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自备车厂修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2024)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铁路自备车厂修(第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HTC-FW-2024-0458(招标文件编号:XHTC-FW-2024-0458)
二、项目名称:铁路自备车厂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唐山丰润区厂前路3号
中标(成交)金额:72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铁路自备车厂修
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后,车辆入厂4个月内完成维修,车辆维修完成后供应商提供1年后续服务
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燕、朱宏俊、俞国俊、游彬、贺艳、何波、黄雁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按采购文件约定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69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成交供应商评审报价:720000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黄雁飞 15983640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            
联系方式:林燕 18989289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燕
电 话:  189892897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铁路自备车厂修(第二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

行政区域
绵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3:5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燕、朱宏俊、俞国俊、游彬、贺艳、何波、黄雁飞(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7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燕

项目联系电话
18989289723

采购单位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雁飞 15983640210

代理机构名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燕 18989289723

附件:

附件1
(发售稿)铁路自备车厂修(第二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0241205.docx

项目编号:XHTC-FW-2024-0458铁路自备车厂修(第二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协商通知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供应商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22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4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0第六章评审方法51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57第一章协商通知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委托,拟对铁路自备车厂修(第二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协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XHTC-FW-2024-04582.采购项目名称:铁路自备车厂修(第二次)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三、采购项目简介:1、采购需求:供应商需对采购人的5辆铁路自备车进行厂修,本次厂修为A5修3辆(098715、09641、099826),A4修2辆(099854、099855)。(1)3辆A5修车辆下部采用CW-200K型转向架,钩缓装置采用15号车钩,空气制动装置采用F8阀,采用SabWabco型电子防滑器,车辆上部设施按原铁道部25K标准制造,采用温水循环锅炉系统取暖,车下吊挂进口道依茨40KW柴油发电机组,油箱容积1200L,车下设3KW整流逆变电源和高频充电机,车下DC48V蓄电池容量260AH,DC24V启动蓄电池为原装高倍率电池。(2)2辆A4修车辆下部采用206P型转向架,钩缓装置采用15号车钩,空气制动装置采用104阀,采用TFX1G型电子防滑器,车辆上部设施按原铁道部25B标准制造,采用电加热系统取暖,车下吊挂进口道依茨40KW柴油发电机组,油箱容积1200L,车下设3KW整流逆变电源和高频充电机,车下DC48V蓄电池容量300AH,DC24V启动蓄电池为原装高倍率电池。(具体要求详见文件第四章)。2、本项目采购预算724万元。最高限价为724万元。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车辆入厂4个月内完成维修,车辆维修完成后供应商提供1年后续服务。4、服务地点:供应商维修地点。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8.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资格要求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9.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需具有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许可证产品类别:客车,产品名称:行李车,卧铺车,产品型号:25K型、25B型。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供应商应自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日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供应商需按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平台流程完成注册后,方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邮寄服务,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除非本采购项目终止,协商资格不能转让)。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确认回执及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未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协商。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本项目开标厅,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九、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联系人:黄雁飞联系电话:15983640210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联系人:吕木难(获取文件咨询)、林燕(文件咨询)联系电话:18989289707(获取文件咨询)、18989289723(文件咨询)电子邮件:guwanqiu@xhtc.com.cn2024年12月5日附件:确认回执及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项目名称铁路自备车厂修(第二次)项目编号XHTC-FW-2024-0458包号/确认回执致: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已收到你方2024年12月5日发出的铁路自备车厂修(第二次)(项目编号:XHTC-FW-2024-0458)的协商通知。并确认( □参加 □不参加 )本项目采购活动。特此确认。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如确认参与本项目,请详细填写下列信息供应商全称纳税人识别号标书款汇款账号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账 号:6232593799010009655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资料及电子发票接收邮箱日期注:供应商收到邀请函后,请于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填写此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guwanqiu@xhtc.com.cn或以书面纸质形式递交至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在协商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未发送或递交“确认回执及供应商信息登记表”的,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预算为:详见“第一章协商通知”。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详见“第一章协商通知”。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协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协商保证金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本项目属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评审时不用价格扣除。5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一、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涉及)参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注:对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6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金额:成交金额的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成交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告知。开 户 行:成交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告知。银行账号:成交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告知。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咨询联 系 人:林燕联系电话:189892897238协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 系 人:林燕联系电话:189892897239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0成交通知书领取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 系 人:林燕联系电话:18989289723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1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询问由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 系 人:林燕联系电话:18989289723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邮编:62100012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且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受理质疑方式:书面方式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4事实依据;2.5必要的法律依据;2.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受理部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综合运营部4、联系人:徐女士、张先生5、联系电话:010-63905903、182808558256、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7、邮箱:zhangsheng@xhtc.com.cn8、邮编:621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13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系电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电子邮箱:zfcgtsjbslck@126.com联系地址: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8401室、8403室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时间及使用规则(实质性要求)1、截止时点: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2.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2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ztbxx.caep.ac.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以上网站进行在线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资格要求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15成交服务费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10009655成交人支付。成交人以成交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以下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项目成交金额为15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费方式如下:0-100万:100万×1.5%=15000元100万-150万:(150万-100万)×1.1%=5500元代理服务费总计:15000+5500=20500元成交金额货物服务工程100万以下1.5%1.5%1.00%100—500万1.1%0.8%0.70%500—1000万0.8%0.45%0.55%1000—5000万0.475%0.2375%0.35%5000—10000万0.225%0.09%0.20%10000—50000万0.04%0.04%0.05%50000—100000万0.035%0.035%0.05%100000—500000万0.006%0.006%0.01%500000—1000000万0.005%0.005%0.01%1000000万以上0.005%0.005%0.01%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7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联系人:联系电话:时间:地点:■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如需要)联 系 人:林燕联系电话:1898928972318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说 明本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不得有负偏离,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供应商须知正文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1.2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项目的采购人是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2.2本次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新华招标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协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实质性要求)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协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协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协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四条第1项至第8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四条第9项规定的特定条件。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协商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6.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协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协商的一切事务。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详见“第一章协商通知”。7.协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7.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按采购文件要求足额缴纳协商保证金。联合体参加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协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协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协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7.3未成交供应商的协商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协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协商保证金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协商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协商保证金期限内;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协商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协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7.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协商保证金:(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除因不可抗力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7.5本项目是否需要缴纳协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采购文件其余章节另有约定之外,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不归供应商所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10.采购文件的构成10.1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报价协商的依据,同时也是协商的重要依据。采购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协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协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保证供应商有足够时间修改和补充其响应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否则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发送至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备注的电子邮箱,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11.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协商过程中澄清。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不适宜以中文表述或者已经形成国际惯例的标准、符号、范本、证书证件除外。)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4.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响应文件无效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5.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报价(实质性要求)16.1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采购文件规定为准。16.2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采购项目成本构成说明,必要时应提供同类项目合同文本等报价支撑材料。16.3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16.4供应商有多轮报价的,每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报价处理。本项目须在响应文件中进行第一次报价,未进行第一次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后续报价。16.5报价表(包括报价表与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项费用不得以免费、无偿、赠送或零报价方式提供。17.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执行采购文件第五章的规定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18.2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应在封面上清楚的标明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电子文档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采购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码。18.8(实质性要求)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均指加盖鲜章)。18.9(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盖章(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均指加盖单位公章)。18.10除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图纸、报表除外),并自目录第一页开始按自然数逐页编码。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协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实质性要求)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4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实质性要求)20.1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发出协商邀请;告知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3最终报价表在协商后,协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20.4本次采购是否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详见第一章协商通知。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实质性要求)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协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1.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22.协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3.确定成交供应商23.1方式一:采购人将按协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2方式二:采购人授权协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协商小组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23.3采购人或协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的;(3)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4)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4.成交结果24.1采购人或协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告邀请方式的采购项目,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采用直接邀请方式的采购项目,根据采购人或协商小组的确认函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4.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合同事项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协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7.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该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标的物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7.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7.3中小企业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补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30.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0.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1.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2.合同备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因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规、响应文件、协商文件要求的,同级财政部门有权要求合同双方重新签订合同。33.履行合同3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4.验收34.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验收。35.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八、协商纪律要求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协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及相关人员、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六)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七)将采购合同转包的;(八)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九)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的;(十)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十一)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二)其他违反国家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规定的行为。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五)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处理。十、其他38.本采购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和采购人相关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和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和采购人相关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和采购人相关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和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本采购文件不再做调整。39.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第三章供应商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协商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自然人参加协商的提供其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8)截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为符合资格要求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具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执行。(9)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需具有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许可证产品类别:客车,产品名称:行李车,卧铺车,产品型号:25K型、25B型【提供证书复印件。】(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详见协商通知。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协商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按要求提供协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是否需要缴纳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自然人参加协商的提供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按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必须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获取采购文件后依法进行名称变更的,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变更证明资料)】;注:采购代理机构向协商小组提供《采购文件发售汇总表》。注:1.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相关规定执行。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名称:铁路自备车厂修(第二次)二、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委托一家供应商对采购人的5辆铁路自备车进行厂修,本次厂修为A5修3辆(098715、09641、099826),A4修2辆(099854、099855)。1、3辆A5修车辆下部采用CW-200K型转向架,钩缓装置采用15号车钩,空气制动装置采用F8阀,采用SabWabco型电子防滑器,车辆上部设施按原铁道部25K标准制造,采用温水循环锅炉系统取暖,车下吊挂进口道依茨40KW柴油发电机组,油箱容积1200L,车下设3KW整流逆变电源和高频充电机,车下DC48V蓄电池容量260AH,DC24V启动蓄电池为原装高倍率电池。2、2辆A4修车辆下部采用206P型转向架,钩缓装置采用15号车钩,空气制动装置采用104阀,采用TFX1G型电子防滑器,车辆上部设施按原铁道部25B标准制造,采用电加热系统取暖,车下吊挂进口道依茨40KW柴油发电机组,油箱容积1200L,车下设3KW整流逆变电源和高频充电机,车下DC48V蓄电池容量300AH,DC24V启动蓄电池为原装高倍率电池。三、服务内容、标准及考核验收,产品(如涉及)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一)车辆基本检修标准和要求1、《国铁集团关于下发铁路客车段修规程、厂修规程、车电装置检修规程的通知》(铁机辆[2022]39号)中TG/CL207-2022铁路客车厂修规程。2、《国铁集团关于下发铁路客车段修规程、厂修规程、车电装置检修规程的通知》(铁机辆[2022]39号)中TG/CL209-2022《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3、《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铁总运【2014】215号)。4、《铁路客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铁总运【2013】191号)及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5、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的检修要求按最新的《国铁集团关于下发铁路客车段修规程、厂修规程、车电装置检修规程的通知》(铁机辆[2022]39号)中TG/CL209-2022《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检修。6、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印发客车常见故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运辆客车函〔2015〕395号)文件要求,对空调机组航空插头进行整治。7、铁总运函[2013]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客车电气配线造修源头质量整治的通知》。8、电线电缆满足Q/CR814-2021《铁路客车用电线电缆》要求。9、运辆客车函[2015]39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印发客车常见故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10、运辆客车函[2016]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重新印发客车手制动机防反转制动改造方案的通知》。11、运辆客车函[2016]14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新造、检修客车配线有关补充要求的通知》。12、《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程》(铁总运〔2015〕215号)。13、各型客车检修时须严格按照《国铁集团关于下发铁路客车段修规程、厂修规程、车电装置检修规程的通知》(铁机辆[2022]39号)中TG/CL207-2022铁路客车厂修规程第1.2.20条及《关于公布25型客车厂修主要工序节点计划图的通知》(运辆客车函[2016]328号)执行。14、车辆维修厂家检修基础工艺须符合中铁总运装[2003]262号文件《关于印发(加强客车厂修基础工艺和装备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具备完善的检修基础工艺。15、招标的厂修客车执行《铁路客车厂修规程》相关技术要求,并应采用符合规定的材料和技术标准。16、投标产品及其修理工艺,主要零部件及其材料必须符合国标(GB),铁标(TB),原铁道部及中国铁路总公司颁布的相关技术条件。17、招标的厂修客车执行《铁路客车通用技术技术条件》GB/T12817_2021。18、招标的厂修客车执行《铁路客车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GB/T12818_202119、执行《铁路客车防滑器检修技术条件》相关规定。20、如遇铁路部门对于相关标准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四、车辆检修要求1、A4车辆与普通25B型客车差异部分的检修要求(1)对两车防爆空调进行检修(空调型号KLD-29FB,KLD-9B)(2)PLC空调控制柜检修。(3)两车车下吊挂原装道依茨40KW柴油机组进行F级修,维修完成后装车进行配套试验。(4)车下3KW充电机及整流逆变源检修。(5)车下DC48V免维护蓄电池更新(不低于300AH),并与车上3KW充电机匹配。(6)两车DC48V蓄电池合闸后(车下控制箱空气开关)虚耗电严重,对相关线路进行排查整改。(7)车下原装高倍率电池DC24V蓄电池按原品牌(荷贝克)更换,保证兼容使用。(8)车下油箱检修清洗,并做保压试验。(9)车上电采暖系统检修。(10)两车的窗帘、座套、卧铺套全部更换、更新(和原车相似,窗帘使用易定型材料)1)窗帘材料符合Q/CR878《铁路客车及动车组室内材料窗帘材料》要求。2)座套、卧铺套材料符合Q/CR765《铁路客车及动车组室内材料蒙面材料》要求。3)便于日后维修更换。(11)全车防弹、防辐射相关隔板不得破坏(含生活间),产品间电器设备及灯具符合DC4级电器产品防爆等级要求。(12)根据《铁路客车防滑器检修技术条件》相关规定,对车辆电子防滑器进行更换。2、A4修车辆改造部分(1)、茶炉进水管增加粗滤装置,具体要求如下:1)选用产品需符合国标或铁路行业规定。2)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有关规定。3)安装位置便于维修。4)产品具有可替换性,便于维修更换。3、A5修3辆车与普通25K型客车差异部分的检修要求(1)车顶单元空调机更新1)执行标准TB/T1804-2017。2)电源:3NAC380V×(1±10%)V,50×(1±5%)HZ1N220V×(1±10%)V,50×(1±5%)HZ3)098715、099826、096941选用KLVRD-40/30(09)-E(热泵型单元式变频空调机组)4)控制柜应采用与热泵型空调机组匹配的铁总标准统型空调控制柜,空调机组应按照TB/T1804-2017和经规定程序的图样合技术文件制造,尺寸、外观、重量应符合相关要求。5)安全性、防火性应符合GB4706.32和TB/T3138或TB/T3237等规定。6)空调机组有害物质限量符合TB/T3139等规定。7)空调机组制冷系统应设高压、低压等保护功能,电气系统应有过载、短路、缺项、接地等保护功能,电加热系统应设过热保护、缺风保护,主电路设超高温断电保护,设置送风温度超温保护,各保护部件应工作灵敏可靠。8)热泵型空调应具有自动溶霜功能,其电磁换向阀应灵敏可靠,保证空调机制正常工作。9)在额定制冷工况下,空调制冷输入功率热泵型空调机组的制热功率包括压缩机、蒸发风机、冷凝风机等总功率因素不小于0.8。10)空调机组应有可靠的防水结构,在运用中凝结水及雨水不应渗漏或吹入车厢内部,空调机制的气密性不低于车辆气密性指标。(2)PLC空调控制柜检修和更换。(3)加装注水口、给水及厕洗电伴热。1)按照新造车标准选用进入铁总检修检修资质管理的零部件,零部件及其材料应符合国标及铁标,原铁道部和铁总颁布的有关技术条件。2)产品安装、试验及落成符合铁总相关技术要求,电气绝缘漏电值符合规定3)产品需与铁总所属局段现有客车上相同型号和规格的零部件有互换性,便于维修更换。4)新加该产品接配线以及进入配电柜内,按照车辆函[2017]193号文件要求;执行25G、25T型380V客车I版统型图纸要求。5)电源选择为该车自带柴油发电机组提供的AC380、AC220V,必须在配电柜内对该产品设有漏电保护装置。(4)三车车下吊挂原装道依茨40KW柴油机组进行F级修,维修完成后装车进行配套试验。(5)车下3KW充电机及整流逆变源按照最新保准更新(市场保有率高的产品)。(6)车下DC48V蓄电池更新(不低于240AH),并与车上充电机匹配。(7)车下原装高倍率电池DC24V蓄电池按原品牌(荷贝克)更换,保证兼容使用。(8)车下油箱检修清洗,并做保压试验。(9)车上冬季燃煤锅炉采暖系统检修(10)099826产品押运车厨房及厨房设备检修,吸排油烟机、冰箱(容积不小于200L)更新。(11)098715、099826厨房沥水隔板由于常年使用腐蚀损坏,应采用新材料更换(12)096941车辆窗帘更换为拉幕式窗帘,098715、099826更换窗帘轨和窗帘,窗帘使用易定型材料。1)窗帘材料符合Q/CR878《铁路客车及动车组室内材料窗帘材料》要求。2)便于日后维修更换。(13)三车厕所内电热淋浴器检修并恢复功能。(14)三车的座套、卧铺套全部更换、更新(和原车相似)(15)根据《铁路客车防滑器检修技术条件》相关规定,对车辆电子防滑器进行更换。4、A5修车辆改造部分茶炉进水管增加粗滤装置,具体要求如下:(1)选用产品需符合国标或铁路行业规定。(2)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有关规定。(3)安装位置便于维修。(4)产品具有可替换性,便于维修更换。5、以上检修标准及要求,铁总如有更新,按照新标准及要求执行。五、后续服务1、客车厂修验收合格后,从甲方收到《检修车辆竣工移交记录》之日起进入后续服务期,整车的后续服务期为1年。2、后续服务期限内,由于乙方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3、车辆验收合格后,后续服务期限内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如需现场排故,乙方须在72小时内派相关人员抵达甲方设备现场,将设备抢修好。属维修质量、调试等方面出现故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除外。4、在后续服务期限内,乙方负责修理和更换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不合格零部件及因此造成扩大破损部分部件,保证不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5、当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乙方须在72小时内组织厂内有关部门赴车辆所在地分析调查和处理,同时进行质量整改工作。六、主要管理要求1、车辆送修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送修运费由甲方承担;2、车辆返回由乙方负责,甲方参与押运,返回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车辆交付位置四川江油小溪坝)。3、乙方负责货物入厂至货物返运到四川江油小溪坝前装载、运输、卸货过程中的安全,在上述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可以安排2人进行现场监修。七、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及服务地点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车辆入厂4个月内完成维修,车辆维修完成后供应商提供1年后续服务。服务地点:供应商维修地点。八、支付方式本项目合同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付款:产品交付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维修验收合格凭据和有效费用清单及有效票据核查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资金通过银行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款项。第二期付款:乙方按服务技术协议要求完成后续服务,后续服务期内无质量问题,甲方核查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资金通过银行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款项。九、投标人应配置专业的维修人员对车辆进行维修。十、采购文件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全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且不允许投标人增加任何针对采购人的限制性条款,否则投标作无效处理。注:1、(实质性要求)本章所有条款不允许负偏离,任一条款负偏离视为不能满足采购项目最低要求,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本章中如涉及“甲方、用户、需方、我所”均泛指采购人,“乙方、供方、承研方”均泛指供应商。3、本采购文件如涉及到配置或材料的商标、品牌、生产厂家、产地等,仅起说明作用,其目的在于清楚明确地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响应时可选择本章推荐的,也可选择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商标、品牌、生产厂家、产地、型号的配置或材料。4、供应商请勿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涉密资料,由此带来的后果自负。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正本/副本)XX项目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包号及名称(如有):日期:年月日目录(自拟)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我(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项目(项目编号:,包号(如有))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协商采购的相关事宜。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印章: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印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1、供应商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时,需按以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如是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适用供应商为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适用供应商为非法人单位的)亲自参加采购活动的,则仅需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即可。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2、授权代表、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护照(仅适用于外籍人士)或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护照(仅适用于外籍人士)或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也可由供应商自拟格式)。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职务: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二、承诺函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八)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为符合资格要求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九)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协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十)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十一)如本项目协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二)我方承诺,我方及我方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强制性规定。(十三)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采购文件另有约定之外,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三、供应商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三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如:1、营业执照……四、响应函新华招标有限公司:1.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协商采购。2.我方自愿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用于协商报价。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协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本次协商采购,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年月日六、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及采购合同条款应答表序号包号(如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响应说明注: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货物或服务相对采购文件要求有偏离的内容(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在上表中如实反映,未在上表中予以列明的,视为供应商承诺其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相对于采购文件要求无偏离。2、(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中其他位置响应的内容和此表(包括此表未列出的一致且满足的条文)不一致的,以此应答表的内容为准。经协商后确定的内容,以协商后确定内容为准。3、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年月日七、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注:供应商未提供类似业绩的,本表可不签字、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表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姓名职称常驻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如有)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姓名职称常驻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年月日九、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十、第一次报价表致: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仔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本单位的报价如下:序号服务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数量单价(元/辆)总价(元)服务地点备注1铁路自备车厂修合同签订后,车辆入厂 个月内完成维修,车辆维修完成后供应商提供 年后续服务。2辆供应商维修地点A4修2铁路自备车厂修合同签订后,车辆入厂 个月内完成维修,车辆维修完成后供应商提供 年后续服务。3辆供应商维修地点A5修投标总价(元): (大写:人民币 )注: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2、报价表各项内容均需完整填写,未填写的内容(报价除外),视为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一致(如有)。3、如采用不归供应商所有的知识产权,则在该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4、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十一、第一次报价支撑材料1、采购项目成本构成说明;2、同类项目合同文本等报价支撑材料(如需);3、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如需);注:格式自拟。十二、说明我单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其中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指院及院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事业编制人员、有劳动关系的非编人员;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指与“院职工”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其他亲属(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序号股东姓名实际控制人姓名重要任职人员姓名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具体工作单位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的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具体工作单位及姓名二者之间关系123……备注:1、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说明”,在相应的“□”内打勾并在表格内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内没有需要填写内容的可以空白或“/”表示。未按实际填写“说明”或未提供“说明”的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2、供应商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有多名是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应按上表格式分别填写,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3、上表“二者之间关系”指: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与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之间的关系。4、如说明中“□”未打勾和表格空白或“/”表示的,视为供应商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没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5、供应商如为上市公司,股权关系只指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6、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为院及院属单位出资企业且由院或院属单位任命院内职工担任企业重要职务等情形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无需提交此说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十三、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确保采购外协活动的规范与廉洁,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购销合作关系,自愿作出以下廉洁承诺:一、参加采购单位的各项采购外协活动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遵循诚信、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采购单位及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㈠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馈赠礼品、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及贵重物品等)。㈡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消费。㈢不为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㈣不直接、间接唆使或利诱相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出违纪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三、如违反相关承诺,自愿接受采购单位及中物院依法依规采取的终止采购外协活动、认定中标/成交无效、撤销合同、追究相关民事/刑事责任等措施。同时自愿接受列入中物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中物院采购外协活动,并自愿按合同约定比例扣减合同价款。承诺单位:(公章)年月日十四、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第次报价表致: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仔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本单位的报价如下:序号服务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数量单价(元/辆)总价(元)服务地点备注1铁路自备车厂修合同签订后,车辆入厂 个月内完成维修,车辆维修完成后供应商提供 年后续服务。2辆供应商维修地点A4修2铁路自备车厂修合同签订后,车辆入厂 个月内完成维修,车辆维修完成后供应商提供 年后续服务。3辆供应商维修地点A5修投标总价(元): (大写:人民币 )注:1、本表可以由供应商代表用手写体填写。2、报价应包括完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3、报价表各项内容均需完整填写,未填写的内容(报价除外),视为与前一次报价表相应内容一致。4、本次报价不在响应文件中体现,在协商结束后现场递交采购代理机构。5、如采用不归供应商所有的知识产权,则在该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6、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第次报价支撑材料1、如与“第一次报价支撑材料”相同的,可不用重复提供,并按以下格式承诺。承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的第次报价支撑材料(含采购项目成本构成说明、同类项目合同文本等报价支撑材料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均与第一次报价支撑材料相同。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2、如在“第一次报价支撑材料”基础上有补充资料的,请补充提交即可,补充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格式自拟。第六章评审方法1.总则1.1根据《院采购(外协)业务工作规范(试行)》、《院单一来源采购工作程序(试行)》及相关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1.2协商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协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协商小组负责。1.3协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1.4协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协商方法和标准进行协商,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确定采购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协商情况记录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1.5协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协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6协商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协商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2.评审程序2.1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和停止评审。2.1.1协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采购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协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协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本项目需要协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2.2.1协商小组应依据相关规定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报价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协商报价资格。供应商可对资格证明材料做出澄清、更正或补充。供应商未做出澄清、更正或补充。供应商未做出澄清、更正或补充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协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供应商可对响应文件做出澄清、更正或补充。供应商未做出澄清、更正或补充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正副本、电子文档数量不足的;(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协商小组评判的;(3)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属于采购文件中无效响应情形的(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除外,经协商后确定供应商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2.4协商与评审2.4.1协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就价格、商务条件、技术方案和合同条款等内容进行一轮或多轮协商。2.4.2每轮协商开始前,协商小组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协商内容。协商小组对拟提供标的的技术、商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成本分析、供应能力分析、风险管控分析。2.4.3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无法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或者无法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与供应商进行商定的专业人员应当停止商定,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终止采购活动,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4.4协商过程中,协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协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5协商完成后,协商小组应出具协商情况记录,协商情况记录需包含协商日期和地点,协商小组成员名单;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等。2.4.6本项目原则上采用现场协商的方式,无法现场协商的应由供应商出具说明并经采购人确认。2.5报价。2.5.1供应商按协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5.2协商结束后,协商小组应当要求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协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当报价出现明显错误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报价进行更正。修正或更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协商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协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协商小组复核后,推荐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2.8复核评审结果。2.8.1协商小组拟出具协商情况记录前,应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发现存在资格性审查错误的、价格计算错误的,协商小组应当现场重新评审,修改评审结果,并在协商情况记录中记载;协商情况记录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告知协商小组。由协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重新评审,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协商小组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告知内容重新评审的,在协商情况记录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协商小组认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告知内容不成立或不合理,不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2.9编写协商情况记录。协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协商情况记录。协商情况记录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⑴依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⑵协商日期和地点,协商小组成员名单;⑶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⑷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等;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协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协商小组成员对协商情况记录有异议的,协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协商情况记录有异议的协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协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协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协商报告。2.10协商异议处理规则。在协商过程中,协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采购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协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在协商情况记录中予以反映。2.11供应商澄清、说明2.11.1协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2协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12终止协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2.13其他协商小组与供应商未达成一致的,协商小组可以中止谈判,继续谈判时无需向供应商重新发出采购文件,供应商也无需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中止时间不超过响应有效期,协商小组应在协商情况记录对中止情况进行说明和记录。3.协商纪律及注意事项3.1协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3.2在协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协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协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协商的资格。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协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3.4协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3.5协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4.协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4.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4.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4.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4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4.5发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4.6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4.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4.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5.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国家及院规定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5.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5.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5.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5.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5.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服务采购合同书采 购 名 称:需 求 方(甲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供 应 方(乙方):签 订 地 点:签 订 时 间:甲方单位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法定代表人沈云甲方单位地址四川绵阳绵山路64号邮政编码621900甲方经办人黄雁飞联系方式15983640210甲方开户银行四川绵阳工行科学城支行第八分理处(单位公章)年 月 日甲方开户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单位公章)年 月 日甲方账 号2308415509024900511(单位公章)年 月 日甲方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08677M(单位公章)年 月 日乙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乙方单位地址邮政编码乙方经办人联系电话乙方开户银行(单位公章)年 月 日乙方开户名称(单位公章)年 月 日乙方账 号(单位公章)年 月 日乙方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公章)年 月 日一、服务任务目标与主要内容1.目标:对采购人的5辆25K型铁路自备车进行厂修,本次厂修为A5修3辆,A4修2辆。2.主要内容:详见服务技术协议二、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及服务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服务地点:。三、主要管理要求1、车辆送修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送修运费由甲方承担;2、车辆返回由乙方负责,甲方参与押运,返回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车辆交付位置四川江油小溪坝)。3、乙方负责货物入厂至货物返运到四川江油小溪坝前装载、运输、卸货过程中的安全,在上述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可以安排2人进行现场监修。四、合同验收方式甲方委托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XX监造项目部对车辆进行监造,监造合同由甲方委托乙方与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XX监造项目部按照监造合同对本批车辆进行监造,并开具检修车辆竣工移交记录,乙方配合甲方进行车辆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履行;经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无偿更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五、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本采购合同分项单价、数量以及总金额(含税)(1)可用表格形式列示各分项价格与总金额:(2)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本合同金额共计¥万元(大写:)。合同金额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报酬、材料费、差旅费、安装调试、保险、代理、检测、培训、运输、装卸、税费、利润、管理费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完成本合同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支付方式本项目合同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付款:产品交付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维修验收合格凭据和有效费用清单及有效票据核查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资金通过银行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款项。第二期付款:乙方按服务技术协议要求完成后续服务,后续服务期内无质量问题,甲方核查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资金通过银行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款项。3.发票开票要求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开具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单位必须与领票单位一致,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开票内容必须与合同约定内容完全一致(含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而不视为违约,乙方不得因此拒绝或拖延履行合同。六、技术文件(如有)七、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进度参与各种活动。(2)对项目实施质量跟踪与检查。(3)组织车辆验收。(4)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5)实施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开展车辆维修工作。(2)按照合同约定配合甲方完成各种活动。(3)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并提交完整的验收材料。(4)按照合同进度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5)乙方提供的维修服务应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格要求,通过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XX监造项目部验收合格。(6)乙方应按照服务技术协议约定进行车辆维修。(7)乙方人员的食宿及差旅费由乙方自理。八、后续服务1、客车厂修验收合格后,从甲方收到《检修车辆竣工移交记录》之日起进入后续服务期,整车的后续服务期为1年。2、后续服务期限内,由于乙方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3、车辆验收合格后,后续服务期限内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如需现场排故,乙方须在72小时内派相关人员抵达甲方设备现场,将设备抢修好。属维修质量、调试等方面出现故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除外。4、在后续服务期限内,乙方负责修理和更换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不合格零部件及因此造成扩大破损部分部件,保证不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5、当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乙方须在72小时内组织厂内有关部门赴车辆所在地分析调查和处理,同时进行质量整改工作。九、违约责任(1)乙方无正当原因未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追缴部分或者全部经费。(2)乙方提供的维修服务经验收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或验收标准的,由乙方进行整改、修复,任务完成期限不做顺延。若乙方经一次整改或修复后提供的维修服务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送合同解除通知后五日内退回全部已收取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维修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5%,违约金甲方可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的,甲方可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30天及以上的,或者乙方交付的车俩不合格,且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更换或者更换后仍不合格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一切直接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在甲方发送解除通知后的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4)乙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该损失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的,不足部分,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车辆维修、调试完毕后,甲方应60日内组织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进行免费二次维修和更换,同时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如果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未在60日内组织验收的,视为合格。(6)待维修车辆移交乙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前,机车损坏或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7)包装及运输方式采用铁路运输。乙方应负责车辆入厂至车辆发运前装卸、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在上述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车辆运输、押运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车辆送修运费由甲方承担,车辆返回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车辆交付位置四川江油小溪坝),甲方可以安排2人进行现场监修。(8)如由于乙方责任,车辆维修全部或部分不符合技术文件保证指标,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自费纠正、修理或更换,所发生的费用与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9)乙方不得提供与本合同及技术协议中要求的参数不符的产品,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0)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对其受到的损害向甲方要求赔偿。十、保密、安全、质量及廉政条款(1)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有关的保密、安全、质量及廉政要求(廉洁要求详见附件一)。(2)乙方作为保密、安全、质量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保密、安全、质量负责。(3)乙方及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把甲方的技术资料和最终成果以及在签订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接触的所有甲方相关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乙方也不得将报告成果用于宣传。(4)如有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应承担本协议总额5%作为违约金,若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实际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乙方因此获得的收益、律师费、诉讼费等)。(5)如果乙方原因造成泄密或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乙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一、不可抗力1.若合同的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该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发生,如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禁令和政府的法令及其它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情况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正常执行合同,则合同应顺延执行,延期的时间与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受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电传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日内邮寄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及时通知另一方导致损失扩大的,应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3.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本合同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十二、附则1.甲方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合同及附件、合同补充协议、均为合同组成部分,文件解释顺序为:合同补充协议、合同、响应文件、采购文件。2.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3.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出现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办理。任何一方在变更合同约定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将书面函件送达到合同约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即视为送达,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及损失由未按时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后,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协商不成时,选择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4.本服务任务所取得的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在本合同中进行明确。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乙方执份,甲方执份。附件一: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确保采购外协活动的规范与廉洁,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购销合作关系,自愿作出以下廉洁承诺:一、参加采购单位的各项采购外协活动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遵循诚信、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采购单位及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㈠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馈赠礼品、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及贵重物品等)。㈡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消费。㈢不为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㈣不直接、间接唆使或利诱相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出违纪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三、如违反相关承诺,自愿接受采购单位及中物院依法依规采取的终止采购外协活动、认定中标/成交无效、撤销合同、追究相关民事/刑事责任等措施。同时自愿接受列入中物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中物院采购外协活动,并自愿按合同金额100%扣减合同价款。承诺单位:(公章)年月日服务技术协议一、项目名称:铁路自备车厂修(第二次)二、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委托一家供应商对采购人的5辆铁路自备车进行厂修,本次厂修为A5修3辆(098715、09641、099826),A4修2辆(099854、099855)。1、3辆A5修车辆下部采用CW-200K型转向架,钩缓装置采用15号车钩,空气制动装置采用F8阀,采用SabWabco型电子防滑器,车辆上部设施按原铁道部25K标准制造,采用温水循环锅炉系统取暖,车下吊挂进口道依茨40KW柴油发电机组,油箱容积1200L,车下设3KW整流逆变电源和高频充电机,车下DC48V蓄电池容量260AH,DC24V启动蓄电池为原装高倍率电池。2、2辆A4修车辆下部采用206P型转向架,钩缓装置采用15号车钩,空气制动装置采用104阀,采用TFX1G型电子防滑器,车辆上部设施按原铁道部25B标准制造,采用电加热系统取暖,车下吊挂进口道依茨40KW柴油发电机组,油箱容积1200L,车下设3KW整流逆变电源和高频充电机,车下DC48V蓄电池容量300AH,DC24V启动蓄电池为原装高倍率电池。三、服务内容、标准及考核验收,产品(如涉及)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一)车辆基本检修标准和要求1、《国铁集团关于下发铁路客车段修规程、厂修规程、车电装置检修规程的通知》(铁机辆[2022]39号)中TG/CL207-2022铁路客车厂修规程。2、《国铁集团关于下发铁路客车段修规程、厂修规程、车电装置检修规程的通知》(铁机辆[2022]39号)中TG/CL209-2022《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3、《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铁总运【2014】215号)。4、《铁路客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铁总运【2013】191号)及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5、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的检修要求按最新的《国铁集团关于下发铁路客车段修规程、厂修规程、车电装置检修规程的通知》(铁机辆[2022]39号)中TG/CL209-2022《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检修。6、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印发客车常见故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运辆客车函〔2015〕395号)文件要求,对空调机组航空插头进行整治。7、铁总运函[2013]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客车电气配线造修源头质量整治的通知》。8、电线电缆满足Q/CR814-2021《铁路客车用电线电缆》要求。9、运辆客车函[2015]39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印发客车常见故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10、运辆客车函[2016]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重新印发客车手制动机防反转制动改造方案的通知》。11、运辆客车函[2016]14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新造、检修客车配线有关补充要求的通知》。12、《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程》(铁总运〔2015〕215号)。13、各型客车检修时须严格按照《国铁集团关于下发铁路客车段修规程、厂修规程、车电装置检修规程的通知》(铁机辆[2022]39号)中TG/CL207-2022铁路客车厂修规程第1.2.20条及《关于公布25型客车厂修主要工序节点计划图的通知》(运辆客车函[2016]328号)执行。14、车辆维修厂家检修基础工艺须符合中铁总运装[2003]262号文件《关于印发(加强客车厂修基础工艺和装备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具备完善的检修基础工艺。15、招标的厂修客车执行《铁路客车厂修规程》相关技术要求,并应采用符合规定的材料和技术标准。16、投标产品及其修理工艺,主要零部件及其材料必须符合国标(GB),铁标(TB),原铁道部及中国铁路总公司颁布的相关技术条件。17、招标的厂修客车执行《铁路客车通用技术技术条件》GB/T12817_2021。18、招标的厂修客车执行《铁路客车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GB/T12818_202119、执行《铁路客车防滑器检修技术条件》相关规定。20、如遇铁路部门对于相关标准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四、车辆检修要求1、A4车辆与普通25B型客车差异部分的检修要求(1)对两车防爆空调进行检修(空调型号KLD-29FB,KLD-9B)(2)PLC空调控制柜检修。(3)两车车下吊挂原装道依茨40KW柴油机组进行F级修,维修完成后装车进行配套试验。(4)车下3KW充电机及整流逆变源检修。(5)车下DC48V免维护蓄电池更新(不低于300AH),并与车上3KW充电机匹配。(6)两车DC48V蓄电池合闸后(车下控制箱空气开关)虚耗电严重,对相关线路进行排查整改。(7)车下原装高倍率电池DC24V蓄电池按原品牌(荷贝克)更换,保证兼容使用。(8)车下油箱检修清洗,并做保压试验。(9)车上电采暖系统检修。(10)两车的窗帘、座套、卧铺套全部更换、更新(和原车相似,窗帘使用易定型材料)1)窗帘材料符合Q/CR878《铁路客车及动车组室内材料窗帘材料》要求。2)座套、卧铺套材料符合Q/CR765《铁路客车及动车组室内材料蒙面材料》要求。3)便于日后维修更换。(11)全车防弹、防辐射相关隔板不得破坏(含生活间),产品间电器设备及灯具符合DC4级电器产品防爆等级要求。(12)根据《铁路客车防滑器检修技术条件》相关规定,对车辆电子防滑器进行更换。2、A4修车辆改造部分(1)、茶炉进水管增加粗滤装置,具体要求如下:1)选用产品需符合国标或铁路行业规定。2)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有关规定。3)安装位置便于维修。4)产品具有可替换性,便于维修更换。3、A5修3辆车与普通25K型客车差异部分的检修要求(1)车顶单元空调机更新1)执行标准TB/T1804-2017。2)电源:3NAC380V×(1±10%)V,50×(1±5%)HZ1N220V×(1±10%)V,50×(1±5%)HZ3)098715、099826、096941选用KLVRD-40/30(09)-E(热泵型单元式变频空调机组)4)控制柜应采用与热泵型空调机组匹配的铁总标准统型空调控制柜,空调机组应按照TB/T1804-2017和经规定程序的图样合技术文件制造,尺寸、外观、重量应符合相关要求。5)安全性、防火性应符合GB4706.32和TB/T3138或TB/T3237等规定。6)空调机组有害物质限量符合TB/T3139等规定。7)空调机组制冷系统应设高压、低压等保护功能,电气系统应有过载、短路、缺项、接地等保护功能,电加热系统应设过热保护、缺风保护,主电路设超高温断电保护,设置送风温度超温保护,各保护部件应工作灵敏可靠。8)热泵型空调应具有自动溶霜功能,其电磁换向阀应灵敏可靠,保证空调机制正常工作。9)在额定制冷工况下,空调制冷输入功率热泵型空调机组的制热功率包括压缩机、蒸发风机、冷凝风机等总功率因素不小于0.8。10)空调机组应有可靠的防水结构,在运用中凝结水及雨水不应渗漏或吹入车厢内部,空调机制的气密性不低于车辆气密性指标。(2)PLC空调控制柜检修和更换。(3)加装注水口、给水及厕洗电伴热。1)按照新造车标准选用进入铁总检修检修资质管理的零部件,零部件及其材料应符合国标及铁标,原铁道部和铁总颁布的有关技术条件。2)产品安装、试验及落成符合铁总相关技术要求,电气绝缘漏电值符合规定3)产品需与铁总所属局段现有客车上相同型号和规格的零部件有互换性,便于维修更换。4)新加该产品接配线以及进入配电柜内,按照车辆函[2017]193号文件要求;执行25G、25T型380V客车I版统型图纸要求。5)电源选择为该车自带柴油发电机组提供的AC380、AC220V,必须在配电柜内对该产品设有漏电保护装置。(4)三车车下吊挂原装道依茨40KW柴油机组进行F级修,维修完成后装车进行配套试验。(5)车下3KW充电机及整流逆变源按照最新保准更新(市场保有率高的产品)。(6)车下DC48V蓄电池更新(不低于240AH),并与车上充电机匹配。(7)车下原装高倍率电池DC24V蓄电池按原品牌(荷贝克)更换,保证兼容使用。(8)车下油箱检修清洗,并做保压试验。(9)车上冬季燃煤锅炉采暖系统检修(10)099826产品押运车厨房及厨房设备检修,吸排油烟机、冰箱(容积不小于200L)更新。(11)098715、099826厨房沥水隔板由于常年使用腐蚀损坏,应采用新材料更换(12)096941车辆窗帘更换为拉幕式窗帘,098715、099826更换窗帘轨和窗帘,窗帘使用易定型材料。1)窗帘材料符合Q/CR878《铁路客车及动车组室内材料窗帘材料》要求。2)便于日后维修更换。(13)三车厕所内电热淋浴器检修并恢复功能。(14)三车的座套、卧铺套全部更换、更新(和原车相似)(15)根据《铁路客车防滑器检修技术条件》相关规定,对车辆电子防滑器进行更换。4、A5修车辆改造部分茶炉进水管增加粗滤装置,具体要求如下:(1)选用产品需符合国标或铁路行业规定。(2)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有关规定。(3)安装位置便于维修。(4)产品具有可替换性,便于维修更换。5、以上检修标准及要求,铁总如有更新,按照新标准及要求执行。五、后续服务1、客车厂修验收合格后,从甲方收到《检修车辆竣工移交记录》之日起进入后续服务期,整车的后续服务期为1年。2、后续服务期限内,由于乙方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3、车辆验收合格后,后续服务期限内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如需现场排故,乙方须在72小时内派相关人员抵达甲方设备现场,将设备抢修好。属维修质量、调试等方面出现故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除外。4、在后续服务期限内,乙方负责修理和更换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不合格零部件及因此造成扩大破损部分部件,保证不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5、当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乙方须在72小时内组织厂内有关部门赴车辆所在地分析调查和处理,同时进行质量整改工作。六、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及服务地点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车辆入厂4个月内完成维修,车辆维修完成后供应商提供1年后续服务。服务地点:供应商维修地点。七、支付方式本项目合同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付款:产品交付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维修验收合格凭据和有效费用清单及有效票据核查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资金通过银行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款项。第二期付款:乙方按服务技术协议要求完成后续服务,后续服务期内无质量问题,甲方核查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资金通过银行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款项。八、投标人应配置专业的维修人员对车辆进行维修。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日期: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铁路自备车厂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