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下水重金属原位监测仪中标结果公示(江苏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大队2024)



地下水重金属原位监测仪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YG-ZCCS-241202(招标文件编号:JSYG-ZCCS-241202)
二、项目名称:地下水重金属原位监测仪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爱默里(河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兴安大街222号方亿科技园
中标(成交)金额:29.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爱默里(河北)科技有限公司
地下水重金属原位监测仪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绪连祥、王伟、杨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爱默里(河北)科技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43.28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必须将纸质质疑函原件直接或邮寄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非纸质质疑函原件形式送达的、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出质疑的均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大队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科技大道28号        
联系方式:杨主任 1386159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天优诗美地(东门南侧)7号楼商业2            
联系方式:李工 0517—83715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980502669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地下水重金属原位监测仪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分析仪器/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采购单位
江苏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大队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8:4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绪连祥、王伟、杨跃

总成交金额
¥29.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19805026699

采购单位
江苏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科技大道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主任 13861590418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天优诗美地(东门南侧)7号楼商业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 0517—83715711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
省地质调查大队地下水重金属原位监测仪磋商文件24.12.2 - 定稿.pdf

-6江苏阳光JIANGSUSUNSHINE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地下水重金属原位监测仪项目编号:JSYG-ZCCS-241202采购人:江苏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大队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受江苏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大队的委托,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地下水重金属原位监测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地下水重金属原位监测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YG-ZCCS-241202;2.项目名称:地下水重金属原位监测仪;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29.8万元;5.采购需求:1台地下水重金属原位监测仪,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制造。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线上;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格式见附件)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yggo@qq.com线上购买,售后不退;4.售价:4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周六、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接收),将包装密封的响应文件邮寄或人工送达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9805026699)。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为避免快递递送不及时,建议提早邮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对因快递等原因导致响应文件超时送达而负责。五、开启1.时间:2024年12月1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供应商无需抵达磋商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软硬件设备参加磋商会议,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5条。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大队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科技大道28号联系方式:杨主任138615904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天优诗美地(东门南侧)7号楼商业2联系方式:李工0517—837157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1980502669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贰仟元整,专家评审费按实收取,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该费用。因此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将该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列项计取。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构成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评审方法和标准(4)合同条款及格式(5)项目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磋商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通过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期限内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7.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7.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7.2对磋商文件的更正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更正公告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7.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要求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7.4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未留联系方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三、响应文件8.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8.1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8.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响应文件组成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应包括磋商函、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证明供应商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等部分。9.2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0.证明供应商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0.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0.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0.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备选的磋商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11.磋商报价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分项报价表。11.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1.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本项目磋商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磋商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11.4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2.商务和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并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如有)13.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不能低于磋商文件中对于服务的要求。13.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3.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4.磋商函和报价一览表1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函、报价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中的磋商总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中的磋商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但评审时以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中的磋商总报价大写金额作为第一轮报价,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15.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的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响应文件的编制1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6.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6.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A4幅面)书写或打印,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公章或者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6.4供应商应编制一式叁份纸质响应文件(包括壹份正本和贰份副本)和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纸质正本扫描成1个PDF格式文件,包括签字与盖章,载体为U盘),每份纸质响应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16.5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及页码,装订方式为左侧胶贴平本装订。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16.6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需为与原件内容相同的复制品,要求提供的网页截图至少包含查询网站名称、被查询对象名称、查询事项及查询结果等信息。内容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16.7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若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本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指其他组织的负责人;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为其本人。16.8本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以及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信封(箱)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17.2信封(箱)封面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磋商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17.3响应文件未按本章第17.1~17.2款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18.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在磋商邀请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均不予退还。18.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磋商。1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章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0.2供应商的修改文件应按本章第16条的规定进行编写、签署、盖章,并按本章第17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响应文件接收地点。20.3供应商不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修改响应文件。20.4供应商不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前撤回响应文件。五、评审程序21.磋商小组21.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2.评审过程的保密22.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2.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2.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系。2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七、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采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章)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章)年月日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采用: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磋商有效期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八、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体要求如下。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必须提供:(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4)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5)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6)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九、资格信用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声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不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形: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我方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如无,填写“无”):;8.我方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我方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年月日注:本样式为基本格式,各供应商不得随意修改,应认真填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自行修改本声明函内容,皆视为未提供此声明函。供应商如实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可为中国执信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作为附件附后。十、中小企业相关证明文件中小企业采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全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采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十一、实施方案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中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案部分评分要求,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十二、售后服务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售后服务反应能力、培训计划等。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不能低于磋商文件中对于服务的要求。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十三、商务评分证明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中评审标准规定的商务部分评分要求,自主选择提供企业各类证书与业绩等相应评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十四、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他材料(如果有),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水重金属原位监测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