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疗设备 智能中央排气通风笼盒系统 超低温冰箱 纯水超纯水一体机中标结果公示(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4)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4ATP03857
二、项目名称: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四个一批科技兴医创新计划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1
太原豪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兴街57号金谷仓大厦A座5层507室
报价:319300(元)
-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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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1
采购包1
智能中央排气通风笼盒系统
猴皇
1
99700
HH-A-4II
2
采购包1
超低温冰箱
赛默飞
1
59800
FDE60086FV-ULTS
3
采购包1
纯水超纯水一体机
默克
1
159800
Milli-QEQ700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继东,**翠(第1包采购人代表),张学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约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789.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地 址:太原市五一路382号
联系方式:0351-33652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1号金茂国际数码中心B座10层A2户
联系方式:0351-8720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马先生
电 话:0351-8720720
附件信息:
谈判文件-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四个一批科技兴医创新计划医疗设备采购项目.doc516.0K
项目编号:1499002024ATP03857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四个一批科技兴医创新计划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4第四部分评审标准34第五部分采购需求40第六部分合同条款48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1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四个一批科技兴医创新计划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电子谈判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99002024ATP038572.项目名称: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四个一批科技兴医创新计划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一包,采购明细见下表:包号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最高限价单价(元)最高限价(元)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1超低温冰箱套1 6000060000详见招标文件12智能中央排气通风笼盒系统套1 100000100000详见招标文件13纯水超纯水一体机套1 160000160000详见招标文件包1合计3200006.上述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本项目其他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8.交货地点:采购人设备部门指定地点或指定科室。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产品为医疗器械,申请人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报价产品属于消毒类设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报价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2、获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1ogin.Sxzfcg.zcygov.cn/user-1ogin/#/login)线上获取;3、获取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谈判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1ogin/#/1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4、谈判文件售价:0元,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提交地点:政采云客户端投标3、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开启1.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号金茂国际数码中心B座10层D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地址:太原市五一路382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351-336521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1号金茂国际数码中心B座10层A2户联系方式:0351-8720720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马先生电话:0351-8720720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报价产品若为医疗器械,申请人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谈判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报价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可不提供);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报价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可不提供);②本次报价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报价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可不提供);③本次报价产品为国产设备,须提供本次报价产品生产厂家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报价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可不提供);2)报价产品属于消毒类设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3)报价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注:按本次谈判文件规定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报价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供应商须主动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1.5、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参与:接受;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2.2、供应商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格式见第七部分)。2.3、响应函 (格式见第七部分)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本部分序号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2.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2.6、保证金的交纳凭证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说明: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具体资格性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四部分。3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3.1报价的响应情况:提供报价一览表(第一次)、报价明细表(第一次)3.2 商务资信响应情况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售后服务承诺书、政府采购强制要求的响应情况(如涉及须提供)3.3 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提供①报价产品技术应答书、②报价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清单、③其他技术响应文件(能够证明响应标的物满足采购文件技术需求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产品技术白皮书/功能截图/产品彩页/详细的技术说明文件/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文件等)3.4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折扣相关文件①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有)3.5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1)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七部分;2)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装订为一册。4响应文件份数及密封4.1、电子响应文件1份,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政采云平台提交(提供存储介质并标明单位名称,含一个加密文件、一个备份文件、一个word或PDF文件,装入一密封袋内)。4.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装入一密封袋内)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包号(如有)、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5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计算)6保证金金额6.1、本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及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保证金金额如下:¥3200.00收款单位: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广场支行银行账号:9576034200000010(须注明项目编号(可缩写))6.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需提交保证金缴纳回单或回执扫描件;(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以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最终入账信息为准)②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需提供“政采云”系统电子保函缴纳成功回执截图;③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的,需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加盖“投标保证金业务专用章”的回执单扫描件。6.3、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第8.4条。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7.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7.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7.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报价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7.4、涉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情参加国务院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7.5、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谈判的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供应商提供生产企业为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15%,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3)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5%,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7.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符合本项目要求。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7.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供应商所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或服务价格折扣10%。(2)供应商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7.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谈判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本项目要求。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7.9、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8现场勘查(或谈判前答疑会)无9备选报价方案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报价方案10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约定收取。11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第五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草案。12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13其他无电子标补充内容1纸质标与电子标并行1.供应商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按照对应的操作手册制作并递交电子和纸质响应文件,同时要保证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封皮按谈判文件规定签字和签章。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谈判开启应先进行电子谈判开启,开启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开启;符合开评审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启动纸质谈判开启,不再进行电子开启。4.评审先进行电子评审,评审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评审;符合开评审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进行纸质评审,并以纸质评审结果为准。2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1.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同步生成一个加密文件,一个备份文件,要求均存储在U盘里并密封,待谈判开启现场提交。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jmbs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3.谈判截止时间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应提交纸质响应文件。5.供应商须将纸质响应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全部密封于一袋内,密封提交,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谈判开启1.谈判开启现场须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2.供应商需在谈判开启时,在谈判开启现场,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2)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3)供应商携带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5.如非上述原因导致解密失败,可开启异常处理。4开评审补救措施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启动纸质开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应把谈判开启、评审结果上传至政采云系统:(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执行机构,即“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3“货物”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指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在质保期内的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等事宜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5“供应商”指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6“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各项规定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2.7“品目清单”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2.8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9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含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含本数。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3.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参与谈判或者代理谈判,不得为参与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谈判咨询。3.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谈判当日;(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将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谈判小组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按无效响应处理。3.7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8本次谈判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8.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上述3.1—3.8的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3.8.2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谈判。3.8.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4.报价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谈判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参考);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1除非特殊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可以向谈判小组进行了解。5.2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5.3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联系方式以潜在供应商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报价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提交到政采云平台。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个工作日发出,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谈判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果召开谈判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6.6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开标现场对谈判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的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证明报价货物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且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8.1.1本次谈判,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技术部分内容,供应商为了体现自身优势可另提供有关资料。上述内容均应打印或手写做出,字迹要求工整、清楚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统称“授权代表”)的签字。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8.2.1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序号3的要求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若有的话)。相关格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8.2.2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规定提交。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双面打印、编目录、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供应商仅可对表格格式及内容做细微调整,但不得有实质性变更。8.4保证金8.4.1供应商须在谈判开始前提交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4.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8.4.3保证金提交方式①银行转账形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从对公账户缴纳到保证金接收账户(账户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以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最终入账信息为准)②电子保函形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政采云”平台,根据系统相关要求在线进行办理。③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当面向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递交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财务人员核对票面/保函信息、有效期无误后,打印回执单,加盖“投标保证金业务专用章”,供应商签字领取回执单,财务人员须将收取的票据和保函妥善保管。由于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属于企业重要票据,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或速递方式提交,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或造成票据遗失情况,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4.4未按上述各项要求足额提交保证金或担保金额未达到保证金金额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无效。8.4.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8.4.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8.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a)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c)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d)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e)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5报价8.5.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5.2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8.5.3供应商要按报价货物数量、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谈判报价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各种费用和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使用前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即:一次性安装调试即可全面投入使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8.5.4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报价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8.5.5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低价,但低于成本价格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有权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响应。8.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须提供)(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产品为“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未以“★”标注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见附件格式)。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的,为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见附件格式)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涉及政府绿色采购的要求:对于未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前提下,对于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的投标产品的将给予优先采购。(4)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并按本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填写《正版软件承诺》。(5)报价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①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供应商提供生产企业为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15%,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③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④联合体价格折扣: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⑤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⑥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规定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6)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有效后,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折扣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与小微企业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供应商须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有效后,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折扣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提供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才能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见‘响应文件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8)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①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照政府采购最新政策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比例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②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9)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重复执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10)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9.2供应商照搬照抄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9.3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供应商可对表格格式及内容做适当调整,但不得有实质性变更。9.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响应文件正本无需逐页小签,副本允许是正本完整的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1.5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11.5.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11.5.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11.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1.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1电子版响应文件: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要求的jmbs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12.2纸质版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12.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2.2.2各包段响应文件均应分包制作。同时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保证金缴纳凭证还需单独复印密封递交。12.2.3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13报价截止时间:13.1响应文件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接收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接收表中登记。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报价。五.谈判程序:本次谈判采取二轮谈判、三轮报价方式进行。15第一轮不公开报价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记录表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5.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15.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第一轮不公开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在第一次报价记录表中签字确认。16组建谈判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16.2评审专家存在以下情形的,须主动提出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四)如本项目含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审。(五)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六)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评审专家应回避而未回避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16.3谈判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评审谈判事务,提出经谈判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16.4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时须持有采购人授权函,其他人不得参与评标。16.5评标中因谈判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不能继续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谈判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磋商、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标。原谈判小组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6.6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7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7.1资格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部分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17.2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部分进行审查,从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17.3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是指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报价货物的内容、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如果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7.4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而且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7.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17.6谈判小组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17.7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1)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2)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参加谈判会议的;(3)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的;(4)响应文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或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5)响应文件的完成期限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完成期限的;(6)响应文件未标明完成地点的;(7)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未按规定装订成册并自编目录的;(8)响应文件附有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7.8在审查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报价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7.9响应文件中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按上述原则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17.10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谈判小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17.1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J、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7.12谈判小组审查完响应文件之后,应该对审核情况做评审意见,审核合格的为合格供应商,未通过审核的供应商不再进行谈判,取消其谈判资格。17.1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7.14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7.15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18.1谈判小组按合格供应商签到顺序,分别进行谈判。18.2供应商向谈判小组作出陈述;供应商须结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对所报价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性能、生产工艺、制造设备、材料材质、安装调试以及报价组成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陈述、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18.3谈判后,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内容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19第二轮不公开报价19.1各供应商以第一轮谈判后书面技术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即调整性报价,报价采用书面方式;20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20.1谈判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具体步骤为:(1)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商商务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2)商务谈判后,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商务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20.2第二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二轮谈判情况,对采购项目商务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响应承诺。21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21.1竞争性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1.2竞争性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3各供应商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三轮即最终报价;21.4第三轮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21.5第三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21.6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如有口头报价的,须与书面报价一致,如不一致,将取消其报价资格。22报价的澄清最终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最终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3确定成交候选人23.1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23.2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谈判小组集体推荐意见,确定成交候选人。23.3谈判小组对须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专家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4谈判过程保密24.1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4.2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六、签订合同26成交通知2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发出未成交通知。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代理服务费27.1成交供应商在接受“成交通知书”一周内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27.2服务费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约定收取。28履约验收28.1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28.2履约保证金:按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确定是否涉及。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9.4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9.5在合同签订当天,政采云平台对合同进行公告。29.6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应将与成交货物相关的完整技术材料交付采购人,以保证所供货物符合采购方的采购需求。29.7违反28.1-28.6条的规定,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保密和披露30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披露31.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1.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2.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3.质疑33.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3.2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33.3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否则视为无效质疑。33.4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3.5质疑书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3.6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1)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3)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4)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5)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6)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的;(7)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3.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应当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33.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九、违约处罚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34.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34.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签约;34.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4.5供应商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第四部分评审标准一、评审原则谈判小组在评审时,依据谈判报价和各项商务技术等因素对供应商及其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谈判报价;2、商务和技术响应情况。二、评审方法本次谈判评审按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最终评审价格)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1、资格性审查:谈判小组应对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谈判小组依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各项审查完成后,由谈判小组与合格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合格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4、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对中小企业价格折扣的相关规定,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最终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评审价格。5、谈判小组按合格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报价结合政府采购政策确定最终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成交供应商。三、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1、资格性证明文件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1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1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响应函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3参与谈判人员身份证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内容完整,扫描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5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要求按照“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内容完整,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6保证金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转出)。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7供应商关联及相互控股关系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段采购活动的情况说明: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参加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供应商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要求1响应文件的报价①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的报价②不存在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情形。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的报价③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2商务资信响应文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商务要求;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满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完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谈判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说明:1、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谈判小组要遵循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17条规定的原则。2、审查时,谈判小组可允许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四、成交标准最终采购需求确定后,谈判小组按合格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报价结合政府采购政策确定最终评审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一)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响应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二)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三)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四)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五)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项目的采购不享受价格折扣)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提供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享受投报货物或服务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七)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八)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监狱企业参加谈判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报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九)报价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十)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一、商务要求1、质保期:整机全套(含附件)原厂质保3年;2、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3、交付方式:现场交货;4、交货地点: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指定地点;5、款项支付:按合同中约定;6、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中约定;7、验收标准:按合同中约定。8、所购医疗设备属计量、校准设备的,验收时中标方必须按照国家发布的计量标准规范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校准证书。二、技术要求包一:(一)智能中央排气通风笼盒系统1.品名:智能中央排气通风笼盒系统(小鼠笼)2.配置要求:智能中央排气通风笼盒系统(每套小鼠笼系统含100个独立饲养单元)。3.笼架要求:(1)系统框架为304不锈钢,并配备PPO材质的笼盒旋转架,底部安装带刹车不锈钢静音万向脚轮,顶部安装直径≥100mm的通风软管。(2)系统框架占地面积≤1*0.9(m),通过脚轮系统可方便整体消毒。系统整体高度≤2(m)。(3)系统标配10个PPO材质的笼盒旋转架,旋转架10层叠加排布,两相邻旋转架单元多边形空腔结合处的配合间隙应≤0.5mm。(4)每个笼盒旋转架表面呈圆形,圆底面上沿径向设置多根凸条,将圆底面分成10等分,每一等分可放置1只配套饲养笼盒。笼盒和笼盒旋转架的摆放方式为八字型轨道的插入式,确保每个笼盒对接系统时操作的方便性,任意角度均方便插入。笼盒旋转架圆底盘上凸起部的侧壁通气孔与配套饲养笼盒内端通气口的配合间隙应≤0.4mm,确保系统负压排气的有效气密性。(5)系统顶置智能机箱内配超静音直流调幅风机,质保安全运行≥50000小时;机箱正面配≥5寸触摸屏式PLC控制系统。(6)机箱中风机的自动调速运行功能。触摸屏上可显示实时压差、温湿度、进出风口过滤器堵塞情况报警提示等方便监测环境数据,可调节设定换气次数、光照度、光照周期等满足不同实验的需求。4.笼盒要求:(1)笼盒材质为聚亚苯基砜(PPSU)材料,可满足目前实验上的所有消毒方式,包括:①耐高压蒸汽灭菌(在102.9kpa、121℃、30min、≥200次试验后笼盒完好,无变色、开裂、变形等现象);②耐化学试剂消毒(在75%乙醇擦拭≥200次试验后笼盒完好,无变色、开裂、变形等现象);③耐过氧化氢等离子体灭菌(>6mg/L、65℃、75min≥200次试验后笼盒完好,无变色、开裂、变形等现象)。同时确保笼盒正常实验的使用寿命≥5年。(2)笼盒饲养面积优于国标要求,即底面积群养(窝)时>0.042㎡,高度>0.13m,可供5只25g的小鼠长期生活。(3)笼盒标配内置式1个≥400ml水瓶和1个≥510g不锈钢食盒,同时内置一个备用水笼卡座,盒内无多余网盖障碍。(4)盒盖上配左右两侧密封扣,保证笼盒之间的相互隔离,杜绝交叉污染及过敏源向室内泄漏。(5)笼盒进排气口结构低进高排,进、排气口分别配一个高效低阻过滤器。过滤器为可拆卸式,可用高温高压消毒,反复使用;过滤器一侧有防止鼠咬和保护功能的304不锈钢40目滤网。(6)过滤面积≥20㎝²,四角R=2.5mm,厚16mm。整体材质可同时高温高压消毒。(7)笼盖上要设计叠加卡槽,确保笼盒叠放的安全不易滑落。(8)笼盒进气口的上方设计突出卡槽,可与配套可拆卸式大实验内容的ID卡片架无缝对接,卡片架采用PPO材质,可耐受反复高温高压灭菌,容纳卡片尺寸≥13㎝*6.5㎝。5.性能参数要求:(1)笼盒换气次数可调范围在15-100次/小时。(2)笼盒气流速度≤0.2米/秒。(3)笼盒内噪音≤60分贝。(4)动物照度在15-20lx。(5)笼盒内压差,≤0帕。配套:全球物联网设备监测系统(非局域网),传达设备性能的各项数据,可全球异地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到问题提前预警和即刻报警。(二)超低温冰箱1内部容积:≥790L,2英寸冻存盒容量≥600个2后备电池在断电情况下为监控报警系统供电≥72小时3压缩机:2台工业级高效压缩机,制冷剂,无CFC,无HCFC,阻燃4工作温度:-50℃∽-86℃5具备电压及电流补偿器,当电压异常和电流异常时,保证冰箱的正常运行6标配两台冷凝风扇智能开停7箱体结构:重型冷轧钢箱体结构,粉末涂层外壁,盐喷测试超过1000小时;8工业级门铰链不易变形,确保良好的密封性,9标配四扇内门10断电时,空载的情况下从-80℃升温到-50℃的时间≥259分钟11空载情况下,内外门全开一分钟后关闭,冰箱回温到-70℃的时间≤46分钟12>125mm厚原位成型无氟聚亚胺酯绝热层,门厚>110mm。13三联点式门密封条14控制面板高度齐眼线15单手操作门把手,可锁定并可同时增加一挂锁16标配1”(25mm)预留外接端口,可连接外部探头或仪器17标配4-20mA,RS-485以及drycontacts数据输出端口18温度探头位于温度最高的冰箱底部19面积大于300X450mm20标配冷凝器过滤网,易拆卸,可水洗,保护冷凝器免沾灰尘,提高制冷性能21标配的真空减压口设计,方便箱门快速再次开启22全电脑控制和信息显示中心可进行多种状态和参数显示,提供多种报警提示:过温,温度不足,门过久开启,断电,温度探头损坏,电源错误,后备电池需充电,压缩机故障,制冷电路损坏23重型脚轮,方便移动和固定冰箱24冰箱底部装有消声器和吸音泡沫,减少噪音25可以配置液态CO2和液氮后备制冷系统,可在断电和冰箱故障时启动,使样品保持-60℃以下低温26可配置6英寸(15.2cm)图表温度记录仪,连续记录七天温度配置:主机一台,24个冻存架。(三)纯水超纯水一体机1.1该系统以城市自来水为进水,连续生产III级水(反渗透水)和I级水(超纯水);1.2III级水(反渗透水)产水水质2.2.1离子截留率97-98%2.2.2有机物截流率≥99%(MW大于200Dalton)2.2.3细菌和颗粒>99%2.2.4系统可监测和显示反渗透膜的截流率2.2.5流速:≥8L/h1.3I级水(超纯水)产水水质:2.3.1电阻率:18.2MΩ.cm@25℃(具有温度补偿和非温度补偿两种模式)2.3.2总有机碳含量(TOC):≤5ppb,可在线监测并显示2.3.3颗粒:无>0.22um粒子2.3.4细菌<0.01cfu/mL2.3.5热源含量:<0.001EU/mL2.3.6RNases(核糖核酸酶)<1pg/mL2.3.7DNases(脱氧核糖核酸酶)<4pg/mL2.3.8Protease(蛋白酶)<0.15ug/mL2.3.9流速50mL-2000mL/min可调,多种取水模式1.4系统内置185/254nm双波长紫外灯,用于氧化有机污染物及细菌的灭活;1.5共多种终端过滤器可供选择配置,并随附质量证书,适用不同实验水质的要求,每个终端过滤器都带有芯片,系统能自动的识别类型和使用状态;a.0.22um终端过滤器,用于去除微粒和细菌;b.0.22um无菌终端过滤器,用于去除微粒和细菌,经辐照处理,提供额外的细菌控制;c.终端超滤器,用于去除热源(内毒素)、RNA酶、DNA酶、蛋白酶和细菌;d.终端超滤器,用于严苛的痕量和超痕量有机分析,如HPLC,UHPLC,LC-MS和LC-MS/MS分析;e.终端超滤器,用于去除内分泌干扰物,如邻苯二甲酸酯、双酚A等;f.终端超滤器,用于去除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适用于GC和GS-MS分析;1.6水箱内置无缝连接的空气过滤器,用于保护箱体内的水质不受空气污染;1.7水箱可配置ASM自动消毒模块,集成了265nm无汞紫外灯,可定期对水箱内存储的水及水箱内壁进行辐照灭菌,有效防止细菌及微生物膜的滋生;1.8水箱内置溢流传感器及压力传感器,防止水箱过载从而对水质产生污染;1.9水箱顶部采用超大的顶盖设计,便于实时检查与清洗打理,内部采用平滑的PE聚乙烯材质制成,确保箱体内的水完全排出并方便清洗;1.10主机可置于台面、桌下或固定于墙上;彩色触控屏可在主机3米范围内灵活移动,便于操作;取水手臂可灵活安装于机器的左侧、右侧、上部或下部;1.11智能取水手臂可快速切换3种出水流速(高、中、低),也可手动设置定量取水,内置8个预设取水体积及1个自定义取水体积,自定义取水体积可设定范围为100mL至25L。也可选配脚踏取水开关,释放双手;1.12彩色触控屏可直观显示用户常用信息,包括:水质参数实时显示、过滤器状态显示及报警提示、取水体积设定、数据报告查看等;1.13每次取水完毕后系统将自动检测超纯水的电阻率、温度、TOC值,并实时显示;1.14系统自带中文等多国语言操作面板,具有更换预滤芯、滤膜、纯化柱和系统自动清洗等维护信息提示功能;1.16系统配有以太网及USB端口,可远程监控、实现无纸化数据管理或将数据轻松导出;费用由供货商承担。2、配置清单至少包括:2.1、主机系统1台2.2、自来水预处理组件1套2.3、预处理柱1根2.4、纯化柱1根2.5、超纯化柱1根2.6、50LPE水箱1个2.7、水箱空气过滤器1个2.8、0.22μm终端过滤器1个第六部分合同条款(以双方最终签订我准)采购合同书(医疗器械)项目名称:甲方: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乙方:签订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五一路382号采购合同书甲方: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合同编号: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五一路382号联系人:***电话:0351-*******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根据****年**月**日******招标有限公司对甲方***项目(招标编号:******)公开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标文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采购清单名称品牌产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本合同总价(含税):小写:¥***元(大写:人民币***元) 备注:本合同为财政资金专用。二、送货2.1时间:自****年**月**日前乙方开始履行。在**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2.2地点:甲方设备部门指定地点或指定科室。2.3要求:2.3.1符合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国家环保要求,满足甲方使用要求。2.3.2提供检测、合格等报告(进口医疗器械须提供海关出具的品质等证明材料)。三、验收3.1乙方送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开始验收。3.2甲方正常运行(或使用)三个月为验收合格。3.3验收全流程由乙方人员与甲方设备部门及使用科室专人共同参与。验收合格的,各方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时间为验收合格日。验收合格日为乙方交付日。四、付款4.1付款方式:根据甲方财务状况以转账形式支付。4.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本合同总款项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乙方全部履行质保义务。质保期届满后,甲方以转账形式退还乙方。乙方收款信息:公司名称:************通讯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税号:************电话:************4.3乙方未按约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验收合格、确认单、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款项且不视为甲方违约。五、其他5.1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的三年内,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内容及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5.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交由第三方履行。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合同价款及其他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办理保理事项。5.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起诉。5.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5招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6本合同第二、三部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内容。5.7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5.8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加盖骑缝章后生效。履行开始时间以第2.1项的约定为准。(本页此行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甲方: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一、技术标准1.1甲方采购的医疗器械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见专用合同条款中《采购清单》。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新的、技术水平先进的、质量可靠、手续齐全的医疗器械,并保证该医疗器械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1.3医疗器械的质量技术标准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1.4乙方应提供与医疗器械安装使用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1.5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乙方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保障使用质量。1.6乙方应提供不良事件监测服务。发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件,应当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并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1.7涉及网络信息传输时,应满足甲方信息网络的有关要求。1.8涉及射线类医疗器械的,乙方应满足甲方环境检测、环评的有关要求。二、合同价格2.1本合同价格指乙方将产品送交甲方指定地点至履行完毕该合同义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采购、包装、保险、税费、搬运费等。在此合同价格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2.2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向乙方支付的价款中扣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2.3乙方逾期交付的,如遇价格上涨,仍按原价格执行;如遇价格下降,按照新价格执行。三、送货方式3.1乙方应在产品到货前24小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配合。3.2乙方交付时应与合同确定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功能等内容相符,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3.3验收合格前的所有权归属乙方,验收合格后归属甲方。四、安装4.1根据合同约定及招投标要求的技术参数资料、检验标准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甲方提供配合。4.2安装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需要检查、试验、再试验、维护、更换或调试时,乙方应承担所需费用。五、验收及退、换货5.1验收标准:5.1.1单证齐全:相关资质、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发票以及其它应具有的单证和资料。5.1.2双方以招标书的技术参数配置为标准进行验收。5.1.3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全部符合本合同、订单的约定的质量标准。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处理。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处理,甲方可要求退货或换货。如产品中有残缺、与招投标要求不一致或其他甲方认为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全部退货。因退换货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或损失、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5.2对于安装后才具备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在安装完毕且具备使用条件的前提下,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怠于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催告仍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单方验收结果。5.3因更换产品而延误的期限包括在验收期限中。5.4验收合格的,不减轻、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5.5进口医疗器械须提供海关出具的品质等证明材料。5.6对于特殊医疗器械,甲方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人士或机构参与验收。六、质量保证6.1乙方承诺自医疗器械办理入库之日起,提供不少于三年(含本数)的质量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长于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在医疗器械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乙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导致医疗器械无法使用或存在缺陷影响正常使用时,质量保证期自乙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的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医疗器械的正常使用,经维修或更换后的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可不再重新计算。在医疗器械质量保证期终止之前,乙方对所提供医疗器械实行“三包”服务。6.2乙方提供医疗器械的质量保证,适用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导致无法使用或存在缺陷影响正常使用时,质量保证期自乙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在质量保证期终止之前,乙方实行“三包”服务。七、违约责任7.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7.2乙方应严格依照约定送货及验收的时间履行。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7.3双方签署《确认单》之后,因乙方无法或拒绝提供满足甲方入库的所有资料,导致无法支付乙方款项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4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无法正常使用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7.5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五条验收及退、换货约定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价的2%/天向乙方主张违约金。7.6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甲方遭到投诉、报道、调查、查处、起诉、索赔等,甲方除可选择退货外,还可要求乙方承担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当就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7.6.1乙方提供的医疗器械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患者人身、财产损失的;7.6.2乙方提供的医疗器械被甲方发现侵犯了第三方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的;7.6.3乙方提供的医疗器械被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媒体、任何单位及任何其他人)认定侵犯了第三方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的。7.7如乙方的违约情形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应视损害程度向甲方支付不少于10万元的名誉损失费。7.8因乙方违约,甲方选择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有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本合同项下类似的医疗器械,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9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7.10乙方应承担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产生的公证、公告、鉴定、律师、交通、通讯、餐饮、住宿、诉讼费用,以及延误使用及重复招投标直接或间接损失等。7.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八、合同变更或解除8.1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其中一方变更或解除的,须提前30日向另一方发送书面的申请材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或解除。8.2双方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仍应当就对方的实际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8.3乙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或甲方有合理理由认为乙方无法供货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8.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之一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同时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8.4.1不能正常使用或使用会影响甲方操作系统的稳定及软件正常使用的;8.4.2实际使用功能不能达到乙方承诺的功能,且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法彻底解决的;8.4.3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仍不改正的。九、不可抗力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疫情、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9.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9.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9.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第三部分售后服务承诺条款一、售后服务1.1巡查:。1.2维护:。1.3保养:。联系人:***电话:*******二、检测2.1乙方在质保期内为甲方免费提供每年*次所供医疗器械各项技术数据的检测,如在检测中发现所供医疗器械的数据出现偏差等问题时,及时进行校准、调试。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2.2不良事件监测:。三、培训计划乙方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包括医疗器械应用前培训和应用中根据甲方要求的培训,并填写“操作人员培训记录表”。四、五、六、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谈判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二、格式附件:附件1:封皮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响应函………………………………………………………………………(3)供应商代表证明………………………………………………………………(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保证金交纳凭证………………………………………………………………(7)供应商关联和相互控股关系………………………………………………………商务技术文件(1)报价的响应情况…………………………………………………………①报价一览表…………………………………………………………………②报价明细表…………………………………………………………………(2)商务资信的响应情况…………………………………………………………①商务条款响应表…………………………………………………………②供应商自身的售后服务承诺……………………………………………③政府采购强制要求的响应情况……………………………………(3)技术要求响应情况……………………………………………①报价产品技术应答书……………………………………………②报价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清单………………………………………③报价产品技术说明文件……………………………………………………(4)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折扣相关文件……………………………………………(5)供应商企业简况表……………………………………………………………(6)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团队人员配备情况………………………………(7)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8)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9)供应商为体现自身优势所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部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郑重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的纳税记录和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社保缴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6.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二)响应函格式响应函(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报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谈判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5、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谈判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10、我方承诺对谈判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在本次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所有有关本次谈判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三)供应商代表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分包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文件第二部分中序号1.3“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六)保证金的交纳凭证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转出)。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七)供应商关联和相互控股关系供应商关联和相互控股关系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经济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名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 名单位性质其中执业/职业人员 名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股东名称及股东出资比列信息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注:供应商对上述所列明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商务技术部分(1)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报价一览表(第一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货物名称总数量(台)总报价(元)交货期质保期……等设备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2)报价明细表格式报价明细表(第一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台/套)单价(元)合计(元)设备使用年限12…总报价(大写): ¥: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二)商务资信响应情况(1)商务条款响应表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说 明1响应文件有效期2免费质保期3交货期4交货地点5付款方式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2)供应商自身售后服务承诺(3)政府采购强制要求的响应情况1)《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正版软件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签章)年月日3)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如有,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本公司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申明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技术要求响应情况(1)报价产品技术应答书供应商在时应对本谈判文件中的技术条款给予充分的考虑。为了采购人评议的需要,供应商针对这些条款逐条详细列表提出应答。如有偏差,须在“偏差原因”中说明。报价产品技术应答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谈判文件技术规格要求响应文件技术应答规格技术规格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偏差原因序号谈判文件技术规格要求响应文件技术应答规格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注:“谈判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按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需求书”内容逐条排版,在“响应文件技术参数应答”中逐条响应,并在“技术规格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一栏中相应位置逐一标注。供应商全称(公章):年月日(2)报价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清单(3)其他技术响应文件(能够证明响应标的物满足采购文件技术需求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产品说明书/详细的技术说明文件/功能截图/产品彩页/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文件等)(四)政府采购价格扣除相关文件1、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包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供应商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五)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团队人员配备情况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序号姓 名职 务职 称从事专业工作时间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1负责人2成员………………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六)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书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合同价格完成时间备注123…………………………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七)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八)供应商为体现自身优势所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智能中央排气通风笼盒系统 超低温冰箱 纯水超纯水一体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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