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书屋图书更换配送 图书中标结果公示(中共枣强县委宣传部2024)



枣强县2024年农村书屋图书更换配送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BZZKXZB-2024-161
二、项目名称:枣强县2024年农村书屋图书更换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衡水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衡水市和平东路188号
9113110210979107X8

东方之墨(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五里店北里一区4号楼322号
91110106MA01B2RW74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衡水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图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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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549968.62
549968.62

东方之墨(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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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批
550704.28
550704.2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英芝(主任)、杨洁、吴琼、张娟、李跃青(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51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2011】534号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标段折扣:百分之七十(70%);二标段折扣:百分之六十八点七九(68.79%);代理服务费:一标段:8260.5元;二标段:8249.5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枣强县委宣传部本级
地址:枣强县新华东街3号
联系方式:0318-8224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
联系方式:0311-680253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媛媛
电话:0311-68025343
十、附件

二标段承诺函及声明
招标文件(图书采购二次)
一标段承诺函及声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枣强县2024年农村书屋图书更换配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共枣强县委宣传部本级

行政区域
枣强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6:49

评审专家名单
马英芝(主任)、杨洁、吴琼、张娟、李跃青(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10.06729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郝媛媛

项目联系电话
0311-68025343

采购单位
中共枣强县委宣传部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枣强县新华东街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8-8224778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68025343

3、关于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关于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中共枣强县委宣传部(单位名称)的枣强县2024年农村书屋图书更换配送项目(二次)、二标段(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单位公章):衡水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12月12日备注:1、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不需提供承诺函:2、承诺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投标人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7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致:中共枣强县委宣传部(采购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枣强县2024年农村书屋图书更换配送项目(二次)、二标段,HBZZKXZB-2024-161招标活动,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二)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资格,我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1声明人:衡水市新华书店有限任公司(单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12月12日18枣强县2024年农村书屋图书更换配送项目(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BZZKXZB-2024-161采购人:中共枣强县委宣传部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第七章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枣强县2024年农村书屋图书更换配送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ZZKXZB-2024-161项目名称:枣强县2024年农村书屋图书更换配送项目(二次)预算金额:1106000元最高限价:1106000元(一标段:554000元,二标段:552000元)采购需求:全县553个行政村更换图书及配送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方式:其它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要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1.投标人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注册验审服务电话:0318-6991060。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及网上报名等问题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2.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技术支持电话:4007073355。3.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如未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若投标人在使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或0318-6991059。4.依据《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采购文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5.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冀财采【2021】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6.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投标人无需到现场,特此说明。7.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在前一个标段中中标,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中标人。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枣强县委宣传部地址:枣强县新华东街3号联系方式:李彬0318-82247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联系方式:郝媛媛0311-6802534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郝媛媛电话:0311-6802534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枣强县2024年农村书屋图书更换配送项目(二次)2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内容全县553个行政村更换图书及配送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7质保期一年8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1投标保证金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冀财采【2021】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12投标文件采用的形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13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5份,作为存档使用。1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1.投标人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或新点标桥https://download.bqpoint.com/下载“投标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2.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两种格式,包括①格式一(.hbzf),②格式二(.pdf)。3.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1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补充、修改或者撤销。4.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河北CA电子印章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hbtf格式和*.nhbtf格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衡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只作为备用,不须提交。5.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商务标和暗标技术标两个部分,明标商务标部分做到电子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暗标技术标部分做到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暗标技术标部分不需要电子签章。注: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及相应位置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加盖相应电子印章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5“双盲”评审编制要求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编制的,认定为投标无效,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技术标部分”全部纳入“暗标”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标部分出现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能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在技术标部分作任何标记,也不得采取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技术标部分不得明示的部分以“******”(6个*)代替。(2)技术标部分(暗标)的编制要求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无底纹);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封面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不需封底。4)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5)排版要求:①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2.5cm;不得设置目录;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行间距为1.5倍行距;首行缩进2个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字体间字符间距、位置为标准;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②表格字体要求:表格按给定格式(如有)附在相应章节,字体为“宋体”四号“常规”字,字体间字符间距、位置为标准。15“双盲”评审编制要求③图片要求:图片中不允许出现彩色字体,不得插入彩色图片及彩色文字。6)任何情况下,技术标部分(暗标)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7)技术标部分(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1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点30分地点: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点30分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18解密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12月12日10点00分19开标程序(1)投标人需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衡水市进入衡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选择F9交易业务——远程解密,在远程解密页面查看当日开标的项目后,点击页面指定位置进入开标大厅。(2)进入开标大厅后根据提示选择投标人解密。解密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进行操作。操作完成后可以查看开标一览表。(3)开标结束。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则视为无效投标。20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106000元,其中一标段:554000元,二标段:552000元(本次招标采用折扣报价,折扣=实洋/码洋*100%。),各标段实洋合计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2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23受理质疑投诉方式接收方式:书面形式,现场递交采购人:中共枣强县委宣传部联系方式:李彬0318-8224778地址:枣强县新华东街3号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郝媛媛0311-68025343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24其他1、招标文件自发出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及时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本次招标的其他规定除系统故障,开标时,只要有任意投标人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成功,则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在此情况下,对每个投标人而言,按以下规则确定投标是否有效。24其他(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在线解密,在线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2)因投标人制作、上传、解密等自身原因致使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进行开评标工作的视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开标结束后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5、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填写的投标文件递交。二、招标文件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招标文件的解释和答疑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要采购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0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疑问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在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网上发布后即为送达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各潜在投标人未从公告发布媒体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响应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评标将以修改后的补充文件为准。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私下接触。(2)乙方应按项目要求,保证质量,按时完成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约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六、付款方式:七、售后服务: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其他售后服务八、违约责任1.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1.2、在乙方送货过程中,如因甲方错误告知到货地点和接货人,致使乙方无法按时送达,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1.3、因甲方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的货物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1.4、甲方逾期付款的,每日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1.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退货或者拒绝接受符合本合同约定货物的,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1.6、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冀政办[2014]3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十二、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由乙方负担。十三、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招标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十四、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十五、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要求由采购人和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开标记录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协商制定。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第六章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科学合理的原则基础上制定本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2、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严格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3、依据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类似业绩等进行综合评议。4、如果中标人的中标价高于采购人预算价格的,采购人因无法支付可直接宣布废标。二、评标程序1、开标结束后,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合格投标人满足3家及以上的,可以继续评标。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明确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确定为有效投标。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折扣)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折扣),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折扣)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打分。6、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的要求进行评标,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折扣)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折扣)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在前一个标段中中标,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中标人。评分标准序号货物内容最高分值评分标准备注1投标报价(折扣)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且投标价格为最低的投标报价(折扣)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折扣)×30分。(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备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折扣)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折扣),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须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折扣)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明标2类似业绩5分自2021年1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明标3履约能力20分正版证明:为证明图书来源的合法性,保证图书供货且质量合格,一标段出具各村填报目录中50种图书的正版证明,提供50种图书正版证明的得5分,每多提供1种图书正版证明的加1分,最高得20分;二标段出具各村填报目录中80种图书的正版证明,提供80种图书正版证明的得5分,每多提供1种图书正版证明的加1分,最高得20分。注:要求正版证明为相关出版社或发行单位在本项目发布之日以后出具,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核实。以上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明标4项目实施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案、进度安排、验收方案等,完全涵盖以上3个方面并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分,每缺少1项或不满足项目要求扣5分,每有1项描述不完善或不具体扣2分,扣完为止。暗标5质量保证措施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体系、供货保证措施、产品质量保证措施等,完全涵盖以上3个方面并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分,每缺少1项或不满足项目要求扣5分,每有1项描暗标5质量保证措施15分述不完善或不具体扣2分,扣完为止。暗标6售后服务及保证措施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及保证措施内容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等,内容完全涵盖以上3个方面并能够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5分,每缺少1项或不满足项目要求扣5分,每有1项描述不完善或不具体扣2分,扣完为止。暗标资格审查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1营业执照有效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3关于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有效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有效注:以上条件为必要合格条件。其中任意一项不符合即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上述资料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符合性审查表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投标单位1投标单位2投标单位3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及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报价唯一只有一个有效报价其他无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合同履行期限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投标报价(折扣)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信用查询(开标现场查询)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结论(通过“√”或不通过“×”)结论(通过“√”或不通过“×”)注:以上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即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第七章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附件:关于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单位公章):日期:备注:1、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不需提供承诺函;2、承诺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投标人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关于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关于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中共枣强县委宣传部(单位名称)的枣强县2024年农村书屋图书更换配送项目(二次)、一标段(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单位公章):东方之墨(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12日备注:1、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不需提供承诺函:2、承诺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投标人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参加中共枣强县委宣传部(单位名称)的枣强县2024年农村书屋图书更换配送项目(二次)、一标段(项目名称、标段)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企业名称(单位公章):东方之墨(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12日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书屋图书更换配送 图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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