电切换测试,并做好相关记录。⑤每年重点工作对室外消火栓、地下水桩、接合器、室外机屋顶裸露管网等进行全面的检查、水压测试和除锈上防锈漆;并对所有消防泵、阀门及起裸露管道,进行除锈上防锈漆、加润滑油等维保处理,并提交专门报告;对院区全部火警报警探测器(温感、烟感)至少测试和清洗一遍,并做全面测试工作和记录;并提交包括该火警报警探测器安设楼房、楼层、编号、测试性能等内容的专门报告;对储水设备进行修补和重新油漆等全面维修,并提交专门报告;对消防控制主机、水泵控制柜、防排烟控制柜、风机及风口、消防电梯等进行全面维护保养。(4)根据采购人要求免费制作消防设备相关标识标牌。(四)应急排故1、消防设施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或消防突发事件(事故)等,驻院维保人员无法完成或发生在下班时间时,投标人必须在1小时内增派技术人员到场配合抢修,故障未排除或者未启用采购人认同的替代方案时技术人员不得离开。2、设备配件、材料更换原则※(1)设施设备维修更换不含工程改造,投标人执行采购人提供设施设备配件清单(详见附表:重庆市人民医院消防材料表,市场单价单个设备500元及以下总价在合同10%)并免费负责安装、更换,超过500元以上配件由采购人提供,由投标人免费负责安装。※(2)投标人负责向采购人提供日常维保所需配件、材料的备用清单,需要投标人代为采购的设备,由投标人报价并采购安装;涉及工程改造项目由投标人负责制定方案、采购、改造;以上费用全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费用结算时以院方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费用1年1结;3、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所涉及的消防设施设备类型,在入场时配备相关检测、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器材,投标人需自行编制设施设备配件清单;4、投标人在接到故障报警后,驻保人员需在10分钟内到场处理,维修时限一般故障不超过12小时,一般故障的定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终端设备、线路等。重大故障不得超过24小时(不包含设备采购时间),重大故障的定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控制主机、消防水泵及控制柜、防排烟风机及控制柜、各类消防管路及风管、气体控制系统等,凡超过24小时的维修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应急替代方案。投标人在无技术和维修办法实施设备排故时,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经维修后能够正常投入使用的,则维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维修价格由投标人与第三方协商,如双方议价投标人不与配合,则以第三方报价为准。重庆市人民医院消防材料表(500元以下)1序号产品名称单位产品备注1JTY-GD-G3X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只智能型,电子编码,集成芯片2JTW-ZCD-G3N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个智能型,电子编码,内置单片机。类别:A1R、BS可设定3DZ-02通用底座个适用于JTF-GOM-GST601T型点型复合式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JTY-GD-G3T型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JTY-GD-G3X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JTW-ZCD-G3N型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JTG-ZW-G1型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4GST-BMQ-2电子编码器个适用于可进行电子编码的各类探测器、现场模块、指示部件。5J-SAM-GST9121C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只电子编码,可恢复型6J-SAM-GST9122B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套电子编码,含电话插孔,二线接信号总线,二线接GST-LD-8304消防电话接口。7J-SAM-GST9123B消火栓按钮套电子编码,可恢复型。本按钮采用二线制与设备连接,可完成对设备的启动,由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消防水泵的启动运行后,点亮回答指示灯。防护等级IP438GST-MD-M9514火灾光警报器个电子编码。工作电压:总线24V。与探测器并联使用时,可与探测器编码地址相同;也可占用独立编码地址,通过多只探测器联动。9GST-HX-240B火灾声光警报器只电子编码,启动后发出强烈的声光警号。10GST-HX-320B火灾声光警报器只电子编码,启动后发出强烈的声光警号,蜂鸣器检线功能。11GST-LD-8300B输入模块只电子编码,可接收设备常开或常闭开关量信号。12GST-LD-8301A输入/输出模块只电子编码,单动作输入、输出。无 源输出容量:DC24V/2A,有源输 出容量:DC24V/1A13GST-LD-8302C切换模块个提供一组常开、常闭触点,实现直接控制盘与外部控制设备的电气隔离;用两线实现启动控制及回答、短路、断路检测;仅限与GST-LD-08H直接控制盘配套和GST200控制器使用。14GST-LD-8303输入/输出模块个电子编码,双动作输入、输出,占两个编码点。两组输出容量之和DC24V/1A。15GST-LD-8313B 隔离器套自恢复型,用于保护、隔离信号二总线。16GST-LD-8360H 输入模块只电子编码,低功耗,默认占用2个总线地址,模块提供2路无源信号输入接口,每路信号常开、常闭单独可设。17GST-LD-8361H输入/输出模块个电子编码,低功耗,总线供电,占用1个总线地址。模块提供1路无源信号输入接口(常开、常闭可设),1路无源常开输出接口(输出继电器容量DC30V/2A)。18GST-LD-8362H输入/输出模块个电子编码,低功耗,总线供电,占用1个总线地址。模块提供1路无源信号输入接口(常开、常闭可设),1路无源常开触点输出(输出继电器容量AC250V/5A)。19GST-LD-8364H输入/输出模块个电子编码,无极性总线供电,具备DC25V有源输出功能,主要用于连接需要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的消防联动设备,如排烟阀、送风阀、防火阀等,可接收并上传设备的反馈回答信号。20GST-LD-8365H输入/输出模块只电子编码,低功耗,总线供电,占用1个总线地址。模块提供1路无源信号输入接口(常开、常闭可设),提供1路有源/无源可设输出接口(有源输出方式为恒功率输出,功率为0.3w,用于吸合第三方DC24V中间继电21ZD-02直控盘终端器个提供一组常开和一组常闭触点,实现直接控制盘与外部控制设备的电气隔离;用两线实现启动控制及回答、短路、断路检测;仅限与GST-LD-08H直接控制盘配套使用。22GST-ZF-101Z火灾显示盘台总线型,数字式,可循环显示最多120条报警信息,DC24V集中供电。23GST-NNET-02H接口卡块JB-QB-GST1500H,JB-QG/QT-GST5000H及JB-QG/QT-GST9000H的可选配卡,用于连接GST-GM9000/GST-GM9200图形显示装置系统,卡上提供了一路光电隔离的标准RS422接口。24XD5-4C 吸顶室内扬声器只3W,吸顶式。外形尺寸:ф190mm×68mm,安装尺寸:Φ155mm25BG5-2A 壁挂室内扬声器只3W,壁挂式。外形尺寸:186mm×160mm×76mm,安装尺寸:175mm26WY-XD5-5 明装吸顶室内扬声器只3W,吸顶式。外形尺寸:ф247mm×77mm,安装尺寸:Φ223*3-Φ3或者 86 盒27扬声器HY6251个3W,吸顶式。外形尺寸:Φ170mm×68mm,安装尺寸:Φ155mm28HY6253 3W扬声器(壁挂)个3W,壁挂式。外形尺寸: 186mm×228mm×90mm,安装尺寸122mm29GST-LD-8304消防电话接口个总线制,电子编码,含插座。每只消防电话接口可接入100只消防电话插孔或一只固定式消防电话分机。30GST-LD-8305A扬声器监视模块个电子编码,用于正常广播与消防广播切换。每只模块最多可带180W负载。31GST-TS-100A消防电话分机个固定式,与GST-LD-8304配接,含固定座。32GST-TS-100B消防电话分机个手提式,与GST-LD-8304、GST-LD-8312配接,不含固定座。33TS-GSTN604消防电话接口个编码型设备 每个TS-GSTN604型消防电话插孔接口最多可以并接100个TS-GSTN603型消防电话插孔。34TS-GSTN601消防电话分机个编码型固定式分机当发生紧急情况时,摘下电话 手柄呼叫消防电话总机。35TS-GSTN602消防电话分机个手持式分机,可直接插入TS-GSTN603电话插孔或手动报警按钮内置的电话插孔呼叫消防电话总机。36TS-GSTN603消防电话插孔个非编码型设备,须与TS-GSTN604消防电话插孔接口联接,接入TS-GSTN60消防电话系统。37GST-LD-8317气体释放警报器个电子编码,与气体灭火控制器配套使用。4线制38GST-LD-8317H气体释放警报器只电子编码,与气体灭火控制器配套使用。2线制。39GST-LD-8318紧急启停按钮个电子编码,与气体灭火控制器配套使用,启动和停动共占一个编码点,按钮可提供输出无源常开触点信号,可直接控制声光警报器等设备。402.3AH/12V蓄电池节用于GST-DY-050电源箱及JB-QB-GST100型火灾报警控制器。417AH/12V 蓄电池个用于GST-DY-100型智能电源箱。用于9200图形显示装置的备电。4210AH/12V蓄电池个用于JB-QB-GST200型火灾报警控制器。4324AH/12V蓄电池节用于GST-LD-D02H、GST-LD-D06H电源盘,DY-200A电源箱。4412M14AC蓄电池个用于JB-QB-GST1500H火灾报警控制器4550AH/12V蓄电池节用于JB-QG/QT-GST5000H及JB-QG/QT-GST9000H火灾报警控制器注:本项目500元以下材料有且不限于上表内容重庆市人民医院消防材料表(500元以下)2序号名称型号单位备注1DN钢卡150个 2DN钢卡100个 3DN钢卡80个 4DN钢卡65个 5DN弯头150个钢卡6DN弯头100个钢卡7DN弯头80个钢卡8DN弯头65个钢卡9DN弯头50个丝接10DN弯头40个丝接11DN弯头32个丝接12DN弯头25个丝接13膨胀螺丝8*10颗 14KBG管20米 15线盒86个 16锁扣20个 17直接20个 18绝缘胶带/圈 19喷头16个 20压力表1.6个 29急停按钮|套30气体释放灯|套31卷帘门控制箱|个 32卷帘门手动按钮|个 33安全出口标志|块 34指示牌标志|块 35RVS线2*1.5圈36消火栓 65个 37水枪19个 38水带65/25卷 39卷盘25盘 40接口65个 41吸顶灯半圆个 42生料带|圈 45继电器24V套 46继电器220V套 注:本项目500元以下材料有且不限于上表内容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三年(二)服务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本部院区、中山院区、三院院区及体检中心(三)考核及验收方式1、维保考核方式每月维保完毕后,由招标主管部门(后勤处)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双方在考核记录单上签字确认,考核记录单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2、维修验收方式(1)材料验收,由中标人、招标主管部门(后勤处)共同在签证单材料验收栏上签字确认;(2)工程验收,由招标主管部门(后勤处)组织审计处及使用部门,与中标人共同组成验收组;以验收组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的验收合格报告(意见),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二、报价要求※1、本项目最高限价:105万元,包含两江本部、中山院区、三院院区、体检中心,其中:维保费25万元/年,消防专项修缮工程费10万元/年,三年共计105万元;其中消防专项修缮工程费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该费用投标时作为暂列金计入报价中,不得浮动,总额不超过30万元。请各投标人仔细查阅“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后对本项目进行准确报价,合计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按人员单价执行包干价:含员工基本工资、绩效考核、福利费、加班费、低值易耗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人员培训费、管理费、网络费、利润、法定税费等与履行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不包括国家或当地政府政策性调整的相关费用)。2、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或政府相关部门对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保基数、税费等相关的费用进行调整,乙方应根据国家政策对其相应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在现有总服务费用的基础上予以调整增加或减少。※三、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的见索即付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每半年支付一次服务费,甲方根据每半年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的考核结果及每考勤进行结算,向乙方支付上半年服务费;每次所支付的服务费,需先行扣除上半年发生的违约金、罚金、赔偿金等。特殊情况时,需单项目申请报甲方同意后按实计费。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经甲方考核,乙方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违约情况的,则在合同期满且处理完合同期内发生的劳动、劳务纠纷等遗留问题并按期撤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款(履约保证金)。四、其他违约责任(一)乙方履约责任1、乙方履约行为造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工伤工亡及财产损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权益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由乙方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2、乙方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质疑、投诉等任何争议的洽商应对及责任调查,由乙方承担。3、乙方须保证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的真实性;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4、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工作,同时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的,处以500元/次的处罚;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重大损失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发生一次乙方将按照5000元/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承担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劳动合同,引发纠纷发生一次,乙方将按照5000元/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三次以上乙方将按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人工费用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乙方违反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所有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按照10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按照投标文件中配置的岗位情况提供服务人员;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保证岗位人员在岗,如发现脱岗情况,乙方按照10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一个月内累计发生三人次及以上脱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6、采购人每季度一次对维保单位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核,以确保合同的正常执行和采购人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同时,投标人必须对发现的消防设施设备故障、隐患及时进行报告采购人、不得隐瞒并负责实施整改。如发现整改不及时及隐瞒不报、出示虚假报告等造成严重后果,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和解除合同。五、争议解决凡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中标人与招标人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六、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要求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2服务部分(40%)401.为本项目制定的消防维保方案(20分)1.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整体运行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思路、服务理念、维保方案(5分)。(1)方案内容存在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情况的扣3分;(2)方案内容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情况的,扣2分;(3)方案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的扣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1.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维保人员招募、培训、上岗、培养教育、日常管理等制度(5分)。(1)方案内容存在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情况的扣3分;(2)方案内容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情况的,扣2分;(3)方案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的扣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1.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组织架构合理、岗位职责明确、工作人员配置合理(包括人数、性别、年龄结构、岗位设置、持证情况等),需提供配置方案及清单,并承诺中标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具体上岗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5分)。(1)方案内容存在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情况的扣3分;(2)方案内容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情况的,扣2分;(3)方案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的扣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1.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专项修缮施工组织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修缮设计、造价编制、安全文明措施等相关内容(5分)。(1)方案内容存在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情况的扣3分;(2)方案内容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情况的,扣2分;(3)方案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的扣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提供方案(格式自定) 2服务部分(40%)402.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15分)2.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交接、进场方案,方案详实,可行性和实用性强(5分)。(1)方案内容存在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情况的扣3分;(2)方案内容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情况的,扣2分;(3)方案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的扣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2.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行质量控制方案、督查方案及考核机制(5分)。(1)方案内容存在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情况的扣3分;(2)方案内容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情况的,扣2分;(3)方案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的扣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2.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完整的应急处置预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突然故障维护和抢修等方案)(5分)。(1)方案内容存在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情况的扣3分;(2)方案内容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情况的,扣2分;(3)方案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的扣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提供方案(格式自定)2服务部分(40%)403.工具设备清单(5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维保设备/工具配置清单,包含但不限于:设施设备、工具物料、劳保用品等(4分)。(1)方案内容存在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情况的扣3分;(2)方案内容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情况的,扣2分;(3)方案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的扣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提供方案(格式自定)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30%)人员配备10分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维保服务团队人员在满足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1、维保服务团队要求”的基础上,服务团队人员有一人具备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加3分,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加6分,满足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的人员要求前提下,项目人员不重复计分;2、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维保服务团队人员在满足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1、维保服务团队要求”的基础上,服务团队人员每增加一人具备中级(即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或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加1分,最多加4分,足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的人员要求前提下,项目人员不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需提供: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投标人公章,同时需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内为其缴纳至少1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30%)企业业绩20分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投标人具有消防维保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多得2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投标人公章的证明文件。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2万元采购代理服务费。(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346010100105300879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6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重庆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合同(文本)甲方:重庆市人民医院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118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重庆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经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后,其后,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招标、投标文件要求及承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的事宜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甲乙双方共同严格遵守。一、项目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甲方接受乙方提供该项服务。二、项目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3、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金额:万元,包含两江本部、中山院区、三院院区、体检中心,其中:维保费万元/年,消防专项修缮工程费10万元/年,三年共计万元;其中消防专项修缮工程费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该费用投标时作为暂列金计入报价中,不得浮动,总额不超过30万元。四、服务需求(一)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重庆市人民医院所有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软件、线路、电源,实施维护保养、维修、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2、服务要求(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国家、地方、行业、消防救援等机构所规定和要求的维护保养方式、方法、内容、程序、技术要求等开展维护保养工作。(2)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故障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软件、消防供配电设备、管网、线路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在维修或更换过程中,应对医院设施设备做好保护措施,保证其完好;对现有建筑装修的不破坏(如确因消防维修有带来的损害也应及时维修好)。(二)项目介绍本项目系重庆市人民医院所有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软件、线路、电源,实施维护保养、维修、培训、消防应急处置(以下简称维保)。本文所称的建筑消防设施是指(不仅限于):依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配置在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CRT报警显示图、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设施、应急广播、消防电梯、消防供水设施、消防供电配电设施、厨房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智能疏散指示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院区建筑面积及其消防设施设备情况见下表:序号院区、面积消防设施设备1院本部167276.9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3.室内外消火栓系统4.防排烟系统5.消防通讯系统6.气体灭火系统7.消防疏散指示系统8. 防火卷帘系统9.消防水炮系统10.消防应急广播系统11.消防应急照明系统12.泡沫灭火系统13.防火门及闭门器等配件14.挡烟垂壁15.电子门禁一键断电功能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7.消防电源监控系统18.其他消防设施2三院院区4015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3.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4.防排烟系统 5.消防通讯系统 6.消防疏散指示系统 7. 防火卷帘系统8.消防应急广播系统9.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10.室外消火栓(水桩、结合器)11.防火门及闭门器等配件12.其它消防设施3中山院区约3510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3.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4.防排烟系统 5.消防通讯系统 6.气体灭火系统 7.消防疏散指示系统 8. 防火卷帘系统9.消防应急广播系统10.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11.防火门及闭门器等配件12.挡烟垂壁13.电子门禁一键断电功能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5.消防电源监控系统16.其他消防设施4体检中心约900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3.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4.防排烟系统 5.消防通讯系统 6.气体灭火系统 7.消防疏散指示系统 8. 防火卷帘系统9.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10.防火门及闭门器等配件11.其他消防设施(三)服务要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1、维保服务团队要求(1)消防维保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同时需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为其缴纳至少1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派驻2名有较强技术水平和沟通能力的驻场技术员,均必须取得中级(即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或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需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为其缴纳至少1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至少1名具备5年以上消防维保工作经验(以取得消防中级资格证书时间或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工作证明中明确的时间或双方签署盖章的有效劳动合同的工作起始时间),能够独立处理各项消防设施设备故障;(3)建立实行驻守院区维修维保每日值班值守制度(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假日期间由投标人安排具备5年以上消防维保工作经验的人员驻守院区;(4)配合医院对消防设施设备(系统)的运行与日查管理;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或消防突发事件(事故)等及时维修与应急处置,对医院存在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的行为等,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5)维保人员每周参加采购人安全工作例会,汇报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运行情况及设备故障隐患维修建议和方案。项目负责人至少每月参加一次保卫处安全例会,持续改进和提高维护质量;(6)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上班期间必须实行人员身份识别,佩戴胸牌及着工作装;(7)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调换驻院维保人员,采购人对投标人派驻的维保技术人员实行试岗和考核制度,试岗期为1个月,试岗结束由采购人考核试岗是否合格,如不合格,投标人应在收到不合格意见的5个工作日内重新派驻新的维保人员,如连续三次试岗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维护措施和要求(1)执行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重庆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定(试行)》等国家、地方、行业、消防救援等机构所规定和要求的维护保养方式、方法、内容、程序、技术要求等开展维护保养工作。(2)实施要求根据年度维保计划于每月底提交下一月维保计划;月度检测增派技术人员配合实施;配合采购人实施智慧安防和信息化等安防建设。(3)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消防现状拟定年度维保计划及设施设备故障应急替代方案,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规范的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月度消防设备检测维保应当在每月25日前完成、并于每月25号出具相关报告(包含:测试相关数据、隐患整改建议)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质量,重点实施以下内容:①每日重点工作必须实施一次报警器(系统)功能的自检、巡检、消音、复位、故障报警等控制系统的常规检测,并做好专项记录;配合采购人开展一次设施设备巡查,是否完好在位,发现隐患立即上报整改。②每周重点工作配合采购人开展一次工作区消防重点部位安全巡查;对所有消防储水池、消防水泵进行一次检查检测,并做好专项记录;对本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形成台账,做好记录、上报和故障分析;③每月重点工作检查和试验下列消防设施设备(系统)的功能,并向采购人提交专门报告: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值、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手动及远程启动防排烟、正压送风、防火卷帘等设施设备;手动及远程对气体灭火系统及厨房气体检测系统进行检查测试;手动及远程启动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手动及远程启动消防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检查所有转换开关;测试消防控制主机主备电源切换,并测试备用电源续航时间;对消防泵、喷淋泵进行开启试运转,注意检查声音、震动、电流、电压和压力等情况,必须保持其正常运行。对防火防烟分隔设施、设备(挡烟垂壁,防火门)进行检测;④每半年重点工作消防设施设备备用电源进行1次充放电试验,并做好相关记录;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消防终端控制柜的双电源进行主备电切换测试,并做好相关记录。⑤每年重点工作对室外消火栓、地下水桩、接合器、室外机屋顶裸露管网等进行全面的检查、水压测试和除锈上防锈漆;并对所有消防泵、阀门及起裸露管道,进行除锈上防锈漆、加润滑油等维保处理,并提交专门报告;对院区全部火警报警探测器(温感、烟感)至少测试和清洗一遍,并做全面测试工作和记录;并提交包括该火警报警探测器安设楼房、楼层、编号、测试性能等内容的专门报告;对储水设备进行修补和重新油漆等全面维修,并提交专门报告;对消防控制主机、水泵控制柜、防排烟控制柜、风机及风口、消防电梯等进行全面维护保养。(4)根据采购人要求免费制作消防设备相关标识标牌。(四)应急排故1、消防设施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或消防突发事件(事故)等,驻院维保人员无法完成或发生在下班时间时,投标人必须在1小时内增派技术人员到场配合抢修,故障未排除或者未启用采购人认同的替代方案时技术人员不得离开。2、设备配件、材料更换原则(1)设施设备维修更换不含工程改造,投标人执行采购人提供设施设备配件清单(详见附表:重庆市人民医院消防材料报价表,市场单价单个设备500元及以下总价在合同10%)并免费负责安装、更换,超过500元以上配件由采购人提供,由投标人免费负责安装。(2)投标人负责向采购人提供日常维保所需配件、材料的备用清单,需要投标人代为采购的设备,由投标人报价并采购安装;涉及工程改造项目由投标人负责制定方案、采购、改造;以上费用全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费用结算时以院方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费用1年1结;3、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所涉及的消防设施设备类型,在入场时配备相关检测、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器材,投标人需自行编制设施设备配件清单;4、投标人在接到故障报警后,驻保人员需在10分钟内到场处理,维修时限一般故障不超过12小时,一般故障的定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终端设备、线路等。重大故障不得超过24小时(不包含设备采购时间),重大故障的定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控制主机、消防水泵及控制柜、防排烟风机及控制柜、各类消防管路及风管、气体控制系统等,凡超过24小时的维修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应急替代方案。投标人在无技术和维修办法实施设备排故时,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经维修后能够正常投入使用的,则维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维修价格由投标人与第三方协商,如双方议价投标人不与配合,则以第三方报价为准。重庆市人民医院消防材料表(500元以下)1序号产品名称单位产品备注1JTY-GD-G3X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只智能型,电子编码,集成芯片2JTW-ZCD-G3N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个智能型,电子编码,内置单片机。类别:A1R、BS可设定3DZ-02通用底座个适用于JTF-GOM-GST601T型点型复合式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JTY-GD-G3T型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JTY-GD-G3X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JTW-ZCD-G3N型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JTG-ZW-G1型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4GST-BMQ-2电子编码器个适用于可进行电子编码的各类探测器、现场模块、指示部件。5J-SAM-GST9121C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只电子编码,可恢复型6J-SAM-GST9122B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套电子编码,含电话插孔,二线接信号总线,二线接GST-LD-8304消防电话接口。7J-SAM-GST9123B消火栓按钮套电子编码,可恢复型。本按钮采用二线制与设备连接,可完成对设备的启动,由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消防水泵的启动运行后,点亮回答指示灯。防护等级IP438GST-MD-M9514火灾光警报器个电子编码。工作电压:总线24V。与探测器并联使用时,可与探测器编码地址相同;也可占用独立编码地址,通过多只探测器联动。9GST-HX-240B火灾声光警报器只电子编码,启动后发出强烈的声光警号。10GST-HX-320B火灾声光警报器只电子编码,启动后发出强烈的声光警号,蜂鸣器检线功能。11GST-LD-8300B输入模块只电子编码,可接收设备常开或常闭开关量信号。12GST-LD-8301A输入/输出模块只电子编码,单动作输入、输出。无 源输出容量:DC24V/2A,有源输 出容量:DC24V/1A13GST-LD-8302C切换模块个提供一组常开、常闭触点,实现直接控制盘与外部控制设备的电气隔离;用两线实现启动控制及回答、短路、断路检测;仅限与GST-LD-08H直接控制盘配套和GST200控制器使用。14GST-LD-8303输入/输出模块个电子编码,双动作输入、输出,占两个编码点。两组输出容量之和DC24V/1A。15GST-LD-8313B 隔离器套自恢复型,用于保护、隔离信号二总线。16GST-LD-8360H 输入模块只电子编码,低功耗,默认占用2个总线地址,模块提供2路无源信号输入接口,每路信号常开、常闭单独可设。17GST-LD-8361H输入/输出模块个电子编码,低功耗,总线供电,占用1个总线地址。模块提供1路无源信号输入接口(常开、常闭可设),1路无源常开输出接口(输出继电器容量DC30V/2A)。18GST-LD-8362H输入/输出模块个电子编码,低功耗,总线供电,占用1个总线地址。模块提供1路无源信号输入接口(常开、常闭可设),1路无源常开触点输出(输出继电器容量AC250V/5A)。19GST-LD-8364H输入/输出模块个电子编码,无极性总线供电,具备DC25V有源输出功能,主要用于连接需要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的消防联动设备,如排烟阀、送风阀、防火阀等,可接收并上传设备的反馈回答信号。20GST-LD-8365H输入/输出模块只电子编码,低功耗,总线供电,占用1个总线地址。模块提供1路无源信号输入接口(常开、常闭可设),提供1路有源/无源可设输出接口(有源输出方式为恒功率输出,功率为0.3w,用于吸合第三方DC24V中间继电21ZD-02直控盘终端器个提供一组常开和一组常闭触点,实现直接控制盘与外部控制设备的电气隔离;用两线实现启动控制及回答、短路、断路检测;仅限与GST-LD-08H直接控制盘配套使用。22GST-ZF-101Z火灾显示盘台总线型,数字式,可循环显示最多120条报警信息,DC24V集中供电。23GST-NNET-02H接口卡块JB-QB-GST1500H,JB-QG/QT-GST5000H及JB-QG/QT-GST9000H的可选配卡,用于连接GST-GM9000/GST-GM9200图形显示装置系统,卡上提供了一路光电隔离的标准RS422接口。24XD5-4C 吸顶室内扬声器只3W,吸顶式。外形尺寸:ф190mm×68mm,安装尺寸:Φ155mm25BG5-2A 壁挂室内扬声器只3W,壁挂式。外形尺寸:186mm×160mm×76mm,安装尺寸:175mm26WY-XD5-5 明装吸顶室内扬声器只3W,吸顶式。外形尺寸:ф247mm×77mm,安装尺寸:Φ223*3-Φ3或者 86 盒27扬声器HY6251个3W,吸顶式。外形尺寸:Φ170mm×68mm,安装尺寸:Φ155mm28HY6253 3W扬声器(壁挂)个3W,壁挂式。外形尺寸: 186mm×228mm×90mm,安装尺寸122mm29GST-LD-8304消防电话接口个总线制,电子编码,含插座。每只消防电话接口可接入100只消防电话插孔或一只固定式消防电话分机。30GST-LD-8305A扬声器监视模块个电子编码,用于正常广播与消防广播切换。每只模块最多可带180W负载。31GST-TS-100A消防电话分机个固定式,与GST-LD-8304配接,含固定座。32GST-TS-100B消防电话分机个手提式,与GST-LD-8304、GST-LD-8312配接,不含固定座。33TS-GSTN604消防电话接口个编码型设备 每个TS-GSTN604型消防电话插孔接口最多可以并接100个TS-GSTN603型消防电话插孔。34TS-GSTN601消防电话分机个编码型固定式分机当发生紧急情况时,摘下电话 手柄呼叫消防电话总机。35TS-GSTN602消防电话分机个手持式分机,可直接插入TS-GSTN603电话插孔或手动报警按钮内置的电话插孔呼叫消防电话总机。36TS-GSTN603消防电话插孔个非编码型设备,须与TS-GSTN604消防电话插孔接口联接,接入TS-GSTN60消防电话系统。37GST-LD-8317气体释放警报器个电子编码,与气体灭火控制器配套使用。4线制38GST-LD-8317H气体释放警报器只电子编码,与气体灭火控制器配套使用。2线制。39GST-LD-8318紧急启停按钮个电子编码,与气体灭火控制器配套使用,启动和停动共占一个编码点,按钮可提供输出无源常开触点信号,可直接控制声光警报器等设备。402.3AH/12V蓄电池节用于GST-DY-050电源箱及JB-QB-GST100型火灾报警控制器。417AH/12V 蓄电池个用于GST-DY-100型智能电源箱。用于9200图形显示装置的备电。4210AH/12V蓄电池个用于JB-QB-GST200型火灾报警控制器。4324AH/12V蓄电池节用于GST-LD-D02H、GST-LD-D06H电源盘,DY-200A电源箱。4412M14AC蓄电池个用于JB-QB-GST1500H火灾报警控制器4550AH/12V蓄电池节用于JB-QG/QT-GST5000H及JB-QG/QT-GST9000H火灾报警控制器注:本项目500元以下材料有且不限于上表内容重庆市人民医院消防材料表(500元以下)2序号名称型号单位备注1DN钢卡150个 2DN钢卡100个 3DN钢卡80个 4DN钢卡65个 5DN弯头150个钢卡6DN弯头100个钢卡7DN弯头80个钢卡8DN弯头65个钢卡9DN弯头50个丝接10DN弯头40个丝接11DN弯头32个丝接12DN弯头25个丝接13膨胀螺丝8*10颗 14KBG管20米 15线盒86个 16锁扣20个 17直接20个 18绝缘胶带/圈 19喷头16个 20压力表1.6个 29急停按钮|套30气体释放灯|套31卷帘门控制箱|个 32卷帘门手动按钮|个 33安全出口标志|块 34指示牌标志|块 35RVS线2*1.5圈36消火栓 65个 37水枪19个 38水带65/25卷 39卷盘25盘 40接口65个 41吸顶灯半圆个 42生料带|圈 45继电器24V套 46继电器220V套 注:本项目500元以下材料有且不限于上表内容五、商务需求(一)考核及验收方式1、维保考核方式每月维保完毕后,由招标主管部门(后勤处)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双方在考核记录单上签字确认,考核记录单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2、维修验收方式(1)材料验收,由中标人、招标主管部门(后勤处)共同在签证单材料验收栏上签字确认;(2)工程验收,由招标主管部门(后勤处)组织审计处及使用部门,与中标人共同组成验收组;以验收组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的验收合格报告(意见),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二)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的见索即付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每半年支付一次服务费,甲方根据每半年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的考核结果及每考勤进行结算,向乙方支付上半年服务费;每次所支付的服务费,需先行扣除上半年发生的违约金、罚金、赔偿金等。特殊情况时,需单项目申请报甲方同意后按实计费。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经甲方考核,乙方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违约情况的,则在合同期满且处理完合同期内发生的劳动、劳务纠纷等遗留问题并按期撤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款(履约保证金)。(三)乙方履约责任1、乙方履约行为造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工伤工亡及财产损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权益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由乙方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2、乙方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质疑、投诉等任何争议的洽商应对及责任调查,由乙方承担。3、乙方须保证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的真实性;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4、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四)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工作,同时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的,处以500元/次的处罚;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重大损失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发生一次乙方将按照5000元/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承担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劳动合同,引发纠纷发生一次,乙方将按照5000元/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三次以上乙方将按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人工费用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乙方违反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所有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按照10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按照投标文件中配置的岗位情况提供服务人员;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保证岗位人员在岗,如发现脱岗情况,乙方按照10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一个月内累计发生三人次及以上脱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6、采购人每季度一次对维保单位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核,以确保合同的正常执行和采购人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同时,投标人必须对发现的消防设施设备故障、隐患及时进行报告采购人、不得隐瞒并负责实施整改。如发现整改不及时及隐瞒不报、出示虚假报告等造成严重后果,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和解除合同。(五)争议解决凡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中标人与招标人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六)合同数量本合同一式7份,其中:甲方5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七)合同联络人1、本项目甲方采购代表(姓名:,联系电话:),负责本项目采购流程保障。2、本合同甲方项目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并为甲方履约联络人负责合同管理、履行。3、本合同乙方履约代表(姓名:,联系电话:),作为乙方履约联络人负责合同管理、履行。(八)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甲方:重庆市人民医院(签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118号签约时间:202 年 月 日乙方: (签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签约时间:202 年 月 日备注: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数量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提交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方案(如果有)(三)第二篇、第四篇要求的服务部分其他证明材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第三篇、第四篇要求的其他商务部分证明材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3.投标人在本表中“项目(三年)报价”所填报的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一致。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2)服务方案(如果有)(三)第二篇、第四篇要求的服务部分其他证明材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第三篇、第四篇要求的其他商务部分证明材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市人民医院的重庆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市人民医院的重庆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重庆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他未列明行上;承接企业为重庆安捷兴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业收入为3684.86万元,资产总额为2703.5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全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8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8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H企业名称(盖章):重庆安捷兴消防安全技采服务有限公司Q日期:202年12月10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317-.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大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人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318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居电为电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66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维保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