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流式细胞分选仪 医疗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妇幼保健院2024)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关于流式细胞分选仪项目的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JSZC-320100-HWZX-G2024-0748



项目名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流式细胞分选仪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金额

1
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91320000134797596W
南京市玄武区洪武北路121号1007室
88
3820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流式细胞分选仪
品牌:Miltenyi Biotec GmbH/德国
规格型号:Miltenyi Biotec GmbH/MACSQuant Tyto
数量: 1套
总价:人民币382.03万元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骏、潘岳荣、周才金、卢宁、曹彦(业主评委)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中标人需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0.8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付中标服务费,即RMB 36818.64,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单位地址:燕新路1号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丁家庄院区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25- 69929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联系人:金昕、谢影
联系电话:025-84795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昕、谢影
电话:025-84795965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附件:
JSZC-320100-HWZX-G2024-0748采购文件.doc

流式细胞分选仪 发售稿.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流式细胞分选仪项目

品目
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行政区域
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15:04

评审专家名单
潘岳荣,徐骏,周才金,卢宁,曹彦

总中标金额
¥382.03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昕

项目联系电话
025-84795965

采购单位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莫愁路天妃巷1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005160856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金昕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流式细胞分选仪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00-HWZX-G2024-0748项目代理编号:0675-246JOC016252采购人:南京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流式细胞分选仪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并于2024年1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00-HWZX-G2024-0748,项目代理编号:0675-246JOC0162522、项目名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流式细胞分选仪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00万元4、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限价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5、采购需求:包号名称数量最高限价(万元)是否接受进口1流式细胞分选仪1套800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原件)。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2、投标人提供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没有重大违法及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声明(二)特殊资格要求医疗设备类项目:医疗设备类投标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销售公司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二类医疗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5-69929277地址:燕新路1号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丁家庄院区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联系方式:025-847959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昕、谢影电话:025-8479596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本项目招标文件如包括多个合同包,则除非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所列各项要求均为各合同包通用要求。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将澄清答复在原公告媒体上予以公告,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2澄清答复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招标文件的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3修改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在原公告媒体公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含分项报价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需求响应描述等内容;*10.2投标人如同时参与多个合同包(如有)招标,则应按合同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0.3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文件。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投标人除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外,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货物、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每项货物、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货物、服务等。12.3有关费用处理(1)投标人报价是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供货、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和内容的价格体现,涵盖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2)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3)本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合同期内价格未经采购人允许将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4)其它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及投标说明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的偏离项应逐项作出说明,并说明原因;13.2提供本项目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案例证明材料;13.3详细阐述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计划;13.4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投标人有关服务的管理制度、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服务的反应能力和相关证明材料。14.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4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9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8、投标文件签署18.1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投标产生的影响,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做无效投标处理。17.3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苏采云系统公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2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3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公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23.1评标由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本单位的评审得分及排名情况。25.投标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的结论向评委会进行反馈。*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项目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6.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现场告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5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评审(货物项目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确定核心产品的方法在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28、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8.1无效投标条款28.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28.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8.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28.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28.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8.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28.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招标文件中加注“*”或“★”号部分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8.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8.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8.1.10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1.11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28.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28.1.13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28.2废标条款28.2.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8.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28.2.4评委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8.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造成开标不成功。28.3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8.4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8.4.1对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将在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将在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后,重新组织采购。六、定标29、确定中标单位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综合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项目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9.2采购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9.3评审结束后,中标人名单将在原公告媒体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提请评委会或财政部门重新确定其中标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符合法定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按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质疑处理30.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0.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0.2.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0.2.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投标人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0.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须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提供的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5质疑函及证明材料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采用书面形式递交至下列地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金昕、谢影联系电话:025-84795965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30.6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投标人的失信信息。30.7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或签章、加盖公章的质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1、中标通知书31.l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1.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2.签订合同32.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3、货物、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4、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需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0.8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在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企招标平台(https://www.joccon.cn/hwzb/)支付。操作方式如下:方式:登陆https://www.joccon.cn进行注册、登录;投标单位可免费进行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企业相关信息有调整的,请及时完善;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305587957/15378779131平台注册审核电话:025-84795425第三章合同文本合同编号:甲方: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谈判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注册证编码单价(元)数量总价(元)合计: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如乙方通过投标方式签订合同的,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首次计量检定、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以实际后附于本合同后为准。□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供货一览表;□交货地点一览表;□技术规格响应表;□投标承诺;□服务承诺;□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或“无技术规格响应表”,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交货地点为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丁家庄院区指定地点。如合同后附有招标文件的,乙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当自接甲方通知后日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按照本合同或合同后附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后附招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5、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6、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签字确认,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乙方完成交货义务,交货前有关货物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7、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3.2、所购货物质保为;质保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维修配件均为原厂全新合格产品,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3.4、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3.5、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6、使用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接到报修电话后即时响应,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4小时到达现场,非工作期间,6小时内到达现场,予以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3.7、保修期外,技术人员上门不收取任何费用,只收取材料同期成本费。第九条货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或没有招投标文件,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货物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并收到乙方货款10%的履约保证金后,支付全部货款。履约保证金验收后一年内,若无产品质量问题,无息退还。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三个月,则视为乙方不能交付货物。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视为乙方未完成交货义务,且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承诺给予甲方的价格是市场最低价,如在甲方货款支付前,发现市面存在相同型号、同等配置,但成交价低于本合同内标的价格90%的情形,在核实清楚的情况下乙方须将差价退还给甲方;若乙方拒绝退还的,甲方有权退货并单方面解除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9、乙方在承担上述3-8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违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一切维权费用。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叁份,乙方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纳税人识别号:123201004258009430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开户银行:账号:4301010009001243631账号: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天妃巷123号单位地址:联行号(用于银企直联系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注:请另起一页写清楚配置清单,并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表),一式两份。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甲方(医疗卫生机构):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乙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1、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2、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3、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4、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5、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用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6、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7、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8、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供应商请注意: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中标后10天内,请主动联系院方签订合同。医工处电话:025-6992977。连同以下材料准备齐全送至丁家庄院区行政楼506室临床医学工程处收(并留下联系方式),合同递交两周后可自取(不再另行通知)。1、合同正文四份2、廉洁购销合同三份3、配置清单两份4、中标后提供的《信用承诺书》相关替代证明材料纸质版(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点,若投标文件正本里已提供,可忽略。)5、如在招标公司招标提供中标通知书一份设备验收注意事项:供应商设备信息采集码供应商设备信息采集码设备验收请提前联系医工处束静,电话同上,并预约好时间,验收需准备以下纸质材料,并扫描右侧二维码填报验收信息:1、验收单2、培训记录(具有设备培训过程的填写),使用科室和医工处人员签名确认3、生产厂家及各级经销商资质、授权,销售人员授权,产品注册证等4、发票原件、发票复印件5、设备安装现场照片,并对设备机身上的序列号拍照确认6、a国产设备:包装箱内的装箱单、合格证7、b进口设备:包装箱内的装箱单、进口报关单、进口产品合格证明材料,进口报关单上标明所供设备序列号如果材料不全,将无法按时收到货款。南京市妇幼保健院采购设备验收单验收部门: 经办人: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规格型号设备注册证编码制造国生产企业数量单价(元)总价(元)验收部门整体验收意见序号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规格型号设备注册证编码设备注册证编码制造国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数量合格打“√”不合格打“×”1          2          3          4          5          6          采购供应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质保期限 付款方式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签收人 合同编号 设备生产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日期 年 月 日 注:1、付款方式请用“√”表示。          2、验收单位整体验收意见包括对货物数量、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及安装调试的验收意见。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学工程处项目经办人: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医学装备培训记录表使用科室装备名称 产品序列号 生产企业 培训时间 培训指导人员 培训单位 培训科目 培训具体内容       培训人员签到                  培训满意度满意□ 不满意□ 科室负责人签字 第四章项目需求(★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参数需要提供技术支撑材料(除招标文件内有明确要求技术支撑材料以外,其他技术支撑材料为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厂家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或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方式),并在技术响应表中标注对应支撑材料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技术要求:(核心产品:流式细胞分选仪一套)1.配备不少于3道激光器:405nm100mW,488nm100mW,638nm100mW;2.配备不少于8个荧光检测通道:405nm紫色激光:450/50nm,525/50nm;488nm蓝色激光:525/50nm,585/40nm,655–730nm,750nmLong-Pass;638nm红色激光:655–730nm,750nmLong-Pass;3.★分选模式:无机器内置液路,分选样本的液路系统集成在全封闭无菌耗材中,系统不存在交叉污染风险,可在非洁净环境下符合无菌分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4.★分选压力:<5psi,分选细胞纯度大于99%;(提供证明材料)5.▲操作软件符合GMP检查要求,如具有审计追踪、权限管理、电子签名等功能;6.▲分析速度>50,000cells/s;7.温控系统:4-25℃可调,细胞在分选过程中可保持4℃低温;8.固定光路,无需用户日常调校,可检测BSV、BSB、BSR、SSC4个散射光参数;9.★投标配置中配套一次性全封闭无菌耗材不少于90份;10.★投标配置中配套质控微球(不低于20反应);11.数据格式兼容可兼容其他品牌的分析软件;12配套UPS电源;13集菌仪(★一套):转速:15-300rpm,悬架总高度:43cm,耐受过氧化氢等灭菌气体熏蒸,可放入无菌隔离器内直接使用,配套集菌培养相关耗材;14微生物限度仪(★一套):进口隔膜泵,4个泵头,流量:1500mL/min;配套火焰喷枪,配套集菌培养相关耗材;15尘埃粒子计数仪(★一套):粒径通道:0.3、0.5、1.0、3.0、5.0、10.0(µm);采样流量:28.3L/min;有自净功能,内置打印机;16浮游菌采样器(★一套):采样流量100L/min;采样头流速0.38m/s与洁净室内风速基本相同;其他技术要求1、流式细胞分选仪及所有配套设备需提供IQ/OQ验证,以及GMP实验室检查所需的相关材料;2、流式细胞分选仪和尘埃粒子计数仪需开放接口及接口协议供第三方系统抓取数据;3、投标需提供详细的投标产品配置清单商务要求:1、★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产品销售授权证明。2.交货期: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90日内到货/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60日内到货3.质保期:质保≥1年,服务期内1小时内服务响应,24小时内上门处理。★(投标人承诺如中标,在合同签订前能提供加盖制造厂商或厂家授权售后机构公章的质保承诺函;与投标文件响应的质保期一致,格式自拟)4.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将合同送至甲方5.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货物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并收到乙方货款10%的履约保证金后,支付全部货款。履约保证金验收后一年内,若无产品质量问题,无息退还。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标准1、报价:30分(初步评审合格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勘误、缺漏项等因素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作为该投标人评标价,评标价格最低者得30分,其它家得分=评标最低价/各家的评标价×30分)2、技术商务要求:46分(满足标书第四章商务、技术基本要求得46分,正偏离不加分,有一项★号指标负偏离做废标处理。有一项▲号指标负偏离扣5分,非★、▲号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其中技术部分负偏离超过半数的,或本项得0分或经评委会评议负偏离可能实质性影响使用的,将判定为实质性不符合招标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3、产品投标配置、功能(4分)经评委评议认可投标产品的配置、功能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更有利于设备使用或诊疗工作开展的,每有1项的,得2分,最多得4分。4服务:20分4.1设备到货、安装、调试方案(6分)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未提供的得0分; 4.2 人员培训方案(6分)投标人提供人员操作培训(明确具体的培训人数、天数、培训内容)、维修保养培训、以及相关科研教育等进阶培训、学习方案,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未提供的得0分; 4.3、售后服务实施响应 (6分)根据投标人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回访巡检方案、故障解决措施、技术人员保障、备品配件价格等)、本地化服务方案(服务网点、维修网点设置情况以及技术人员安排情况)等服务内容评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未提供的得0分; 4.4、售后服务承诺书(2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需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免费质保期(1年)基础上,所有产品超过1年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说明: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联合体投标时,如果满足要求,需要分别提供,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③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财库〔2017〕141号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④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政府采购的节能产品,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填制的《节能产品报价表》(格式自拟),计算其所投节能产品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如未提供或价格数据不全(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明细和汇总报价),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投标产品如为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3、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填制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表》(格式自拟),计算其所投环境标志产品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如未提供或价格数据不全(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明细和汇总报价),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投标产品如为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一、投标格式评分索引表格式一:投标函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格式四:参数偏离表格式五:技术/服务方案及承诺格式六:业绩表格式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八:其他声明函格式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材料格式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一投标函致: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项目代理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有关澄清和修改说明(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在这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本次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买卖合用的附件。5、我方愿意向采购人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6、我方愿意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7、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者的所有规定。8、我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探听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9、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无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的义务。10、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将无条件同意贵方没收投标保证金。11、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12、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3、其他说明:1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电子函件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格式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代理编号:包号:序号内容价格备注12总计万元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交货期:是否为小微企业或其他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企业: (有/否)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优惠条件:(如果有的话)投标单位(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注:1、此表的投标总价中已包含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税费;格式三: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代理编号:包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制造商/产地备注合计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日期:注:1、“分项报价表”中“合计”金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金额一致。2、涉及小型、微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等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项目,需在备注中分别明确注明。格式四:参数偏离表(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参数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代理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注:1.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所列技术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而不应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否决的风险。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需在“说明”中标注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格式五:服务方案及承诺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格式六: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数量签约日期同类或相似合同价业主 名称地址/电话/传真1     2     3     ……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格式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标的内容,选择对应版本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或制造商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八:其他声明函(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二)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节能产品认证文件提供其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截图及相关证明材料(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提供其投标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截图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材料格式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本单位(投标人代表)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以(投标单位名称)的名义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代理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需提供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若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说明。资格证明文件(说明: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并按下列格式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2:营业执照(复印件)格式3: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货物/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格式4*****(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格式1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证、诚实信用的原则,已发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和有权机关的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格式2营业执照(复印件)格式3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货物/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格式4没有重大违法及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声明(请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年内没有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两年内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字:XXXXX年XX月XX日格式5公告中其他要求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流式细胞分选仪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00-HWZX-G2024-0748项目代理编号:0675-246JOC016252采购人:南京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流式细胞分选仪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并于2024年1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00-HWZX-G2024-0748,项目代理编号:0675-246JOC0162522、项目名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流式细胞分选仪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00万元4、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限价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5、采购需求:包号名称数量最高限价(万元)是否接受进口1流式细胞分选仪1套800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原件)。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2、投标人提供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没有重大违法及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声明(二)特殊资格要求医疗设备类项目:医疗设备类投标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销售公司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二类医疗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5-69929277地址:燕新路1号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丁家庄院区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联系方式:025-847959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昕、谢影电话:025-8479596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本项目招标文件如包括多个合同包,则除非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所列各项要求均为各合同包通用要求。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将澄清答复在原公告媒体上予以公告,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2澄清答复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招标文件的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3修改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在原公告媒体公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含分项报价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需求响应描述等内容;*10.2投标人如同时参与多个合同包(如有)招标,则应按合同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0.3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文件。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投标人除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外,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货物、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每项货物、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货物、服务等。12.3有关费用处理(1)投标人报价是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供货、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和内容的价格体现,涵盖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2)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3)本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合同期内价格未经采购人允许将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4)其它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及投标说明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的偏离项应逐项作出说明,并说明原因;13.2提供本项目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案例证明材料;13.3详细阐述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计划;13.4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投标人有关服务的管理制度、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服务的反应能力和相关证明材料。14.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4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9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8、投标文件签署18.1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投标产生的影响,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做无效投标处理。17.3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苏采云系统公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2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3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公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23.1评标由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本单位的评审得分及排名情况。25.投标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的结论向评委会进行反馈。*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项目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6.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现场告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5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评审(货物项目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确定核心产品的方法在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28、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8.1无效投标条款28.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28.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8.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28.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28.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8.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28.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招标文件中加注“*”或“★”号部分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8.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8.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8.1.10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1.11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28.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28.1.13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28.2废标条款28.2.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8.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28.2.4评委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8.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造成开标不成功。28.3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8.4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8.4.1对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将在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将在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后,重新组织采购。六、定标29、确定中标单位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综合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项目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9.2采购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9.3评审结束后,中标人名单将在原公告媒体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提请评委会或财政部门重新确定其中标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符合法定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按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质疑处理30.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0.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0.2.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0.2.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投标人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0.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须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提供的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5质疑函及证明材料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采用书面形式递交至下列地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金昕、谢影联系电话:025-84795965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30.6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投标人的失信信息。30.7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或签章、加盖公章的质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1、中标通知书31.l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1.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2.签订合同32.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3、货物、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4、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需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0.8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在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企招标平台(https://www.joccon.cn/hwzb/)支付。操作方式如下:方式:登陆https://www.joccon.cn进行注册、登录;投标单位可免费进行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企业相关信息有调整的,请及时完善;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305587957/15378779131平台注册审核电话:025-84795425第三章合同文本合同编号:甲方: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谈判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注册证编码单价(元)数量总价(元)合计: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如乙方通过投标方式签订合同的,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首次计量检定、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以实际后附于本合同后为准。□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供货一览表;□交货地点一览表;□技术规格响应表;□投标承诺;□服务承诺;□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或“无技术规格响应表”,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交货地点为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丁家庄院区指定地点。如合同后附有招标文件的,乙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当自接甲方通知后日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按照本合同或合同后附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后附招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5、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6、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签字确认,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乙方完成交货义务,交货前有关货物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7、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3.2、所购货物质保为;质保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维修配件均为原厂全新合格产品,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3.4、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3.5、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6、使用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接到报修电话后即时响应,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4小时到达现场,非工作期间,6小时内到达现场,予以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3.7、保修期外,技术人员上门不收取任何费用,只收取材料同期成本费。第九条货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或没有招投标文件,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货物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并收到乙方货款10%的履约保证金后,支付全部货款。履约保证金验收后一年内,若无产品质量问题,无息退还。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三个月,则视为乙方不能交付货物。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视为乙方未完成交货义务,且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承诺给予甲方的价格是市场最低价,如在甲方货款支付前,发现市面存在相同型号、同等配置,但成交价低于本合同内标的价格90%的情形,在核实清楚的情况下乙方须将差价退还给甲方;若乙方拒绝退还的,甲方有权退货并单方面解除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9、乙方在承担上述3-8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违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一切维权费用。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叁份,乙方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纳税人识别号:123201004258009430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开户银行:账号:4301010009001243631账号: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天妃巷123号单位地址:联行号(用于银企直联系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注:请另起一页写清楚配置清单,并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表),一式两份。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甲方(医疗卫生机构):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乙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1、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2、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3、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4、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5、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用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6、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7、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8、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供应商请注意: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中标后10天内,请主动联系院方签订合同。医工处电话:025-6992977。连同以下材料准备齐全送至丁家庄院区行政楼506室临床医学工程处收(并留下联系方式),合同递交两周后可自取(不再另行通知)。1、合同正文四份2、廉洁购销合同三份3、配置清单两份4、中标后提供的《信用承诺书》相关替代证明材料纸质版(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点,若投标文件正本里已提供,可忽略。)5、如在招标公司招标提供中标通知书一份设备验收注意事项:供应商设备信息采集码供应商设备信息采集码设备验收请提前联系医工处束静,电话同上,并预约好时间,验收需准备以下纸质材料,并扫描右侧二维码填报验收信息:1、验收单2、培训记录(具有设备培训过程的填写),使用科室和医工处人员签名确认3、生产厂家及各级经销商资质、授权,销售人员授权,产品注册证等4、发票原件、发票复印件5、设备安装现场照片,并对设备机身上的序列号拍照确认6、a国产设备:包装箱内的装箱单、合格证7、b进口设备:包装箱内的装箱单、进口报关单、进口产品合格证明材料,进口报关单上标明所供设备序列号如果材料不全,将无法按时收到货款。南京市妇幼保健院采购设备验收单验收部门: 经办人: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规格型号设备注册证编码制造国生产企业数量单价(元)总价(元)验收部门整体验收意见合格打“√”不合格打“×”1          2          3          4          5          6          采购供应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质保期限 付款方式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签收人 合同编号 设备生产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日期 年 月 日 注:1、付款方式请用“√”表示。          2、验收单位整体验收意见包括对货物数量、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及安装调试的验收意见。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学工程处项目经办人: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医学装备培训记录表使用科室装备名称 产品序列号 生产企业 培训时间 培训指导人员 培训单位 培训科目 培训具体内容 培训人员签到                  培训满意度满意□ 不满意□ 科室负责人签字 第四章项目需求(★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参数需要提供技术支撑材料(除招标文件内有明确要求技术支撑材料以外,其他技术支撑材料为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厂家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或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方式),并在技术响应表中标注对应支撑材料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技术要求:(核心产品:流式细胞分选仪一套)1.配备不少于3道激光器:405nm100mW,488nm100mW,638nm100mW;2.配备不少于8个荧光检测通道:405nm紫色激光:450/50nm,525/50nm;488nm蓝色激光:525/50nm,585/40nm,655–730nm,750nmLong-Pass;638nm红色激光:655–730nm,750nmLong-Pass;3.★分选模式:无机器内置液路,分选样本的液路系统集成在全封闭无菌耗材中,系统不存在交叉污染风险,可在非洁净环境下符合无菌分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4.★分选压力:<5psi,分选细胞纯度大于99%;(提供证明材料)5.▲操作软件符合GMP检查要求,如具有审计追踪、权限管理、电子签名等功能;6.▲分析速度>50,000cells/s;7.温控系统:4-25℃可调,细胞在分选过程中可保持4℃低温;8.固定光路,无需用户日常调校,可检测BSV、BSB、BSR、SSC4个散射光参数;9.★投标配置中配套一次性全封闭无菌耗材不少于90份;10.★投标配置中配套质控微球(不低于20反应);11.数据格式兼容可兼容其他品牌的分析软件;12配套UPS电源;13集菌仪(★一套):转速:15-300rpm,悬架总高度:43cm,耐受过氧化氢等灭菌气体熏蒸,可放入无菌隔离器内直接使用,配套集菌培养相关耗材;14微生物限度仪(★一套):进口隔膜泵,4个泵头,流量:1500mL/min;配套火焰喷枪,配套集菌培养相关耗材;15尘埃粒子计数仪(★一套):粒径通道:0.3、0.5、1.0、3.0、5.0、10.0(µm);采样流量:28.3L/min;有自净功能,内置打印机;16浮游菌采样器(★一套):采样流量100L/min;采样头流速0.38m/s与洁净室内风速基本相同;其他技术要求1、流式细胞分选仪及所有配套设备需提供IQ/OQ验证,以及GMP实验室检查所需的相关材料;2、流式细胞分选仪和尘埃粒子计数仪需开放接口及接口协议供第三方系统抓取数据;3、投标需提供详细的投标产品配置清单商务要求:1、★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产品销售授权证明。2.交货期: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90日内到货/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60日内到货3.质保期:质保≥1年,服务期内1小时内服务响应,24小时内上门处理。★(投标人承诺如中标,在合同签订前能提供加盖制造厂商或厂家授权售后机构公章的质保承诺函;与投标文件响应的质保期一致,格式自拟)4.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将合同送至甲方5.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货物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并收到乙方货款10%的履约保证金后,支付全部货款。履约保证金验收后一年内,若无产品质量问题,无息退还。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标准1、报价:30分(初步评审合格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勘误、缺漏项等因素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作为该投标人评标价,评标价格最低者得30分,其它家得分=评标最低价/各家的评标价×30分)2、技术商务要求:46分(满足标书第四章商务、技术基本要求得46分,正偏离不加分,有一项★号指标负偏离做废标处理。有一项▲号指标负偏离扣5分,非★、▲号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其中技术部分负偏离超过半数的,或本项得0分或经评委会评议负偏离可能实质性影响使用的,将判定为实质性不符合招标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3、产品投标配置、功能(4分)经评委评议认可投标产品的配置、功能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更有利于设备使用或诊疗工作开展的,每有1项的,得2分,最多得4分。4服务:20分4.1设备到货、安装、调试方案(6分)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未提供的得0分; 4.2 人员培训方案(6分)投标人提供人员操作培训(明确具体的培训人数、天数、培训内容)、维修保养培训、以及相关科研教育等进阶培训、学习方案,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未提供的得0分; 4.3、售后服务实施响应 (6分)根据投标人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回访巡检方案、故障解决措施、技术人员保障、备品配件价格等)、本地化服务方案(服务网点、维修网点设置情况以及技术人员安排情况)等服务内容评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未提供的得0分; 4.4、售后服务承诺书(2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需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免费质保期(1年)基础上,所有产品超过1年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说明: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联合体投标时,如果满足要求,需要分别提供,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③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财库〔2017〕141号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④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政府采购的节能产品,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填制的《节能产品报价表》(格式自拟),计算其所投节能产品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如未提供或价格数据不全(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明细和汇总报价),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投标产品如为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3、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填制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表》(格式自拟),计算其所投环境标志产品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如未提供或价格数据不全(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明细和汇总报价),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投标产品如为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一、投标格式评分索引表格式一:投标函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格式四:参数偏离表格式五:技术/服务方案及承诺格式六:业绩表格式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八:其他声明函格式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材料格式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一投标函致: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项目代理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有关澄清和修改说明(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在这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本次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买卖合用的附件。5、我方愿意向采购人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6、我方愿意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7、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者的所有规定。8、我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探听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9、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无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的义务。10、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将无条件同意贵方没收投标保证金。11、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12、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3、其他说明:1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电子函件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格式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代理编号:包号:序号内容价格备注12总计万元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交货期:是否为小微企业或其他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企业: (有/否)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优惠条件:(如果有的话)投标单位(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注:1、此表的投标总价中已包含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税费;格式三: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代理编号:包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制造商/产地备注合计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日期:注:1、“分项报价表”中“合计”金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金额一致。2、涉及小型、微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等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项目,需在备注中分别明确注明。格式四:参数偏离表(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参数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代理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注:1.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所列技术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而不应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否决的风险。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需在“说明”中标注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格式五:服务方案及承诺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格式六: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数量签约日期同类或相似合同价业主 名称地址/电话/传真1     2     3     ……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格式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标的内容,选择对应版本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或制造商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八:其他声明函(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二)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节能产品认证文件提供其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截图及相关证明材料(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提供其投标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截图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材料格式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本单位(投标人代表)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以(投标单位名称)的名义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代理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需提供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若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说明。资格证明文件(说明: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并按下列格式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2:营业执照(复印件)格式3: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货物/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格式4*****(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格式1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证、诚实信用的原则,已发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和有权机关的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格式2营业执照(复印件)格式3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货物/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格式4没有重大违法及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声明(请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年内没有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两年内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字:XXXXX年XX月XX日格式5公告中其他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流式细胞分选仪 医疗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