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海口边检总站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NPC2024-025(招标文件编号:HNPC2024-025)
二、项目名称:海口边检总站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南独角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凤翔路246号凤翔桥小区第五层楼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海口边检总站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下浮率(%):3.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海南独角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海口边检总站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评估一次服务质量,评估合格后续签一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涓、唐春远、王海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25%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2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审总得分:96.22分。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haikou.gov.cn/)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塘街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联系方式:梁警官 0898-66195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品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401-405            
联系方式:吴工0898-65381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0898-6538167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口边检总站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
海口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17:1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涓、唐春远、王海燕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381678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塘街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梁警官 0898-66195615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品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401-4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工0898-65381678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文件-海口边检总站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海口边检总站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NPC2024-025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品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合同文本(仅供参考)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用户需求书第七章评审办法和程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海口边检总站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401-405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NPC2024-025。项目名称:海口边检总站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77429.00元/年,该金额仅为估算金额,不作为实际发生金额,结算按照实际订购量计算。本项目投标报价填报下浮率。采购需求:海口边检总站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部分。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评估一次服务质量,评估合格后续签一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府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资格承诺函,以初步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承诺函)。3.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海口市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401-405办公室。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线下获取方式须提供的资料:(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以上资料仅收清晰复印件盖鲜章原件。线上获取方式须提供的资料:(1)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2136575313@qq.com,邮件中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以“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为邮件标题。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单位的报名邮件信息后审查报名资料,并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报名资料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磋商文件。投标人需及时查看邮件确认信息,若没有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投标人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2)以上资料须清晰扫描件且盖投标单位鲜章。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5号开标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5号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haikou.gov.cn/)。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塘街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联系方式:梁警官0898-661956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海南品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401-405联系方式:0898-653816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工电话:0898-6538167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采购服务及有关货物标的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联系人:梁警官联系电话:0898-66195615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塘街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采购代理:海南品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898-65381678地址:海口市新港路新港商业城401-4053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4磋商文件的澄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5磋商文件的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6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以下内容组成,实际响应中如有必要,供应商可对未涉及的部分予以补充:(1)投标函(2)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6)资格证明材料6.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6.2资格承诺函6.3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6(7)技术、商务响应表(8)类似项目简况(如有)(9)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如有)(10)中小企业声明函(11)其他(如有)(12)配送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用于参与评审其他材料注:供应商编制上述文件时,本磋商文件第五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评估一次服务质量,评估合格后续签一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9备选方案:不接受10根据《海南省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措施》的通知(琼财采〔2023〕981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天1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1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4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将投标函、报价一览表密封在一个报价信封内,单独密封递交。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1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17出现以下情况将可导致供应商的投标被拒绝:(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3)投标函或投标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4)磋商保证金不符合磋商文件递交的要求;(5)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与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离;(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磋商小组按规定从海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3名专家组成,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19推荐成交候选人3名。20预算金额:¥1677429.00元/年,该金额仅为估算金额,不作为实际发生金额,结算按照实际订购量计算。本项目投标报价填报下浮率。21(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25%执行,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2)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签发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到代理机构进行盖章见证和公示。2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批发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中央资金。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合格的供应商2.1合格的供应商:见《磋商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内容。2.2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2.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指其来源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和服务。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5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2.6采购文件中未明确规定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7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2.8本章2.7款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公布的信用记录为准。2.9现场信用记录查询:2.9.1采购代理机构在初步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并交由磋商小组签字确认。在初步审查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海口边检总站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预算金额:¥1677429.00元/年(该金额仅为估算金额,不作为实际发生金额,结算按照实际订购量计算。本项目投标报价填报下浮率。)3.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及地点1.1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评估一次服务质量,评估合格后续签一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2.付款方法和条件:2.1每月结算一次,按一个月的供货总量按执行价格结算货款。每月由采购人、供应商共同核实供货量后办齐相关付款手续,经审核后由采购人将货款转到供应商指定账户。2.2采购人要求配送的食品材料费用由供应商先垫付1个月,采取月结账的方式。供应商应于次月10日前,持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等额发票与采购人结算费用。采购人未按时给供应商结清账款的,应承担违约金(双方协定标准)如结款超限一周供应商有权停止供货。2.3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配送食品价格按照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时的最终下浮率执行,供应商在试用期拒不执行中标下浮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4试用期满后,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日常食品菜单,每15日进行一次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的5%(以采购人周边农贸市场为基准),菜单内食品价格在报价后15日内不得发生变化。三、技术、服务要求3.1采购清单: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1白菜1斤2小白菜1斤3上海青1斤4红薯1斤5白萝卜1斤6红萝卜1斤7小芋头1斤8豆角1斤9香菜1斤10洋葱1斤11南瓜1斤12茄子1斤13丝瓜1斤14生菜1斤15包菜1斤16花菜1斤17黄豆芽1斤18大葱1斤19小葱1斤20生姜1斤21蒜1斤22尖椒1斤23土豆1斤24冬菇1斤25西兰花1斤26西葫芦1斤27苦瓜1斤28冬瓜1斤29葫芦瓜1斤30莲藕1斤31山药1斤32光鸡1斤33光鸭1斤34鸡翅1斤35小鸡腿1斤36牛腩1斤37排骨1斤38五花肉1斤39精肉1斤40猪脚1斤41大头鱼1斤42秋刀鱼1斤43白鲳鱼1斤44虾1斤45鸡蛋1斤46哈密瓜1斤47西瓜1斤48火龙果1斤49梨1斤50芒果1斤51圣女果1斤52橙子1斤53番石榴1斤54香蕉1斤55木瓜1斤56橘子1斤57桃子1斤说明:1.本项目投标报价填报下浮率,下浮率报价的单位为%填报。2.供货类别和数量以实际供货清单为准。3.2食品品质要求:①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②肉类执行标准:GB2707-2016或国家最新标准,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③蛋类: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④蔬菜:不加农药,无腐烂的“绿色蔬菜”。⑤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⑥供应商须保证配送的副食品存放场地的环境卫生整洁,空气流通,符合国家卫生要求,避免副食品腐坏、变质或被老鼠、蟑螂或蚂蚁等害虫叮咬,且保证做好副食品质量自检工作,确保调用的副食品质量始终符合人身安全的正常食用标准;⑦食材配送时间按照与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约定的时间给予配送。3.3配送要求:①供应商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供应商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②对部分易存放的食材,需要进行储藏包装,分等分级,按照要求存放在采购人的库房。与此同时供应商在每一次配送时需要做接收记录,并做好留样处理。并有采购负责人签字作为结算的依据;③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并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④采购人提前1日通知供应商次日所需的食材种类、数量,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供所需食品,每天早上08时30分前将次日所需食品配送到位。⑤紧急配送任务时间要求:采购人提前2个小时通知,供应商须按时将所需的食品送达指定地点。3.4验收:配送的副食品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的食材由双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名确认。3.5违约责任: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投标人所投内容的资质证书等进行核查,如发现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描述不一,代理机构将报相关主管部门严肃处理。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与此次招标的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投标人(依照先后顺序)签订服务合同:在试用期拒不执行中标报价的、配送食品价格高于约定报价的、无故未配送的、一周内晚于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货一小时以上累计超过3次的、一周内退货次数达到3次的、配送食品发生质量问题3次以上的。3.6在一年合同期满,根据成交供应商按质、按量及采购单位要求完成项目要求,进行服务质量评估,评估合格后采购人将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如出现违约责任所列条款或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则终止采购合同,重新招标。第七章评审办法和程序一、评审原则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完成。评审基本原则:评审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和地**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2.本次评审是以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文件和最终报价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及综合实力强的成交供应商。3.参加磋商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密,确保竞争性磋商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4.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评审流程如下:1.评标准备磋商小组成员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了解本次采购的范围和需求,熟悉评标方法;2.磋商响应文件初步评审进入评审程序后,磋商小组先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的规定和附表1的内容,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若出现以下情况,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满足采购需求而不能通过初步审查:(1)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或被授权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2)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3)超出经营范围报价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检查到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不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未能补充齐全的;(6)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部分进行初步审查,检查到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内容不齐全、不能证明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任务、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相应的承诺的;(7)报价过低,明显不合理,采购人认为无法保障质量而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不能作合理说明的;(8)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不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负偏离的;(9)磋商小组认为报价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的;(10)没有按时作最终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无法接受的;(11)违反国家和地**府采购法律法规的;(12)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的。初步评审采用“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符合要求的才能通过初步评审。3.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及最后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最终报价表格式见附表2)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综合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标准详见附表3)6.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认定非单一产品(指本次采购的产品不止一项)的采购项目,以采购文件中确立的核心产品为依据,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初步评审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磋商小组评审后总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总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适用本条款的规定。7.推荐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三、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性1.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止,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人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四、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采购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竞争性磋商无效或拒绝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五、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或采购数量,但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如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附表1初步评审表序号审查项目评议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资格要求是否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2信用记录查询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响应文件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4响应文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式样、签署和盖章,内容基本完整,无实质性缺漏5合同履行期限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其他无其他无效响应认定条件结论结论结论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通过初步评审。附表2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最终投标下浮率(%)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评估一次服务质量,评估合格后续签一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注: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此表无需放置于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中。2.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3.在开标时,供应商携带此最终报价表,并盖好公章(建议另外多盖几份空表以防需要修正或笔误)。评审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开始最终报价时,供应商方可提交填报完整的最终报价表至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处,如未递交此最终报价表,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附表3评审标准和方法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最高分值(分)1类似项目经验投标供应商2021年1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同类项目(食品/食材配送)业绩每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12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22配送能力(1)投标供应商配备有厢式货车或冷链(藏)车1辆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证明材料:如为自有车辆应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的投标人须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拟派配送人员2人(含)的得4分,每增加一人得1分,本小项满分5分。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身份证、健康合格证明及2024年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缴交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93储存仓库(1)配送场地面积100m²(含)以上的得3分;80m²(含)至100m²(不含)的得2分;60m²(含)至80m²(不含)的得1分;60m²(不含)以下不得分,本小项满分3分;证明材料:提供场地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场地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场地照片,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2)配备有冷库面积100m²(含)以上的得3分;80m²(含)至100m²(不含)的得2分;60m²(含)至80m²(不含)的得1分;60m²(不含)以下不得分;本小项满分3分。证明材料:提供冷库产权证明材料或冷库租赁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车间照片,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64检测设备投标供应商配备有农残检测设备1台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证明材料: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或设备租赁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25货源供应保障(1)提供投标供应商与家禽类食材供货商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的得2分;(2)提供投标人与蔬菜类食材供货商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的得2分;(3)提供投标人与水产类食材供货商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66配送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作为评审依据,内容包括:(1)总体服务方案:1)配送方法;2)服务团队;3)车辆配送服务;4)运输安排;5)配送时间承诺:6)供货交付。(2)货物质量保证措施:1)原料采购、运输、储存的卫生;2)储存仓库与设施的卫生管理;3)卫生和质量的检验;4)成品运输的卫生;5)个人卫生与健康的要求。(3)配送时间保证措施:1)沟通协调机制;2)食品配送、存放制度;3)送货时间;4)配送应急预案;5)售后处理。(4)管理制度方案:1)健全的岗位责任制;2)项目负责人责任制;3)质量责任管理制度。(5)服务承诺:1)保证配送食材质量;2)保证每日食材的质量检验报告;3)针对应急保障,投标人必须承诺在海口市范围内具有完善的应急配送网点,在采购人有补货要求时,补货必须在1个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4)保证配送的食材按要求进行粗加工并且干净卫生;5)提供全天候的跟踪服务,保证客户的任何需要都得到即时的落实;6)定期上门回访,了解客户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做出处理;7)配送部配备专职客户服务代表,全天候受理各类咨询、投诉,并上门服务,解决业务往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8)严格履行合约条款,保质保量,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工作分配安排,用心服务。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整体方案进行评分:方案中包含以上要求全部内容全且满足采购需求,针对性强,内容详细完善,条理清晰,思路严谨,考虑问题周全,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的得3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7分,扣完为止;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存在一处缺陷(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要求、描述不356配送服务方案详细、内容简单空泛、缺乏针对性、缺乏可操作性、不合理、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风险等)每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357投标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下浮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下浮率)/(1-投标下浮率)×价格分权重(30%)×100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投标报价明显过低,可能低于其成本的投标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得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30商务技术分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分别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商务状况,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总分,全部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取平均值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十、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单位名称)的海口边检总站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海口边检总站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海南独角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273.148515万元,资产总额为335.63849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海南独角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0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6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品配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