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4)



一、项目编号:1404272024CCS00249
二、项目名称:壶关县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恒安花园等11个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城化章北街1号山西数据流量生态园4号楼4层4410-21房间
报价:589000(元)
84.0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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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壶关县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恒安花园等11个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壶关县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恒安花园等11个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主要内容包括壶关县城区恒昌西小区、景湖苑小区、旺发小区、公安局小区、粮食局小区、公园小区、老干部住宅小区、防疫站小区、运管所小区、恒安花园北区、县人民医院家属院等 11 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
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内完成。
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俊虎,李康,马逸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文件、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取,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83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方式:0355-8778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聚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紫金东街348号紫金大厦20层
联系方式:0355-2067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355-2067999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 (2).docx1.1M

中小企业声明函80.1K

壶关县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恒安花园等11个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4272024CCS00249采购人: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聚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四年十一月附件:长治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2024版)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单位及委托的代理机构承诺在壶关县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恒安花园等11个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做到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在发布采购公告前不少于30天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及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采购意向。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度,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等要求,完善备案资料,并上传本承诺书。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供应商资格、采购需求及商务—条款、评审因素等不发生影响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行为。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严格落实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在采购文件中嵌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5.严格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6.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无论是采购人自行组织还是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一律由采购人以非现金方式按时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发放评审劳务报酬。一7.评审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采购结果,采购结果和评审情况同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可直接下载电子通知书)。依法合规收取保证金并及时退还,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滞压合同款项、履约保证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原则上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及备案。8.收到供应商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验收,需要公开验收结果的项目在验收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告。认真落实资金预付制度,对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款项支付。9.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项目不复杂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要求,做好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以上承诺,敬请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监督。2正采商单位A(公章)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签字:乌雨数经办签字!人h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第三部分资格性、符合性评审标准30第四部分评分办法33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6第六部分合同协议书38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2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壶关县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恒安花园等11个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壶关县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恒安花园等11个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2.项目编号:1404272024CCS00249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59.1780万元5.最高限价:59.1780万元6.采购需求:壶关县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恒安花园等11个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具体内容及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上获取(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获取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开启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开启。开启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进行解密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2.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介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发布。3.有关项目采购文件的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4.供应商须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中“供应商库”内进行注册并登陆“供应商管理系统”中的“注册信息维护”自主备案。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址: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联系人:申先生联系方式:0355-87787702.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聚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紫金东街358号紫金大厦20层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355-2067999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 购 人: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 址: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联 系 人:申先生联系方式:0355-8778770 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聚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治市紫金东街358号紫金大厦20层联 系 人:马女士联系方式:0355-20679993项目名称壶关县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恒安花园等11个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4项目控制价项目控制价:59.1780 万元注: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投标。5采购范围详见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8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9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0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附保证金交款凭证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8.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见‘响应文件格式’)9.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注:(1)第1-9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11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5.商务、技术要求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见‘响应文件格式’);7.设计服务方案(格式自拟);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1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响应文件中需装订保证金交款凭证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收款单位:山西聚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山西银行长治紫金东街支行账 号:2007700000003839 行 号:3131640001784.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磋商截止前5.注意事项:(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2)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或“招标编号”。(3)选择汇款的供应商须向银行核实磋商保证金到账,以免因为未到账影响投标。保证金缴纳应符合上述要求,否则按废标处理。6.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7.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8.磋商保证金的退还:①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②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4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现场考察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风险自负。16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17分包不允许18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9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注:可签订合同时约定(本项目不适用)20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2、纸质响应文件:3份,可在正式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已进行了有效的CA电子签章)直接打印。纸质响应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不作为磋商及评审的依据。纸质版投标文件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送至或邮寄招标代理。21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磋商时启封22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13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4纸质响应文件邮寄信息地址:长治市紫金东街358号紫金大厦20层收件人:马女士收件电话:0355-206799925开启、解密时间2024年 12 月 13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6开启、解密地点线上解密27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专家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8评审程序及方法1.一轮磋商与二轮报价2.综合评分法29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30成交结果公示媒介:《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期:1个工作日31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成交供应商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照类别全额一次性支付;3.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文件、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取,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3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所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按照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且适用晋财购[2022]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优惠政策。(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9、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1.格式见第七部分。2.如不涉及上述内容,供应商无须提供相关文件。3.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7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提交,否则投标无效。33“政采智贷”告知事项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成交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34其他要求当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中的内容和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时,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工程”指本磋商文件所述建设工程。2.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本次采购是否允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5.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报价。3.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4、竞争性磋商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性、符合性评审标准第四部分评分办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6.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的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9.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9.2.1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9.2.2格式要求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如供应商参加多包磋商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9.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9.2.3.1响应文件的份数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2.3.2响应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9.3磋商保证金9.3.1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9.3.2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9.3.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无效。9.3.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9.3.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已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9.3.6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9.4磋商报价9.4.1磋商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项目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9.4.2本项目的磋商报价采用“总价”方式,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工程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的全部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4.3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工程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4.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9.4.5最低磋商报价不是授予合同的保证。10、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10.1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0.2电子交易平台为供应商提供在线或离线编辑和制作响应文件的功能,主要包括文件的导入、文件内容编辑、版式文件转换、文件生成、校验以及加密等功能。具体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的使用说明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10.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4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10.5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10.6开标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7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8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10.9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0.10响应文件按不同章节编制并分别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2.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2.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12.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12.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保证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严格一致;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12.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2.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1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3.2如果供应商未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盖章的,将做响应无效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14、递交截止时间14.1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交易平台的要求对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并提示;响应文件纸质版须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送达。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递交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递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可以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相关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5.2供应商撤回磋商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15.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启16、开启及其有关事项16.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启活动,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小组不得参加开启活动。16.2参加开启的供应商代表在线签到。开标前半小时,供应商利用CA锁在线进行签到;16.3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和解密。16.4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开启时间截止开始进入解密环节,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在线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报价视为无效;16.5第一轮报价。解密全部完成后或解密时间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显示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报价、合同履行期限、项目经理等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内容;16.6第一轮报价结束,招标代理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第一轮报价记录,经供应商在线会签加盖单位电子签章,记录表未按规定加盖单位电子签章的其报价视为无效。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8、组建磋商小组18.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由评审专家3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9、审核19.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19.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资格性审查:审查内容详见“第三部分资格性、符合性评审标准”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详见“第三部分资格性、符合性评审标准19.3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19.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5磋商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在交易平台上分别进行商务、技术磋商。具体步骤为:(1)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审核意见和供应商技术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磋商;(2)商务、技术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相应承诺。(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完成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最后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最后报价,其第一次报价将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19.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9.9磋商报价以二次报价为评标依据,二次报价不得高于自己的第一次报价。20、报价的澄清20.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专家共同签字。20.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20.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最终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2、确定成交供应商22.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22.2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为无效响应:(1)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2)供应商不符合本须知第3条要求的;(3)供应商未提供本须知9.2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5)响应有效期不足的;(6)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7)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8)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要求;(9)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10)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服务成本价有降低服务标准的;(11)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响应被拒绝的其他条款。23、评审复核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并作出书面说明;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2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3.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评标过程保密24.1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5、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5.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6、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主管部门。26.3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6.4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7、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统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六)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七)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七、签订合同28、成交通知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成交服务费29.1本次磋商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9.2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文件、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取,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30、签订合同30.1成交磋商人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尽快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在原则上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0.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0.4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30.5违反29.1条、29.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0.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合同公示。30.7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九、保密和披露31、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3、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3.1磋商程序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3.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3.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33..4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3.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3.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3.7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3.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3.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十、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34.1供应商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等。34.2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十一、违约处罚35.违约处罚35.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磋商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十二、政策性因素36.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36.1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规定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6.2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评审要求。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评审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三部分资格性、符合性评审标准一、资格性审查要求序号评审因素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函;2.声明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在磋商前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响应文件中需附保证金交款凭证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8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9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审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磋商函是否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授权人签字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全部符合,即为有效,否则,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报价对供应商的报价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审查报价一览表是否按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内容进行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服务内容是否与磋商文件一致;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授权代表的签署时间是否在授权签署时间内。全部符合,即为有效,否则,响应无效;2、报价若存在漏项、缺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的,报价无效;3、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报价无效;4、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3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技术要求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审核报价一览表;主要商务、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是否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2、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投标内容、质量、技术标准及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说明: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三、无效响应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第四部分评分办法一、将仅对按照本文件须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二、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业绩、服务方案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商务、服务、政策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三、评定内容及标准见附表: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一、商务部分27分(磋商小组共同认定)企业业绩15分供应商承担过近三年同类型相关业绩,供应商每提供一项有效业绩得3分,最多得15分。备注: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项目主要人员配备12分磋商小组可根据投标人服务团队配备中的队伍人员数量、人员分工、人员架构、人员从业经验及本项目负责人和服务团队各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每提供1名且内容全面得 2 分,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 1 分。共 12 分,不提供不得分。二、技术服务部分53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审,得分为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 13分磋商小组可针对本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运作方法与流程(3分)、内部管理制度(2分)健全的保密制度(2 分)廉洁守信制度(2 分)、服务质量检查(2 分)、验收方法和标准(2分))的切实、完善、可行进行打分。 每有 1 个指标内容有缺陷、未阐述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扣1分,最低得 0 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项目工作总体方案20分磋商小组可针对本项目总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及任务的理解(3 分)、工程概况(2分)、工作进度安排(2 分)、投资估算(2 分)、应急措施(3 分)、设计思路和工作方案(3 分)、工作任务目标及承诺(3 分)、合理化建议(2 分))的切实、完善、可行进行打分。 每有 1 个指标内容有缺陷、未阐述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扣1 分,最低得 0 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项目服务方案20分磋商小组可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与采购人沟通的渠道与措施(4分)、服务保障措施(4分)、服务回访制度(3分)、服务承诺(3分)、服务进度计划(3分)、遇紧急情况奔赴现场的反应时间(3分))的切实、完善、可行进行打分。每有1个指标内容有缺陷、未阐述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扣1分,最低得0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三、价格分(2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20%×100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本次拟对壶关县恒安花园等11个老旧小区的室外排水、供水、供热、道路(地面)、供电、通信、绿化、照明、安防、垃圾收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棚等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共涉及37栋楼,总建筑面积约15.23万m²,惠及居民1303户。二、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壶关县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恒安花园等11个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2、预算金额:59.1780万元3、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4、项目地点:壶关县城区恒昌西小区、景湖苑小区、旺发小区、公安局小区、粮食局小区、公园小区、老干部住宅小区、防疫站小区、运管所小区、恒安花园北区、县人民医院家属院内。5、项目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壶关县城区恒昌西小区、景湖苑小区、旺发小区、公安局小区、粮食局小区、公园小区、老干部住宅小区、防疫站小区、运管所小区、恒安花园北区、县人民医院家属院等11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7、付款方式:合同另行约定。8、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三、技术服务要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政策性强、公益性强,应坚持以下原则:(1)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采购人要求,相关设计依据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规范可靠,并能够实施。(3)设计服务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和采购人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在设计文件中予以说明。(4)设计文件深度满足本项目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满足采购人下步工作需要,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5)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设计文件,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6)设计依据: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要求。四、提交成果合同另行约定。五、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45条的规定和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对照服务目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项目验收标准。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必要时可以邀请行业专家、第三方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参与验收,达到采购人要求。六、风险管控措施严格约定违约责任。供应商必须以响应文件为准,如有虚假应标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七、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协助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1、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采购人要求,完成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2、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九、其他说明1、供应商所报价格均不能超过预算价的范围,否则报价无效。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的询问予以解答。第六部分合同协议书(格式仅供参考)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双方就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对进行服务。1.服务项目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为甲方完成服务。2.服务标准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及时、快速、细致及符合标准的服务,服务标准。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需延迟履行或调整费用,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或调整费用。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之规定延期履行或继续按照原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在此情况下,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被迫停工的;(2)因甲方修改项目结构、或甲方变更技术要求、技术规格、或甲方提出会导致工期延长的其他要求的;(3)政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和/或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改变而导致必须变更技术要求、技术规格或因此而导致服务期延长的其他情况。第二条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第三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预付合同总金额%(元),县级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元),最后的%(元),按乙方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全部兑现后付清。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发票。第四条保密1.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信息、知识、数据、图纸、分析、计算等文件、资料或其他任何智力成果以及任何包括或根据全部或部分该等信息而形成的材料为保密信息。但上述保密信息不应包括以下信息:(1)任何众所周知或非因乙方原因而变为众所周知的信息;(2)任何乙方无须承担保密义务且有权从第三方处获得的信息;(3)由乙方独立发展的信息;(4)任何法律规定、政府指令、法院命令和/或任何一方控股公司注册的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及之后的年内,在未获得甲方任何事先书面同意前,不会因任何理由或目的将保密信息披露予任何其他第三方。如因乙方原因(包括已经离开乙方的人员)泄密,乙方承担因泄密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第五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迟延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应超过本合同第三条1款项下规定的合同总金额;2.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服务,则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次数达到次,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因服务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合同总额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负责赔偿。第六条解决争议方式凡是因执行合同或与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争执,双方以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合同生效时间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八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六级以上地震、七级以上台风、洪水、火灾、战争、传染病或其他无法预见、克服和避免的事件或情形等)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向另一方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日内将当地政府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提交给另一方。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应视情形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可以免除责任。第九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开发/创造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3.乙方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书面同意后,方可将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4.本合同各条款皆是双方充分协商订立的,并知晓各条款的内容和含义。第十条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附件和合同正文有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并按“政采云系统”中规定的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判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要求提交。(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二〇二四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提供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采购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本采购项目、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本采购项目,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本采购项目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采购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采购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主管部门,按采购人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7.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附保证金交款凭证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8.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一)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三)监狱企业声明函(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监狱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2.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磋商函格式磋商函(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90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本项目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磋商一览表。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7、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8、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4、我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4.报价一览表(格式)磋商报价(元)大写:磋商报价(元)小写: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服务要求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5.商务、技术要求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234567填表说明:1.“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反映所提供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的全部正/负偏离或无偏离(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低于磋商文件要求得为负偏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无偏离)情况。在本表中做出偏离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的项目。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6.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序号用户单位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用户评价备注123...备注: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7.设计服务方案格式自拟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项目人员表(格式)序号姓名性别在本项目担任职务职称所属专业备注………………………………………………………附:本表后应附相关人员的学历等证明资料(如有)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名称)的壶关县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恒安花园等11个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壶关县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恒安花园等11个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5人,营业收入为8227.875065万元,资产总额为4685.57110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4年12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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